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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狐狸的母爱
[加拿大]汤普森•西顿
这窝狐狸应该完蛋了,叔叔雇来的那个柏迪,正在使劲地挥舞着十字锹和铲子,挖了一个钟头以后,老狐狸维克森还在附近的林子里徘徊,两只猎狗发疯似的朝它猛冲过去。就在这时,柏迪兴奋地叫了起来:“先生,它们在这儿啦!”
那四只毛茸茸的小狐狸,正躲在狐狸洞尽头的角落里,拼命地往后退缩着。
我根本来不及阻止,柏迪就狠狠地一铲子铲了下去,再加上猎狗突然往前一冲,小狐狸一下子就死了三只。第四只,是那只最小的,被我兜住尾巴高高地拎了起来,才没被横冲直撞的猎狗弄死。
小家伙短促地叫了一声,它那可怜的妈妈维克森被它的叫声引了过来。它左右徘徊,离我们很近,要不是有两只猎狗挡在中间——它们好像总是挡在中间的——凑巧给它作了掩护,它早就挨上枪子儿了。
活着的那只小狐狸,被扔进一只口袋,它不幸的哥哥们,又被扔回它们的育儿室里,被柏迪用几铲黄土埋了。
我们回到家不久,就用链条把小狐狸拴在了谷场上。谁也说不出,为什么单单让它活着。可是我们心照不宣地这么做了,无论谁都没有弄死它的念头。
它是个漂亮的小家伙,样子有些像狐狸和羊的混合体。我叫它梯普,只要有人待在附近,它就总是愁眉苦脸、战战兢兢地蜷缩在它的箱子里。
到了夜晚,小家伙会变得非常不安,它悄悄地从箱子里爬出来,使劲拉扯着链条,不时用前爪抓住它,愤愤地啃咬。
但是有一次,它咬着咬着突然停了下来,似乎在倾听什么声音,接着又抬起它那黑黑的小鼻子,用颤抖的声音,急促地叫了一声。
几分钟后,木头堆上出现了一个黑影儿。老狐狸飞快地咬住了小家伙,掉头就往它的来路上拖。可是,拖到链条拉得笔直的时候,小家伙被妈妈的嘴巴狠狠地扯了一下。这时候,有一扇窗户打开了,维克森吓得又逃回木头堆那边去了。
一个钟头以后,小狐狸停止了跑动和叫唤。我借着月光,偷偷往外一瞧,看见了狐狸妈妈的身影。它伸直身子躺在小家伙的旁边,嘴里在啃什么东西——我听到一种铁器的咔嚓声,原来,它在啃那条无情的铁链。而小家伙梯普呢,这时正忙着大吃大喝呢。
看见我出来,老狐狸迅速逃进黑洞洞的林子里去了。
第二天早晨,我发现链条上离小家伙脖子一两米的地方,已经被磨得雪亮了。
后来我走进树林,跑到被破坏的狐狸洞口的时候,又发现了维克森的痕迹。这只可怜的伤心欲绝的狐狸妈妈来过这儿,而且把孩子们浑身污泥的尸体全掘了出来。
地上横躺着三只小狐狸的尸体,身上都被舔得光溜溜的。在新堆好的泥土上,到处都印下了可以说明问题的痕迹——这些痕迹告诉我,它曾经在这些尸体旁边,悲痛地守了很久很久。它像往常一样,把夜间猎捕来的东西,带到这儿来给它们吃。它曾经平躺在它们身旁,徒劳地把天然的饮料喂给它们喝。
现在它一定已经知道,它的这些小宝宝已经死了。
我们的俘虏梯普,现在成了维克森唯一的亲人。
为了保护鸡,我们把猎狗全放了出来。我们把狐狸最喜爱,而猎狗却碰也不会碰的鸡头上了毒药,散放在树林里。
小狐狸被抓的第二天晚上,我听见链条在嚓嚓作响,半个钟头以后,从猎狗那儿传来一阵狂吠声。接着,这种叫声径直朝远处的树林里移去,我一听就知道它们又在追维克森了。它们一直往北,朝铁路的方向奔去,后来渐渐就听不到它们的动静了。第二天早晨,那些猎狗还没回来。
我们不久就查明了原因。原来,狐狸对铁路的情况,早就心里有数了,并且很快就想出了几种利用它的方法。一种方法是被猎狗追赶的时候,趁火车就要开过之前,沿着铁轨跑上一大段路。因为在铁器上留下的气味,总是非常淡的,再加上火车轰隆隆地在上面开过,气味就完全消除了,而且猎狗也常有被火车头碾死的可能。另一种方法更有把握,不过做起来也更困难,那就是在跑得飞快的火车头前面,把猎狗一直带到一座高高的桥上,这样它们就一定会被追上来的火车头碾得稀烂。
昨天晚上,维克森就是巧妙地施展了这种手段。我们在铁路上发现了猎狗兰格血肉模糊的尸体,知道维克森已经报仇雪恨了。
当天夜里,在疲惫不堪的猎狗斯波特还没回家之前,维克森就又来到谷场上,它又弄死了一只鸡给梯普,并且喘着气,伸直了身子躺在梯普身旁,让孩子解渴。
通过这天晚上被弄死的那只母鸡,维克森夜里来我们这儿的事情,又被我叔叔发觉了。
第三天晚上,我叔叔拿着枪,亲自看守了一个钟头。
早晨我们又发现,维克森还是来过小家伙这儿的。到第四天晚上,我发现叔叔又在亲自站岗,因为另一只鸡又被偷走了。
天黑不久,我们听见一声枪响,维克森把带着的东西往地上一扔,撒腿就溜掉了。
维克森已经被人用枪赶跑了三次,难道还会跑来喂它的孩子,救它的孩子吗?
它会来吗?
到了第五天晚上,在小家伙颤声地哀叫了一声之后,木头堆上便出现了一个黑影儿,这回在旁边观察它们的只有我一个人。
它像个影子似的跑来,待了一会儿,又无声无息地走掉了。梯普呢,一口咬住了它扔下的一样食物,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可是,就在它吞咽的时候,一阵剧痛刺透了它的全身,痛得它禁不住失声大叫起来。接着,小家伙又挣扎了一会儿,就躺在地上永远不动了。
维克森的母爱是强烈的。它非常清楚毒药的功力,也懂得毒饵的性能。可是,这次它扔给小家伙吃的是毒饵,结果小梯普死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就很难解释了。
当大地重新铺上皑皑白雪的时候,我们又在林子里做了一次搜捕。雪地告诉我们,维克森已经不再在这个松林里游荡了。我们只知道它离开了此地,到底上哪儿去了,谁也没有发现过。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14期,有删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的情节引人入胜。狐狸洞穴被毁,只有小梯普幸存;狐狸妈妈维克森伤心欲绝,设法营救梯普;又诱杀猎狗,报仇雪恨;最后看营救无望,毒杀梯普。
B.文中对狐狸遭遇的描写,让人对小狐狸梯普和妈妈维克森的命运深表同情。作者十分鲜明地表达了对叔叔和柏迪猎杀狐狸的种种行径的厌恶和斥责。
C.这篇小说充满悲剧意蕴,令人肃穆深思。文中狐狸妈妈强烈的母爱,与人性有共通之处,能让读者产生强烈的心灵震撼,进而反思该如何与动物平等共享自然。
D.维克森不小心喂了小狐狸含有巨大毒性的食物,致使小狐狸当场死亡,这给她带来致命打击,所以当大地重新铺上皑皑白雪的时候,我们再也没有看到她。
 
E.小说用倒叙的手法交代了狐狸利用铁路诱杀猎狗的过程,然后正面描写当天夜里,在疲惫不堪的猎狗斯波特还没回家之前,维克森又到谷场上弄死一只鸡的场景。
(2)请简要分析小说中狐狸妈妈维克森的形象。(6分)
(3)作品在描写小狐狸梯普时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请举例分析。(6分)
(4)有人说,西顿动物小说中的动物多带有悲剧英雄的气质,充满生命的尊严。请结合文本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以及作者的情感取向。(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9-23 10: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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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铁牛和病鸭
老舍
王明远的乳名叫“铁柱子”。在学校里他是“铁牛”。好象他总离不开铁。一年到头,他老笑着。两排牙,齐整洁白,象个小孩儿的。
自从留学回来,他就在一个官办的农场作选种的研究与试验。这个农场的经费永远没有一定的着落。场长呢,是照例每七八个月换一位,好象场长的来去与气候有关系似的。所以农场虽成立多年,农场试验可并没有作过。要是有的话,就是铁牛自己那点事儿。
为他,这个农场在用人上开了个官界所不许的例子——场长到任,照例不撤换铁牛。可有一回,他几乎落了泪。场长无论如何非撤他不可。可是头天免了职,第二天他照常去作试验,并且拉着场长去看他的工作:“场长,这是我的命!再有些日子,我必能得到好成绩;这不是一天半天能作成的。请准我上这里作试验好了,什么我也不要。到别处去,我得从头另作,前功尽弃。况且我和这个地方有了感情,这里的一切是我的手,我的脚。我永不对它们发脾气,它们也老爱我。这些标本,这些仪器,都是我的好朋友!”他笑着,眼角里有个泪珠。从此以后,他的地位稳固多了,虽然每次减薪,他还是跑不了。“你就是把钱都减了去,反正你减不去铁牛!”他对知己的朋友总这样说。
铁牛的同学李文也是个学农的。李文的腿很短,嘴很长,脸很瘦,心眼很多。被同学们封为“病鸭”。他很热心的研究农学,而且深信改良农事是最要紧的。可是他始终没有成绩。正赶上开农业学会年会。堂中坐满了农业专家。台上正当中坐着病鸭,头发挺长,脸色灰绿,长嘴放在胸前,眼睛时开时闭,活象个半睡的鸭子。他自己当然不承认是个鸭子;时开时闭的眼,大有不屑于多看台下那群人的意思。他明知道他们的学问比他强,可是他坐在台上,他们坐在台下;无论怎说,他是个人物,学问不学问的,他们不过是些小兵小将。他是主席,到底他是主人。他不能不觉着得意,可是还要露出有涵养,所以眼睛不能老睁着,好象天下最不要紧的事就是作主席。可是,眼睛也不能老闭着,也得留神下边有斜眼看他的人没有。假如有的话,得设法收拾他。就是在这么一睁眼的工夫,他看见了铁牛。
铁牛仿佛不是来赴会,而是料理自家的丧事或喜事呢。出来进去,好似世上就忙了他一个人了。有人在台上宣读论文。病鸭的眼闭死了,每隔一分多钟点一次头,他表示对论文的欣赏,其实他是琢磨铁牛呢。
直到年会开完,他们俩没再坐在一块谈什么。
新场长到任后派他办理油饰椅子,因这是李先生视为最重要的事,所以选派铁牛,以表示合作的精神。铁牛既没那个工夫,又看不出漆刷椅子的重要,所以不管。过了一个星期,铁牛被撤了差。
他以为这一定不能是病鸭的主意,因此他并不着慌。他计划好:援据前例,第二天还照常来工作;场长真禁止他进去呢,再找老李——老李当然要维持老同学的。可是,他临出来的时候,有人来告诉他:“场长交派下来,你要是明天再来的话,可别说用巡警抓你。”
他要求见场长,不见。
他又回到试验室,呆呆的坐了半天,几年的心血……不能,不能是老李的主意,老李也是学农的,还能不明白我的工作的重要?他必定能原谅咱铁牛,即使真得罪了他。什么地方得罪了他呢?想不出来。除非他真是精神病。不能,他那天不是还请我吃饭来着?不论怎着吧,找老李去,他必定能原谅我。
铁牛越这样想越心宽,一见到病鸭,必能回职继续工作。他看着试验室内东西,心中想象着将来的成功——再有一二年,把试验的结果拿到农村去实地应用,该收一个粮的便收两个……和和平平的作了件大事!他到农场去绕了一圈,地里的每一棵谷每一个小木牌,都是他的儿女。
回到屋内,给老李写了封顶知己的信,告诉他在某天去见他。把信发了,他觉得已经是一天云雾散。按着信上规定的时间去见病鸭,病鸭没在家。可是铁牛不肯走,等一等好了。等到第四个钟头上,来了个仆人:“请不用等我们老爷了,刚才来了电话,中途上暴病,入了医院。”
铁牛顾不得去吃饭,一直跑到医院去。
“什么病呢?”铁牛和门上的人打听。
“没病,我们这儿的病人都没病。”门上的人倒还和气。“没病干吗住院?”
“那咱们就不晓得了,也别说,他们也多少有点病。”铁牛托那个人送进张名片。待了一会,那个人把名片拿起来,上面有几个铅笔写的字:“不用再来,咱们不合作。”
“和和平平的作件大事!”铁牛一边走一面低声的念道。
(节选自《老舍短片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
【小题1】农场为何每次换人照例不换铁牛?请简要概括。
【小题2】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分别展现了铁牛什么样的心理活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多处写“和和平平地做件大事”一句话,请说明该细节在文中的主要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太阳梦
晓浩
朋友老刘说起他做的一个梦,激动得满脸通红。他梦见自己驾着一叶小舟,划行在太阳里。那境界好动人啊。
太阳大得无边无沿,透明的浆液,把世界溢成一片红色,岸,在哪里?船桨轻轻一拨,溅起一串火红的水珠,落下时它们忽然凝结成一座座山,千姿百态。
老刘是个画家,那时候,画山画得正苦。
听了老刘的话,我放眼望去,但见群山在我周围有节奏地起伏着,群山之上是蓝天,一轮硕日,漂泊在蓝天上,永恒地照耀着。
记得刚到拉萨的时候,我被惊呆了,一片明晃晃的阳光,铺天盖地而来,拼命地往身体里渗透,我觉得身后的影子都透着亮儿。
是不是在梦里?
我走向那些经幡。五颜六色的经幡,在阳光下舞蹈着,似乎一头连着天,一头接着地,天地之间一派和谐宁静。一幢幢别致的藏式楼房和现代建筑,从绿树鲜花中冒出来,寺庙的金顶间杂其中,香火缭绕,放生羊和野狗昂着哲人般的头颅,在大街上踱步。
向生活深处走去,我知道这不是梦。
远方的亲朋好友非说这就是梦,神秘,朦胧,可想而不可及。一位女友,曾在拉萨生活数月,后移居加拿大,她来信说:“想到拉萨我就想大哭一场,那真是一个梦,温暖而又明亮,它在我睡着的时候来了,醒来,它却飞走了。
对于我来说,拉萨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在我那间常摇曳着烛光的小屋里,我认识了一群又一群的寻梦人。你见过一步一叩,跋涉千里而来的朝佛者吗?从某种意义上说,寻梦者的精神更为感人,他们为了追寻一个美丽的梦,翻越了无数精神意义上的大山,微笑着,走向太阳,尽管,他们的身心遍体鳞伤。
一位年轻的战士,常年驻守在某个四季冰封雪锁的哨卡上,一天,下哨归来,迈过一个半米多的土坎,他跌倒了,再没爬起来,过度缺氧导致了他的牺牲。一位大学生,为了抢救别人,被汹涌的泥石流吞没。一次,在我出去采访的途中,车翻出十五六米,车棚碎了,我安然无恙……还有啊还有,无数恶魔张开大嘴,要吞没我们这些寻梦者。
我常常仰望太阳,流着无法抑制的泪水,感情的大堤在瞬间决口了。想到夸父,他没追赶上太阳,却不是也为后人称颂么?幸福在于追寻这种过程本身。
朋友老刘实现了自己的梦。他独创了一种画派,叫西藏山水画,得到国内外普遍承认,台湾三原色艺术中心还专门为他搞了个人画展。
我不止一次地为他的画所感动。画面上,塞满了山,绝少人间气息,那山汹涌呼啸,奔腾流动着,下降,再升腾,势不可挡。他的画里没画过一个太阳,然而,每幅画都能让人感到众山之上,那轮太阳充满理性的跳跃。
最近,我又见到了老刘。只见他熊腰虎背,一摇一晃,整个一座山在晃动。他说他又陷入了苦闷期。他想在艺术上再上一个高峰。
是啊。太阳只有一个,梦,是无数的。
【小题1】怎样理解“他的画里没画过一个太阳,然而,每幅画都能让人感到众山之上,那轮太阳充满理性的跳跃”这句话的含义?(4分)
【小题2】文章主要写了画家老刘的“太阳梦”,请就此梳理作者的写作思路。(6分)
【小题3】现实与梦的交织是本文突出的特点,请指出其具体表现。它们蕴含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4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黑 锅

李培俊

小麦家的红公鸡丢了,一大早小麦打开鸡窝,那只红公鸡率先钻出鸡窝,拍打着翅膀飞上墙头,撒过欢,落在榆树下的阴凉里,叨食着一颗颗肥大的榆钱。可到了傍晚,鸡该进窝了,那只红公鸡却没影了,不见了。小麦和朝晖两口子分头走出家门,在房前、屋后、路沟里寻找,两口子在家门口重新会合时,摇着头叹了口气。

这只公鸡是两口子的宝贝,火红火红的不带一点杂色,脖颈那儿有一圈金黄的毛羽,像戴了个金色的项圈。红公鸡的叫声也很特别,纯净、清脆、嘹亮,那声咯咯咯,先高后低,中间拐个弯,然后长声扬起,尾声拖得特别长,有点女高音的味道。

红公鸡没了,丢了,夫妻俩的生活便少了许多乐趣。晚上躺在床上,两口子唉声叹气一番,惋惜一番。小麦说,你说,咱家的公鸡咋就丢了呢?朝晖说,可能让黄鼠狼拉走了吧。小麦说,不像,要是野物吃了,总得留下点鸡毛啥的。朝晖说,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捉去吃了。小麦挺身坐起,说,瞧我这脑子,咋没想到这回事呢。接下来,两口子把村里人过了一遍筛子。最后,两口子把焦点集中到王五身上。王五是村里有名的穷汉,因为穷,老婆跟一个收中药材的外乡人跑了,一去10年没有踪影。王五心凉了,地也不好好侍弄,收下的粮食仅仅填饱肚子。

吃鸡子要煮要炖,煮了炖了就会有香味飘出来,正好抓个现行。两口子半夜起身,偷偷踅摸到王五家附近。王五已经睡了,屋里黑洞洞的不见一星灯光,隔着破窗户,能听见王五粗重的鼻鼾,长一声短一声的。

不过,两口子还是断定,红公鸡是被王五偷了,怕露馅,今天没煮没炖。

第二天一早,小麦路过王五门口,清清嗓子,骂起阵来。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被人逮去吃了,谁吃了让他口舌长疔疮,让他拉肚子。小麦性子绵,不惯骂人,骂声显得有气无力,只是比往常说话声音大了点而已,而且脸还红着。不大一会,王五家门口便围了不少人,小麦这种叫阵就大有深意了,有所指了,不然,咋没到别的地方骂?大家的目光紧紧盯住王五房门。王五出来了,王五问小麦,出了啥事?咋都跑到我家来了?小麦说,我家红公鸡让人吃了。王五说,你家公鸡让人吃了,跑到我这儿骂啥?小麦说,不吃盐不发渴,我骂偷鸡子的贼,你凑啥热闹呢?王五说,你这是怀疑我了?小麦说,谁吃谁知道!小麦又把刚才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便草草收场。

下午三点多,二嫂匆匆跑到小麦家,说,应了!应了!小麦就问啥应了?二嫂说,去村卫生所拿药,正碰上王五也去看病,你猜咋了?他真拉肚子呢,人软得像根面条。

小麦却高兴不起来,二嫂一走,小麦对朝晖说,都是你,叫我骂人家咒人家,咒得王五真拉肚子了,看这事弄得!朝晖脸上木木的,没说话。小麦说,不就一只鸡子吗?值几个,丢了咱再养,总比人家害病强吧。朝晖说,病都骂出来了,你说咋办?小麦说,拉肚子这病我有经验,光吃药不行,甜汤里打鸡蛋,最补肚子。小麦进了厨房,搅了一大碗甜汤,磕进去两个鸡蛋,端给朝晖,说,事儿是你让惹的,你得送去。朝晖很不情愿,小麦就把脸挂起来,说,你不去我也不逼你,今天晚上你睡沙发啊。朝晖忙说,我去,我去。

王五也是有个性的人,小麦骂了他,让他很没面子,窝了一肚子火,王五越想越气,中午也没做饭,吃了一碗昨天的剩饭,把肚子吃坏了。可他没有想到,朝晖竟送来一碗鸡蛋甜汤。

王五下决心找回小麦家的红公鸡,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两天后,王五还真在小山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公鸡被野藤缠住脚了。王五一阵狂喜,亮起巴掌,对着红公鸡虚挥一掌,说,我打死你个小东西,让老子挨骂背黑锅。

王五把红公鸡送到朝晖家,小麦接了,说朝晖,还不让五哥去屋里坐?小麦还说,今天五哥别走了,我给炒几个菜,你哥俩喝二两。菜端上桌,瓷盆里盛着的却是那只红公鸡。王五说,小麦,你……你……小麦说,你啥呢,不就一只鸡子嘛,比人的情义还要紧?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公鸡”是小说的线索,故事情节可以分为“丢鸡”“找鸡”“得鸡”“杀鸡”四个阶段,线索清晰,叙述井然有条。
B.王五是小说重点描述的人物之一,因为小麦家的公鸡丢失,他无端地背了偷鸡的黑锅,小说以“黑锅”为标题,表现了对他的同情和对小麦夫妇的批评。
C.小说篇幅短小,但人物形象十分鲜明,这主要得益于作者采用了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还有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社会描写等。
D.小麦夫妇猜测他们家的公鸡是王五偷走的,是因为王五既穷,又不好好地侍弄土地,收的粮食只够填饱肚子。
E.写王五在一个洼地里找到了那只红公鸡,是为了说明王五做事认真,这既是情节的合理发展,又为下文写“杀鸡”作铺垫。
【小题2】结合小说情节,简要分析小麦的性格特点。

同类题4

一、现代文阅读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话,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同类题5

现代文阅读(一)(20分)
麦季
袁省梅
吃晚饭时,爸说:“我腰疼得不行,你替我看场去吧。”我不吭声,爸又说:“半大小子了,该替换替换我了,看人家大斌子,接上他老子的力了,不上学,一天能挣好几个工。”
我还是没说话,可我听出了我爸话里的黯然、无奈、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后来,只要一想起我爸,我总是会想到多年前他对我无奈的样子,穿越时光的尘埃,扑面而来,让我莫名的心疼。
大斌子,那时也是十七八岁的年龄,长得却壮实,一副大人的模样。吃了晚饭,我去喊了大斌子,捏了手电筒,去麦场。
生产队的麦场在村子的西边,旁边就是麦地,一片连着一片,朦胧的夜色里,空旷,饱满。风从树上掠过,簌簌响。小虫子在土里,唧唧叫。经了一天的日晒,麦秸垛和麦地散发着一种好闻的气味,热烈,干燥,青草和新麦的香很浓了,让人感到莫名的欢腾。
马灯下,大斌子掏摸出一把旱烟和几张窄的纸条,说“吃烟”就把一根粗大的烟卷塞到了我手里。现在想起,我的抽烟是从那晚开始的。月亮出来了,我看见大斌子学着大人的样子,猛地吸一下,忽地吐出一团白的烟雾,很享受的样子。我只一口,就“咔咔”地咳嗽了半天。大斌子就笑,笑得肆意,畅快。
突然,我们听见麦地里传来剪麦穗的声音,“嚓嚓”“嚓嚓”,迅疾,慌乱。我一下就慌了,脖子木头般僵硬得不能动。大斌子不叫我发出声响,倏地摁亮手电。一束光在晦明的月色下,虚弱,模糊,却照亮了那人。
竟是老王头。月亮银白水样明,老王头讪讪地,手遮着眼睛,说:“没动麦捆子,就捡点麦穗。”大斌子仰头看看天,哈哈大笑:“是捡麦穗的好时候,不热。”
我劝大斌子放过老王头,别让队长来了看见。大斌子不理我,踢着老王头脚边的布袋子:“眼神挺好啊,捡得不少嘛。”
我知道,大斌子恨老王头。老王头是我们的老师,他不止一次地批评过大斌子,还揍过大斌子。那时,哪个男生没挨过老师的打呢?多年以后,想起这些事,倒觉得老王头下手太轻。大斌子还没停学时,就扬言要收拾老王头,当然也收拾过。给老王头扣在宿舍窗台上的碗下放只青蛙,给老王头的烟筒里塞半截砖。
大斌子抓过布袋子,冷冷地说:“人可以走,赃物得留下。”月下,老王头佝偻着腰,搓着手,嚅嚅着,不知说了句什么,低下头走得风快,简直是小跑了。大斌子哈哈大笑:“慢点啊王老师,别摔了您的老腰。”
月亮隐在了云后,有风吹来,潮润,燠热。大斌子叫我去场院,自己走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来,手里却不见了老王头的布袋子。
谁也没想到,第二天晚上大斌子偷了半袋子碾好的新麦,刚出了场院,让队长撞见了。大斌子说是想用麦子换甜瓜吃。队长气得跳脚,骂他家贼难防。叫来他爸。大斌子挨了一顿狠揍。
天黑时,大斌子来找我,瘸着腿骂他爸:“下手真狠啊,好像我不是他亲儿子。昨晚倒霉,今晚你给我放哨,偷回来。”那晚,他顺利地偷出半袋子新麦。朦胧的夜色下,他的两条长腿舞得飞快,在小巷子穿来穿去。我追得气喘,也不敢喊。谁知他竟然把袋子放到了老王头家的柴房子前。
我问他:“昨晚的也是给老王头?”他说:“你认为呢?”我说:“那前几天的布袋子还老王头了?你不是恨他吗?”他说:“你喜欢他?那天我是想把布袋子交给队长,从他门口过时就听见他媳妇在屋里骂他犟驴,说屋里都揭不开锅了还窝在学校不挣钱。老王头一句不吭,我听着就心软得不行了。”
谁知,我跟大斌子刚把半袋子麦子放到老王头的柴房子前,老王头“呼哧”从柴房子出来了。他扯住大斌子叫把麦子拿走,他说我偷你们不能偷,小小年纪可不能沾染了这坏习气,你们得走正道。
大斌子“噗”地吐了口唾沫,甩开他要走,老王头死拽住就是不让走。大斌子没法子,只好背起袋子,也不理我,气呼呼地走了。
我悄悄地叫他把麦子藏起来,明天换甜瓜吃。大斌子哼了一声:“吃吃吃,就知道吃。”大斌子把麦子倒到了场院,说:“这个老王头,看我以后怎么整他吧。”一会儿,他又说:“老王头说的也没错,嗨,这个老王头!”
后来,大斌子和老王头成了铁哥们,我跟老王头也成了铁哥们。
(选自《中国闪小说年度佳作2014》)
【小题1】请概括大斌子这一人物的性格特点。(4分)
【小题2】请简要分析作者塑造大斌子所采用的最突出的艺术手法。(4分)
【小题3】小说结尾写大斌子、“我”和老王头成了铁哥们,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4】这篇小说在叙述方式上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