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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感恩节的荆棘花束
迎着十一月的寒风,推开街边一家花店大门的时候,珊德拉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一直以来,她都过着一帆风顺的惬意生活。但是今年,就在她怀孕4个月的时候,一场交通事故无情地夺走了她肚子里的小生命。紧接着,她的丈夫又失去了工作。这一连串的打击令她几乎要崩溃了。
“感恩节?为什么感恩呢?为了那个不小心撞了我的粗心司机,还是为那个救了我一命却没能帮我保住孩子的气囊?”珊德拉困惑地想着,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团团鲜花面前。
“我想订花……”珊德拉犹豫着说。
“是感恩节用的吗?”店员问,“您一定想要那种能传递感激之情的花吧?”
“不!”珊德拉脱口而出,“在过去的五个月里,我没有一件事是顺心的。”
“我知道什么对您最合适了。”店员接过话来说。
珊德拉大感惊讶。这时,花店的门铃响了起来。“嗨,芭芭拉,我这就去把您订的东西给您拿过来。”店员一边对进来的女士打着招呼,一边让珊德拉在此稍候,然后就走进了里面的一个小工作间里。没过多久,当她再次出来的时候,怀里抱满了一大堆的绿叶、蝴蝶结和一把又长又多刺的玫瑰花枝——那些玫瑰花枝被修得整整齐齐,只是上面一朵花也没有。
珊德拉狐疑地看着这一切,这不是在开玩笑吧?谁会要没有花的枝子呢!她以为那顾客一定会很生气,然而,她错了。她清楚地听到那个叫芭芭拉的女人向店员道谢。
“嗯,”珊德拉忍不住开口了,声音变得有点结结巴巴的,“那女士带着她的……嗯……她走了,却没拿花!”
“是的,”店员说道,“我把花都给剪掉了。那就是我们店里的特别奉献,我把它叫做感恩节的荆棘花束。”
“哦,得了吧,你不是要告诉我居然有人愿意花钱买这玩意吧?”珊德拉不理解地大声说道。
“3年前,当芭芭拉走进我们花店的时候,感觉就跟你现在一样,认为生活中没有什么值得感恩的。”店员解释道,“当时,她父亲刚刚死于癌症,家族事业也正摇摇欲坠;儿子在吸毒,她自己又正面临一个大手术。我的丈夫也正好是在那一年去世的,”店员继续说道,“我一生当中头一回一个人过感恩节。我没有孩子,没有丈夫,没有家人,也没有钱去旅游。”
“那你怎么办呢?”珊德拉问道。
“我学会了为生命中的荆棘感恩。”店员沉静地答道,“我过去一直为生活当中美好的事物而感恩,却从没有问过为什么自己会得到那么多的好东西。但是,这次厄运降临的时候,我问了。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明白,原来黑暗的日子也是非常重要的。”
正在这时,又有人走了进来,是一个头顶光秃的矮个子胖男人。
“我太太让我来取我们的感恩节的荆棘花束——12根带刺的长枝!”那个叫菲利的男人一边接过店员从冰箱里取出来的用纸巾包扎好的花枝,一边笑着说。
“这是给您太太的?”珊德拉难以置信地问道,“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知道您太太为什么会想要这个东西。”
“哦,不介意……我很高兴你这么问,”菲利回答道。“四年前,我和我太太差一点儿就离婚了。在结婚四十多年之后,我们的婚姻陷入了僵局。但是现在,我们总算把问题给解决了,我们又和好如初。这儿的店员告诉我,为了让自己牢记在荆棘花束里学到的功课,她总是摆着一瓶子的玫瑰花枝。这正合我意,因此就捎了些回家。”
“我诚挚地向你推荐这一‘特别奉献’!”菲利一边付账,一边对珊德拉说。
“我实在不知道我能不能够为我生命中的荆棘感恩。”珊德拉对店员说道,“这有点儿……不可思议。”
“嗯,”店员小心翼翼地说,“我的经验告诉我,荆棘能够把玫瑰衬托得更加宝贵。人在遇到麻烦的时候,会更加珍视上帝的慈爱和帮助,我、芭芭拉,还有菲利夫妇,都是这么走过来的。因此,不要恼恨荆棘。”
眼泪从珊德拉的面颊上滑落,她抛开她的怨恨,哽咽道:“我要买下这样一束带刺的花枝,该付多少钱?”
“不要钱,你只要答应我把你内心的伤口治好就行了。这里所有顾客第一年的特别奉献都是由我免费赠送的。”店员微笑着递给珊德拉一张卡片。
珊德拉打开卡片,上面写着:我的上帝啊,我曾无数次地为我生命中的玫瑰而感谢你,但却从来没有为我生命中的荆棘而感谢过你。请你教导我关于荆棘的价值,通过我的眼泪,帮助我看到那更加明亮的彩虹……
眼泪再一次从珊德拉的脸颊上滑落。 (有删改)
【小题1】文中的“荆棘”有什么象征意义?
【小题2】小说以“感恩节的荆棘花束”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刻画店员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认为是珊德拉,有人认为是店员。你同意哪一种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4-15 09: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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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猎手之道

刘道福

听说收山多年的猎手老丁又要出山了,但这次不是去打猎。

老丁今年七十多岁,曾是方圆百里有名的猎手。但不知为什么,二十多年前的一天,他突然把那支跟了他多年的土枪一劈两段,金盆洗手了。

老丁枪法准,十枪九见物,只要在他的射程之内,无论什么猎物都很难逃脱。提起老丁,猎手们都竖大拇指。

那年春天的一个中午,吃过饭的老丁正坐在炕上打盹。突然听见八岁的孫子在外面喊:“爷爷、爷爷,天上有只鹰。”听说有猎物,老丁扑腾一下从炕上跳下来,睡眼蒙眬地提枪就往外走。到了外面抬头一看,可不,一只老鹰正在邻居家的场院上空瞄点儿呢,眼看着一只小鸡就要遭殃。这还了得?说时迟,那时快,老丁抬手就是一枪,之后吩咐孙子:“去捡吧,爷爷回屋接着睡会儿。”说完老丁转身进了屋,可还没等他坐稳,邻居大黑便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哭丧着脸说:“丁叔啊!孩子正在放风筝,你咋给打下来了?”这件事后来虽然成了一个笑话,但老丁的枪法好却是远近闻名了!

老丁枪法好,口碑也好,这是乡邻们公认的。最主要的是老丁一直坚守猎手之道,尤其奉行“不吃子孙饭,不干绝户事”。除了不捡飞禽蛋之外,还坚持几不杀:怀孕在身的猎物不杀;嗷嗷待哺的幼崽不杀;国家保护的濒危动物不杀……另外,老丁从不吃独食,打了猎物,亲朋好友可以分享,同行更可以分享。

那年月,家家都很困难,过年都挺清淡,可唯独老丁家的饭桌上少不了各种野味。当然,老丁每年都要请乡邻们来做客,让大伙儿都见见荤腥,解解馋。因此,老丁人缘特别好,人们都很支持他。狩猎旺季,他整天待在山上不回家,他家的活儿乡邻们就帮着干。可不知为啥,二十多年前的那个冬天,老丁请乡邻们吃了一顿特殊的野味之后,就断然放下枪,不干了。

据说,从那以后,一提起打猎的事,老丁就闭口不言。

今年春天,电视里报道说本县最大的一个菱角泡(泡,方言,小湖。——编者注)让人给投了毒,毒死了很多鱼不说,还毒死了许多飞禽,其中还有国家保护动物,老丁气得几天吃不香睡不好,梦里总是出现一只瞪大了眼睛的棕熊。

“这还像话?政府禁猎多年,有些野生动物刚刚繁殖起来,就这么祸害,将来还不得绝种。我一定要把那个王八羔子抓住,免得他吃绝户食!”

“还用得着你,有政府呢!”乡邻们纷纷劝阻。

“不行,我一定要去,太可恨!”

“去吧,过去咱也……这回就算是将功补过吧!” 老伴欲言又止,看他一脸坚决的样子,虽然有些放心不下,可还是同意了。

背起行李卷,老丁跑到了五十里外的菱角泡,连续几天蹲守在那里,终于逮到了投毒的家伙,谁知竟是他的一个远房侄子。

“混账东西,政府不让养枪,你就下毒,你这招也太损了,这不是吃绝户食吗?”他要拉着侄子跟他一起去派出所投案。侄子一看是亲戚,嘴上像抹了蜜,好话说了千千万,可老丁还是执意要带他去派出所。软的不行,侄子只好来了硬的:“我下毒是吃绝户食,那你用枪打就不是吃绝户食?你的事要是抖出来,罪过也不比我轻!”老丁听了这话先是一愣,之后瞪圆了布满血丝的眼睛:“浑蛋,你自己做错了事还敢威胁我?我今天就是拼了老命也要把你送进去。”

老丁没有食言,他硬是把侄子送进了派出所。

侄子进去的第二天,派出所就有人就来到了老丁家……

那年冬天与棕熊的遭遇纯是一次意外,老丁本没想杀死它。棕熊向他扑来的时候,他只是下意识地做了一个防御性的动作,没想到枪响了,棕熊躺在血泊中,高高隆起的腹部让老丁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自己会受到攻击。同时,他也清醒地意识到,他破了规矩,坏了自己多年坚守的猎手之道。

(选自《小说月刊》2017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交代了人物的身份,为下文叙述他阻止远房侄子毒杀国家保护动物埋下了伏笔。
B.自从老丁在睡眼蒙昽中提枪打下邻居大黑的孩子放的风筝后,老丁的枪法好才远近闻名。
C.小说通过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神态描写等手段,将老丁这一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
D.作品语言平易朴实,特别是人物对话极具浓郁的乡土气息,又切合人物的形象特征。
【小题2】猎人老丁有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
【小题3】小说最后一段是否可以删掉?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菜单上的春天

欧·亨利

那是三月的一天。

萨拉正对着一份菜单哭泣。

你能想象吗,一个纽约市的姑娘竟会对着一份菜单掉眼泪!

这位美丽的姑娘有着不逊于商学院毕业生的速记本领,然而世界只认他们,她只好四处奔波找点零碎的打字活。她同这个世界作战的最辉煌的业绩就是同“舒伦伯格家庭餐馆”签订了协议。这家餐馆在她寄居的一座旧楼房的隔壁。一天晚上,萨拉在这里吃完了一份廉价的快餐之后,找到了工作:萨拉负责为餐馆每天安排的菜肴打印菜单,报酬是每天的三餐饭。

在严寒而又沉闷的冬天有饭吃了,对萨拉来讲,这是至关紧要的。

后来,日历上说春天已经来了,这真是谎言。春天可不是说来就能来的。冰雪仍然像坚硬的石头一样冻结在横贯城市的街道上。萨拉坐在吱吱作响的柳木摇椅上望着窗外。除了为舒伦伯格准备菜单,她并没有别的事可做。墙上的日历冲着她不停地吼叫:“春天来了,萨拉——我告诉你,春天来了。看看我,萨拉,这儿的数字就是证明。你有这么优雅的身材,萨拉,这么美好的春天的外形,为什么还要这样忧伤地望着窗外呢?”

萨拉的房间在这座房子的后部。朝窗外看,她恰好能看到邻街的制箱厂后面没有窗户的砖墙。砖墙非常干净,亮堂堂的。再往下看,萨拉看到了樱桃树和榆树掩映下的绿茵茵的小道,道旁还环绕着一片蒲公英。

去年夏天萨拉去了一趟乡下,爱上了一个农夫。

萨拉在桑尼布鲁克农庄待了两个星期,在那儿她渐渐爱上了年轻的沃尔特。就是在这样绿树成荫、蒲公英环绕的小道上,沃尔特向她求婚,赢得了她的芳心。他俩坐在一起,沃尔特为她编了一个蒲公英花冠。他还热烈地赞美过金黄色的花朵衬上她棕色的长发有多么的美;后来她把花冠留在那儿,手里轻摇着草帽走回了家。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萨拉对那个美好日子的回味。服务生送来了家庭饭馆第二天的菜单。萨拉坐到打字机旁,把一张卡片卷进滚轴里。她很灵活,通常只要一个半小时,二十一张菜单就全打好了。

这一天菜单上有不小的变化,上面充满了春天亲切的味道。刚刚还在青草坡上嬉戏的小羊羔,眼下也配上了煮过的水果,让人忍不住记起它曾有的欢乐。牡蛎的歌声尽管还没有完全沉寂,也慢慢地削弱了。煎锅只能在仁慈的烤炉炉条后面安静地休息。馅饼的品种多了起来,油腻的甜食不见了,香肠裹在包装纸里,和荞麦、香甜的枫糖一道在菜单上流连,却也时日不多了。

萨拉的手指欢快地舞动着,像夏日的溪流上翩翩起舞的小矮人。打了一道又一道菜,她按照菜名的长短给它们每一个都安排了合适的位置。

甜食的上面正好是蔬菜,胡萝卜烧豌豆,烤面包片加芦笋,四季不断的西红柿加豆煮玉米,利马豆,卷心菜——还有——

萨拉对着菜单哭了起来。发自心底深深的失望让泪水涌出了心房,聚集在她的眼眶里。她的头伏到了打字机的架子上,键盘随着她的抽泣发出单调的嗒嗒的伴奏声。

她已经有两星期都没收到沃尔特的信了,而菜单上的下一道菜却正好是蒲公英——蒲公英配什么蛋——谁管是什么蛋呢!一一蒲公英啊,沃尔特就是用那金黄色的花冠为她加冕,封她为爱的女王,未来的新娘——蒲公英啊,春天的信使,叫人伤心的花冠,她那最甜蜜时光的见证。

萨拉渐渐地止住了泪水。莱单必须得打完。然而,还沉浸在闪着淡淡的金黄色光芒的蒲公英梦里,她的指头心不在焉地敲打着打字机键盘,有好一会儿,她的心仿佛还同她那年轻的农夫一起依偎在绿荫小道上。

晚饭恰巧有一份蒲公英的美味,她根本吃不下去。这盘黑色的东西从光艳夺目的爱情象征变成了一分可鄙的莱肴,她夏天的期望就枯萎死亡了。

前门的门铃响了,房东太太去开门。楼下的门厅里传来了一个响亮的声音,萨拉跳了起来,冲到门边,跑到楼梯口,她的农夫一步三级地跳了上来,像收割庄稼那样一把把地紧紧地接在怀里,捡谷穗的人这下可什么都别想得到了。

“为什么不写信呢——哦,为什么?”萨拉叫着。

“纽约可真是个大城市啊,”沃尔特说“一星期前我去了你的旧地址,才发现你星期四就搬走了。幸好不是倒霉的星期五搬走的,我总算安心了些。那以后,我可一直都在通过警察局什么的想尽了法子到处找你。”

“可我给你写了信!”萨拉激动地说。

“从没收到过!”

“那么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年轻的农夫露出了春天般的笑容。“晚上我碰巧走到隔壁的家庭饭馆,”他说,“管它是家什么样的饭馆,这个季节我只想吃点绿色蔬莱什么的。我在那张打印得很漂亮的菜单上扫来扫去,想找点什么。当我着到卷心菜的下面,差点掀翻了椅子,大声嚷着叫老板过来。是他告诉我你住在这儿。”

“我想起来了,”萨拉高兴极了,“卷心菜下面是蒲公英。”

“我知道全世界恐怕只有你的打字机会打出那奇特的大写了字母W,总是跑到一行字的上面。”沃尔特说。

“可蒲公英里并没有W这个字母呀。”萨拉惊奇地说。

年轻人从口袋里掏出了菜单,指着那一行。

萨拉认出了那是下午她打的第一张卡片,右上角还留着一点闪亮的泪痕。但在那原本该看到绿色植物名称的地方,却因为金黄色花朵的回忆老是在她眼前飘来飘去,她的手指不知怎么的就敲了些别的什么键。

于是在红卷心菜和带馅青椒之间就出现了这样道菜:“最亲爱的沃尔特,配水煮蛋。”

【小题1】小说的前三段有什么作用?
【小题2】蒲公英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要以“菜单上的春天”为标题?
【小题4】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萨拉虽不是商学院的毕业生,但有一身过硬的速记本领,努力地在大都市打拼,心怀积极的心态,追求着自己美好的未来。
B.即使身处困境,萨拉也在努力奋斗。爱情是她精神上的最大支撑。中间插叙去年夏天与农夫的爱情故事,解释了萨拉哭泣的原因。
C.“墙上的日历冲着她不停地吼叫”,采用了拟人的手法,实际上是萨拉的内心读白,表现了她的忧伤和烦闷。而“她的指头心不在焉地敲打着打字机键盘”一句则为萨拉打错菜单做了铺垫。
D.萨拉误将菜单上的蒲公英打成了心上人的名字,从而使得心上人与她重新相聚,表现了作者的巧妙构思,也表现了主人公的诙谐与可爱。
E.这篇小说的语言质朴平实,而结构灵巧,主题鲜明,表现了底层人物对幸福的追求,结局是典型的“欧·亨利”笔法,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患难之交
毛姆
我阅人至今已经有三十年之久。如果只凭一张脸来雇用一个仆人,我肯定要犹豫不决,然而我想我们多半只凭一张脸来判断我们所遇见的人,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常常弄对多于弄错。人家对我说他们对一个人的初次印象一准不会错的时候,我耸耸肩。就我来说,我发现自己认得越久的人,他们越使我迷惑不解。我最老的朋友们,恰恰是我可以说一点也不了解的人。
我产生这些想法是因为今天报纸上登载爱德华•海德•勃吞在神户逝世的消息。他是一个商人,我跟他交情很浅,可是有一次他使我大吃一惊,才对他感到兴趣。要不是听他亲口说的,我怎么也不会相信他竟然做出这种事情。不论是外貌,还是举动,他都使人想起一种定了型的人物。他身材矮小,细瘦文弱,一头白发,一脸皱纹,气色红润,眼睛湛蓝。我在日本横滨的英国俱乐部被人介绍跟他认识。他在俱乐部里看来人缘颇好,他离开以后,人家说他属于最高尚的人当中的一个。有一种人吸引你,是因为你觉得他对人们具有真诚的爱。他确有魅力。
一天下午,我坐在旅馆休息室里。不久,勃吞走进休息室,我们闲谈起来。
“你认识伦尼·勃吞吗?”
“没有,我似乎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
“可真巧,他和我同姓氏,是我所见到的最好的桥牌手。他不是个坏人,我喜欢他。他总是衣冠楚楚,风度翩翩,有那么点漂亮。女人家很欣赏他。他落拓不羁,饮酒过度。每个季度都有一点钱寄给他,他打牌又赢得一点。他赢了我很不少的钱,这个我知道。”
勃吞和颜悦色地轻声一笑。
“我想这就是他倒霉的时候来找我的缘故;还有一点就是他和我同姓氏。有一天,他到我的办事处来找我给他安排一个职业。他告诉我,家里不再寄钱给他了。我问他几岁。
“三十五,”他说。
“你至今都做过些什么事呢?”我问他。
“嗯,没做过什么,”他说。
我忍不住笑了。
“我怕目前一点也帮不了你的忙,”我说。“再过三十五年来找我吧,那时我再看看怎么办。”
“他不走,然后告诉我他不想老是打桥牌,于是打了扑克,结果垮了台。他一败涂地,要是找不到事情做,只好自杀了。”
我打量了他一会,看得出他整个儿垮了。酒喝得比平常更多,像是个五十岁的人了。
“那么,除了玩牌以外,你还会做什么事呢?”
“我会游泳。”他说。
“我忽然有了个主意。”
勃吞中断了他的故事,转脸对着我。
“你可熟悉神户?”他问道。
“不,”我说。“有一次路过那儿,但是只过了一夜。”
“那么你不知道汐屋俱乐部了。我年轻时候,从那儿游泳,绕过灯塔,到樽见的小海湾登岸。有三英里多路呢,而且因为绕过灯塔那儿的潮流湍急,是很难游过去的。好,我就和我那位同姓氏的青年谈了这一情况,”并且说,“要是他能游过去我就派给他一个工作。”
“我看到他相当为难。”
“你说你是个游泳家嘛。”我说。
“我的状态不怎么好。”他回答。
我没说什么。耸耸肩膀。他对我瞧了片刻,然后点点头。
“好吧,”他说,“你要我什么时候去呢?”
我看看表。十点刚过。
“游这段路顶多需要一小时零一刻钟多些。我在十二点半开车到那边小海湾接你。”
“行。”他说。
“我们握握手。我祝他运气好,他走了。那天上午我有许多工作要做,总算刚好在十二点半赶到樽见的小海湾。其实用不着匆忙;他一直没有露面呢。”
“他在最后关头吓退了吗?”我问。
“没有,他没有吓退,开头游得顺利。然而酗酒放荡当然毁坏了他的体质。绕过灯塔的潮流他对付不了。大约三天之后才发现他的尸体。”
有一两分钟我说不出话来。我有点儿震惊。然后问了勃吞一个问题。
“你打算给他一个工作的时候,可知道他会淹死呢?”
他温和地微微一笑,那双善良忠厚的蓝眼睛望着我。他一只手摸着下巴颏儿。
“嗯,当时我的办事处里并没有空位子。”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不恰当的一项是
A.《患难之交》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缩短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容易引起共鸣,也使文本的笔调显得亲切,读者易于接受。
B.这篇小说作者采用倒叙方式展开叙述,开始作者就发表了一段感悟:人性复杂,人的外表具有欺骗性。这是由于看到了主人公爱德华的死讯,至此拉开了大故事的帷幕。
C.爱德华对伦尼痛下杀手,只是因为伦尼赢了他“不少钱”。一个不学无术,靠“国内寄钱过日子”的浪荡公子赢了他辛苦挣来的钱。
D.这篇小说刻画了以作者“我”、爱德华、伦尼为代表的三类人,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崇尚的“金钱”价值观对人性的摧残和扭曲。
【小题2】小说的标题“患难之交”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1963年过年

刘国芳

男人挑了一担灯芯,要出门。一个女孩儿,蹦蹦跳跳跑了过来,女孩儿说:“爸爸要去哪儿呀?”

男人说:“卖灯芯。”

女孩儿说:“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啊?”

男人说:“过年回来。”

男人说着,出门了。女孩儿跟了几步,女孩儿说:“爸爸,给我买新衣裳过年。”

男人应一声,走了。

男人很快出了村,往荣山方向去。男人要经过荣山,去一个叫抚州的地方。从荣山到抚州,有六七十里。男人肩上挑着满满的一担灯芯,但灯芯没重量,一担灯芯只十几斤,男人不把这担灯芯当回事,他一天就能走到抚州。

果然,这天傍晚,男人到抚州了。一到街上,男人喊起来:“卖灯芯,点灯的灯芯。”

有人应声说:“几多钱一指?”

男人说:“三分。”

应声的人讨价还价:“两分卖不卖?”

男人说:“拿去。”

就有人走到男人跟前来,犹犹豫豫掏两分钱给男人。男人拿一指灯芯给人家,很少的一指,只有小指头那么粗。又有人过来,要买一角钱,男人也拿了一指给人家,这一指大些,大拇指那么粗。再没人过来了,男人又挑起灯芯喊道:“卖灯芯,点灯的灯芯。”

此后,抚州大街小巷都听得到男人的声音。

在抚州卖了几天,男人就离开抚州了。男人一路前去,去流坊,去浒湾,再去金溪……最后返回荣山回家。这样来来回回,要在外面呆一个多月。但不管走多远,男人都会在过年前赶回来。

这天,男人到浒湾了。

天晚了,街两边的房屋透出灯光,很暗的光,星星点点。这样星星点点的光,无法照亮巷子。一条巷子,黑漆漆的。男人挑着灯芯,高一脚低一脚走在巷子里,仍喊道:“卖灯芯,点灯的灯芯。”

一户人家,没点灯,屋里黑漆漆的。黑漆漆的屋里走出一个人来,这人说:“你来得及时,我屋里的灯芯刚好用完了。”

说着,拿出两分钱,买一指灯芯回去。

俄顷,那屋里有光了。

一个人站在一家小店铺前,男人见了,就说:“你店里有棒棒糖么,我用灯芯换你棒棒糖。”

那人点点头,同意了。

在男人换糖时,男人家里的女孩儿在想爸爸了,女孩儿问着大人说:“妈妈,爸爸什么时候回来呀?”

大人说:“还早哩,过年才回来。”

确实还早,男人那时候还在金溪。随后,男人去了南城南丰,再去了建宁和泰宁,还去了福建邵武、光泽。这一路花费其实很大,男人白天要吃,晚上还得住旅社。这一切开销,全在一担灯芯里。为此,男人一路很节约。有时,他一天只吃两个包子。但该买的,男人还得买。男人有一天就在邵武买了好几块布,好看的花布,是给家里女人买的。男人还买了一件红灯芯绒衣服,买给女孩儿的。男人还买了一根扎头的红绸子,也是给女孩儿买的。这东西可买可不买,男人犹豫了很久,拿出二分钱,买下了,然后放在贴身口袋里。

男人回来时,灯芯全部卖掉了。但男人肩上的担子,没轻下来,反而重了。男人担子里放着布,放着衣裳,还放着麻糖、花生糖和拜年的灯芯糕。女孩儿早就等在家门口,老远看见男人回来了,女孩儿蹦蹦跳跳跑过去,女孩儿说:“爸爸,给我买了新衣裳吗?”

男人说:“买了。”

女孩儿就跳起来。

不一会儿,女孩儿就让妈妈帮她穿好了红灯芯绒的衣裳。男人买的红绸子,也扎在女孩儿头上。随后,女孩儿含着棒棒糖出去了。在外面,女孩儿看见几个孩子了,女孩儿于是把口里的棒棒糖拿出来,然后跟几个孩子说:“我爸爸回来了,给我买了新衣裳,还买了扎头的红绸子和棒棒糖。”

女孩儿说着时,有爆竹噼噼啪啪响起来。

过年了。

(注)1963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拐点,三年困难时期刚结束,经济、民生待兴。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女孩嘱咐爸爸“给我买新衣裳过年”,以孩子对过年的憧憬形成叙事的动力,使得叙事有种温暖格调。
B.男人卖灯芯以“指”为单位和以物易物的情节,意在表现当时经济发展之艰难以及民众思想观念还较落后。
C.“在男人换糖时,男人家里的女孩儿在想爸爸了”,这句话将男人对家的惦念和家人对男人的惦念这两条线索融合在一起,使情节更加集中。
D.男人回来时,“肩上的担子,没轻下来,反而重了”,说明担子里年货满满,也隐含着男人的责任感。
【小题2】文章以“过年”收尾,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小题3】作者刘国芳曾经说,“小小说应该具备诗、情、画、意”,请从其中任选两点,结合文本具体探究。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死亡地带
可可里城堡处于盟军严密的包围中。德军在城堡周围构筑了坚实的工事,敌我双方对峙着。
盟军作战部下达了总攻的部署和命令。爱尔逊上尉的尖刀排负责从侧翼穿插雷区进攻城堡的敌人前沿指挥所。
午时的阳光像火一般烧烤着大地。爱尔逊和战士们隐伏在乱石草丛中,等待总攻的信号。城堡四周一片寂静,敌人或许没料到死神正悄悄逼近他们。爱尔逊看看手表,离总攻时间不到20分钟,他再次端起望远镜,观察他们即将通过的地带。
这是一片开阔地,长满野草,草叶间开着小花。开阔地向北百米,是一片白桦林。透过树林能看见一道土坡。这道土坡就是德军号称“死亡地带”的雷区。它是尖刀排进攻的第一障碍。
总攻一开始,盟军的炮火将轰击这里,然后,爱尔逊带领战士们立刻冲过去。土坡与一片乱石岗相连。通过望远镜,爱尔逊清晰地看到乱石岗边缘的铁丝网、嘹望楼和零散的敌军在活动。
突然,爱尔逊的神色凝重起来,整个人定格一般僵住。望远镜里出现了一个小女孩!一个穿着花边裙的金发小女孩,追逐着一只彩色蝴蝶,忘乎所以地跑过乱石岗,朝雷区跑去。
爱尔逊的心揪得紧紧的,脑海里浮现出自己年仅7岁的女儿在珍珠港轰炸中丧生时的情景。“她不该是这场战争的牺牲品!”爱尔逊想,“怎么办?鸣枪示警?那岂不暴露了我军的军事行动?这是纪律绝不允许的。”
小女孩丝毫没有意识到她正在滑入死亡的陷阱,依然轻盈地向雷区逼近。
来不及了!不能就这样看着她被夺去生命!爱尔逊掉头对身边的少尉杰克说:“这里交给你了。我去救那个女孩。”
“长官,这严重违反了纪律!要上军事法庭的!”杰克说。
“如果上帝还让我活到那天,我愿意!”他飞快卸下望远镜,迅疾跃出掩体,向女孩方向跑去。爱尔逊很快通过草地,穿过白桦林,来到雷区边缘。
凭借着一个老战士的经验,他仔细观察着眼前的道路,分辨哪里有地雷存在的可能。这里埋下了无数的地雷,稍有不慎,地雷便会将他送上天国。更重要的是,这次军事行动因为他的怜悯可能遭到惨重的打击。但他别无选择了,他必须穿越雷区。
他穿过了死亡之地,接近了小女孩。女孩已经发现了他。她没有被这个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的陌生的面孔吓住,而是安静地看着他。爱尔逊压低声调,柔和地招呼她:“哦,小宝贝,不要动!站在那,好吗!”
小女孩不明白这个陌生人说的话。她认为他在和自己玩游戏,欢笑着朝爱尔逊走过来。眼看她走出了乱石岗,正踏进雷区,爱尔逊急忙拔出手枪对着她,喝道:“天使,不要动!”
小女孩惊恐地望着面前这个人,哭起来。趁这工夫,爱尔逊奔到了她的身边。他轻轻抱住女孩,说:“别哭了,叔叔带你回家。”他抚摩着她的头,同时注视着敌人方向的动静。
“孩子怎么办?”爱尔逊犹豫了片刻后,他决定带着孩子重返雷区。
这确实是个奇迹!爱尔逊往返通过雷区而没有触雷。也许冥冥之中,上帝行使了他爱的伟大力量。但幸运之神没有伴随爱尔逊到最后。敌人发现了他。当他穿过白桦林,踏上草地时,嘹望楼上的重机枪子弹就追上了他。他感到身上一丝刺痛的同时便扑倒在地,丧失了知觉:也就在同时,盟军总攻的炮声响了。战士们接应了爱尔逊,他与死神交臂后活了下来。
爱尔逊在战斗结束后受到了军事法庭的审判。理由是:爱尔逊上尉在重大的军事行动前,感情用事,致使军事行动受到严重失利之威胁。同时,他的仁爱之心与珍视生命的情感符合人类共同的美好心愿,因而减轻罪过,予以削去军籍的处罚。
爱尔逊回到了家乡后,许多母亲来信赞美他用自己的生命和冒险行为去挽救一个小生命:“那是作为人的最大价值,尊敬的爱尔逊先生,其意义远胜于一场战争中正义的屠宰。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将会感谢您,仁慈的上帝也将会为您而注目!”英国女王在致爱尔逊的信中这样写道。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1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爱尔逊冒着舍弃生命和被军事法庭审判的危险,去救助一个小女孩,他身上既体现了军人英勇无畏的精神,更体现了珍惜和保护生命的美德。
B.小说前几段对战争环境的叙写,渲染了总攻开始前的紧张氛围,交代了故事发生的特定情境,为下文情节的展开和人物形象的塑造作了铺垫。
C.救助小女孩的过程中,爱尔逊两次通过雷区竟然都没有触雷,这一情节形象地启示人们,冥冥之中爱的伟大力量可以超越战争和死亡。
D.自己的小女儿被战争夺去了生命,爱尔逊推己及人,眼前险境中的小女孩让他格外揪心,这是促使他义无反顾救助小女孩的重要动因。
【小题2】从全文来看,小说最后两段有哪些作用?
【小题3】这篇小说的另一个题目是“爱尔逊上尉的决定”。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好?请结合小说内容说明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