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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菊花种类繁多,黄白红紫,不胜枚举。唯绿色菊花极为少见,而绿色品种中,“绿荷”花朵最大,绿意最浓,一向被认为是菊之上上品。
大凡名贵品种都娇气,“绿荷”也是这样,极难培植;‘只有少数大公园才有这种品种,其珍贵显而易见。私人有“绿荷”品种的更不多见,但老菊头有。
说起老菊头这个人,可算一怪—一他一辈子单身独居,仿宋代名士林逋“梅妻鹤子”,自谓“菊妻菊子”,爱菊爱到如醉如痴的地步。
他家屋里屋外全是菊,什么“帅旗”“墨十八”“绿刺”“绿水长流”‘枫叶芦花”“凤凰转翅”“贵妃出浴”等等,简直就是一个小型菊展。上百品种中,老菊头最珍爱的自然是“绿荷”。
也真有他的,那盆绿荷被他养得高不盈尺,枝不过三,棵壮叶大,底叶不焦,每枝一花,同时竞放;花绿如翡翠,花大似芙蓉。远观,绿溢盆沿,花叶难辨;细瞧,苍翠欲滴,绿意可掬。此花乃老菊头命根子也。
据传闻,此绿荷品种出自清廷御花园,所以老菊头一向以拥有御菊亲本、正宗绿荷而自傲。
他脑子里只有菊花,别的一概不管不顾。他每见报上登有菊展消息,必自费前往。一到菊展,必先寻觅有无绿荷品种展出。若有,他必赏看再三,临走必甩一句:“非正宗绿荷!”言语间,洋洋得意之情难抑。回家后对那棵绿荷愈发爱护。
老菊头虽爱菊,但最烦别人要他参加什么花卉协会,似乎一入会,绿荷名菊就难保了。
老菊头为了保存这棵正宗绿荷,可谓煞费苦心。这绿荷品种他每年只种一盆,绝不多种。,他年年插枝,成活后选取一棵最壮实的保留,其余的连同老根一起毁掉,以免正宗不正。
老菊头的这盆绿荷犹如邮票中的孤票、古籍中的善本,使得许多菊花爱好者垂涎欲滴,好多人千方百计想得到它,但任你软的硬的,一概碰钉子。
多少年来,他家的菊花只准看不准要。谁若不识相,开口向他要一盆,或想动脑筋分个根,剪一枝什么的,那他必不给你好脸色看,随你是什么人,一律如此。
秋天的时候,老菊头的侄女带着一莫俊潇洒的青年来看望他。老菊头向来把侄女当亲女儿待的 ,见侄女有如此一表人才的男友,自然欣慰万分,于是不免多看了几眼。这一多看,老菊头发现这青年很面熟,想了很久,他终于记起来了,这青年就是曾劝他加入县花卉协会最起劲的那位,对了,好像他还是公园的什么技术员。想到此,老菊头立即警觉起来,连神经末梢也像长了眼睛似的,防贼似的注意起了这青年的一举一动。
好啊,耍手段耍到我侄女身上来了。看来和我侄女谈朋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有了这想法后,老菊头对侄女也有了三分戒心。
有天半夜,老菊头被风雨声惊醒,他放心不下那盆绿荷,披衣到天井里把绿荷搬进屋,不料地湿,脚下一滑跌了一跤。老菊头怕摔坏绿荷,倒地时为了护住绿荷,自己跌得很重,痛得爬都爬不起来。过后一检查,是尾骨骨折,需卧床静养。
于是,照顾老菊头、照看菊花的责任,自然落到了他侄女身上。
老菊头对侄女的热心生出了几分怀疑,他怕有意外,索性叫侄女把绿荷搬到他床前。
慢慢地,这盆绿荷不如先前精神了。
第二年春上,绿荷虽然长出了几个新芽,但嫩嫩的、弱弱的。侄女几次提出搬到天井里晒晒阳光,老菊头终因放心不下,坚持不肯。后来,眼看这盆绿荷快要活不成了,老菊头才无可奈何地同意搬到天井里。可刚搬出去,他就本能地感觉到侄女的男友也在天井里,急得大叫搬进来,慌慌地细数着那仅有的几个芽,看缺了没有。
终于,绿荷一缕芳魂去矣。老菊头倾注一生心血养护的所谓御菊亲本、正宗绿荷就此绝种。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老菊头侄女的男友当初劝老菊头加入花卉协会的目的是想得到“绿荷”,但没有成功,后通过老菊头侄女来到老菊头家中,但其用心立马就被老菊头看穿了。
B.这篇小说的内容可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主要从几个方面概述老菊头对菊花的痴爱;后一部分则通过故事情节刻画人物形象。
C.老菊头之所以特别偏爱“绿荷”,不仅因为它极为少见,是菊中的上上品,也因为它极难培植,更因为它出自宫廷、属于正宗。
D.小说开头两段由一般菊花写到不同凡响的“绿荷”,突出了“绿荷”的珍贵,而后由菊点出主人公老菊头,这是一种由物及人的写法。
E.菊花历来是高洁、孤傲、坚强的象征,老菊头一生爱菊,把菊当作自己的亲人,爱得如醉如痴,表现了老菊头洁身自好、孤高傲世的品格。
【小题2】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老菊头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6分)
【小题3】简要分析“绿荷”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小题4】小说最后写老菊头“倾注一生心血养护”的“绿荷”死亡,这个结尾能引发你哪些思考?请结合全文和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看法。(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8-24 10: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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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街小面

王春迪

老街小面,老街人最喜爱的小吃。

貌不惊人的一道面,里头大有讲究。巴掌大的面团,要加一遍蛋、两遍水、三遍碱、九九八十一遍揉,直至面团柔润光滑,再将其抻好。有了年月的师傅手如杆秤,要几两全凭手抓,眯着眼都不差毫厘!面细,入锅不合盖,多用笊篱来煮,八分熟捞出,冷水凉过,长筷挑起,那面条根根细如银丝,条条绵如垂柳。

小面的卤,更是独特!卤汤里头配有鸡鱼虾肉。鱼,多用辫子鱼、黑鱼,正月的沙光鱼最好!所谓“正月沙光赛羊汤”,再浇半勺新鲜的海蛎子,滴点热辣油,温一壶老坛烧酒,边吃边喝,那味道,喷喷,说句不好听的,吃完面上枷子送你上路都值了!

老街上,平时跑腿轮膀子的苦力,给人缝补洗涮的婆娘,口袋里有了几个不用救急的铜板,就会带着老人孩子过来,给老人孩子弄碗面,自个儿带块干饼,向面馆孙掌柜要点卤子,一家老小这就算解了馋。

老街首富海爷,也特好这口。时常,饭点一到,海爷对着府上一桌子山珍海味皱眉瞪眼,筷子拿在手里,戳戳猪肘,点点螃蟹……而后咂咂嘴,筷子一扔,走啦!管家瞧见,不用问,立刻抄起海爷用的正德碗、牙骨筷,揣上紫砂壶、汝窑杯,捏点龙井、拎个酒壶,跟着走吧,海爷一准儿想吃小面了!

海爷吃面,总是先喝三口鲜汤开胃,再吃口面、续口酒,面吃完,碗里必留一口鲜汤。最后碗一抬,头一仰,缓缓低眉,胡须一捋,呼出一口热辣辣的白气。此时,再看海爷的脸,笑起来花白胡子都是一抖一抖的。

这天,面馆孙掌柜隔着几桌人瞅见海爷正往外呼白气,正拨着算盘,立刻从柜台里头出来,到门口候着,海爷的管家正欲结账,孙掌柜弓着腰作揖道,海爷,您老的账,早有人结了。

海爷心想,必定是刚才哪位东家、掌柜,付账时就手把自己的面钱给付了。一碗面不值几个钱,无需吆喝。平日,海爷他自个儿不吭声地帮人结了多少碗面,也都没个数。海爷遂转身,无论识与不识,贫富贵贱,跟在场的老少爷们儿抱了抱拳,道了声慢慢吃,抬脚就走。

身后,面馆的伙计将海爷用过的碗筷碟壶规规矩矩地收好、洗好,一会儿由专人给海爷送府里去。

此后,隔三岔五,海爷又来吃了几次小面,回回都被人预先结了账。海爷忍不住问孙掌柜,谁啊这是?孙掌柜说,我也不认识,这人浓眉阔脸大胡子,行事像生意人,说话像镖师,身板像土匪,来时吃了碗面,狼吞虎咽地拨到嘴里,喊了声好,就是这个味儿!而后就向我打听您,边说边扔了两块银锭给我,说海爷这辈子的面钱,他都包了。

海爷纳闷了,多新鲜的事儿!哪有光给人掏银子不留名的?

孙掌柜作揖道,海爷莫怪,江湖水深,人家不说,咱也不好问。要我猜,定是海爷您早年积德,人家不便留名留姓,暗中报您的恩来了。

海爷微微一笑,哪有报恩报到面馆来的?

孙掌柜笑道,那可不一定!早年您在这儿吃面,看到有人拖儿带女地要饭逃荒,您哪回不顺手买碗面给人家?保不准那人就是当年被您救过的孩子。

转脸,海爷扔了块碎银子给孙掌柜,他再来,就说好意我心领了。我吃面,让别人付钱,这样的面,我吃不香!

孙掌柜将银子捏在手里,眉毛皱成一条线,不知咋办好。

几天后,孙掌柜又碰见海爷,赶忙笑脸相迎道,海爷,那位爷又来了,我把您的话照实告诉他,他那脸沉得像块黑秤砣,愣说您不给面子。您看这事……

话音未落,海爷哈哈一笑。

这人有点儿意思。海爷笑道。

这样好了,海爷说,今后,我来吃面,面钱我照给。他的那份心意,你就记下来,贴到墙上,我吃一碗,你就贴一张。将来,若有老幼病残孤儿寡母的流落到这儿,你就撕一张,替我给人家下碗面。如何?

孙掌柜点了点头,弓腰拱手,佩服不已。这事,很快传遍了老街。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吃小面时也学海爷,吃一碗,付两份钱,那一份贴墙上。墙上的纸片,不断有人撕,也不断有人贴,天长日久的,纸片不仅没少,反而密密麻麻的,越来越多。

现今,当年的面馆早已消失。那时的小面传到今天也变了很多味道。唯有这个吃面的故事,连同那些鲜活的人物,在老街百姓的嘴里,津津乐道,代代相传。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老街小面里头大有讲究。有经验的师傅全凭手抓,眯着眼睛都几乎不差斤两。巴掌大的面团揉得柔润光滑,抻出的面根根细如银丝,绵如垂柳。
B.海爷吃面,好讲排场,为的是显出身份高贵。“笑起来花白胡子都是一抖一抖的”,运用细节描写,写出了海爷对小面无比喜爱之情。
C.面馆的孙掌柜是一个地道的精明的商人,但也有当地人的质朴重义的一面,从这个人物身上同样可以看出老街的人性人情之美。
D.如今当年的面馆早已消失,那时的小面传到今天也变了很多味道,表现出了作者对过去的无比留恋,对现实的深切失望。
【小题2】小说中写了一个给海爷付面钱却不留姓留名的人,用意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最后一段可以删掉,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对此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的鸡呀!我的笋壳鸡呀!我的黑母鸡,我的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的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屈、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展现当时学生的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号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条走失的狗
宾 炜
阿平在城里当保安,老板叫杨富贵,听说以前也是穷光蛋一个,这些年发大了,就抖了起来。不说别的,光是他家养的那条进口名狗拉拉,就值一百多万。
一天,杨富贵忽然把阿平叫到他家去。原来他最近很忙,没时间蹓狗,拉拉似乎有点郁闷,他就让阿平把拉拉带出去转转。
这等于是把一百多万直接交到自己手上啊,见老板对自己这么信任,阿平简直有点受宠若惊了,自然是把头点得像鸡啄米。
他小心翼翼地拉着拉拉来到街上,变着法子让拉拉玩得高兴起来。没想到才一会功夫,就出了意外。
拉拉碰上了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这家伙不知在哪捡到半块烧饼,正捧着津津有味啃得香哩。也不知咋回事,拉拉平常在家吃香喝辣的,见了那半块烧饼,居然眼馋起来,扑上去要抢,任阿平怎么拉也拉不住。
那流浪汉自然不干,一边躲闪,随手抡起一块石头,照着拉拉就是一通猛砸。阿平一看吓坏了,忙上前挡住石头:“别打别打,要打打我!”
拉拉显然也被惹火了,张开大嘴没头没脑地乱咬。流浪汉哪晓得抢他烧饼的是条百万狗,分明狂怒了,猛地一声怪叫,狠狠抱着拉拉一咬,拉拉痛叫一声,掉头落荒而逃,并留下了一路血迹。流浪汉身上血肉模糊,鲜血都快把眼睛糊住了,他用袖子抹了抹,呆了一呆,也是掉头撒腿狂奔。
阿平有点蒙了,等回过神来,拉拉已经跑没了影。他大喊一声,向着拉拉跑的方向拼命追。
可他一直追过了三条街,连拉拉的影子也见不着,地上也失去了拉拉留下的血迹。阿平再也跑不动了,脑袋轰轰作响,完了,自己这是茅坑门口摔跤——离死(屎)不远了!
他乱轰轰地想,怎么办?如果拉拉找不回来,卖了自己也赔不起。一走了之吧,又舍不得这份工作。思来想去,自己的前途命运紧紧地系在拉拉身上,只有找到拉拉这一条路可走。
半天过去了,阿平依然一无所获。忽然,他在一根电线杆上发现了一张寻狗启事,仔细一看,果然是老板贴出来的。后来,他又在报纸上和电视里看到了寻找拉拉的消息。
阿平只感到压力越来越大了,找到拉拉的心情也更加迫切。可是,他已经差不多把这座城市跑了一遍,仍然没有碰到拉拉。看看天色已经暗了,阿平突然间感到一阵绝望。他决定放弃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他给老板打了最后一个电话:“我找不到拉拉……对不起,老板,我欠你的,只有下辈子还你了……”
“你还找什么拉拉?”老板没好气地说,“你现在马上赶到医院来!”
阿平又喜又忧。喜的是拉拉估计已经被人找到了,忧的是拉拉可能受了重伤,而且是被别人找到的。
他临时又改变了自己的决定,忐忑不安地来到医院。在一个急救室外面,见到了老板。杨富贵见他来到,就把手中一个鼓鼓的纸袋塞到他怀里,匆匆道:“你在这里守着,里面有五万块钱,医生叫你交钱就交钱。这是给你一个赎罪的机会,你要再乱跑,我饶不了你!”说罢,跑下楼去开车走了。
阿平紧紧搂着钱袋,焦急万分地盯着急救室的门,上面显示手术正在进行中。
忽然,有个护士走了出来,阿平凑上去,颤抖着打听:“怎、怎么样?还、还有救吗?”
护士说:“命是保住了,不过,由于送来的晚了点,伤口已经烂了,有一条腿肯定保不住了。”
阿平不由自主地盯着自己的两条腿,脑子里蹦出个荒唐的念头来,真愿意把自己的腿给拉拉接上去。又等了好久,老板又急忙忙地赶回来了,一见就问他,怎么样了?阿平不敢看老板的脸色,低着头说:“还、还没出来……护士说,命可以保住,但、但要截掉一条腿。”
老板重重地叹口气,转而恼怒地盯着他,说道:“阿平,这事你得承担全部责任。做完手术,你得好好照顾他,得当爹当妈一样侍候着,将功赎罪!“
阿平心中一宽一喜,听老板的话,分明已经原谅他了。他一时间感动得说不出话来,突然扑通跪在老板脚下,感激涕零地说:“老板,我对不住你,是我害了拉拉。这辈子我就是做牛做马,也会把它侍候好的,我、我……”说着,又是悔恨,又是感动,热泪滚滚而下。
杨富贵把他扶起,瞧瞧他,沉吟半晌,这才问道:“阿平,你真的把自己看得这么贱么?竟然连一条狗都比不上?”
阿平怔了怔,羞愧无比地说:“老板,我算什么啊,就是把我卖了,也不值拉拉一个脚趾头。我知道,我欠你的一辈子都还不清了……”
“行了行了。”杨富贵有点厌恶地挥挥手,看着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我当年要是像你这样,把自己看得连狗都不如,也就不会有今天了。”
阿平张着嘴巴,听不懂老板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杨富贵想了想,吩咐道:“你等会下去,把我车后厢的狗先送回我家,找个地方埋了。”
“狗?”阿平吃了一惊,“什么狗?”
杨富贵瞪了他一眼:“拉拉!”
阿平脸色一白:“什么?拉拉死了?”
杨富贵淡淡地说:“这不关你的事,是我刚才亲手打死的。我到处发寻狗启事,就是怕这狗再咬人。这狗日的明明疯了,不结果它,还不知道要给我闯多少祸。”
阿平瞠目结舌,仿佛不认识一样傻看着老板。忽然扑通又跪了下来:“老板,这都怪我,这都怪我啊,你怎么处罚我,我也愿意!”
杨富贵有些恼怒地把他一把扯了起来:“拉拉的死,我不怪你。可要是人死了,我不怪你,天也会怪你!出了事,你为什么不马上找那个受伤的人?这整整两天,你不找人,居然拼命去找一条狗,要不是我在一个垃圾车里发现他,现在恐怕已经没命了。这条人命,就得算在你头上!”
阿平只觉得头脑变成了一片空白,茫然不知所措地盯着急救室的大门。杨富贵叹息着说道:“你要是及时把他送来医院,人家这条腿能废么?人命关天,你竟然把狗看得比人命还重,你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阿平失魂落魄地走下来,打开老板小车的后箱,看见了拉拉的尸体。他突然间百感交集,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把拉拉紧紧抱在怀里,无声地哭了起来。
(节选自《2010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在遛狗的问题上,阿平所表现出的“受宠若惊”“小心翼翼”“变着法子”等,足见他是一个奴颜婢膝、毫无自尊可言的保安。
B.在流浪者遭到拉拉攻击时,作者细致地刻画了其动作,如“躲”“抡”“砸”“咬”等,是为了与阿平构成对比,突出狗在阿平心中的重要性。
C.拉拉跑丢后,阿平没有先去找被咬伤的流浪者,而是几乎跑遍了城市去找狗,不仅是因为他认为应该弥补自己的工作过失,更是因为他认为这只价值百万的狗关系着自己的命运和前途。
D.设置情节时,作者使用意外、误解的手法,如吃香喝辣的拉拉竟对半块烧饼感兴趣,来到医院的阿平还误认为是拉拉的腿保不住了。
E.结尾处,杨富贵对阿平说:“行了行了”并“厌恶地挥挥手”,这说明其对阿平的想法和做法,已经十分不满,甚至有解雇阿平的冲动。
【小题2】作者在第1段交代了杨富贵的经历,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小题3】请简要概括文中阿平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4】小说中出现了阿平和杨富贵两个人物,你认为谁才是小说的主人公?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狐狸的母爱
加拿大汤普森•西顿
这窝狐狸应该完蛋了,叔叔雇来的那个柏迪,正在使劲地挥舞着十字锹和铲子,挖了一个钟头以后,老狐狸维克森还在附近的林子里徘徊,两只猎狗发疯似的朝它猛冲过去。就在这时,柏迪兴奋地叫了起来:“先生,它们在这儿啦!”
那四只毛茸茸的小狐狸,正躲在狐狸洞尽头的角落里,拼命地往后退缩着。
我根本来不及阻止,柏迪就狠狠地一铲子铲了下去,再加上猎狗突然往前一冲,小狐狸一下子就死了三只。第四只,是那只最小的,被我兜住尾巴高高地拎了起来,才没被横冲直撞的猎狗弄死。
小家伙短促地叫了一声,它那可怜的妈妈维克森被它的叫声引了过来。它左右徘徊,离我们很近,要不是有两只猎狗挡在中间——它们好像总是挡在中间的——凑巧给它作了掩护,它早就挨上枪子儿了。
活着的那只小狐狸,被扔进一只口袋,它不幸的哥哥们,又被扔回它们的育儿室里,被柏迪用几铲黄土埋了。
我们回到家不久,就用链条把小狐狸拴在了谷场上。谁也说不出,为什么单单让它活着。可是我们心照不宣地这么做了,无论谁都没有弄死它的念头。
它是个漂亮的小家伙,样子有些像狐狸和羊的混合体。我叫它梯普,只要有人待在附近,它就总是愁眉苦脸、战战兢兢地蜷缩在它的箱子里。
到了夜晚,小家伙会变得非常不安,它悄悄地从箱子里爬出来,使劲拉扯着链条,不时用前爪抓住它,愤愤地啃咬。
但是有一次,它咬着咬着突然停了下来,似乎在倾听什么声音,接着又抬起它那黑黑的小鼻子,用颤抖的声音,急促地叫了一声。
几分钟后,木头堆上出现了一个黑影儿。老狐狸飞快地咬住了小家伙,掉头就往它的来路上拖。可是,拖到链条拉得笔直的时候,小家伙被妈妈的嘴巴狠狠地扯了一下。这时候,有一扇窗户打开了,维克森吓得又逃回木头堆那边去了。
一个钟头以后,小狐狸停止了跑动和叫唤。我借着月光,偷偷往外一瞧,看见了狐狸妈妈的身影。它伸直身子躺在小家伙的旁边,嘴里在啃什么东西——我听到一种铁器的咔嚓声,原来,它在啃那条无情的铁链。而小家伙梯普呢,这时正忙着大吃大喝呢。
看见我出来,老狐狸迅速逃进黑洞洞的林子里去了。
第二天早晨,我发现链条上离小家伙脖子一两米的地方,已经被磨得雪亮了。
后来我走进树林,跑到被破坏的狐狸洞口的时候,又发现了维克森的痕迹。这只可怜的伤心欲绝的狐狸妈妈来过这儿,而且把孩子们浑身污泥的尸体全掘了出来。
地上横躺着三只小狐狸的尸体,身上都被舔得光溜溜的。在新堆好的泥土上,到处都印下了可以说明问题的痕迹——这些痕迹告诉我,它曾经在这些尸体旁边,悲痛地守了很久很久。它像往常一样,把夜间猎捕来的东西,带到这儿来给它们吃。它曾经平躺在它们身旁,徒劳地把天然的饮料喂给它们喝。
现在它一定已经知道,它的这些小宝宝已经死了。
我们的俘虏梯普,现在成了维克森唯一的亲人。
为了保护鸡,我们把猎狗全放了出来。我们把狐狸最喜爱,而猎狗却碰也不会碰的鸡头上了毒药,散放在树林里。
小狐狸被抓的第二天晚上,我听见链条在嚓嚓作响,半个钟头以后,从猎狗那儿传来一阵狂吠声。接着,这种叫声径直朝远处的树林里移去,我一听就知道它们又在追维克森了。它们一直往北,朝铁路的方向奔去,后来渐渐就听不到它们的动静了。第二天早晨,那些猎狗还没回来。
我们不久就查明了原因。原来,狐狸对铁路的情况,早就心里有数了,并且很快就想出了几种利用它的方法。一种方法是被猎狗追赶的时候,趁火车就要开过之前,沿着铁轨跑上一大段路。因为在铁器上留下的气味,总是非常淡的,再加上火车轰隆隆地在上面开过,气味就完全消除了,而且猎狗也常有被火车头碾死的可能。另一种方法更有把握,不过做起来也更困难,那就是在跑得飞快的火车头前面,把猎狗一直带到一座高高的桥上,这样它们就一定会被追上来的火车头碾得稀烂。
昨天晚上,维克森就是巧妙地施展了这种手段。我们在铁路上发现了猎狗兰格血肉模糊的尸体,知道维克森已经报仇雪恨了。
当天夜里,在疲惫不堪的猎狗斯波特还没回家之前,维克森就又来到谷场上,它又弄死了一只鸡给梯普,并且喘着气,伸直了身子躺在梯普身旁,让孩子解渴。
通过这天晚上被弄死的那只母鸡,维克森夜里来我们这儿的事情,又被我叔叔发觉了。
第三天晚上,我叔叔拿着枪,亲自看守了一个钟头。
早晨我们又发现,维克森还是来过小家伙这儿的。到第四天晚上,我发现叔叔又在亲自站岗,因为另一只鸡又被偷走了。
天黑不久,我们听见一声枪响,维克森把带着的东西往地上一扔,撒腿就溜掉了。
维克森已经被人用枪赶跑了三次,难道还会跑来喂它的孩子,救它的孩子吗?
它会来吗?
到了第五天晚上,在小家伙颤声地哀叫了一声之后,木头堆上便出现了一个黑影儿,这回在旁边观察它们的只有我一个人。
它像个影子似的跑来,待了一会儿,又无声无息地走掉了。梯普呢,一口咬住了它扔下的一样食物,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可是,就在它吞咽的时候,一阵剧痛刺透了它的全身,痛得它禁不住失声大叫起来。接着,小家伙又挣扎了一会儿,就躺在地上永远不动了。
维克森的母爱是强烈的。它非常清楚毒药的功力,也懂得毒饵的性能。可是,这次它扔给小家伙吃的是毒饵,结果小梯普死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就很难解释了。
当大地重新铺上皑皑白雪的时候,我们又在林子里做了一次搜捕。雪地告诉我们,维克森已经不再在这个松林里游荡了。我们只知道它离开了此地,到底上哪儿去了,谁也没有发现过。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14期,有删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的情节引人入胜。狐狸洞穴被毁,只有小梯普幸存;狐狸妈妈维克森伤心欲绝,设法营救梯普;又诱杀猎狗,报仇雪恨;最后看营救无望,毒杀梯普。
B.文中对狐狸遭遇的描写,让人对小狐狸梯普和妈妈维克森的命运深表同情。作者十分鲜明地表达了对叔叔和柏迪猎杀狐狸的种种行径的厌恶和斥责。
C.这篇小说充满悲剧意蕴,令人肃穆深思。文中狐狸妈妈强烈的母爱,与人性有共通之处,能让读者产生强烈的心灵震撼,进而反思该如何与动物平等共享自然。
D.维克森不小心喂了小狐狸含有巨大毒性的食物,致使小狐狸当场死亡,这给她带来致命打击,所以当大地重新铺上皑皑白雪的时候,我们再也没有看到她。
 
E.小说用倒叙的手法交代了狐狸利用铁路诱杀猎狗的过程,然后正面描写当天夜里,在疲惫不堪的猎狗斯波特还没回家之前,维克森又到谷场上弄死一只鸡的场景。
(2)请简要分析小说中狐狸妈妈维克森的形象。(6分)
(3)作品在描写小狐狸梯普时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请举例分析。(6分)
(4)有人说,西顿动物小说中的动物多带有悲剧英雄的气质,充满生命的尊严。请结合文本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以及作者的情感取向。(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父亲没有赴约
(美国) 罗伯特·诺格斯
这个故事发生在风景如画的国家丹麦的一个小客栈里。这种客栈通常供应游客食物和饮料。这儿的人都讲英语。我和父亲因为生意上的事,也因为旅游来到了这样的客栈,过着愉快的时光。 
“我希望母亲和我们一起在这儿。该多好啊!”我说。 
“如果你母亲来这里,带着她去附近旅游一定非常惬意!”父亲说。
年轻时他曾经在丹麦旅游参观。我问:“您自那次旅游后离开此地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
“哦!大约三十年。我依稀记得路途上曾经到过这个客栈。”他朝周围看了看,沉浸在回忆的气氛中。
“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突然他沉默了,我看见他的脸变得异常苍白。随着他的视线望去我发现一个太太手里拿着一托盘饮料站在一群顾客面前。看得出她从前也许很漂亮。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我问父亲:“您认识她么?”
“从前认识。”他说。
这位太太来到我们桌前,问:“要饮料吗?”
“她变得太多太多了。感谢上帝她没有认出我。”父亲轻声低语,手里拿着手帕做了个鬼脸。“在遇到你母亲前我曾经认识她。”他继续说,“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到这里来旅游。她当时是个年轻可爱的少女,温文尔雅、妩媚动人。我们疯狂地相爱了。”
“母亲知道此事吗?”我突然忿忿不平地说。
“当然知道。”父亲焦虑地看着我,轻声说。我能感觉到他此时的窘迫。
我说:“爸,您大可不必……”
“假如你母亲在这儿,她将告诉你这一切。我不想让你为此操心。那时我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完全是个外国人。当时我的生活完全依赖你爷爷。如果她跟我结婚,她不会有任何前途。所以她的父亲竭力反对我们。当我写信告诉父亲我想跟她结婚时,你爷爷便拒绝提供哪怕是一分钱的援助。于是我不得不返回故乡。但是临走前我们见过一次面,我告诉她我必须回美国去借些钱,几个月后回来便跟她结婚。”
“我们知道,”他继续说,“她的父亲可能会拦截我们的来往信件。所以我们决定我将简单地给她寄一个纸条,告诉她我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在那里我们将举行婚礼。然后我就回美国贷了款并写信告诉她见面的事。她收到信后复函说,‘届时我将如期而至。’可是她没有去。后来我了解到她在约定日期两周前和当地的一个客栈老板结婚了。她没有等到我们预定的时刻。”
接着,父亲说:“感谢上帝她没有赴约。回家后我遇到了你母亲,我们过得非常幸福。我们常为这个年轻时的骑士故事说笑寻开心。我提议将来你把此事写成文字。”
那位太太拿着啤酒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从美国来的吗?”她问我。 
“是的。”我说。
她微笑着说:“哦,美国,令人神往的地方。”
“是的,你的许多同胞都去了美国,你考虑过此事吗?”
“不是,不是现在。”她说,“很久以前我曾经想过。但最后我还是留在了这里。留在这里挺不错的。”
喝罢啤酒我们离开客栈。我问父亲:“爸,您给她的信上的日期是怎么写的?”他停下脚步,掏出一信封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像这样,”他说,“12/11/13.就是说1913年12月11日!”
“不!”我惊呼,在丹麦和其他任何欧洲国家不是那个日期。在这些地方,人们按日、月、年的顺序写日期。所以你写的日期不是12月11日,而是11月12日!”
父亲用手捂住脸。“哦!她到了那里!”他惊叫道,“只因为我没有赴约,她才跟别人结的婚。”他沉默了片刻。“还好!”他说,“我衷心祝愿她幸福。实际上看来她似乎确实如此。”
当我们总结此事时我突然说: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否则你不会遇上我母亲。
父亲双手放在我肩膀上,温和地看着我,微笑地看着我说:“我是双倍的荣幸,小伙子,不然的话,我既不会遇上你母亲更不会遇上你!”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中,“我”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通过“我”与父亲的交流把父亲曾经的恋爱故事展现出来,并揭开父亲与丹麦女孩不能走到一起的原因。
B.发生在父亲身上的爱情故事温馨动人,其中蕴含着作者阐述的爱情观:厮守一生的只有一个,对爱情双方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荣幸,面对如此荣幸的事情,应珍惜眼前人。
C.小说并没有直接描写父亲母亲之间的爱情,而是通过描写年轻时与丹麦女孩之间美丽的误会,侧面表达了他们之间忠贞的爱情。
D.文中在叙述父亲的爱情故事时,采用了倒叙的手法,交代了父亲如何与丹麦女孩如何相识,相爱;到最后因女孩没有赴约而不能结合的整个经过。
E.小说中父亲的神态心理变化贯穿始终,客栈重逢,回忆过去的爱情,交代与丹麦女孩无言的结局,到庆幸遇到“我”的母亲等等都有父亲的神态心理变化描写。
【小题2】本文以“父亲没有赴约”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小题3】根据你对小说的阅读理解,请从三个方面简要概括父亲这个人物形象的特点,不超过20字。
【小题4】文中父亲说:“我是双倍的荣幸。”你如何理解这句话?请结合文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