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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母亲 陈玉兰
母亲与父亲一次面也没有见过,就被姥爷五花大绑押进了父亲的家门。当时年方二八的母亲是村里出了名的俊女,已有了心上人,是同村的“放牛娃”,母亲宁死不同意这门亲事。姥爷是专制的老古板,对于母亲的反抗,实行了“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方式逼母亲就范。也许实属无奈,因父亲答应给姥爷五块大洋,姥爷急着给舅舅娶媳妇。
父亲与母亲实在不般配,母亲高挑的个头,走路时背挺得直直的,如她的人品一样端正。父亲与母亲一个属相,是整整大一轮那个属相,也就是说长12岁。父亲年龄大些尚可,可身高偏偏与母亲不成比例,比母亲矮半头。父亲与母亲走在一起,像一个小屁孩儿跟在大人身后屁颠屁颠地跑着。
母亲整天挂嘴边只一句话:你毁了我一辈子,我要跟你离婚。母亲每当说这句话时,都会用手指着父亲的鼻尖,咬牙切齿地发恨,好像要把父亲撕巴撕巴炖着吃了才解气。这时,父亲并不焦恼,像一只做错事的小狗,蔫头耷脑龟缩身子,知趣地躲一边面壁反省去了。
母亲这句话在说了两年多的时候,有了第一个孩子,而且是儿子。父亲的欢喜自不必说,一拍屁股转了三圈,咦,我当爹了。当把屁股拍疼了才想起给母亲沏碗红糖水喝。父亲一下给母亲煮了五十个鸡蛋,一个一个给母亲剥了,白嫩光滑颤动着,掰一小块放到嘴边吹吹,送到躺在床上满身疲惫、满脸淌汗的母亲嘴边说:张嘴,吃吧,补补身子。
母亲倒高兴不起来,只皱着眉头唉声叹气。因那年“小二黑结婚”演的正浓。母亲的“放牛娃”在她被逼嫁时,一气之下跑出去当了八路军,当上排长的他风风光光回来找母亲。
母亲流着泪端详着自己的儿子,还不到百天,躺在床上,踢蹬着小手小脚,瞅着母亲咧嘴笑得甜甜的。排长摸摸他的下巴,他竟然“咯咯”地笑出声来。母亲明白把儿子抱走会要了父亲的命。把儿子留下,会要了儿子的命。母亲抽泣着对排长说:我不能用两条人命换我的幸福。与排长依依惜别。
那晚,母亲与父亲无缘无故大吵大闹,搅得地动天惊,寻死觅活地折腾。父亲莫名其妙不知所云,只蹲在炕沿低头抽闷烟。父亲听见母亲翻来复去就那一句话:我前世欠你的,老天惩罚我来还你的债,你毁了我一辈子,我要跟你离婚。当然,母亲用手指着父亲鼻尖数落这个动作是少不了的。
母亲嘴里唠叨着这句话,给父亲生了五个孩子,而且一茬儿是儿子。困难时期,父亲拉煤车,即把煤厂的煤块给人送到家里。家里五只虎嗷嗷待乳,靠父亲一个人养活,父亲早早累弯了腰。母亲从来不吃干的只喝稀粥。母亲每天给五只虎两顿饭,山药面、高粱面,荞麦面掺和着改着花样做着吃,逢年过节,才用玉米面改善生活,白面全部给了父亲吃。
母亲养了五只下蛋的老母鸡,每天必定给父亲煮五个鸡蛋。母亲一边给父亲剥鸡蛋皮,嘴里一边数落:“吃饱了,身子骨才结实,才有劲拉车,一家子人靠你养活呢。唉,我怎么跟了你,你毁了我一辈子,我要跟你离婚。”每当这时。父亲就会咧嘴憨笑,仿佛母亲夸他一般。
每年的麦收时节,母亲便趁着夜黑偷偷到城外的农村捡麦穗,回来用碾子碾成白面,给父亲烙白面饼。烙饼卷鸡蛋,是父亲最爱吃的。五个孩子馋得直流哈喇子,吵着向母亲要。可母亲只能让他们享受用白面皮裹了山药面烙的两面饼,鸡蛋也是掺了许多葱花摊成的。
今年春节,母亲感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竟晕倒了。当母亲醒来,发觉自己躺在医院的床上,父亲坐在床边的陪床椅上,正紧张地攥住她的手难过得发抖。
太阳暖暖地正向天边垂落,父亲的脸像涂了油彩映得红润光鲜。母亲这才发现父亲已是九十岁的高龄了,眼睛便湿润起来,轻声问父亲:你说如果有来生,咱俩还能做夫妻吗?
父亲愣愣地反应了半天,才展开满脸的核桃纹,神秘笑笑:不一定喽,如果下辈子我托生个有钱人,就去找你,让你好好的跟我享清福。如果还是这么穷,我就帮你找一个有钱的人家。我呢,就在你家附近,远远的看着你,只要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母亲不解问到:“你在我家附近干什么?”
父亲认真地说:“不干什么,就、就是想当那个排长。”
母亲一下子愣住了,眼前这个男人,明明知道自己心中只依恋着那位排长,却默默爱了自己一生,眼泪如泉涌般汩汩涌出,母亲说:“咱俩来生还做夫妻,好吗?”
母亲第一次让父亲把她紧紧搂在怀里。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母亲是村里出了名的俊女,因父亲的五块大洋,被姥爷五花大绑押进了父亲的家门,反映出母亲的软弱和姥爷的无情。
B.“母亲高挑的个头,走路时背挺得直直的,如她的人品一样端正”一句正面描写母亲的出众,为后文写母亲心中委屈进而反抗做了铺垫。
C.排长回来找母亲,母亲本可以一走了之,但为了丈夫,为了儿子,最终决定留下,隐忍度日,这显示出母亲的伟大。
D.文章的结尾处通过母亲的心理“明明知道自己心中只依恋着那位排长,却默默爱了自己一生”,突出父亲高大形象的同时,也道出了父亲心中多年的委屈。
E.小说中多处使用口语化的语言,如“牛不喝水强按头”“五个孩子馋得直流哈喇子”等,与人物身份相符,也反映出当时的农村落后的面貌。
【小题2】小说中的父亲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画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三次写母亲说“你毁了我一辈子,我要跟你离婚”,母亲每次说这句话的心情都不同。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3-23 09: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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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少男少女
钟丽思
四年前一个下午,我将提包遗忘在地铁上,才走出路面,就有只小手扯我的衣角:“哈罗,中国人!您丢东西了。”
我转过身来,见一张白如粉团的脸蛋儿正朝我笑:“我翻过提包了:一个身份证,一件衣服,一本书,不是么?”那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眉毛又细又浓,柔柔地几乎延伸到鬓际。我一面道谢,一面伸手去接那个背包。
“请等等,”她好敏捷地将背包藏在身后,说,“您付多少钱?”“50法郎。好么?”“不够的。”她仰起那张美丽的脸,摇摇头,问我,“您知道去警察局补领一个身份证的价钱是多少么?”“知道知道,是160法郎。”
“那么,我应该挣得80法郎﹣﹣﹣等于您有一半我让一半。不是么?”我哈哈大笑,身上却只有50法郎。
我请她跟我回家去拿,来回10分钟就可以了。
“那么,您就要多付10法郎了,因为您将耽误我的工作。”
我们一起回家去。“您可以叫我乌阿玛哈小姐。”她说,一本正经地。一路上,她告诉我,她是阿尔及利亚人。姐弟共6个人,大哥大姐15岁,小妹才2岁。
这不正是该上学的年龄么?“我们当然读书!”她口齿伶俐得很,只是带了些微北非口音,“放了学就工作呗,嗯,当然,是星期六和星期天,我们干两个工作日。”
她告诉我,大姐去杂货店收款;13岁的二姐去餐馆洗碗;8岁的四妹抱了两岁的小妹去闹市讨钱;她刚满12岁,到地铁卖唱。
到家时,我去揿门口的密码,她转开了脸,不看。
拉开抽屉,我才发现家里也没有零钱,便又递给她一张50法郎。她为难地瞧瞧我,说是无法找我10法郎。我说不要紧的。她先是嘀咕了一句“这不公平”,随即一拍巴掌道:“哎!我为您唱支歌好吗?为您一个人唱,用心唱。”说着就把条粗粗的褐色大辫往后一甩,轻轻唱起来。歌声清清甜甜,很美,带着些许忧伤……我送乌阿玛哈下楼时,忽然想起一个问题来:“你父母是干什么的呢?”“父亲死了,两年前。”她说,眼圈儿便红了起来,“他是位商人,去贝鲁特做生意时死于战乱。妈妈只在家照管我们,干不了工作。”
“那﹣﹣﹣你哥哥呢?”“哥哥跟大姐是双胞胎,在学校专心读书,跳过两级的,明年就可以参加高中毕业会考了。”小姑娘的眼睛倏地亮了起来。
“你哥哥课余又干什么工作呢?”“我哥课余就到蓬皮杜图书馆看书,他读得很多很多。”
“他怎么可以这样?!”
“哥哥是男人,对我们穆斯林来说,男人是家庭的荣光,不是么?”我正思量应该如何回答,她又追补一句:“你们中国人也这样,不是么?”
三天后,我刚踏入地铁,乌阿玛哈就跟了进来,她冲我甜甜一笑就开口,一开口,就吓了我一跳﹣﹣﹣那嗓门儿干干巴巴,口齿倒依旧伶俐:“小姐们女士们先生们,请原谅我不得不打扰你们。我是罗马尼亚人,因为国破家亡来到法兰西……”我分明记得前几日她才对我说是阿尔及利亚人,
怎么忽又变成罗马尼亚的了呢?“……如今为大家唱支我家乡的歌。”她正眼也不瞧我,张口便唱。天哪!那歌子又硬又粗!当乌阿玛哈唱完时,只见乘客都不约而同长长吁出口气。
“罗马尼亚语,”有先生说道,“我还听过她唱阿富汗歌哩!”说着,“噗”地笑了起来,“我发现哪个国家发生动乱,她就说她是哪个国家的。也怪,这孩子还真不知去哪儿学这些歌来唱,居然都是原文的。”
乌阿玛哈拎只做工精巧的小陶罐,一路收起钱来。
我满肚狐疑,见她下车,便不由得匆匆跟了追着问:“嘿!你的嗓子出什么事了?”她脆脆一笑,清清朗朗对我说:“哎呀您!地铁里噪音那么厉害,就是认真唱,别人也无法听。我粗声粗气,人们为了图个耳根清净也会赶紧掏钱打发我的。”忽地,那张美丽的脸庞严肃起来,“哎呀糟糕!您会觉得我这样做不正派,不是么?”她又仰了脸,软软地求我:“您可以见见我哥哥么?”
“那应该付你多少法郎呢?”我想开个玩笑,话一出口,却又后悔。
她已是红了脸,红了耳根,不过依然仰起头看着我的眼睛:“不,不是您付账。我请您喝咖啡,再加一份点心,好么?”我暗自叹息,便干脆请他们翌日上我家小聚。
第二天,乌阿玛哈如约候在我家门前。一见面,她就神采飞扬地将兄长介绍给我。
那兄长,是个目光深沉英气勃勃的卷毛小伙,举手投足都很见教养。他送给我一盒录音带,说:“希望您给予我这种荣幸﹣﹣﹣向您介绍我故乡的音乐。”
我冲咖啡招待我的客人。妹子就去扯哥的衣角:“你快点提问题,别浪费时间呀!”小伙子开始提问了,问及中国风貌,问及中国习俗,然后问及儒、道、佛之宗义……我越来越惊诧于他的思路之清晰与兴趣之广泛。便忍不住打断道:“乌阿玛哈先生,您了解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将来去中国经商。”
“经商?”“经商。如果与中国人交谈时,能对中国的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首先就会使对方从感情上产生一种亲切感,感情上越契合,签约的可能性就越大……”
我不由得在心中暗暗喝彩。
夜色越来越重,谈兴却越来越浓,我便留这兄妹俩吃饭。
饭后,鸟阿玛哈小姐手脚麻利地收拾残局,她的兄长端坐着喝茶,我忍不住向他提了个问题:“您知道您的母亲和姐妹为您所做的一切么?您心安理得么?”少年那黑色的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我知道一切,也心安理得。因为我们全家没有一个人会怀疑我不能成为父亲那样的人﹣﹣﹣成为家庭的光荣。我是男人。”
“我为您唱支歌,好么?”那妹子又轻轻地拉我的衣角,“唱支罗马尼亚民歌。”
我不懂罗马尼亚文,但知道那确是一首罗马尼亚民歌。乌阿玛哈如上次那样,微微靠在墙上,用心唱,表情幽默,音色亮丽。
(摘自《最感人的小小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选取了一个非洲家庭在法国艰难生活的故事,以小见大,反映了西方社会繁华背后的辛酸,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贫富悬殊的残酷现实。
B.“我”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因为丢包被乌阿玛哈敲诈80法郎,还索要了10法郎的“误工费”,又借口无钱找,唱歌抵了10法郎。
C.第二次在地铁见面时,乌阿玛哈声称自己是罗马尼亚人,被一位先生揭穿了她利用人们对战乱地区人民的同情,讨要钱财的把戏。
D.小说中描写乌阿玛哈“白如粉团”的脸蛋、“又浓又细”的眉毛、“粗粗的褐色大辫”,流露出“我”对深深的同情与无尽的爱怜。
【小题2】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所起的作用。
【小题3】小说在刻画乌阿玛哈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做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碗匠和他的碗

周天红

烂泥田,一个村子最响亮的事儿就是烧碗了。烂泥田村子口一大块田,那泥巴,扶墙抹墙不行,真的是烂得扶不上墙了。栽秧种谷也不行,栽了秧,不走根,反倒要烂根,没得收成。那泥巴,就适合做碗烧碗。

八爷是村子里最好的碗匠。八爷拿捏碗坯子,那是村子里最快的。小半个下午就能做出五六十个呢,就是村子对门成天牛皮吹得哄哄响的刘老大,忙得汗水长流也没比过八爷。八爷烧出的碗,那更是一绝。造型、釉色、图案,那都是没得挑。能在碗边碗底上搞出花花草草,有鱼有鸟,有人物有动物,买主点着要什么他就能给你烧制出什么。做大寿的能给你烧出老寿星图,结婚办喜事儿的能在上面烧出鸳鸯,那些图案活灵活现,逼真得惊人。有的人端起碗吃饭时,都只顾着欣赏,翻来翻去地看,碗里的东西流洒了全然不知道。

八爷烧碗的手艺,那是跟着他师傅学的,足足学了三年,他师傅才把最关键那点儿真本事传给了他。师傅传授真本事时,只给八爷提了一个要求:留在他身边!师傅对八爷说,我一辈子教了数不清的徒弟,学了手艺,都跑出去闯荡了,没有一个能留下来的。

八爷说话算话,一直留在师傅身边,烧碗。直到师傅去世,他都没有离开过烂泥田。八爷学到了烧碗的真本事,那手艺真是做精了。在烂泥田方圆三四十里地界,你要说到碗匠八爷,没有人不知道的。做大寿的要找他,娶媳妇嫁女的要找他,修房造屋贺喜事儿的要找他,找他烧碗做个纪念呗。外出送货的货车司机要找他,卖碗送碗的客商老板要找他,玩古玩收藏老玩意儿的也要进山找他。八爷的手艺活儿呀,在县城里的大半条街都是抢手货。

八爷也不讲究。无论是进门上货的、收藏老玩意的,还是专门进屋看热闹的,八爷准抽出时间,把烧碗识货的道理和方法一五一十地给你介绍个明白,最后还问上一句,懂了没有?如果你摆脑壳说没听懂,他会继续给你说道说道,直到让你听真了为止。八爷这热情,生意当然好做了。

八爷制碗烧碗的手艺是一绝,生意也做得红红火火的,每天上门进货的客商络绎不绝。这些年下来,八爷的房屋都翻新三回了,可他家里自己用的碗却还是老样子。

八爷家的碗也是一大特色,没一个好碗,要么是歪的,要么是缺的,要么是花样图案烧残了的,全是歪瓜裂枣的残存货。碗匠家里用烂碗怪碗,是八爷用不起好碗吗?不是,成天满屋满仓库都是上等的好碗呢,随便用都没问题;是八爷缺心眼儿吗?不会哟,单凭他制碗烧碗的手艺,就知道他是个一等一的聪明人;是八爷脾气怪吗?肯定不是,你看有人进门,不管晴天阴天还是雨天,八爷都是一脸的笑呢。

这是个什么道理呢?烧碗的同行不明白,村里人不明白,来进货买碗的人不明白,就是八爷家的二娃也不明白。

二娃是什么人哟,走州下府,啥子事情没见过。这些年,二娃靠着倒腾他老爹八爷烧的碗,那是发财了,在县城里有五间门市一个大仓库,小轿车都换了好几辆,不是八爷吼着,差点把老婆都换了。二娃是村子里第一个去过首都北京的。就单是他在人民大会堂广场前照的那张相片拿回村子,一整个村子的人围着看了半下午还舍不得离去,直到天发黑,人才小步小步地散了。多大个事儿呀,进个京城,村里人念谈了大半年。

八爷家吃饭喝酒用的那些怪头怪脑的碗,那也是村里人的大事儿,没有人不念谈的。

八爷说,二娃呀,你不懂?你真不懂?

二娃摇摇头。

八爷端起那歪边子的酒碗,喝了一大口酒,说,二娃呀,你看看这个碗,要不是它是个歪边子的残缺货,它还能是我的酒碗?八年了,还是我的酒碗。

二娃听了老爹的话,好像更糊涂了。

八爷看了二娃一眼,继续说,碗匠手里的好碗,最终都不是自己的,留不住呀。就像你和你哥。你哥虽然老实甚至有点笨,可他就像一个我烧坏了的碗,能留在我身边呀。你从小聪明,是只好碗,可你成天在外漂来荡去的,有个大事儿小事儿的,我能靠得上你?

二娃这下听明白了,一屁股坐在屋前的门槛上,半天站不起身来。

这一下子,二娃清楚地记起,自己已经两年三个月零五天没有回家了。

(选自《天池》)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首段介绍烂泥田村泥巴的特点,扶不上墙,也不能栽秧种谷,但是适合做碗烧碗,这也为后文八爷能烧出好碗作铺垫。
B.八爷答应师傅留下来,最终师傅才把最关键的真本事传给他,八爷才学得一手做碗烧碗的好手艺,而其他徒弟并没有学到真本事。
C.为什么八爷家用的没有一个好碗?没有人知道答案,“就是八爷家的二娃也不明白”,作者以此引出下面关于二娃的介绍。
D.八爷借碗说理,烧坏了的碗还可以拿来喝酒,好碗最终留不住,就像孩子,有出息的在外面忙活,看起来笨点儿的却能留在身边。
【小题2】文中的八爷是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后半部分对二娃的详细介绍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古鲁比村庄的孩子们
(英)佩尼洛普•莱夫利
当特弗雷第一眼看见美杜莎喷泉时,他就被喷泉中的仙女塑像吸引住了。
特弗雷十七岁了。他宁愿自己在别的地方,希望能干些农活,能开开机器,而不是成天与修剪篱笆墙和清扫落叶之类的杂活打交道。当然,对这个花园他是再熟悉不过了。他就出生在一英里外的地方,并在那儿长大。古鲁比村庄集中为数不多的几座相连的茅屋,尽管有些死气沉沉,但它历来为洛克韦尔别墅和那里的花园提供劳动力。特弗雷的母亲是属于那种逆来顺受、很少发牢骚的一代人,她责备儿子的不安守本分,可是特弗雷却听不进去。
洛克韦尔别墅的花园以园艺和雕塑闻名,美杜莎塑像矗立于滴水的洞穴中,在喷泉的基部,一群美丽迷人的天仙造型各异,静立凝固。水池的边缘上或坐着或斜倚着富有青春活力的裸体雕塑。艺术史学家对园中的雕塑很感兴趣。塑像的年代无法确定,美杜莎喷泉简直是一个谜团——那些有幸能仔细观察一番的专家们认为,它作为一组群雕,并不是一致而和谐的:雕塑似乎是在不同时间添加上去的。即使那些天使——位于喷泉脚下的、翻滚嬉笑的可爱孩子们——在老练的目光看来,似乎也有些不相协调,一些经过时间的磨蚀,几乎面容、酒窝消失殆尽,而另一些的笑容以及大理石头发依然线条分明。
但他不想在这里呆太长时间,否则弗莱彻会像一吨重的砖块把他压垮。弗莱彻是花园主管,一个十足的讨厌鬼。洛克韦尔别墅现在的庄园主是塞克斯比上校,他隐居此地。当地有流言,毫无根据的夸大其辞,说他隐隐地看上去像个邪恶之徒。因此他拉起手推车,开始他的下一项工作。这个夏天酷热湿闷,洛克韦尔的雇工们却要求穿着端庄稳重。有一天特弗雷脱光了上衣,赤裸到腰部,被弗莱彻狠狠地训骂了一顿;后来他穿着衬衫汗流浃背,不禁对他周围的大理石雕裸体——那泛光的躯体,模糊的臀部和胸部轮廓,还有赤裸的纤细四肢——投去羡慕的眼神。
  第一眼瞟过美杜莎喷泉后,特弗雷发现自己无可抗拒地被那个地方深深吸引住了。到喷泉那儿,他逗留的时间更长了。他将脸浸入水中,奋力地将水泼在头发上,忽然一个声音令他深感惭愧地站立起来。“游个泳吧,孩子。去吧,脱下衣服。不要害羞自己的身体。你看上去完全能够与它们相媲美。”
  是上校——不可能是其他人。他站在那儿,就在美杜莎头部的下方。他神不知鬼不觉地冒了出来,真够令人毛骨悚然的。我们——不允许——这样的,”特弗雷支支吾吾地说,“我们甚至不许脱去衬衫。”
“就你和我知道。”上校说,“还会有谁知道?”
特弗雷环顾四周。是真的,弗莱彻在其他地方忙着呢。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就解开了衬衫,脱下工作裤和内裤,一脚踏进池水中。感觉棒极了,水透心的凉,比想象中的要深一些。他把自己蜷在一起。在水里嬉戏了一番。他游划了几下,然后翻过身来仰面浮在水面上,美美地凝视着淡蓝色天空下摇动着的树叶穹顶。他真想永远呆在那儿。
  他看着喷池那边的穴洞,只见满头蛇发、苔藓斑斑的美杜莎直直地瞪着他。光线似乎暗了下来,仿佛太阳被遮住了似的。那些嬉戏的仙女们渐渐地褪去了金色的光彩,变成了灰色。天也不太热了。他想把腿抽出水面。奇怪的是,他感到双腿僵硬,而且沉重无比。也许他的腿抽筋了。他坐在那儿,试图弯曲他的脚趾,但它们似乎一点知觉都没有。他在淡绿色的水中能够看到它们,但那好像是别人的一样。
  他伸手去拿放在身后手推车上的衬衫,想用它将自己全身擦干。至少,他试图伸出双手,可是此时他的手臂也麻木了,重得几乎无法抬起来。他用力拖动了一两英寸,但它似乎又僵硬在腿上了。他拼命呼叫,但他的下巴却不能动弹。特弗雷使劲全力拖动手掌,将它移到脸部;他触摸嘴巴,看见他的拳头贴着它,却毫无知觉。
  特弗雷看见自己身体的颜色渐渐隐去,大腿披上了一层精致的大理石。片刻之后,所有的感觉都消失了,特弗雷知道他不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生命体。对特弗雷而言,所有明亮的色彩都随着他那僵硬的身躯而失去光泽,所有的一切都被禁锢在这个永远可怕的记忆中。在那里,俊朗潇洒的小伙子,仪态万千的俏姑娘,天真活泼的小儿童……或端坐着或斜倚。啊,可是一想到这些古鲁比村庄的孩子们,就永远无法释怀。
(相关链接)
美杜莎(又译梅杜莎、墨杜莎),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个女妖,戈尔工三女妖之一,一般形象为有双翼的蛇发女人。她的父亲是福尔库斯,母亲则为海妖怪科托。她的头发都是蛇。根据诗人奥维德的《变形记》所述,她原是一位美丽的少女,因为与海神波塞冬私自约会(也有一些版本称因美杜莎自恃长得美丽,竟然不自量力地和智慧女神比起美来,而被雅典娜诅咒),雅典娜一怒之下将美杜莎的头发变成毒蛇,而且给她施以诅咒,任何直望美杜莎双眼的人都会变成石像。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对古鲁比村庄的描写和洛克韦尔别墅形成了对比,突出了美杜莎喷泉雕塑蕴含的青春活力对特弗雷的吸引。
B.弗莱彻狠狠地训骂嫌热而脱光了上衣的特弗雷,既说明他对这个庄园贵族传统的珍视与恪守,也表明对特弗雷的关心和爱护。
C.小说虽然没有明写有关塞克斯比上校的流言的具体内容,但作者通过动作刻画含蓄写出这个人物的邪恶。
D.特弗雷并不喜欢在花园里做这些修剪篱笆墙等杂活,因为他对这个花园太熟悉了,自己感到厌烦了。
E. 小说对特弗雷在池水中戏水享受清凉的描写,真实的反映了特弗雷对自由自主生活的向往,表达了作者对底层小人物的同情。
【小题2】简要叙述特弗雷发现美杜莎喷泉前后经历的心理变化过程。(6分)
【小题3】小说中特弗雷的结局是什么?请分析作者对结局在写法上有怎样的铺垫。(6分)
【小题4】有人认为这篇小说以美杜莎喷泉的雕像暗示着生活中的诱惑;也有人认为这篇小说深意在于特弗雷这个人物。结合以上的观点和你的理解探究这篇小说的主题。(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葱花面     
第广龙
①我许久都没有吃过葱花面了,但是,只要想起来,那浓郁的香味,就浮动在我的鼻尖,伴随着的,还有一丝丝惆怅,一丝丝忧伤。
②想起葱花面,我就想起了家乡,想起了母亲,想起了我那既明亮又黯淡的童年。
③就像在西北长大的许多人一样,我也爱吃面,但在困苦的岁月里,一碗面,不是想吃就有的。有粗粮吃,能把肚子填饱,已经是难得的福分。假如哪天吃面,一家人的重视,如同一个仪式。 
④在农村,有的人家,不愿被小看,偶尔吃一回面,要站在自家门前的粪堆上,把面挑得高高的,让别人看:“我吃面呢!”吃面本是家常,却成了稀奇,以至于有人病倒了,不愿吃药,只是说,有这钱,美美吃一顿面,就好了。
⑤在我们家,葱花面,就是病人、老人吃的。有个头疼脑热,不算病,不影响说话和走路。睡在炕上起不来,吃别的,吃不下去,就能吃上葱花面了。家里人口多,煮饭的锅是大铁锅,水烧开了,下面,下一个人吃的面。最好是挂面,是那种细细的挂面。葱花是清油炝的,先切出一撮碎碎的葱花,然后炝油,不在大铁锅里炝,那样费油,是在舀汤的铁勺里炝。拳头大的铁勺头,倒进去一点油,手端着,从灶火眼里试探进去,悬在火头上,油煎了,倒退出来,迅速把葱花丢进铁勺,哗啦一阵响,还出现一些涌动的泡沫,跟着,葱花就熟了。面捞出来,添进去专门烧好的酸汤,添进去葱花,这时候,看到的是弯曲在一起的面,是清亮的汤,汤上面,油花点点,还漂着葱花,这时候,葱花面就做好了。真香啊,就是在大门外,就是过路的人,也能闻到葱花面的香,家乡人形容这香,有一个特别的字:蹿。说葱花面香,就说,蹿香蹿香的。
⑥我自然也吃过我妈做的葱花面。躺在炕上,懒懒的,一碗面端来了,只是我一个人的,感到了被重视,被关心。似乎这也是一种特殊。如今的独生子女,似乎是不会有这样的感受的,我们兄弟姊妹五个,在母亲眼里,都是她的心头肉,但谁病了,得到照顾,似乎也获得了额外的母爱,那种幸福的体验,大大抵消了得病带来的痛苦。吸溜吸溜吃着面,面条滑溜溜的,吃进嘴里,自己就顺着喉咙滑下去了。汤热热的,里头的葱花,有那么一片两片,还带着焦黑,这更让香气变得浓烈。喝一小口,再喝一小口,一定要让舌头感受到烫,感受到烫的刺激,似乎只有这样,葱花面的香,才能传递给身体的各个感官。这时,我妈会在一旁叮咛,慢慢吃,没人跟你争,吃了,发些汗,身子就轻省了。
⑦过去的人,都是在嘴上挖抓。吃的诱惑,总是最大的。有时,即使没有病,我也盼着得一场病,好吃上我妈做的葱花面。可是,越想得病,病越是不来,这让我很失望。那时,我多傻啊,就为了一碗葱花面,竟然这样动心思。
⑧现在,我想吃面就吃,各种各样的做法,甚至过去没有吃过的,也会尝试。有时在外头吃饭,面对一桌子好吃的,我也愿意吃面,先要一碗面吃,吃饱了,吃不动别的了,也不觉得遗憾。可是,这些年,我没有吃过葱花面,一次也没有。曾经那么向往的葱花面,我不再想吃了。吃的东西,也会吃伤人。有的人不吃肉,就是小时候难得吃一次,有机会放开吃了,就拼命吃,结果以后见了肉,心理上排斥,再也不吃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种吃的,记忆太深,却又容易引起难受,也不愿意再吃。我不吃葱花面,就属于后者。
⑨都快七年了,给我做葱花面的母亲,过世都快七年了。
(选自《西安晚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只要想起葱花面,葱花面那浓郁的香味,就浮动在他的鼻尖,这是因为葱花面的香味是他童年最幸福的记忆。
B.第二段中说“想起了我那既明亮又黯淡的童年”,说“明亮”是因有母爱相伴,说“黯淡”是因生活困苦,难得吃到葱花面。
C.作者家乡的人因为爱吃面,所以都很重视吃面,“如同一个仪式”,甚至有些人家偶尔吃一回面,还要炫耀一番。
D.作者详细而具体地描述了葱花面的制作过程,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让读者更能体会到作者对葱花面的非同寻常的感情。
E.现在,作者虽然还愿意吃面,但因为吃的东西丰富了,曾经那么向往的葱花面也不想吃了,这些年作者一次也没有吃过葱花面。
【小题2】第②段在内容和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多处描写了葱花面的香味,请简要分析作者是怎样写葱花面的香的。
【小题4】作者写葱花面,写到了家乡,写到了母亲,写到了自己的童年,你认为本文主要写的是什么?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影青瓷
韦延才
纪项是铜城有名的收藏家,闲了没事就爱往乡下转悠转悠,几年下来,还真淘了不少宝贝。
这天,纪项来到凤庄,无意中看到一户人家里有一只宋代的影青瓷。那是一只小瓷碗,保管得很好,虽然不是什么大宝贝,但在铜城,这种东西已经很少见了。纪项就询问主人丁大爷,这个碗卖不卖?
丁大爷摇了摇头,不卖,这是咱家唯一的宝贝哩。纪项还是很想得到这件宝贝,开了3000元的价钱,丁大爷还是坚持不卖。纪项只好作罢,都说宝贝与有缘人为伴。如果有缘,用不了多少钱就能得到;若是无缘,即使煞费苦心你也与它擦肩而过。
纪项回来后,常常想起凤庄看到的那件影青瓷。按理说这样的一个小宝贝,纪项是不屑一顾的,他家里的藏品都有半屋子了。纪项之所以想得到这件影青瓷,是因为它另有一番深意。众所周知,铜城是个千年的瓷乡,据铜城志记载,铜城的岭垌村,宋代时有影青瓷窑一百多座。而影青瓷是北宋中期景德镇所独创,铜城这个与景德镇相距甚远的小地方,能生产出与之相姣美的影青瓷,可见当时铜城制瓷技艺之高超。这些影青瓷釉色青白淡雅,釉面明丽洁净,胎质坚致腻白,色泽温润如玉,故有“假玉器”之称。可目前铜城所产的影青瓷存世极少了
不久,纪项没事儿又像往常一样去城南的古董街淘宝,看了几个古董店,都没相中什么宝贝,便准备打道回府。在街上没走几步,看到几个人围在一起,拿着一件东西谈论着它的真假与来历。纪项便凑了上去,一看,眼睛不禁亮了起来,那件东西不正是他在凤庄丁大爷家看到的影青瓷么?
卖主是一位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人长得结实憨厚。看的人中也没几个识货的,价钱大概给得很低,小伙子有点激动和着急,他从一个中年人手中拿回瓷碗,说你们都不识货,别看了,人家可是给了3000块钱的,我爷爷还舍不得卖呢。
有人发出嘘声,一人说,给3000块,脑残了吧,300我还要考虑考虑呢。
纪项问,那你要多少钱呢。
小伙子说道,如果你中意,一口价,5000元。
纪项从小伙子手中取过瓷碗,细看了看,确实是那天他在丁大爷家看到的那件影青瓷,便说道,这瓷器是铜城岭垌窑的产品,值不了那么多。
小伙子看着他,说这是咱铜城的“土产”不假,但他与景德镇的影青瓷比,品质一点也不差。又说,如果不是爷爷病了急钱用,我还舍不得卖呢。纪项说,货物要以市场价格来衡量,你要的价确实过高了。
小伙子问纪项,那你能给多少?
纪项伸出三个手指头。围观的人中有人说道,300也高了。小伙子急了,300我拿回家去。纪项说,一口价3000。   小伙子看了看纪项,很久才点头成交。
小伙子拿了钱,急匆匆地向车站方向走。纪项看着焦急而又匆忙的小伙子,忙把他叫住了。小伙子回转头,不解地看着纪项。
纪项边迎上去边问,你在哪里工作呢?
小伙子说,没有呢。纪项就问他愿不愿意去做古董销售,铜城最大的古董店德宝坊是他朋友开的,正缺人手呢。
我对古董不在行,行么?小伙子诚惶诚恐地问道。
人,只要肯学肯吃苦,干什么都行,纪项说。就这样,在纪项的推荐下,小伙子去了德宝坊。
时光飞逝,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小伙子已经成为德宝坊最有名的古董鉴别师,认识他的人都不叫他的名字丁二根,也不叫他丁老师,而是叫他丁一眼。因为他对一件物品的鉴别,只要看上一眼,就能知道其真假,故此而得此名。
一天,丁一眼来到纪项家里,说纪老师,我想求你一件事情。
纪项说别说求不求的,有什么事情你说吧。
丁一眼道我爷爷快不行了……没等丁一眼说完,纪项拉着丁一眼的手,说,走,去看看你爷爷。
躺在病床上的丁大爷已经奄奄一息,见到纪项,呆滞无神的双眼亮起了一道光。看着气若游丝的爷爷,丁一眼说道,纪老师,我爷爷一生视为宝贝的那件影青瓷,十多年前我卖给您收藏了,今天,我想把它赎回,多少钱都行,我要让它陪着爷爷。
丁大爷向孙儿招了招手,似有什么话要说。丁一眼上前,把耳朵凑了过去。丁大爷声音低低地说,他卖了影青瓷没几天,纪项就把那件影青瓷还给了他,还给了他一笔钱治病……丁大爷还有很多话要说,但只看到他的嘴唇在动,说什么已经听不清楚了。
但丁一眼从爷爷变动的口型中能感受到爷爷想要对他说什么。爷爷说完后,丁一眼看着纪项,感慨万千地说,纪老师,谢谢您!
纪项拍了拍丁一眼的肩膀说,宝物,要留在真正爱宝的人那里。
(《小说选刊》2015年2期选载)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桐城志中记载影青瓷的内容,洋溢着无限的自豪感,既突出了铜城瓷器历史的久远,也说明了制造影青瓷技艺的高超。
B.小伙子手中的影青瓷,正是纪项想向丁大爷买的宝贝,围观者的话衬托了纪项鉴宝的眼光,也说明众人完全不懂这影青瓷的真假。
C.“时光飞逝,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在结构上起承上启下的作用,承接上文“拒卖”等内容,又开启下文“得名”等内容。
D.小说结尾处才道出纪项早已把影青瓷送还丁大爷,这样写情节陡转,又合乎情理,更突显了纪项高贵的精神品质。
【小题2】小说在刻画纪项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都说宝贝与有缘人为伴”,小说中的“影青瓷”到底与丁大爷更“有缘”还是与纪项更“有缘”?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