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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倒退的一生 (加拿大)斯蒂芬·巴特勒·里柯克
他的一生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启发性的寓言。
我第一次遇见贾金斯,或者说真正注意他是在好些年前,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正在外边野营。当时有人正要将一块木板钉在树上当搁板,贾金斯走过去,说要帮一把。“停一停.”贾金斯说,“你应该先把木板头子锯掉再钉上去。”贾金斯便四处找锯子。找来锯子后,还没有锯到两三下又撒手了。“这把锯子得磨快些。”他说。于是又去找锉刀,接着又发现使用锉刀前,必须先在锉刀上安一个顺手的手柄,为了给锉刀安手柄,又去灌木丛中寻找小树,要砍下小树干,又发现得先磨快斧头。当然,要磨快斧头,不得不先将磨石固定好,这样磨起来才得心应手;可这又免不了要制作几根支撑磨石的木条。为了把这事办好,贾金斯决定做一张木匠用的长凳;可没有一套齐全的工具是不可能的。于是,贾金斯到村里去找所需要的工具,而这一走,就再也不见他回来了。
自从第一桩事儿后,我逐渐和贾金斯混熟了,了解他无论学什么都是半途而废。曾有一段时间,他废寝忘食地攻读法语,但很快发现要真正掌握法语,必须首先对古法语透彻了解,然而实践表明:没有对拉丁语的全面掌握,要想学好法语绝不可能。贾金斯进而发现,掌握拉丁语的唯一途径是学习梵文,因为梵文是拉丁语的基础。贾金斯便一头扑进梵文的学习之中,直到他发现要正确地理解梵语,非学古伊朗语不可,因为它是语言的根本。然而,这种语言早已销声匿迹了,贾金斯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不用说,贾金斯从未获得过什么学位,他所学的也始终没有用武之地。
但这无关紧要。他有的是钱,可以拿出10万美元的资本直接开厂兴业。起初,他将这笔钱投资办一家煤气厂,可他发现造煤气所需的煤炭价钱昂贵,这使他大为亏本。于是,他以9万美元的售价把煤气厂转让出去,开办起煤矿来。可这又不走运,因为采矿机械的耗资大得吓人。因此,贾金斯把在矿里拥有的股份变卖成8万美金,转入了煤矿机器制造业。这样,他本来可以赚些钱,偏偏用作工厂动力的是煤气,耗费巨大。于是贾金斯又以7万元的价卖掉他的制造业。从那以后,他便象一个倒行的滑冰者,在有关的各种工业部门中滑进滑出,每年都亏损一大笔钱。
贾金斯的家庭生活风平浪静。当然他从未结过婚,他恋爱过好几次,每一次都毫无结果。我还清楚地记得他的初恋故事,当时我和他过从甚密,无话不说。他对一位姑娘一见钟情,十分坦率地向她表露了心迹。“我想请求她做我的妻子。”他对我说。
“什么时候?”我问他,“就办喜事吗?”“不,”他回答说,“我首先得使自己配得上她。”为此,他开始在精神品德方面陶冶自己。他去一所星期日学校教了一个半月的课,他意识到,假如一个人不首先系统地学习巴勒斯坦历史,休想在教书这样神圣的职业中干出一番事业。他还认为,当一个人对以色列的历史只是一知半解,想去追逐一个女人,那真是无赖之徒。因此,贾金斯自动逃遁了。当他认为问心无愧求婚之日,两年的时间过去了,那位姑娘早已嫁给一个愚蠢的家伙。
也许贾金斯从未结成婚倒是件好事,因为他每况愈下.越来越穷,他卖掉了最后一项营生的最后一份股份后,便用这笔钱买了一份逐年支取的终生年金。可是这样一来,支取的金额将会逐年减少,因此他要是活得时间长了,早晚得饿死。
与此同时,他的形象大变,看上去既老又古怪,上衣短了一截,裤子悬在破靴上,活像个瘪三,他那张脸也像个小老头,布满了道道皱纹。而且他一谈起话来总是回忆过去,总是往回追溯,越追越远。晚年,他讲的都是年轻时候的往事,讲的故事更加遥远了。
不久前的一天,他告诉我一个有关他和其他两位他称作哈普尔弟兄的故事,这兄弟俩一个叫勒德,一个叫乔,他说勒德这老兄力大无比。我问勒德多大岁数,贾金斯回答我说三岁。他还补充说另一位兄弟年龄更小,但却是个十足的机灵鬼,大约——讲到这里,贾金斯停歇下来推算,大约有18个月吧。
于是,我才明白贾金斯缅怀往昔到了何种地步。他已经从童年退到了婴儿期。而现在,当他的年金枯竭,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也就退到了生命的底线,究竟是死是生,我便不得而知了。
然而,他的一生却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有启发性的寓言。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贾金斯看见别人往树上钉木板,“便走过去管闲事,说要帮一把”,然后四处奔忙找工具,表现了他热心、乐于助人的性格。
B.贾金斯制定目标细致有序,废寝忘食地攻读法语,专注地学习梵文,虽然最终没有获得什么学位,但还是有收获的。
C.在贾金斯看来,只有自身完美,才有资格追求爱情,于是,他在精神品德方面陶冶自己,系统学习历史,结果错过了美好的姻缘。
D.贾金斯晚年总是缅怀往昔,他没完没了地给别人讲述自己所经历的故事,提到各式各样的人,表明他对自己的一生是无悔的、满意的。
E.这篇小说笔致细腻,在有限的篇幅里塑造了一个事事追本穷源、一辈子都在走回头路的倒退者,可笑可悲,引人深思。
【小题2】小说写“我第一次遇见贾金斯”这件事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主人公贾金斯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塑造一生倒退、一事无成的贾金斯的形象,体现作者怎样的创作意图?请结合全文,谈淡你的看法。(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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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有时我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在哪儿摆摊就把木箱放在哪儿。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了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他两只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忍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球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我亲眼所见,所以一口咬定。谁知快手刘哈哈一笑,突然把右手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难道球儿从地下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只球儿居然又都在碗里边。四周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你输了吧!买块糖吃就行。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我臊得脸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到人圈圈后边去,从此我再不敢挤到前边去多嘴多舌。
④他那时不过40多岁吧,正当壮年,精神饱满,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是用毛笔画上去的。他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我童年的许多时光,就是在这最最简单又百看不厌的土戏法里,在这一直也不曾解开的迷阵中,在他这双神奇莫侧、令人痴想不已的快手之间消磨掉的。他给了我多少好奇的快乐呢!
⑤我上中学后,就不常见到快手刘了。只是路过那街口时,偶尔碰见他。他依旧那样兴冲冲地变着“小碗扣球”。
⑥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情景,就像鲜活花瓣夹在书里面,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外婆,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卷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绿眼睛的小白猫……还有快手刘。
⑦高中二年级,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忏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了。十年不见,他的模样接近了老汉。他分明换了一双手!手背上青筋缕缕,指头绕着一圈圈皱纹,快像吐尽了丝而缩下去的老蚕……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只小红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哪’!”
⑧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这动作缓慢迟钝,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捧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
⑨当年神气十足的快手刘哪会用这种口气说话?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多么希望他像当年那次—由于我自作聪明,揭他老底,迫使他亮出个捉摸不透的绝招,小球突然不翼而飞,呼之即来。如果他再使一下那个绝招,叫这些不知轻重的孩子们领略一下名副其实的快手刘,瞪目结舌多好!但他老了,不会再有那花好月圆的岁月年华了。
⑩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把手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瞧,就在这儿啊!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第③段通过细腻生动的笔触描写了童年的我与快手刘的一次较量,表现了我幼稚、率真,也说明了快手刘的狡猾,理趣盎然。
B.在文中,作者将快手刘与外婆、挚友、妈妈的鬈发、遗失的书等并列陈述,显然是将快手刘当作过去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的一部分。
C.文章以“快手刘”为题,是因为快手刘不但拥有一双异常敏捷的手,而且还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变戏法的民间艺人,深得孩子们的喜爱。
D.小说通过对比的手法表现了快手刘在人生不同阶段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及生活境况,充分展示了小人物生活的艰辛与岁月的无情、强大。
【小题2】请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3】小说是怎样表现快手刘“快手”这一特点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兵

范子平

①县城的摩的一般在县城或郊区跑,很少跑远。但刚下火车的这位老人要去二十多公里外的老鸦岗——那里是荒山野岭,不通公交车的。他硬刷刷的头发几乎全白,稀疏的长眉毛下一双三角眼目光浑浊,穿一身干干净净的旧褂子,步履有些蹒跚。我说:“您老这么大岁数了,咋不叫儿孙跟着?”他咧嘴苦笑道:“儿孙?我家四代单传,到我这辈儿就断了,没娶过媳妇,哪来儿孙?”我说:“那个荒岗啥也没有。”老人说:“我就到那里。”我有些奇怪,老人偶尔一瞥时眼光还很犀利,不像是说傻话。但生意上门只要给钱,管他干啥就跑呗。我就说:“大爷,现在派出所治安管理规定,出县城要登记身份证。”他抖抖瑟瑟从随身带的黑皮包里掏出个牛皮纸折的钱包,翻出身份证交给我。我一看名字叫丁根柱,住址是昌南县何寨乡丁屯村——恰巧我表叔家就是这个村的。我到治安亭登记过,将身份证还他说:“路不好走,可能会颠些,您老坐好。”老人垂下眼皮没接话。

②出县城走一段儿,就下大道上了曲折山路,不停地上下坡不说,路面还坑坑洼洼的,时不时摩的就跳起来。风渐渐大了,路边的小树折弯了腰,乌云不知何时扑到头顶,翻滚着涌向东北角,隐隐的雷声传来,乌云里一道道闪电。我说:“大爷,咱先回吧,没准儿会淋雨,山里遇雨危险。”老人看看天说:“能走还是走吧,我买了回程的票,恐怕一等就耽误车了。”

③其实回也来不及了,夏天的雨说到就到,大雨珠子猛砸下来,天地间哗哗一片响,密密的雨帘顿时淹没万物,路上立即就是无数条溪流。漫山遍野间,没地方遮雨,只好任凭风雨肆虐。雨小水浅时继续前行,雨住时才赶到老鸦岗。这是一片荒丘,四处疯长着丛树野草,老人眼睛看我。我说:“这里就是,前边好像叫岗头。”老人说:“就是这里了。”他抹了一下脸,脱下布衫拧水。我目光一扫就被牢牢吸引过去:他从臂膀到腰窝,伤痕累累,没有一块好的肌肤,左肩与腰间都是蜈蚣一般狰狞的手术印记,右肩有凹进去的伤痕,胸肋间到处是弹片伤,像一处处蝴蝶。看我呆呆注视的样子,老人慢声细语地说:“狗日的小鬼子给我留下的记号。”

④老人眯起眼仰望苍穹好一会儿,才把湿透的布衫重新穿好,认真扣好每一个扣子,拽拽衣角,慢慢走到废墟的中心,面对北方肃穆地站立,向着荒野大声呼唤道:“团长、营长、连长、满仓、铁蛋、郝勇、水根……我来晚了,对不起你们,早就说来祭奠,一直到今天,我很快就跟你们见面了。”他从黑皮包里掏出了一瓶酒和一个酒杯,将酒倒进杯子,双手高擎起来洒在地上,连洒九杯,然后深深地鞠躬。老人又朝着东南西北各个方向洒酒鞠躬,他泪水如注哽咽着喊:“大头、家乐、小米、二套、小山、团副、参谋长……牺牲的战友,咱血战的地方多,兄弟我难以一一跑到,这里给你们敬酒了!”声音苍凉,在旷野里回荡,我的心被震撼了。

⑤ 送老人回到火车站,老人给我五十块钱车费,我摆摆手不要,老人硬给我塞进兜里,说:“让你淋了雨,感谢感谢。”我忍住泪水说:“您一直就在丁屯村老家?”老人说:“是哩,能活到现在,知足了。”趁老人不注意,我将身上仅有的一百元大票,偷偷塞进老人的黑包里。然而,这能表达对抗战老兵的敬意吗?

⑥第二天,我专门到图书馆查县志,果然有记载:“1943年4月11日,为配合29师守许昌,我20师攻敌松井大队不克,敌木村联队急速赶来意图聚歼20师。20师316团奉命于老鸦岗阻击日军,掩护师主力转移。敌在迫击炮掩护下冲入我阵地20余次,皆被316团以刺刀、手榴弹反击逐出。316团死伤惨重,13日晚奉命分路突围。三营八连副队长丁根柱率该营残部仅50余人从老鸦岗西突出重围救援战友,血战至夜半,伤亡殆尽。战后群众掩埋我军尸体,死人堆里仅刨出二人尚有气息,皆重伤昏迷……”

⑦过去了好些天,我心事沉沉,一直想着此事,但能做些什么呢?给表叔打电话过去,他说他们村确实有个叫丁根柱的抗战老兵,孑然一身过日子,昨天刚去世。于是我一连几天做梦,都是枪林弹雨的厮杀……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中老人刚下火车就要去荒山野岭的老鸦岗,一开篇就设置悬念,引起读者对老人的好奇心,激发读者阅读兴趣。
B.小说善于抓住细节表现人物。眼光“犀利”,表现出老人身份不同寻常;“慢慢走到废墟中心”,突出老人身体衰弱。
C.小说尾段以“我”一连几天梦到枪林弹雨的厮杀作结,强化了文章的主旨,表达了作者对老人等革命英雄的敬仰之情。
D.小说中的“我”既见证了老兵祭奠战友的经过,也从侧面丰富了老人坚毅的形象,起到了穿针引线、推动情节的作用。
【小题2】文中多次写到风雨,这样的安排有什么用意?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玉 麒 麟

焦 辉

老人把哑巴兄弟的手放进邵林手里,用力摁。邵林说:“爹,我给叔养老送终。”老人笑了笑,咽下最后一口气。邵林按乡村习俗埋了父亲,哑巴叔拖着瘸腿送棺到坟地。第一锹土落在硬木棺材上,哑巴叔哭昏了过去。

邵林收拾旧物。哑巴叔佝偻着背蹲在枣木门槛上,怀里抱着邵林父亲的遗像,刀刻般的皱纹藏满秋阳的余晖。邵林从父亲枕头下翻出一个小铁盒,打开,一个红绸卷,展开,一根白色羽毛。邵林看不出是什么鸟的羽毛。没听说父亲生前喜欢鸟啊!怎么会珍藏一根白色鸟羽呢?邵林不解。母亲早已过世,只好问大姐。大姐电话里很嘈杂,说:“鸟羽毛?不知道啊。”邵林想,既然老人把白羽珍藏,一定有他的道理,也说明它是老人生前喜爱之物。邵林就把白羽放进旧衣旧被褥,拿去河边焚烧了。豫东乡村习俗,过世人的衣物一般不能留过头七,要寻个僻静处烧掉。

邵林回城时把哑巴叔从老家逊母口邵家营子带走了。他联系了一家老年公寓,把哑巴叔安顿好。哑巴叔很安静,一直抱着邵林父亲的相片。

哑巴叔一辈子没找到老婆,一直住在邵林家。邵林父亲对这个兄弟好,衣食相同。哑巴叔知恩德,吃罢饭就拖着残腿下田干活。年月晃晃悠悠过去了。邵林母亲去世后,他父亲和哑巴叔一起生活,倒也是个伴儿。

领导喜欢鹌鹑,邵林下班就跑去东关小同街寻。小同街是个背街,街上有个鹌鹑市。想学习鹌鹑知识,这里可是个好去处。有个细白眉毛老者,腰间一溜四个色彩各异的鹌鹑袋子,大家都喊他老白。有人把着鹌鹑问:“老白,看看我这个品相咋样?”老白斜睨眼,嘿嘿笑,摇头,说:“麦鼻,蒜头,下品。”又一人敬烟举鹌鹑:“老白,您给掌掌眼。”老白接过烟,有人打火。老白吞吐口烟,指着鹌鹑的眉,说:“黄须同金,白银一线。可惜啊,阔过额顶了,眉硄,一见诸鹑先躲藏。”有个粗汉不服气,问老白:“你到底见没见过上品鹌鹑?不要只会背书格子忽悠!”老白冷哼一声,长脸上满是不屑,说:“我打小跟父亲走街串巷,七八岁时就在逊母口邵家营子豆腐铺见过玉麒麟。”

邵林听见逊母口邵家营子豆腐铺,忙凑到近前。老白说的豆腐铺是他祖父开的,邵林祖父的豆腐铺是邵家营子历史上唯一的一家,做豆腐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每天凌晨三四点就要起来煮豆子,天一亮就要拿出去卖,邵林父亲没有子承父业。人群听见“玉麒麟”也纷纷聚拢过来。粗汉不肯示弱,说:“‘玉麒麟’不就是白鹌鹑吗,打斗时不定咋样呢,好多事都是看景不如听景。”

老白叹口气,神色黯然了,说:“可惜啊,‘玉麒麟’还没调养,就被开豆腐铺那人的儿子吃了。”人群也发出惋惜的嘘声。老白又说:“听我父亲讲,那人原打算把‘玉麒麟’献给伪县长刘金坡,换回骂日本人的商铺许老板,‘玉麒麟’没了,许老板被狼狗咬死了。那人气得一棍子打断了儿子的腿。听说那人的儿子还是个哑巴。”

邵林听到这里,忽然想起父亲珍藏的那根白色羽毛。那根羽毛会不会是老白口中“玉麒麟”身上的?可惜那根白羽已经焚烧。要是“玉麒麟”的羽毛,父亲为什么珍藏呢?哑巴叔的腿,也一定是祖父打断的。邵林没见过祖父,他出生前,酗酒的祖父已醉死在河里。

没等邵林精通鹌鹑经,单位领导被双规了。邵林不再去小同街。

几年后的一天,哑巴叔到了落叶之秋。他很虚弱,用手比画着,想吃什么东西。邵林脑海中闪过那根白羽,忙打车去小同街,买了只鹌鹑,炖好。

哑巴叔吃了一块鹌鹑肉,笑了笑,咽气了。

后来邵林不止一次想,当年哑巴叔吃“玉麒麟”时,父亲在干什么呢?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一根白色羽毛”为行文线索,围绕邵林对它生疑、解疑来展开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曲折生动,引人入胜。
B.邵林祖父虽没直接出场却性格鲜明。他勤劳肯干,为人仗义,脾气粗暴,一棍子就打断了偷吃了鹌鹑的儿子的腿。
C.小说运用白描手法描写人物,“细白眉毛”“腰间一溜四个色彩各异的鹌鹑袋子”,寥寥几笔就使“老白”带上了传奇色彩。
D.小说以“玉麒麟”为题,借老白的口讲述“玉麒麟”的前朝故事,反映出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
【小题2】小说中邵林这一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疑问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抗癌秘方
竹韵
张大爷又突然发病,高烧不退,被送到医院。正好赶上李医生值班,一看送来的病人,他忍不住惊呼一声:这老爷子还活着呢!
这倒不是李医生说话刻薄,张大爷实在是个老病号了,经常被送过来抢救。对他的病历,几乎所有医生护士都了如指掌:严重的肺气肿、心脏病、肝囊肿、脑血检、高血压......每次张大爷被送来时,医护人员都以为这次他肯定挺不过去了,但每次张大爷居然都能硬阔鬼门关。好在离休老干部的医药费都是由国家负担,不然,单是这抢救费用就足以让人倾家荡产了。
虽然这次张大爷又化险为夷,但是李医生的心情却很沉重,因为这次又查出新的病症--肺癌,而且已经是晚期了。老人家的生命看来是真的走到尽头了,最多还有三个月。
张大爷再一次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与求生欲望。他的身体已经极度虚弱,对药物的一些不良反应极其敏感,但他从来不抗拒治疗。最让人动容的是,癌症晚期的疼痛是极强烈的,但张大爷坚持不用止痛药,有时候护士看不下去,想劝他打一针,张大爷总是摇头,然后很认真的说: 不行,我怕像3号床那样,大爷说的3号床,是另一位癌症晚期患者,也是疼痛难忍,只能靠止痛药维持一小段时间的安静。结果有一天,打完止痛药后,他安静的睡去,再也没有醒来。
李医生和护士们私下说到张大爷,都忍不住说: 别看这老头儿当年叱咤战场,杀敌无数,到老了,照样怕死。
让人没想到的是,张大爷奇迹般地又开始恢复,居然能够出院回家了!同病房的病人羡慕得不得了,纷纷问李医生:是不是给他用了什么特效药?或者他身体里有什么癌症抗体?要么就是他有什么偏方 ?
从此,张大爷是抗癌明星的事便不胫而走。五月,社区里专门织织了一次抗癌明星活动,以激励那些患病的老人,张大爷也在被邀之列。会上,大家都踊跃发言。交流用药心得,介绍自己的抗癌经历,唯独张大爷,始终沉默不语。
一向是火暴脾气的王老头儿不乐意了:我说老张,你这可就不对了。这种活动重在交流,难道是你有什么秘方偏方故意不说?你的病情算是最重的,可看起来恢复得最好,肯定是有什么秘密!大家都把热切的目光投过来,是啊,都是身患重症的病人,谁不想发现
救命的良方啊。
张大爷仍旧沉默,一声不吭,大家问得紧了,他就小声说一句: 别问了,说了你们也不信。
王老头儿继续激他: 你可别跟我们说,就是因为怕死,所以才一直耗了这么久!咱们都到这个岁数了,都怕死,若单靠这一条就能从鬼门关里进进出出,咱都不用去医院了!
张大爷的嘴唇哆嗦半天,终于开口了:我儿子四十多岁了,一向游手好闲,干啥啥不行,连个正经工作都找不到。到现在,养老医疗保险都没有。儿媳打零工,一个月的工资自己糊口都困难,孙子马上上大学,四年的学费生活费就得好几万,靠他们,能供得起吗?女儿女婿也都下岗,又没有技术,又不肯吃苦。今年又赶上房子动迁,单是动迁费、回迁费、装修费就几万块,她不吃不喝也攒不出那些钱来啊。都是亲骨肉啊,我哪个舍得不管?我每月离休金有两千多,医药费还有国家管,只要我活着,儿子就能有饭吃,孙子就有书读,女几就有房住。我要是死了,他们怎么办?想当年,枪林弹雨我都没怕过,我不是怕死,我是......不敢死啊!
大家都沉默了。张大爷的眼里流出混浊的眼泪,他伸出枯瘦的手擦了一把,一拍桌子:如果说我有抗癌秘方,只有一个,那就是: 养两个不能自食其力的孩子!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段交代张大爷是个离休老干部,多种疾病维身,却每次都能硬间鬼门关,花费甚巨,反映了百姓医药费用负担过重的主题。
B.小说中间加入张大爷坚持不用止痛药的细节,体现了张大爷不想稀里糊涂地死去的心理,也可看出张大爷与疾病顽抗到底的精神。
C.小说安排了李医生和王老头两个人物,独具匠心。他们两个人的作用是:既设置了悬念,又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D.张大爷虽然爱儿心切,但利用自己离休金和国家负责报销的医药费为儿女谋福利,也说明了他多多少少有一些自私的心理。
【小题2】文中画线句子中“怕死”和“不敢死”看似同义,其实不然。请试作分析。
【小题3】小说的突出特色是悬念叠加。请结合小说内容说说悬念叠加的妙处。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没有完的故事
欧·亨利
我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同《圣经》考证绝无关系,它只牵涉到那个历史悠久,值得敬畏,令人悲叹的末日审判问题。
一个包探——也就是充当警察的天使——向我飞过来,挟了我的左臂就走。附近候审的是一群看上去境况极好的鬼灵。
“你是那一拨人里面的吗?”警察问道。
“他们是谁呀?”我反问说。
“嘿,”他说,“他们是——”
这些题外的闲话已经占去正文应有的篇幅,我暂且不谈它了。
达尔西在一家百货公司工作。她经售的可能是汉堡的花边,或是呢绒,或是汽车,或是百货公司常备的小饰物之类的商品。达尔西在她所创造的财富中,每星期只领到六块钱。其余的在上帝经管的总账上——哦,牧师先生,你说那叫“原始能量”吗?好吧,就算“原始能量总账”吧——记在某一个人名下的贷方,达尔西名下的借方。
一天下午六点钟,达尔西在距离延髓八分之一英寸的地方插帽针时,对她的好友——老是侧着左身接待主顾的姑娘——萨迪说:
“喂,萨迪,今晚我跟皮吉约好了去吃饭。”
“真的吗!”萨迪羡慕地嚷道,“唷,你真运气。皮吉是个大阔佬;他总是带着姑娘上阔气的地方去。你准会玩得痛快的,达尔西。”
达尔西急急忙忙地赶回家去。她的眼睛闪闪发亮,她的脸颊泛出了生命的娇红——真正的生命的曙光。那天是星期五;她上星期的工资还剩下五毛钱。
达尔西在一家卖便宜货的商店里停了一下,用她的五毛钱买了一条仿花边的纸衣领。那笔款子本来另有用途——晚饭一毛五,早饭一毛,中饭一毛。另外一毛是准备加进她那寒酸的储蓄里的;五分钱准备浪费在甘草糖上。吃甘草糖是一种奢侈——几乎是狂欢——可是没有乐趣的生活又算是什么呢?
达尔西住的是一间出租房。住在这种屋子里,挨饿的时候别人是不会知道的。
达尔西上楼到她的房间里去。榻床,梳妆台,桌子,洗脸架,椅子——造孽的房东太太所提供的全在这儿了。其余是达尔西自己的。她的宝贝摆在梳妆台上:萨迪送给她的一个描金瓷瓶,腌菜作坊送的一组日历,一本详梦的书,一个盛在玻璃碟子里的扑粉,以及一束扎着粉红色缎带的假樱桃。
那面起皱的镜子前靠着基钦纳将军、威廉·马尔登、马尔巴勒公爵夫人和本范努托·切利尼的相片。一面墙上挂着一个戴罗马式头盔的爱尔兰人的石膏像饰板,旁边有一幅色彩强烈的石印油画,画的是一个淡黄色的孩子在捉弄一只火红色的蝴蝶。
皮吉说好七点钟来邀她。她正在迅速地打扮准备。皮吉长得肥胖,有着耗子的心灵、蝙蝠的习性和狸猫那爱戏弄捕捉物的脾气——他衣着华贵,是鉴别饥饿的专家。他只要朝一个女店员瞅上一眼,就能告诉你,她多久没有吃到比茶和棉花糖更有营养的东西了,并且误差不会超出一小时。他老是在商业区徘徊,在百货公司里打转,相机邀请女店员们下馆子。
七点差十分的时候,达尔西准备停当了。她在那面起皱的镜子里照了一下。照出来的形象很称心。
达尔西暂时忘了一切,只觉得自己是美丽的,以前从没有男人邀请她出去过。现在她居然就要投入那种绚烂夺目的高贵生活中去了。
有人敲门。达尔西把门打开。房东太太站在那儿,脸上堆着假笑,嗅嗅有没有偷用煤气烧食物的气味。
“楼下有一位先生要见你。”她说。
达尔西转向梳妆台去拿手帕;她突然停住了,使劲咬着下唇。先前她照镜子的时候,只看到仙境里的自己,仿佛刚从大梦中醒过来的公主。她忘了有一个人带着忧郁、美妙而严肃的眼神在瞅她——只有这个人关心她的行为,或是赞成,或是反对。他的身材颀长笔挺,他那英俊而忧郁的脸上带着伤心和谴责的神情,那是基钦纳将军从梳妆台上的描金镜框里用他奇妙的眼睛在瞪着她。
达尔西像一个自动玩偶似的转过身来向着房东太太。
“对他说我不能去了。”她呆呆地说,“对他说我病了,或者随便找些理由。对他说我不出去了。”
九点钟,达尔西从箱子里取出一盒饼干和一小罐木莓果酱,大吃了一顿。九点半钟,达尔西对梳妆台上的相片看了最后一眼,便熄了灯,跳上床去。
到这里为止,这个故事并不说明问题。其余的情节是后来发生的——有一次,皮吉再请达尔西一起下馆子,她比平时更感到寂寞,而基钦纳将军的眼光碰巧又望着别处;于是——
我在前面说过,我梦见自己站在一群境况很好的鬼灵旁边,一个警察挟着我的胳臂,问我是不是同那群人一起的。
“他们是谁呀?”我问。
“唷,”他说,“他们是那种雇用女工,每星期给她们五六块钱维持生活的老板。你是那群人里面的吗?”
“对天起誓,我绝对不是。”我说,“我的罪孽没有那么重,我只不过放火烧了一所孤儿院,为了少许钱财谋害了一个瞎子的性命。”
【小题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达尔西是每周只能领到五六块钱的雇用女工群体的一员,小说不惜笔墨详细交代她的支出费用和她的居住环境,意在表明达尔西生活的拮据状况。
B.达尔西不惜用她的五毛钱买了一条仿花边的纸衣领来装扮自己,显示出爱慕虚荣的心理,小说表现出对她的同情怜悯。
C.皮吉就是一个衣着华贵的“大阔佬”,内心猥琐丑陋,凭借着自己的金钱诱骗众多漂亮的女孩子。
D.小说写到皮吉第二次约达尔西下馆子,用“于是——”结束情节,写达尔西没有去赴约,所以说是“没有完的故事”。
E.那些境况极好的鬼灵就是那种每星期给雇用女工五六块钱维持生活的老板,小说表现出对他们的幽默讽刺。
【小题2】达尔西是一个怎样的姑娘?请结合小说内容作具体分析。
【小题3】梦”中的“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的罪孽没有那么重”这句话怎么理解?
【小题4】小说讲述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梦境中的末日审判,第二个故事是现实中的大阔佬皮吉诱骗达尔西等众多女工。请你结合两个故事的内容,谈谈这篇小说的艺术手法的特色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