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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把匕首藏在哪里
向 东
我把匕首藏在怀里。我觉得这样对我不是多安全,到时候动起手来对方要是一推我,匕首就可能刺进我的心脏,我不能这么藏。
我把匕首掖进腰间。这样做我觉得不是太舒服,一个硬邦邦的家伙顶着腰,还没有动手就有一种被别人拿下的感觉。我把双手往上举了举,知道是自己没把匕首掖对地方,就急忙把匕首从腰间拔出来。
我必须把匕首藏在一个又安全又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的地方。我往前回忆自己看过的武打功夫片,突然就想到了美国大片《第一滴血》里史泰龙扮演的那个硬汉的匕首是藏在马靴里的。我觉得藏在马靴里比较科学。
我到商场里花五十块钱买了一双过了时的马靴穿上。我把匕首藏在马靴里,把风衣的领子立起来,迈步出了门。
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没人注意我,这让我心里很安慰,我既然是个凶手,如果没有人注意我就会安全很多。我想在人群中寻找我要攻击的目标,我知道这是徒劳的。现在是上班时间,马经理一定在他的办公室,再说马经理出入有车,我这么寻找肯定发现不了他。
经过福大爷的修鞋摊,我想远远地绕过去,还是被福大爷喊住了。福大爷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那眼神像是在看马戏团里敲锣的猴子。福大爷说小子,打扮得跟绑匪似的在街上瞎溜达什么。
福大爷这么一说把我吓得一怔。我说福大爷你胡说什么,我没事这不溜大街玩吗。
福大爷说你不是在什么大酒店当保安吗,怎么突然就成了大街上的便衣警察了?我说福大爷你不知道,酒店欠我一年的工资不给我,老子不给他干了。
福大爷摇摇头,说把你的马靴脱下来。我一惊,说福大爷,我可什么也没有做呀。福大爷说,这么好的马靴打上掌可以多穿几年,快脱下我给它们钉上掌。
我说谢您了福大爷,我知道您和我爸是老哥们儿,您不会跟我要钱,可我现在有急事。说完赶紧跑了。
我想真是危险,要是让福大爷发现了我的秘密,那我什么也干不成了。看来,把匕首藏在马靴里也不是万全之策。
我拐进了一家医院,我说医生麻烦你给我打上绷带。那个头发脱落殆尽的男医生奇怪地打量着我,眼睛里充满疑惑。我说我给你钱!医生摸了一下我的脑门子,说给钱也不行,这是我们的医德。他随手写了一行字递给我,说你最好到这里去看一看。我认得那行字,是一家治疗精神病的医院。
我花了八十块钱到一家按摩院好说歹说让人把我的胳膊脱了臼。花了三十块钱买了一个准备出院的骨折病人的X光片子。我拿着片子拖着胳膊又花了一百二十块钱到一家私人诊所上了夹板打了绷带。这一番折腾让我浑身直冒冷汗。这更增加了我的仇恨,马经理,今天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今天不把拖欠我的工资给我,我就……
我用白布包了匕首,把它放进夹板里,正正好好,不露痕迹,天衣无缝。我觉得自己这么聪明没考上大学,真是白搭了。
进了酒店大厅,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我用另一只手扶了扶挂在胸前的绷带,生怕匕首会反射出光来。服务员点头向我问好。我仰着头说我找你们马经理。服务员到吧台拨了个电话微笑着对我说,马经理不在。
我说我可以等。
我又说我可以等!
一会儿过来四个保安,说马经理有请。
我对走在身边的四个保安说,哥们儿,去年我也和你们一样在这里当保安。他们表情漠然没一个人说话。我想他们怎么和我那时一个德性!
我终于见到马经理了。马经理从老板椅上站起来,有力地握住了我吊着绷带的那只手。我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知道机会来了,只要我把藏在夹板里的匕首突然掏出来,就可以轻松地刺进马经理肥胖的身体。我瞥了一下周围的保安,他们似乎对我没有任何警惕。
我……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   )(   )
A.小说借一个曾经的酒店保安讨要工资的事件,写出了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表现了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主题。
B.男医生拒绝了“我”打绷带的请求,可以看出他的医德,但他又恶意地推荐我到精神病医院,又可见其缺德。
C.“我”为了能合理地打上绷带不惜花钱施起苦肉计,终于把匕首藏在一个安全又能派上用场的地方。这一情节幽默搞笑,令人放松。
D.酒店大厅里“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的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与我落魄的生活状况形成对比,也引出马经理的出场,为下文做铺垫。
E.作者运用了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等方法来刻画人物,突出了人物性格,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
【小题2】小说的标题“把匕首藏在哪里”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作者设置福大爷这个人物有什么用意?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8-24 09: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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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芭蕾之葩

李金安

清晨,她轻轻推开窗户,地中海的景色仍是那样迷人,听到一串润湿的莺啼,她感到恍若长江边飘柔的柳絮拂面,那里曾有母亲熟悉的呼唤。

她回到了故国。芭蕾舞学校考场,她在观看考生的即兴舞蹈表演……今天在进行面试。一个考生刚刚离去,她对旁边的同事悄悄地说:“但愿下一个考生不会使我失望。”

又进来一位考生,身着素色圆领抽带短袖套衫,亭亭玉立在面前真像春天山野间一株杏树。她看看手中考生登记表:“姓名,金春杏。”考生微微鞠躬:“18号,金春杏。”她仍是柔和的声调:“……你热爱芭蕾艺术,你对芭蕾艺术肯定有相当的感受,在芭蕾艺术史上你对哪位演员评价较高?”

“我非常崇敬俄国的巴芙罗娃。”

“为什么?”

“她把本属于贵族和帝王的艺术,带给了美洲城镇和乡村的普通观众。”

她嘴角微微现出笑意:“咱们这个芭蕾舞学校平时训练是很艰苦的,纪律是很严格的,如果在上课、训练时间因私事外出,那是会被除名的。比如有一天你正在紧张的训练,有人告诉你,从火车站打来一个电话,你母亲从农村来看你,刚下火车,让你去火车站接她,你去不去?”

与其他考生回答相反:“我当然去。”

“那你会被淘汰的。”

“我接受。”

“为什么?”

“因为我认为,在广阔的社会空间,仍然有体现我生存价值的方式。”

乔茜:“很好!”

五天后,芭蕾舞学校通知金春杏被录取了。

在旭日、花丛中叠映出来的舞蹈训练室,学员们在做倒三角、鹤立式造型……训练结束时,乔茜掏出手帕在金春杏额头上擦了一下汗:“明天就要正式排练《向往》舞剧(女儿拯救母亲逃离水灾越过雪山奔向太阳村的故事)了。你是主角,你一定要准确理解剧中的精神境界、寓意。”金春杏双眼闪烁着泪花。

……疏密有致的树木点缀的雪山上,一群白天鹅振翅起舞、回旋、飞翔……乔茜唤回领头的白天鹅:“要使‘凌空越’饱满、充盈,心魂里必须首先怀着崇高的向往。……就像音乐韵律是舞蹈精灵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样,就像任何美德都是生命的组成部分一样。”

一年后,乔茜在患严重眼疾期间,没有停止她的《芭蕾艺术史》的写作,以至双目失明了。

屋外,洁白洁白的雪在飘洒着。金春杏握着乔茜的手:“妈妈,让我的眼睛与您的生命融为一体吧,从现在起,您就是我的第二个母亲。妈妈,告诉我,您的《芭蕾艺术史》还有多少没有完成?”

她激动地拥抱着金春杏,泪水纵横:“只剩下最后一部分‘以交响乐芭蕾为主的现代芭蕾’的尾声了。”

春花流水与秋果银雪变换中,她向金春杏叙述着什么,金春杏翻阅着资料,敲击着电脑键盘……

一群天鹅不断变换队形。舞台上悬挂的巨型画板上映出鲜红大字:“庆祝芭蕾舞剧《向往》成功演出一周年”……在白天鹅的倩影中绽开的冰山上的雪莲花终于停留在饱满的大和弦上……暴风雨般的掌声,金春杏领头多次谢幕。

乔茜被人搀扶着走上舞台,激动地向金春杏献上一束鲜花:“前几天,有一位西方绅士,以优越的条件招聘你去欧洲一个最负盛名的芭蕾舞剧团,还要把你培养为世界级的芭蕾皇后,被你用一句话拒绝了,那是一句什么话?”

“妈妈,您知道了?其实,那是您说过的一句话:挚爱母亲或是背叛母亲,是测试一个人人性优劣的试金石。”

《芭蕾艺术史》终于潇洒、飘逸地画上了句号。

天有不测风云,乔茜又患绝症,她口述几句话,让春杏编印在《芭蕾艺术史》的扉页上:“谨将此书献给我一生最挚爱的女儿金春杏。”

乔茜在白天鹅叠变的光色中溘然辞世。正式出版问世的《芭蕾艺术史》扉页上,只出现了这么两句怀念作者的诗:“她用热血培育了一朵朵芭蕾之葩,她并没有离开我们,她不过是化作一只白天鹅永恒地在天地间展翅翱翔。”

《向往》正在演出,皑皑冰山骤然绽开朵朵洁白美丽的雪莲花……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主要讲述金春杏成功演出《向往》,与乔茜结为母女的故事,金春杏的成长与乔茜的命运融为一体,相互映衬。
B.小说善于刻画人物,以春天山野间的杏树为喻写金春杏的美,给人想象空间,同时善于在情节展开中表现金春杏的美。
C.金春杏被录取的原因不仅仅是她对舞蹈艺术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她冒着被淘汰的危险接来从农村进城的母亲的果决与勇气。
D.小说没有曲折的情节,平铺直叙,按时间顺序叙述故事,场景描写感人,人物形象散发出人情美、人性美的魅力。
【小题2】小说的景物描写有实有虚,富有表现力。请赏析下面两处景物描写。
(1)屋外,洁白洁白的雪在飘洒。
(2)皑皑冰山骤然绽开朵朵洁白美丽的雪莲花……
【小题3】小说开头“那里曾有母亲熟悉的呼唤”看似不经意的一笔,却是理解这篇小说的关键。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 夜
于德北
那年深秋,佳卫突然打电话给我。
他说:“我们去郊外旅行吧。”
对于他的提议我当然高兴,可也颇为犹豫,因为深秋这个季节实在不适合去郊外旅行。
在北方,这个季节早晚已经有霜了。
但佳卫坚持。
我说:“这回怎么有时间了?”
电话那端,他只是笑,没有回答。
我们所说的郊外叫土门岭,是个半丘陵地区。我们认识住在那里的一位农民诗人,我们特别想吃他家的豆饭,烀土豆,炸辣椒酱,萝卜大葱白菜心儿。我们给农民诗人打电话,说我们要去。他当然高兴极了,早早地站在村口接我们。
那一天,我,佳卫,农民诗人——他叫老李,我们都是兴奋的。
在这样一个以赚钱为荣的社会里,三个早已告别了蔷薇花一样的青春岁月的典型意义上的中年人,还能围着热炕头,围着小饭桌,热情奔放地背诵阿赫玛托娃、普希金,背诵叶芝、雪莱、泰戈尔,实在是不容易了。
让我奇怪又高兴的是,那一天,佳卫喝了不少酒。
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从来不喝酒的。
就这样,天不知不觉地黑了。
正在酒兴上的老李突然说:“我们去点篝火吧!”
“好啊!好啊!”我欣然同意。
篝火就架在老李家的地里。
庄稼已经收回仓了,秸秆还没有拉走,一捆一捆地横在田垄上,月光清清地洒下来,大地一片银白。我们把干透的秸秆支在壕坝上,欢呼着,跳跃着,孩子似的把它们点燃。
篝火燃起来了,把我们的脸映得又红又亮。
“我们接着背诗吧。”佳卫说。
受到篝火的感染,我们诗兴大发。
我先来。
我背诵的是英国诗人魏尔伦的《三年以后》。
接着是老李。
他背诵的是美国诗人惠特曼的《在路易斯安娜我看见一株活着的橡树正在生长》。
接着是佳卫。
他背诵的是俄国诗人普希金的《致大海》。
“再见吧,大海!你壮观的美色,将永远不会被我遗忘;我将久久地、久久地听着,你黄昏时分的轰响。心里充满了你,我将要把,你的山岩,你的港湾,你的光和影,你的流花的喋喋,带到森林,带到寂静的荒原。”
在抖动的火光中,我看见佳卫的脸上滑过一串晶莹的泪花。
他喃喃地说:“我是那么恨火,可现在我突然发现,我又那么爱它!”
补记:
佳卫离开我们已经很多年了,他是一位诗人,发表过很多美丽的诗章。除了诗人的桂冠,他还是我们这个城市一个区的消防中队的中队长。我所说的那年秋夜,他已经复员了,离开了他热爱的工作。我永远忘不了他,忘不了那年秋夜他脸上的泪水——因为,就在事隔不久的一场救火战斗中,他牺牲了。他已经复员了,完全可以远离火场,可他像一只美丽的飞蛾一样,最终融化在让他恨、让他爱的烈火中。
他不是飞蛾,而是凤凰,我相信,他涅槃了
老李还在土门岭种地,前不久,他来电话,对我说:“又秋收了,要是佳卫活着就好了,我们又可以去点篝火了。”
听了他的话,我哭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佳卫突然打电话给我,要我一起去郊外旅行,我颇为犹豫;但在佳卫的坚持下,我只好勉强同意。
B.喝酒、点篝火、背诵诗歌的情节在小说中占了很重份量,具有重要作用,凸显出生活和人生可以产生诗歌的深意。
C.小说大量使用一句一段的结构形式,这是因为小说内容主要是背诵诗,而诗是分行的,二者一致。
D.文末的“补记”在小说主体之外补充叙述,解答了主体部分的悬疑,使佳卫的性格完整丰满。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他不是飞蛾,而是凤凰,我相信,他涅槃了!
【小题3】如何评价小说中的佳卫这一人物形象,他在当今社会有何现实意义?请结合小说内容及生活实际进行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住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而且,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生,但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地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产科医生,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此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是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六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缺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原载《人民文学》1983年第9期)
注①老娘:楼生婆,①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交代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既为了引出主人公陈小手,又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作铺垫。
B.写女人身上油脂太多,接生后陈小手累得筋疲力尽,“迤里歪斜走出来”,运用行动描写从正面表现了这次接生的棘手和陈小手的医术高明。
C.“得罪”在全文出现了两次,替人接生,而且母子平安,陈小手却说“得罪”,这样写为下文写他的不幸遭遇埋下了伏笔。
D.小说善于运用白描的手法,比如“这匹马浑身雪白,无根杂毛,是一匹走马”,寥寥几句,便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一匹骏马的形象。
E. 陈小手自己运气不好,死在一个恩将仇报、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的手下,陈小手的死是极具偶然性的。
【小题2】陈小手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写陈小手为团长太太接生的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结尾写陈小手被团长枪杀,这样安排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冬夜的歌
谢静
太阳像一只橙黄的圆橘,渐渐被灰蒙蒙的暮云遮去。呜呜呜响的西北风摇撼着树木,摇撼着电线杆。狂舞的雪片碰撞在窗玻璃上,开始了它化为冰凌的再生……
坐在温暖如春的屋里,靠近银白色热烘烘的暖气片,我在阅读欧•亨利的名作《最后一片叶子》。
写字台上的两盆腊梅和玉兰,给房间增添了淡淡的幽香。那圆的、扁的、方的、长的,从海滩捡回来的五彩石,点缀于花盆之间,望去完全没有冬日的景象。
妻悠然斜倚于沙发上,正在织一件米黄色的毛线衣。纤细的手指,轻盈地抖动不知从何处,传进耳鼓一阵时断时续的悠远的喊声:“各家各户……注意啰……小心煤气……中毒……防火……防盗……”
这声音由远而近,在寒风凛冽的冬夜回响着,使我油然产生一种苍凉之感。读书的兴致完全被搅乱了。我刚看到“老贝尔门是住在她们这座楼房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过六十,有一些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那样的大胡子……”便就此打住,折页合书,忍不住问:
“这是谁?神经病?深更半夜在街里大呼小叫的,不怕惹人烦?”
“你才出差回来,不知道咱们街里出现的新鲜事儿。”妻继续织着毛线衣,没抬头,“这是一个部队离休的老干部,回来跟女儿、女婿养老的,半个月前开始,天天这么喊呐!”
“嘿,干嘛不住干休所?”我诧异了。
“大约是怕寂寞。”妻按自己的理解说。
“他女儿、女婿也够呛,父亲辛劳了一辈子,晚年应该让他在家享享清福,怎么会让老人到街上干这呢?难道是缺钱花吗?”我不满地嘟哝。
“哪里话,他的钱多的花不完,给区幼儿园送了三百,国库券买了一千。”妻抬起头来辩解说,“人家夜间值班,完全是尽义务。”
我呆了,有些不可思议。听那喊声越来越大,已接近我居住的楼下。
“各家各户注意啦,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止煤气中毒——!”
这声音倏忽间变得顺耳起来,可以听出是走南闯北、有点走了调儿的中原乡音,带着其特有的悠长的拖腔,容易使人联想到草原上的牧人,在广阔的原野呼唤走失的骏马……
“……喂,这是谁家的自行车?谁的车?快搬进去,天不早啦!”
那绝不是民警们手中拿的那种半导体喇叭。是纸喇叭筒,还是铁皮的?我猜测,并直起身来,想看清楚这吆喝的老人的模样。窗玻璃上蒙着一层薄冰。室外是浓深的夜色和飞扬的雪花。
“呀,真该死,是我的自行车忘搬了!”妻的脸上含着些微的惊慌。
“我去搬!”
穿上外套我飞步下楼。刚走到二楼楼梯口,见妻的那辆“凤凰”车已搁在梯口的空档上。
我的心热了。
此后,每天傍晚至深夜,我的耳边都回响着这老人的吆喝声。渐渐习惯了。像听风声、车声、雨声、树声一般习惯。这吆喝声,穿越深深的夜空,把人安然地带入了温暖甜美的梦乡。因为工作忙,业余时间要赶写技术论文,《最后一片叶子》一直没有读完,真有点对不住欧•亨利先生。也对不住妻,她读了多遍,向我介绍。不过,那吆喝声却必不可少。每当此刻,耳神经似乎变得特别敏锐灵巧。
“咦,是时候了,怎么那老人没出来?”我在写字台边不安地问妻子。
“哦,他作为区街系统的先进代表,到市里出席劳模会去了!”妻在读《英语九百句》,乐呵呵地告诉我。“我说呢!”心,释然了。
“……还有亲爱的,瞧瞧窗子外边,瞧瞧墙上那最后一片藤叶。难道你没有想过,为什么风刮得那样厉害,它却从来不摇一摇,动一动呢?唉,亲爱的,这片叶子才是贝尔门的杰作——就是在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的晚上,他把它画在那里的。”
我终于读完了《最后一片叶子》,这最后一段大约是小说的文“眼”吧?我大声地读给刚进门的妻听。妻的眼眶湿润了。肯定是为了贝尔门的献身精神。
我看看表,该是老人吆喝的时间了。
我凝神静听,没有。我挨近窗户,还没有,我不安起来。贝尔门的死和妻子的泪给我带来了不祥的预感。我拉开门,要到阳台上去——
“别等了,”妻在身后喊,声音有些哽咽,“他……在结冰的街上……滑了一跤。从夜校回来时……我……看到了……他,难站起来了……”妻变得泣不成声。这难道是真的吗?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
“各家各户……注意啰……防火防盗……小心煤气……中毒……”
不,我分明听到了那亲切的永不消逝的喊声!像一首动听的灼人心胸的歌
(本文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开头描写了冬天室外昏暗的天色和寒风凛冽的景象,与后文室内的温馨形成鲜明对比,为主人公的出场做了铺垫。
B.小说描写“我”听了妻子关于巡夜老人的来历、背景的介绍后,对巡夜老人的感情发生了变化,先扬后抑,表达了“我”对巡夜老人的理解、同情。
C.小说中的“我”是小说的线索人物,透过“我”和“妻子”的对话,使读者对小说主人公有了了解,也使故事显得更加真实可信。
D.小说写我读欧•亨利小说《最后一片叶子》这一情节,一方面丰富小说的内容,另一方面突出主人公的形象,揭示了小说主旨。
【小题2】小说以“冬夜的歌”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3】请从文中找出表明我对老人吆喝声的心理变化过程的词语,并说说这样安排的好处?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三分钟的高贵

威廉•保西

阿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然使用马车代步。艾迪是镇上一家出售特色草帽的小工艺店老板。半年前,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大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亲对洛克家的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近期回家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当地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想办法,送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了全部积蓄,共6000英榜,但他想来想去不知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自己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空降暴雨,艾迪急匆匆起床。阿普达和迪克鲁斯两镇相隔几十公里,山路崎岖不平,马车是惟一的交通工具。马车夫亨特驾着马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了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会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飘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以前只要三四个小时的路他们走了七八个小时还没到,现在离迪克鲁斯镇还有好几里山路呢!此时大雨滂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道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只便带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这个中年男子告诉他们,他坐的马车半路坏了,他只好徒步前行了十几里路。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能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深的坡底。
一阵眩晕过后,艾迪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打火机的光芒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右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亨特已经昏迷,鲜血从他的大腿股动脉汩汩流出,一根尖树枝刺穿了他的大腿。“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即缝合动脉止血!”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博格接过艾迪从泥泞中找到的手术箱,取出手术刀和缝合伤口的针线,然后和艾迪合力将亨特抬到一块突出的崖壁下。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是太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准确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借着微弱的光芒,博格开始给亨特实施手术。然而,打火机油就快消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包着,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开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可是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突然想起了匣子里的6000英榜,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还没有被打湿。“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榜烧成了灰烬,手术也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地坐在了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怎么带着这么多的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 “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地拍了拍艾迪的肩膀,“放心吧,好小伙,这个女孩会属于你的!”远处传来了马车声,原来苏菲的家人得知博格今天要回来,却迟迟没到后,派人来接他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人就是苏菲的家人,并且得悉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忙殷勤地问这问那。但是,博格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微笑地对着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榜,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塑造了两个身份地位悬殊但精神品质却有着天壤之别的人物形象,旨在告诉我们真正的高贵在于心灵。
B.当那个中年男子要求打车时,艾迪热情招呼他上车坐下,是因为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中年男人叫博格,是苏菲的哥哥。
C.小说结构严谨多处埋下伏笔,比如第二段提到博格要回家给父亲做手术,使得后文马车出事,艾迪在泥泞中找到手术箱,博格能给亨特做手术的情节不显得突兀。
D.洛克不愿意点燃包画的塑料布,是因为他画是他“百合节”送给苏菲的礼物,不能随便就给毁了,担心名贵的画会被雨水毁坏。
【小题2】小说第一段对阿普达镇及艾迪、洛克的介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请探究小说题目是“最后三分钟的高贵”为题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