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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共13分)
兽?人?鬼   闻一多
刽子手们这次杰作,我们不忍再描述了,其残酷的程度,我们无以名之,只好名之曰兽行,或超兽行。但既已认清了是兽行,似乎也就不必再用人类的道理和它费口舌了。甚至用人类的义愤和它生气,也是多余的。反正我们要记得,人兽是不两立的,而我们也深信,最后胜利必属于人!
胜利的道路自然是曲折的,不过有时也实在曲折得可笑。下面的寓言正代表着目前一部分人所走的道路。
村子附近发现了虎,孩子们凭着一股锐气,和虎搏斗了一场,结果遭牺牲了,于是成人们之间便发生了一串纷歧的议论:
——立即发动全村的人手去打虎。
——在打虎的方法没有布置周密时,劝孩子们暂勿离村,以免受害。
——已经劝阻过了,他们不听,死了活该。
——咱们自己赶紧别提了,免得鼓励孩子们去冒险。
——虎在深山中,你不惹它,它怎么会惹你?
——是呀!虎本无罪,祸是喊打虎的人闯的。
——虎是越打越凶的,谁愿意打谁打好了,反正我是不去的。
议论发展下去是没完的,而且有的离奇到不可想像。当然这里只限于人--善良的人的议论。至于那“为虎作伥”的鬼的想法,就不必去揣测了。但愿世上真没有鬼,然而我真担心,人既是这样的善良,万一有鬼,是多么容易受愚弄啊! 
(原载1945年12月9日《时代评论》第6期)
背景资料
抗战刚刚胜利,渴望和平民主的人们对国共之间的谈判还抱有希望。但是,战后国民党政府种种丧失民心的政策,特别是蒋介石派数十万军队进攻解放区、挑起内战的事实,激起了人民普遍的不满。于是,国统区人民掀起了反内战运动,反内战呼声迅速传遍了各大城市。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云南大学等校学生、教职工6000余人于11月25日在西南联大校园内举行反内战时事晚会。国民党云南当局竟采取野蛮手段,派特务混进校内捣乱,派军警包围学校,并鸣放枪炮进行威胁。从26日起,昆明大中学校学生开始罢课。12月1日上午,国民党云南当局指派大批军警、特务分头闯入西南联大、云大等校,大打出手,并向校内投掷手榴弹。罢课师生被炸死和打死的有4人,被殴打成重伤的有25人。这就是震惊全国的“一二?一”惨案。惨案发生后,昆明各界人士继续以悼念死者、送挽联、安葬四烈士等方式表达了他们对反动派的抗议和争取和平民主的意愿。时任西南联大教授的闻一多先生十分悲愤,坚决主张罢教声援学生运动,对有些教授瞻前顾后的态度极为不满,于是作《人?兽?鬼》一文。收入《闻一多全集》时改作《兽?人?鬼》。
【小题1】第一自然段中的“杰作”指的是什么?这样说有怎样的表达效果?(2分)
【小题2】文中“兽”,“人”,“鬼”分别指什么?(3分)
【小题3】文中成人们的议论大体上反映了哪几种态度?请用自己的话概括说明(每种态度的概括限用4-6个字)。(4分)
【小题4】闻一多先生说“胜利的道路……有时也实在曲折得可笑”,这“可笑”指的是什么?(4 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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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清 名
梁晓声
子诚的家,在西南某山区的小茶村。今年清明后,他有几天假,约我去他的老家玩。我总听他说那里风光旖旎,经不住动员,成行。
斯时茶村,远近山廓,美仑多姿。树、竹、茶垅,浑然而不失层次,绿如滴翠。
翌日傍晚,我见到了徐阿婆。子诚与一老妪驻足交谈。我见那老妪,腰板挺直,满头白发,不矜而庄。老妪慢慢离去,我不禁向那83岁老妪背影望去,钦佩之。
子诚告诉我——解放前,老人家是出了名的美人儿。及嫁龄,镇上乃至县里的富户争娶,皆拒,嫁给了镇上一名小学教师。后来,丈夫因为成分问题,回村务农。每年清明前,便换长衫游走于各村“说春”。 “说春”就是按照黄历的记载,预告一些节气与所谓凶吉日的关系而已。“说春”,基本上是以唱代说,不仅要记忆好,还要嗓子好。她的丈夫有另一本事,便是脱口成秀。于是,使人们开心之余,自己也获得一碗小米。在人们,那是享受了娱乐的回报。
不久农村开展“破除迷信”运动,原本皆大开心之事,遂成罪过。丈夫进了学习班,“说春人娘子”一急之下,将他们的家卖到了仅剩自己穿着的一身衣服的地步,买了两袋小米,用竹篓一袋一袋背着,挨家挨户一碗碗地还。乡亲们过意不去,都批评她未免太过认真。她却说:“我丈夫是‘学知人’,我是‘学知人’的妻子。对我们,清名重要。若失清名,家便也没什么要紧了。理解我的,就请将小米收回了吧!”
我问:“现在她家状况如何?为什么还让83岁的老人家采茶卖茶呢?”
子诚说:“阿婆得子晚,六十几岁时,三十几岁的独生儿子病故了。从那以后,她一直一个人过活。七八年前,将名下分的一亩多茶地也退给了村里。”
“这么大岁数,又是孤独一人,连地都没了,可怎么活呢?”
“县里有政策,要求县镇两级领导干部,每人认养一位农村的鳏寡高龄老人,保障后者的一般生活需求,同时两级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我不禁感慨:“多好的举措!”
不料子诚却说:“办法是很好,多数干部也算做得比较有责任。但阿婆的命太不好,偏偏承担保障她生活责任的县里的一位副县长,名面是爱民的典范,背地里贪污受贿,原来不是个东西,三年前被判了重刑。”
我又失语,不复再问什么,只默默听子诚说:“阿婆知道后,如同自己的名誉也受了玷污似的.一下子病倒了。病好后,开始替茶地多的人家采茶,一天采了多少斤,按当日茶价的五五分成。老人家眼力不济了,手指也没了准头,根本采不了芽茶,只能采大叶茶了,早出晚归,平均下来,一天也就只能挣到五六元钱。她一心想要用自己挣的钱,把那副县长助济她的钱给退还清了。”
“今年年初,老人家患了癌症。几乎村里所有人都知道了。她自己也知道了。不过,她装作自己一点也不知道的样子,就着自己腌的成菜,每日喝三四碗糙米粥,仍然早出晚归地采大叶茶。”
听了子诚的诉说,我沉吟良久。那天晚上,我要求子诚转告老人家,有人愿意替她“退还”尚未“还”清的一千二三百元钱。
第二天,还是傍晚时,我站在村道旁,望着子诚和老人家说话。才一两分钟后,二人的谈话便结束了。老人背着竹篓,尽量,不,是竭力挺直身板,从我眼前默默走过。子诚也沮丧地走到了我跟前,嗫嚅道:“我就料到根本没用的嘛……她说,谢了。还说,人的一生,好比流水,可以干,不可以浊……”
我不禁再次失语……
以后几日的傍晚,我一再看见徐阿婆往返于卖茶路上,背着编补过的竹篓,竭力挺直单薄的身板。然而其步态,毕竟那么的蹒珊,使我联想到衰老又顽强的朝圣者,去向我所不晓得的什么圣地。有一天傍晚下雨,她戴顶破了边沿的草帽,用塑料布罩住竹篓,却任雨淋湿衣服……
不久前,子诚打来电话,告诉我徐阿婆死了。
“她,那个……我的意思是……明白我在问什么吗?……”
我这个一向要求学生对人说话起码表意明白的教师,那一时刻语无伦次。
“听家里人说,她死前几天还清了那笔钱……老人家认真到极点,还央求村支书为她从县里请去了一名公证员……现在,有关方面都因为那一笔钱而尴尬……”
我又说不出话来,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放下电话的。想到我和子诚口中,都分明地说过“还”这个字,顿觉对那看重自己清名的老人家,无疑已构成人格的侮辱。
清名、清名……
这一旦在乎反而累人自讨苦吃的东西呀,难怪令人都避得远远地,唯恐沾上了它!
我之羞愧,因亦如此……
【小题1】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1)毕竟那么的蹒跚,使我联想到衰老又顽强的朝圣者。
(2)我这个一向要求学生对人说话起码表意明白的教师,那一时刻语无伦次。
【小题2】作者在文中多处写到徐阿婆“竭力挺直身板”,有何用意?(5分)
【小题3】作者在谈到他的写作体会时说,这篇文章不单是写给农民看的。作者这么说的原因是什么?请联系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理解。(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女人
吴组缃
这个女人二十来岁,扁扁的嘴巴,扁扁的鼻子。手粗,眼粗,身腰粗。她轻轻地推开门,蹑手蹑脚地走进来,说:“太太,我想,我想,我想……”说的时候,两只粗大的手互相紧握,扭捏着;圆而大的眼睛往下沉,盯着她自己的脚尖。那脚趾头也在扭动着,是赤脚。
太太则才因为先生看了电影,没曾约自己,又想到昨晚上做了许多菜,等先生回来吃,
等到八点先生才回来,先生说吃过了;“吃过了,早就不告诉我!”气得太太饿了一夜肚子。“我晓得你心里早没我!”两颗眼泪就流下来,就伏到床上去抽咽。
先生捧着一本书愣了一会,戴上帽子笃笃笃地出去了。
太太一个人在床上躺着,觉得没有趣味,看见这个女人推门走进来,忸怩得滑稽。
一个礼拜前,这个女人由荐头行送来,先生问怎么样,太太说:“看那傻样顶有趣的。”于是就留下了。现在,太太虽然刚拭干眼泪,肚里还憋着气,可是她觉得很闷,愿意有个人和她说话。
“你想什么?你说,不要紧。”
“我想太太给我看封信。”
“可以的。”太太很骄傲很尊贵地点点头。
那女人拂开衣角,在腰上掏了一会,掏出一封没有封口的,已经皱褶得不成样子的信,忸怩地递给太太。
太太把信细看了两遍,撇着嘴笑了一笑,说:“唔,是你丈夫来的信。”
那女人想说点什么,把头拾起来,却又重复地低下,看看自己的脚尖。那脚趾头动了两动,到底没有说出来。太太接着说:
“你丈夫说,他和你吵了嘴,他很懊悔。叫你明年回家去插秧。他不再骂你。你公公婆婆也不再打你骂你。说小炭子没有奶吃,叫你赶紧寄钱回去……”
太太把信上的话说了一次,又说了一次。说着,注意那女人的动作和表情。
那女人颈子红红的,渐渐红到嘴巴上,红到耳根。
“倒霉——”咬住了,恨恨地再爆出两个字“死鬼!”
一下子功夫,她刚才那种忸怩的样子一点都没有了。
太太觉得顶有意思的,笑了。打着一种和小孩说话似的口调说:“哦,你原来是吵嘴逃出来的?你胆子可不小!你是怎样逃出来的?你家在哪里?你说点给我听听看。”
那女人把手扭了两扭,又稍微忸怩了一下说:
“我是黑非,黑非。我家里种田。两个老不死的天天打我。那年水荒,说是我带来的;今年不下雨,又说是我带来的。可是真的是我带来的吗?那倒霉的死鬼也夹在中间骂。我插秧,我耘草,那小鬼小炭子还在背上哭呀哭的。六月里哭呀哭的,我车水,车到晚上,汗水臭烘烘的。那小鬼哭呀哭的,哭到天迷迷亮,就发烧,把我背上捱得一背子痱子。那倒霉的说我的痱子把小炭子弄得病病怏怏的,拿锄头敲我腿骨。”她咕嘟咕嘟咽了两口唾沫。
太太看她说得那种急样子,唾沫咽了一口又一口,头一点一点的,身肢一晃一晃的。太太忍住了笑,扮得很惊讶的神气,说:“哦,打你?虐待你?岂有此理!——你慢慢说。”
“倒霉的,我不过吃了你家三碗锅巴饭!我想想,我就气不过。我把我娘给我的一根簪子卖给红毛鸡,贩银子的。红毛鸡是个老头子,我跟红毛鸡走。红毛鸡不肯带我。我晓得他到上海。我死乞白赖跟他走,一走走到南京。我用了一吊三百钱。我就到行里头。三丁子,新嫂子,二嫂子,富头的妈,都在行里。都不种地了,都进行了……”
“都是你们村上熟人?”
那女人点点头。    
“真好胆子!”太太松了松腰,赞叹着。
“那鬼老头子,红毛鸡,还拿话吓唬我呢!吓得心直跳。那鬼老头子说,南京上海有洋鬼子捉人挖眼睛,有洋鬼子。——妹子才不怕!不吃那口气饭!自己做,自己吃!”
“那你的孩子你不管了?小炭子?”太太不知几时有点感触,态度骤然正经起来。
那女人不说话,看看自己的脚动了两动。半晌,才说:“我问太太借两块钱。我托太太写封信。”
“钱倒可预支给你,没问题。可是你的信不好寄呢。信上说寄到鸿胜先,什么东西呢?”
那女人把两只又大又圆的眼睛望到窗子外边的天。说:“怕是在城里,是家店,是家茶馆。姓鸿的开的。”
“哪有姓鸿的呢?没有这个姓。”
“倒霉的也不写清楚!”
“是你丈夫写的吗?”
“那倒霉的写得出信!扁担大的一字都不认识!——我去问问二嫂子。”说完就出去了。
太太深深吐了一口气。回头看见那枕上潮湿了的一块,她就觉得自己腮上火辣辣的。
太太不再“觉得这女的顶有趣的”。她佩服这个女人,她羡慕她。但是,对于她自己,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选自《太白》,1935年1月第1卷8期)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太太一开始看到黑非觉得她“那傻样子顶有趣的”,后又写“太太不再‘觉得这女人顶有趣的’”,二者并不矛盾,恰恰能更好地反映黑非的行为给太太内心带来的触动。
B.太太因为先生看电影没有约她、没有回来吃饭又不事先告知这样的小事就生气,甚至与丈夫闹别扭。这位不通情理的太太,是作者极力贬低的人物形象。
C.“回头看见那枕上潮湿了的一块,她就觉得自己腮上火辣辣的”一句与“两颗眼泪就流下来,就伏到床上去抽咽”形成照应,也说明太太完全走出了生活阴影。
D.太太是从黑非的讲述中了解到黑非身世的。黑非无法忍受族权、夫权对她的迫害和欺压,毅然选择出走,这与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小题2】这篇小说有主副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黑非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现代文阅读(18分)
(一)课内阅读
我与地坛
①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兴起,园子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②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③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④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
⑤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没处可去我便一天到晚耗在这园子里。跟上班下班一样,别人去上班我就摇了轮椅到这儿来。”“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一溜阴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会儿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园子都是草木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窸窸窣窣片刻不息。”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⑥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平方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有时候呆一会儿就回家,有时候就呆到满地上都亮起月光。记不清都是在它的哪些角落里了,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个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
【小题1】①—④节文字主要说明了地坛的  特点。(用文中词语回答)(2分)
【小题2】“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中,“失魂落魄”的含义是什么?(2分)
  
【小题3】阅读⑤⑥两节,作者关于生与死的思考与地坛的景物描写有什么关系?(3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15分)
透明的红萝卜
莫 言
太阳像抽疯般颤抖着,一股股萧杀的秋风把黄麻吹得像大海一样波浪起伏,一群群麻雀惊恐不安地在黄麻梢头噪叫。风穿过桥洞,扬起尘土,把半边天都染黄了。一直到九点多钟,风才停住,太阳也慢慢恢复正常。
小铁匠一起一伏晃晃悠悠地在石栏杆上跑着,栏杆下乌蓝的水里映出他变了形的身影。几个大胆的石匠跑上闸去,把小铁匠拖了下来。他拼命挣扎着,骂着:“别他妈的管我,老子是杂技英豪,那些大妞在电影上走绳子,老子在闸上走栏杆,你们说,谁他妈的厉害……”几个人累得气喘吁吁,总算把他弄回桥洞里。他像块泥巴一样瘫在铺上,嘴里吐着白沫,手撕着喉咙,哭叫着:“亲娘哟,难受死了,黑孩,好徒弟,救救师傅吧,去拔个萝卜来……”
人们突然发现,黑孩穿上了一件包住屁股的大褂子,褂子是用崭新的、又厚又重的小帆布缝的。这种布非常结实,五年也穿不破。那条大裤头子在褂子下边露出很短的一截,好像褂子的一个花边。黑孩的脚上穿着一双崭新的回力球鞋,由于鞋子太大,只好紧紧地系住鞋带,球鞋变得像两条丑陋的胖头鲇鱼。
“黑孩,听到了吗?你师傅让你去干什么?”一个老石匠用烟袋杆子戳着黑孩的背说。
黑孩走出桥洞,爬上河堤,钻进黄麻地。黄麻地里已经有了一条依稀可辨的小径,麻杆儿都向两边分开。走着走着,他停住脚。这儿一片黄麻倒地,像有人打过滚。他用手背揉揉眼睛,抽泣了一声,继续向前走。走了一会,他趴下,爬进萝卜地。那个瘦老头不在,他直起腰,走到萝卜地中央,蹲下去,看到萝卜垅里点种的麦子已经钻出紫红的锥芽,他双膝跪地,拔出了一个萝卜,萝卜的细根与土壤分别时发出水泡破裂一样的声响。黑孩认真地听着这声响,一直追着它飞到天上去。天上纤云也无,明媚秀丽的秋阳一无遮拦地把光线投下来。黑孩把手中那个萝卜举起来,对着阳光察看。他希望还能看到那天晚上从铁砧上看到的奇异景象,他希望这个萝卜在阳光照耀下能像那个隐藏在河水中的萝卜一样晶莹剔透,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但是这个萝卜使他失望了。它不剔透也不玲珑,既没有金色光圈,更看不到金色光圈里苞孕着的活泼的银色液体。他又拔出一个萝卜,又举到阳光下端详,他又失望了。以后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他膝行一步。拔两个萝卜。举起来看看。扔掉。又膝行一步,拔,举,看,扔……
看菜园的老头子眼睛像两滴混浊的水,他蹲在白菜地里捉拿钻心虫儿。捉一个用手指捏死,再捉一个还捏死。天近中午了,他站起来,想去叫醒正在看院屋子里睡觉的队长。队长夜里误了觉,白天村里不安宁,难以补觉,看院屋子里只能听到秋虫浅吟,正好睡觉。老头儿一直起腰,就听到脊椎骨“叭哽叭哽”响。他恍然看到阳光下的萝卜地一片通红,好像遍地是火苗子。老头打起眼罩,急步向前走,一直走到萝卜地里,他才看得那遍地通红的竟是拔出来的还没有完全长成的萝卜。
“作孽啊!”老头子大叫一声。他看到一个孩子正跪在那儿,举着一个大萝卜望太阳。孩子的眼睛是那么大,那么亮,看着就让人难受。但老头子还是不客气地抓住他,扯起来,拖到看院屋子里,叫醒了队长。
“队长,坏了,萝卜,让这个小熊给拔了一半。”
队长睡眼惺忪地跑到萝卜地里看了看,走回来时他满脸杀气。对着黑孩的屁股他狠踢了一脚,黑孩半天才爬起来。队长没等他清醒过来,又给了他一耳巴子。
“小兔崽子,你是哪个村的?”
黑孩迷惘的眼睛里满是泪水。
“谁让你来搞破坏?”
黑孩的眼睛清澈如水。
“你叫什么名字?”
黑孩的眼睛里水光潋滟。
“你爹叫什么名字?”
两行泪水从黑孩眼里流下来。
“他娘的,是个小哑巴。”
黑孩的嘴唇轻轻嚅动着。
“队长,行行好,放了他吧。”瘦老头说。
“放了他?”队长笑着说,“是要放了他。”
队长把黑孩的新褂子、新鞋子、大裤头子全剥下来,团成一堆,扔到墙角上,说:“回家告诉你爹,让他来给你拿衣裳。滚吧!”
黑孩转身走了,起初他还好像害羞似的用手捂住小鸡儿,走了几步就松开了手。老头子看着这个一丝不挂的男孩,抽抽搭搭地哭起来。
黑孩钻进了黄麻地,像一条鱼儿游进了大海。扑簌簌黄麻叶儿抖,明晃晃秋天阳光照。
黑孩——黑孩——  (节选自《中国作家》1985年第2期)
【注】《透明的红萝卜》创作于1984年冬天,主要讲述的是“文革”时期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黑孩跟着同村的小石匠去帮公社加宽村后的滞洪闸,黑孩砸过石头,到铁匠那去拉风箱,小铁匠不仅让黑孩高强度地干活,还时常指使黑孩去偷工地附近的农场里的地瓜和萝卜。
【小题1】小说开篇对自然环境的描写在这篇小说中起着怎样的作用?请作具体分析。(3分)
    
【小题2】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黑孩的形象。(6分)
    
【小题3】结合你对小说的理解,分析作者以“透明的红萝卜”作为小说题目的用意。(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狂人”谭盾的理想与现实
喻盈
他状态年轻,留着平头,天蓝棉麻衬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也隐约显露着依然紧致的身体线条。
他就是谭盾。他认为,自信是最大的资本,又说“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这个有着“霸蛮”性格的湖南人,头脑中没有框框。他的确是永远的“年轻人”,不断尝鲜。2013年推出的是“微电影交响诗”,之前他在做的是“建筑音乐”、“互联网交响乐”,还想尝试“互联网歌剧”。
“建筑音乐”的实施地,是他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工作室“水乐堂”。他请来矶崎新工作室的建筑设计师,把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声音剧场,下层是现代极简的钢结构支架,以便将屋外的河水引入屋内,而上层,依旧是中国传统民居的木质样式。
不止如此,他还创作了专在水乐堂演出的《天顶上的一滴水》,把河流当琴弦,把他改造的这个建筑当成一件乐器。一出场,乐手们便敲击水乐堂的钢梁和铁梯,是为“钢铁摇滚”,然后天顶上水滴坠落,那声音被建筑的回响不断放大,好似一支水的交响乐队。
谭盾又一次实现了他所擅长的“东西方交汇、古典与现代合流”。他形容这是李白所说的“大音自成曲,但奏无弦琴”。但实际上他总是在把“大音希声”变成具体的可见、可触、可闻、可感,光是乐音还不够,各种多媒体都是他的武器。
对于这些,谭盾说,他要感谢纽约,“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
1986年,谭盾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研究生毕业,拿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奖学金飞往纽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那时他在国内已经成名,与叶小纲、郭文景、陈其钢并称为中央音乐学院“四大才子”,还为电影《火烧圆明园》写了主题曲《艳阳天》。他的“离经叛道”也初露端倪。22岁时创作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他就加入了鼓、箫等中国民乐元素,因为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他还记得老师拿着他的曲谱,皱起眉,用四川话问:“你有那么深刻没有?”
奔向纽约的谭盾,携带着满身锐气和满怀雄心。第三天,他就被震了一下。在留学生座谈会上他见到了西装革履的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李政道、杨振宁,和建筑界最高奖普利兹克奖得主贝聿铭。李政道跟他谈话,谈的都是音乐。谭盾有点懵:要到什么样的程度,我才能够跟这些人对话?
谭盾很快察觉到,纽约是分层的。哥伦比亚大学代表的是学术圈,是high culture(精英文化),斯文、严谨、刻苦耐劳、对知识的追求永无止境;而纽约大学和艺术家聚集的格林威治村,则是low culture(通俗文化、前卫艺术)生机勃勃的催化地。
谭盾觉得他能够成为现在的自己,得益于同时在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浸淫”。“你会发现我的创作里,既有哥大训练带来的知识面,又有下层那种狂妄、实验、不屑一顾的胆量。”
在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那段“又穷又浪漫”的时光里,谭盾做了后来使他声名大噪的陶乐、水乐、纸乐实验。烧制坛坛罐罐,揉搓、撕扯纸张,探索它们的发声,这位音乐青年有时看上去更像个装置艺术家。他也的确在当代艺术圈激起了波澜。1990年纽约古根海姆美术馆还邀请他展出了他为作品《九歌》自制的一组陶乐器。
那时候他住在中国城的地下室,室友是如今的著名导演顾长卫。《九歌》首演的海报,就是顾长卫在那个地下室里替他拍的。“我没有钱去工作室拍照。顾长卫说,这还不简单吗。他拿绳子串起几件中国古乐器,挂在一个架子上,然后让我在那前面席地而坐。他把相机架上,设定成自拍,自己举个手电筒站一旁给我打光。我最好的一张照片就是这么拍出来的。”
谭盾喜欢纽约。他说纽约让他看到自己,自己就是最大的资本,“ ‘你’就是价值”。
但是,谭盾仍觉得,要真正获得世界性的影响,还是得借助“上层的训练”。他想到了交响乐,“全世界有多少交响乐团?交响乐团就是世界性的音乐平台!我决定我就要做这个,把陶乐、水乐、纸乐放进交响乐里去”。
就像他所预期的,全世界交响乐团都成了他的舞台。然后,他又往更“上层”去,发展出一套有意与西方“乐音音乐”相对应的“有机音乐”体系——陶乐是土地之声,水乐是河流之声,纸乐是风之声。一切自然之声,都被他用创作的“巫术”驱赶着,攻占曾被主流音乐体系垄断的殿堂。
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纽约求学的经历对谭盾影响很大,“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谭盾在纽约求学时学到了自由、浪漫,学到了狂妄、实验、不屑一顾。
A.传记开头写“他状态年轻,留着平头,天蓝棉麻衬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意在表现谭盾自信的精神状态。
B.“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文中引用谭盾的这句话主要是为了突出谭盾作为湖南人的骄傲之情。
C.谭盾为实施“建筑音乐”,曾将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为声音剧场,以河流和建筑作为乐器进行音乐演出。
D.谭盾的“离经叛道”很早就显现出来了,他的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因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但他的老师仍支持他继续走下去。
【小题2】联系全文回答:“狂人”谭盾的“狂”表现在何处?(6分)
【小题3】文章中提到了在谭盾眼中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不同,这样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文末说“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请联系文本,谈谈你对“不是偶然”的认识。(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