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倒退的一生 (加拿大)斯蒂芬·巴特勒·里柯克
他的一生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启发性的寓言。
我第一次遇见贾金斯,或者说真正注意他是在好些年前,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正在外边野营。当时有人正要将一块木板钉在树上当搁板,贾金斯走过去,说要帮一把。“停一停.”贾金斯说,“你应该先把木板头子锯掉再钉上去。”贾金斯便四处找锯子。找来锯子后,还没有锯到两三下又撒手了。“这把锯子得磨快些。”他说。于是又去找锉刀,接着又发现使用锉刀前,必须先在锉刀上安一个顺手的手柄,为了给锉刀安手柄,又去灌木丛中寻找小树,要砍下小树干,又发现得先磨快斧头。当然,要磨快斧头,不得不先将磨石固定好,这样磨起来才得心应手;可这又免不了要制作几根支撑磨石的木条。为了把这事办好,贾金斯决定做一张木匠用的长凳;可没有一套齐全的工具是不可能的。于是,贾金斯到村里去找所需要的工具,而这一走,就再也不见他回来了。
自从第一桩事儿后,我逐渐和贾金斯混熟了,了解他无论学什么都是半途而废。曾有一段时间,他废寝忘食地攻读法语,但很快发现要真正掌握法语,必须首先对古法语透彻了解,然而实践表明:没有对拉丁语的全面掌握,要想学好法语绝不可能。贾金斯进而发现,掌握拉丁语的唯一途径是学习梵文,因为梵文是拉丁语的基础。贾金斯便一头扑进梵文的学习之中,直到他发现要正确地理解梵语,非学古伊朗语不可,因为它是语言的根本。然而,这种语言早已销声匿迹了,贾金斯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不用说,贾金斯从未获得过什么学位,他所学的也始终没有用武之地。
但这无关紧要。他有的是钱,可以拿出10万美元的资本直接开厂兴业。起初,他将这笔钱投资办一家煤气厂,可他发现造煤气所需的煤炭价钱昂贵,这使他大为亏本。于是,他以9万美元的售价把煤气厂转让出去,开办起煤矿来。可这又不走运,因为采矿机械的耗资大得吓人。因此,贾金斯把在矿里拥有的股份变卖成8万美金,转入了煤矿机器制造业。这样,他本来可以赚些钱,偏偏用作工厂动力的是煤气,耗费巨大。于是贾金斯又以7万元的价卖掉他的制造业。从那以后,他便象一个倒行的滑冰者,在有关的各种工业部门中滑进滑出,每年都亏损一大笔钱。
贾金斯的家庭生活风平浪静。当然他从未结过婚,他恋爱过好几次,每一次都毫无结果。我还清楚地记得他的初恋故事,当时我和他过从甚密,无话不说。他对一位姑娘一见钟情,十分坦率地向她表露了心迹。“我想请求她做我的妻子。”他对我说。
“什么时候?”我问他,“就办喜事吗?”“不,”他回答说,“我首先得使自己配得上她。”为此,他开始在精神品德方面陶冶自己。他去一所星期日学校教了一个半月的课,他意识到,假如一个人不首先系统地学习巴勒斯坦历史,休想在教书这样神圣的职业中干出一番事业。他还认为,当一个人对以色列的历史只是一知半解,想去追逐一个女人,那真是无赖之徒。因此,贾金斯自动逃遁了。当他认为问心无愧求婚之日,两年的时间过去了,那位姑娘早已嫁给一个愚蠢的家伙。
也许贾金斯从未结成婚倒是件好事,因为他每况愈下.越来越穷,他卖掉了最后一项营生的最后一份股份后,便用这笔钱买了一份逐年支取的终生年金。可是这样一来,支取的金额将会逐年减少,因此他要是活得时间长了,早晚得饿死。
与此同时,他的形象大变,看上去既老又古怪,上衣短了一截,裤子悬在破靴上,活像个瘪三,他那张脸也像个小老头,布满了道道皱纹。而且他一谈起话来总是回忆过去,总是往回追溯,越追越远。晚年,他讲的都是年轻时候的往事,讲的故事更加遥远了。
不久前的一天,他告诉我一个有关他和其他两位他称作哈普尔弟兄的故事,这兄弟俩一个叫勒德,一个叫乔,他说勒德这老兄力大无比。我问勒德多大岁数,贾金斯回答我说三岁。他还补充说另一位兄弟年龄更小,但却是个十足的机灵鬼,大约——讲到这里,贾金斯停歇下来推算,大约有18个月吧。
于是,我才明白贾金斯缅怀往昔到了何种地步。他已经从童年退到了婴儿期。而现在,当他的年金枯竭,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也就退到了生命的底线,究竟是死是生,我便不得而知了。
然而,他的一生却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有启发性的寓言。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贾金斯看见别人往树上钉木板,“便走过去管闲事,说要帮一把”,然后四处奔忙找工具,表现了他热心、乐于助人的性格。
B.贾金斯制定目标细致有序,废寝忘食地攻读法语,专注地学习梵文,虽然最终没有获得什么学位,但还是有收获的。
C.在贾金斯看来,只有自身完美,才有资格追求爱情,于是,他在精神品德方面陶冶自己,系统学习历史,结果错过了美好的姻缘。
D.贾金斯晚年总是缅怀往昔,他没完没了地给别人讲述自己所经历的故事,提到各式各样的人,表明他对自己的一生是无悔的、满意的。
E.这篇小说笔致细腻,在有限的篇幅里塑造了一个事事追本穷源、一辈子都在走回头路的倒退者,可笑可悲,引人深思。
【小题2】小说写“我第一次遇见贾金斯”这件事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主人公贾金斯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塑造一生倒退、一事无成的贾金斯的形象,体现作者怎样的创作意图?请结合全文,谈淡你的看法。(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03:43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黑夜里移动
陈思宏
漆黑的夜里,找光。
柏林有一家餐厅,名为Nocti Vagus,此为拉丁文,Nocti为“黑夜”,Vagus为“移动”,意即“黑夜里移动”。
这是一家没有光的餐厅。
春夜微寒,我和T走进这家餐厅,室内明亮温暖,与一般餐厅无异。服务生马上过来招呼,帮我们挂外套,问好,闲聊。所有的服务生都是盲人。我们坐在等候区看菜单,招呼我们的服务生是个年轻的女孩,她的脸一直朝向我们,笑容和煦。她向我们推介海鲜,说自己是个爱吃鱼的人。前菜、主菜、点心点妥,餐后还有咖啡跟甜点,服务生接着解说待会儿入座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首先,我们必须把身上所有的光源全部关掉,用餐时严禁拍照。服务生开始给我们做心理建设,等会儿进入的用餐区是彻底黑暗的,但请不要惧怕,虽然餐厅里完全黑暗,但设有特殊的感应系统,安全逃生门也很齐全,让客人可安心用餐。
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我们和另外一组客人一起进入一个光线幽微的区域,这是一个过渡区,让我们从明亮走入幽暗,视觉慢慢习惯弱光源,准备迎接黑暗。服务生请我抓住她的手臂,跟着她走。我尾随着,连续掀开数个帘幕,终于走进了用餐区。我身体突然静止,不敢迈出下一步,因为这里头,果真,完——全——没——有——光。服务生轻声说:“跟我来,左转,来,放心,直走,您不会撞到任何东西,右转,对,就是这里,正前方就是您的椅子,请慢慢坐下。”
我坐下,没有光,就是没有光。我把手放在面前,完全看不到我的手指。T的声音从桌子的另一头传来,声音里有些许惊慌:“你在哪里?”
和我们一起进来的那组客人,因为其中一位女士完全无法忍受黑暗,尖叫抗拒。她的呼喊很快消失在帘幕后,应该是被服务生带向光明了。我被黑暗钉在座椅上,身体僵硬,不安开始在皮肤上逼出汗滴。服务生突然发声,我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原来,她一直站在我身旁。“我来跟你解说,您的右手边是刀,左手边有叉,杯子在正前方,请您开始用手去寻找,慢慢来,饮料随后上桌。”
我慢慢伸出手,碰触到桌、巾、刀、叉、匙、杯,还有,从对面伸过来的T的手。我们在黑暗中握了彼此一下,“相濡以手汗”,给彼此打气。
身体稍微放松之后,我开始听到许多声音。四周其实有许多客人,我看不到任何桌椅和身影,但有许多细碎的人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我听到刀锋撞上瓷盘的声音、饮料倒入杯子的声音、笑声、聊天声……当视觉失去作用,我的听觉逐渐开启,敏感度升高。然后,我就明白,为何餐厅要叫“黑夜里移动”了。
黑暗中,宾客坐定,但服务生上菜上酒,必须移动。他们都是视障者,黑暗对他们已属平常,把宾客们的座椅位置记熟,就可以在其中穿梭自如。这些服务生在外面的世界里,是绝对的弱势,但在这个工作场所,他们身体的弱点就变成他们的强项了。
前菜沙拉、浓汤上桌,我在黑暗中进食,行动如树獭,生怕打翻水杯、把刀叉扫出桌面、把浓汤送进眼里。黑暗果然有其分量,肢体被黑暗黏住,一切都迟滞缓慢,咀嚼慢,说话也慢。
看不到菜色,吃食全然只靠味觉与想象力,我知道自己的主菜是海鲜,但有个东西我嚼了很久,就是无法正确说出它的名称,连续吃了三口,我才惊呼:“这是虾啊!”视觉功能消失,必须仰赖味觉与嗅觉,这是一次全新的就餐经历。
少了视觉,耳朵伸展成漏斗,四周各种细碎的声响都倒进听觉里。隔壁桌一对男女的对话,让餐厅里所有用餐的宾客都忽然安静下来。原来,大家的耳朵,都变成漏斗了。
男士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静。
这句话像一根绳索,勒住了所有人的喉咙,话语休止,吃食暂停。
女士没回答。
男士继续说:“你看不到,但现在我手上,有个戒指。”
寂静再度塞满黑暗。我的刀叉在空中悬浮,嘴巴微张,不敢动。
“你愿意嫁给我吗?”
依然听不到女士的回答。
再试一次:“你愿意嫁给我吗?”
重复三次的问句,在黑暗里回荡,求婚的男士喉咙干渴,声线分叉,问句的结尾很微弱。
“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受不了了,黑暗我可以习惯,但这种悬疑,杀人哪。
“你……”
女士的声音,在此时,终于划破沉默。她的声音,在黑暗里点燃了光。
在彻底的黑暗中,她哽咽着慢慢回答:“我,一,直,在,点,头。”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头几段从名称、特点和内部设置等对餐厅进行介绍,交代了这家餐厅对就餐者细心的照顾和特殊的就餐环境,为情节的发展作了铺垫。
B.小说中的T来到没有光的用餐区惊慌失措,用餐过程中还伸出手给“我”,说明他是个胆子比较小的人,与“我”的镇定自若形成鲜明的对比。
C.“我”在用餐中听觉“敏感度升高”,“吃食全然只靠味觉与想象力”,这些运用了夸张的手法,表达了在没有视觉之后的特殊感受。
D.结尾处,以“我,一,直,在,点,头”来叙写女士的回答,一字一顿,表现了女士因表达受到误解的委屈、担心再次表达不清楚的情态。
E. 小说题材独特,发生在“黑夜里移动”餐厅的故事温馨动人,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生活在这里的弱势群体的同情,这是小说的独到之处。
【小题2】小说是怎样叙述发生在“黑夜里移动”餐厅里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以一个求婚的情节来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卖猪 路遥
六婶子的命真苦。一辈子无儿无女不说,到老来,老头子偏得了心脏病,不能出山劳动挣工分了。队上虽说给了“五保”待遇,吃粮不用太发愁了,但油盐酱醋、针头线脑还得自己筹办。而钱又从哪来呢?
好在她还喂个猪娃娃,她娇贵这个小东西。那些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开销,都指望着这只猪娃呢。这位无儿无女的老婆婆,对任家畜都有一种温厚的爱。对这个小牲灵就更不用说了。她不论刮风不审下雨,每天都和一群娃娃相跟着出山去寻猪草。她不像其他人家那样把寻回的猪草随便撂到猪圈里让狸吃,而是把那些蒲公英呀,苍耳呀,肥娃娃草呀,在小河里翻来覆去洗得干干净净,切碎,煮熟,恨不得再拌上点调料,才给猪喂哩。   
麦收以后,她那害心脏病的老头子挖药材卖了几个钱,就催促她把这猪娃卖了,把这些钱再添上,买个大些的——这样赶过春节,就能出息一个像样的肥猪了。
一打早,六婶子就给猪娃娃特意做了一盆子好食吃了,还用那把自己梳头的破木梳给猪娃统身梳洗了一遍,像对这将要出嫁的女儿那般,又唠唠叨叨地说了许多话,才吆着猪上路了。
她的猪乖顺着啦,不用拴绳,她走哪里,猪就跟到哪里,有时这小东西走快了,还站下等她哩。这个黑胖胖的小东西可亲着哪!它在她脚边跑前跑后,还不时用它那小脑袋摩蹭一下她的腿。
就在这时,公路对面的玉米地里突然冒出来一口黑胖胖的大肥猪,哼哧哼哧地喘着气,一摇三摆走过来,在“小黑子”身上嗅了嗅,也卧下了。
多大一口肥猪呀!毛秤足有二百多斤。老婆婆很奇怪,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官路旁,哪来的这么只大肥猪呢?   
当她细这口大肥猪的时候,才发现猪背上剃去了一片毛,上面隐隐约约盖着个公章。啊,原来这是公家收购的猪呀!
她想了想,决定把这猪和她的“小黑子”一起吆到城里,然后再查问收猪的部门,把公家的猪送给公家。她做这事就像拾到邻家的东西送邻家一样自然。
她正要赶着猪起身的时候,前面突然飞过来一辆自行车,自行车在她面前猛然地停住了,车上跳下来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这人穿一身干净的制服,头上却包个羊肚子毛巾,既不像个干部,也不像个农民。来人很快撑起车子,过来用手在那肥猪的背上提揣了两下,笑嘻嘻地问:
“老人家,这猪你卖多少钱?我出八十块,怎样?”
“你看你这人!明晃晃长两只眼睛,就看不见猪背上盖着官印吗?”六婶子温厚地笑了笑,说。
“噢?你已经卖给县公司了?卖了多少钱?”
“呀,你看你这人!这猪不是我的!”
“你拾的?”那人眼里闪闪发光,“你老人家财运亨通!”说着,他便从怀里往外掏钱。
“哎哟!你太小看人!你到张家坪村子里打问去,看张六的老婆一辈子做过亏心事没?咱一辈子穷是穷,可穷得钢蹦硬正!咱怎能拿公家公西给自己换钱哩?”
那人听了六婶子的一番话,哈哈大笑了:“这事不要你担名誉!你卖给我,我吆到山后就杀了卖呀!没有谁能知道哩。你送给公家,顶多两句表扬话。”
“不!咱好好的老百姓,怎能做亏公家的事呢,你赶紧走吧……”
那人腮帮子一歪,很凶地瞪了六婶子一眼,说:“这猪是我拾的!我吆上走了!”就要动手捆猪。
六婶子急得直往官路两头瞧,她盼望赶快来个人,好把这个凶煞制服住。青天白日抢猪哩,而今的世事乱成这样子了!
正好!从县城方向来了两个骑自行车的人。那个正在动手捆猪腿的凶煞慌忙蹬上车就跑了。
等那两个人走近了,六婶子赶忙叫往了他们,结结巴巴诉说了刚才发生的事。
那两个人几乎同时在自己的大腿上拍了一巴掌,其中一个叫道:“实在是巧!”
原来,这两个人是县副食公司的收购员,这头猪也正是他俩丢的。他们就是寻猪来的。
两个“公家人”对六婶子说了许多“表扬话”,然后就把猪吆起身了。
现在,六婶子和她的猪娃娃又上路了。盛夏的原野,覆盖着浓重的绿色。糜谷正在抽穗,玉米已经吐出红樱。明丽的阳光照耀着刚翻过的麦田,一片深黄。大地呀,多么的单纯,而多么丰腴!
中午偏过一点,六婶子吆着“小黑子”来到县城。很快就将猪娃娃卖掉了。
(有删改)
【小题1】文中画线处的景物描写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2】小说中谱写了六婶子与穿制服男人的对话,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简要回答。
【小题3】请简要分析六婶子的形象特点。
【小题4】有人认为小说结尾过于匆忙,你是否同意这种看法?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
“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
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
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就不用爸爸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选自《2011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题目“垃圾人”交代了主人公的身份,也表现出了这个沿海城市本地居民对像老余这一类人的态度,深刻揭示了社会底层劳动人民不受尊重的社会现象。
B.送儿子去幼儿园这一情节,反映了老余希望儿子通过接受城里的教育,“活出个人样”。当儿子不能融入当地生活时,老余并未试图改变,而寄希望于未来。
C.老余的儿子天真可爱,聪明好学,他开飞机拉破烂的理想真实而感人地表现出一个五岁的孩子对父母的爱。但老余不仅不理解他的理想,还强制改变他的理想。
D.本篇语言质朴生动,多用短句,充满生活气息,如“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运用短句,既生动地写出了老余的兴奋之情,又贴合人物身份。
【小题2】老余听了儿子的理想后,为什么先是“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又“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试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小题3】小说以“飞机”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
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爸爸就不用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选自《2011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A.题目垃圾人交代了主人公的身份,也表现出了这个沿海城市本地居民对像老余这一类人的态度,深刻揭示了社会底层劳动人民不受尊重的社会现象。
B.“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一句,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形象地写出了老余一家对都市生活的向往。
C.老余的儿子天真可爱,聪明好学,他开飞机拉破烂的理想真实而感人地表现出一个五岁的孩子对父母的爱。但老余不仅不理解他的理想,还强制改变他的理想。
D.本篇语言质朴生动,多用短句,充满生活气息,如“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运用短句,既生动地写出了老余的兴奋之情,又贴合人物身份。
【小题2】老余听了儿子的理想后,为什么先是“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又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试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小题3】小说以飞机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孤 独
伊塔洛•卡尔维诺
我停下来打量他们。
他们在干活,晚上,在一条冷僻的街上,在商店的门板上动手脚。
这是一块很重的门板:他们正用一个铁门闩当杠杆,但是门板就是一动不动。
我当时正在闲荡,一个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我就抓住那个门闩帮他们一把。他们挪了点地方给我。
我们不是同时在使劲。我就叫:“嗨,往上!”站我右边的人用他的肘子捅了捅我,低声说:“闭嘴!你疯了!你想叫他们听见吗?”
我晃了晃我的脑袋,就好像是说我不过是说溜了嘴。
这事儿颇费了我们一点时间,大家都浑身是汗,但最后我们把门板支到足够一个人从下面钻进去的高度了。我们互相看看,十分高兴。然后我们就进去了。他们让我提着一个口袋,其他人把东西拿过来放进去。
“只要那些狗日的警察别出现!”他们说。
“对!”我说:“他们真是狗娘养的!”“闭嘴!你没听见脚步声吗?”他们每隔几分钟就这么说一次。我很仔细地听着,有点害怕。“不,不,不是他们!”我说。
“那些家伙总在你最不希望他们出现的时候到来!”其中一个人说。
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把他们统统杀了,就行了。”我回答说。
然后他们派我出去一会,走到街角,看看有没有人过来。我就去了。
外面,在街角,另有一群人扶着墙,身子藏在门廊里,慢慢朝我移过来。
我就加入进去。
“那头有声响,在那些商店边上。”我旁边的人跟我说。
我探头看了一下。
“低下你的头,白痴,他们会看见我们,然后再次逃走的。”他嘘了一声。
“我再看看。”我解释说,同时在墙边蹲了下来。
“如果我们能不知不觉地包围他们,”另一个说,“我们就可以把他们活捉了。他们没有很多人。”
我们一阵一阵地移动,踮着脚,屏着气:每隔几秒钟,我们就交换一下晶亮的眼神。
“他们现在逃不掉了。”我说。
“终于我们可以在现场捉拿他们了。”有人说。
“是时候了。”我说。
“不要脸的混蛋们,这样破店而入!”有人吼道。
“混蛋,混蛋!”我重复,愤怒地。
他们派我到前面去看看。我就又回到了店里。
“他们现在不会发现我们的。”一个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包东西从肩上甩过来。
“快,”另外有人说:“让我们从后面出去!这样我们就能在他们的鼻子底下溜走了。”
我们的嘴上都挂着胜利者的微笑。
“他们一定会倍感痛心的。”我说。于是我们潜入商店后面。
“我们再次愚弄了那帮白痴!”他们说。但是接着一个声音响起来:“站住,谁在那儿?”灯也亮了。我们在一个什么东西后面蹲下来,脸色苍白,相互抓着手。另外那些人进入了后面房间,没看见我们,转过身去。我们冲出去,发疯也似的逃了。“我们成功了!”我们大叫。我绊了几次脚后,落在了后面。我发现自己混在了追赶他们的队伍里。
“快点,”他们说:“我们正赶上他们呢。”
所有的人都在那条窄巷里奔跑,追赶他们。“这边跑,从那里包抄。”我们叫着,另外那群人现在离得不远了,因此我们喊:“快快,他们跑不了啦。”
我设法追上他们中的一个。他说:“干得不坏,你逃出来了。快,这边,我们就可以甩掉他们了。”我就和他一起跑。过了一会,我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了,在一条弄堂里。有人从街角那里跑过来,说:“快,这边,我看见他们了。他们跑不远的。”我跟他跑了一阵。然后我停了下来,大汗淋漓。周围没人了,我再也听不见叫喊声。我站着,两手插在口袋里,开始走,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
【小题1】有人说卡尔维诺是一位“一只脚跨进幻想世界,另一只脚留在客观现实之中”的作家。请分别概括本小说中荒诞和真实的情节。(4分)
    
【小题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事的方式,有什么好处?请分点说明。(4分)

【小题3】小说主人公经历了轰轰烈烈的行为后,一切又归于平静。请结合全文赏析小说结尾的妙处。(5分)
    
【小题4】有的作家把这篇小说的题目译为“团结精神”。结合小说文本,请你谈谈哪个题目更好并阐明理由。(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