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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老人与井
掌灯时分,瞎伯划拉着他那根光亮的导盲棍摸到黑牛家里。
瞎伯有事没事最喜欢到黑牛家里去,拉拉家常、谈谈天,喝一杯黑牛采制的清茶。
瞎伯说,黑牛,你晓得吧,我们村里以前有一口老井的,叫善卷古井。
黑牛说,晓得晓得,我小时候听爷爷说过,说是一个叫善卷的古人,他看到春夏天枉水河河水浑浊,人们喝了就生病,就带领大家挖了一口井。是吧?
瞎伯说,善卷是神仙下凡呢,什么都懂。他对乡里的人像兄弟姐妹一样好,和气得很。本事很大,皇帝都要向他求助,问他治理国家的办法!
黑牛笑道,瞎伯,你讲得神气活现,好像见过他一样。
瞎伯说,我没见过善卷,我见过他挖的井呀,那时的井台用桃花石砌的,周围又用桃花石铺了地面。我和小伙伴们在孤峰岭上砍柴,口渴了就跑到井边,趴在井边咕噜咕噜喝水,那水真甜呀!
黑牛说,瞎伯,你今天总讲井呀井呀干什么呢?
瞎伯不做声,从怀里摸索出一个布包,黑牛,我这里有一万多块钱,你帮我请人打一口井吧!
黑牛急了,瞎伯!你攒几个钱容易吗?花光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你要打一口井干什么呢!吃水还是我来帮你挑呀!
你别管,黑牛,我就想再尝尝古井里的水,我要你打你就打。
瞎伯把话说得很坚决,怎么劝阻都没用。黑牛只好说,那好吧,瞎伯。
第二天就开始打井了。瞎伯用导盲棍点点戳戳到一个地方说,黑牛,这地方就是老井的位置,就在这儿挖吧。
挖了三天,就传来了黑牛兴奋的喊叫声,瞎伯,真如你讲的,一下就挖到了老井,才下去不到二十米,就出了水呢。
瞎伯急急忙忙敲着棍子来到井边,黑牛,快舀一瓢给我尝尝。
黑牛舀了一瓢水给瞎伯。
瞎伯喝了一口,含在嘴里,久久地品着。
瞎伯摇了摇头,黑牛,你欺我是瞎子是不是?这是孤峰岭上的山泉水。
黑牛说,我骗你干什么?不信你丢一个石子下去试试。
瞎伯果真摸了一个小石子丢下了井。听到扑通一声水响,瞎伯笑了。
瞎伯说,黑牛,你帮我把其他的乡邻都喊过来一起吃晚饭吧,要庆祝呢!
太阳一偏西,大家陆陆续续地来了。来的人都给瞎伯道喜,瞎伯乐得白胡子一抖一抖的。
这个黄昏,瞎伯的小屋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菜每家都带来了一些,合在一起,满满一大桌。
男人喝着德山老酒,女人也喝,瞎伯也端起了酒杯。
瞎伯说,黑牛,井打好了,剩下的钱你去买一些管子,一家一家把水抽过去。
大家说,瞎伯,剩下的钱你自己收好,买管子每家自己管吧。
瞎伯说,黑牛,我十几岁就瞎了,这辈子全靠你们这些乡邻照顾,要不,我这瞎老头哪有这么好的日子!我不能忘本哪,就做这么一点点好事,也算是对大家的报答吧。我晓得我的日子不多了,我走了,麻烦大家把我埋进土就行,不许用太多的钱,黑牛,你要是不依我的,我就在你梦里来找你。
大家都哈哈地笑起来,一边举杯干酒。
瞎伯也许醉了,睡到第二天中午还没有起来。
黑牛从屋梁上爬了进去。
瞎伯已经睡了过去,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
把瞎伯抬上了山,黑牛用瞎伯留下的钱请了一个专业打井队。打井的人用洛阳铲在新井三米远的地方探到了老井的位置。
一层一层的土起上来,露出了古老的井壁。再往下,堵住的泉眼打开了,清亮的水涌上来,水花翻开着,像一朵一朵百合。
黑牛从开始打的井里起上来一只盛水的大木桶,这是蒙骗瞎伯的。然后,从古井里打上来一桶水,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围在井边的乡邻都屏住呼吸,抿了一口。水甜甜的,润润的,像甘露。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14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第一自然段是故事的开端,暗示了时代背景,交代了时间,引出了人物,“划拉”“摸”等动作描写表现了人物的身份特征。
B.小说中安排的善卷古井的故事,既增添了小说的神秘色彩和趣味性,也表明了瞎伯希望像善卷一样为村民谋福利,以此回报村民。
C.黑牛遵从老人的心愿,用老人的钱打了一口井,“瞎伯的小屋里充满了欢声笑语”表现了井打好后村民的喜悦之情。
D.村民们认为瞎伯为他们打了一口井,足以报答他们多年来对瞎伯的照顾之情,所以他们表示买管子的钱各家自己来出。
【小题2】小说以“打井”为枢纽衔接情节、连接人物,这样处理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最后两个自然段意蕴丰富,耐人寻味,请结合全文,从艺术手法、审美意蕴、思想内容或艺术结构四个角度,任选其中三个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2-04 03: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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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段,然后完成下列小题。

牲畜林(节选)

德国兵在林子里转悠,对自己看到的东西感到惊奇:小鸡栖息在树上,豚鼠从树洞向外伸头探脑。简直像诺亚方舟一样。看,松树枝上站着一只开屏的火鸡。他连忙伸手去抓,但火鸡轻轻一跳,跳到更高一层的枝上,尾羽依然展开着。德国兵放开了山羊,开始爬树。他每向上爬一层,那只下巴垂肉鲜红的火鸡,就跳到更上一层的树枝上,挺着胸脯,一直保持着开屏的姿势。

朱阿头顶茂盛的树枝,双肩和枪筒也用树枝伪装起来,他悄悄来到树下。这时,一位年轻的、戴红头巾的胖姑娘来到他身边。“朱阿,”她说,“你听我说,如果你打死德国人,我就嫁给你。要是打死了我的火鸡,我就割断你的脖子。”听了这话,年纪已经不轻、但还没结婚的、腼腆的朱阿羞得满面通红,手中的猎枪像烤肉的铁叉一样在眼前转动起来。

德国兵继续向上爬,树枝越来越细,脚下的树枝突然折断,他掉了下来,差点砸在朱阿身上。这次朱阿不糊涂了,拔腿就跑,伪装的树枝掉了一地。德国兵摔在松软的树枝上,没有受伤。

跌倒在地上之后,他看到小路上有只兔子,但又不像野兔。它圆鼓鼓的,比野兔肥实,听到响声不但不跑,反而趴在地上不动,原来是只家兔。德国人一把抓住了它的耳朵。提着吱吱乱叫、左右扭动的兔子,他又上路了。为了不使兔子跑掉,他不得不高举手臂,跳来跳去。林子里到处是牛叫、羊叫、鸡啼。每走一步都可以发现新的动物:一只鹦鹉站在冬青树上,三条红鱼在泉水中游动。

朱阿骑在一棵老橡树高高的树枝上,一直盯着提兔子的德国兵。虽然兔子不时地变换姿势,但总是离不开准星。朱阿觉得有人在拉他背心的下摆,一看,是个梳着辫子、满脸雀斑的小姑娘。她说:“朱阿,别打死我的兔子,反正德国人已经把它拿走了。”

德国兵来到一个布满灰岩石、长满绿苔藓的地方,附近只有几棵干枯的松树,前面就是悬崖。一只母鸡正在洒满松枝的地上觅食。德国人急忙去追鸡,兔子乘机溜走了。

【小题1】节选部分在结构上采用了哪几次“延迟法”,请分别归纳。
【小题2】“延迟”结构对表达主题有什么作用?
【小题3】文中将“猎枪”比喻成“烤肉的铁叉”,试分析这样比喻的好处。
【小题4】文中有多处对“牲畜林”的场景描写,请归纳其特点。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一—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始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性的退化。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我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籍,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脚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拐进高粱地后,雾更显凝滞,质量加大,流动感少,在人的身体与人负载的物体碰撞高粱秸秆后,随着高粱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大滴一大滴的沉重水珠扑簌簌落下。水珠冰凉清爽,味道鲜美,我父亲仰脸时,一滴大水珠准确地打进他的嘴里。父亲看到舒缓的雾团里,晃动着高粱沉甸甸的头颅。高粱沾满了露水的柔韧叶片,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高粱晃动激起的小风在父亲头顶上短促出击,墨水河的流水声愈来愈响。

(有删改)

(注)①莫言:山东高密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本文选自其长篇小说《红高粱》的第一部分,文中的余占鳌就是“我父亲”的生父。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抗日战争为时代背景,主要人物余占鳌是名满天下的抗日英雄,“我父亲”则在战争的腥风血雨中成长。
B.小说以余司令带领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战斗过程为故事线索,在这场战斗中,有三百多个乡亲牺牲了。
C.广袤美丽、饱浸着鲜血的高粱地,是爱恨情愁的故事展开的背景,同时,充满旺盛生命力的红高粱,也是高密东北乡父老乡亲的化身。
D.小说表达了作者对故乡农民高尚人格的深挚赞美,也流露出文明进步中隐含种性退化的遗憾,呼唤着强有力的生命形态。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横线句子的艺术特色。
【小题3】小说的叙事很有特色,请从叙事角度和叙事时间方面,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25分)
西风芦花
刘庆邦
他说:你姐还给我做过一双鞋呢,不知你有没有印象?董守芳说:咋没有印象呢?我姐做那双鞋,一针一线都先从心里过,再从手上过。我姐把鞋看得比宝贝还宝贝,谁都不让摸,不让碰。我想看,她都不让看。他说:回想起来,是我做得不对。不该把那双鞋还给你姐。董守芳说:事情都过去了,不用再提了。是我姐配不上你。他说:不是这样。我那时年轻,做事欠考虑。本来给你姐写封信就是了,何必把那双鞋还给你姐呢?董守芳说:我姐出嫁时,把那双鞋放在箱里带走了。后来听说,被我姐夫看见了,姐夫就把鞋给扔了。他听了心里一沉,他的心像是被人用鞋底抽了一下。此时,他突然明白,三十多年来,他一直没把那双鞋放下来,一直关心着那双鞋的命运,现在他终于把那双鞋的命运打听出来了:他说: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更对不起你姐了。说着,他的眼睛差点湿了。
董守芳又说:哥这两天要是不走,我去跟我姐说一声,让我姐来跟哥说说话吧。他说:你千万不要让你姐来。你姐现在日子过得很平静,很幸福,我不能干扰她。董守芳问:你就不想见我姐吗?你把鞋还给我姐后,我姐回家还痛哭了一场!他说:不是我不想见你姐,我估计你姐不想见我呢!董守芳说:我跟她说一声,她愿来就来,不愿来,也别埋怨我没跟她说。他说:守芳,你要听话。我看见你,就算看见你姐了。有些事情只适合放在心里,不适合说出来,一说出来就不好了,对谁都不好。我的意思你明白吧?
董守芳还没说明白不明白,他的大姐赶集回来了。董守芳和大姐唠嗑了几句就回家去了。 
大姐在灶屋里做午饭,他接着看书。他的精力像是不大能够集中,看第一行,字还是字,看第二行时,字就散了,散成了一片。董守芳有两句话让他吃到心里去了,那两句话如两列长长的海浪,正翻滚着,一浪接一浪向他涌来。一句是,他把鞋还给董守明时,董守明回到家里痛哭了一场;另一句是,董守明丈夫把那双鞋给扔掉了。这两句话同时又是两个细节,而每个细节都很具体,有时间,有地点,有氛围,有场景,动作性也很强,可供想象的余地很大,足够他想象一阵子的。想象的结果,他快被滚滚而来的“海浪”吞没了。
在下一个集日,董守芳在镇上碰见了姐姐董守明。好几个月不见姐姐,看见姐姐,她有些欣喜,喊着:姐,你也来赶集了!董守明说:我来买点化肥。董守芳说:姐,你怎么老也不来看我!她的样子像是有点撒娇。董守明笑笑说:你也没去看我呀!董守芳说:你今天就到我家去,我给你做好吃的。董守明看着妹妹,说:你这闺女,不是遇到什么喜事儿了吧?董守芳说:我哪里会遇到什么喜事,就是有点想你,你要是不去,我该生气了。董守明说:我什么都没给你买,总不能空着手去吧。董守芳说:你什么都不要买,我邻居家的嫂子送给我的有炸好的鱼块儿,回家我给你熬鱼吃。董守明是骑自行车来的,半袋子化肥已买好,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放着。她像是想了一下,坚持给妹妹买了十几枚红红的烘柿,才跟着妹妹,向妹妹所在的村庄走去。
通往村庄的土路两边,一边是一条河,另一边是麦地。河坡里有野生芦苇.芦苇穗子在西风吹拂下闪着微光。他是在这个村庄长大的,董守明曾经和他在此相遇、相识……几只斑鸠从芦苇丛里起飞,集体飞到麦子地里去了。麦子地里的坟前还有人烧纸,零星的小炮向坟中人、也向坟外人报告着黄纸化钱的消息。一群大雁在空中鸣叫着,向远方飞去。
董守芳对董守明说:姐,你到我们家,我领你去一个嫂子家看一个人。董守明站下了,问:谁?她的样子顿时有些警觉。董守芳说:我先不告诉你是谁,等你一见就知道了。走嘛!董守明不走,说:不告诉我是谁,我就不去了。其实,董守明已猜出妹妹要带她见的人是谁,以前妹妹跟她说起过,那个人的大姐和她妹妹同在一个庄。世上的人千千万,一些人来了,一些人走了;一些人生了,一些人死了,每个人认识的人都很有限。而一个人一辈子所能记起的人能有几个呢!她脸色有些发黄,扶着自行车手把的手也微微有些抖。董守芳说:我跟你说了是谁,你一定跟我去吗?董守明说:那不一定。守芳,你跟我搞什么名堂哟!不行,我今天不能跟你去,我该回去了。说罢,不顾董守芳说着:姐,姐,你干嘛,人家还想着你呢!董守明只管把自行车调转车头,朝相反的方向骑去:
回到省城,他给大姐打了电话,说他顺利到家了。大姐说:董守芳到她姐家去了,从她姐那里捎回了一双布鞋,送到我这里来了。鞋还是董守明原来给你做的那一双,黑春风呢的鞋帮,枣花针纳的千层底,鞋还是新的,用一块蓝格子手绢包得很精样。他沉默了一会儿,对大姐说:您把鞋先收起来吧,到明年清明节前,我回去把鞋取回来。
(节选自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04月《<北京文学>好看小说精选》)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中的“他”通过与董守芳的交流,得知“鞋主人”董守明的现状,而“他”回老家,就是为了解决当初鞋子所留下的问题。
B.董守明之所以不愿跟着董守芳去见当初的恋人“他”,就是因为董守明的心中一直还有对“他”当初退回布鞋的强烈怨恨和不满。
C.小说文字简洁,注重细节描写。如“脸色有些发黄”、“扶着自行车手把的手也微微有些抖”,暗示“他”在董守明心目中的重要性。
D.小说结尾:“他”对大姐说,您把鞋先收起来吧,到明年清明节前,我回去把鞋取回来。从此,“他”就能除去内心的愧疚了。
E.小说情节并不复杂,主要叙述了“他”与旧日恋人董守明之间的一段感情纠葛,人物刻画生动传神,读来淡而有味,耐人咀嚼。
(2)小说中的董守明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说明。(6分)
(3)文中画线句是什么意思?表现了董守明什么样的生活态度?请结合现实和你的经历谈谈你的认识。(6分)
(4)这篇小说题为“西风芦花”,然而小说始终围绕着“一双布鞋”展开。因此,有人认为这篇小说标题换成“一双布鞋”更好。请结合对小说文本内容的理解,谈谈你自己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錾磨师傅(有删节)  
耿 立
在这黄壤的平原深处生活的人,早晨或黄昏时候,谁没见过背着錾子褡裢的石匠,从村外如草绳的路上走来,苍老,深邃。
就有一天清晨,驴子在磨道一踏,一踏,一踏,四只蹄子仿佛要走碎那寂寞。有了褡裢的叮当轻轻地操了异地的方言在说:该洗磨了,让驴子也歇歇蹄脚。父亲一边用高粱杪子扫帚扫磨盘上的碎颗粒,一边应承:吁!驴儿就住了踢踏,一副谦和的模样,眼睛被布蒙着。
这是一个平原里的人都熟悉的石匠,一年总有几回从村庄走过。他走过来,把褡裢从肩头一甩,锤子錾子互相碰响。父亲与石匠就在驴子前的空地上,各自提下裤裆,蹲下,互相递上纸烟,霞光的斑斓里有了剪影般的影子,映在磨道边的屋墙上。辣辣的烟雾弥漫着,很浓。
天到半下午,太阳的光减了力量,在阴凉里就有点冷。錾子和锤子单调的闷音叮叮当当响。磨盘上,錾子沿着原先的槽子,一点一点地拱。石匠师傅全然不在意我的存在,哼起歌子来:
“怀揣着雪刃刀,怀揣着雪刃刀,行一步,啊呀哭,哭号陶,急走羊肠去路遥,天,天哪!且喜得明星下照,一霎时云迷雾罩。”
节拍沉郁慷慨,虽然是在师傅的嗓子眼里,但呼出的气却有一种破笼而出的挣扎,在叮当的錾子里穿行。
在师傅的眼窝里,我看出了水珠,汪汪的,本是干涸的松皱的眼袋忽的明亮。
我问唱的什么?他放下锤子。“《夜奔》。”
“《夜奔》是什么?”
“就是夜里走路到梁山。逼得夜里走路。”
梁山,在我们平原的边缘上。但为何成为“夜奔”,我还是不明白。师傅说,大了,有了识见,就会明白
我问师傅见过山吗?他笑了,说他就从很远的深山里,在农闲的时候到平原来,凭着手艺叮叮当当地挣钱。在我的眼睛里,师傅是见过世面的人,很神秘,那一錾一錾的有节奏的声音,也像是魔力和韵调。
平原外的一切是什么模样?师傅问我想跟他走吗。
“想!”
“为什么呢?”
“天天吃煎饼。”
师傅放下錾,把锤子放到磨盘上,“孩子,你还小。”他摸着我的头顶说。
“大山不好吗?”
这一问,好像捅到了师傅的苦处。他摇摇头,“你还小,哪里都有作难的时候啊,大了,等你见到山,经历了,就明白了。②”我感到师傅的话极深奥,就想他许是不愿意带我去看山看水磨。
我有点想哭,就缠着他,让他等着我,等我长大了,到山里去找他,师傅乐了。
父亲看我如此的样子,就说拜石匠做师傅,将来能拿动锤子錾子,可以背着褡裢的年纪,就跟着师傅到平原外走动。于是,我恭恭敬敬地叩了头。父亲打了酒,杀了一只鸡,配上从地里摘下的还有黄花的黄瓜。
第二天师傅走了,我和父亲送他到村外的土路。一个光光的脑壳,一个褡裢,一把錾子叮当着远了。
这以后的日子,师傅在霜降的时候,都会来我们的村子。
每次师傅来的时候,总不会空手,带一些平原不常见的物件,煎饼、山核桃、榛子……他从褡裢里掏出那些东西的时候,总会说“我的小徒弟”。我发现师傅十分地珍爱师徒关系,在学屋里,我曾比较老师和师傅,觉得老师不会给我带来平原外的神奇,而师傅说,等我大一点,他就会给我打一把錾子和锤子,和他到平原外走一走。
有一年,到了霜降,师傅没来,到了寒露,师傅还没来,村子里的几家磨都钝了,变得喑哑。贴近年关的时候,我在村外看到了一个背褡裢的人,他告诉我师傅死了,在一家的磨道里,拿着錾子,忽然一放锤子,一口气没上来,走了。
我听了,伤心地哭了起来,平原外牵念我的人走了,我对平原外的牵念也减了许多。我常想,也许,收我做徒弟,他本身是不当真的,但他对一个平原孩子的爱却是十分珍重的。也许师傅有许多的苦楚,我想到他第一次不自制地在一个平原深处的孩子面前唱起《夜奔》。后来,我在空余时,喜欢起篆刻,工具也置备齐全。我有一个愿望,哪天就刻一方肖像印章,内容是林冲在雪夜,斜背着长枪,枪端处,挑着的是酒葫芦,也是天黑得紧,雪也下得紧……
【小题1】简析①②两处画线的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2】赏析文中画曲线的句子。
【小题3】简要概括錾磨师傅的形象特点,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4】联系全文,简析“我”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5】联系全文,简析文章结尾画线句的意蕴。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代写冯
马犇
代写是个老行当,多在邮局附近出摊。少时,一两家;多时,十多家。
这个行当无需太多東西,一张桌,一沓纸,一支笔足矣。讲究的代写人,会使专用笺纸,且以毛笔书之。但多数代写者只用钢笔,纸也就地取材,机关、企业、学校的稿纸都有人用。
代写多是代人写信,偶尔也代写诉状、遗嘱、传记、家史。代人写信并不复杂,顾客口述大概内容,代写人书之。也有代写回信的,不识字的人拿来收到的信,请代写人读信,然后将回信的大致内容告知代写人。
代写冯不是最早的代写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才加入队伍。选择代写,并不是因为他已从工厂病退,而是另有他因。
代写冯秉持着自己的原则,每写完一封信,就忘掉内容,在写信的过程中尽可能准确地呈现出顾客的想法。加之其润格在同行中最低,所以找他代写的人特多。
与别人不同的是,当有人往台湾寄信时,代写冯写信封前,都会与顾客商议,“同志,请允许我在信封背面画一个代写摊的标志。”多数顾客不会拒绝,或者说并不在意,因为别说他画个标志,就是涂满信封,邮资也不变。
代写摊的标志是个大头菜,下面写有“大头菜·冯”。后来为提高效率,代写冯刻了枚章,上置大头菜图案,下刻文字,极易辨识。
解放前,淮城有不少人在南京加入国民党,蒋介石兵败台湾前,有很多淮城籍的国民党军官回乡将亲友带走。所以后来,淮城往台湾寄的信,往往比寄往周边的信还多。
代写冯清楚地记得,他六岁时,哥哥十岁,身为国民党军官的舅舅回乡省亲,在冯家小酌,代写冯和哥哥在院里玩耍,哥俩路过堂屋时,舅舅立即召唤哥哥。谁也没想到,饭毕,哥哥即被带走。从此,一条海峡分隔开哥俩。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掀起寻亲潮。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即便哥哥记得旧址,信也会被打回。而哥哥的地址,代写冯更是一无所知。
令哥俩终身难忘的或许只有大头菜,因为他们小时候,家里有个腌制老卤大头菜的作坊。当年,站在巷口,就能闻到大头菜那极为特殊的香气。
那些年,因为贫困,大头菜被广泛食用。虽然条件艰苦,但淮城人一直乐观,他们尝试着“细做”大头菜,且将腌制大头菜的卤留下来,像传家宝一样传下去,到了第二代甚至第三代,卤仍在缸里。用老卤腌制大头菜成了当地的习俗。
旧时岁月,老卤大头菜不仅让单调的饮食多了些滋味,还给困窘的生活提了鲜。后来,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老卤大头菜并没消失,它成了淮城人的情结。再后来,它在外地也红火起来。淮城有民谚曰,“大头菜不是菜,出门人得外带。”淮剧《补缸调》更为直白,“河北闻名大头菜,招来宁沪大客商。肩挑车运到码头,货到南边用船装。远销南京和上海,还有扬州和镇江。河北地方腌切户,家家都有腌菜缸。”
《补缸调》里的河北,即河下古镇北边的河北村。代写冯家正住在河北村,当年,哥俩餐餐都离不开自家的大头菜。
代写冯干了十多年,代写的寄往台湾的信有数百封。一个冬日,梁二拿来台湾亲戚的回信,代写冯照例读给梁二听,除了梁家的信,还有张宣纸,几列隽秀的毛笔字,上书──近日,几位淮城籍友人相聚,席间,谈及家乡的大头菜,梁君便拿出一封来自家乡的信,信封背面钤着大头菜的印。梁君说淮城有个代写摊,所代写的来台的信皆有此印。“大头菜·冯”,代写摊莫非恰是吾弟所设吧,今借梁君的信,附上通联。含泪盼复。
代写冯热泪盈眶,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笨方法竟能找到哥哥。代写冯替梁二写完信,即给哥哥写信,一口气写了十多页。自此,哥俩频繁通信。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哥哥回乡,五十年了,哥俩终于重聚家乡。代写冯做了很多家乡菜,还特意放了碟老卤大头菜。令代写冯意想不到的是,哥哥从包里拿出一个从未开封的小坛。这是当年离淮时,母亲塞给他的。
哥俩夹起大头菜,老泪纵横。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用不少篇幅交代代写行当的摊位位置、具体工具、代写内容等,一是因为部分年轻读者对代写不熟悉,而是为了引出小说主人公代写冯。
B.“由于老家所处的街巷已被更名数次”,交代了代写冯在他人的信封上写“大头菜·冯”的一个重要原因,也从侧面表现出了新中国面貌的日新月异。
C.小说引用有关大头菜的谚语和淮剧内容,说明了大头菜在当地十分普遍,是家家户户生活的必备之物。语言通俗、质朴,表达生动、活泼。
D.小说交代淮安籍国民党军官在蒋介石兵败台湾前带走家乡亲友的情节,点明了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给发生在代写冯身上的故事打上了时代烙印。
【小题2】请简要概括代写冯的人物形象特征
【小题3】小说中“大头菜”的具体作用是什么?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