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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品 质
格斯拉先生的店房朴素安静,橱窗里陈列的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是模范品,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
格斯拉先生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皴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有点僵硬和迟钝,只有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人们不时常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一个人年纪大了而又荒唐起来以至于赊账的时候,也决不赊格斯拉先生的账;人们走进他的店堂,不会像走进一般店铺那样怀着“请把我要买的东西拿来,让我走吧”的心情,而是像走进教堂那样。来客坐在那张仅有的木椅上等候,因为他的店堂里从来没有人的。过了一会儿,看到他从店堂二楼楼梯口往下边望,随后听到一阵喉音,以及趿拉着木皮拖鞋踏在窄狭木楼梯的踢踏声;他终于站在来客的面前,没有穿外衣,背有点儿弯,腰间围着皮围裙,袖子往上卷起,眼睛眨动着——像刚从靴子梦中惊醒过来。我说:“格斯拉先生,可以给我做一双俄国皮靴吗?”
他一声不响地离开我,退回去,我继续坐在木椅上欣赏皮革的香味。不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黄褐色皮革。他盯着皮革对我说:“多么美的一张皮啊!”等我也赞美一番后,他继续说:“你什么时候要?”我回答说:“啊!你什么时候方便,我就什么时候要。”于是他说:“半个月以后,好不好?”我含糊地说:“谢谢你,再见吧。”他边说“再见”,边继续注视手里的皮革。
一天,我对他说:“格斯拉先生,在城里散步时靴子咯吱咯吱地响了。”他看了我一下,没有做声,蹙蹙眉头,好像在搜寻对那双靴子的回忆。“把靴子送回来!”他说,“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这双靴子的工钱。”
有一次,我穿着因为急需才在大公司买的靴子,走进他的店铺。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说:“那不是我做的靴子。”为了讲究时髦,我左脚的靴子有一处很不舒服。他用手在那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把一切垄断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生意,我很快就要失业了。”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我定了许多靴子,这些靴子格外经穿。差不多穿了两年,我也没想起要到他那里去一趟。
我再去那里的时候,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一个靴匠的名字。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
“啊!格斯拉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你的靴子实在太结实了!”
“是的,”他说,“人好像不要结实靴子了。”
我定做了几双靴子。过了很久,靴子才送到——但是这几双靴子比以前的更结实。不久,我到国外去,过了一年多回到伦敦。我离去时,他是个六十岁的人,回来时,他仿佛已经七十五岁了,衰老极了,看了叫人难过。
“啊!格斯拉先生,”我说,“你做的靴子好极啦!我差不多一直穿。”他细看我这双皮靴,把手放在靴面上说:“这里还合脚吗?我记得费了很大劲才把这双靴子做好。”我向他确切地说明:靴子非常合脚。“你要做靴子吗?”他说,“我很快就做好,现在我的生意很清淡。”我说:“我急需靴子——每种靴子都要!”
我对这几双靴子并不存什么指望,但有一天靴子送到了。我一双双地试穿,不论在式样或尺寸上,在加工或皮革质量上,这些靴子都是他给我做过的最好的靴子。一星期后,我想向他说明:他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走进他的店铺时,店堂里只有一个年轻人。
“格斯拉先生呢?”我问道。
“啊!”他说,“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了。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接了定货后,费好长时间去做,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他从不登广告,用最好的皮革,还要亲自做,这就是他的下场。”
“但是饿死——”“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小题1】文中的格斯拉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2】小说中的“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3】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和表达效果。(3分)
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
【小题4】对于格斯拉先生,有人认为小说表现了作者对他的赞赏,也有人认为小说隐含了作者对他的批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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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悟感——生命精美的标志
①我们无数次地赞美生命。我们去游泳,发现水居然不会浸入我们的耳道;我们去爬山,发现我们会有一种旷达的情怀去同空灵的山色水光融为一体;热了,排汗足以降温;累了,睡眠可以克服疲劳。生命使我们的身心如此协调一致,我们处处感受到通常的生命本能。
②此外,我们还看到了人的更高级的本能,这就是包括思维和学习的精神活动的本能。它表现为语言的或者是知识的敏感,或者说悟感,是使我们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内部机制。
③人的生命自然的神奇,加上深化教育改革的需要,促使我们更聚焦于审视生命自身的性质,更深入地揭示教育与人的生命之间的关系,并回答在教育过程中儿童的生命自身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了作用,这就促使我们追问感悟或思想的产生机制——悟感。
④我们把儿童的语感、数感,以及乐感、美感、道德感、司机的方向感,游泳者的水感等统称为悟感。悟感是一种“思维的感觉”,而不是一种“知觉的感觉”,它没有具体的意识内容,却是一种前意识现象,会产生意识倾向或意识内容。悟感同感悟或思想不同,后者不仅有意识倾向,而且有意识内容。尽管某些感悟或思想不能完全地用可传达的语言叙述出来,但它可以用以悟感引感悟的方式进行交流或传输,例如,借助隐喻、事例等,人们可以意会而不需言传,从而交流感悟或思想。然而悟感的主要功能不在于传输,而在于它提供了产生感悟的基础,或者说,感悟或思想是悟感被激活的产物。这种关系,类似于情感和感情的关系,情感触生感情,而悟感产生感悟和思想。
⑤悟感和感悟(或思想)形成的物质基础是有区别的,前者更带“贴身性”。这里可借用奥修把头脑和心灵相区别的说法,他说:“我想要你将每一样东西都放在它正确的位置:如果头脑和心之间有任何冲突,必须先听心的。如果爱和逻辑之间有任何冲突,那么应该由爱来决定,而不应该由逻辑来决定。”沿着这样的判断,人的感悟或思想发生在头脑里,悟感却发生在心灵或“身体”里。由于悟感的存在,人的先天或内在的因素和后天或外部的刺激因素连接起来了,于是形成了感悟或思想。
⑥在汉字里,脑和心似乎有紧密的联系。脑似乎是肉体的,而心却主思考。这表现在所有思考的和情感的字都有心字。“心之官则思”,我们开始认为这只是我国古代对人体解剖知识的欠缺所带来的不准确的表达,应该是“脑之官则思”吧!可以说,奥修的脑子和心灵区别论——脑子主要是司算计,而心灵司情感,其实只是暗合了中国的古老思想。汉字是如此漫长而大量地筛选碰撞的结果,它表情达意的深刻性,我们不能低估,这里,它再一次表现了神奇的一面。其实,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知道,这种微妙的区别早就存在于我们的思想感情之中。比如,一位朋友在下雨天跑了老远来看望你,这时你要说的是“噢,你真有心”,你决不会说“噢,你真有脑”。前者肯定人的爱心,而后者给人一种算计着利益的感觉。这种微妙,发自我们的悟感。
⑦实践和研究表明,悟感现象在人的精神生活中大量存在,而且起着我们过去难以注意但却极为重要的作用。悟感是我们解决问题、有所创造的核心因素;悟感是生命的底蕴,并在人的活动中发展,而不是靠教;悟感的培养是今天教育改革中十分值得注意的新领域,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对它的研究,将为教育走向以学生为本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摘录自郭思乐著《教育激扬生命——再论教育走向生本》)
【小题1】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5分)
A.学习上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思维结果就叫悟感。
B.我们根据树桩年轮的疏密粗细判断出南北方向,这是一种悟感。
C.悟感不可言传,但并不能说不可言传的感悟或思想就是悟感。
D.人的感悟或思想发生在大脑,而悟感发生在心脏。
E.汉字“脑”和“心”的微妙区别与奥修的脑子和心灵区别论暗合。
【小题2】下列关于第⑥段画线句子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悟感会让你不假思索地说“噢,你真有心”,而不至于冒出一句“噢,你真有脑”。
B.在你为该说“噢,你真有心”还是“噢,你真有脑”而犹豫时,悟感会让你选择前者。
C.“噢,你真有心”肯定人的爱心——这个感觉可以称为悟感。
D.“噢,你真有脑”讽刺人算计着利益——这个感觉可以称为悟感。
【小题3】第①段在本文中起什么作用?(4分)
【小题4】从最后一段文字可以看出,作者认为悟感不靠教,又认为悟感是可以培养的。这是否矛盾呢,请联系原文谈谈你的理解。(5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打 工 仔
杨 崇 德
小岩村出了个深圳打工仔,那是发爷的满崽阿贵。
阿贵春节回来的时候,花格子西装,棕色牛皮鞋,还戴着个乌黑墨镜,像个流氓似的。招得村里人议论纷纷。好在初一孩子们到发爷家拜年,阿贵给每个娃儿一块钱,人们才意识到阿贵不是流氓,倒像个老板。于是,村里的老老少少开始向阿贵靠近。
阿贵,你在深圳干什么?有人想探听阿贵有钱的原因。阿贵只是笑而不答。就连阿贵的老子发爷也不知道。但是,人们百分之二百地肯定:阿贵这小子发了。
人们的猜测百分之二百正确。正月初五,阿贵就要发爷跟他去深圳看世界,发爷不肯去。阿贵就死缠,说:“爹,你就去吧,这把年纪了,再不去看看那里的热闹世界就没有机会了。”发爷还是不肯去。阿贵就说:“爹,跟我去一趟吧,反正我在那边又不干坏事。”发爷听了阿贵这句话,心里亮堂了几分。最后,在乡邻们的劝说下,发爷跟阿贵到了深圳。
深圳这个五彩缤纷的城市,在发爷眼里就是天堂。阿贵陪父亲逛了深圳的几个风景点,最后告诉父亲怎么过马路、怎么回家就自个儿上班去了。头两天,发爷不敢离开阿贵的房间,至多是在他房门口看行人,看车辆,看他从未看到过的热闹景象。过了几天,发爷的胆子就大了,能够远离阿贵的住房,沿街去瞧去望。阿贵很忙,除了按时给发爷准备三餐外,整天早出晚归。
这天,发爷转到了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方,发现有个胖女人坐在那里,双眼微闭,她的双脚被一个人抱着。发爷很好奇,走到旁边看热闹。抱脚的人很投入,正在用小刀给女人修脚趾甲。趾甲被修整得圆圆的,抱脚人又用小刀将指甲刮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涂上红油,很好看,也很新鲜。发爷在这里出神地站了近十分钟。胖女人给抱脚人付了20块钱,抱脚人躬腰连说谢谢。抱脚人转过身,发爷的脑神经被重重地刺了一下:抱脚人竟是自己的儿子阿贵!
发爷不等阿贵喊出半个“爹”字,就给了阿贵一耳光,脖筋如蚯蚓般地骂道:“没出息的东西,想不到你干的竟是这等活!跟我老老实实回家种田去!”
这一晚发爷半粒米都没吞下。第二天,不管阿贵怎么求,发爷还是回到他的小岩村。乡邻们很高兴地围着发爷讲深圳,发爷就说深圳的车子好看房子好看。有人问阿贵在那好吗?发爷说:“好好。”但是,发爷从此就病倒了,病得让人越来越为他惋惜:放着好日子不过,就要走了。
阿贵从深圳赶回来的时候,发爷已经咽了气。阿贵跪在发爷的灵床边不愿起来。
发爷快入殓的时候,阿贵用小刀给发爷修了脚趾甲,圆圆的,然后用指甲油涂了一遍又一遍,很好看,也很新鲜。小岩村的人都说发爷的脚趾甲很好看,很新鲜。
(1)小说开头写阿贵回村过春节的情景,有哪些作用?请分点说明。(6分)  
(2)这篇小说的行文思路是怎样的?请简要叙述。(5分)
(3)小说中发爷和阿贵各有什么样的性格?本小说表达了怎样的主旨?请简要概括。(6分)
(4)这篇小说反映出当前的一些社会实际,例如:有人认为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要兢兢业业做好就行;有人认为,职业其实是有差别的,一个人应该选择智力程度高、能发挥出更大才华、作出更大贡献的职业。对这两种看法,你怎样看?联系本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3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鲁迅作品包含着深刻的人生体验,反映了丰富的历史内容,的确可以从其与政治的关系中来进行读解。但这样的读解一旦过了适当的度,就会割裂其内在的意义关系,成为一种实用主义的东西。“鲁迅”的意义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重新回归“五四”,强调其启蒙的意义。这是由鲁迅前期小说的启蒙主义性质决定的,但更是出于反思和克服极左路线所造成的人格扭曲、思想异化的严重后果的历史需要。通过对鲁迅作品的重新评价,突出其批判封建蒙昧主义文化的本来意义,提倡独立思考的精神,为思想解放开辟道路。这实际上意味着鲁迅研究已经成了打破现代迷信、推动思想解放运动的重要一环,深刻地影响了新时期的历史进程。

人们对鲁迅的理解,在不同的时代有所不同,甚至是尖锐对立的,但“鲁学”始终占据着显学的位置。这种情形到21世纪初,发生了微妙而重要的变化。鲁迅从政治的符码、文化的符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人们可以更真切地深入他内心,去体味他在历史最黑暗的时刻,在面对无路可走的绝望时,心里如何挣扎,如何反抗这绝望,要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一条路来。喜爱和崇敬鲁迅的读者,可以从记录他心路历程的作品中吸取精神力量去追求光明和真理,哪怕要经历鲁迅式的艰难也罢。这样的“鲁迅”,就成了一座人格的丰碑。

(选自陈国恩《鲁迅的意义及当下价值》,有删减)

【小题1】结合全文,说明人们对“鲁迅作品”的读解经历了哪些阶段?
【小题2】上世纪80年代“鲁迅”的意义回归的原因是什么?
【小题3】结合全文,说说你如何理解文章最后所说的“鲁迅式艰难”?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多选题5分,共19分)
一片赤心在丹青
韩小蕙
(D吴冠中的艺术生涯是一支射向靶心的箭——“开弓没有回头箭”的箭,一辈子不偏不移地、就奔着这一个目标的箭。
②他和绘画的关系,可说是生命里的基因,前生投缘的关系——绘画不是他的专业、职业、事业,而是他的呼吸、他的身家性命、他的存世意义。有三个细节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一是抗战时期在昆明,敌机来轰炸,全校师生都上山去躲避,只有吴冠中苦苦恳求图书馆管理员,让他将自己反锁在馆内,临摹古人画册。那独自对话经典的自在滋味,一辈子都在他心头畅快地荡漾着。二是上世纪60年代,一次南下广东写生回京,昊冠中将他画的一包画立在座位上,自己则站在旁边以手相扶。站了三天三夜,下火车时腿、脚都肿了,可是他心里高兴,庆幸作品们终于平安到家了。三是上世纪70年代,吴冠中的岳母在贵阳病危,他好不容易请下假来,携妻前往探视。途经阳朔时,他太想画桂林了,遂中途下车,盘桓一天。谁知天雨不停,他叫夫人打伞遮住画板,俩人则淋在雨中,任雨丝打湿衣衫。后来刮起大风,画架实在支不住了,怎么努力也画不成了,极度失望之下,吴冠中竞哭了起来!我理解,当时他浑身的血液已被艺术的激情点燃,陷入了“不能画,毋宁死”的冲动中,这种欲罢不能,连他自己也不能控制自己了。
③吴冠中一辈子不停地追求创新,这是他血液中固有的基因,他说:“不能创新,我的生命就停止了。”“我绝不能侮辱过去的作品,一定要超过过去,给后人新的启发。”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只能往前走,停下来不好活,后退更没余地。”有关风格的问题,他说:“风格是作者的背影,自己看不见。”
④2009年2月26日是一个卓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耕耘与奉献——吴冠中捐赠作品展”在中国美术界的最高殿堂——北京中国美术馆隆重开幕。
⑤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吴先生的作品在中国美术馆展出不知几次,专题的吴冠中个展也有过数次。但意义不同的是,这次展出的180多幅作品,全部是吴先生的无偿捐赠之作,囊括了这位为艺术辛勤了一生的绘画大师所有的重要作品。换句话说,吴冠中把他一辈子的耕耘成果,悉数奉献给了社会。昊冠中说:“作品是艺术品,属于国家,属于人民,不属于个人。”“艺术是珍贵的,了不起的,一定要把艺术留下,留给将来人们再认识。”在他的晚年,吴冠中开始捐出自己的画作,大批量捐献给国家美术馆中国美术馆。而在此前的捐献,已包括全世界各大博物馆,还有国内的许多博物馆、艺术馆和重要场所,更为赈济水灾、救助残疾人等公益事业捐献过多幅作品,前后捐出的共有300来幅。
⑥吴先生早就告诉家人:“搞艺术不赚钱,爸爸如果单为了供养你们就不搞画了。房产、现金,可以留给你们,但爸爸的画是社会公产,应该还给社会。”
⑦凡是跟吴冠中接触的人都会强烈地感觉到,他的血液里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叫做“不安宁粒子”。他当了一辈子美术教师,从第一天做助教开始,直到耄耋之年的最后~次登台,其特色始终没有变,这就是,一上讲台就激动,越讲越兴奋,就像陷在恋爱中,不能自拔。多少年养成的习惯一直持续了一辈子,他作画,往往早餐后即开始,一直画到下午、傍晚、深夜,其间不间歇,不休息,也不吃饭喝水,何时画完何时才回到“人间烟火”。艺术是他永远的新娘,初恋的狂热一直持续到黄昏恋,始终恋不够。
⑧91个春秋飞渡,昊冠中早就做成了国际知名的大画家,他已在世界各大博物馆举办个展数十次,还获得了很多荣誉和头衔。但他认为,做成“家”不是目的,做成“大家”也不是人生理想。他说:“画家走到艺术家的很少,大部分是画匠,可以发表作品,为了名利,忙于生存,已经不做学问了,像大家那样下苦功夫的人越来越少。整个社会都浮躁,刊物、报纸、书籍,打开看看,面目皆是浮躁;画廊济济,展览密集,与其说这是文化繁荣,实质是为争饭碗而标新立异,哗众唬人,与有感而发的艺术创作之朴素心灵不可同日而语。艺术发自心灵与灵感,心灵与灵感无处买卖,艺术家本无职业。”吴冠中也不是一个耽于昨天的人。他甚至说过:“明年怎么样?顺其自然。”这意思是说,艺海无涯,长征无尽头,个人只管一心一意地探索下去,其他都无须计较——是非曲直,功劳功绩,由别人去说吧。他是艺术的赤子,他的心中只有艺术,装不下别的了。
(节选自《一片赤心在丹青:追念艺术大师吴冠中先生》)
【小题1】下面是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在谈到吴冠中与绘画的关系时说“绘画是他生命里的基因”,是在揭示绘画在吴冠中~生中的重要性,可以说,没有绘画,就不会有吴冠中。
B.吴冠中说“风格是作者的背影,自己看不到”,是在强调画家的风格是自己的艺术实践的反映,有什么样的创作实践就会形成相应的风格,域家只管做好自己就行,不必计较成败得失,功过是非由别人去评价。
C.吴冠中晚年举办的捐赠作品展,囊括了他为艺术辛勤一生的所有作品,他将自己一辈子的耕耘成果全部奉献给了社会。
D.吴冠中热爱艺术,为艺术奉献了毕生的心血,他认为艺术不能沾染上金钱的气息,不能和金钱有任何关系,所以他捐出的画作不会带来任何利益。
E.本文多处引用吴冠中的话,展示了他深刻的思想和高尚的品德。这样的写法能够更真切生动地表现人物,比单纯的记叙和纯粹的评议更令人信服。
【小题2】本文第二段记述了吴冠中视绘画为身家性命的三件事,请分别概括。(6分)
【小题3】吴冠中说:“艺术发自心灵与灵感,心灵与灵感无处买卖,艺术家本无职业。”这句话包含了怎样的思想?请联系现实谈谈你对此的理解。(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影 子
波兰普鲁斯
天上的阳光渐渐熄灭了,地面的薄暮慢慢升起来。薄暮——这是夜大军的前哨。这支凶猛的夜大军自古以来就和白日永恒地厮杀着:它总是朝败暮胜、主宰着从日落到日出之间的宇宙,一到白天就全线溃退,躲在隐蔽的地方窥伺着。
它躲在深山峡谷里,城市地窖中,森林密丛间,阴沉的湖泊深处;它隐身在原始的地下岩洞,矿井和深沟,屋角和墙窟。它慢慢地布开,悄悄地扩散,终于充满各个幽暗的角落。它潜伏在树皮的裂缝里,衣裙的褶皱间,躺在最细的砂粒下面,缠在最薄的蛛网中,伺机出动。虽然从一个地方把它赶走,那也只不过是暂时的退让,它仍然要选择良宵,重整旗鼓,卷土重来,还要努力夺取新阵地,最后吞没整个世界。
当夕阳西坠的时候,夜大军的前哨——薄暮便悄悄地、小心翼翼地从各个隐蔽的地方一队队地开出来,布满房子、走廊、门厅和光线微弱的楼梯;从橱柜和椅子背后涌到房间中央,包围帷幔;从明瓦和窗口冲上大街,不声不响地袭击墙壁和屋顶,占领制高点,在那里耐心地等待着空中片片彩云进入黑色的纱帐。
过了一会儿,黑暗突然发起全面攻势,从地面直升云天。野兽躲进洞穴,行人各自回屋;生活就像无水的草木,蔫枯凋萎,奄奄一息;景物的颜色和轮廓一齐隐入黑暗之中,什么也看不见了。
这时,在华沙的空旷的街道上出现一个奇怪的人形,头上举着小小的火种。他好像专为驱赶黑暗而来,沿着人行道飞速奔跑着,一见路灯,便停了下来,点亮欢悦的灯火,然后就像影子一样消失了。
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论是百花盛开、风和日丽的阳春,还是雷雨交加的七月炎夏;不论是狂风呼啸、尘雾茫茫的深秋,还是雪飘万里的严冬,——只要黄昏降临人间,他就跑遍大街小巷,举着火种,点亮灯光,尔后就像影子那样,一晃不见了。
你从哪儿来?是何处人氏?你为什么这样自隐,使人们看不见你的容貌,也听不到你的声音?你有妻室和母亲吗?他们是否在时时等待你的归来?你有儿女吗?他们是否常常倚门相待,当你把小小的火种放到房角以后,就用力爬上你的膝头、搂住你的脖子?你有没有一个可以共同欢笑、共同悲伤的朋友?你有没有一个哪怕是仅仅可供聊天的相识?你总该有一个栖身之处吧?你总该有个留给人家称呼的名字吧?你总该具备人们共有的需求和感情吧?难道你真是一个无声的看不清的幽灵,只在薄暮朦胧中走出来,点亮灯火,尔后就像影子一样隐去?
有人对我说,确有这么一个人,并把他的住址告诉了我。我找到那所房子。询问扫院人。“有一个点灯人住在这儿吗?”
“有。”
“他的房间在哪儿?”“喏,就是那间小屋。”
门好像已经上锁。我向窗洞里一望:只有靠墙铺着一张小床,床边有一根长杆子挑着一盏小灯笼——火种。点灯人不在家里。
“请简单告诉我,他是个什么样子?”
“谁晓得他长得啥模样!”扫院人一面回答一面耸耸肩。“我自己也没能好生看个清楚哩!”他补充说,“他白天从来不蹲在家里。”
半年后我第二次拜访他。
“喂,点灯人今天在家吗?”
“唉——唉!”扫院人一声长叹说,“不在,永远不在了!他昨天已经入土。他死了。”
扫院人默然沉思。
我打听一些细节以后,就赶到墓地去。
“看墓人,我想打听一下,昨天下葬了一个点灯人,他的坟在哪儿?”
“点灯人?”他重复一遍,“谁知他埋在哪块土里!昨天一共来了三十位‘游客’。”
“不过,他睡的准是白皮棺材。”
“睡白皮棺材的‘游客’也来了十六个呢!”
我到底没能看见他的脸,也没弄清他的姓名,甚至连埋他的一抔黄土也没能找到。他死后给人留下和生前一样的印象:只有在黄昏后才能看见的、一个无声的、不露真相的、像影子一样的人形。
在人生的黄昏时,一代不幸的人在摸索徘徊:一些人在斗争中死去;一些人坠入深渊;种种机缘、希望和仇恨冲击着那些被偏见束缚着的人;在那黑暗泥泞的道路上同样也走着那些给人点亮灯火的人,每一个头上举着火种的人,每一个在自己的旅途上点燃光明的人,尽管没有人承认他的价值,但他总是默默地生活着、劳动着,然后像影子一样消失。
【小题1】文章开头绘声绘色地描写了黑暗的凌厉攻势,有什么作用?
【小题2】文章画线部分在表达上有何特点?请作赏析。
【小题3】分析标题“影子”的含义。
【小题4】简要概括本文主旨,并谈谈你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