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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上的小花
周海亮
他知道这样不好。可是他喜欢这样。
他喜欢将一朵淡蓝色的小花,插进他的枪口。
他们一直驻扎在战壕。真正的驻扎,整整半年,吃在那里,睡在那里,警戒在那里,思乡在那里。战壕又深又宽,兵们横七竖八地睡着,如同古墓里复活的全副武装的干尸。战壕前方,空旷的原野一览无余。草绿得失真,花开得灿烂,土拔鼠从洞穴里探出憨厚的脑袋,野兔红色或者灰色的眼睛机警地闪动。一切那般宁静美好,看不出任何战争的迹象。可是他们不敢离开战壕半步,长官说,对方的狙击手藏在岩石的缝隙里,藏在土拔鼠的洞穴里,藏在草尖上,藏在花粉间,藏在尘埃中,藏在阳光里。狙击手无处不在,他们是死神的使者。
他不相信。他不敢不相信。每一天他们都高度紧张,然而战争迟迟不肯打响。
战壕的边缘,开满蓝色的小花。花五瓣,半透明,花瓣淡蓝,花蕊淡黄,花蒂淡绿。小花晶莹剔透,如同巧匠精雕细琢而成。他探出脑袋,向小花吹一口气,花儿轻轻摇摆,淡黄色的花粉飘飘洒洒。蜜蜂飞过来了,嗡嗡叫着,捋动着细小的长满绒毛的腿。他笑了。他不知道小花的名字。他想起故乡。
故乡开满这种不知名的小花。初夏时,整个草原和整个河畔,全都是蓝的。有时候,他和她手拉手在花间奔跑,笑着,闹着,一起跌倒在地,让淡蓝的影子轻洒全身。还有时候,黄昏,他坐在木屋前,看她款款走来。她的头发高高挽起,两手在阳光下闪出微蓝的光芒。她提着长裙,赤着脚,脖子优雅地探着,长裙上落满淡蓝色的小花。她朝他走来,走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天空掠过浮云,炊烟升起,一头牛在远方唱起低沉并且深情的曲子。
一切那般美好,看不到任何战事的迹象。可是战事还是按时到来,他应征入伍。他迷恋草原,迷恋木屋和那些淡蓝的花儿,迷恋她美丽的下巴和半透明的淡蓝的手。可是他必须入伍,从一个草原抵达另一个草原。潮湿的战壕里,他盯住那些小花,如同盯住她湿润的眼睛。
他将小花小心地摘下,小心地插进枪口。小花在枪口上盛开,蜜蜂嗡嗡飞来,绕着花儿盘旋。他笑。他冲小花吹一口气,小花轻轻抖动。淡黄色的花粉,纷纷扬扬。
长官不喜欢他这样做。长官说枪不是花瓶,枪的唯一作用,是杀人。他知道。可是他喜欢那些小花,更喜欢小花将枪口装扮,将战壕装扮。他从战壕里探出脑袋,他看到海洋般的小花终将草原覆盖。没有狙击手。他看不到。
长官说,再这样做的话,把你送回家。
家乡有和蔼的奶牛,笔直的炊烟,淡蓝色的小花和小花般芬芳的她。他想回家。可是,他不能回家。
每一天,趁长官不注意,他仍然将小花插进枪口。夜里他抱着开花的步枪睡觉,梦里花儿开满全身。他幸福得不想醒来。
他必须醒来。他们终于发现了敌人。十几个人趁着夜色,爬行在淡蓝色的花丛之间。他们拖着长长的步枪,头盔涂抹成花朵的蓝色,眼神充满恐惧和令人恐惧的杀气。长官冲他摆摆手,他起身。长官再冲他摆摆手,他将枪口捅进射击孔。长官又冲他摆摆手,他的枪口,便瞄准了离他最近的头盔。这动作他和长官演练过很多次,只要他扣动扳机,对方的头盔就会多出一个圆圆的小洞。死去之前对方甚至连轻哼一声的机会都没有。他百发百中。
他在等待最后的命令。
他看到枪口的小花。
他愣了一下。
刚才他将小花忘记。因为紧张,因为恐惧,更因为兴奋。他该将小花摘下,轻轻插进口袋,然后,端起枪,向敌人瞄准。那么美丽的小花,半透明,花瓣淡蓝,花蕊淡黄,花蒂淡绿;那么美丽的小花,如同娇嫩的姑娘。小花将会被射出枪膛的子弹击得粉碎或者烧成灰烬,这太过残忍。
他的嘴角轻轻抽动。
长官的手向下劈去。他扣动了扳机。可是他迟疑了一下。或许一秒钟,或许半秒钟,或许四分之一秒钟、八分之一秒钟……他迟疑,然后,扣动扳机。可是晚了。他听到一声极轻的闷响,他的眉心,多出一个散着淡蓝色青烟的小洞。
他念一声,小花。那是故乡的名字,也是姑娘的名字。
(选自《山东青年》2015年12月)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第一段“他知道这样不好。可是他喜欢这样”,开篇点明了小说的主题,目的在于引发读者对“他”喜欢将小花插在枪口这种错误做法的思考,明确表达了作者对“他”的批判。
B.小说用“草绿得失真,花开得灿烂,土拨鼠从洞穴里探出憨厚的脑袋,野兔红色或者灰色的眼睛机警地闪动”写环境的宁静美好,是为了反衬战争的紧张和残酷。
C.小说中多次出现家乡景色的描写,以此来表达“他”对家乡,家人的思念,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憧憬。
D.小说语言清新自然,富有表现力,如同孙犁笔下的《荷花淀》,抹去战争残酷的一面,给人以温情和思考。
E. 小说通过“他”因为想着“小花”而贻误战机这一情节,提醒人们要心无旁骛,说明战争很残酷,这正是作者创作这篇小说的目的。
【小题2】“小花”在小说中反复出现,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他”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以“他念一声,小花”结尾,你认为“他”该不该想着“小花”?请结合全文谈谈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7-06 04: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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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小题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开会

王安忆

县里号召开三干会的通知发下来了。“三干会”的全称是“农村干部会”,即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干部,规模很大。

收到通知后,大队里就开始筹划去县城开会的事情。先是定开会的人。再要定的是必须带个做饭的去,叫谁去呢?就叫孙侠子去。孙侠子这姊妹聪明肯干,而且没小心眼儿,前说好了婆家,沫河口的,来年就要出门子了。孙家人会过日子,到了开春还有两顿稀一顿稠,从来不欠账,是个正经人家。第二条要筹划在哪做饭,还是像往年那样,在大队会计的表舅家。事情就这么筹划下了,很顺利。

孙侠子也开始筹划了。筹划那一日穿什么衣裳什么鞋。孙侠子没读过书,除了种地,就是做针线。但她也渴望生活中发生一点不寻常的事情,明年她就要过门子了,在家做姊妹的日子里要有些不寻常的事情,就有了纪念似的,比较值。

孙侠子最后决定的是穿那件线呢的格子褂,黑和黄两种颜色的格子,里头衬了毛线衣,是婆婆家送的聘礼,一斤半毛线,还是从蚌埠买来的。在这开春不久的气候里,她这一身有些单薄了;可县城百貨楼里的那些女营业员,一冬都不穿棉裤,不是也没冻着。

太阳也近午了,队长从台子上走过,喊她走了。一路上说着走着,不知不觉,就看到了县城南头的分洪闸。到了分洪闸跟前,他们就跟孙侠子分手了,他们要到县城北头的人民剧场报到,开会。孙侠子一个人从分洪闸旁边的一条坡道,缓缓地走到了底下。

到了县城街上,太阳正晌午。孙侠子首先去了百货大楼,是在县城中心,两条大街交界的地方,年前起的二层楼。可孙侠子进了一层,却不知怎么上二层。铺面很大,四圈都有柜台,中间还有一圈,依然很宽敞。女营业员坐在柜台后面,傲慢地抬着脸,孙侠子几乎不敢走近她们。她很拘束地转了一圈,刚要出门,瞅见墙角旮旯里忽然转出一个人来,再仔细一看,那是一道夹墙,墙缝里是上楼的楼梯。孙侠子弄明白了从哪里上楼,可却没了上楼的兴趣,还是走了出去。

街上更静了,太阳呢,也更暖了。孙侠子穿了这一身,正好。孙侠子买了辣皮,买了捆菠莱,又见有卖小糟鱼的,卖鱼的是个猫子,急着回船上去,就卖得便宜,花了四角钱,全要下了足有二斤的光景。还剩一些钱,留着买油醋。这下就齐全了。

提了这么些东西,往回赶着,又有一摊子做饭的事等着她,孙侠子就不由地郑重起来。走过百货大楼,她也没停留,而是一径地走过去,眼都不回一下,心里嘀咕着:人家有事!她的衲得很结实的布鞋底,快快地擦着水泥的街面。脚跟在硬地上一弹一弹,腰不由地直了起来。她忽然地有了一种城里女人的姿态:匆忙的,快速的,重要和自信的。

她顺了坡道七拐八绕地进了大队会计他表舅家的小院。家里只有老奶奶和孙子在,表舅和表妗还没有回来。老奶奶说,儿子在窑厂做临时工,儿媳在船码头或饭铺打杂。孙侠子合计了一下,决定这样几个下酒菜:烫菠莱、拌辣皮、煮小鱼、腊肉炒鸡蛋。稀的喝面条,千的贴饼子。真是一顿很丰盛的宴席。她合计完了,就动起手来。孙侠子将水倒进缸里,便切腊肉,切辣皮,装上盘子。老奶奶烧了一锅疙瘩汤,点上香油,满屋都飘香。趁老奶奶不防,孙侠子摸出一个鸡蛋,在锅沿一磕,鸡蛋黄打了个滚,进去了,说:给我小表弟吃。转身就去和面,擀面。等她把面条细细地切出来,抖落开,老奶奶那边已经和孙子在喝疙瘩汤了。

这边油进了锅,那边她方才打鸡蛋。她将鸡蛋哗哗地打起老高,就像连在筷子上似的,渐渐起了沫。她斜了碗,一溜圈下了鸡蛋,打松的鸡蛋一着热油,“潽”地起了半锅,再下腊肉,一起翻炒。真过瘾啊!孙侠子什么时候这么痛快地大油热锅地炒过菜?过年时,下材料的莱都是她娘上灶,怕她糟蹋了东西,可她不是炒得很出色!不仅菜炒得出色,时间也扣得准,她这边刚起盆,那边,开会的人就来了,堂屋里坐得满满的。这时,老奶奶的儿子媳妇都还没回来。

屋里的酒喝上劲了,猜起拳来。孙侠子往匾里的面条上抖了一些面,再提溜了几下,怕它们粘了。这时候,孙侠子才觉出身上有些冷,忙出的一身汗,又在风里站了一时,吹凉了。她往灶里添进一些掰碎的秫秸,让火种略旺一点,又往灶下偎了偎。不知什么时候,孙侠子睡着了,这一个瞌睡也不知是一眨眼工夫,还是一大会儿。她醒来时,听到堂屋里还在闹酒呢!这些爷儿们,一喝上就忘了时间。那老奶奶的儿子回来了吗?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关于孙侠子“决定穿那件线呢的格子褂”的文字,暗示了孙侠子对此行的重视程度以及即将面对新环境的复杂心境。
B.小说以孙侠子为视角,展示了县城的景致风貌;而这些景致的叙写,也暗示了城乡的差别和不同的人情人性。
C.小说中“老奶奶的儿子儿媳”虽未出场,却与乡村姑娘孙侠子形成似有若无的联系,成为她了解未知世界的一个窗口。
D.小说以“开会”这一生活事件为背景,借助孙侠子为会员做饭的日常化情节,表达了乡民渴望走出山村、改变命运的时代主题。
【小题2】请结合小说的情节发展,简要分析孙侠子的具体心态。
【小题3】小说在淡化情节的同时加入了很多细节化描写,请结合作品谈谈细节描写在文中的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英毛姆

农场坐落于山间的某个山谷中。一幢老式的石头房子,屋前是座精致的花园,和外面的大路通过一条林荫道连接,两排榆树长得如此华美,即便放在名门望族的豪宅前也是难得的。住在这个农场里的人和他们的房子一样,稳重、刚毅、朴实,只有一件事他们愿意吹嘘,即他们父传子、子传孙,世世代代生与死都在这里。

乔治·梅多斯今年50岁,比妻子长一两岁。不过这家的一家之主却不是乔治·梅多斯,而是他的母亲。老太太70岁了,身材高挑,腰板直挺,气质高贵。花白的头发,脸上皱纹虽不少,但眼神明亮又锐利。她的话在家里和在农场上就像是律法,但她也不乏幽默;她管家虽然专断,可也充满温情。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乔治太太喊住我,一脸慌张的样子。“你知道今天谁要来吗?”她问我,“乔治·梅多斯叔叔。你知道,就是那个去了中国的乔治。”

“咦,不是说他已经死了吗?”

“我们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乔治·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我已经听了不下十几回。大概五十多年前,当老太太还是埃米莉·格林的时候,乔治·梅多斯叔叔和他的哥哥汤姆·梅多斯都曾追求她,后来她选择嫁给汤姆,乔治就远赴他乡了。

听说他到了中国的沿海地区。哥哥汤姆·梅多斯去世的时候,梅多斯夫人写信通知小叔子,也石沉大海。最后他们只能推断乔治已经死了。但两三天前,他们收到了朴茨茅斯一个“海员之家”女主管的信,信上说,过去十年乔治·梅多斯因为风湿病行动不便,一直由“海员之家”照顾,现在他觉得来日无多,想再见一见自己出生的房子。他的侄孙阿尔伯特·梅多斯已经开着福特车去朴茨茅斯接他,下午就会回来。

“你想啊,”乔治太太说,“他已经有五十年没回来过了。他甚至还没见过我的丈夫、他的侄子乔治,等生日一到乔治都51岁了。”

“梅多斯夫人(老太太)什么反应?”我问道。

“你也知道老太太的脾气,她就坐在那里,笑了笑。她只说:他走的时候可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只是没有他兄长那么沉稳。”这其实也是老太太当初选择汤姆的原因。她还说:“现在他应该平和些了吧。”

乔治太太邀请我下午去见见那位叔叔。她以为既然我们都去过中国,肯定有一些相通之处。当然,我接受了。下午一进门,我就发现他们全家人都聚齐了:梅多斯夫人(老太太)还是挺直了脊背坐在炉火边的老位子上,穿上了自己那身最好的丝绸长裙。壁炉另一边坐着一个老头,蜷缩在椅子里。他很瘦,皮肤挂在骨架上,好似一件过于宽大的西服;蜡黄的脸上都是皱纹,牙齿基本就没剩下几颗。

我和他握了握手。“真高兴您能顺利到达,梅多斯船长。”我说。

“他是走过来的,”他的侄孙阿尔伯特告诉我,“车到大门口的时候,他要我停车,说他想走走。”

“我已经两年没下床了,是他们把我从床上抱到车里的。可当我看到那些榆树,忽然觉得我又能走了。52年前我离开的时候,走的就是这条道,现在我又沿着它回来了。”

“要我说呀,你又在犯傻了。”梅多斯夫人说。

“我有十年没觉得自己这么强健了。埃米莉,我肯定得把你先送走了。”

“你净会吹牛。”她回答道。

听到梅多斯夫人的教名,我还微微惊了一下,感觉好像这个老头刚刚有些无礼了。老夫人看着小叔子的时候,眼里带着伶俐的笑意,而老头一边和嫂子说话,一边笑得露出空空的牙床。看着这两位老人,我有些异样的感触,想到很久之前,他那么爱她,而她却爱着另一个人。

“您结婚了吗,梅多斯船长?”我问。

“埃米莉,我说过非你不娶的,所以我就没有结婚。”他看着老夫人说。

他说这话时听不出有悲情和怨恨,仿佛只是陈述一件事实。语气中有一丝得意。

“要是你真娶了我,恐怕早后悔死了。”她回道。

我和老头聊起了中国。“我对中国任何一个港口的熟悉程度,都超过你对你大衣口袋的了解。”老头自豪地看着我说。

“要我说,有一件事情你始终没干成,乔治,”梅多斯夫人说,眼神中的笑意依然像是在嘲弄他,但也很温暖,“就是你从来没挣着大钱。”

“我不是会存钱的人啊。挣了就得花,这才是我的座右铭。但我要替自己说一句:要是让我选的话,我这辈子还是愿意照这样再活一遍。世上又有几个人能说这句话。”

“的确不多。”我说。

我看着他,心里满是仰慕和敬意。他是一个牙齿残缺、不能行动、身无分文的老头,但他的人生是很成功的,因为他过得很快乐。

第二条一早,我沿着那条美不胜收的林荫道走到花园中,梅多斯夫人正在摘花。听到我跟她问好,她站起身来,怀里是一大捧白花。我瞟了一眼房子,发现百叶窗都合起来了。我有些意外,因为梅多斯夫人向来喜爱阳光。

“等你入了土,有的是时间享受黑暗。”她经常这么说。

“梅多斯船长好吗?”我问道。

“他一向是个胡乱行事的人,”她回答我,“早上给他送茶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死了。是在睡梦里走的。我摘了些花想放到他房间里。不管怎样,他能在老房子里过世也是好的。对梅多斯家的人来说,这可是大事。”命运还是仁慈的:死亡把句点放在了正确的地方。

梅多斯夫人闻了闻臂弯中的白花。她说,“其实吧,自从我嫁给汤姆,乔治又离家之后,我一直不太确定自己是否嫁对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用插叙的方式介绍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既理清了小说的人物关系,也使情节更完整。
B.梅多斯先生两年没下床了,却又能沿着那条林荫道走回来,说明“家”对人的影响之大。
C.小说中“我”充满对梅多斯先生的仰慕和敬意,是因为他虽然晚年身无分文、行动不便,但过得很快乐。
D.小说中梅多斯夫人说“他一向是个胡乱行事的人”,表现出她对小叔子刚回家就死在家里的不满。
【小题2】小说运用了哪些手法来刻画乔治·梅多斯叔叔这个人物形象?
【小题3】小说不惜笔墨描写农场的环境,这样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严冬海猎

风静了,天空像硕大无朋的冰块银晃晃闪着寒光。沿海的海面弥漫着乳白色的雾气。海肚天脚一片胭红。怕冷的夕阳像喝醉了酒,醉醺醺地没入暮霭中。这是霜冻的征兆。几十年未遇的寒流袭来,往日闹市般的海湾冷冷清清。

“海龙……”海滩那边传来渺远的呼唤声。

“哎……”礁石上赤条条地爬上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他迅速穿上一件赤褐色的渔民衣服。衣服又宽又长,过了膝盖,袖口也卷了几卷,分明是他爸爸穿过的。

一年四季,海龙喜欢在这里洗澡、潜水,即使这样的鬼天气也不例外。现在正是尖头鱼最肥最值钱的季节,海龙的爸爸有一种祖传捕鱼绝招,越是天寒地冻效果越好;深夜走到沙滩,仰头喝下一瓶酒,脱下衣服,跳进海里。尖头鱼便迎着热气游过来……可是爸爸出海妈妈就心跳。所以爸爸不让海龙学这种原始的捕鱼法。但海龙觉得有趣,几次要跟着下海,被爸爸骂回来。最近爸爸连续几个晚上下海捕鱼,风寒侵入肌体,生起病来,家里仅有的一点钱在药煲里化作一缕缕轻烟。欠下一屁股债。年关在即,爸爸躺在床上发愁。

听到妈妈的喊声,海龙跳下礁石,赤着脚板,沿着沙滩走回来。

一家人正围着低矮的桌子吃晚饭。爸爸舀了一碗粥汤,弓着腰,埋头就着番薯连皮带根艰难地咀嚼吞咽,不时停下来咳嗽。有时咳嗽得喘不过气来,妹妹便给他捶捶腰背。

海风穿过破屋石缝,像吹箫一样呜呜响。爸爸头也不抬地说:“阿龙,天气这么冷,你别去耍海水了,弄出病来怎么办!”

“浸浸海水少生病,邻居老叔说的。”海龙抓了一个番薯端着碗到屋外吃,看看海边的天色变化。

天黑下来,爸爸咳嗽着躺下,妈妈和妹妹也上床睡觉了。海龙装作睡着的样子,爸爸的咳嗽声和呻吟声渐渐静了,才蹑手蹑角溜下床,溜到门外。

大海一片漆黑。墨蓝的苍穹缀满星星,洒下淡淡的星光。海滩像一片蒙蒙轻雾。海龙全副武装,用尖担挑着鱼篓、干柴捆,快步向海滩走去。他那稚嫩的脸蛋此刻十分凝重暗淡,和夜色融成一体。他不会喝酒,掏出两个还有些烫手的番薯,拍掉草木灰,连皮吞进肚里。他把尖担插在湖水线上,爬上礁屿,解开柴捆,划了几根火柴。柴枝熊熊燃烧起来,照的海面红光闪烁。他脱下衣服,迅速溜下海里。深夜的海水不同白天,像冰窖一样。海龙感受到裂肌砭骨的寒冷。他没有反悔,没有退缩——爸爸忍受得了,自己为什么忍受不了。他咬咬牙,挥动双臂,捞水擦擦身体。敏感的尖头鱼已经感受到一团热气,它们笨拙地迎着热气游过来。海龙激动得心怦怦跳,忘记了寒冷,牙齿叼着鱼篓,双手左右开弓,左一条右一条,像捞漂浮在水里的萝卜,一一把它们丢进篓里。

海潮不断上涨。海龙随海水不断上浮,到插尖担的地方,鱼篓满了。要是爸爸便立即上岸小跑回家,钻进孩子们用体温焐热的被窝……不!此刻礁屿附近的尖头鱼还很多,放着钞票不捡才是傻子。可是鱼篓满了,没地方放呀!他爬上礁石,添了柴火,拿过裤子,用石头把裤带砸成两段,一段把裤角扎牢,把篓里的鱼倒进去,再用另一段扎了口,海龙带着鱼篓又一次溜下海里,身子接触到密密麻麻的尖头鱼,他激动的热血沸腾,忘记了寒冷,忘记了饥饿,忘记了困乏,抓鱼的动作越来越快……他干狂了,干傻了,恨不得把海里的尖头鱼都抓进自己的鱼篓里。

后半夜,爸爸醒来发现海龙不见了,赶紧和妈妈向海滩寻来,一脚深一脚浅,跌跌撞撞呼唤着儿子的名字。妈妈一个踉跄,脚下好像绊着什么,软绵绵的,只见海龙光着屁股,倒在地上,旁边的担子一头是鱼篓一头是用裤子改装的袋子,都盛满银晃晃的尖头鱼。妈妈搀扶着海龙,爸爸挑起担子,一步一步走回家里。

海龙清醒过来,喝下一碗热水,钻进妈妈妹妹的暖被窝。冰冷的身子接触到妹妹,妹妹惊醒了,“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妈妈说:“哥哥捡回来好多好多的鱼哩。”妹妹揉揉惺忪睡眼,见地上许多尖头鱼,不禁破涕为笑。刺骨的寒风发出尖厉的哨音,穿过小屋的石缝溜走了,黎明前的大海静了,静的像守着摇篮的母亲……

(1)阅读文中两处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请分别说明作者的描写意图。
(2)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海龙捕鱼时经受了考验,请结合全文,概括海龙坚持下去的原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