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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学者王世襄
马未都
我和王先生认识是因为明式家具,那时王先生还住在北京东城区芳嘉园胡同一座深宅大院内。可惜此院今已不存,拆光盖了高楼,要不然可以建个名人故居,让喜欢明式家具的人有个凭吊之处,看看大家当年的生活状态。
那座大院是王家的祖产,从中可以隐约看出王家当年的风光。我第一次踏进王家大院时是一个晚上,深一脚浅一脚的,摸黑如同盲人。王先生住在内院尽东头的两间,其他房间均已为外人所占,他住的这两间,房矮屋深,潮湿阴冷。
今天已入藏上海博物馆的那批王先生收藏的著名明式家具,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参观欣赏,殊不知当年这些宝贝在王先生家的窘状。一腿三牙的黄花梨方桌用于切菜揉面,王先生在上面为自己也为客人做过多少次菜,无人可知。我清楚地记得王先生为我们炒菜起锅时的情形,叮当作响,菜未入口就涎水横溢。王先生是美食家,名副其实,不仅会吃还会亲自下厨,并能撰文评比美食的优劣。最逗的是有一次,一家美国大公司在王府饭店宴请王先生,他老人家自己在家先炒一菜,装入广口罐头瓶内,拎着去赴宴,并一路上对我说:“王府饭店的厨子不行,让他们尝尝我的手艺。”那天在餐桌上,当王先生将自己炒的肉丝菠菜装入盘中时,满桌嘉宾鼓掌,啧啧称赞。我觉得客人只是出于礼貌,尤其美国人本来就爱赞美人,王先生却认真地说:“刚出锅时比这还好,这会儿塌秧了。”
王先生的脾气不显山水,其实挺拧的。我们去的那个村叫后郭,家家户户都以倒腾古董为生,不必敲门,推门就是客人。记得有一家大门紧闭,犬吠如雷,王先生非要进去看看。我说不行,实际上一怕咬了王先生,二怕咬了我自己。可王先生从小养狗,一丁点儿也不怕,非要进门瞅瞅,拉都拉不住。他对我说:“过去有坐狗的,就不怕这类瞎叫的狗。”我当时还纳闷什么叫“坐狗的”,后来才知道就是偷狗为生的人。
王先生满嘴净是土词,北京土话按说我也知道不少,但他老人家的土话都是土话加行话,多少有点儿行业黑话的意思。提笼架鸟,养个鸣虫什么的百姓的乐儿,正是他最大的乐儿。有一次我去王先生家里,正值冬天,天黑风紧,屋里虽有炉火,仍得穿棉衣棉裤。看得出来,王先生见下一代人很亲,尤其能聊点儿嘎杂子事的,他都喜欢。聊着聊着忽然听见他屋中有蟋蟀串鸣,透着一股野趣的亲切。循声望去,炉边一窝两排穿着棉衣的葫芦,煞为有趣。虽已夜深人静,王先生依旧兴致勃勃地将所养鸣虫一一展示,这叫油葫芦,那是蛐蛐,叫起来高低尖团,睡觉不寂寞,完全一副孩童模样。
王先生的字写得很好,功底很深。我带过几个朋友求过他的字,他都欣然提笔,我却没好意思要,原因是求字显得生分。王先生的大作《明式家具研究》出版后,我求王先生帮我题字留念,王先生提笔写下:未都先生有道雅鉴。行文亲切,毫无学者的架子,我当时惶恐至极,今日睹之,心中仍感慨无限。
我早年与王先生熟,从未想过能拥有他的藏品,他的许多藏品我都在他家不止一次地欣赏过,记得“犀皮漆”这一专业术语就是听他老人家讲的。王先生有一个明代犀皮漆圆盒,他每次拿出让我看时都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当时我连摸的勇气都没有。王先生告诉我,这个圆盒收入到《中国古代漆器》《中国美术全集》等著作中了,非常难得一见,一副炫耀的表情。
睹物思人,王世襄先生已经作古,留给大众的是他等身的著作和他散落在博物馆和私人手中的藏品。我再一次感到,在文物面前,我们都是匆匆过客,只能拥有一段美好的时光。宝物总是聚聚散散的。古人说:“水浮万物,玉石留止。”水就是时间,我们算是漂浮其上的万物;那玉石就是文物了,有着人类不具备的沉稳,有着人类羡慕的光泽。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今天已入藏上海博物馆的那批王先生收藏的著名明式家具,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参观欣赏,但却没有人知道当年这些宝贝在王先生家的窘状。
B.王先生是美食家,会吃也会做。一家美国大公司在饭店宴请王先生,他自己在家先炒一菜,装入瓶内,拎着去赴宴,令主人非常尴尬。
C.王先生毫无学者的架子。他的大作《明式家具研究》出版后,作者求王先生帮自己题字留念,王先生提笔便写,行文亲切。
D.王先生对自己拥有藏品明代犀皮漆圆盒十分得意,他每次拿出让“我”看时都是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当时“我”连摸的勇气都没有,生怕王先生恼恨。
E. 本文写学者却避开其学术活动,主要选取自己与王先生交往过程中的几件琐事,再现王先生生活的某些细节,使王先生的形象呼之欲出。
【小题2】请从选材、人物塑造、艺术手法等角度分析材料中画线语句的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1-14 10: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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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 鲁尼恩
(1)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2)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3)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4)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5)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6)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7)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 “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8)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9)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10)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11)“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12)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13)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14)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吴正龙译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二段运用外貌描写,初步展现了摩根的人物形象,也为后文人们猜测其伤疤由来埋下了伏笔。
B.“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可是人们还是继续传播摩根十分危险的言论,反映了小镇人道听途说并以貌取人的心理。
C.为了突出小说的主题和摩根的人物形象,第8段处对牧羊人的描写应该是越体现其羸弱渺小越好。
D.牧羊人之所以敢找“十分危险的”摩根的茬,是因为他喝了酒劲很大的威士忌,想借着酒劲拆穿摩根的真面目。
E.小说运用了外貌、语言、动作描写和设置悬念、倒叙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了人物个性,充满了荒诞和幽默感。
【小题2】对比是小说创作的常用手法之一,本文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的?请举两例加以赏析。
【小题3】“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小题4】讽刺小说是以批判现实生活中的丑的人事物为手段来表现主题的小说类型。这篇小说对人性的讽刺是多方面的,揭露了人的多种错误心理,请就其中两点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最后的较量
欧·亨利
手段高明的惯偷杰米,因在狱中表现好被提前释放。出狱那天,杰米暗暗下定决心,再不回那个该死的监狱了。可是,不久后他又重操旧业,并且连连得手。
杰米与探长班激烈较量后,差点失手被擒。为了躲避班的追捕,杰米逃到艾尔摩小镇上。一天杰米在大街上闲逛,听人谈论起艾尔摩镇银行家亚当很有钱,心中不觉一动。
然而,一件意外的事情改变了他的计划。那天,杰米正在亚当家门口转悠,忽然“嘎”的一声,一辆汽车在他的身边急刹车,差点撞到杰米身上。杰米刚想发火,从车里跳下来一个身材窈窕的女子,杰米完全被她的风采迷住了。这天晚上,杰米失眠了,眼前总浮现出那位女子微笑的问候:“先生,您没事吧?”一阵突如其来的烈火把杰米烧成了灰烬,从灰烬中重生的凤凰“宾塞”先生在艾尔摩安顿下来。他开了一家鞋店,买卖很兴隆。杰米第一次感到正常人生活的美好。他还交了许多朋友,而且如愿以偿,他赢得了姑娘的爱情。原来,他是亚当的宝贝女儿,名字叫安娜。
一年后,他赢得了当地人士的尊敬,他的鞋店很发达,他和安娜已经决定在两星期后结婚。亚当先生很器重宾塞。安娜非但爱他,并且为他骄傲。他在亚当一家和安娜的已经出嫁的姊姊家里都很受欢迎,仿佛他已是他们家的成员了。
这天,杰米来到亚当这里,并且把自己以前做案用的那个工具箱也带来了。他准备和安娜一起到小岩商业区去购买结婚纪念品,顺便将这只工具箱送给一个修保险箱的朋友。因为杰米再也用不上这个工具箱,他要开始新生活了。亚当对这个未来女媚非常喜欢,他觉得这个小伙子事业心强,人也正直,安娜和他一起生活一定会很幸福。他倒了一杯红酒给杰米说:“宾塞,时间还早,我们先来看看我新做的保险柜如何?”
杰米这才发现在大厅的右墙角,有一个巨大的保险柜立在那里。安娜的两个小侄子正在这里摸摸,那里摸摸,对这个大家伙好奇得不得了。杰米内行地赞叹道:“的确很牢固。”亚当非常得意地说:“是的,它相当牢固,等我安上它,除了我,任何人也休想打开它,连那个大名鼎鼎的专撬保险柜的高手杰米也不例外。”
杰米没想到自己的名声传得这么远,不觉一阵心慌。好在亚当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仍在兴致勃勃的介绍他的新保险柜:“除去报警系统不说,单是这密码锁,恩恩,你看这还有三道不锈钢的门……”杰米一边品着红酒一边不地点头。“的确,这保险柜和其它的保险柜比起来,相当先进!”
安娜笑着走过来说:“爸爸,不要老谈您的保险柜了,我们还要去买东西呢。”一家人说说笑笑,谁也没注意到,此时,一个小老头悄悄进了银行大厅,但是杰米注意到了,并认出这个老头就是一直追捕他的探长——班!
原来,班打听到杰米到了艾尔摩小镇,并即将成为银行家的乘龙快婿。于是追踪而来,准备揭穿杰米的老底,把他投入监狱。
杰米挽着安娜故作镇定地向门外走去。班手柱拐杖,站在门口,准备逮捕杰米。就在此时,传来亚当的惊叫声。
杰米和安娜转身一看,不觉得惊呆了。原来两个小侄子一时玩得兴起,竟然钻进保险柜,不小心将柜门关上了。
杰米跑过去着急地说:“快点打开柜门,保险柜密封太严,里面空气不足,用不了一会,孩子们就会没命的!”亚当急得团团转,杰米大声问道:“您冷静点,密码是多少?”
“密码还没设呢!”
“那定时锁呢?”
“定时锁也没装!”
内行的杰米立刻感到了事态的严重。
孩子的母亲发疯似地用手捶打着保险柜的门。有人甚至提议用枪。
安娜转过头,焦急地看着杰米:“你能试试吗?宾塞?你一定有办法,是不是?”
杰米看了看身后的班,心里像翻了五味瓶。他又转头看了看安娜,安娜正满怀希望地看着他。他瞅着她,嘴唇上和急切的眼睛里露出了一抹古怪的柔和的笑容。
永别了,我的爱情!!!
安娜,”他说,“把你戴的那朵玫瑰给我,好不好?”
安娜惊讶地看着杰米,她以为自己听错了他的话,但还是从胸襟上取下那朵玫瑰,交到他手里。杰米把花放在左侧衬衣口袋里靠近心口的地方,挽起袖子。于是文质彬彬的“宾塞”不见了,代替他的是杰米。
真是轻车熟路,不到十分钟,杰米打开了保险柜。两个孩子得救了,亚当一家围着孩子又哭又笑。杰米深情地看了一眼安娜,转身对身后的班说:“班,你赢了,我们走吧!”“你认错了人吧,宾塞先生,”他说,“别以为我认识你。那辆马车还在等着你呢,不是吗?班转过身,朝街上走去。
杰米看着远去的班,无声地流下了眼泪。这时,安娜从身后紧紧抱住他说:“宾塞,什么也不要说,我永远爱你!”
【小题1】探长班在小说中起了什么作用?(4分)
【小题2】根据上下文,解释句子在文中的含意。(4分)
一阵突如其来的烈火把杰米烧成了灰烬,从灰烬中重生的凤凰“宾塞”先生在艾尔摩安顿下来。
【小题3】请简要分析这篇小说主要用了哪些结构技巧?(4分)
【小题4】“最后的较量”的结果是什么?请结合全文,探究这体现了作者怎样的写作意图?(4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你认识汉斯吗
刘怀远
如果你第一次跟张奶奶拉家常,见面说不了三句话,张奶奶就会问你:你认识汉斯吗?医生,德国人。
张奶奶闺名芝秀,慈惠墩人,十多岁父母双亡,孤零零的她被汉口的姑妈领了去。姑妈家住在裕华纱厂旁,迫于生计,芝秀小小的年纪也进了纱厂做女工。织工从早到晚,两只眼睛总是瞪圆了盯住织机,稍微发现一点毛病,眼到手到,飞快地摆弄梭子,不让织机上出一点瑕疵。时间不长,芝秀的眼睛红肿起来,肿痛,视物模糊,其中一只眼睛里还流出白色的汁液来。姑妈先是请来游走的郎中,郎中卖给几包草药。不想敷用后,眼睛钻心地疼,还看不见东西了。姑妈又慌忙领着去看保善堂的先生。先生看了,也是摇摇头,说,可惜了这么漂亮的丫头,还是趁早做手术吧。芝秀问,做手术能好?
好是好不了,是提早割除了坏眼,不影响以后装个假眼,闺女家家的,怎么说也是爱美。不过丑话说在前面,诊费先付,至于落个什么后果,与本堂概不相干。
芝秀呜呜地哭,姑妈劝她,别哭了,再哭对眼睛更不好了。芝秀说,反正是要瞎了的,还能再坏到哪里。姑妈叹口气,这么年轻的孩子,怎么能没有眼睛呢。没有了眼睛,这一辈子可怎么过,我可怎么跟你死去的爸妈交代啊。
芝秀说,没了眼睛,我也不活了。
姑妈说,要不死马当活马医,我去请个洋大夫来看看。
就请来了汉斯。德国人,在汉口开诊所。汉斯来了,仔细地查看了病情,也是摇摇头,说我也没有办法。芝秀又伤心起来。汉斯见她抽泣,又用手指在芝秀眼前晃了晃,芝秀眨了两下眼睛。汉斯又点点头,也许还是可以好的。
姑妈说,能治就好。快用药吧。
汉斯说,我给清洗干净了,还需要打一针盘尼西林。你们,打得起吗?
芝秀不知道什么是盘尼西林,姑妈可是听说过的。那个时候的盘尼西林堪比黄金,一是稀少,二是金贵,不是一般人能用的。
你有这个救命的药吗?姑妈问。
汉斯点点头。
姑妈就僵在那里。半天没有说话。
芝秀问,多少钱啊?
汉斯没有回答,而是问,你在哪里做工啊?
芝秀说,纱厂里当女工。
汉斯微微一笑,那要你不吃不喝,半年的薪水。
芝秀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姑妈对芝秀说,秀,别怪姑妈不给你打针,姑妈实在是……
芝秀说,姑妈,我谁都不怪,只怪我自己命苦,自小没了爹,又没了妈,若不是姑妈收留,说不定我早死了,我怎么还能怪姑妈?眼睛瞎了是命,不怪姑妈,只是今后成了一个瞎子,又要拖累姑妈了。
姑妈也忍不住地哭起来。汉斯在一旁看看芝秀,又看看姑妈,看看姑妈,又看看芝秀,算是明白了怎么回事。汉斯摸摸大鼻子,挠挠头,说,上帝呀,真是可怜的孩子。要不这样,我先给小姑娘治疗打针,等你们什么时候有钱了,什么时候再给,好不好?
姑妈望望芝秀,芝秀望望姑妈,却看不清。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汉斯已经用注射器配药了。
盘尼西林注射到芝秀的身体里,没过几天,芝秀的眼睛真的神奇地好了。
芝秀找到汉斯的诊所,才看清了汉斯的模样。芝秀说,谢谢你救了我。
汉斯仔细察看了芝秀的眼睛,高兴地拍拍她的头说,痊愈了,你的眼睛完全好了。
芝秀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说,我现在还是没钱给你。
汉斯摸了下大鼻子说,我说过了,你什么时候有钱了,什么时候来还。
你放心,我有了钱一定来还你!
好的,你去吧,不过你要记住,不论再做什么事,一定要爱护眼睛哟!汉斯双眉往上一耸,眼睛透出微笑。
芝秀正想着是回裕华纱厂,还是干点别的。日本鬼子的炮弹飞来了。芝秀拉上姑妈跑回了慈惠墩。
日本人被赶走后,芝秀和姑妈又回到汉口,汉口已找不到一个叫汉斯的德国医生,也找不到一家外国人开的诊所。
“外国人漂洋过海地来开诊所,那么贵的药,一分钱都没给人家。”年老的张奶奶逢人便说,逢人便打听。
“你认识汉斯吗?医生,德国人,不是他,多少年前我就瞎了。”随着来汉口的外国人越来越多,特意学会了几句英语的张奶奶有机会就拉住外国人,跟人家打听:“你认识汉斯吗?我欠着人家药费呢,从没来要过,好人呐。如果他本人不在世上了,我答谢他的子孙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啊。”
汉斯,仿佛从没来过汉口一样,没有一丝消息。
张奶奶立了遗嘱,做出她这个年龄老人的惊人之举:身后捐献眼角膜。
(选自《天池》2016年第3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姑妈得知汉斯有盘尼西林后僵在那里,因为她觉得把侄女死马当活马医无法向侄女死去的爸妈交代,可是不用这药侄女就保不住眼睛,她内心非常纠结。
B.小说善用延迟法,芝秀患上眼疾求医,游走的郎中使她病情加重,保善堂的先生称只能割除坏眼,汉斯上来也说没办法,这使小说波折迭生,扣人心弦。
C.日本鬼子的侵略,使芝秀想继续工作的计划落空,也直接造成了她找不到恩人汉斯的结果,从而使她颇受折磨,小说含蓄、深刻地表达了反战的主题。
D.张奶奶逢人便打听“你认识汉斯吗”,这样写符合她年老爱唠叨的特点,同时也表现了她一心兑现还钱承诺的执着情怀以及始终无法回报的不安心情。
【小题2】小说一开始就假设第一次跟张奶奶拉家常的情景,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怎样塑造汉斯这个人物形象的?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我可不怕,仍旧走我的路。前面一伙小孩子,也在那里议论我;眼色也同赵贵翁一样,脸色也铁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也这样。忍不住大声说,“你告诉我!”他们可就跑了。
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但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晚上总是睡不着。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
  最奇怪的是昨天街上的那个女人,打他儿子,嘴里说道,“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他眼睛却看着我。我出了一惊,遮掩不住;那青面獠牙的一伙人,便都哄笑起来。陈老五赶上前,硬把我拖回家中了。
  拖我回家,家里的人都装作不认识我;他们的脸色,也全同别人一样。进了书房,便反扣上门,宛然是关了一只鸡鸭。这一件事,越教我猜不出底细。
  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户和大哥便都看我几眼。今天才晓得他们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伙人一模一样。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你看那女人“咬你几口”的话,和一伙青面獠牙人的笑,和前天佃户的话,明明是暗号。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
  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难说了。他们似乎别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同”。我那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书上写着这许多字,佃户说了这许多话,却都笑吟吟的睁着怪眼看我。
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
(节选自鲁迅《狂人日记》)
【小题1】文段中划线的句子“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含义是什么?(4分)
【小题2】结合文段内容,概括狂人具有“疯子”的哪些病症,并举例说明。(8分)
【小题3】《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请在文段中找出最能揭示小说主题的句子,并谈谈你对这主题句的理解。(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酒婆

冯骥才

首善街有家最低等的小酒馆。不插幌子,不挂字号,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

这酒馆只卖一种叫“炮打灯”的酒。这酒价钱贱,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可一落进肚里,马上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的,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像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啥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叫什么,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摸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像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像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像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像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

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像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什么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

原来,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

老板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再不往酒里掺水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小酒馆,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是真货。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像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像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了。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小题1】通观全文,分析酒婆是一个怎样的人。
【小题2】小说为什么极力描写酒婆的醉态,并且将其写得“好看”?
【小题3】“首善街”的社会环境具有怎样的特点?作者为什么以“首善”称之?
【小题4】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借老板的口提出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通读全文,说说此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