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我只欠母亲
赵鑫珊(有删改)
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
一九五五年八月上旬,我一直在期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前途未卜。是否能考取,没有把握,虽然自我感觉考得不错。是否能考取第一志愿第一学校,更是个未知数。不敢有奢望。
八月中旬,羊子巷、马家巷一带有几位考生已经接到通知,更叫我心焦——这也是我平生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心焦或焦虑。不安和焦虑也会有助于打碎平庸。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一天送两回信:上午约十点,下午约四点。我是天天盼着决定命运的信件。
一天下午,我在马家巷大院内同一群少年玩耍。“赵鑫珊,通知书!”邮递员的叫声。我拆信的手在颤抖。旁边围观的少年首先叫了起来:“北京大学!”中国章回体小说常用这样两句来形容人的幸福时刻:“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我看到母亲的表情是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第二天,母亲为我收拾行装。一共带两个箱子,一条绣花被子。母亲把一件件衣服放进箱里,并用双手抚平,泪水便滴在衣服上。“妈,你哭什么?我考上了,你应该快活才是!”我这一说,母亲的泪水流得更多,但她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哭。
后来我成长了,读到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才渐渐明白母亲为什么暗暗垂泪。母亲不善言辞。她预感到,儿子这一走,在娘身边的日子就不会多。母亲的预感是对的。大学六年,我一共回过三次家。加起来的时间不到两个月。主要原因是买不起火车票。
母亲死后二十年,大妹妹才告诉我,我去北京读书的头两年,母亲经常哭,以至于眼睛受伤,到医院去看眼科。听妹妹这样述说往事,我发呆了好一阵子。我对不起母亲!过去我不知道这件事。我后悔我给母亲的信太少且太短。我总以为学校的事,母亲不懂,不必同母亲多说——今天,我为我的信而深感内疚!在校六年,我给母亲报平安的家信平均每个月一封。每封不会超过三百个字。
六年来,我给母亲的信是报喜不报忧。这点我做得很好。我的目的很明确,不让母亲为我分心、牵挂、忧愁。按性格,我母亲的忧心太重,不开朗。以下事情我就瞒着母亲:我非常穷,却老说我的助学金很多、足够。去学校报到,母亲东借西借,为我凑了三十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向母亲要过一分钱。当时我父亲已接近破产,家境贫穷。“反右”运动我受到处分,也没有告诉母亲。读到四年级,我故意考试考砸主动留一级,更瞒着她。她也没有觉察,我怎么要读六年。
大妹妹问过母亲:“妈,你为什么最喜欢哥?”“你哥是妈烧香拜佛求来的崽。”
祖父一共有五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母亲头胎和第二胎都是女儿,不到两岁便夭折。不久,我二婶生了儿子叫赵宝珊,这样一来大家庭的长孙便在二房,不在大房。我母亲的地位大受威胁,遭到歧视。在饭桌上,祖父常用讽刺的口吻,冷言冷语敲打我母亲:“先长胡子的,不如后长须的。”意思是二婶后来者居上,先得了儿子,我母亲落后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重男轻女,母以子贵现象很严重。
母亲忠厚、老实,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她偷偷地去万寿宫拜佛,求菩萨保佑赐给她一个儿子。不久我出生了。我刚四岁,母亲便让我读书、发蒙,为的是赶上大我两岁的宝珊。所以整个小学、中学,我和堂兄宝珊都是同年级。母亲的良苦用心只有等到我进了大学才知道。母亲说:“你为娘争了口气!”
离开家乡的前一夜,母亲舍不得我,抱着我睡。当时我十七岁。其实自我出生,从没有离开过娘。好在我走后,还有弟弟妹妹在母亲身边。
我这个人,活到今天,谁也不欠,只欠我母亲的,没有能在她身边侍奉她八年、十年,使我深感内疚。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内容的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我”临行前,母亲暗暗垂泪是因为她明白儿子这一走,等待她的将是聚少离多的苦闷日子。
B.上了大学,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更为了证明自己的独立,“我”没再向母亲要过一分钱。
C.散文用朴实自然的语言、真挚动人的情感勾勒出一个含情脉脉的儿子对母亲忏悔式的追忆。
D.“我”收到通知书时,母亲满脸堆笑,为儿子的胜利感到欣慰,为自己的良苦用心感到满足,更对儿子今后似锦的前程充满期望和向往。
【小题2】文章开头“人生的笑和哭常常发生在同一时刻”,这句话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析。
【小题3】在文中作者多次用细节描写追忆母亲,请举例,并说说分别体现了母亲怎样的性格。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0-26 12:01:36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出纳

岺燮钧

周嘉根是社办厂里的老会计,起先做的是出纳。

周嘉根瘦高,能被一阵风吹倒。他吃鱼嫌腥,放了生姜、黄酒,吃的时候还要闻一闻。在鱼肚子边挑一筷,夹点鱼肉沫子,放到嘴边尝一尝,就算是吃过了。偶然夹一整块鱼肉,近着眼,把大刺拔了,细刺也拔了,进嘴前再端详一番,才放到舌头上,细细地抿着,半晌才下去。

周嘉根太瘦了,像芦柴棒。有一时,时兴乔其纱,老婆给他做了一件短袖。他不喜欢,嫌乔其纱太薄,肋骨都印出来了。老婆直摇头:只有你这种奇人,大热天的还嫌衣裳薄!他出门,都穿得熨熨帖帖的,都是自己熨的。有一回老婆帮他熨,他嫌裤缝不直,又重熨。

他出门是一辆老凤凰,老凤凰骑了很多年了。若有一个螺帽松了,必得整辆车都拧拧。别人家的车都是锈迹斑斑,只有他的老凤凰一泥不沾,链条上的润滑油滋滋润润的。他出门必问老婆门关紧了吗?钥匙有没有多旋几下?只一次,骑出了半里路,他又问老婆,老婆犹豫了一下。他一路念叨,又骑了半里,结果还是回来了。

他做出纳,管的是钱粮。所谓钱粮,是工资和饭票。每个月的工资都得从他手上过。他不是现数的,必得一份份码好,装进信封,写上名字和数目。不多也不少,他才觉得心安。

一天临下班时,他收拾钱粮,饭票是对的,但钱多了十块。他细细想,今天有哪些人来过饭票,是不是谁多给了?不由得自言自语:咋钱多了?对面的老会计笑笑,多总比少好,说不定漏记了。他笑笑:那倒也是。可是心里总过不去。晚上吃饭,碗也不拿,筷也不拔。老婆见他痴痴的,问他咋的,他只说多了钱。老婆嘀咕:我还以为少了……

第二天到了厂里,他若有所待。遇到张三,张三向他笑笑,他想问:昨天买饭票是不是多给钱了?他心里问了,但嘴只嗫嚅了一下,没说出口。去食堂吃饭,他边吃边看,耳朵探测着,看李四是否在说钱少了。他还特意去各个车间转了转,大家都问的是工资什么时候发。那这十块钱到底怎么多出来的?以前也有过,但过一会就明白了。这一回,还是糊涂账。发呆时,老会计说,那就算了。他想,怎么算呢?这十块钱,算是公家的,还是私人的?老会计说:你先放着,万一有错失的时候,可以抵上去,我做出纳的时候,也有小零小碎的。他“哦”了下,但还是有点生气。生谁的气?生自己的气。他自做出纳以来,都是清清楚楚干干净净的。

回到家,老婆正在煎鱼。“买什么鱼!”“你不吃,我们会吃。”老婆懒得理他。他把老凤凰推到门口擦洗。老婆把鱼搬到桌上,瞟了他一眼:又没脏,擦什么擦。他也不睬她,自把覆水板拆下来,用刷子刷。老婆拿了碗筷走过来:覆水板本来就是挡泥巴的,你洗那么干净干吗!

这时,儿子满脸汗水的冲进来,老婆一把攥住他:臭小子钱呢?儿子惊诧:什么钱?老婆道:这学期学校里结算下来多的钱啊,不是有十块五毛吗?儿子说,我给我爹了啊。周嘉根喝道:乱说,哪里给我了?儿子擦擦脸:我本来想给你的,你不在,我就拉开抽屉把十块钱放里面了,五毛钱买了吃的了。

周嘉根走过来,板着脸道:晚饭不用吃了。他一把掀掉儿子的椅子,让儿子站门外去。老婆纳闷:他到底把钱交给你了没有?周嘉根冷着脸道:出纳的抽屉是小孩子可以随便抽的吗?老婆劝道:又没少钱,你干吗这样!周嘉根恶声恶气道:为了这多出的十块钱,你可知道我花了多少心思?出纳,你以为多了是好事啊?!老婆“哼”了一下,自管把儿子拉回来。他厉声喝道:以后再到厂里去,我打断你的腿。推开碗盏,站起来,不吃了。

老婆知道他脾气,也不睬他。等到要收拾饭桌时,看见他在里间熨裤脚管,嚷了句:饭还吃不吃?兀自洗碗去了。

(摘自《宁波日报》2017年8月8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周嘉根吃鱼时拔大刺,拔细刺,细细抿,再咽下去;妻子给他做乔其纱衣服,他嫌薄不穿;指出了他在生活中的迂腐挑剔和与众不同。
B.第五段中的“每个月的工资都得从他手上过。他不是现数的,必得一份份码好,装进信封,写上名字和数目”运用动作、细节和神态描写展现了人物做出纳的具体情况,让读者深刻认识人物。
C.文中两次写到老会计在多出十块钱之后对周嘉根的建议,正是通过对比表现老会计在处理这类突发事件时经验更加丰富。
D.作者安排多出的十块钱是儿子放进抽屉的情节,既出乎意料,又让人觉得在情理之中,说明周嘉根做出纳并无差错,兢兢业业,认真负责。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的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
【小题3】小说以“出纳”为题,出纳正是主要人物周嘉根的工作,但作者却用很大篇幅写人物的日常生活习惯而少写工作,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父亲的口琴

杨献平

①2005年与妻儿再次回到南太行老家,初夏山野,翠绿妖娆。父亲拉开抽屉,从柜子底层,拿出一个黑色的布包,一层层打开,捧出一只口琴。手牵着儿子,到树影斑驳的院子里,坐在一块红石头上吹奏。我大为惊诧。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知,也不会想到,大字不识一个的父亲竟然懂得音乐,用嘴巴吹出美丽的声音。

②母亲说,父亲给村里放羊的时候,时常带着那只口琴,坐在山坡上吹。我想,那情景要是到了诗人眼里,一定是:青草浩荡,辉映天空,群山连绵,犹如屏障。可爱的羊只似乎飘动的云朵,父亲的姿势像是一尊鲜活的雕塑。口中琴声漫过岩石及其苔藓,草尖和悬崖下的阴影,乃至河谷间淙淙流水与鸟雀们的翅膀。

③然而,父亲坐在山坡上的样子未必具有美感,琴声未必那么轻盈。那些羊只并非洁白,而是lí黑。河谷间早就没有了流水,鸟雀们的飞翔是为了生存觅食。那时候的父亲,也不过是为了生计。

④那时候,父亲吹着,儿子在一边听,一会跃跃欲试。我在旁边看着,蓦然觉得了父亲的丰富。这样的一个人,竟然与高雅美妙的音乐发生过如此紧密的联系,竟然在无人处用一只口琴倾诉内心,排遣寂寞。

⑤父亲吹了一首我叫不出名字的曲子,好像是山西民歌。儿子抢过来,呜呜地乱吹一会儿,又给了父亲。父亲说,听爷爷给你吹。说完,便吹起了《朝阳沟》片段——我听得入迷,站在当地,不知是感动,还是惊诧,热泪一下子冲了出来。

⑥我想我一定被什么捕获了。长期以来,在我心里,父亲只是一个木讷、本份、孤独、苦难的农民,一个在山野之间劳作大半生,在苦难的风雨中只知道忍耐和吞咽的人,怎么会有如此的雅致兴趣和爱好呢?我可能真的小看甚至漠视了父亲,漠视了他作为父亲和农民之外的一切,比如他的内心精神和思想要求,比如他在苦难生活中某些自发的“消解”压力与悲怆的能力与智慧。

⑦当吹奏之中,除了喂鸡的母亲,一家人都静默无声,站在院子里,父亲的远处和近处,满脸的惊异、欣喜和感动。一曲终了,妻子走到父亲身边,说爸你吹得真好。还教三岁的儿子鼓掌。我看着他们,情绪激越。父亲听了,咧开嘴巴,抖着胡须,呵呵笑了出来。

⑧脸上的皱纹一下子消失不见,瘦削的父亲看起来年轻了许多。我请父亲再吹奏一曲。父亲想了想,又甩了甩口琴,双手捧住,吹起了《梁祝》中“化蝶”那一节,乐声起落不止,悲怆与挚爱,绝望与生死,令人寸断柔肠,内心惊雷横冲,思维如潮水奔淌。而到最后,音乐忽然平缓,如乘青草沿坡下滑,如冰层暖流,如泉水浸岸,风吹花开

⑨再一次全场宁静,鸦雀无声,就连不停狂追母鸡的公鸡,苹果树和椿树上鼓噪的蝉,路口的家狗,也都若有所思,静默如斯。我情不自禁地鼓掌,然后是妻子、弟弟和弟媳妇,两个孩子也都学着我们的样子。一时间,父亲被我们的掌声围困,虽然不大,但很整齐,虽然稀少,但很热烈。

⑩父亲有些不好意思,低了下脑袋,然后又把口琴甩了甩。摸出一根香烟点着,把手中的口琴向他三岁的孙子递来。儿子似乎接住,翻来覆去地看了好一会儿,放在嘴巴上,鼓着腮帮,却吹不出声音。父亲站起来,说这样那样才能吹出声音。

⑾几天后,父亲的那只口琴一直被孩子当作玩具,想起来吹下,想不起就当成了砸核桃的锤头。父亲看着,也不说什么,咧嘴呵呵笑。有时候帮着孩子们摘核桃和苹果,烧板栗,捉知了和刚出窝儿的小鸟。父亲的口琴,有时候被放在泥地上,锅台边,院门外,门槛上,沾上黑垢,灌了沙子。

⑿我们就要返回西北的头天晚上,父亲坐在灯下,一边听我们说话,一边用毛巾擦拭那只口琴,偶尔抬头看看两个在炕上玩耍的孙子孙女,防着他们不小心摔下来。夜深的时候,在妻子建议下,父亲又给我们吹了一曲,竟然是腾格尔的《父亲和我》。这叫我们惊诧莫名。父亲坐在炕沿上,嘴唇不住挪动,像是舞蹈。夜色浓郁的乡村黑夜,父亲的琴声悠扬散漫,洋溢着一种催人泪下的哀伤和亲情。我和妻子忍不住流下眼泪,看着专注的父亲,觉得了惭愧和不安。

⒀第二天,太阳还没出来,父亲母亲送我们上车,我使劲抱了抱父亲。父亲没吭声,也没回抱我。车开走的时候,父亲只是脸色忧郁地看看我们,站在原地,哈着腰,不住地挥手。

【小题1】为第3段中的拼音写上汉字:   
【小题2】第④段连用两个“竟然”的表达效果是
【小题3】“口琴”在结构上的作用是
【小题4】对本文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A.作者想象诗人眼里父亲坐在山坡上吹口琴的情景主要反衬出现实中的父亲吹口琴缺乏美感。
B.在作者过往的印象中父亲是一个木讷、本份、孤独、苦难的农民,琴声改变了这一印象。
C.作者对于自己长期以来漠视了父亲的内心精神和思想的追求感到惭愧并很想对他有所弥补。
D.本文对父亲吹口琴时的神态、动作等方面进行细节描写,表现出父亲吹琴时的熟练与投入。
【小题5】第⑧段划线句的语言表达很有特点,任选一角度赏析。
【小题6】文中重点写了父亲用口琴吹奏三首乐曲《朝阳沟》、《梁祝》、《父亲和我》的场面,请简要分析作者在听三首乐曲时候的思想情感的变化。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守 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天很蓝,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介绍毛窝子简单制作方式和实际用途,既让读者对毛窝子有了初步的了解,又引出了下文与毛窝子有关的故事。
B.小湖说通过第一人称视角,刻画了李大爷形象,自然平实的叙述中显露出“我”对李大爷敬意。
C.小说开端部分写二十年前农民冬天都穿毛窝子,结尾部分写人们在空旷的场地焚烧毛窝子,两者形成鲜明对比,旨在说明随着时代的发展毛窝子已经过时了、不实用了。
D.小说结尾描写斜晖脉脉、蓝天澄碧的美好景象,与文章标题呼应,暗示出“我”的内心仍充满美好希望,意蕴丰富。
【小题2】小说中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原文综合分析。
【小题3】“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美国细菌学家卡梅隆·柯里在《科学》杂志发表了研究论文,声称从5000万年前开始,以真菌为生的蚂蚁就有了自己的抗生素。研究者对一种名叫“真菌蚂蚁”的蚂蚁身上的白色斑点进行研究,发现不同“真菌蚂蚁”依靠种植不同的真菌类蘑菇来作为惟一的食物。这些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细小的腺窝,里面寄生着一种能产生抗生素的细菌。这些腺窝有一些细小的孔通向蚂蚁身体外部,这样它们就可以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抗生素可以杀死会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从而确保它们主人的食物不受破坏。
这种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使得蚂蚁与作物的这种共生关系非常和谐。研究者发现,一些近缘的不种植真菌的蚂蚁身上则没有腺窝,也没有寄生菌。
科学家们研究了中美洲热带丛林中的切叶蚁的生活习性。切叶蚁只种一种蘑菇,这相当于人类的单一作物制,虽然开始时产量高,但重复种几季以后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人类是采用轮作不同作物来解决问题的。生物学家们采用基因分析法,确定了切叶蚁所种的菌种是源于2300万年前的单一菌株,从未换过品种,却能延续至今。
这个谜由多伦多大学的C·R·居里解开了。居里对包括切叶蚁在内的22种蚂蚁进行了仔细观察。他首先发现蚂蚁的蘑菇农场偶尔也会受到一种名为Es-covopsis的霉菌感染,使蘑菇在几天内全部死光,结果是整穴蚂蚁全部饿死。但尽管如此,切叶蚁还是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其奥秘在于,雌蚁会排出寄生在身上的活细菌分泌出的链霉素。切叶蚁蘑菇园中那些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一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就地将之消灭,以防止其蔓延。而且这种链霉素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真是一举两得。切叶蚁分群时,蚁后将蘑菇菌种含在口中,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所以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历经千万年而不衰。人类所用的抗生素多次使用后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而导致药效减弱,但蚂蚁所用的抗生素却并未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发现,蚂蚁身上的抗生素不但是蚂蚁赖以战胜自然环境的法宝,亦是人体必需的抗生素,今后应可仿此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更有效地治愈人类的疾病。
【小题1】下列对“真菌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或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腺窝,这些腺窝非常细小。
B.蚂蚁的腺窝里寄生着一种细菌,这些细菌能产生抗生素。
C.为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蚂蚁的每一个腺窝上都有一个小孔通向身体外部。
D.传播出的抗生素可杀死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确保蚂蚁的食物不受破坏。
【小题2】对“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尽管Es—covopsis霉菌会危害蚂蚁的蘑菇农场,但切叶蚁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
B.雌蚁分泌出的链霉素活细菌除能消灭Es—covopsis霉菌外,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
C.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将之消灭。
D.切叶蚁分群时,蚁后会将蘑菇菌种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
【小题3】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研究人员发现,各种“真菌蚂蚁”的食物是不一样的,他们依靠种植同一种真菌类蘑菇来生存。
B.切叶蚁不换作物品种,是因为单一作物的种植方法产量高,轮作的不同作物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
C.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根据蚂蚁身上细菌产生的抗生素特征,正准备着手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
D.人类现在使用的抗生素同蚂蚁所用抗生素的不同在于,长期使用,前者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后者却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