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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问题。
功 名
清风摇曳,蝉鸣学堂,却压不住学童朗朗的读书之声。
先生轻摇小扇,眼睛半眯,脑袋随着读书的频率缓缓摇动。蒲家庄的学堂,虽系僻壤一角,先生却极具个性。
县太爷坐着小轿来到,随从人员喊一声“闲人回避!”先生才轻抬眼角,拱一拱手:“父母官来了,里面请。”知县哈哈大笑:“学兄还在诲人不倦?”先生也笑:“请勿耻笑。小生虽才不及大人,定能教出一两个学生,将来为龙为凤,令大人刮目相看。”
知县又笑:“但愿但愿。”遂拿起桌上小盅,兀自轻啜一口。知县与先生本是同窗,同窗之时不分伯仲。可知县一朝高中,放为命官。先生却屡试不中,只好在此教书。
知县又指着这些学童问:“此中可有卧龙雏凤?”先生把头一昂,指着前排两个学生,浩然道:“此名蒲留仙,此名姚明强。此二人绝非久居池中之物,他日定然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知县哈哈大笑:“好,我等着。到时定然再来给学兄祝贺。公务繁忙,就此别过。”先生也笑,拱手:“送大人。”
如此过了几年,会逢大考,弟子们去应童子试,那蒲留仙果然不负重望,一举夺得县、府、道三个第一,方圆百里皆震惊,传为神童。知县闻听,也坐轿前来,亲给学兄祝贺。
先生领着弟子,昂首阔步,自觉志得意满,算是好歹也赢了知县一把。酒席之间,亲命留仙敬酒,却不见了另一个得意弟子姚明强。
酒席散后,先生亲自去到姚明强家里。却发现明强正在垂泪。先生说:“童子试及第,本应高兴才对,怎么反倒流起泪来了?”姚明强道:“我与那蒲留仙,诗词文章不分上下,平时先生更是多看我三分。却为何人家三个第一,我却是榜上末名。既生瑜何生亮啊!”
先生道:“此言差矣。考试本就多偶然,各人又侧重不同。偶尔落后,并不代表水平有差。况且运筹帷幄瑜不及亮,排兵布阵亮不及瑜。若无周瑜,亮借得东风又如何?而若无亮,东风来时瑜尚在酣睡,又怎能成就千古功名?”
明强慨然,点头称是。
后张献忠作乱,杀川中百姓十之六七。作乱平息时,川中大片耕地荒芜。姚明强便随家迁往川中,此后依旧苦读不舍,终于金榜题名,自知县一直做到阳州知府。期间,姚明强一直打探蒲留仙消息,无奈所遇家乡之人都摇头不知。转眼已近古稀,姚明强辞官回家,再无公务繁忙,心中却愈发思念故乡,于是不惧旅途劳累,亲回蒲家庄。
故乡故土,历历在目,家乡父老,却已不识故人。感慨之余,他又找到了童年好友蒲留仙。昔日才子,如今满面菜色,脸上沟沟壑壑的皱纹如同山丘叠乱,柴屋漏风,家徒四壁。
看到故人来,留仙苦笑一声,用缺了半边的茶碗端上半碗苦茶。明强握住那干柴一般的双手,忍不住流下眼泪。留仙却泰然自若,谈吐依旧不卑不亢,颇有君子之风。
其时先生已经还乡,闻言如今尚健在,二人相约,去拜见先生。先生已近耄耋,鹤发童颜,长须飘飘。见到昔日得意弟子,朗声大笑。二人皆先言自愧,辜负先生厚望,多年竟没能来探望。
先生言道:“虽不来,你二人所做之事,老夫倒是都知道。现在请把你们的得意之作给我看看,可有进步。”蒲留仙先献上,厚厚一本,先生看时,明强也拿过一卷来看。明强看罢摔到案子上:“读书之人,当以社稷为重,做的文章应有益于国家。写些鬼怪狐仙,岂是读书人所为?玩物丧志,不怪误了功名。”
先生又看过姚明强文章,措辞华丽,中规中矩,诗词歌赋,一股文人酸气,正是当今盛行文体。
先生看后,微闭双目,拈须沉吟,长时不语。突然猛睁双眼,言道:“功名者,功在社稷,名传四野,乡人称道,路人艳羡。可此只不过小功名啊。”
姚明强问:“那何为大功名呢?”先生道:“大功名者,功立当代,名扬后世。留仙将是大功名者。”
姚明强不屑:“后世之事,我等岂能知晓,只不过随占卜者乱说。今世功名,光宗耀祖,又庇荫子孙,能见能摸,才应为真功名。”
留仙摇头苦笑。先生亦不语,端茶送客。
三百年后,蒲家庄建了一个纪念堂。导游给大家作介绍:“这里纪念的蒲留仙,名松龄,世称聊斋先生。著有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被称作中国短篇小说之王。郭沫若题字: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有游人问:“听说他有个同窗,做过阳州知府,也颇有文采,给我们介绍一下行吗?”导游的脸一红,说:“抱歉,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首段关于清风、蝉鸣、读书声环境的描写,主要是为下文知县的到来作铺垫。
B.先生与知县是同窗,当年不分伯仲,但知县科举高中,先生却屡考不中,这说明当时并不以真实水平衡量人才。
C.姚明强在童子试中成绩不如蒲留仙,于是在家中独自垂泪,由此可知,他是一个要强上进的人,所以他最终超越了蒲留仙。
D.姚明强与蒲留仙重逢,见蒲留仙满脸菜色,家境贫寒,不禁对他心生同情,但蒲留仙却表现得很坦然,展现了君子之风。
E.文章以“功名”为标题,让读者产生了何为功名的疑惑,读罢全文,其中先生的话语,则让读者有了对功名大与小的思考。
(2)小说中的先生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
(3)文章最后两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
(4)臧克家说:“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请结合文本及现实,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0-27 09: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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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一个普通人
李娟
①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实在太复杂了,因此我们就忘记了。他的脸却长得极寻常,因此我们再也想不起他的模样了——我们实在不知道他是谁,虽然他欠了我们家的钱。
②当时他赶着羊群路过我家商店,进来看了看,赊走了八十块钱的商品,在我家的账本上签了一个名字(几个不认识的阿拉伯字母)。后来我们一有空就翻开账本那一页反复研究,不知这笔钱该找谁要去。
③在游牧地区放债比较困难,大家都赶着羊群到处跑,今天在这里扎下毡房子住几天,明天又在那里停一宿的,从南至北,绵绵千里逐水草而居,再加之语言不精通,环境不甚熟悉……我们居然还敢给人赊账!
④幸好牧民都老实巴交的,又有信仰,一般不会赖账。我们给人赊账,看起来风险很大,但从长远考虑还是划得来的。
⑤春天上山之前,大家刚刚离开荒凉的冬牧场,羊群瘦弱,牧民手头都没有现钱,生活用品又急需,不欠债实在无法过日子。而到了秋天,羊群南下,膘肥体壮。大部队路过喀吾图一带时,便是我们收债的好日子。但那段时间我们也总是搬家,害得跑来还债的人找不着地方,得千打听万打听,好容易才能找上门来。等结清了债,亲眼看着我们翻开记账的本子,用笔划去自己的那个名字,他们这才放心离去,一身轻松。在喀吾图,一个浅浅写在薄纸上的名字就能紧紧缚住一个人。
⑥可是,那个老账本上的所有名字都划去了,唯独这个人的名字还稳稳当当在那页纸上停留了好几年。
⑦我们急了,开始想法子打听这家伙的下落。
⑧冬日里的一天,店里来了一个顾客,一看他沉重扎实的缎面皮帽子就知道是牧人。我们正好想起那件事,就拿出账本请他辨认一下是否认识那个人——用我妈的原话说,就是那个“不要脸”的、“加蛮”(不好)的人。
⑨谁知他不看倒罢了,一看之下大吃一惊:“这个,这个,这不是我吗?这是我的名字呀!是我写的字啊!”
⑩我妈更加吃惊,加之几秒钟之前刚骂了人家“不要脸”并且“加蛮”,便非常不好意思,支支吾吾起来:“你?呵呵,是你?嘿嘿,原来就是你……”
11这个人揪着胡子想半天,也记不起自己到底什么时候买了这八十块钱的东西,到底买了什么东西,以及为什么要买。
12他抱歉地说:“实在想不起来啦!”却并没有一点点要赖账的意思。因为那字迹的确是他的。但字迹这个东西嘛,终究还是他自己说了算,我们又不知道他平时怎么写字的。反正他就是不赖账。
13他回家以后,当天晚上立刻送来了二十元钱。后来,他在接下来的八个月时间里,分四次还完了剩下的六十元钱。看来他真的很穷。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E.本文语言质朴,没什么陈词滥调,也没有装腔作势,一切都这么自然而然,却能打动读者,引人深思。
A.牧民居无定所,放债比较困难,但我们还是敢给人赊账,主要是因为牧民都老实巴交,又有信仰,一般不会赖账。
B.第五自然段写牧民一定要亲眼看见我们用笔划去名字,才放心离去,这主要是为了突出牧民生活艰苦,非常谨慎。
C.第六自然段过渡段,主要为了引出下文。其中用“好几年”写时间长,又为下文写“这个人”彻底忘了赊账的事埋下伏笔。
D.“你?呵呵,是你?嘿嘿,原来就是你……”这三句话生动地表现了“我妈”从吃惊到将信将疑,再到鄙视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2】文章第①段写得很好,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文章第⑧段以前,“这个人”并没有直接出场,文章是通过哪些人和物来写“这个人”的呢?(6分)
【小题4】“一个普通的人”却并不“普通”,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苦 恼
王蒙
当钱莉莉的中篇小说《桦树林》终于在第一流的大型文学期刊上发表出来的时候,作家金永激动得流出了眼泪。
他想起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先写在一个笔记本上,后来抄到稿纸上。抄了改,改了勾掉,勾完恢复,然后撕掉……稿子寄出以后,得到回音以前,他好像得了热病。
他想起他的第一个责任编辑,又矮又胖,说话是南方口音的普通话,每句话都那么高明,那么权威。“是不是先搁一搁? ”这话就意味着稿子的死刑。“我们认为有修改的基础”,遥远的希望闪着光,曲折的道路上布满荆棘。“我们准备留用”,从此开始了折磨人的焦急等待。而最可怕的是甚至在通知你“已经发了”之后,仍然可能抽下来搁一搁,而这“一搁”,也许意味着永久。
他想起他的恩师,已经长眠于地下的老作家郑之泰,他第一次见郑之泰的时候,“郑老”已经满头白发,满脸皱纹,老作家一面咳嗽,一面称赞他“能够写”,“我知道,你是能够写的……你能够把那种最微妙的感受传达给读者……你能够成功……读者会爱你的……但写作仍然是一件苦事情,你现在还想不到,这有多么艰苦……”
郑之泰三十年前说这话的时候是含着泪水的。当时,二十二岁的金永不明白为什么老作家的语气里流露着感伤,但他的心深深地被那种父辈的情谊打动了。三十年后,在看到钱莉莉缭乱的小说稿《桦树林》以后,他的眼睛里也涌出了同样的泪。
他这才明白,他的泪水既是为了钱莉莉的鲜花露珠似的才华,也是为了——他看得出来——这才华离真正的成功、成品、成就还遥远。让一个有着鲜花露珠似的才华、自负而又敏感、幼稚而又狂热的女青年去走这一段从小小的才华到真正的成果的路,他实在不忍得。而如果是让她独自去摸索,去沿着这崎岖的山径攀援,那简直是残酷。
哦,才华!这令人战栗,令人苦笑,令人飞扬又令人大哭失声的字眼!它是财富,它是灾难,它本身就是辛劳和血汗,永远的不安宁,偶有的微笑,和常年的灼人的痛苦!
所以金永不忍心说任何年轻人有才华,他怕毁了年轻人。他宁愿点燃自己的心做灯,为他们烛照。而才华的特点偏偏是要自己闯,哪怕鼻青脸肿,赴汤蹈火!他能不流泪吗?
金永还体味到了这泪水里包含的欣慰——年轻人不断地冒出来了嘛!欣慰后面却好像有一种催促,一种莫名的、却又是分明无可逃避的惶恐——年轻人起来了,他呢?原来他也已经到了辅导青年、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人身上的年纪了。
他现在已经比当年的郑之泰还要大一岁了,这是真的?但他的头发还是黑的,看来郑之泰有点未老先衰。三十年前,他觉得郑之泰是老头,他怎么没有想到如今自己也已经“老”了呢?
看过手稿以后,他一次又一次地与钱莉莉交谈。说服钱莉莉是不容易的,问题还不在于青年人常有的骄傲,可叹的是她那种执着,当钱莉莉用一两句尖刻而又大而无当、不负责任的话把他苦口婆心的“辅导”否定掉的时候,他气得真想动手把自己揍一顿。
终于,她听了他的,不是全部,而是大部分。当她一旦接受了他的指点以后,《桦树林》的面貌是怎样地焕然一新了啊!
金永提着提包回家。提包里有载有《桦树林》的大型文学期刊。他的提包变得暖人而且活泼,他的步伐变得活泼而且有力。他的眼前一会儿是郑之泰的白发,一会儿是钱莉莉的青丝,一会儿是夕阳照耀着的充满了温柔的生命的桦树……当他快要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发现,《桦树林》的最后三句话本来是可以删去的,删去以后全文会更加隽永和谐。但他在作品排成铅字以前硬是没有想到,硬是没有把这一点给钱莉莉指出来。他的脸红了,他的心痛了,他算什么“老师”哟,钱莉莉称他做老师呢!
回家以后, 爱人告诉金永,钱莉莉来过,并且留下两瓶小磨香油,一瓶广东腐乳。“小磨香油?”他茫然莫解。
钱莉莉留下了字条,字条上说:
金永老师:
《桦树林》的发表,多亏您帮忙。您为我的稿子奔走的情形,编辑部已经透露给我了。一点小意思,聊表寸心,请笑纳。您有什么事需要我给办的,亦请尽管吩咐,过几天来看望您。
莉莉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字条。
打击是沉重的。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金永在得知钱莉莉的《桦树林》发表时,想起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和第一个责任编辑,表现了他对那位编辑永生难忘的记忆和无比的感激之情。
B.文中写金永对自己恩师郑之泰的回忆与金永对钱莉莉的培养,既互相映衬,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C.《桦树林》的最后三句话本来是可以删去的,但金永未能把这一点给钱莉莉指出来,这说明他作为老师却有所保留,不够称职。
D.金永回家时眼前出现了“夕阳照耀着的充满了温柔的生命的桦树”,这里的“夕阳”和“桦树”都具有象征意义。
E. 小说用郑之泰和钱莉莉两个次要人物作陪衬,突出了金永这一中心人物形象,并通过他深刻地表现了文人相轻这一主题。
【小题2】文章开篇说,作家金永在得知钱莉莉的中篇小说《桦树林》在第一流的大型文学期刊上发表时,“流出了眼泪”。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金永的眼泪中包含的情感。
【小题3】文章以“打击是沉重的”作结,意味深长。请结合全文对这句话进行赏析。

同类题4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日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小题1】文中画线句表达了高崇礼什么样的情感?
【小题2】文章花了很多笔墨写花,简要分析作者的意图。
【小题3】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蔡德惠的生活状态。
【小题4】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天嚣
赵长天
风,像浪一样,梗着头向钢架房冲撞。钢架房,便发疟疾般地一阵阵战栗、摇晃,像是随时都要散架。
渴!难忍难挨的渴,使人的思想退化得十分简单、十分原始。欲望,分解成最简单的元素:水!只要有一杯水,哪怕半杯,不,一口也好哇!
空气失去了气体的性质,像液体,厚重而凝滞。粉尘,被风化成的极细极小的砂粒,从昏天黑地的旷野钻入小屋,在人的五脏六腑间自由遨游。它无情地和人体争夺着仅有的一点水分。
他躺着,喉头有梗阻感,他怀疑粉尘已经在食道结成硬块。会不会引起别的疾病,比如矽肺?但他懒得想下去。疾病的威胁,似乎已退得十分遥远。
他闭上眼,调整头部姿势,让左耳朵不受任何阻碍,他左耳听力比右耳强。
风声。丝毫没有减弱的趋势。
他仍然充满希望地倾听。
基地首长一定牵挂着这支小试验队,但无能为力。远隔一百公里,运水车不能出动,直升机无法起飞,在狂虐的大自然面前,人暂时还只能居于屈从的地位。
他不想再费劲去听了。目前最明智的,也许就是进入半昏迷状态,减少消耗,最大限度地保存体力。
于是,这间屋子,便沉入无生命状态……
忽然,处于混沌状态的他,像被雷电击中,浑身一震。一种声音!他转过头。他相信左耳的听觉,没错,滤去风声、沙声、钢架呻吟声、铁皮震颤声,还有一种虽然微弱,却执着,并带节奏的敲击声。
“有人敲门!”他喊起来。
遭雷击了,都遭雷击了,一个个全从床上跳起,跌跌撞撞,竟全扑到门口。
真真切切,有人敲门。谁?当然不可能是运水车,运水车会揿喇叭。微弱的敲门声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不是来救他们的天神,而是需要他们援救的弱者。
人的生命力,也许是最尖端的科研项目,远比上天的导弹玄秘。如果破门而入的是一队救援大军,屋里这几个人准兴奋得瘫倒在地。而此刻,个个都像喝足了人参汤。
“桌子上有资料没有?当心被风卷出去!”
“门别开得太大!”
“找根棍子撑住!”
每个人都找到了合适的位置,摆好了下死力的姿势。
他朝后看看。“开啦!”撤掉顶门棍,他慢慢移动门闩。
门闩吱吱叫着,痛苦地撤离自己的岗位。当门闩终于脱离了销眼,那门,便呼地弹开来,紧接着,从门外滚进灰扑扑一团什么东西和打得脸生疼的沙碎石块,屋里霎时一片混乱,像回到神话中的史前状态。
“快,关门!”他喊,却喊不出声。但不用喊,谁都调动了每个细胞的力量。
门终于关上了。一伙人,都顺门板滑到地上,瘫成一堆稀泥。
谁也不作声。谁也不想动。直到桌上亮起一盏暗淡的马灯,大家才记起滚进来的那团灰扑扑的东西。
是个人。马灯就是这人点亮的。穿着毡袍,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蒙语。他知道别人听不懂,所以不多说,便动手解皮口袋。
西瓜!从皮口袋里滚出来的,竟是大西瓜!绿生生,油津津,像是刚从藤上摘下,有一只还带着一片叶儿呢!
戈壁滩有好西瓜,西瓜能一直吃到冬天,这不稀罕。 稀罕的是现在,当一口水都成了奢侈品的时候,谁还敢想西瓜!
蒙古族同胞利索地剖开西瓜。红红的汁水,顺着刀把滴滴答答淌,馋人极了!
应该是平生吃过的最甜最美的西瓜,但谁也说不出味来,谁都不知道,那几块西瓜是怎么落进肚子里去的。
至于送瓜人是怎么冲破风沙,奇迹般地来到这里,最终也没弄清,因为谁也听不懂蒙语。只好让它成为一个美好的谜,永久地留在记忆中。
(有删改)
小说以“渴”为中心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