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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25分)
最后三分钟的高贵
威廉·保西
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使用马车代步。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的大司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母对洛克的家庭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回家,近期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自己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自己想办法,送一份能打动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自己全部的积蓄,共6000英镑,但他想来想去不知道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生前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突降暴雨,艾迪匆匆起床。马车夫亨特驾着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是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厚礼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瓢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路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个便携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这名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是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的坡底。
一阵眩晕之后,艾迪睁开双眼,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打火机的灯光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刻缝合动脉止血!”
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大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然而,打火机油就快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可以用来照明的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布包的,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竟然想到自己匣子里的6000英镑,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并没有打湿。
“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火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镑烧成灰烬,手术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在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带这么多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他拍了拍艾迪的肩,“放心吧,小伙子,这个女孩子属于你的!”
这时,苏菲的家人派人来接博格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是苏菲的家人,并且知道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紧殷勤地问这问那。
博格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微笑地对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镑,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半年后,苏菲成了艾迪的新娘。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洛克得知博格是苏菲的哥哥时,后悔自己之前的吝啬,于是大献殷勤,被博格拒绝了。半年后,艾迪成功抱得美人归,
A.艾迪是卖草帽的,洛克是大司法官的儿子,苏菲的父母喜欢洛克,反对女儿与艾迪恋爱,并要儿子回来阻止妹妹嫁给艾迪。
B.“百合节”到了,苏菲得知洛克准备了一份丰厚的礼物,心里十分难过,抽泣着要求艾迪准备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C.瓢泼大雨让道路越来越泥泞,让马车最后停止了前行。洛克为发泄对艾迪擅自让博格上车的不满,猛踹马臀,导致车祸。
D.马车夫亨特大腿受伤,情况危急,需要动手术。后来打火机油快耗光,洛克不舍得燃烧塑料布,艾迪只好燃烧钞票照明。
【小题2】小说前三自然段为后文埋下多处伏笔,请找出三处。(6分)




【小题3】艾迪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这篇小说以“最后三分钟的高贵”为题,用意很深。请从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方面。选择其一,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9-28 03: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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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甲文: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是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鬈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画笔,仍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以外,几年来没有什么创作。他替“艺术区”一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恶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暗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了二十五年。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惟恐那个虚弱的像是枯叶一般的琼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联系,真会撒手去世。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讽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重,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好吧,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来着?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为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的好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他们上楼时,琼珊已经睡着了。苏艾把窗帘拉到窗槛上,打手势让贝尔曼到另一间屋子里去。他们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接着,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贝尔曼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衬衫,坐在一口翻转过来权充岩石的铁锅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着夜晚同来的是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屋檐上倾泻下来。

天色刚明的时候,狠心的琼珊又吩咐把窗帘拉上去。

那片常春藤叶仍在墙上。

琼珊躺着对它看了很久。然后她喊苏艾,苏艾正在煤气炉上搅动给琼珊喝的鸡汤。

“我真是个坏姑娘,苏艾,”琼珊说,“冥冥中似乎有什么使那片叶子不掉下来,启示了我过去是多么邪恶。不想活下去是个罪恶。现在请你拿些汤来,再弄一点掺葡萄酒的牛奶,再——等一下,先拿一面小镜子给我,用枕头替我垫垫高,我要坐起来看你煮东西。”

一小时后,她说:

“苏艾,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去那不勒斯海湾写生。”

下午,医生来了,他离去时,苏艾找了一个借口,跑到过道上。

“好的希望有了五成,”医生抓住苏艾瘦小的、颤抖的手说,“只要好好护理,你会胜利的。现在我得去楼下看看另一个病人。他姓贝尔曼——据我所知,也是搞艺术的。也是肺炎。他上了年纪,身体虚弱,病势来得凶猛。他可没有希望了,不过今天还是要把他送进医院,好让他舒服一些。”

第二天,医生对苏艾说:“她现在脱离危险了。你赢啦。现在只要营养和调理就行啦。”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肩巾,苏艾连枕头把她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先生今天在医院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痛苦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的。后来,他们找到了一个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的地方挪动过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剩有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节选自欧亨利《最后的常春藤叶》)

乙文:

“慢性饥饿,医生是这样说的!你要晓得,他是这样去做活的!他想把店铺撑下去;但是除了自己以外,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定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他老坐在那里,只管做呀做呀——我愿意代他说句话——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出比他更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照他的想法,你对他能有什么指望呢?”

“但是饿死——”

“这样说,也许有点儿夸张——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从早到晚坐在那里做靴子,一直做到最后的时刻。你知道,我往往在旁边看着他。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怎么能活得这么久,我也莫名其妙。他经常断炊。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小题1】下列对甲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关于黄昏时自然环境的描写,既表现了常春藤叶的顽强生命力,也反映了琼珊对生的希望,同时推动了情节发展。
B.小说中“狠心的琼珊又吩咐把窗帘拉上去”,反映了琼珊的矛盾心理,她既想看到这片叶子,但又怕看到它真的掉落。
C.贝尔曼画常春藤叶本应是小说的重要情节,但小说却没有实写,这样处理给读者留下想象的广阔空间,引起震撼效果。
D.文中画线的语言描写文字,表现了贝尔曼对琼珊的想法的不认同,刻画了他牢骚满腹、脾气暴躁而又冷漠的形象特点。
【小题2】请分别理解甲、乙两文中加点词“杰作”和“怪人”的含义。
【小题3】两篇选文均为小说的结尾,这样安排情节对表现主人公有何作用?请做简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北大荒的雪

肖复兴

①在北大荒,我喂过一年多的猪。

②那一年冬天的一个夜里,呼啸而至的暴风雪,像莽撞的醉汉一样,使劲儿扑打着我们小屋的窗户。我睡得死,小尹把我推醒,叫喊着:不好了,快起来!我忙爬起来穿好衣服,跟着他往门外跑,跑到猪号一看,猪栏都被吹开,一群猪八戒前拥后挤,像是什么精彩大戏散场一样,兴致勃勃地跑出猪栏,正在疯狂地往荒原上拥。暗夜的天空纷纷扬扬的雪片子越来越大。跑到荒原上的猪,我根本看不清,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起伏,在晃动,有些像大海上翻涌起的泡沫。它们吼吼的叫声,几乎被风雪吞没。

③在夜色的衬托下,风雪显得比白天更为可怕,更为疯狂。无边的夜色,无边的大雪,一黑一白,蟒蛇一般,厮缠一起,拼打一起,最后融合成一种诡异的颜色,魔鬼一样狰狞。在这样一片大雪的包围下,在偌大的荒原上奔跑,无论是猪,还是人,都显得那样的渺小,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撕成碎片。

④奔跑中,一走神,我一脚踩空,掉进了雪窝子里。立刻,鼻孔里,嘴巴里,脖领里,全是冰冷的雪花。眼前一片漆黑,脑子里一片空白。

⑤我已经不知道,最后我是怎么被老王他们从雪窝子救上来的了。我也不知道最后他们是怎么把那群猪八戒赶回猪栏。等我睁开眼睛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老王家中了。老王的老婆抱着一盆雪花,正在用雪给我从头到脚地揉搓。睁开眼睛,我看见的是老王的老婆那一双明澈的眼睛,正笑盈盈的看着我。

⑥第二天,我躺在老王家热炕头上,盖着老王家唯一的一床棉被,和老王身上唯一的一件棉大衣。

⑦前几年,我重返北大荒,特意找到老王的家。老王刚刚出去了,家里只剩下老王的老婆一个人。她走近我的身边,用眼睛凑近我,仔细瞅了瞅,然后一把拉住我的手,连声对我说:“眼睛也不好,一只眼睛是假的了,我不敢和老王去队部看你们……”

 ⑧握住她那瘦骨嶙峋的手,我说不出一句话,因为我看见她昏花而浑浊的眼睛里含着泪花。在那一瞬间,我想起了那年暴风雪夜里她用雪为我擦身时望着我的眼光。那时,她的眼睛,明如秋水,是那样的清澈!

⑨我看见她家墙上的镜框里,还摆着我和同学当年在这照的照片。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还保留着对知青的那一份温厚的情感。我知道,遥远的二队正因为有老王和老王老婆他们这样的人在,才让我觉得千里万里、再远再荒僻也值得回去。但是,也只是回去看看他们而已,能为他们做什么呢?什么也做不了。因为我们都不过是候鸟,飞来了,又离去了,而他们却一辈子在那里,在那个被七星河和挠力河包围的大兴岛上默默无闻地生活着。

⑩走出老王的家,老王的老婆一再坚持要送我,我说您的眼睛不好,又有心脏病,就不要送了。她坚持送,穿过花木扶疏的小院,阳光透过枝叶,在她的身上和白发上打上斑驳的影子,一跳一跳的,跳动的都是我记忆中的情景,仿佛一切逝去的并不遥远。我搀扶着她的胳膊,一只小飞虫落在她的白发上,我要去赶走它,它已经飞走了,她说不碍事的。一片叶子还那么的绿,却已经枯萎了,被风吹落在她的肩膀上,我替她摘下去,她还是说不碍事的。

⑾她就这样一直把我送到队里的土路上,走了老远,我回头看见她依旧站着,向我使劲地挥着手,又摆着手。

⑿那一刻,我不敢再回头。

⒀没有雪的冬天,只是冬天的赝品。没有雪的北大荒,还能叫作北大荒吗?五十年过去了,总还会不住地想起北大荒的雪。只有北大荒才有的那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地无声,却像是电影最后响起动人的主题曲,让回忆的高潮有了动人的旋律。

(摘自《人民日报》2018年01月15日24版,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②③段不仅形象地描写了暴风雪的狂暴,也细致具体地表现了“我”的感受,烘托并渲染了“北大荒的雪”的恐饰。
B.文中两次着力描写了“老王的老婆”的眼睛,通过对眼睛的对比突出了岁月的风霜给“老王的老婆”带来的巨大变化。
C.“我们都不过是候鸟”,此中既有对自己能离开环境恶劣的北大荒的庆幸,更有对“老王及老婆”等的同情与歉意。
D.“老王的老婆”一边“向我使劲地挥着手”,一边“又摆着手”,这看似矛盾的举动,其实透露出她对“我”的情谊深厚。
【小题2】赏析文中面被浪线的句子。
【小题3】文章以“北大荒的雪”为标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抉择

于而凡

他已经好几天没睡好。越近判决日,心越不宁。明天就要判决,他却还没有做出决定。这案子审判半年了,半年里他就是在煎熬中度日。他心里很清楚,按理他应该判被告谋杀罪,给予重罚,不是死罪也是无期徒刑。可是,这被告不是别人,而是旺伯的小儿子少雄啊!

他不会忘记,当年旺伯是怎样对他一家伸出无私的援手的。在家里发生困难时,旺伯总会出面帮忙。父亲在法院败诉导致生意破产,是旺伯帮父亲还清债务,当父亲重病需要动手术时,是旺伯掏腰包解决。最后,连他上大学读法律的学费也靠旺伯支持。他还记得,父亲临终时对他的叮咛:“我们家欠旺伯的恩情大多无法偿还,以后他们家有难,你定要尽心竭力帮忙。”

现在旺伯的儿子有难,他怎能撒手不教?救不教的问题先不说,可起码也不能当一名刽子手,把少雄判下重刑推进地狱里!少雄的哥哥少勇在信中说:“我教不好弟弟,让他阀了大祸,是愧对爸爸。爸爸在世时,对你的期望很大,我相信你定能不负所望,助我们一家渡过难关,让他在天之灵也得以安息。”

他远在棉兰的老妈打过电话:“孩子,做人哪,千万别忘恩,旺伯对你对我们全家恩重如山,这是你回报他们家的时候了。”

面对这一切,他曾有过减轻少雄刑罚的想法。可是几个月来见证判案过程,他无法不动摇初衷。他看到了那绝望的寡妇----死者的母亲!丈夫年纪轻轻就去世,多年来她自己一人把独子养大,终于苦尽甘来,挨到儿子学成就业了,谁知儿子却惨遭杀身之祸。你能想象她有多么苦痛?在法庭上,他看过她好几次在嚎哭中昏倒。

他明白,明天判决日,他这一票是关键。三名法官中,他知道一人已经被少勇收买,很可能会判被告无罪。剩下两人,只要他也判无罪,少雄就可获款。可时至今日,他还不能有所决定。按公理行正义呢,他无法面对旺伯一家人;顾情面帮少雄呢,他无法面对那苦命的寡妇,也无法面对公众雪亮的眼睛。

“一直以来,书中英雄含身取义,大义灭亲那么容易,而轮到自己施行起来为何却那么难?”

已经是半夜了,他还无法安定,头上阵痛变得更强烈,几个钟头前的便药看来无效。他又打开妻子平常放药的抽屉,拿几片妻子吃剩的重药吞下去。前几天,他妻子带孩子回老家看望她生病的妈妈,家里只留他一个人。

到了凌晨,他仍然无法入睡,明天的判决问题仍然盘踞脑海。“上天,我可以选择拒绝经手这案件吗?饶了我吧,不要让我承担这一切!告诉我,你要我做怎样的抉择?”辗转不能睡,他的神经面临崩渍。“不能这样下去,今晚我一定要睡好,睡好了明天脑子才会清醒。明天的事留到明天再说吧!只希望……神灵会在梦中指点。”他又从另一个抽屉里拿出几粒安眠药。这药,他已服用了好几天。

终于渐渐入睡。酣睡中,忽有一片柔和的白光把他唤醒。白光引领他穿过洁白的走廊,走廊尽头,他发现自己置身在一栋老屋前,这不是棉兰的老家吗?

他看到阿旺伯站在门前,微笑着向他询问:“孩子,你为什么要学法律,还记得吗?”他当然记得,当年年少的他是怎样回答旺伯的:“爸爸上法院败诉而破产,是因为我们不懂法律,在法庭上让他们牵着鼻子走。那些贪污的法官,看的是有势官大人的面,吃的是有财大老板的钱,把正义拍卖。我就要学法律,在法庭上向他们讨一个公道,也给无财无势的民众撑腰!”

旺伯点点头鼓励:“你学法律是为了伸张公义,伯伯支持你!那么,你还有什么好犹豫呢?”突然,他见到父亲站在旺伯旁边,质问:“旺伯那么支持你,你又怎么报答他?你可不能恩将仇报啊!你难道要做忘恩负义的小人?”……

今天是判决日,法庭里早早就挤满了人,有死者与被告者的亲友,有新闻记者,也有各界市民,他们都想知道这轰动全市的谋杀案最后的判决。中午一点钟过去了,法官还没出来,庭里人们有的正襟危坐,有的开始焦急不安。

两点少十分,两位法官进堂,往绿桌后的高椅上入座。法官主席捶捶桌面表示正式开庭,简短开场白后,向庭众宣布:“各位尊敬的来宾,我们有一个重要的丧事向大家公布:今天早上,负责这案件的法官之一----库纳万法官先生,在家突然昏述不醒,送进医院后抢教无果而离世。为此,判决会不得不延期,重开庭日程容后再公布。现在,让我们一齐站起来,为死者的亡灵默祷……”

(选自《台港文学选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中极写当年旺伯对他一家无私援助以及远在棉兰的老妈给他打电话,都说明旺伯善良热心,乐于助人。
B.死者母亲的绝望与苦痛,深深地震撼了他,使他改变了减轻少雄刑罚的初衷,站到了正义和公理的一边。
C.本文采用第三人称叙事,使事件显得自然、客观;将现实与幻觉结合在一起叙述,增加了故事的曲折性和吸引力。
D.小说叙述了一个关于“抉择”的动人故事,在曲折的情节中蕴含了作者对伦理道德、社会公理等的思考与探索,意蕴丰富。
【小题2】小说中的库纳万法官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库纳万法官的突然离世”为结尾,耐人寻味,请赏析这样结尾的艺术效果。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征 服
陈忠实
夜已深,天很黑,田野悄悄静静,使人透不过气来的闷热散开了。南葫芦攥着一柄钢叉,死死盯着那个贼。那贼正蹲在菜园地里。南葫芦渐渐看分明了,那是南红卫。高中毕业生,把书念到狗肚里去了。你在南村扯旗造反,整南恒的二爸……南恒今年当了队长,有你好受的,等着!
只见南红卫拔了一堆葱正往外转移。南葫芦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举着钢叉。南红卫一惊,接着摆出一副随便咋办的架势。
南葫芦把钢叉收回,呵斥说:“走,见队长!”倒霉透咧!南红卫边走边想。队长南恒是我的对头。看你南恒怎么揉搓我吧。“文革”中,我整了南恒二爸又怎么样呢?南恒二爸在“四清”运动中,把我南红卫的老子整得还不惨吗?那年正好我高中毕业,考大学分数够了,政审通不过。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队长南恒惊醒了。他披上布衫,出来开门。问:“啥事?”
“光彩事!”是南葫芦得意的调门。南恒明白了:南红卫偷了南葫芦承包的大葱。
黑暗中,这十二张嘴也辩不倒的南村文化最高的农民站在那里,把脸摆到另一边,任南葫芦挖损。
“哈呀!葫芦叔——”南恒习惯地用食指顶顶鼻头,笑了,“红卫是我派去的……”
“你说啥?”南葫芦打断他的话。
“我派他去拔葱的。”南恒肯定地说。
“你……”南葫芦张着嘴,合不拢了。
“我想看你到底负不负责任。”南恒仍然平静地说,简直跟真的一样。
“噢!这……”南葫芦一下泄了气。南红卫转过脸,发出两声尴尬的笑声。
三人散后的好一会儿,南恒又听到有人敲门。南恒拉开门闩,一眼瞅见门口站着南红卫,问:“你还没睡?”
“睡不着……”
“好,咱俩扯扯。”南恒热情地说。于是俩人走在街巷里。
“刚才那事,你下一步……准备咋办呢?”
“没有下一步。”村巷里只有他俩的脚步声。
田野里比村巷里亮多了,清凉的带着湿漉漉的水汽的夜风,吹得人心里好舒畅,河滩里水鸟单调的叫声,更显出田野的寂静。两人在大路边坐下。
“你为啥不整我呢?”南红卫突然转过头问。
“我不想整任何人,我今年当队长,能不能把南村的事办好,是另一回事。”
“你刚一上台,把你堂哥整惨了,”南红卫说,“对我咋这么客气?”
“我堂哥挪用公款,不能不整!你呢,我想拉你进队委会,把你的面皮扒光了,就不好用了。”
“把我拉进你的班子?你是怯那些‘四清’运动中挨了整的人,是不是?”南红卫反问。
“对!”南恒承认了。
南红卫得意起来:“我早就看穿了你。”
“你先别得意,”南恒说,“你只说对了一半。”
“那一半是啥?”南红卫问。
“你有文化,有本事,对村里有用处。”南恒说,“你当队长那几年,村里烂了,穷了,也有当时社会的原因。你有几件事办得好,比如办秦川牛场、办砖场……”
“甭提了!”南红卫叹了口气,“一样也没成。”
“不成的原因,关键在你只依靠你的那一股势力,把另外几股势力当敌人。”南恒说。
南红卫沉吟半晌,不得不承认。
“你宁可南村继续烂下去,也不能容忍我南恒当队长!”南恒毫不回避。
既然谈开了,就索性说个明白。“痛快!我承认。”南红卫激动地站起来,“我今晚来找你,就是想听你说句实话。”
南恒也站起来:“不整你,就是这原因。”
“我这号人……吃软不吃硬,”南红卫表白说,“其实,真正厉害的,是老弟你这号人!”
“甭钩心斗角了!老哥!”南恒也诚恳地说,“斗了十几年了,斗得大家碗里一天比一天稀!”
“南村不是没能人!”南红卫说,“却把本事花到钩心斗角上去了。”
南恒扶一下眼镜,高兴地叫起来:“这才是一句实扎扎的话。再往下说呀!”
“完了。”南红卫说,“我睡不着。你包庇我,比罚我更叫人羞愧。我找你就是想说这句话……”
“好了,不说这事,”南恒说,“告诉你吧,我准备重办秦川牛繁殖场,这是独门生意。你准备一下,县里物资交流会就要开了,你去给咱物色几头纯种秦川牛回来。”
“那没问题!”南红卫说,“我研究过秦川牛!”
“咱俩可要共事了……”南恒说。
“要共事就共到底……”南红卫说。
繁星在不知不觉中隐匿起来了,湛蓝的天幕上,只有几颗很大的星儿,发着红蜡头似的光,晨风轻轻掠过田野,黎明了。 (有删改)
(注)“四清”运动是指1963年至1966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初期在农村“清工分、清账目、清仓库和清财物”,后期在城乡“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和清经济”。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肖像描写、细节描写、语言描写和内心独白的形式,对人物的心理进行细腻真实的描写,生动形象地表现了人物的性格特点。
B.南红卫被抓后,自认倒霉,摆出一副随便咋办的架势,被南恒包庇后,心存疑虑,主动找南恒问个究竟,说明南红卫是一个多疑的人。
C.小说对南葫芦的语言着墨不多,但言简意赅。“走!见队长”刻画出南葫芦的强势;“光彩事”运用反语,刻画出南葫芦内心的得意。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如写能言善辩、南村文化最高的南红卫偷菜被抓后“把脸摆到另一边,任南葫芦挖损”,刻画出他的傲慢。
【小题2】小说三处画横线的环境描写颇显作者的匠心,请结合内容,分析其艺术效果。
【小题3】这篇小说以“征服”为题,有主题思想、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其中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观点并作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斯拣了一条腐败狗  万 芊

①李斯去牌友刘渊家打牌回来时在那边的小区里拣了一条狗,一条似乎有着很纯血统的棕色沙皮狗。李斯是开着新买的“雪佛兰 SPARK”迷你车去的,那车正散发着高贵的皮革味道。那狗是在李斯开车门之际趁李斯毫无防备的时候,从花丛中很敏捷地蹿出来钻进李斯爱车的,怡然自得地趴在副驾驶座上,一副死皮赖脸的模样。李斯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试图赶那狗儿下车,可那狗儿贪婪地嗅着车厢里浓重的皮革味道,愣是不肯下车,那眼神充满着哀怜与乞求,那小小的尾巴使劲摇着,一副谄媚的样子。

②刘渊接了李斯的电话赶紧下楼来,说那是条人家的弃狗,已经在小区里转悠一两天了。这一两天里,只要一见新车,就拼命往里钻,若是没车的人逮它,它就发了狂乱叫乱蹿。几个驾摩托、骑单车的牌友,在一旁掇弄着李斯说,这狗一定是条富贵人家的狗,像我们这些没有轿车的主儿,它还看不上呢!李斯你就带它回去吧,你好歹也是有车有房奔小康的人,没有一条贵气一点的宠狗,还真缺点啥呢!

③刘渊也在一边怂恿收留它,李斯想想也是,家里妻子女儿早就嚷嚷着要养条有点品位的狗,这沙皮狗,虽然是条弃狗,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另外这狗似乎跟李斯也挺投缘的,赖在车上你要赶走它,还不是桩容易的事。于是,李斯看着这么条本应该有人宠有人怜的狗就这么流浪着也实在心存怜悯,心一软,也就把这人家的弃狗带回了家。

④女儿自然喜欢,还专门为它起了个挺洋气的名字,叫拉克。

⑤可拉克进了家,李斯的妻子便发现这狗其实很特别,骨子里有一种特别的贵气。洗澡,它拼命挣着不愿洗盆浴,犟着偏要洗上淋浴才舒坦,况且近不得低档的洗涤品、喷点普通的香水还老打喷嚏、一换上名贵的香水,它就跟你耍嗲。拉屎呢,它自个会像模像样地蹲在抽水马桶上,如是洗手间关着,它宁可憋着满屋子转。睡觉呢,不是软和的床毯或沙发巾,它根本不睡。那吃呢,更是让李斯他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小店里买了便宜的香肠它嗅也不嗅,那牛奶,它也是尽挑口味可口的喝,最气人的是,自来水,它是滴水不沾的,就是纯净水,它还挑着喝呢。那贵气、那娇气、那挑剔,李斯自叹就是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也没有它这般。它最大的本领就是能察言观色,整天变着法子讨主人们的喜欢,以至更宠它,更怜它。

⑥于是,李斯打电话给牌友刘渊,问刘渊:“知道不,这狗是谁家弃的,咋这般贵气,简直是腐败。”过了几天,刘渊那里还真有了回话:“说你知道?!市里的那个权力挺大的头头和他太太一起被人告发了,这狗原本是他太太的性命交关的宠物,平常时家里雇的人有一半时间就在伺候着这宝贝,这么由着性子宠着,不腐败才怪呢!

⑦一听说这个,李斯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想当年他和妻子想从北方工作的城市迁回老家来,因为这位权力挺大的头头,不知托了多少人,求了多少情,送了多少礼,好不容易才把这天大的事给办成了。但李斯因此却倍觉得心里累得慌,而眼下却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更是不是滋味。

⑧于是,李斯跟妻子女儿商议说,把那狗远远地送人吧。为了不再能看到它,李斯开着车,带着它到了郊外一处朋友的鱼塘,骗下拉克。鱼塘上原本有几条草狗,突然见到了这条陌生而贵气的狗便狂吠不止,正当拉克不知所措的时候,李斯蓦然上车启动,而当拉克发觉自己再次被人遗弃时,便发了疯似的跟着李斯的车,凄叫着拼命追赶。

⑨看着拉克孤立无助的可怜模样,李斯几次心软,想停下车来,但一想起那贪得无厌的人,心一横,油门一加,便驾车飞驶而去,那再次被遗弃的拉克,便在后视镜中渐渐缩小,渐渐消失。

⑩李斯很快跟鱼塘的朋友打电话,央他把拉克唤回鱼塘,好生照料好它。朋友告诉他,那狗还在路边发呆,凄凄地叫唤着,那模样确实挺可怜的,但狗毕竟是狗,没人宠它照样能活着。

⑪半年过后,李斯在鱼塘边的草棚附近,见到了那条曾经被唤作拉克的沙皮狗。半年多来最大的改变,便是拉克竟然生下了一群怪模怪样的小狗。做了母亲的拉克,神圣而又警觉,而为了护卫那些小狗,拉克完全是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

⑫李斯见了,不由得生出一份同情来,叫了声“拉克”,可对于曾经献媚以博一爱的它,拉克现在竟是一副漠视的样子。李斯这才知道,那狗早已淡忘了他,早已淡忘了以前曾经贵气的生活习性,看上去它早已不需要名贵的洗涤用品、香肠、牛奶和纯净水,更不需要抽水马桶和柔软的被褥,它已经回到它的同类当中,它已不需向任何人献媚、乞求收留。而当李斯试图接近它,试图对它有所亲近,试图唤起它曾经有过的殷勤时,拉克竟然冲他大声吠叫,并护着其胯下的小狗们,并且越吠越凶,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直到李斯退到远得再也不可能对它们构成威胁的时候,拉克才转为平静。

⑬李斯突然觉得,拉克已经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尊严当中,早已不再需要奢侈、不再需要贵气、不再需要娇气、甚至不需要因此而低三下四、死皮赖脸、竭尽谄媚之能事,真正活出了狗的骨气。

(选自《金山》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作品中的这条狗被称为“腐败狗”,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说这条狗娇气挑剔,生活腐败;另一方面是映射这条狗的原主人生活腐败奢侈。这就使得小说的批判意味更加浓厚。
B.当李斯在朋友的鱼塘再次看到克拉并试图接近它时,它对李斯表现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架势。此情节意在表明李斯是一个重感情的人。
C.作品详细描写了狗在李斯家里的生活习性,这和半年后李斯又一次在朋友的鱼塘见到它时的情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外部生存环境对狗的习性形成有重要的影响。
D.这篇小说的语言风趣幽默,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条狗不平凡的经历,以狗的命运来暗喻人的命运,以此来突出小说讽刺和批判的主题。
【小题2】作品第⑦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一条狗的经历作为叙事中心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