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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童神掌
曹德权
①童神掌,名宗翁,乃小镇一奇人。他年过八旬,竟能端坐如钟,行走步健,并不要扶手杖。每顿上三两白米饭二两粮食酒,作息极有规律。看情形,这是个奔百岁高寿处走的人。
②童神掌不是武林中人,乃小镇一神医,说是神医,他并不精医理,号脉把诊,望闻问切,他却不屑,专治跌打损伤。闪了腰错了颈,歪了脚扭了屁股断了手杆什么的,只要是生伤不曾整断骨头,找到他那儿就是绝对遇到了神医。
③他给人治伤很特别,问明伤处,探手给你摸一摸、捏一捏,有的捏你两爪就好了,有的给你两巴掌就行了,有的踢你一脚就对头了。他说这跌打损伤不算回事,实际上就是骨头骨节错了位,两掌整复原了就行了,这叫接逗,算不得手艺的。
④他说不算手艺,小镇人却把他这一手看得很神,称他童神掌。名号一响,方圆几十里有此类伤情者便都找上门来,甚至还有从几百里外专程前来小镇找他诊治的,童神掌不论何人,伤情轻重,每人一律收费六十元包好,如没有治好,诊费加倍奉还。但小镇人还从来没见过找他退诊费的。
⑤童神掌每日里诊治一、二十个伤者,收入自然可观,但他生性乐善好施,把钱看得并不紧要,且立下一个怪规矩,每收六十元钱中,提五元给小镇敬老院,提十元补贴志愿军老兵的生活,提二十元给镇小学,提十元给军烈属,乘下的才归自己。每月下来,他都要亲自把这些钱送到镇政府有关部门帮他代发。
⑥镇子里的人们,对童神掌的德行皆交口赞誉,其威信自然远在镇书记、镇长之上。
⑦此后小镇出现许多奇事,先是童神掌被选为镇人代会代表,此后届届满票当选,童神掌本是个心性率直的人,现在他是人民代表了,便极认真地参政议政,镇政府对老百姓的提留多了他要提意见,教师工资没按时发他要出面呼吁,干部进了饭馆大吃大喝他要干涉,弄得镇政府的头头脑脑们见到他就紧张。
⑧镇政府的镇长在童神掌当人民代表后,有三任镇长被他弄丢了官。童神掌提意见从不在背后提,大多是在人代会上说,第一任镇长因下乡经常打的,他说下乡打什么的呢,过去的镇领导骑个洋马儿(自行车)不照样下乡吗?政府财政恼火,你下乡一次花几十元打的的钱,你干脆就别下乡还少开支许多冤枉钱!他在会上发这一嗓,结果人代会代表们都听他的,这个镇长就落选了!此后的两任镇长,一个因进OK厅抱小姐,一个因进茶坊同几个包工头打牌赌大钱,皆被他在人代会上发一嗓给弄下了台。
⑨童神掌八十五岁这年,决意不再当人大代表了,他向人说:“现在我们选了个好镇长,再加上我也老了,选好了人我也就放心了。”
⑩好镇长姓段,是个实在人,原来是个村支书,他上台后为老百姓做了许多实事,深受乡民的拥戴,也是他同童神掌有缘,这天,他下乡帮村民搞稻鱼共生的科技项目时摔下了田,扭了颈子。
⑪段镇长偏着个颈子回镇子找到了童神掌。
⑫童神掌向前瞅了瞅,突地发出口令:“立正”!段镇长下意识地站好,做了个立正的姿式。
⑬童神掌点点头:“好,好,身正不怕颈子歪哟!”童神掌说完一耳光扇向段镇长,响亮的耳光中伴着“格喳”一声。段镇长扭了扭头:“哈哈,硬是一点都不偏了,神掌,神掌!”
(选自《中国当代小小说大赛》第五卷)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运用白描,写“小镇奇人”玉堂,她虽然不精于号脉把诊,望闻问切,但有奇术,专治跌打损伤。
B.小说开篇着眼于“奇”,先声夺人,一个个鲜明的形象呼之欲出,也为后文的进一步刻画定下了基调。
C.对童神掌不同于正规医生的特殊疗法,作者用精彩的笔墨,工笔细描,绘声绘势,人物丰姿,赫然在目。
D.童神掌参政、议政的“一嗓”同样神奇,与“一掌”有着相同的力度和成效,它使三任镇长相继丢官。
E.作者写前三任镇长,一笔带过,而写段镇长却全面展开,点面结合,使文章既简洁洗    练,又不失神韵。
【小题2】在文中,童神掌的“神”表现在哪些方面?其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分析画线句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作品行文不用一个完整的故事,而用剪辑串联之法,这样写对表现小说的内容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6-14 05: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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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评优

徐全庆

老王是个很精明的人,一直都是。至少老王认为是。

老王的精明主要表现在一些小事上。比如冲水。虽然并不累人,但要下楼,到水房,来回要几分钟时间。有时还要排队,时间就更长。小张没来时,只有老王、李科长和赵副科长。谁都不愿意去冲水。李科长和赵副科长觉得咱大小也算是个领导,就该老王冲水。老王认为自己是老同志,尊老爱老懂不懂?就常常没水喝。

只好轮流去冲水。但老王去得多些。

老王就常常说这事,当然不是抱怨,老王精明,不会那样得罪人的。老王是表扬。有外人在时,老王常常当着两个科长的面表扬他们,老王说:“李科长和赵科长真是好领导。”来人自然会附和,老王接着说:“就说冲水吧,这小事哪有领导干的?我就抢着干。可他们都说我是老同志,也都抢着干。真是好领导。”

来人也感叹:“难得的好领导呀。”

说得多了,李科长和赵副科长更不好意思让老王一个人去冲水了。

好在后来来了小张。

该说一下评优的事了。

局里每年给他们科一个优秀人选名额,评上了那是有奖金的。因为有奖金,大家都想要,也都不好意思明里争。无奈就轮流当。一直都是这样。

这年又轮到了老王。

投票的时候,李科长先向小张介绍了一下惯例,然后说:“还是老规矩,今年该老王了。”

可老王突然说话了。老王说:“我提个建议。”

大家都愣了,这是个新情况。李科长有经验,虽狐疑着,却立刻说:“有什么想法只管说,错了也没关系。”

老王就说:“我提议,今年的优秀给小张。”老王这样说时,还环视了一下大家,眼里全是真诚。

小张的眼睛立刻就湿润了。“这不合适,我刚来。”小张说。

说起来确实不太合适,小张上班还不到一年。但老王有老王的理由。小张虽是新兵,但活没少干(这倒是事实),而且人年轻,这个优秀对他将来进步大有好处(这个可就难说了)。老王最后没忘加一句:“我嘛,明年再评是一样的。”

这就是老王的精明之处。等于先声明了,今年我让了,明年的优秀得给我老王。老王还有两年退休,评优反正只能轮一次了。老王还有件事等小张帮忙呢,卖个人情给小张。

优秀就给了小张。

小张要请老王吃饭,老王没让。看着小张感动的样子,老王心里说了句,还嫩啊。

第二年,局里突然取消优秀评选了,老王知道后,抽了自己好几个嘴巴子。

以后只要话题扯到运气上,老王就说:“小张运气真好。刚工作,又是最后一次评优,就赶上了,真该买彩票。”说了几次,小张就觉得欠了老王一个人情,于是请老王吃了顿饭。

老王仍说。小张就又给老王买了不少东西。花的钱超过了奖金。

老王终于不再说这事了。

真是精明呀,小张感叹,也疑惑,这么精明的人,怎么临到退休了,连个副科长都没混上。

(摘编自2019.04《微型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就点明“老王是个很精明的人”,情节紧紧围绕“精明”展开,全文于细微处写人,构思精巧。
B.听了老王表扬领导冲水的事,来人感叹道“难得的好领导呀”,这里从侧面表现出老王的确精明过人。
C.小说的叙述语言简洁传神,人物语言富于个性化,文中对话描写多用短句,营造了轻松、明快的气氛。
D.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再点老王的“精明”,以小张的疑惑作结,引发读者的思考,深化了文章主旨。
【小题2】请结合全文分析画横线的句子“至少老王认为是”中的“是”体现在哪些方面。
【小题3】小说为什么以“评优”为标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三分钟的高贵

威廉•保西

阿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然使用马车代步。艾迪是镇上一家出售特色草帽的小工艺店老板。半年前,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大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亲对洛克家的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近期回家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当地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想办法,送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了全部积蓄,共6000英榜,但他想来想去不知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自己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空降暴雨,艾迪急匆匆起床。阿普达和迪克鲁斯两镇相隔几十公里,山路崎岖不平,马车是惟一的交通工具。马车夫亨特驾着马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了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会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飘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以前只要三四个小时的路他们走了七八个小时还没到,现在离迪克鲁斯镇还有好几里山路呢!此时大雨滂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道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只便带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这个中年男子告诉他们,他坐的马车半路坏了,他只好徒步前行了十几里路。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能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深的坡底。
一阵眩晕过后,艾迪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打火机的光芒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右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亨特已经昏迷,鲜血从他的大腿股动脉汩汩流出,一根尖树枝刺穿了他的大腿。“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即缝合动脉止血!”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博格接过艾迪从泥泞中找到的手术箱,取出手术刀和缝合伤口的针线,然后和艾迪合力将亨特抬到一块突出的崖壁下。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是太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准确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借着微弱的光芒,博格开始给亨特实施手术。然而,打火机油就快消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包着,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开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可是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突然想起了匣子里的6000英榜,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还没有被打湿。“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榜烧成了灰烬,手术也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地坐在了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怎么带着这么多的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 “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地拍了拍艾迪的肩膀,“放心吧,好小伙,这个女孩会属于你的!”远处传来了马车声,原来苏菲的家人得知博格今天要回来,却迟迟没到后,派人来接他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人就是苏菲的家人,并且得悉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忙殷勤地问这问那。但是,博格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微笑地对着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榜,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塑造了两个身份地位悬殊但精神品质却有着天壤之别的人物形象,旨在告诉我们真正的高贵在于心灵。
B.当那个中年男子要求打车时,艾迪热情招呼他上车坐下,是因为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中年男人叫博格,是苏菲的哥哥。
C.小说结构严谨多处埋下伏笔,比如第二段提到博格要回家给父亲做手术,使得后文马车出事,艾迪在泥泞中找到手术箱,博格能给亨特做手术的情节不显得突兀。
D.洛克不愿意点燃包画的塑料布,是因为他画是他“百合节”送给苏菲的礼物,不能随便就给毁了,担心名贵的画会被雨水毁坏。
【小题2】小说第一段对阿普达镇及艾迪、洛克的介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请探究小说题目是“最后三分钟的高贵”为题的妙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情无赝

周海亮

四二年逃荒,爷爷把什么都扔了,包括那把壶。一路上九死一生,待回来,壶仍然躺在自家院子里,染满尘埃。擦了擦,釉黑,斑蓝;敲了敲,音色沉美。

壶是老祖宗留下来的。时间越久,越有感情。

可是现在父亲病了,很严重。他需要一笔钱。

唐钧就想到了执壶。

与妻子商量,妻子说,卖掉执壶,等于要了爸的命。唐钧说,也许卖掉执壶,能救爸的命。妻子说,你能保证不让爸知道?唐钧说,不告诉他就行。妻子说,你以为你能瞒过去?唐钧长叹一声,说,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吧。

唐钧找到朋友,说他有意出手那把执壶。朋友听了,眼珠子当时就直了。

朋友也许比父亲更喜欢那把壶。朋友是小城有名的收藏家,他知道一把品相极佳的执壶的价值。几年前他曾有意买下这把壶,却被唐钧的父亲骂了一顿。

真打算出?朋友问。

真打算。唐钧说。

老爷子同意了?

同意了。

拿来!价钱好商量。

壶就卖了。唐钧查过很多资料,价钱绝对是对得起这把壶的价钱。现在父亲住进医院,他不知道父亲还能不能熬过来。熬过来,他欠着朋友一份情;万一熬不过来,他想用这笔钱带父亲到处转转。之前,父亲一直想去一趟西藏。

可是父亲突然很想看看那把执壶。

你哪儿来这么多钱?父亲问他。

借的。

我怀疑你把它卖了。病床上的父亲说,这几天,我总是心神不宁的。

壶在家里呢。他低着眼睛,不敢看父亲的脸,您那么喜欢它,我不会卖掉它的。

我想看看壶。父亲固执地说。

没办法,唐钧只好再一次找到朋友。朋友说,君子不夺人之爱——要不这样,壶你先拿回去,钱你也送回来。唐钧只得把父亲病重的事情跟他仔细说了。朋友想了想,说,君子不乘人之危——还可以这样,壶你拿回去,钱算我借给你的,你给我补张借条就行。

最终,唐钧既没有给朋友补一张借条,也没有把壶拿回去。不过他捧回了一把执壶的赝品。他问朋友,这样行吗?朋友说,相信我,别说你爸,就连业界专家,都很难分辨出来。

父亲捧着壶,细细地看,笑了。他说,是咱家那把,看来你果然没有说谎。唐钧笑笑说,祖宗传下来的宝贝,我怎会卖掉呢?心里,却隐隐地痛。

再痛,也认为自己做得没错。他不否认执壶的价值,但他还认为,无论什么样的无价之宝,在父亲的生命面前,都不值一提。

父亲没能熬过来。但父亲安然地死去,几乎没有痛苦。

父亲走后第九天,他将执壶还给朋友。朋友细细看了看,擦过,小心地把壶收起。唐钧问他,哪儿弄来的赝品?朋友说,这不是赝品,这就是你卖给我的那把执壶。唐钧有些吃惊,忙问,为什么不弄个赝品?朋友笑笑说,你父亲对这把执壶的感情这样深,假如真是赝品,我相信他一眼就能够看出来。他虽非专家,但是自家的东西,他绝不会看错的。

不会吧?唐钧有些不太相信。

找个世界上最像你的男人冒充你,你认为他能不能看出来?朋友说,当他发现你拿了赝品给他,他会怎么想?或许直到离去,他都不会安心。

可是万一我把它弄坏了呢?磕了,碰了,或者不小心打碎……

我相信你肯定不会的。朋友笑笑说,在你心里,只要父亲喜欢,哪怕它是赝品,也价值千金,需要小心呵护……

万一我发现它不是赝品,死不认账呢?难道你不怕我昧下它?

你肯定不会。认识这么多年,我对你的这点信任还是有的。朋友笑着说,这世上还有什么比一个儿子的孝心更有价值呢?

(摘自《小说月刊》2017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善于运用侧面描写,如借唐钧妻、友之口,表现了唐钧的孝心,借唐钧父亲的动作、神态和语言写出了唐钧内心的矛盾与痛苦。
B.插叙唐钧朋友被唐钧父亲骂了一顿,既说明唐钧父亲对执壶十分珍惜,又让朋友产生疑问的情节合情合理。
C.文章以“情无赝”作为标题,揭示了文章的主题,充分说明人的情感都是真挚的,不像商品那样有真假。
D.小说运用了故意延迟故事发展的进展,拖延读者到达结尾的时间的“延迟法”, 使得情节波澜起伏,曲折有致。
【小题2】简要分析执壶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3】这篇小说的段落都很短小,甚至大量使用一句一段的形式。请结合全文,分析这种写法的好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出租房里的阳光

於全军

刘庆是个职业写手,孤身一人在北京漂着。这天他接了一部悬疑小说的活儿,需要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写出来,他就想去郊区合租个小房子开工。

他通过网络找到了一处正在招租的房子,房子是由旧式办公大楼改的,中间一条过道,两边是三间卧室,需要找三户合租。这三间卧室里,最好的一间带落地窗、大阳台,阳光充足;差点的有个向阳小窗户;最差的那间也有窗,却是通向过道的暗窗,一点阳光也见不着。

刘庆最深恶痛绝的就是这种暗窗房,屋子里就像闷罐子,于是他就对着来合租的另两个人——一个彪形大汉和一个柔弱的姑娘说:“我想住那间有阳台的,价钱高点也没关系。阳光对我太重要了,因为我养了一盆女友送的花,这是我的爱情花,也是励志花,她要求我任何时候都不要丢弃花,不要忘了自己。”

刘庆说这话的目的有二,一是争取到有阳台大房间,二是说明自己很穷,让那大汉别打自己主意。难怪他这么想,那大汉外表太吓人了,头剃得精光瓦亮,腮下还留个大胡子,配上一米八几的个子,俨然就是《水浒》里的鲁智深。“鲁智深”听了刘庆的话,一捋袖子,露出一条青龙文身来:“都别跟我争,阳台房归我了,不过你们有了麻烦可以找我,喊我鲁哥就行。”

刘庆一听就蔫了,这人明显就是混社会的,自己哪还敢多话啊。反倒是那位柔弱的女孩说话了:“可是我有病,医生说要多晒太阳……”这话说得断断续续,时不时还咳嗽一声,让刘庆的心都不由得跟着揪了一下。刘庆正想着替女孩说话,想不到那个鲁哥先开口了:“你身体有病啊,小妹?那、那阳台房归你了,我住小窗户的。”

刘庆搬进了暗窗房里,谁让他既斗不过鲁哥,又同情小妹呢?他把那盆宝贝花放在暗窗的窗台上,打开窗户通风。这个暗窗非常小,位置又高,踩着凳子才能够着,倒是不怕有窃贼进来。

接下来刘庆就是昏天黑地地写作了,几乎不出门,不过有件事他必须每天做,就是搬着花下楼去晒两小时太阳,不然这花死定了。这天,他捧着花盆出门,正遇上那个姑娘,姑娘一看就明白了,问:“又出去晒花?”刘庆点点头:“是啊,没办法。”姑娘听了,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中午,刘庆正要端着花出去,忽然看见一道亮亮的阳光照在暗窗的窗台上,把花叶照得闪闪发亮,屋子里也照进一大块光斑。可这是暗窗啊,不可能有阳光的,他就踩着凳子,通过暗窗寻找阳光的。这一看就明白了,原来姑娘卧室也有个通向走廊的暗窗,光线就是从这个暗窗过来,照在自己暗窗上的。但这两个暗窗和阳台可不在一条线上,阳光不可能从这个角度射进来,这是怎么回事?刘庆忽然想起姑娘搬来住时抬着一面大镜子,她说自己是学跳舞的,用镜子来纠正动作。不用说,姑娘一定是看自己每天搬花太辛苦,就用镜子反射阳光到自己屋里!刘庆这个感动啊,原先自己一直防着人家,现在看来,这个邻居还不错。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这天中午,刘庆忽然发现反射在花上的阳光直晃,好像是镜子放不稳,这是怎么了?忽然刘庆想到,姑娘身体有病,该不是摔到地上起不来,又喊不出声,在用这个方式向自己求救吧?想到这里,他急急忙忙到了姑娘房间前就敲门:“妹子,你是不是病了?我能不能进去?”

里面没应声,只发出一种沉闷的响动。不好,姑娘一定病发了!刘庆一膀子撞在门上,一下就开了,紧跟着被一把匕首紧紧抵住!

拿匕首的是个陌生男人。刘庆很快被这个男人绑上,还堵上了嘴。这时他才看见,姑娘也被绑在一面大镜子前。阳光摇动,就是姑娘趁歹徒不注意,摇晃镜子的结果。

歹徒说:“兄弟,我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外面风声紧,想在这里躲几天。放心,我不想杀人,等外面查得不严了我就走。”

歹徒是昨天夜里来的,姑娘昨晚回家,刚打开防盗门,就被歹徒捂住了嘴,推进了房里。只是绑上了手脚。到了第二天,姑娘想自救,就用身体摇晃反射阳光的镜子,果然引起了刘庆的注意,却没想到刘庆没头没脑地撞了进来,也被绑上了!这样又过了一天,歹徒还没走的意思。刘庆和姑娘心里都清楚,得赶紧想办法,再拖下去可没个好。

这天中午,歹徒给他们吃饭,姑娘先被解开手,她刚端上碗,忽然就往窗户那里一滚,大声呼救起来。歹徒一见,立马上前抓住姑娘,堵住了她的嘴。这回饭也不让她吃了,把姑娘绑在了床腿上。

刘庆把这一幕都看在眼里,他看出了其中的奥妙——姑娘呼救是假,真正目的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口红,借挣扎之际在镜子上写了三个字母“SOS”,也就是说,刘庆房间墙上的光斑,会出现“SOS”的阴影,这是国际通用求救信号!刘庆偷眼一看歹徒,还好,这家伙根本不知道这三个字母的意思,无动于衷。

可刘庆又一想,这阴影只能打在自己房间的墙上,但是第三个租客——鲁哥,经常是天擦黑出去,第二天天不亮回来,一回来就睡大觉。就算他偶尔出房到卫生间方便,也未必能注意到,而且,看他一副夜生活丰富的样子,指不定是干什么勾当的呢,他能管这闲事?

到第四天中午,房门忽然被警察撞开了,歹徒束手就擒,姑娘和刘庆被及时解救了。而报案的,正是刘庆认为万万不可能的鲁哥!

面对鲁哥,刘庆和女孩感激不尽,鲁哥说:“我这两天看见你的花没浇水,都快干死了,我以为你不在家,就踩了个凳子,推开暗窗想帮你浇水,结果就看见求救信号了。我就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了。不过我没敢敲妹子的门,而是报告了小区保安,正好警察正到处搜索逃犯,这么一说就对上了——”

刘庆很感慨,要不是姑娘给自己反射阳光,自己就不会进去救她;要不是鲁哥好心给自己浇花,也就看不到求救信号了。想到这里他就说:“其实吧,我瞒了两位一件事,我那盆花根本不是女友送的,是我从市场上淘来的名贵花卉,养开花了很值钱——”

这话一说,鲁哥也笑了:“那我也说实话吧,其实我不是混社会的,这副打扮是为了防坏人,因为我上的是夜班——”

那姑娘一听也笑了:“其实我一点病都没有,也是怕受人欺负。”

得,原来三个人都说了假话,直到现在才掏心窝子沟通上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刘庆、鲁哥和女孩三位租客为了获得大阳台房,各自耍弄心机,最后在鲁哥的蛮横干预下,以刘庆住最差的暗窗房而告终。
B.鲁哥外形彪悍,三大五粗,貌似《水浒》中的鲁智深,但在解救人质这一事件上,却展现出他的精明与细心,应和了“人不可貌相”的说法。
C.女孩的大镜子在小说中是不可或缺的道具,从女孩搬家带镜子、镜子反射阳光映照盆花,到用镜子报警,在文中起着贯穿全文的线索作用。
D.小说在描写三位租客的行为表现时,都设置了他们之间互为交织、互为因果的关系,对现实社会有着一定的启示和指导的意义及作用。
【小题2】从全文看,“出租房里的阳光”有几重含义?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在抓捕歹徒,人质得到解救后,作者安排了三位租客各自展开心扉,说了一段话的情节,请简要分析其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记懒人
老 舍
一间小屋,墙角长着些兔儿草,床上卧着懒人。他姓什么?或者因为懒得说,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大家只呼他为懒人,他也懒得否认。
幸而懒人有个弱点,不然我便无法与他来往;他的弱点是喜欢喝一盅。三杯下去,他能暂时的破戒——和我说话。我还能舍不得几瓶酒么?所以我成了他的好友。
他的话极其天真,因为他的脑子是懒于搜集任何书籍上的与旁人制造的话的。他没有常识,因此他不讨厌。他确是个宝贝,在这可厌的社会中。
据他说,他是自幼便很懒的。懒人的妈妈怀了他一年半,因为她懒得生产。他的生日,没人晓得;妈妈是第一个忘记了它,他自然想不起问。他的妈妈后来也死了,他不记得怎样将她埋葬。可是,他还记得妈妈的面貌。妈妈,虽在懒人的心中,也难免被想念着;懒人借着酒力叹了一口十年未曾叹过的气;泪是终于懒得落的。
他入过学。懒得记忆一切,可是他不能忘记许多小四方块的字,因为学校里的人,自校长至学生,没有一个不象活猴儿,终日跳动;所以他不能不去看那些小四方块,以得些安慰。最可怕的记忆便是“学生”。他记得“学生”——一群推他打他挤他踢他骂他笑他的活猴子。他是一块木头。被猴子们向四边推滚。他似乎也毕过业,但是懒得去领文凭。“老子的心中到底有个‘无为’萦绕着,我连个针尖大的理想也没有。”他已饮了半瓶白酒,闭着眼说。
我决定了下次再来,须带白兰地;普通的白酒还不够打开他的说话机关的。
白兰地得着了空前的胜利,他坐起来了!我的惊异就好似看见了死人复活。我要盘问他了。
“朋友,在过去的经验中,你可曾不懒过一回没有呢?”
过了好久,他点了点头,又喝下一杯酒,慢慢地说:
“有过一次。许久许久以前的事了。设若我今年是四十岁,那必是我二十来岁的事了。”
他的眼合成一道缝,好象看着心中正在构成着的一张图画。然后自己念道:“想起来了!”
“一株海棠树,”他大概是形容他心里那张画,“第一次见着她,便是在海棠树下。开满了花,象蓝天下的一大团雪,围着金黄的蜜蜂。我与她便躺在树下,脸朝着海棠花,时时有小鸟踏下些花片,象些雪花,落在我们的脸上。记得那是最快活的一天:听着蜂声,闭着眼用脸承接着花片,花荫下见不着阳光,可是春气吹拂着全身,安适而温暖。我们俩就象埋在春光中的一对爱人,最好能永远不动,直到宇宙崩毁的时候。她是我理想中的人儿。她能领略花木样的恋爱;蜜蜂的嗡嗡使我半睡半醒,半死半生;在生死之间我得到完全的恬静与快乐。这个快乐是一睁开眼便会失去的。”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喝了半杯酒。他的话来得流畅轻快了:“海棠花开残,她不见了。大概是回了家,大概是。我自然懒得去打听,更提不到去找她。想她的时候,我便在海棠树下静卧一天。第二年花开的时候,她没有来,花一点也不似去年那么美了,蜂声更讨厌。”
这回他是对着瓶口灌了一气。
“又看见她了,已长成了个大姑娘。但是,但是,”他的眼似乎不得力的眨了几下,微微有点发湿,“她变了。她一来到,我便觉出她太活泼了。她的话也很多,几乎不给我留个追想旧时她怎样静美的机会了。到了晚间,她偷偷的约我在海棠树下相见。我不该赴约,可是我去了。她接连说我怎么还这么懒,我始终没开口,她落了泪,走开。我便在海棠下睡了一夜,懒得再动。她又走了。不久听说她出嫁了。不久,听说她被丈夫给虐待死了。懒是不利于爱情的。但是,她,她因不懒而丧了一朵花似的生命!假如我听她的话改为勤谨,也许能保全了她,可也许丧掉我的命。假如她始终不改懒的习惯,也许我们到现在还是同卧在海棠花下,虽然未必是活着,可是同卧在一处便是活着,永远的活着。只有成双作对才算爱,爱不会死!”
“到如今你还想念着她?”我问。
“哼,那就是那次破了懒戒的惩罚!一次不懒,终身受罪;我还不算个最懒的人。”他又卧在床上。我将酒瓶挪开。他又说了话:“假如我死去——虽然很懒得死——请把我埋在海棠花下,不必费事买棺材。我懒得理想,可是既提起这件事,我似乎应当永远卧在海棠花下——受着永远的惩罚!”
过了些日子,我果然将他埋葬了。在上边临时种了一株海棠;有海棠树的人家没有允许我埋人的。
载于一九三三年三月十五日至十七日《益世报》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懒人的母亲也很懒。她不记得懒人的生日,也不重视对懒人的教育。懒人对此耿耿于怀,对母亲的丧葬敷衍了事。
B.有关学校的记忆对于懒人来说是可怕的。所有人都像蹦跳的活猴子一样欺负他,这使他“连个针尖大的理想也没有”。
C.小说中的酒起到了勾连人物对话,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酒可以使懒人暂时振奋精神追忆往事,也折射出懒人真性情的一面。
D.懒人说自己死后葬在海棠花下是一种“惩罚”,既是对夭折爱情的沉痛反思,也是对懒的人生哲学的深刻体悟。
E.小说中的“我”作为懒人的朋友,给懒人的生活带来了亮色和慰藉,“我”的勤快务实也对懒人的形象起到鲜明的反衬作用。
【小题2】画线的语句有何作用?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小题3】懒人的“懒”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概括。
【小题4】文中的“我”认为懒人“确是个宝贝,在这可厌的社会中”,你怎样理解懒人的“懒”?请简要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