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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刘小山与母狼的生死搏斗是小说的高潮部分,叙事角度在人狼之间不断切换,营造了让人窒息的紧张气氛,突显了人狼之间的仇恨。
E.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小题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1-29 1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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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1956年的债务
铁凝
  父亲临终的时候,托付给万宝山一件事:1956年,就是你妈去医院生你,我找对门的李玉泽借了五块钱。后来,也忘了为什么……为什么就是没有把钱还给人家。今年是2009年吧,五十三年了。六娃,无论如何,你要亲手替我把钱还上。
  父亲见他点了头,吃力地抽出一个皱巴巴信封,这里装着该还的钱,咱就按1956年的定期利息算吧,58块左右。万宝山从父亲手里接过信封,发现“福安市人民医院”字样,不觉感慨:到底是父亲,一辈子精打细算,都病成这样了,也不知在什么时间、用什么办法弄到了医院不花钱的信封。已经躺上枕头的父亲突然又奋力抬起身子,冲他的六娃张开了两条胳膊:我们爷儿俩抱了,你才算真的答应了我。
  父亲36元工资要顾八张嘴,他嘱咐上街买菜的母亲说,你买茄子,是买一个大的呢,还是买两个小的?依我看你要买一个大的。为什么?两个小的会多出一个茄盖儿,占分量。
  关于父亲的借钱不还,万宝山仿佛从记事起就知道。当年他想先吃冰棍后给钱,旁边一个大点的孩子立即揭短似的说,“他们家大人借钱不还!”万宝山已经伸出去的手,像被这喊声烫着似的赶紧缩了回来。长大一点的万宝山鼓足勇气去问父亲,他说,那五块钱啊,人家李玉泽都从来没催过我还钱,你们着什么急呢!还有就在准备好还钱的时候他调到北京去了……父亲振振有辞,但据万宝山所知,自从那“著名”的五块钱之后,父亲终生没再向别人借过钱。
  三十几年过去了,孩子先后离开了生养他们的这个城市,就仿佛共同被父亲的吝啬吓怕了,他们心照不宣地拒绝再和父亲近距离地生活。只有万宝山留在离父母不远的地方,相隔两条马路。退休以后父亲时间更多了,他曾经要求万宝山把正在读小学的女儿放在他们身边照顾,被万宝山的爱人坚决拒绝。
  父亲在春天去世,但万宝山执行父亲的遗嘱一直拖到秋天。他成人之后在一所中等卫生学校当水暖工,假若去还钱的成本超出了要还的钱数,那他决不贸然行事。秋天了,学校组织老师和职工去北京参观,这才给了他当面向李玉泽还钱的机会。
  本打算进院的万宝山,站在A8的木栅栏之外背过身去,一阵莫名地瑟缩。虽然他早已知道李玉泽父子的富裕生活,但眼前的场景还是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以他们今天这生活的气派,难道当真会记得五十三年前被别人借过的五块钱么?万宝山继而对自己有些怨忿起来:这是干什么,也是五十几岁的人了,不远几百公里,又打电话又问地址,最后煞有介事地向这幢别墅交出一个皱巴巴的轻薄的信封。这简直有点滑稽。
  一想到“滑稽”这个词,万宝山决意离开A8。他沿着来时的路,迅速朝着远远的那座罗锅桥走。他步履轻快,不一小会儿就行至桥下。忽地,他的腿像被施了法术似的不能动弹,几个风筝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形象忽然在万宝山脑子里复活了:病床上的父亲张开胳膊对他的那个乞望。他仰望着空中的黑鹰,该不是父亲的魂灵正俯视着他吧?
  他脚步均匀地再一次朝着A8走,他发现,当他勇敢地把胳膊舒展开来的时候,久已潜藏在身体内的什么东西嘎巴巴地奔涌了出来,他那颗发紧的心也略微感觉到了平安。
【小题1】下列对父亲生前的生活环境的概括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父亲生活在一个贫穷的环境。母亲生子,他向别人借了五块钱;买菜也精打细算。
B.父亲生活在一个被人鄙视的环境。他借钱不还的事情被人揭短,孩子也受到羞辱。
C.父亲生活在一个被家人疏远的环境。孩子们不理解他,长大后大都远远地离他而去。
D.父亲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别人无私地将钱借给他,还钱的信封是医院提供的。
【小题2】对小说最后一段所用的表现手法,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运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通过动作写心理,表现了万宝山气定神闲,不再纠结。
B.小说运用了夸张的手法,久藏体内的东西奔涌而出,写出万宝山决定还钱的内心激动。
C.小说运用化实为虚的方法,描写了人物心理,形象地写出万宝山卸下心理负担的畅快。
D.小说运用了细节描写的方法,“均匀的步态”表现了万宝山想完成父亲心愿的坦然。
【小题3】下列对父亲形象的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父亲是一个诚实的人。他临终前不忘还债,要儿子“无论如何”都要替他还清债。
B.父亲是一个吝啬的人。他让母亲买菜时买大茄子以免分量少,用医院不花钱的信封。
C.父亲是一个有尊严的人。自从“著名”的五块钱之后,父亲终生没再向别人借过钱。
D.父亲是一个孤独的人。因为欠钱未还不被人们理解,连自己的孩子也误解他而远离。
E. 父亲是一个自私的人。当万宝山的爱人想把女儿放在他身边照顾时,他坚决拒绝了。
【小题4】下列对小说的主旨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父亲临终前要儿子帮自己还债,儿子战胜卑怯去还债,都表现了恪守诚信的美德。
B.父亲知道儿子赊冰棍儿被人奚落后,终生不再向别人借钱,表现了人要有尊严和自尊。
C.万宝山发现自己与李家的巨大差距,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要消灭贫富差距。
D.父亲临终张开胳膊与万宝山还钱时舒展胳膊,表现了爱的主题,赞美了人间真爱。
E. 父亲将全部36元工资用于家用,嘱咐妻子生活中精打细算,表现了人要有节俭的精神。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后面题。
一个星期以后,我走过那条小街,我想该进去向他说明:他替我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但是当我走近他的店铺所在地时,我发现他的姓氏不见了。橱窗里照样陈列着细长的轻跳舞靴、带布口的漆皮靴,以及漆亮的长筒马靴。
我走了进去,心里很不舒服。在那两间门面的店堂里——现在两间门面又合二为一了——只有一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
“格斯拉先生在店里吗?” 我问道。
他诧异地同时讨好地看了我一眼。
“不在,先生,”他说,“不在。但是我们可以很乐意地为你服务。”我们已经把这个店铺过户过来了。毫无疑问,你已经看到隔壁门上的名字了吧。我们替上等人做靴子。”
“是的,是的,”我说,“但是格斯拉先生呢?”
“啊!”他回答说,“死掉了!”
“死掉了?但是上星期三我才收到他给我做的靴子呀!”
“啊!”他说,“真是怪事。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的。”
“慈悲的上帝啊!”
“慢性饥饿,医生是这样说的!你要晓得,他是这样去做活的!他想把店铺撑下去;但是除了自己以外,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定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他老坐在那里,只管做呀做呀——我愿意代他说句话——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出比他更好的靴子!但是也得看看同业竞争呀!他从不登广告!他肯用最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照他的想法,你对他能有什么指望呢?”
“但是饿死——”
“这样说,也许有点儿夸张——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从早到晚坐在那里做靴子,一直做到最后的时刻。你知道,我往往在旁边看着他。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怎么能活得这么久,我也莫名其妙。他经常断炊。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节选自高尔斯华绥《品质》)
【小题1】根据上下文,说说选文第一段中“照样”一词的意味。
【小题2】揣摩年轻人话语中透露的信息,说说这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是个怎样的人?
【小题3】小说原本是通过“我”之眼看格斯拉,而结尾通过年轻人之口说出格斯拉阁楼上做靴的的情况以及最终饿死的结局,这样写对人物塑造、主题表达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忧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黛玉连忙起身接见。贾母笑道:“你不认得她。她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风辣子’就是了。”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只见众姊妹都忙告诉她道:“这是琏嫂子。”黛玉虽不识,也曾听见母亲说过,大舅贾赦之子贾琏,娶的就是二舅母王氏之内侄女,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王熙凤。黛玉忙陪笑见礼,以“嫂”呼之。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谅了一回,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拭泪。贾母笑道:“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你妹妹远路才来,身子又弱,也才劝住了,快再休提前话。”这熙凤听了,忙转悲为喜道:“正是呢!我一见了妹妹,一心都在他身上了,又是喜欢,又是伤心,竟忘记了老祖宗。该打,该打!”又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

这段文字写出了王熙凤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