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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玉米的馨香
邢庆杰
那片玉米还在空旷的秋野上葱葱郁郁。
黄昏了。夕阳从西面的地平线上透射过来,映得玉米叶子金光闪闪,弥漫出一种辉煌、神圣的色彩。
三儿站在名为“秋种指挥部”的帐篷前,痴迷地望着那片葱葱郁郁的玉米。
早晨,三儿刚从篷内的小钢丝床上爬起来,乡长的吉普车便停到了门前。乡长没进门,只对三儿说了几句话,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三儿便在乡长那几句话的余音里呆了半晌。
“明天一早,县领导要来这里检查秋收进度,你抓紧把那片站着的玉米搞掉,必要时,可以动用乡农机站的拖拉机强制。”乡长说。
三儿知道,那片唯一还站着的玉米至今还没有成熟,它属于“沈单七号”,生长期比普通品种长十多天,但玉米个儿大籽粒饱满,产量高。
三儿还是去找了那片玉米的主人——一个五十多岁的瘦瘦的汉子,佝偻着腰。
三儿一说明来意,老汉眼里便有浑浊的泪涌落下来。
“俺,俺还指望这片玉米给俺娃子定亲哩,这……”汉子为难地垂下了瘦瘦的头。
三儿的心里便酸酸的。三儿也是一个农民,因为稿子写的好,才被乡政府招聘当了报道员,和正式干部一样使用。三儿进了乡政府之后,村里的人突然都对他客气起来。连平日里从不用正眼看他的支书也请他吃了一顿饭。所以三儿很珍惜自己在乡政府的这个职位。
三儿回到“秋种指挥部”的帐篷时,已是晌午了。
三儿一进门就看见乡长正坐在里面,心便剧烈地顿了一顿。
“事情办妥了?”乡长问。
三儿呆呆地望着乡长,
“是那片玉米,搞掉没有?”乡长以为三儿没听明白。
“下午……下午就刨,我,我已和那户人家见过面了。”三儿都有点儿结巴起来。
乡长狐疑地盯了他一会儿,忽然就笑了。乡长站起来,拍了拍三儿的肩膀说:“你是不会拿自己的饭碗当儿戏的,对不对?”
三儿无声地点了点头。
乡长急急地走了。
三儿目送着乡长远去后,就站在帐篷前望着这片葱葱郁郁的玉米。
天黑了,那片玉米已变成了一片墨绿。晚风拂过,送来一缕缕迷人的馨香,三儿陶醉在玉米的馨香中,睡熟了。
第二天一大早,乡长和县里的检查团来到这片田地时,远远地,乡长就看到了那片葱葱郁郁的玉米在朝阳下越发地蓬勃。乡长就害怕地看旁边县长的脸色。县长正出神地望着那片玉米,咂了咂嘴说:“好香的玉米呵!”乡长刚长出了一口气,县长笑着对他说:“这片玉米还没成熟,你们没有搞形式主义把它刨掉,这很好。”乡长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一片灿烂,心想待会儿见了三儿那小子一定表扬他几句。
乡长将县长等领导都让进了帐篷。乡长正想喊三儿沏茶,才发现篷内已经空空如也。
三儿用过的铺盖整整齐齐地折叠在钢丝床上,被子上放着一纸“辞职书”。
乡长急忙跑出帐篷,四处观望,却没有看到一个人影。一阵晨风吹来,空气里充满了玉米的馨香。乡长吸吸鼻子,眼睛湿润了。
【小题1】小说多次提到那片葱葱郁郁的玉米,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试结合文本分析概括“乡长”这一形象的特点。(6分)
【小题3】小说写“三儿很珍惜自己在乡政府的这个职位”,最后却主动留下“辞职书”,这样写会不会显得不合情理?为什么?(5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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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完成下列小题。
白玉盅
林清玄
①在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②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卵形的疣状突起部分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
③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的。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④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台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逼着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⑤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⑥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瓜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生吃”,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⑦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⑧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⑨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⑩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白玉盅”为题,点出写作对象,突出表现了苦瓜的外在特点,流露出作者对苦瓜深深的喜爱之情。
B.文章第⑧段说苦瓜“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指苦瓜是美和苦的结合。第⑩段说“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则是感悟到了人生的美苦并生。两种说法并不矛盾。
C.文章托物言志,写苦瓜外表之美难以形容切开也是美的,意在告诫人们做人要追求外表与内在的和谐统一。
D.文章语言清新淡雅,简单平实的生活故事中蕴含着作者细腻的情感,由厌吃到苦瓜到嗜吃苦瓜的转变反映出对人生世事苦乐相杂的感悟。
【小题2】文章围绕“苦瓜”展开,请梳理出作者的写作思路。
【小题3】作者在第②段是如何表现苦瓜之美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文学类文本的阅读

富平柿树赞

在果树王国里,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往往是桃李橘柚,还有北方的苹果、南方的荔枝。而我,却特别钟情于柿树。前不久,到陕西富平走了一圈,更提升了我对柿树精神的认识,由钟爱上升到敬爱、景仰。

古老的富平,早在春秋时期就被称作“频阳”,即“接近太阳”的地方。唐代被称为“赤县”。

从盛唐时的中宗李显起,前后有五位皇帝的陵墓都在这里,分别是定陵(中宗)、元陵(代宗)、丰陵(顺宗)、章陵(文宗)、简陵(懿宗)。如果加上汉高祖刘邦老父的“万年陵”和西魏文帝的“永陵”,那里便有7座皇陵。这当然是令人艳羡的风水宝地了。

只是,引起我敬慕之情的,却不是什么帝陵,而是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柿树。

据载,早在汉代,这里就开始种植柿树。星移斗转,柿树在这片钟灵毓秀的土地上生息繁衍、千载不绝,富平竟被称为“柿子之乡”。连日本的吉野市博物馆都有记载:全世界柿子最大的产地是中国,而优生区在富平。好家伙!富平的柿子,世界闻名呵!

春夏时节,富平的柿树林是一道特别靓丽的风景线。山野之间,到处可以看见浓绿的柿树林。古朴农家的房前屋后,一团团青翠欲滴、绿雾缭绕的,全是柿子树。

这是一个堪称具有高尚气派的物种。不管是膏腴之地,还是贫脊山坡,它都能生长得葳葳蕤蕤,不怕酷热苦寒,不惧霜神旱魃,黙黙地生长,然后再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它非常低调,低调得在人们尽情享受着夏日瓜果香甜的时候,却将自己累累的果实,藏在绿叶之中,和那些赞美、颂扬离得远远的。

它也懂得保护自己。不到成熟的时候,你几乎找不到它的果实。即使你找得到它,你也不会动它。不知是猴年马月,有个熊孩子偷摘了一个青柿子,咬了一口。妈呀!呸呸呸,涩死了!熊孩子到处叫唤,满世界都知道了,生柿子是吃不得的!从此,不但再没有人敢动青柿子一指头,连馋嘴的小鸟都不会来亲它一口。岂不知,青柿子的苦涩却正在孕育着甘甜。君子之风呵!

其实,世间一切事物,都有它自身发生的规律。不到时机,是乱动不得的。这就是柿树给我们讲述的哲理。

到了深秋,您瞧吧!浓绿的柿叶褪去翠色,开始飘落。地上一片金黄。柿树呢,它褪尽铅华,身子长了一围,成熟了一些,风霜雨露,在它的身上留下了痕迹。树干上的老皮,裂成长长的块状,细细的沟纹,记下的是岁月的沧桑。上面的枝枝桠桠,像人海中伸出的手臂,屈屈伸伸,招呼着希望,呼唤着收获。

瞧!枝桠间挂着的,是一个个由绿变黄、由黄转赤的果实。“牛心柿”像一团团小小的火球,玲珑剔透;“玉带缠腰”则宛如高雅的宫灯,散发出诱人的红光。一串串晶莹的红宝石,一只只忽闪的大眼睛,逗得你口角流涎、心里痒痒的。

深秋的富平,满树是丰收的喜悦,漫山遍野都是柿树回报社会的温馨。好一幅大自然绘就的《万山红遍图》。有一位佚名的诗人写道:“一枝红玉向亭台,未惧霜寒入眼来。满院繁华皆散尽,倩姿独秀嫩香腮。”

富平的金秋,如诗如画,真是美不胜收!

富平的柿树,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过许多印记。曹村马坡唐顺宗李诵的丰陵前,有一棵柿树,至今已经有1000多年了。据说它曾经被那个农民出身的皇帝朱元璋封为“凌霜侯”。好家伙,柿树封侯,何等荣耀呵!怪不得它现在还能年产红彤彤的鲜柿1000多斤。“凌霜侯”是富平柿树的标志,是富平柿树的骄傲。它无愧于皇上的恩宠,更无愧于富平人民的养育之恩。

富平柿树给予人们的,远不止满口甘甜。历史的长河中,在水旱蝗灾的荒年,在战乱频仍的关头,田土颗粒无收,作为唯一可充饥果腹的食品,柿子曾经帮助饥饿的百姓度过艰难岁月。灾民把摔破的柿子和削下的柿子皮,捣和捣和,再加上一点谷糠,叫作“柿糠”,那就是灾荒年活命的“口粮”呵!

不要说灾年,就是革命战争最艰苦的时候,赴汤蹈火的前辈,都拿这东西当作粮食的。有一位叫齐心的老前辈,在晋察冀最困难的时刻,就曾经是靠这渡过难关的。

还有,当年老百姓把柿霜刮下来,积在瓶子里,又是糖,又当药。搁在稀粥里,甜甜的,那是孩子们的最爱;碰上口舌生疮,在缺医少药的年代,抹上一点,立马见效。

唐代诗人刘禹锡有诗云:“晓连星影出,晚带日光悬。本因遗采掇,翻自保天年。”这正是对富平柿子最好的赞美。

富平人聪明,他们把柿子这一独特的资源,利用到极致。那巧手做出来的“合儿柿饼”,己经享誉中外了。上世纪80年代,富平的“合儿柿饼”,就曾经渡过海峡,给台湾同胞带去乡亲们的一片深情,让旅台多年的三秦游子心旌摇荡、赞不绝口。

一位在中央担任领导职务的老革命,在蒙受冤屈的年头,被下放到一家工厂改造。老百姓爱他,总想送点东西表示慰问,可他什么也不接受,唯一接受的就是几个柿饼。他将它放在案头,看着就想起了陕甘宁边区的烽火岁月,更坚定了对党的信赖以及对老百姓的尊敬之情。如今,“合儿柿饼”已经是上了县志的名产,是富平的一面金字招牌了。

柿树还留下过一些佳话。唐代有郑虔,幼习书法,却因为家贫,无钱买纸。他听说长安慈恩寺柿树如林,便到那里租了一间破屋住下,收存了一屋子柿树叶,闭门习字,后来竟成为了著名的书法家,被唐玄宗称为“郑虔三绝”。

传说有一年,富平一座寺庙前的柿树结出了一蒂四果的奇柿,被认为是祥瑞,进贡给皇上。皇上一高兴,便向天下征集题咏。有位名叫广宣的青年才俊赋诗道:“珍木生奇亩,低枝拂梵宫。因开四分界,本自百花中。当夏阴涵绿,临秋色变红。君看药草喻,何减太阳功。”一下子就被点了翰林。瞧瞧!柿子和文化的情缘深着呢!

我要衷心地赞美柿树的精神。

它生长在土地上,不需刻意栽培,不求特别护养,就能长成参天大木。它不争荣宠,不慕虚名,一生都在默默地奉献。它奉献给社会的,不只是一份甘甜,还有许多许多,却不一定为人所知道……

我想,富平的柿树,是一个伟大的物种,更是人类社会精神的楷模。它应该在大自然的历史中,占有浓墨重彩的一笔。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只是,引起我敬慕之情的,却不是什么帝陵,而是生长在这片土地的柿树。”此句承接上文富平是风水宝地,有诸多陵墓之说,转入对富平柿树的描述。
B.第11段作者运用比喻、拟人、借代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富平柿树在深秋结满果实的喜人景象。
C.文章开头写富平的帝陵意在为下文写富平柿树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过许多印记作铺垫,表达柿树是人类社会精神的楷模这一主题。
D.从盛唐时的中宗始,前后有五位皇帝陵墓在此,加上“万年陵”和“永陵”,便有七座,使富平成为了令人艳羡的风水宝地。
(2)为何富平柿树的精神值得赞美?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3)文中说:“其实,世间一切事物,都有它自身发生的规律。”结合文本和生活实际,谈谈你的思考。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不忍的句号
迟子建
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春光注定是参差不齐的。三月,我离开故乡时,它还是一世界的白雪,可是到了广东,花间已是落英缤纷了。一个似晴非晴的日子,我来到了南海丹灶镇的苏村,拜谒康有为故居。
一入苏村,看到的是一幅安恬的乡村生活图景:青砖的民居旁蜷着打盹的狗,荷花在水塘里静悄悄地开。挎着菜篮的妇女缓缓地通过石桥,耕牛在树下休憩,这一切,似乎都与我心目中康有为出生地的情景大相径庭,它是那么的和风细雨、欣欣向荣,没有丝毫的荒凉之气、沧桑之气。青少年时代生活在这里的康有为,其心中日益积聚的政治“风暴”,缘何而来?
我对康有为的了解,基本上限于历史教科书上的“定义”,至于他个人的内心经历,不甚了了。看过康有为故居,我很想走近他,了解他。
康有为发蒙读书时,萦绕耳际的除了诵读“四书五经”的声音,还有异乡战事中兵戈相击的声音。这一“士”风与另一“仕”风的交汇,影响了康有为的人生,他日后心中积累的政治风暴,与这两股风的吹拂有关。
当时的中国,内忧外困,他痛恨朝野的“不作为”和软弱,痛恨洋人蚕食祖国的疆土。这不安和愤懑压迫着他,难以解脱。康有为似乎迷途了,他一度遁入风景秀丽的西樵山。康有为的西樵山静坐,其实是想把自己幻化为一支可以烛照人生的蜡烛,这样他面对沉重的黑暗时,内心会有勇气。康有为走出西樵山时,开始了更广博的读书,他的阅读不仅仅局限于历史、文学方面,而是扩展到自然科学上。同时,他还对西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西学的科学民主与人道精神的渗透,与中国传统的儒学思想的滋养,使康有为视野开阔起来,他恍然觉得“道”已在心中。
一八八八年,康有为离开故乡,向着京师北行,开始了他维新变法的旅程。然而,康有为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康有为活了七十岁,但他的生命,在戊戌年他四十一岁时,已然终结。尽管其后他在印度撰写了《大同书》,但他身上的勇气和锐气,在戊戌年后,已不复存在。康有为曾请人在一枚印章上刻下了这样的文字:“维新百日,出亡十六年,三周大地,游遍四洲,经三十一国,行六十万里。”可惜这些“眼界”并没有让他变得开阔和深刻,他在归来后反对的是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革命,支持和参与的是张勋复辟。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年,他还赴天津,为溥仪祝寿。但康有为还是了不起的,“公车上书”和“百日维新”,使他成为中国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鼻祖,成为个性解放的先驱。
读过关于他的一些文字,我在四月份来到青岛。广东的春天过去了,但青岛的春天正在高潮,桃花点点红,樱花簇簇白。我去了康有为在福山路最后的寓所,门厅里摆放着一幅徐悲鸿先生画的康有为的肖像,他白发苍苍,目光温和,但这温和中却掩饰不住茫然。他嘴角微蹙,似在咀嚼着荣辱和苍凉。他坐在那里,坐在四月的微风中,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我想,以他不羁的性情,他并不喜欢坐在画框中。在他心中,那也是一种“牢”吧。
康有为的墓地,在浮山脚下,朝向大海。拜谒他墓地的那天,是个晴好的日子。本该是万木葱茏的时节,可墓地却衰草凄凄。他的墓是圆形的,青白色。远远看去,像是一个句号。康有为就躺在这个句号中。康有为五十六岁时,曾创办了《不忍》杂志。我想他一生最不忍的,大概就是这个句号。在广东南海的苏村,我看到的是康有为的起点,而在青岛,我看到的却是他的终点。他的起点到终点,曲曲折折,波澜壮阔。
康有为离开这个世界,整整八十年了。他墓地面前的大海,已不是一览无余的海了。近年来迅速兴起的海景高层住宅,正逐渐地分割着他视野中的海。大海破碎了。不过康有为见过的海多了,见过的破碎的山河也多了,他不会介意的。更何况,不管大海怎样被遮挡住,那海水在风暴来临时的惊涛拍岸之声,他仍能深切地感受到。康有为最爱的,不正是这样的声音吗?
(摘编自迟子建《云烟过客》)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多次运用环境描写,但作用各不相同。开头描写苏村乡村生活图景的安恬,是为了表现作者心中的疑惑,激发读者的阅读欲望。
B.作者善用肖像描写凸显人物形象,文章第八自然段对康有为的画像的描写,折射出他一生曲折的经历以及晚年回味人生时的复杂心境。
C.文章行文自由,不受时空限制,但情感集中,从广东南海苏村到青岛墓地,从近代到当下,笔触所及,无不表达了对康有为的崇敬之情。
D.文章结尾处,衰败的墓地与附近兴建的海景高层住宅形成强烈对比,表现康有为正逐渐淡出人视野的现实,表达了作者的遗憾之情。
【小题2】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线的句子的含意。
【小题3】康有为活到了七十岁,文化为什么认为他在四十一岁时,生命已经终结?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最古老的村落在哪里
最近在浙东进行村落考察时,我意外地“发现”最古老的村落就在宁波的河姆渡。它形成于史前的新石器时代,距今7000年。我一连两次跑到那里,是为了看看最早的村落什么样子,会给我哪些启示。
当然,它不再是活态的村落,早已化为一片大文化的遗址,但从至今犹存的大量干栏式建筑的残骸,可以想见河姆渡人曾经在浙东这块湿润而舒缓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村落风景。尽管岁月遥不可及,从这片遗址发掘到的极其丰富的遗物,完全可以触摸到我们祖先迷人的村落生活。
那时,我们先人的生活充满了凶险与艰辛,野象、鳄鱼、猛虎等各种猛兽时时来袭;还不时遭遇各类可怕的自然灾害,比如雷电、大火、洪水和疾病。面对这些直逼生命的威胁,人是孤立无援的:没有武器,没有医药,只有一双手。然而无比顽强与智慧的河姆渡人,就凭自己的双手,用大自然的石头、木头、泥土、苇草,以及兽骨、鱼骨、鸟骨来制作各种工具与器具,猎杀野兽,盖房造屋,获取食物,建立生活,而且还在这里做了一件伟大的事——将“野生稻”培植成了人工栽种的谷物。这可是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极其伟大的一步!这一步,意味着先人从居无定所的渔猎时代跨入了定居生活的农耕时代,从而将自己的生命及情感与土地牢牢地扭结在一起。一种全新的生活创造开始了。
最早的农耕工具出现了,翻土的耒耜、点种的木棒、收割庄稼的镰、舂米的杵、盛粮的陶罐,当然,远不止这些——他们能把石锛打磨得像经过现代“机加工”那么细腻光滑,将骨针的针孔雕琢得又圆又小,草绳子编得又长又韧,箭镞和钻头造得锋利逼人。他们可是70个世纪前的远古人呵!最叫人惊叹的是,他们发明了形制那么多样的榫卯与木构件,柱脚榫,梁头榫,燕尾榫,销钉榫,等等。直到今天我们的木工还在用这些榫卯。就凭着这些构件,他们在这片丰饶的土地上构筑起一座座坚固而巨大、可容三四十人居住和生活的干栏式建筑。尽管遗址保留的建筑残骸不是全部,但一个原始村落已经生动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了。
我们的先人在这里过着群居式的集体生活。一边捕鱼猎兽,一边采集果实,一边耕种稻谷,而且开始驯养猪、牛、狗等家畜了。因此,他们能吃到大米和有荤有素的食物。村中一座木构的水井,是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一口水井,说明他们竟然发现了地下水——这使他们有充足的水喝。水井的出现使他们的村落生活更加安定,只有安定才能不断地积淀与建设。为此,河姆渡人便开始追求更高级的生活——精神生活。
他们已经很讲究物品的造型了,单是煮食烧饭陶釜的式样就十分繁多与优美,上边还雕刻着各种好看的图案与可爱的形象。各种工具上的装饰更是花样繁复,这都体现着他们对生活的情感。至于那些佩戴在他们自己身上的骨坠、石珠、玉管,则表明了我们祖先的爱美之心。
更美好的艺术也在这个村落里出现了——音乐。这里发现的吹奏器骨哨、打击乐器木鼓以及单孔的陶埙,在告诉我们这个原始村落的生活曾经如何动人。
从河姆渡这些遗物中,能够鲜明地看出我们先人的精神世界:对大自然的敬畏,对美的讲究,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与向往。
应该说,河姆渡的村落已经是较为成熟的原始村落。不仅规模可观,而且具备一整套生产与生活的村落体系,拥有相当程度的物质与精神的村落文明。对富足的追求,促使他们的生产技术不断地创新与进步,他们已经能够制造最早的织机和漆器了。这样,在技能性专业方面如制陶、盖屋、捕猎、耕作、编织必然有了分工,分工愈清楚就愈要求彼此有序地配合,如果没有相互的配合与协调,这么大型的干栏式建筑怎么能盖得起来?于是在这个村落里,我们看到人类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文明形态——社会的出现。从而使我们认识到,最古老村落既是人类生产生活最初的聚落,也是社会形成的基地,文明的发祥地。我们今天村落所有根本性的元素,河姆渡那时都已经有了,虽然那时还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孩提时代”。它告诉我们村落的本质与意义。因此我们说,村落是我们最早的家园,是扎在大地上最深和最关键的根。
我们今天已进入比较发达的现代文明,但如果没有先人的创造,特别是对村落的创造,就不会有今天。
(选自“新华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通过村落考察“发现”我国最古老的村落是形成于史前新石器时代,距今7000年的浙东宁波河姆渡。
B.面对各种猛兽的来袭和时时遭遇的各类可怕的自然灾害,河姆渡人只能以无比的顽强与智慧,用双手来抵御。
C.河姆渡人将“野生稻”培植成了人工栽种的谷物,标志着从居无定所的渔猎时代跨入了定居生活的农耕时代。
D.最早的一口水井,说明河姆渡人发现了地下水,所以其村落生活更加安定,便开始追求更高级的精神生活。
【小题2】列举河姆渡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
【小题3】谈谈你对发现和保护“中国最古老的村落”意义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