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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斯拣了一条腐败狗  万 芊

①李斯去牌友刘渊家打牌回来时在那边的小区里拣了一条狗,一条似乎有着很纯血统的棕色沙皮狗。李斯是开着新买的“雪佛兰 SPARK”迷你车去的,那车正散发着高贵的皮革味道。那狗是在李斯开车门之际趁李斯毫无防备的时候,从花丛中很敏捷地蹿出来钻进李斯爱车的,怡然自得地趴在副驾驶座上,一副死皮赖脸的模样。李斯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试图赶那狗儿下车,可那狗儿贪婪地嗅着车厢里浓重的皮革味道,愣是不肯下车,那眼神充满着哀怜与乞求,那小小的尾巴使劲摇着,一副谄媚的样子。

②刘渊接了李斯的电话赶紧下楼来,说那是条人家的弃狗,已经在小区里转悠一两天了。这一两天里,只要一见新车,就拼命往里钻,若是没车的人逮它,它就发了狂乱叫乱蹿。几个驾摩托、骑单车的牌友,在一旁掇弄着李斯说,这狗一定是条富贵人家的狗,像我们这些没有轿车的主儿,它还看不上呢!李斯你就带它回去吧,你好歹也是有车有房奔小康的人,没有一条贵气一点的宠狗,还真缺点啥呢!

③刘渊也在一边怂恿收留它,李斯想想也是,家里妻子女儿早就嚷嚷着要养条有点品位的狗,这沙皮狗,虽然是条弃狗,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另外这狗似乎跟李斯也挺投缘的,赖在车上你要赶走它,还不是桩容易的事。于是,李斯看着这么条本应该有人宠有人怜的狗就这么流浪着也实在心存怜悯,心一软,也就把这人家的弃狗带回了家。

④女儿自然喜欢,还专门为它起了个挺洋气的名字,叫拉克。

⑤可拉克进了家,李斯的妻子便发现这狗其实很特别,骨子里有一种特别的贵气。洗澡,它拼命挣着不愿洗盆浴,犟着偏要洗上淋浴才舒坦,况且近不得低档的洗涤品、喷点普通的香水还老打喷嚏、一换上名贵的香水,它就跟你耍嗲。拉屎呢,它自个会像模像样地蹲在抽水马桶上,如是洗手间关着,它宁可憋着满屋子转。睡觉呢,不是软和的床毯或沙发巾,它根本不睡。那吃呢,更是让李斯他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小店里买了便宜的香肠它嗅也不嗅,那牛奶,它也是尽挑口味可口的喝,最气人的是,自来水,它是滴水不沾的,就是纯净水,它还挑着喝呢。那贵气、那娇气、那挑剔,李斯自叹就是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也没有它这般。它最大的本领就是能察言观色,整天变着法子讨主人们的喜欢,以至更宠它,更怜它。

⑥于是,李斯打电话给牌友刘渊,问刘渊:“知道不,这狗是谁家弃的,咋这般贵气,简直是腐败。”过了几天,刘渊那里还真有了回话:“说你知道?!市里的那个权力挺大的头头和他太太一起被人告发了,这狗原本是他太太的性命交关的宠物,平常时家里雇的人有一半时间就在伺候着这宝贝,这么由着性子宠着,不腐败才怪呢!

⑦一听说这个,李斯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想当年他和妻子想从北方工作的城市迁回老家来,因为这位权力挺大的头头,不知托了多少人,求了多少情,送了多少礼,好不容易才把这天大的事给办成了。但李斯因此却倍觉得心里累得慌,而眼下却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更是不是滋味。

⑧于是,李斯跟妻子女儿商议说,把那狗远远地送人吧。为了不再能看到它,李斯开着车,带着它到了郊外一处朋友的鱼塘,骗下拉克。鱼塘上原本有几条草狗,突然见到了这条陌生而贵气的狗便狂吠不止,正当拉克不知所措的时候,李斯蓦然上车启动,而当拉克发觉自己再次被人遗弃时,便发了疯似的跟着李斯的车,凄叫着拼命追赶。

⑨看着拉克孤立无助的可怜模样,李斯几次心软,想停下车来,但一想起那贪得无厌的人,心一横,油门一加,便驾车飞驶而去,那再次被遗弃的拉克,便在后视镜中渐渐缩小,渐渐消失。

⑩李斯很快跟鱼塘的朋友打电话,央他把拉克唤回鱼塘,好生照料好它。朋友告诉他,那狗还在路边发呆,凄凄地叫唤着,那模样确实挺可怜的,但狗毕竟是狗,没人宠它照样能活着。

⑪半年过后,李斯在鱼塘边的草棚附近,见到了那条曾经被唤作拉克的沙皮狗。半年多来最大的改变,便是拉克竟然生下了一群怪模怪样的小狗。做了母亲的拉克,神圣而又警觉,而为了护卫那些小狗,拉克完全是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

⑫李斯见了,不由得生出一份同情来,叫了声“拉克”,可对于曾经献媚以博一爱的它,拉克现在竟是一副漠视的样子。李斯这才知道,那狗早已淡忘了他,早已淡忘了以前曾经贵气的生活习性,看上去它早已不需要名贵的洗涤用品、香肠、牛奶和纯净水,更不需要抽水马桶和柔软的被褥,它已经回到它的同类当中,它已不需向任何人献媚、乞求收留。而当李斯试图接近它,试图对它有所亲近,试图唤起它曾经有过的殷勤时,拉克竟然冲他大声吠叫,并护着其胯下的小狗们,并且越吠越凶,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直到李斯退到远得再也不可能对它们构成威胁的时候,拉克才转为平静。

⑬李斯突然觉得,拉克已经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尊严当中,早已不再需要奢侈、不再需要贵气、不再需要娇气、甚至不需要因此而低三下四、死皮赖脸、竭尽谄媚之能事,真正活出了狗的骨气。

(选自《金山》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作品中的这条狗被称为“腐败狗”,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说这条狗娇气挑剔,生活腐败;另一方面是映射这条狗的原主人生活腐败奢侈。这就使得小说的批判意味更加浓厚。
B.当李斯在朋友的鱼塘再次看到克拉并试图接近它时,它对李斯表现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架势。此情节意在表明李斯是一个重感情的人。
C.作品详细描写了狗在李斯家里的生活习性,这和半年后李斯又一次在朋友的鱼塘见到它时的情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外部生存环境对狗的习性形成有重要的影响。
D.这篇小说的语言风趣幽默,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条狗不平凡的经历,以狗的命运来暗喻人的命运,以此来突出小说讽刺和批判的主题。
【小题2】作品第⑦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一条狗的经历作为叙事中心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2-23 11: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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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后面题。
选 择
英国罗伯特·库克
“有钱是多么快活!”坐在茶几旁的肖夫人,当她拿起古色古香的精细的银茶壶倒茶时,心里也许是这样想的。她身上的穿戴,屋里的陈设,无不显示出家财万贯的气派。她满面春风,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然而,由此而认定她是个轻浮的人,却是不公平的。
“你喜欢这幅画,我很高兴,”她对面前那位正襟危坐的年轻艺术家说,“我一直想得到一幅布吕高尔的名作,这是我丈夫上星期给我买的。”
“美极了!”年轻人赞许地说,“你真幸运。”肖夫人笑了,那两条动人的柳眉扬了扬。她的双手细嫩而白,犹如用粉红色的蜡铸成似的,把那只金光灿灿的戒指衬得更加耀人眼目。她举止娴静,既不抚发整衣,也不摆弄小狗或者茶杯。她深深懂得,文雅能给予人一种感染力。
“幸运?”她说,“我并不相信这套东西,选择才是决定一切的。”年轻人大概觉得,她将富有归于选择两字,未免过于牵强。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很有分寸地点点头,让肖夫人继续说下去。
“我的情况就是个明证。”
“你是自己选择当有钱人的啰?”年轻人多少带点揶揄的口吻。
“你也可以这样说。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拙笨的学生……”肖夫人略微停停,故意给对方说点恭维话的机会。但年轻人正在暗暗计算她在学校里呆的时间。
“你看。”肖夫人继续说,“我那时只知道玩,身上又有一种叫什么自然美的东西,但却有两个年轻人同时爱上了我。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他们为什么会爱上我。”
年轻人似乎已横下心不说任何恭维的话,但也没有流露出丝毫烦躁的神色,虽然一直在考虑如何将谈话引到有意义的话题上去。他太固执了,怎么也不肯逢迎。
“两个当中,一个是穷得叮当响的学艺术的学生,”肖夫人说,“他是个浪漫可爱的青年。他没有从商的本领,也没有亲戚的接济。但他爱我,我也爱他。另外的一个是一位财力显赫的商人的儿子。他处事精明,看来前程未可限量。如果从体格这个角度去衡量,也可称得上健美。他也像那位学艺术的学生一样倾心于我。”
靠在扶手椅上的年轻人赶忙接住话茬,免得自己打呵欠。
“这选择是够难的。”他说。
“是的。要么是家中一贫如洗,生活凄苦,接触的尽是些蓬头垢面的人。但这是罗曼蒂克的爱情,是真正的爱情;要么是住宅富丽堂皇,生活无忧无虑,服饰时耄,嘉宾盈门,还可到世界各地旅游,一切都应有尽有……要是能两全其美就好了。”
肖夫人的声调渐渐变得有点伤感。
“我在犹豫不决的痛苦中煎熬了一年,始终想不出其他办法。很清楚,我必须在两人当中作出选择,但不管怎样,都难免使人感到惋惜。最后……”肖夫人环视了一下她那曾为一家名叫《雅致居室》的杂志提供过不少照片的华丽的客厅。“最后,我决定了。”
就在肖夫人要说出她如何选择的这相当戏剧性的时刻,外面进来了一位仪表堂堂的先生,谈话被打断了。这位先生,不但像一位时装展览的模特儿,而且像一幅名画里的人物,他同这里的环境十分协调。他吻了一下肖夫人,肖夫人继而将年轻人介绍给她的丈夫。
他们在友好的气氛中谈了十五分钟。肖先生说,他今天碰见了“可怜的老迪克·罗杰斯”,还借给他一些钱。
“你真好,亲爱的。”肖夫人漫不经心地说。
肖先生稍坐了一会儿就出去了。
“可怜的迪克·罗杰斯,”肖夫人喟然叹道,“我料你已猜到了,那就是另外的一个。我丈夫经常周济他。”
“令人钦佩。”年轻人略略地说,他想不出更好的回答。他该走了。
“我丈夫经常关照他的朋友,我不明白他哪来这么多时间。他工作够忙的。他给海军上将画的那幅肖像……”
“肖像?”年轻人十分惊讶,猛然从扶手椅上坐直了身子。
“是的,肖像。”肖夫人说,“哦,我没有说清楚吧?我丈夫就是那位原来学艺术的穷学生。我们现在喝点东西,怎么样?”
年轻人点点头,似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小题1】文中的肖先生虽然只有一句不完整的台词,只有一个朦胧的影像,但他却是这篇小说要着力塑造的主人公。结合相关内容,简析这一人物形象。(6分)
【小题2】文中多次描写肖夫人家的客厅和夫妻二人的衣饰,请分析这样写的作用。(6分)
【小题3】关于这篇小说作者对主人公肖夫人的态度,有人认为是肯定、赞美,有人认为是否定、讽刺,你认为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①“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⑤“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⑦“先别吹。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护卫鹿群。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⑪“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⑫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⑭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⑰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⑱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⑲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节选自乌热尔图《七岔犄角的公鹿》,有删改)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本文第⑬—⑱段描写公鹿与狼搏斗的过程,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边城(节选)
沈从文
大清早,帮忙的人从城里拿了绳素、杠子赶来了。
老船夫的白木小棺材,为六个人抬着,到那个了的塔后山姐上去理葬到了预光掘就的方边,老道士照规矩先跳下去,把一点砂颗同白米安置到中四及中央又烧了一点纸钱,爬出所时就要抬木的人动手下翠哑着喉号在棺木上不起身。经马兵用力把她拉开,方能移动棺木。一会儿那榨木便下了,拉去绳子,调整了方向,被新土掩盖了,翠还坐在地上鸣咽葬了老船夫老道士船总和帮忙的人各白散了。于是碧溪咀便只剩下三个人,一个是早翠,一个是老马兵,一个是由船总家派来时帮忙照科渡船的秃头陈四四。
到了下午,翠同老马兵商量,要老马兵回城去把马托给管里人照料,再回碧溪来陪她。老马兵回转碧溪时,秃头陈四四放打发回城去了。
翠翠仍然自己同黄狗来弄渡船,让老马兵坐在溪高崖上玩,成看个老喉咙唱歌给她听。
过三天后船总来商量接翠过家里去住,翠却想看守祖父的纹山,不愿即刻进城只请船总过城里衡门去说句话,扬马兵暂时同她住住,船总顺顺答应了这件事,就走了。
杨马兵是个近六十岁了的人,说故事的本领比翠翠祖父还高一著,加之为人特别热忧,做事又勤快又干净,因此使翠仿需去了一个祖父,却新得了一个仙父。两人每日在黄昏中月晚上,坐在门前溪边高上,谈点那个躺在湿土里可祖父的旧事,有许多是翠光前所不知道的,说来便更使心中和又说到翠翠的父亲,那个又要爱情又情名誉的军人,在当时按照绿营军勇的装束,如何使乡下女孩子动心又说到的母亲,如何善于唱歌,而且所唱的那些歌在当时又如何流行。
时候变了,一切也自然不同了,皇帝已被掀下了全殿,不再坐江山,平常人还消说!马兵想起自己年轻作马夫时,牵了马西到碧溪组来对草草母来唱歌,翠翠母亲总不理会,到如今自己却成为这孤雏的唯一靠山唯一信托人,不由得不苦笑。
因为两人每个黄昏必谈祖父,以及这一家有关系的事情后来便说到了老船夫死前的一切,翠草因此明白了祖父活时所不提到的许多事二老的唱歌,顺顺大儿子的元,顺顺父子对于租父的冷淡,中寨人用碾坊作陆嫁妆在诱惑送二老,二老既记忆着哥哥的死亡,且因得不到翠翠理会,又被家中逼着接受那座碾坊,意思还在渡船,因此气下行,祖父的死因,又如何与早有关…凡是翠军不明白的事,如今可全明白了翠翠把事弄明白后,哭了一个夜晚。
过了四七,船总顺顺派人来请马兵进城去,商量把翠翠接到他家中去马兵以为这件事得问翠翠。回来时,把顺顺的意思向翠翠说过后又为翠翠出主张,以为名分既不定妥,到一个生人家里去不好,还是不如在碧溪等,等到二老岛船回来时,再看二老意思,说不定二老要来碧溪咀驾渡船。
这办法决定后,老马兵以为二老不久必可回来的,就依然把马匹托营上人照料,在碧溪为翠翠作伴,把一个一个日子过下去。
碧溪岨的白塔,与茶峒风水有关系,塔兄坍了,不重新作一个自然不成。为了这塔的重建并不是给谁一个人的好处,应让每个人来积德造福,让每个人皆有捐钱的机会,因此在渡船上也放了个两头有节的大竹简,中部锯了一口尽过渡人白由把钱投进去,竹筒满了,马兵就进城中首事人处去,另外又带了个竹筒回来。
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这个人也评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爷爷死后,翠翠仍像爷爷那样守住摆渡岗位,苦恋并等待着傩送归来,表现了翠翠性格中坚强的一面。
B.杨马兵“不由得不苦笑”,既有对命途多舛的翠翠的同情,又有对自己曾爱过的翠翠的母亲斯人已逝的叹惋。
C.文中两次写船总顺顺要接翠翠到家里去住表现了船总对孤女翠翠的同情,也展现了边城人质朴、善良、热忧的美好人性。
D.文中大量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受过长期压迫而又富于幻想和敏感的少数民族的沉郁隐痛。
【小题2】小说中白塔的出现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二老“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结尾,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猎人与狗
余显斌
茫茫沙漠,蠕动着两个小小黑点:一个是猎人,一个是猎狗。他们被困沙漠,已经整整4天了。
他们有肉干,可是水已经不多了。不大的水囊已经见底,每喝一口,猎人的心中就会有一种绝望悄悄漾起,就像溺水的人,有种窒息的感觉。
这是北方大沙漠,千里纵横,沙砾无边。在这里,生命就如一蚁,随时有被天地捻碎的感觉。想到这儿,猎人禁不住激灵灵打个冷战,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夕阳慢慢落下,浑圆,血红,十分壮观。可是,猎人已经没有了观看夕阳的兴致,他望着血红的地平线,仿佛听到了魔鬼的叫嚣,听到了死神的狞笑。
他定定地坐着,望着猎狗,在天地之间,小如一蚁。猎狗也定定地坐着,望着他。
夕阳落下,月亮升起,圆满,洁白,这是沙漠里少有的好天气。沙漠上,顿时月光如水。水中,有两粒浮萍:一粒是猎人,一粒是猎狗。他们躺下,挤在一起,相互取暖。不一会儿,一人一狗响起了鼾声,就如水面泛起的一个个水泡。
①沙漠很静,被天覆盖着,如洪荒世界,只有几颗星在偷偷窥视着人间。其余的一切都睡熟了。
猎人嘴里打着鼾声,悄悄坐了起来,手腕一翻,亮出一柄匕首。眼光,锥子一般,扎向猎狗。
他想下手,杀了猎狗,就用它的血为饮料,走出沙漠。即使不杀它,它也会渴死。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他举起匕首,又停下。这是一只有灵性的狗,一次,在雪山上,他晕倒了,是它拖着自己,硬是从死亡边缘将他拖了回来:对它,他下不了手。可是,不杀它,又怎能走出这沙漠呢?再说,今天一天,这狗总望着自己的水囊,很明显,它也感觉到水快没了,也在打水囊的主意。
他不断给自己寻找着下手的理由,终于咬咬牙,再次举起了手。
②月光下,猎狗停止了鼾声,眼角滚出两滴泪水,大大的,银钻一样。猎人心头一抖,匕首落在地上。他抱住猎狗,泪流满面。
天,慢慢变亮,一轮烈日又暴晒在沙漠上。他和它,在沙漠上蠕蠕而动,小如两只蚂蚁。终于,他们不动了,都趴在那儿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水囊中还有一口水,不,小半口。他舍不得喝,不到生命的最后关头,这水,就是希望。
猎狗突然耸耸鼻子,有气无力地叫了两声。见他不动,它跌跌撞撞跑过来。他一惊,心想,狗东西,果然来抢水了。可是,这会儿,他已没有一点儿力气了。
猎狗跑过来并没有抢水,而是撕扯他的衣服。他不动,动不了。他的心中,一股寒气透骨袭髓。这猎狗,看样子和他想的一样,想吃掉他,使自己活下来。他没杀它,看样子,它却准备咬死他。恐惧,灌满了他的双眼。
猎狗并没咬他,扯了一会儿,扯不动他。突然,它叼起水囊,转身跌跌撞撞跑了,跑向沙丘。
“停下!”他喊,声音如丝。
猎狗没停,转身望望他,仍朝沙丘跑去,一跌一撞的,喝醉了酒一般。
“停下,我——开枪啦——”他喊,用尽力气。
猎狗没停,仍在跑着,已上了沙丘顶。“啪”的一声,枪声响起,在空寂的沙漠上久久回荡。猎狗回过头,望着他,叼着水囊缓缓倒下。
击毙猎狗,他鼓起最后一点力气,移动着身子,一寸一寸移向沙丘。好在沙丘不大,他终于爬到沙丘上,顿时呆住了:沙丘后,有一片青草,青草中间,汪着一塘清泉。水塘很小,簸箕大,水面平滑,反射着阳光。
③猎狗鼻子灵,嗅着水源了,来拖他,拖不动,就叼走水囊,引他来追。可惜,没引来他,却引来了一颗子弹。
这东西,有灵性呢。他跪下,抱着猎狗,号啕大哭。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水中,有两粒浮萍:一粒是猎人,一粒是猎狗。”中“浮萍”运用比喻,写出大沙漠中猎人与狗的渺小和无助。
B.文中第③处的划线句子运用了插叙的手法,写出猎人与狗的亲密关系,表现出狗对猎人的忠诚和深厚情感。
C.小说结尾写猎人嚎啕大哭,这哭声表现出猎人复杂的内心活动,有懊恼、悔恨、庆幸、心疼。
D.小说前半部分写猎人与狗之间在困境中相依为伴,与后半部分猎人与狗之间的关系变化形成对比,这样的反差引人深思,深化了主题。
【小题2】赏析划线①处景物描写的作用。
【小题3】分析划线②处的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半夜急救
万 芊
半夜十二点多,夏院长刚抢救了一名患者才回二楼值班休息室,值班护士过来报告说,
急救室又来了两个车祸病人,有一人伤得挺重。
夏院长跑到一楼急救室,只见两张床上,一边躺着一人,都是三十多岁,男的,浑身是
血。一个在呻吟,半边脸已经肿得变了形,血流不止。另一个,一眼能看到的是一条腿断了,人昏迷,神志不清。
夏院长吩咐了几句,先动手抢救断腿病人。人手不够,夏院长让护士把内科值班医生、护士都叫了过来,还让给在家的骨科医生、麻醉师打电话,叫他们马上赶来。
输氧、输血、清创、消炎、用药、缝合、检查……
急救室里,一切有条不紊。
不一会儿,骨科医生、麻醉师也赶了过来。断腿病人做了检查后被推到了楼上手术室,继续抢救,开始做接肢手术。按理是说这么危重的病人最好转送市医院,那边医疗技术和设备都要比他们这乡区医院要好,但夏院长担心路上出事,这病人已经耽搁了好长时间,只有马上手术。
手术进行间,夏院长问值班外科医生:“这两个车祸病人怎么过来的?谁送过来的?送的人呢?”
值班外科医生说:“是脸受伤的人自己开着摩托车驮着断腿人过来的。过来时,倒在医院大门内,浑身是血,吓坏了保安。”
“又是摩托车?”夏院长心头一凉,又问:“他们有没说在哪出的车祸?”
值班外科医生一脸困惑,说实在的,这两人,一个昏迷,一个死不开口,连最起码的缴费、签字手续,都没法弄。
“他们不像是在附近出的车祸,你们说呢?”夏院长仔细看了伤口说。
值班外科医生手上忙着,嘴里说:“是的,从创面看,他们受伤’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只是我没想通,他们怎么不去市里的几个医院,偏要赶到我们这偏僻的乡镇医院呢?这两人伤得蹊跷!”
夏院长吩咐一旁的内科护士,说:“你去,抓紧做几桩事。一桩是把那个脸上受伤的人送特护病房,安排特护,不能脱人。第二桩是你给我家里打个电话,让我女儿马上来这里。说我这里有事让她过来帮忙。”
夏院长的女儿是市一院的外科医生,读的是博士,专攻心血管。只是,熟悉夏院长的几个医生都知道,夏院长女儿夏阳半年前出了事受了伤,一直在家养伤。夏阳怎么受的伤,夏院长自己没说,但医院里消息灵通的都知道。夏阳从医院里值夜班开车回家下车进楼道时,被骑摩托车的飞车贼抢了包,抢包的人很恶劣,车子突然从黑暗里窜出,打了她一铁棍,把她打翻在地。打的是腿,很狠,一条腿当即被打折。夺包时,夏阳看清了抢包的两人,三十几岁的男人,报警时她愤恨地说,这两人,烧成灰,她也认得。
一个多小时后,夏阳来了,拄着拐杖,缓缓进了手术室。进了手术室,夏阳看了看躺在手术台上的病人,与父亲的眼神对视交换一下,两人似乎什么都明白了。夏阳没说话,坐在一边,默默地看父亲做手术。夏院长虽说已59岁了,然眼神和手的灵活,仍然不会输给已经有了五六年手术经验的女儿。一会儿,有医生进来,拿着检查报告,告诉夏院长一个惊人的坏消息。检查发现在这断腿人胸口离心脏非常近的地方有一枚金属针,针尖已影响到了心脏,需要同时手术。
夏阳再也坐不住了,跟父亲说:“这个手术,我来吧。”夏院长清楚,在当事人没有能履行任何签字的情况下进行手术,要冒巨大风险。但若不马上手术,断腿人很可能因为心脏被刺而下不了手术台。夏阳做了一番准备,便为断腿人做起了胸口取针手术。腿受过伤,正在恢复当中的夏阳,站着手术,自然很累,做了一会,累得厉害,便小坐一会歇歇。
而一边的夏院长正做着断肢再植手术。两台手术同时进行,父女俩只消眼神传递,便能默契配合。
几个医生护士一直忙到第二天上午九点多,才把断腿病人身上的几个手术做完。从昏迷中抢救过来的断腿病人被送入了特护病房。
手术结束,夏阳问:“爸,你怎么知道是他抢了我的包?”
夏院长说:“我只是有一点小小的预感,我让你过来就是要让你看看到底是不是他们。其实,我不是让你来做手术的,却被你赶上了。”
夏阳说:“没办法,一进手术室,手就痒,遗传的。”
夏院长后来听说,那是断腿人使的苦肉计。那插入胸口的针叫“拍针”,是事先花钱叫无良的人插进去的,一旦作案败露,他们便拍胸自残,嫁祸他人。
夏院长想想心里还是有点后怕,幸亏叫来女儿,幸亏及时手术,幸亏手术成功。
第三天,断腿人脱离了生命危险,人在特护病房,走廊里有民警二十四小时轮流看守。一直到康复,这两人才先后从医院转到市看守所。
临走时,断腿人说要见一眼救他的人。夏院长没同意。断腿人有点失望,临上警车前,朝着医院大门,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标题“半夜急救”有设置悬念和揭示主旨的作用,“半夜”突出了时间的紧迫,“急救”突出了事件的紧急,巧设背景,烘托人物。
B.小说采用双线结构,两条线索交织进行。一条线索是夏院长父女救治病人的过程,另一条线索是夏院长父女辨认伤害夏阳凶手的过程。
C.车祸病人在受伤严重的情况下还坚持骑摩托车来到夏院长所在的医院,除了敬佩夏院长的医术之外,还有节省医药费的考虑。
D.小说综合运用语言、动作、心理、肖像等描写手法,围绕“急救”层层推进情节,情节跌
【小题2】小说中的夏院长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夏院长为什么不同意断腿人见一眼救他的人?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