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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丢失的香柚
梁晓声
“大串联”①时期,我从哈尔滨到了成都,住气象学校,那一年我才17岁,头一次孤独离家远行,全凭“红卫兵”袖章做“护身符”。
我第二天病倒了。接连多日,合衣裹着一床破棉絮,蜷在铺了一张席子的水泥地的一角发高烧。
高烧初退那天,我睁眼看到一张忧郁而文秀的姑娘的脸。她正俯视我。我知道,她就是在我病中服侍我的人。又见她戴着“红卫兵”袖章,愈觉得她可亲。
我说:“谢谢你,大姐。”看去她比我大二三岁。
一丝悱然的淡淡的微笑浮现在她脸上。
她问:“你为什么一个人从大北方串联到大南方来呀?”
我告诉她,我并不想到这里来和什么人串联。我父亲在乐山工作,我几年没见他的面了,想他!我委托她替我给父亲拍一封电报,要父亲来接我。
隔日,我能挣扎着起身了,她又来看望我,交给了我父亲的回电——写着“速回哈”三个字。
我失望到顶点,哭了。
她劝慰我:“你应该听从你父亲的话,别叫他替你担心!”
我这时才发现,她戴的不是“红卫兵”袖章,是黑纱。
我说:“怎么回去呢?我只剩几毛钱了!”虽然乘火车是免费的,可千里迢迢,身上总需要带点钱啊!
她沉吟片刻,一只手缓缓地伸进衣兜,掏出5元钱来,惭愧地说:“我是这所学校的学生,‘黑五类’②。我父亲刚去世,每月只给我9元生活费,就剩这5元钱了,你收下吧!”她将钱塞在我手里,拿起笤帚,打扫厕所去了。
第二天临行时,她又来送我。走到气象学校大门口,她站住了,低声说:“我只能送你到这儿,他们不许我迈出大门。”她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柚子给了我:“路上带着,顶一壶水。”
空气里弥漫着柚香。我说:“大姐,你给我留个通信地址吧!”
她注视了我一会儿,低声问:“你会给我写信吗?”
我说:“会的!”
她那么高兴,便从她的小笔记本上扯下一页纸,认认真真给我写下了一个地址,交给我时,她说:“你们哈尔滨不是有座天鹅雕塑吗?你在它前边照张像寄给我,好吗?”
我默默点了一下头。我走出很远,转身看,见她仍呆呆地站在那里,目送着我。
路途中缺水,我嘴唇干裂了,却舍不得吃那个柚子。在北京转车时,它被偷走了。
回到哈尔滨的第二天,我就到松花江畔去照像。天鹅雕塑已砸毁了。满地碎片。一片片仿佛都有生命,淌着血。
我不愿让她知道天鹅雕塑砸毁了,就没给她写信……
去年,听说哈尔滨的天鹅雕塑又复雕了,我专程回了一次哈尔滨,在天鹅雕塑旁照了一张像,彩色的。按照那页发黄的小纸片上的地址,给那位铭记在我心中的大姐写了一封信,信中夹着照片。
信退回来了。信封上,粗硬的圆珠笔字写的是——“查无此人”。
她哪里去了?
想到有那么多我的同龄人“消失”在那个年代之中了,我的心便不由得悲哀起来。
注:①“大串联”:文化大革命中以“革命”的名义天南地北地联系。②“黑五类”:文化大革命中,父辈或祖辈乃至曾祖辈是地主、富人、反革命、坏蛋和右派分子,其子女称作“黑五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不准确的一项是
A.这是一篇带有散文风格的小说,它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显得真实亲切,有一种“天然去雕饰”的自然之美。
B.“我”从哈尔滨“串联”到成都,不是为了“革命”,而是去探望很久不见的父亲,这并不是为了表现“我”的自私,实际上是对“文革”中所谓的“革命大串联”的嘲弄和讽刺。
C.“大姐”对“我”一往情深,而“我”却并没有及时寄照片过去,这表现了“我”有些自私,没有珍惜“大姐”的真情。
D.这篇小说立意深刻,以小见大,发人深省,是小小说中之大手笔。
【小题2】“大姐”为什么希望“我”在哈尔滨的天鹅雕塑前照张相送给他?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
【小题3】文章以“丢失的香柚”为题,有什么深刻用意?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1-29 1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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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金鲤鱼的百裥(jiǎn)裙
林海音
龚嫂子不是当年在宫里走动的龚嫂子了,可是皇室的余荫,也还给她带来了许多幸运。她在哈德门里居家,收了一些女徒弟,一边教一边接一些定制的绣活,生意很好,远近闻名。
龚嫂子看见金鲤鱼来了,虽然惊奇,但很高兴。她亲眼看着金鲤鱼从小丫头变成大丫头,又从大丫头收房作了姨奶奶,何况金鲤鱼能收房,总还是她给提的头儿呢。金鲤鱼命中带子,要享后福呢!她也听说金鲤鱼年底要娶儿媳妇了,所以见了面就先道喜。金鲤鱼谢了她,两个人感叹着日子过得快。然后,金鲤鱼就说到正题上。她解开包袱,摊开了一块大红洋缎,说是要做一条百裥裙,绣花的。
“就绣个喜鹊登梅吧!”金鲤鱼这么说了,然后指点着花样的排列,她说她就爱个梅花,自小爱梅花,爱得要命。
龚嫂子一边听金鲤鱼说,一边在寻思,这条百裥裙是给谁穿的?给新媳妇穿的吗?不对。新媳妇不穿这种花样,也用不着许家给做,端木家在南边,到时候不知道会从南边带来多少绣活呢!她不由得问了:“这条裙子是谁穿呀?”
“我。”金鲤鱼回答得很自然,很简单,很坚定。只是一个“我”字,分量可不轻。
龚嫂子一时愣住了,答不上话,脑子在想,金鲤鱼要穿大红百裥裙了吗?她配吗?许家的规矩那么大,丫头收房的姨奶奶,哪就轮上穿红百裥裙了呢”就算是她生了儿子,可是在许家,她知道得很清楚,儿子归儿子,金鲤鱼归金鲤鱼呀!她很纳闷。可是她仍然笑脸迎人地答应赶工半个月做好。
百裥裙做好了,是龚嫂子亲自送来的。谁有龚嫂子懂事?她知道该怎么做,因此她直截了当地就送到金鲤鱼的房里。
金鲤鱼打开包袱看了看,表示很满意,就随手叠好又给包上了,她那稳定而不在乎的神气,真让龚嫂子吃惊。龚嫂子暗地里在算,金鲤鱼十六岁收房,加上十八岁的儿子,今年三十四喽!到许家也快有三十年喽,她要穿红百裥裙啦!她不知道应当怎么说,金鲤鱼到底该不该穿?
金鲤鱼自己觉得她该穿。如果没有人出来主张她穿,那么,她自己来主张好了。送走了龚嫂子回到房里,她就知道“金鲤鱼有条百裥裙”这句话,一定已经被龚嫂子从前头的门房传到太太的后上房了,甚至于跨院堆煤的小屋里,西院的丁香树底下,到处都悄声悄语在传这句话。可是,她不在乎。她正希望大家知道,她有一条大红西洋缎的绣花百裥裙。
很早以来,她就在想这样一条裙子,像家中一切喜庆日子时,老奶奶,少奶奶,姑奶奶们所穿的一样。她要把金鲤鱼和大红百裥裙连在一起——在她亲生儿子振丰娶亲的那天。谁说她不能穿?这是民国了,她知道民国的意义是什么——“我也能穿大红百裥裙”,这就是民国。
冬月底,许大太太发布了一个命令,大少爷振丰娶亲的那天,家里妇女一律穿旗袍,因为是民国了,外面已经兴穿旗袍了,而且两个新人都是念洋学堂的,大家都穿旗袍,才显得一番新气象。许大太太说已经叫了亿丰祥掌柜,做旗袍的绫罗绸缎会送来一车,大家每人选一件。她向大家说这些话的时候,曾向金鲤鱼扫了一眼。金鲤鱼坐在人堆里,眼睛可望着没有人的地方,身子扳得纹风不动,她真沉得住气。她也知道这时有多少只眼睛向她射过来,仿佛改穿旗袍是冲着她一个人发的。空气不对,她像被人打了一闷棍子。她真没想到这一招儿,心像被虫啃了一般。她被铁链链住了,想挣脱出来一下,都不可能。
到了大喜的日子,果然没有任何一条大红百裥裙出现。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通过金鲤鱼穿百裥裙梦想的破灭,表现了身为小妾的小人物令人心碎的遭遇及其凄惨的人生,揭示了旧中国妇女沉痛的心灵创伤。
B.金鲤鱼理解了民国的意义,产生了强烈的反抗意识,只是因为许大太太变相阻挠,发布了穿旗袍的命令,金鲤鱼才放弃穿百裥裙。
C.小说通过或阻止或质疑金鲤鱼穿百裥裙的许大太太、龚嫂子及周围许多人的言行举止、心理活动,反映了当时典型的社会环境。
D.小说语言平实自然,于不动声色中见深味,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旧时代女子不幸命运的悲悯之情,读来真切动人。
【小题2】龚嫂子是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百裥裙”在小说中的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移栽
游睿
办公室里放着一盆盆栽,植株矮小,模样普通,常大年却异常珍惜,天天施肥浇水,一有空还端着这株植物仔细欣赏。但盆中的植物似乎并不领情,耷拉着枝叶一副有气没力的样子,宛若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常大年为此忧心忡忡,特意到农业局去请教植物专家老严。老严一看这植物,当即说这么个破玩意儿你扔了算了。
常大年说,怎么能扔?这盆盆栽意义重大。我来找你,就是要救活它。
到底有什么意义,说了我就给你支招。老严说。
常大年看着盆栽,叹了口气,就给老严讲起了它的来历。
两年前,常大年到山区采访。那里海拔较高,土地贫瘠,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途中,常大年遇到了小光。当时小光读小学四年级,非常懂事,除了读书,还要照顾生病的爷爷奶奶。可从出生以来小光一直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常大年问小光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小光说就是希望您能让爸爸妈妈和我一起过一次年。常大年被感动了,专门策划了一期节目,千方百计让他们一家人相聚。当看到这家人阔别10年后温馨相聚的场面,常大年再次被感动了,于是在他的努力下,小光的父母在家乡镇上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这一家人从此不用再分开。
常大年离开那里时,小光一家人都来送他。常大年问小光,你高兴么?小光点着头说高兴。
后来小光的爸爸非要送常大年一些土特产,常大年拒绝了,自己却挑了一株山上的植物,就是现在这盆盆栽。
常大年说,每次看到这株植物,都能让我倍感荣耀。你说,这株植物意义重大不?
老严说,重大,相当重大。不过,你要真心救这株植物,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盆子里装上它生长地的土。
常大年说,不就是原来的土壤么,这有何难?
常大年立即带着这盆盆栽直奔山区,找到了当初给小光父母提供工作的工厂。但厂区负责人告诉常大年,小光父母已离开了工厂。
又出去打工了吗?常大年无不担忧地问。
那倒没有,好像他们开了个小超市,就在学校旁边。
常大年顿时舒了口气,连忙驱车到镇上的学校门口的小超市。
小光的妈妈连忙热情地招待常大年坐。
常大年连忙说不客气,你们都还好吧?
都好着呢!小光妈说,不少好心人帮助我们,包括这个超市,也是好心人帮忙才开的。现在我们才意识到,孩子的未来多么重要,真得谢谢您。
常大年说,你们能这样看待孩子,我真的很欣慰。
小光妈说,我和他爸就是读书太少了,只能出去打工,可孩子不能再走我们一样的路。只是这孩子不懂事,成绩也不咋样,很伤脑筋。
常大年说,孩子小,不着急。对了,小光他人呢?
小光妈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说,他爸陪他去补习班了,这个点应该快回来了。
补习班?常大年当即一愣。
我们这么多年没管他,他基础太差,马上读初中了,不补怎么能跟上?
恰在这时,常大年看见小光耷拉着脑袋和他爸爸一前一后走了过来。两年不见,小光已经长成半大小伙子了,高高的个子,反倒让他爸爸显得矮小了许多。
小光,常大年喊了声。
小光抬起头,眯了一下眼睛。小光爸爸瞪了他一眼说,叫人啊。小光才喊了一声常叔叔。
常大年心里一颤,但脸上还是热情地笑了。常大年端出自己的盆栽说,你还记得这个吗?小光,今天常叔叔可是找你帮忙来了。
小光瞥了一眼盆栽说,要我帮忙可以,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常大年有些意外。
小光又看了一眼他爸爸,趁他不注意才把常大年拉到了一边小声说,你走的时候我搭个顺风车呗。我想去城里打工!越远越好!
小光话音未落,常大年手中的盆栽却哐当一声落到地上,顿时粉碎。
(选自2016年第10期《小说月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标题“移栽”意蕴丰富,一是指小说中盆栽花苗的移栽,二是指小说中小光的生活环境的改变。
B.老严是小说的次要人物,既起着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作用,同时起着衬托常大年的高大形象的作用。
C.小说主体部分主要是通过对话刻画人物形象,如常大年的乐于助人,小光的认知变化。
D.小说结尾写常大年手中的盆栽落到地上,既写出了常大年的惊愕,也寓示着常大年对小光很失望,不会再帮小光了。
【小题2】小说中写常大年对老严讲盆栽的来历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光先是请求常大年让他与家人团圆,后来却请求常大年带他逃离家人,这种看似矛盾的行为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李斯拣了一条腐败狗  万 芊

①李斯去牌友刘渊家打牌回来时在那边的小区里拣了一条狗,一条似乎有着很纯血统的棕色沙皮狗。李斯是开着新买的“雪佛兰 SPARK”迷你车去的,那车正散发着高贵的皮革味道。那狗是在李斯开车门之际趁李斯毫无防备的时候,从花丛中很敏捷地蹿出来钻进李斯爱车的,怡然自得地趴在副驾驶座上,一副死皮赖脸的模样。李斯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试图赶那狗儿下车,可那狗儿贪婪地嗅着车厢里浓重的皮革味道,愣是不肯下车,那眼神充满着哀怜与乞求,那小小的尾巴使劲摇着,一副谄媚的样子。

②刘渊接了李斯的电话赶紧下楼来,说那是条人家的弃狗,已经在小区里转悠一两天了。这一两天里,只要一见新车,就拼命往里钻,若是没车的人逮它,它就发了狂乱叫乱蹿。几个驾摩托、骑单车的牌友,在一旁掇弄着李斯说,这狗一定是条富贵人家的狗,像我们这些没有轿车的主儿,它还看不上呢!李斯你就带它回去吧,你好歹也是有车有房奔小康的人,没有一条贵气一点的宠狗,还真缺点啥呢!

③刘渊也在一边怂恿收留它,李斯想想也是,家里妻子女儿早就嚷嚷着要养条有点品位的狗,这沙皮狗,虽然是条弃狗,看上去还是挺体面的,另外这狗似乎跟李斯也挺投缘的,赖在车上你要赶走它,还不是桩容易的事。于是,李斯看着这么条本应该有人宠有人怜的狗就这么流浪着也实在心存怜悯,心一软,也就把这人家的弃狗带回了家。

④女儿自然喜欢,还专门为它起了个挺洋气的名字,叫拉克。

⑤可拉克进了家,李斯的妻子便发现这狗其实很特别,骨子里有一种特别的贵气。洗澡,它拼命挣着不愿洗盆浴,犟着偏要洗上淋浴才舒坦,况且近不得低档的洗涤品、喷点普通的香水还老打喷嚏、一换上名贵的香水,它就跟你耍嗲。拉屎呢,它自个会像模像样地蹲在抽水马桶上,如是洗手间关着,它宁可憋着满屋子转。睡觉呢,不是软和的床毯或沙发巾,它根本不睡。那吃呢,更是让李斯他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小店里买了便宜的香肠它嗅也不嗅,那牛奶,它也是尽挑口味可口的喝,最气人的是,自来水,它是滴水不沾的,就是纯净水,它还挑着喝呢。那贵气、那娇气、那挑剔,李斯自叹就是他们一家人加起来也没有它这般。它最大的本领就是能察言观色,整天变着法子讨主人们的喜欢,以至更宠它,更怜它。

⑥于是,李斯打电话给牌友刘渊,问刘渊:“知道不,这狗是谁家弃的,咋这般贵气,简直是腐败。”过了几天,刘渊那里还真有了回话:“说你知道?!市里的那个权力挺大的头头和他太太一起被人告发了,这狗原本是他太太的性命交关的宠物,平常时家里雇的人有一半时间就在伺候着这宝贝,这么由着性子宠着,不腐败才怪呢!

⑦一听说这个,李斯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想当年他和妻子想从北方工作的城市迁回老家来,因为这位权力挺大的头头,不知托了多少人,求了多少情,送了多少礼,好不容易才把这天大的事给办成了。但李斯因此却倍觉得心里累得慌,而眼下却收留着那贪婪人家的宠物,心里更是不是滋味。

⑧于是,李斯跟妻子女儿商议说,把那狗远远地送人吧。为了不再能看到它,李斯开着车,带着它到了郊外一处朋友的鱼塘,骗下拉克。鱼塘上原本有几条草狗,突然见到了这条陌生而贵气的狗便狂吠不止,正当拉克不知所措的时候,李斯蓦然上车启动,而当拉克发觉自己再次被人遗弃时,便发了疯似的跟着李斯的车,凄叫着拼命追赶。

⑨看着拉克孤立无助的可怜模样,李斯几次心软,想停下车来,但一想起那贪得无厌的人,心一横,油门一加,便驾车飞驶而去,那再次被遗弃的拉克,便在后视镜中渐渐缩小,渐渐消失。

⑩李斯很快跟鱼塘的朋友打电话,央他把拉克唤回鱼塘,好生照料好它。朋友告诉他,那狗还在路边发呆,凄凄地叫唤着,那模样确实挺可怜的,但狗毕竟是狗,没人宠它照样能活着。

⑪半年过后,李斯在鱼塘边的草棚附近,见到了那条曾经被唤作拉克的沙皮狗。半年多来最大的改变,便是拉克竟然生下了一群怪模怪样的小狗。做了母亲的拉克,神圣而又警觉,而为了护卫那些小狗,拉克完全是一副不容侵犯的样子。

⑫李斯见了,不由得生出一份同情来,叫了声“拉克”,可对于曾经献媚以博一爱的它,拉克现在竟是一副漠视的样子。李斯这才知道,那狗早已淡忘了他,早已淡忘了以前曾经贵气的生活习性,看上去它早已不需要名贵的洗涤用品、香肠、牛奶和纯净水,更不需要抽水马桶和柔软的被褥,它已经回到它的同类当中,它已不需向任何人献媚、乞求收留。而当李斯试图接近它,试图对它有所亲近,试图唤起它曾经有过的殷勤时,拉克竟然冲他大声吠叫,并护着其胯下的小狗们,并且越吠越凶,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架势。直到李斯退到远得再也不可能对它们构成威胁的时候,拉克才转为平静。

⑬李斯突然觉得,拉克已经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尊严当中,早已不再需要奢侈、不再需要贵气、不再需要娇气、甚至不需要因此而低三下四、死皮赖脸、竭尽谄媚之能事,真正活出了狗的骨气。

(选自《金山》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作品中的这条狗被称为“腐败狗”,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说这条狗娇气挑剔,生活腐败;另一方面是映射这条狗的原主人生活腐败奢侈。这就使得小说的批判意味更加浓厚。
B.当李斯在朋友的鱼塘再次看到克拉并试图接近它时,它对李斯表现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架势。此情节意在表明李斯是一个重感情的人。
C.作品详细描写了狗在李斯家里的生活习性,这和半年后李斯又一次在朋友的鱼塘见到它时的情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外部生存环境对狗的习性形成有重要的影响。
D.这篇小说的语言风趣幽默,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条狗不平凡的经历,以狗的命运来暗喻人的命运,以此来突出小说讽刺和批判的主题。
【小题2】作品第⑦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一条狗的经历作为叙事中心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以下小题。
鉴赏家
汪曾祺
①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匋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专给大宅门送果子。他的果子的好处,第一是得四时之先。市上还没有见这种果子,他的篮子里已经有了。第二是都很大,很香甜,很好看。果子全都从他手里过过,有疤的、挤筐、变色、过小的都剔下来。他的果子有些是直接到产地采办来的,是“树熟”——不是在米糠里闷熟了的。他出去买果子比卖果子的时间要多得多。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什么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和园主打多年交道,熟得像是亲家。别的卖果子的下不了这样的功夫,也不知道这些路道。
②这年是叶三五十岁整生日,一家子商量怎么给老爷子做寿。两个儿子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叶三有点生气了:“嫌我给你们丢人?两位大布店的‘先生’,有个卖果子的老爹,不好看?”儿子连忙解释:“不是的。你老人家岁数大了,老在外面跑,风里雨里,水路旱路,做儿子的心里不安。”“我跑惯了,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又说,“你们也不用给我做什么寿。你们要是有孝心,把四太爷送我的画拿出去裱了,再给我打一口寿材。”这里有一种风俗,早早把寿材准备下了,为的讨个吉利:添福添寿。儿子依了他。
③叶三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给季匋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④季匋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匋民送去。季匋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需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匋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志,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匋民的得意之笔。
⑤季匋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叶三的赞赏是出于肺腑,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谄媚。季匋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
⑥季匋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好在哪里?”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季匋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叶三说:“紫藤里有风。”“唔!你怎么知道?”“花是乱的。”“对极了!”季匋民提笔题了两句诗: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乱。季匋民画了一张小品,老鼠上灯台。叶三说:“这是一只小老鼠。”“何以见得?”“老鼠把尾巴卷在灯台柱上,它很顽皮。”“对!”
⑦季匋民最爱画荷花。他画的都是墨荷。他佩服大家李复堂,但是画风和复堂不似。李画多凝重,季匋民飘逸。李画多用中锋,季匋民微用侧笔。李复堂有时水墨淋漓,粗头乱服,意在笔先;季匋民没有那样的恣悍,他的画是大写意,但总是笔意俱到,收拾得很干净,而且笔致疏朗,善于利用空白。他的墨荷参用了张大千,但更为舒展。他画的荷叶不勾筋,荷梗不点刺,且喜作长幅,荷梗甚长,一笔到底。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匋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问叶三:“如何?”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是吗?我头一回听见!”季匋民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红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惭愧画家少见识,为君破例著胭脂。有时季匋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不卖。”“不卖?”“一张也不卖!”
⑧他把季匋民送他的画都放在他的寿材里。十多年过去了,季匋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了,但是四季八节,他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匋民坟上供一供。季匋民死后,画价大增。日本有人专门收藏他的画,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匋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说:“不卖。”有一天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叫“迁听涛”。一问,是日本人。迁听涛说他是专程来看叶三收藏的季匋民的画的。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迁听涛用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不停地赞叹:“喔!真好!真是神品!”
⑨迁听涛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叶三说:“不卖。”迁听涛怅然而去。叶三死了,他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匋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小题1】小说题目是“鉴赏家”,第一段却用了大量笔墨写叶三卖果子,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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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小说写了叶三是鉴赏家,写了四层,按照下面的示例,对另外三层进行简要概括。(3分)
①示例:叶三看画
②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
【小题3】赏析第四段划线句“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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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第五段划线句“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写出了季匋民怎样的性格特点?这对叶三这个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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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5】作者以叶三把画带到棺材里作为小说的结尾,你认为这个结尾合适吗?为什么?(80字以内)(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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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日规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理学院区。理学院的学生读书多是比较扎实的,记定理、抄公式、画细胞,都要很专心。因此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时都不大声讲话,而且走得很快,免得打扰人家。但是他们在走尽南边的土路,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②这片剑兰开得真好!别处没有见过。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什么颜色的都有。开得那样旺盛,那样水灵!可是,许看不许摸!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
③高教授是个出名的严格方正、不讲情面的人。这人整天没有什么笑容,老是板着脸。化学系的学生都有点怕他,背地里叫他高阎王。他除了科学,没有任何娱乐嗜好。可是他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
④这还是在美国留学时养成的爱好。他在麻省理工学院读化学。每年暑假,都到一家专门培植剑兰的花农的园圃里去做工,挣取一学年的生活费用,因此精通剑兰的种植技术。昆明的气候土壤对剑兰特别相宜,花开得像美国那家花农的园圃里的一般大。逐年发展,越种越多,长了那样大一片!
⑤可是没有谁会向他要一穗花,因为都知道高阎王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
⑥昆明中产之家,有买花插瓶习惯。高教授的剑兰花大,色好,价也不太贵,很快就卖掉了。这样,他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星期六还能炖只鸡。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
⑦大家对这一片剑兰增加了一层新的看法,更加不敢碰这些花了。走过时只是远远地看看,不敢走近,更不敢停留。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生物系助教蔡德惠,他们俩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
⑧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大部分学生都在外面找一个职业。半工半读,对付着过日子。五花八门,千什么的都有。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他每天只是吃食堂。
⑧蔡德惠的衣服倒是一直比较干净整齐的。四五年来没有添置过什么衣服,他的衣服都还是来报考联大时从家里带来的。他的衣服都是自己洗,而且换洗得很勤。不但是衣服,他连被窝都是自己拆洗,自己做。因此,后来一些同学在回忆起蔡德惠时,首先总是想到蔡德惠在新校舍一口很大的井边洗衣裳,见熟同学走过,就抬起头来微微一笑。他还会做针线活,会裁会剪。
⑩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蔡德惠很文静。隔着两道办公室的门,一天几乎听不到他的声音。他很少大声说话。干什么事情都是轻手轻脚的,绝不会把桌椅抽屉搞得乒乓乱响。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高教授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膩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宝里来坐坐。他在新校舍同住一屋的外系同学,也有时来。他们来,除了说说话,附带来看蔡德惠采集的稀有植物标本。蔡德惠每年暑假都要到滇西、滇南去采集标本。像木蝴蝶那样的植物种子,是很好玩的。一片一片,薄薄的,完全像一个蝴蝶,而且一个英子里密密的挤了那么多。看看这种种子,你会觉得:大自然真是神奇!有人问他要两片木蝴蝶当书签,他会欣然奉送。
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要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寻。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規,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来,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患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1984年6月
(选自《汪曾褀小说自选集》,有删改)
【小题1】结合内容,简析高崇礼这个人物对于表现蔡德惠的作用。
【小题2】文章第⑥节和第节两处提到了汽锅鸡,请简要分析其的用意。
【小题3】文末划线语句蕴含了作者哪些情感。请简要概括。
【小题4】探究以“日规”为标题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