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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胡安发现了一条绳索
(秘鲁)弗朗西斯科·埃斯卡特
胡安发现了一条从天上垂下来的绳索。
那条长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绳索一直往上延伸,延伸,直至消失在冬日的云层里,胡安一边看着它一边想身边没有人会相信他看到的这一幕。
“这孩子太孤独,出现幻觉了。”听到胡安的故事,他姑姑会这么说。“应该带他去看心理医生!”最后她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于是胡安一直跑回了家,看见他爸爸正坐在门口的那段老树干上。“有一条绳子从天上垂下来!”胡安喊道。
父亲沉默地看了他一眼,好像胡安说的是一种奇怪的无法理解的方言。
胡安痛恨没有人认真地对待这件事,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人们总是把他当成一个小孩子,尽管他都快十岁了,在大草原上可以骑着自行车到处来去。
“爸爸,你得看看,我发现的那条绳子非常粗大,我一个人没法把它运回家。”胡安试着用父亲的语言表达,想让他别再像平时那样用轻蔑的表情看着自己。
“请您跟我来一下吧,爸爸,就一会儿。”胡安哀求道。
但这仍是徒劳,父亲不喜欢胡安求他玩耍,就像不喜欢玩耍本身,于是那孩子决定再次消失,重新向发现那条绳索的地方跑去。
他很快又看到了它,在大草原中央,纹丝不动,风吹拂着,但那条绳索仍定定地悬在那里,并不是绷紧了,只是静静的。胡安看了它一会儿,又向天上望去,寻找一种解释,但是同样一无所获,这时他想到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碰过那条绳索,就决定碰碰看,好证明那是真实的,而不仅仅是一种幻觉,或是海市蜃楼,就像那些在沙漠里迷路的旅行者所看到的。
胡安重新看了一下绳索,决定走过去。但因为某种原因,他又想起了搂着绳索渴死的旅行者,不敢向前走一步。考虑了几秒钟后,他吸了一口气,向前迈出了第一步,然后,又一步,又一步,直到剩下不到一米的距离,他伸出胳膊,用指尖轻轻地碰了一下绳索。“很软。”他想。
胡安决定拉一下那条绳索。他用双手抓住绳索,使劲向下一拉,但是什么也没发生,绳索顶住了他的全部力量,于是他决定全身吊上去,他助跑,牢牢地搂着绳索纵身一跳,就像一个九岁的人猿泰山一样吊在了绳索上。
胡安想起了一个小孩和三颗菜豆的故事,那个小孩在他家院子里种下了三颗菜豆,最后菜豆长成了一棵巨大的爬蔓植物,一直长到了天上,那孩子顺着它爬上去,在顶端发现了一座城堡,里面满是财宝。但是真的是菜豆吗?菜豆不会长成爬蔓植物呀,真是个奇怪的故事……
胡安学校的作业本上总是写满了老师的评语,说他是个非常不专心的孩子,喜欢在课堂上想入非非。现在胡安可给了所有那些老师一个理由了,在他眼前出现了一条悬空的神奇的绳索。“我应该爬上去,我得看看这是什么。”他这样想着,开始攀着绳索向上爬。
胡安爬到了十米高的时候,就害怕得不敢继续了,但是也没有勇气松开手,于是就停在了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小手很疼,胳膊开始颤抖,他决定慢慢地滑到地面上去,然后从家里随便找个人来,让他看看这条绳索。但是他刚准备动一下,就感到绳索开始下降。
突然,从很高的地方传来一声:砰……胡安一下子掉在了地面上,绳索开始往他身上落,好像终于从固定它的地方松开了。
绳索不停地往胡安身上落,把胡安埋在里面形成了一座小山;胡安绝望地挪动着胳膊,这时他感到绳索湿透了……他终于从里面钻了出来,一溜烟跑回了家。
父母不想听胡安解释,他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开始下着细雨;一顿惩罚后,他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透过窗户看着雨,无法讲述自己的奇遇。
雨不停地下了三天三夜,胡安的父母决定停止度假回城去;胡安无法回到发现绳索的地方了,全家人都监视着他,同时全家人都受够了那场绵绵不绝的雨。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那场雨的罪魁祸首……
在绳索落地的地方,大雨形成了一个湖;随着时间的流逝,湖带来了植物,植物引来了动物,大草原变成了一个山谷;七十年后,那个被称为“拉坎提亚”的山谷里的湖成了当地河鳟最多的地方。最近一次我去那里,一些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湖里的所有小艇上只有一个人没有在垂钓,那是一个老人,他看着沁凉的湖水,似乎在思念着什么,看了他好一会儿,我禁不住好奇心驱使,上前问他在找什么。
“我的绳索。”他回答道。     (本文有删改)
【小题1】分析文中画线语句表现了胡安怎样的心理。
【小题2】文中插入一个小孩和三颗菜豆的故事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末两段采用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有什么好处?
【小题4】小说中的绳索具有丰富的象征意义,可作多元解读。你如何理解文中绳索的象征意义?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至少写出两种象征意义。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8-15 03: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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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三分钟的高贵

威廉•保西

阿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然使用马车代步。艾迪是镇上一家出售特色草帽的小工艺店老板。半年前,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大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亲对洛克家的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近期回家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当地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想办法,送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了全部积蓄,共6000英榜,但他想来想去不知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自己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空降暴雨,艾迪急匆匆起床。阿普达和迪克鲁斯两镇相隔几十公里,山路崎岖不平,马车是惟一的交通工具。马车夫亨特驾着马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了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会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飘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以前只要三四个小时的路他们走了七八个小时还没到,现在离迪克鲁斯镇还有好几里山路呢!此时大雨滂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道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只便带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这个中年男子告诉他们,他坐的马车半路坏了,他只好徒步前行了十几里路。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能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深的坡底。
一阵眩晕过后,艾迪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打火机的光芒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右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亨特已经昏迷,鲜血从他的大腿股动脉汩汩流出,一根尖树枝刺穿了他的大腿。“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即缝合动脉止血!”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博格接过艾迪从泥泞中找到的手术箱,取出手术刀和缝合伤口的针线,然后和艾迪合力将亨特抬到一块突出的崖壁下。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是太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准确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借着微弱的光芒,博格开始给亨特实施手术。然而,打火机油就快消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包着,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开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可是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突然想起了匣子里的6000英榜,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还没有被打湿。“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榜烧成了灰烬,手术也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地坐在了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怎么带着这么多的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 “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地拍了拍艾迪的肩膀,“放心吧,好小伙,这个女孩会属于你的!”远处传来了马车声,原来苏菲的家人得知博格今天要回来,却迟迟没到后,派人来接他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人就是苏菲的家人,并且得悉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忙殷勤地问这问那。但是,博格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微笑地对着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榜,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塑造了两个身份地位悬殊但精神品质却有着天壤之别的人物形象,旨在告诉我们真正的高贵在于心灵。
B.当那个中年男子要求打车时,艾迪热情招呼他上车坐下,是因为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中年男人叫博格,是苏菲的哥哥。
C.小说结构严谨多处埋下伏笔,比如第二段提到博格要回家给父亲做手术,使得后文马车出事,艾迪在泥泞中找到手术箱,博格能给亨特做手术的情节不显得突兀。
D.洛克不愿意点燃包画的塑料布,是因为他画是他“百合节”送给苏菲的礼物,不能随便就给毁了,担心名贵的画会被雨水毁坏。
【小题2】小说第一段对阿普达镇及艾迪、洛克的介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请探究小说题目是“最后三分钟的高贵”为题的妙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酒仙张三

楸立

我是张三。

张三爷语气很淡又很坚定,央杂着些轻蔑。日军少佐美津智朗,打量了一眼清瘦的张三爷。

哟西,有胆量。

四十碗酒斟得满登登的,排满了两张条案。正宗鲁北烧刀子。

美津智朗做了个“请”的手势。你的,一碗酒放一个人,四十碗四十人。张三爷点了点头,走了过去。

张三爷,德州武城人,居武城瓦房胡同。几十年过去,老人们仍旧记得张三爷身着长衫,挽着袖口,右手平端一碗鲁北烧酒,秦然自若地端坐在柴家酒铺门旁的长椅上的情景。

所有老人的记忆中,没人清楚张三爷以什么为生,有无子嗣。有人说他在辛玄革命时去过东洋,有人说他参加过义和团,还有人说他在马家作坊教过私塾。

酒是张三爷的全部生活。日头从东方初升,张三爷的酒碗就已经端起;日头落入西山,张三爷才将酒碗放下。张三爷微抖长衫、背着双手、轻抬阔步的样子,反复出现在人们的记忆里。

民国二十五年的冬天冷得早,张三爷一身单布长衫早早坐到了柴家酒铺门口,右手高擎海口酒碗,口称,武城张三烦请柴掌柜赐酒。

早有伙计从坛子里舀出一提,斟到张三爷的碗里。张三爷报了一口,扬手将酒泼在青石砖道上。掺水了。伙计赶忙又开一坛“十里香”。苦。又泼。伙计冷汗直流。柴掌柜闻声颠颠地跑来,连开“隔壁好”“四季青”“一杯醉”三坛老酒。张三爷泼了三碗,腥,涩,火嫩·····一时酒气飘满了整条青石街。柴掌柜面红耳赤,哭丧着老脸,无计可施。张三爷喝谁的酒是给谁家捧场子。何家的“小米香”、胡家的“杂粮酒”、马家的“地瓜烧”和孙家的“状元红”,都是张三爷给品出来、叫出来的。 

忽听一阵银铃之声,请三哥品小女子的手艺。柴家掌柜大女儿步履轻盈,双手捧着一碗高梁酒,不喊三爷口称三哥,轻移金莲来到张三爷近前。酒未沾唇早闻酒香,张三爷脖子一仰滴酒不刺。好一碗“女儿红”,好酒好酒。抬足离去。自那次后,柴家红高梁酒坊叫响了鲁北一带。

美津智朗想夺柴掌柜的酿酒方子,柴掌柜就是不吐口,美津智朗恼羞成怒,一声令下,捆了柴家四十口人。

张三爷端起一碗酒,咕咚一口,那边绳子头就松一个。张三爷连干二十碗,那边绳头就松了二十个。烧刀子常人一碗就会放倒在地,美津智朗惊得瞪目结舌。

张三爷喝到三十来碗时,身子晃动了一下,柴掌柜吓得抖如筛糠。张三爷淡然地看了柴掌柜一眼,又一碗酒入口,捆柴掌柜的绳子一松,柴掌柜瘫倒在地上。

喝到三十八碗的时候,张三爷眼皮发木,视线模糊,被相着的柴家大女儿和新女婿双双注视着张三爷,张三爷对柴家大女儿微微笑了笑。

最后两碗酒,张三爷咕咚咕略吞了下去,四十碗喝完,在场所有人都惊得目瞪口呆。美津智朗拍了拍军刀,放人。

张三爷迈着八仙步,拨开日本兵的刺刀就向院外走,美津智朗鸣哩哇啦地说一通日本话。

张三爷止住脚步,回头问美津智朗,你说中国人野蛮无酒德?告诉你,关于酒德的记载,最早见于我中华民族《尚书》《诗经》,有“饮惟祀”“无彝酒”“戒溺酒”等记述。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年,华夏酒文化源远流长。小小番邦岛国无端侵略我中华民族,竟敢陈说礼法,简直岂有此理!

张三爷不觉兴起,滔滔不绝,身子晃动,嘴里兀自振振有词:铁拐李提腿把神起,回头观望汉钟离。韩湘子口中吹玉笛,吕纯阳拔剑把头低······一套“八仙拳”使出来,如风如影,飘逸出神,少顷收式站定,张三爷气不长出,面不改色,更增神采。

美津智朗没想到张三爷精通日语且身怀武功,狞叫,八嘎,把人留下。

张三爷一个鹞子翻身飘上了高墙,晃动几下就没了踪影。从那以后,武城再也没有人见到过张三爷。

张三爷后来的故事发生在1952年,武城县政府联合何、胡、柴、马、孙五家,各取其祖传酿酒秘方之精华,组建国营酿酒厂。酿出新酒的第一天,大门口外,直直走来一位清瘦矍铄的七旬老者,说是来尝新酒的。门卫见来人仪表非凡,不敢阻拦,又恐是敌特分子破坏社会主义建设,赶忙向厂民兵连报告,民兵连紧急集合赶到,那老者早不知去向。众人听到贮酒仓库有轻微声一响,民兵们进去搜查,见一坛高梁酒封泥打开,一只空瓷碗放在当场,墙上用干树枝画的一行草字笔走龙蛇:好酒。故人张三到此。

(选自《小说月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门见山,将张三爷的形象简洁清晰地展现出来,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小说细致地描写了柴家酒铺伙计和柴掌柜的神态与动作,表现了他们极度看重张三爷的评价。
C.美津智朗最后狞叫,想把张三爷扣下,是因为张三爷的反驳让他愤怒,而且他发现张三爷不是一般人。
D.这篇小说特色鲜明,通过场景描写展现人物性格特征,读者从小说的叙述和议论中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情感倾向。
【小题2】张三爷这个人物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运用了什么记叙顺序?有何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纯生活
姑父五十一岁那年,仍然是个壮劳力。有一阵感觉到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说这事时不像得病了,而是像终于知道什么人和他开了个玩笑,甚至像一个小小的奖励终于到手。我们以为忍一下就过去了,小病小痛不是常事么?姑父自己也没打算去医院,他向村里的人求了个偏方。
半年后疼痛加重了,走路都相当困难了,他忍痛烧了一窑砖,卖掉后拿钱去遵义检查。医生说是骨癌,必须截肢,并且不能再拖了,一旦转移到大腿根,就没法截了。如果他早点去,截掉小腿就行了,现在已经转移到膝关节之上了,只能从大腿中间截。
二十天后,姑父从医院回来了。因为截面还没完全愈合,他必须躺在家里。过了三个多月,姑父拄着一根棍子出现在村道上,动不动就向别人展示他的断腿,直到别人不再有兴趣为止。
我是姑父的最后一个观众。放寒假了,我去帮表哥表妹们干活。先把砖窑里烧好的尚有余温的熟砖搬出来,再把生砖码进去。姑父不能干活了,表哥表妹得自己挣钱上学。大表哥还有半年就从师范毕业了,最爱和我讨论当教师收入高还是当医生收入高。二表哥早就辍学在家,用姑父的话说,他和书本有仇,和锄头钉耙倒亲热得不得了。姑父先说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只记得他笑着说:“万娃你不晓得,医生的大汗都锯出来了。是一个老医生,头发都白了。他先用笔在下锯的地方打了个记号,然后在离记号两寸远的地方下刀,把皮反剥过来。不这样做不行的,一家伙锯下去,拿什么东西包啊。把皮剥开,锯断后就有东西包了。”说到这里他挽起剪掉一半的裤腿,像经验丰富的教师展示教具一样。我看到的断腿像糖果枕头,正下面像龙眼包子,皱褶是漂亮的,但让人发麻。
“皮剥开了,还要把肉切开,锯子只用来锯骨头,不用来锯肉。钢锯嘎吱嘎吱的,老半天锯不断。我告诉他,你应该找个木匠来嘛,哈哈哈哈。”我当时还没开始写作,无法理解姑父的乐观。二十年过去了,我写了一大堆东西,但我仍然无法理解,他为什么就那么快乐。
那天晚上,姑父让我和他睡一床。不是他家床少安排不过来,而是他太喜欢我了。我在搬砖时他就在旁边看着我,不时叫我休息一会儿。叫我喝水,叫我吃地瓜。叫我和他睡一床,也是施爱。我心里有一千个不愿意,可还是答应了,因为我从小受的教育是不能忤逆长辈。姑父没有立即躺下,他在蚊帐顶上摸索了半天,掏出几个黑褐色的柿子,像刚上一年级的小学生一样真诚地说:“专门给你留的,你吃。”他藏在上面的,谁都不知道。这种柿子有股烟味。是黄熟前摘下来削掉皮熏熟的,很甜。我以前特别喜欢吃,可多读了几年书后,被卫生啦、细菌啦等等知识搞得很尴尬。姑父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要给我,他竖起耳朵听了听,确认其他人已经入睡,或者即便没有睡也听不见他的声音,他才挽起裤腿,让我再看一次赭红色的断腿。他期望我摸摸,我没摸,他自己摸了,半闭着眼睛。“在长肉。”他说。意思是伤口正在愈合。
“要是不锯掉,我活不过五十五。”他说。这不是废话嘛。我也说了一句废话:“是啊,全世界都没有找到治疗癌症的药物。”“其实我得的不是癌。”他说。“医生锯错了?”“没锯错,但不是癌症。”
姑父说,他得的是一种遗传病。他的父亲,同样是腿痛,但以前医疗技术差,没有像他一样截肢,五十二岁就死掉了。他的祖父,死时才四十八岁,同样从腿痛开始的。
我一下明白了,刚开始发现病症,他为什么像得了个小小的奖励一样面带微笑,因为这是必然会来到的,他早就等着它,知道这个遗传病后就在悄悄地等着它,现在终于来了,反倒轻松了,放心了。这当然不是什么奖励,它只不过带着一点正气:我说了会来,就会来的,我不说假话。姑父知道自己在迎接什么,反倒没什么好怕的了。
姑父一会儿就睡着了,睡得真香。我却熬了好一阵,只要他剩下的那条腿碰我一下,我就浮想联翩。
二十多年过去了,姑父的乐观没有任何改变。有一阵,大表哥要给他装假肢,他坚决不要。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姑父小腿里隐隐作痛,他谈起这事时不像得病了,开始也没打算去医院,只是找村里人求了个偏方,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个病并打算放弃治疗。
B.姑父真诚地掏出几个柿子给“我”,“我”小时候很喜欢吃柿子,可“我”在上学时了解了一些卫生、细菌方面的知识,所以不愿吃。
C.“我一下明白了,刚开始发现病症,他为什么像得了个小小的奖励一样面带微笑”,姑父的病源自此被揭开,呼应了小说开头设置的悬念。
D.小说的语言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而是使用与生活最接近、最贴切的话语,虽平淡,读来却挺有味道,这是作者对生活观察后的自然流露。
【小题2】小说在刻画“姑父”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纯生活”为标题,有什么寓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卜白  袁良才
民国时期的上海,凭一张纸名满天下的,只有《申报》。《申报》副刊《自由谈》更是牛气冲天,在上面发稿的多是鲁迅、郁达夫、茅盾、叶圣陶等这样的超级大文豪。编辑、记者也神气活现,洋气十足,穿洋装,讲洋话,吃洋餐,洋洋洒洒,倜傥风流。
凡事都有例外。卜白就是个例外,不,简直是个另类。
他是《申报》的资深编辑,却土得掉渣。瘦高个儿,白净无须,常年着一袭青布长衫,足登黑色方口布鞋,架着一副琇琅圆形近视眼镜,讲一口江南土语。
在报社,他是专司划版、校对的,有时副刊缺边少角的,主笔大人就会笑睐眯地说一声,卜先生,您给补一点白吧。卜白二话不说,展纸挥毫,须臾立就:或杂谈,或幽默,或以诗画配,政治、经济、文化、地理,无所不包,虽短小得可怜,却鞭辟入里,妙趣横生。据说不少读者就是冲着卜白的补白文章,才订、买《申报》的。
卜白不抽烟,不喝酒,不喝咖啡,他嗜茶。西湖龙井,太平猴魁,他宁愿饿肚子也要设法买来饮的。
据说卜白是陈寅恪的高足,国学功底不可作等闲观,咋甘做划版、校对、补白的微贱活儿?没人去问,卜白也似乎全不在意,甚至还有些乐此不疲。依其姓名谐音,人送雅号“补白大王”。他听了,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一天,主笔大人悲天悯人地对卜白说,卜先生,您也该给自己的人生补补白啦。卜白会意,三十好几的人,竟酡红了脸,期期艾艾道,不急,不急。事业未就,何以家为?主笔不由分说,扯着卜白的青布长衫到了夫人安排的见面地点。
卜白见到那位年轻貌美却神情忧伤的女士,得知她男人是谢晋元的部下,在凇沪战役中为国捐躯了,撇下孤儿寡母甚是凄凉。卜白爽快地应承了这桩婚事,主笔夫妇大感意外,又惊又喜。
那女士道,卜先生,我是结过婚的人,让您受委屈了。卜白一句既浪漫又憨直的话让女士为之涕泪交流:我虽一介书生,亦当为抗战力效绵薄。让我为你这个抗日英烈之家补白吧!再说,你的娘家福建安溪有好茶“铁观音”呢!
后来,两口子举案齐眉,一生恩爱,同心将烈士遗孤抚养成人,培育成才。
卜白没啥业余爱好,除了饮茶,就是隔三岔五看看京戏,尤其迷梅兰芳的戏。一来二去,他结识了梅兰芳,成为票友。
一次,梅兰芳在天蟾舞台演《贵妃醉酒》,观者如堵,一票难求。卜白却接到了梅兰芳专门差人还来的戏票。急急地赶到剧场,戏正待开演,梅兰芳的嗓子突然发不出声音了,在后台急得团团转,火烧屁股似的!卜白闻听,急急如风地挤进后台,对梅兰芳说,救场如救火!你在台前演,我在台边唱,合作一曲双簧。
梅兰芳将信将疑,台下的观众已作哄叫闹起来,梅兰芳只得上将台去。“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见玉兔又早东升……”剧场顿时响起暴风雨般的掌声。
整场戏下来,梅兰芳的表演与卜白的唱腔念白浑然一体,俱臻妙境,竟无一名观众识破此中玄机。事后,梅兰芳特意在华懋饭店摆盛筵答谢,卜白又是一句,急人所难,君子不可不为。补白亦大快事也!
说话间,到了民国三十八年初夏,解放军的隆隆炮声响彻大上海城郊,吴淞口外。
汤恩伯重兵扼守上海。《申报》选派战地记者,大笔杆子们虽西装革履,却顿失绅士风度,不是低头狠劲抽烟,就是把咖啡喝得嘴里一半、地上一半。卜白饮了一气铁观音,一抹嘴,石破天惊地说,我去吧!
为使上海城市免遭破坏,解放军方面禁止使用重型武器,攻城一度受阻于苏州河畔,伤亡甚重。上海市民突然从《申报》上看到一则快讯: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刘昌义中将率部投诚,为解放军打开进入上海中心城区的大门。
谁也没想到,这竟是卜白平生最“得意之作”。多年后,卜白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写道,我是中共隐蔽战线的一名战士,策反敌人弃暗投明,算是我对军事斗争的一种补白吧!
解放后,卜白担任宣传文化部门的高级领导,直至积劳成疾,英年早逝。
卜白留下遗嘱:丧事从简,请把我安葬在普通百姓的墓地之侧,为逝者补白。
他还对悲悲切切的夫人说,记住!再找个好男人,补我的白。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编辑、记者的“神气活现,洋气十足”,与卜白的衣着爱好形成对比,反衬卜白是报社的一个“另类”。
B.小说写卜白宁愿饿肚子也要设法买好茶来喝,既表现了他的特殊嗜好,也为下文定亲一段中他的幽默埋下伏笔。
C.小说写卜白自告奋勇“补白”战地记者,策反敌人弃暗投明,既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又使人物形象更加饱满。
D.小说详写卜白解放前的故事,而对其解放后的事迹一笔带过,是因其英年早逝,可表现其性格特征的空间有限。
【小题2】小说写卜白痴迷京剧并为梅兰芳“补台”有哪些作用?请简要说明。
【小题3】文章以“卜白”为题有何精妙之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马兰花

李德霞

大清早,马兰花从蔬菜批发市场接了满满一车菜回来。车子还没扎稳,邻摊卖水果的三孬就凑过来说:“兰花姐,卖咸菜的麻婶出事了。”

马兰花一惊:“出啥事啦?”

三孬说:“前天晚上,麻婶收摊回家后,突发脑溢血,幸亏被邻居发现,送到医院里,听说现在还在抢救呢。”

马兰花想起来了,难怪昨天就没看见麻婶摆摊卖咸菜。三孬又说:“前天上午麻婶接咸菜钱不够,不是借了你六百块钱吗?听说麻婶的女儿从上海赶过来了 ,你最好还是抽空跟她说说去。”

整整一个上午,马兰花都提不起精神来,不时地瞅着菜摊旁边的那块空地发呆。以前,麻婶就在那里摆摊卖咸菜,不忙的时候,就和马兰花说说话,聊聊天,有时买菜的人多,马兰花忙不过来,不用招呼,麻婶就会主动过来帮个忙……

中午,跑出租车的男人进了菜摊。马兰花就把麻婶的事跟她男人说了。男人说:“我开车陪你去趟医院吧。一来看看麻婶,二来把麻婶借钱的事跟她女儿说说,免得日后有麻烦。”

马兰花就从三孬的水果摊上买了一大兜水果,坐着男人的车去了医院。

麻婶已转入重症监护室,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门口的长椅上,麻婶的女儿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马兰花安慰了一番,放下水果就出了医院。男人撵上来,不满地对马兰花说:  “我碰你好几次,你咋不提麻婶借钱的事?”

马兰花说:“你也不看看,那是提钱的时候吗?”

男人急了 :“你现在不提,万一麻婶救不过来,你找谁要去?”

马兰花火了 :“你咋尽往坏处想啊?你就肯定麻婶救不过来?你就肯定人家会赖咱那六百块钱?啥人啊!”

男人铁青了脸,怒气冲冲地上了车。一路上,男人把车开得飞快。

第三天,有消息传来,麻婶没能救过来,昨天她女儿火化了麻婶,带着骨灰连夜飞回了上海。

男人知道后,特意赶过来,冲着马兰花吼:“钱呢?麻婶的女儿还你了吗?老子就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女人!”

男人离开时,一脚踢翻一只菜篓子,红艳艳的西红柿滚了一地。

马兰花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从此,男人耿耿于怀,有事没事就把六百块钱的事挂在嘴边。马兰花只当没听见。 一天,正吃着饭,男人又拿六百块钱说事了。男人说:“咱都进城好几年了,住的房子还是租来的,你倒好,拿六百块钱打了水漂儿。”

马兰花终于憋不住了,眼里含着泪说:“你有完没完?不就六百块钱吗?是个命!就当麻婶是我干妈,我孝敬了干妈,成了吧?”

男人一撂碗,拂袖而去,把屋门摔得山响。

日子水一样流淌。转眼,一个月过去。

这天,马兰花卖完菜回到家。一进门,就看见男人系着围裙,做了香喷喷的一桌饭菜,马兰花呆了,诧异地说:“日头从西边出来啦?”

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嘴快,说:“妈妈,是有位阿姨给你寄来了钱和信,爸爸高兴, 说是要犒劳你的。”

马兰花看着男人说:“到底咋回事?”

男人挠挠头,嘿嘿一笑:“是麻婶的女儿从上海寄来的。”

“信里都说了些啥?”

男人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汇款单和一封信,说:“你自己看嘛。”

马兰花接过信,就着灯光看起来。信中写道:“兰花姐,实在是对不起了。母亲去世后,我没来得及整理她的东西,就大包小包地运回上海了。前几天清理母亲的遗物时,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小本本,上面记着她借你六百块钱的事,还有借钱的日期,根据时间推断,我敢肯定,母亲没有还这笔钱。本来母亲在医院时,你还送了一兜水果过来,可你就是没提母亲借钱的事。还好我曾经和母亲到你家串过门,记着地址。不然麻烦可就大了。汇去一千元,多出来的四百块算是对大姐的一点心意吧。还有一事,我听母亲说过,大姐一家住的那房子还是租来的,母亲走了,房子我用不上,一时半会儿也卖不了,大姐如果不嫌弃,就搬过去住吧,就当帮我看房子了,钥匙我随后寄去。”

马兰花读着信,读出满眼的泪水……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发生在马兰花与麻婶两家之间的故事温馨动人,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当下社会伦理道徳和人际关系的忧虑与反思,这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B.小说以麻婶女儿来信作为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了故事留下的悬念,还巧妙地造成了情节的逆转,颇具艺术匠心。
C.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虽然作者没有浓墨重彩地描写麻婶的女儿,但是从上海来信中可以看出,麻婶的女儿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
D.马兰花刚从市场接菜回来,三孬就急忙告诉她麻婶生病住院的亊,还鼓动她到医院向麻婶女儿要钱,说明三孬好嚼舌,是个搬弄是非的人。
【小题2】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A.
【小题3】小说在刻画马兰花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