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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着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瑞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顿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作出铺垫。
B.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C.王有福不情愿承认自己误撞酒店玻璃受伤,主要是因为妻子有病,家庭生活很困难,害怕酒店迫究责任,让他赔偿报失。
D.“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暗示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E. 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小题2】小说中的王有福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2-24 0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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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丑槐
老城的南头有棵丑槐,它体态臃肿,衣衫沧桑,即使在五月槐香的季节,也只能抽出几条斜枝碎叶。
它是树中的侏儒,标准的畸形儿。
他叫大宝,是个修鞋匠,他的鞋摊摆在丑槐下已很有一些年头了。街上的风景,换过一页又一页,不变的,只有大宝的的鞋摊。看见他时,他多数蓬头低首地趴在一架黑乎油腻的修鞋机上补鞋。修鞋机前放着一只破木箱,木箱上什么都有,都是修鞋的家什。看不见他的腿,腿被木箱遮住了。不过,也看到过他的腿。那是在闲时,他坐在一个小马扎上和旁边修自行车的老马聊天。他的裤子和正常人的裤子没什么区别,区别在于裤管里的内容,那里没有一双有血有肉的腿。一双空空的裤管在风里荡来荡去。
她叫菊花,是这个小城的清洁工。每次走过大宝的摊前,大宝离着老远就笑眯眯地招呼过来了。他的笑容常常刺激着她的神经,让她倍感人生的残酷。一个一生不能用双脚走路的人,却偏偏操持着替人修鞋的活计,用自己的双手为他人助跑,而自己却寸步难行。
菊花常来他这补鞋,开始是补自己的鞋,后来,自己的鞋没得补了,她就在垃圾筒旁找人家扔了的鞋来补。
老实说,大宝的手艺并不高明,甚至有些粗糙,和他人一样,怎么看都算不上精致。大宝开始补鞋还算认真,后来,生意越做越精了,开始偷工减料,甚至开始用劣质皮。
菊花每次接过针工粗糙,掌皮劣质的鞋子,只是笑笑。大宝粗黑的大脸上依旧堆着虚虚的笑,说着口不对心的话:“大姐,你放心,给你补的绝对是上好的皮。钱嘛,你看着给好了,都是熟人,讲钱生分嘛。”
起初,他要多少,菊花给多少,明知贵了,也不还价,大宝觉得她这生意好做。
渐渐地,大宝有了想法。他想,补一双鞋,我要她4元,她给,如果我跟她要6元,估计她也会给的。我怎这么傻呢,何不要6元?
再来补鞋时,涨价了,一双鞋从4元涨到了6元。说出6元时,大宝斜眼偷看了菊花的脸色,出乎意料的是,菊花只是笑笑,竟掏出了一张皱巴巴的10元人民币说:“不要找零。”转身走了。
“嘿,这女人看穿着不咋的,出手倒挺阔绰的,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大宝惊喜之后莫名了好一阵。
这出人意料的结果让大宝的脑袋越来越活了。
一个秋日的午后,阳光慵懒地照着,照得人打瞌睡,头顶的丑槐耷拉着稀疏的脑袋,睡眼朦胧。丑槐下的大宝身着老式中山装,胸系油腻腻的蓝色大围布,正拢着手,眯着眼,朝着大街上呆望。
菊花来了,手里拎着一双垃圾筒旁捡来的童鞋。大宝的眼睛倏地一亮,一张脸,笑成了一朵花。
“大姐来啦!快请坐,请坐。”“大姐稍等呀,一会就好,一会就好。”菊花笑笑,默默地坐在旁边等着。菊花发现大宝的木箱里新进了一些万能胶。而这些万能胶全是假的。
鞋子修好了,菊花接过鞋,依旧递过一张皱巴巴的10元人民币,大宝把钱紧紧攥在手里,也不提找零。
“师傅,卖我两瓶万能胶吧?”菊花说。
“行行行,当然行,大姐要,我给全城最低……”大宝的话还没说完,菊花再次递过一张皱巴破旧的10元人民币,转身走了。
菊花转过一条街道,把那两瓶面浆做的万能胶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筒。
看着菊花远去的背影,大宝狠狠地亲了一口手里的两张人民币,自言道:“人要走运,山也挡不住哩。多亏咱这脑瓜灵!”
旁边修自行车的老马扔过话来:“大宝,知道你的运气哪来的吗?你的运气于你那双空空的裤管!知道吗?这女人以前的男人也是修鞋的,后来出了车祸,双腿截肢了,再后来,男人得病死了。她就靠着清扫街道挣点生活费。
大宝的笑容凝固了,凝固在那棵粗糙、干裂、灰黑的丑槐下。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借助肖像、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手法,刻画了一个没有精湛手艺、安分的本心却有着偷工减料的精明与售假欺诈的得意的人物形象。
B.小说在构思上颇具匠心,情节跌宕起伏。作者对人物直接表明态度,以“大宝的笑容凝固了”作为结局,给读者留下丰富的想象空间。 
C.菊花开始是补自己的鞋,后来就在垃圾筒旁找人家扔了的鞋来补。因为是老顾客,大宝给菊花全城最低价,菊花也出手大方,不在乎找零。
D.菊花竭力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帮助大宝完成精神救赎。这正是作者写作此文的真正目的:不仅是批判丑陋的人性,更重要的是褒扬精神救赎的人性。
【小题2】文中对丑槐进行了三次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菊花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鞋》——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 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小题2】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给记忆一个座架

毛韻华

①打点行囊,离开家乡的那一天,我去父母最后共同生活过的那个小屋去和父亲告别。在尘封多年的某个抽屉的角落,发现了那只牛角,它带着一身斑驳的伤痕,静静地躺在那里,有些落拓,有些凄凉。我拿起它来,托在手心里,沉沉的。似乎比当年托在我一双小小的手掌里更沉更重了。

②它被搁在这个角落里是可以找到理由的,这弯弯的牛角,没有可以站立的面,没法子把它摆放在哪里;再者,这不过是个普通的牛角,哪里配和青花瓷之类的东西获得相同的待遇呢?更何况角身上布满了“疮疤”,一道道裂痕里泛出白白的干裂了的骨粉的颜色,放哪里都免不了增添落拓的境致。

③“啊,这个东西,怎么还在?”父亲笑着伸手过来抚摸了一下这牛角,他的手胖胖的,手背上有四个深深的“福窝”。

④父亲的笑有些惨淡。

⑤原本,对于我去南京,我的母亲是万不放心的,一方面因了我的孩子栩尘未满周岁,是进不了托儿所的年龄,另一面又听说我们没有房子,要挤在临时搭建的棚子里“餐风宿露”地过日子,从未出过远门的她就打定了主意要陪我去南京,帮我带孩子。谁知,忽然一病不起,很快就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⑥对于父亲,母亲突然离去,最宠爱的女儿又要远走他乡,我不敢去想他独自坐在这阴暗的小房子里会想些什么,然而他知道我有必须离开的原因。我深信,没有人知道的原因,他知道。

⑦“这东西,没什么用了,太重……”他竟知道我想带它走。是的,我要带走它,我早就该带走它了。

⑧忘不了那几年,为了我的病,父母四处寻方,医院似乎没有多少希望了,他们便到处去打听民间的偏方,不管什么奇奇怪怪的说法,都深信不疑,一个个的拿来试验。那年夏天,母亲从远房亲戚那儿听来,说把新鲜的牛角磨成粉来吃可以治我的病,父亲就跑了几次老家,不知道求到了谁,不久就拎回来两个坚硬的牛角。

⑨夏天的夜晚,晚饭后,大院里大人们开始提井水冲刷白天被烈日烤得冒火的场院水泥地,这边那边发出“嗞嗞”的声音。病房里实在太热了,晚上父亲会把我驼回来,放在竹榻上。漫天星斗亮起来的时候,场院上各家就开始开西瓜、喝“冷饮”。哥哥们原本在满场的疯跑,只要父亲一声喊“开西瓜咯”,就会飞快地跑回来。夜深人静的时候,老人们拉着不情不愿的孩子回到屋内去了,母亲在屋里陪我们睡。场院上留下几个父亲那样耐得住夜寒耐不住热的人,零星地发出扇子拍打腿脚的声音。那时没有空调,有电扇的人家也很少,但是记忆中留下的却都是清凉的感受。

⑩然而,那个夏天,晚饭后的父亲一直猫在屋子里。赤着膊,关上门窗,避开每一丝风。擦干净长凳的一端,用绳子把牛角固定在上面,两腿横跨在长凳上,弓下背,用一把长长的锉刀去锉那牛角,等到有白色的粉末掉在凳面上时,再轻轻跨下凳子,慢慢蹲下身子,屏住呼吸,用小刷子把粉末刷进一个棕色的小药瓶里去,塞紧了,然后极快地站起来,跨上板凳接着再干。然而他只是个拙劣的工匠,一开始他那双拿惯了笔的手无法掌控牛角弯弯的身形和光滑的身体,锉刀左偏右移找不到方向。起初的几天,他肥厚的手背和手指上开始出现东一条西一块的血痕。晚上绑上纱布继续锉。一天晚饭的时候,父亲说,原来,绑上纱布干活很有效果,摩擦力大了,手里的锉刀不打滑了。他笑起来,仿佛找到了一个妙手回春的仙方一般。

⑪果然,牛角上开始出现一道道白色的锉痕,并且一天天深凹下去。棕色的小瓶子里的粉末开始像小雪似的一厘米一厘米层积起来,父亲的脖子、前胸的痱子也火烧云似的一片一片地蔓延开来。母亲开始每天拿小头的药匙从小瓶子里挖出点儿来,撒上白砂糖,喂进我嘴里。砂糖好甜,那粉末是什么味道,我不知道。

⑫有一天,我们听到啪的一声,第一个牛角断裂了……就这样,我吃掉了第一个牛角。很快,第二个也开始伤痕累累起来。这时父亲已经称自己为一级木匠了。后来呢……后来,我的病似乎真的渐渐好起来了。

⑬然而,成年后的我一直怀疑当时只是医生的误诊,夸大了我的病。有一回,我跟父亲分析过这个问题,我说,现在的医学这么发达,也治不好“再障”(白血病),那时候怎么可能靠一些“偏方”治好了呢?父亲只是呵呵地笑着,说:“也许吧,也许吧。”

⑭也许,母亲的去世唤起了我生命中的一次觉醒。所以当我捧着这只当年“吃剩”的牛角,看着桌头供着的母亲的遗像,我发现我面临了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当获知母亲得了绝症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悲痛的,然而也是确信于连“科学技术”也无能为力的事实,一开始就抱着等待“那一天”的心理,我是那么的冷静,在我给病床上消瘦的母亲喂药的时候、在我晚上窝在病房的躺椅上陪着母亲说话的时候、当清理母亲病床上一簇簇头发潸然泪下的时候、在颠簸的卡车上紧紧抱着放弃治疗要求回家的母亲如柴的身体的时候……我从没有想过“偏方”之类的问题,在热烈的哀伤的后面,我是多么的冷静!

⑮“也好,带着吧,给栩尘做玩具吧……”父亲打断了我的心思,他是故意的。

⑯颠簸的生活总是想磨掉这些记忆。到南京的头几年,我们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白天,衣冠楚楚地忙着活儿;晚上,蓬头垢脸地忙着生活。晴天,忙着晾晒潮湿得发着霉味儿的衣物被褥;雨天,忙着用沙袋在门口筑着不堪一击的堤坝,忙着半夜用盆罐接雨水,忙着追逐漂出棚屋的鞋子。夏天,忙着贴纸封窗增强空调的功效,忙着驱蚊抓鼠;冬天,忙着给哮喘的孩子跑医院、煮中药,当然还要忙着寻找时间带孩子玩玩雪、跑跑山……颠簸的生活却反而加深了多年前的那些记忆,我开始多了回忆。

⑰搬进新家的那天,我去夫子庙的老红木商店想买一个红木的座架,店里的老头说:这个放古董铜镜或古董瓷盆最好了,又稳又填色。我没有古董,我只想给那只牛角一个座架,让它不再被遗忘在抽屉的角落;我只想给记忆一个座架,让它不被淹没在时间的旋流里。

⑱我把它放在座架上,摆在栩尘的古棕色的钢琴上,孩子说:这是古董吗?我说,这不值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节选自《解放日报》)

【小题1】扣住“似乎”一词分析第①段画线句的含义。
【小题2】试简要分析第②段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赏析第⑩段动作描写的表达效果。
【小题4】第⑯段首尾划线句表达上是否有矛盾,试作简要分析。
【小题5】下列各项对文章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④段中父亲的笑惨淡是因为回忆起当年医病的悲凉。
B.第⑦段中“我早就该带走它了”表明此想法由来已久。
C.第⑫中“似乎”一词说明我的病并非因牛角而好转。
D.第⑮段中,“他是故意的”是父亲转移话题以免我伤心。
【小题6】结合文章内容,进行想象,用一个转折复句为本文续写结尾(限30字以内)。

同类题4

阅读下文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等待那只手

老头没睡,还在用眼睛的余光悄悄打量我。

我知道他在等待下手的机会。我也没睡。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这一点苗头我还是看得出来的。于是我暗自加剧着后悔:要是不贪图那个懒觉,早20分钟起床就能买到卧铺,何至于胆战心惊地和一个老家伙这么对峙着?

很显然,那老头比我还有经验。因为刚才上车一落座,他竟然目不斜视地看着我,微笑着说,你长得很像我儿子。

我在心里冷笑了一声。因为我穿西服、打领带、抱着笔记本电脑,身边还有个寸步不离的密码箱,我就像你儿子?嘀咕完之后,我顺便瞅了瞅他,灰旧夹克、两天以上没刮的胡茬儿、和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炯炯双眼。

于是我没吭声,连头都没点,假装没听见。

他讪讪地笑了笑,说,我三年没见着他了,只偶尔听到他的声音。

我轻轻打了个冷战。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这老头是个很难缠的对手,配得上老奸巨滑这个词。而我的判断似乎还没错过。

东奔西走,和这个行当的人打交道多了,有输有赢。但一开始这么跟目标套近乎的,他是第一个。所以,我又瞅了他一眼。我也有两年没和父亲照过面了,虽然我也偶尔给他打打电话,寄些钱。

我的预感没错,熄灯后车厢里的人大都睡了,他没有。其实即使没有这种预感我也不会睡着的,我早已练就三昼夜不合眼也神志清醒。这是经验,也是饭碗,况且我怀里还有张支票,那是分公司这个季度的费用。寸步不离的密码箱不过是个道具,里面是几件换洗下来的内衣。我知道这老头是看得出来的,他那一脸沧桑就是证明。所以我能维持的,只有清醒和谨慎,然后,静静地等待那只手。

我躲在外套里观察他。

夜深了,四周一片漆黑,仿佛隐藏着无数索要的魔爪,敲得车窗玻璃嘣嘣作响,空气透着阵阵寒意,好像空调不断地向着车内吹着空气。我一直紧绷着肌肉,竖立起来的汗毛往外支撑毛衣,痒痒的。久了,牙齿还开始打起架来,不知是真冷还是我太紧张。

他的眼神大多数时间一直都在窗外,车窗外面黑灯瞎火,亏他有这分耐心。于是我有些恍惚,冲着他这分镇定劲儿,到底我和他哪个是猎手哪个是猎物呢?

动手了。那只手有点小心翼翼,终于还是游移着探了过来,漫过我头顶的时候带着一道阴影,让我有些窒息。不过我却没看出预想中那种高明的熟练,这让我窃喜着,在脑海里虚构出即将发生的人赃俱获。

盖在身上的外套一紧,从脖子往里灌的冷风忽然就没了,我觉得像是突然钻进了被人暖好的被窝。惊讶让我努力睁大了眼,可是外套领子遮住了我的视线。

老头从我上方垂下一声细微的叹息,唉,一个人在外面劳苦奔波的,不容易。

我赶紧闭上了眼,用了很大力气。我怕我眼里也有他那样的泪光。不知怎么的,我忽然特别希望那只手能停一停,拍我两下。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先抑后扬,正是“我”对老头的怀疑与误会,凸显了老头善良、慈祥的品格。
B.在缺乏信任的社会大环境中,真诚与善良最易遭遇尴尬与误会。而这种尴尬与误会很大程度上是助人者的鲁莽或直率造成的。
C.小说运用误会法的目的在于告诉人们,人生的路上,只要解除误会,就会迎来美好的旅途。
D.老头一直以父辈的身份照顾素昧平生的“我”,因为我长得太像他的儿子了。照顾“我”,让他获得了亲情的满足。
E.人间真情总是能够逾越误会与偏见筑成的篱笆。当老头沧桑的手拉紧我身上的外套,“我”在内心里已经把他当成两年未谋面的慈父了。
【小题2】小说的描写手法有很多,而这篇小说主要运用了哪几种描写手法?请就其中一种手法,谈谈它的作用?
【小题3】小说以“等待那只手”为题有何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桥边的老人   何君华
如果赶不上清溟桥头的渡船,我们就不得不步行十几里山路去镇上上学。这显然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我们总是早早备好书包、大米和一个星期的腌菜,坐在大同水库岸边等渡船到来。
开渡船的驾船佬总是最后一个来。仿佛知道我们无论等多久都会继续等下去似的,驾船佬总是慢悠悠地把船锚抛上岸,眯缝着眼睛看我们这帮学生娃争先恐后地往船上挤,还不忘大声斥责道:“莫挤莫挤,淹死你们这帮急死鬼!”所有人都不理会驾船佬的训斥,还是像一群急不可耐的蝌蚪一样往上蹿。
驾船佬的船是杉木做的,吱吱呀呀,也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看起来随时都要散架,但只要我们质疑起来,或建议他打一条新船时,驾船佬总是说这船没问题,肯定能坐人,保证淹不死你。偌大的大同水库偏偏只有他这一条渡船,我们只能硬着头皮跳进他的船舱。
等所有人都坐定了,驾船佬却丝毫没有要开船的意思。有人坐不住了,催促道:“怎么还不开,莫非等酒喝?”“等酒喝”是乡里骂人的俗话,指一个人慢性子、怠惰,一般只有长辈对晚辈说。有学生娃胆敢这样没大没小地骂他,驾船佬却并不生气,照样坐在船头上一动不动。原来,驾船佬是在等迟来的学生,想多赚几元渡费。
还真有不着急的吊死鬼(“吊”、“掉”同音,指凡事掉在后面、不着急不抢先的人)慢悠悠地从山路上下来。整整一下午驾船佬都不着急,这时候反倒着急起来,大声朝山上喊道:“吊死鬼,还不赶快!”听了驾船佬一声吼,几个吊死鬼才快步跑起来。
嘟嘟嘟……驾船佬摇响柴油机,船终于开动了。船头劈开波浪,像一条巨大的青鱼,向下游的大同镇开去。
每个星期天的下午我都会准时去清溟桥头等渡船,但是有一次,我也当了吊死鬼。那是一个秋日的上午,我在池塘里帮爷爷挖藕,不小心弄湿了校服,奶奶非要等校服晒干才肯让我穿上去上学,也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已经不记得了。总之那个星期天的下午我迟到了,我在狭窄的乡村公路上疯狂地奔跑着,风呼呼地从我耳边吹过,我感觉我肯定赶不上渡船了,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加快步伐。等跑过了三个山头,清溟桥头终于在我眼前出现时,让我欣喜不已的是,渡船竟还等在那里!
“吊死鬼,就等你了,还不赶快!”驾船佬照例远远地吼了一句。我连忙欢快地朝他跑去。
直到这时我才恍然明白,这个驾船佬嘴上不饶人,心地倒是挺善良——他之所以每次都不肯早早开船,根本就不是为了多赚几个渡费,而是要等所有的学生娃都齐了才行。驾船佬是那么精明的人,周围几个村子有多少娃在镇上上学他心里能不清楚吗?他要是把船开走了,学生们该怎么去上学呢?
这个驾船佬!
我们支付的那几毛钱渡费怕是还不够渡船烧柴油的钱!这是很多年后我才知道的事情。那是在驾船佬的葬礼上,他的儿子偶然跟我说的。他曾想把父亲接到城里去,他父亲死活不肯,他说:“当年你不也是这样坐渡船到镇上去上学的吗,我若走了,谁来渡娃儿们去上学呢?”
现在,村里到镇上早已修起了水泥路,人们到镇上再也不用坐渡船,大同水库也开发成了旅游景点,连名字也改了,叫仙人湖。过年回家的时候,一个人坐在清溟桥岸边,夕阳洒满金色的仙人湖,我还是会想起驾船佬。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如果赶不上清溟桥头的渡船,孩子们就不得不步行十几里山路去镇上上学,因此,大家都是每天早早赶到大同水库岸边等渡船到来。
B.看着学生娃争先恐后地往船上挤,驾船佬总是大声斥责,但他的斥责并不严厉,所以孩子们都不理会,还是急不可耐地往船上蹿。
C.驾船佬的船是杉木做的,已经用了很多年,孩子们常常质疑驾船佬的旧船存在安全隐患,但驾船佬尽管愿意却无力打造一条新船。
D.尽管孩子们支付的渡费并不能使驾船佬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驾船佬还是为了心底的愿望留在清溟桥边坚持渡孩子们去上学。
E.发生在驾船佬身上的故事普普通通、平淡无奇却又充满感人的力量,其中蕴涵着作者对社会生活中小人物命运的关注和思考。
(2)小说在刻画“驾船佬”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是怎样叙述驾船佬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的结尾一段应该删去,你的看法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