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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文,完成第下列小题。
识小难
池莉
前天傍晚,天空静穆,晚霞明丽,西天已然跃出一颗耀眼的寒星,我喜欢在这样的时刻外出散步,便迎着那颗星星走去,悠然淡然。半路遇上了一位男邻居,推着一辆婴儿车,也是悠然淡然,嘴角带了平秦没有的生动笑意。这笑意引得我停留下来,俯身去看婴儿车里面的婴儿,原来是这邻居得了第一个孙子。我一看,人就傻了。
②一个婴儿,在天地之间,端然大方地熟睡着,皮肤如此洁净细嫩,嘴唇如此新鲜红润,眉眼与鼻子,生得如此横平竖直。我的天!刚满月的婴儿居然是这样的面目俊美啊!而且居然是这样的娇小啊!娇小得我简直不敢碰他,伸岀去的手指不知不觉又收了回来,生怕碰坏了这样娇小的俊美。
③我自己也是生育过女儿的,我自己也是从婴儿成长起来的,怎么以前我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婴儿娇小成这个样子呢?而且完美到这种程度呢?我也不知道怎么才好,简直一場糊涂,散步到天黑也忘记回家。一路走来走去,都是认真地回忆与辨识我女儿的婴儿时代,用刚才那婴儿的娇小,去证明世上所有婴儿的娇小,包括我自己的。原来我竟然识不得生命之小呢!
④邻居有一人,在二楼阳台吹笛。想必是一个专业笛手,吹了多少年的,只是一个婉转,就把人的千般柔肠万般情感都勾引出来。这个时候,我立在湖边了,湖水汤汤,烟波浩渺,天幕上的那颗星星一直与我对望。这生生不息的人世啊!就是从这般的娇小开始的吗?这娇小的俊美的生命啊!爱得叫我连一个“爱”都说不出来了。
⑤最近,我在后院的菜地里撒了一把萝卜籽。几天以后的一个清晨,我忽然发现,出萝卜苗了!可以重达公斤的萝卜,它的苗却幼小得不可思议:细长的茎纤细如发丝,孱弱地弯曲着竭力顶住两片绿色的叶,而这叶,亦小得仅仅是因为有黑色泥土才得以被衬托出来。我连忙返回书房,取来老花镜,戴上,蹲在田头,认真端详萝卜苗。我用手指碾碎了疙瘩又一疙瘩的泥土,轻轻培在萝卜苗的根部。与这样孱弱的植物的小生命共处,使你感到人类的强大,感到你有满腔的恰惜。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我就开始惦记它们,我得适时地为它们浇水,松土,施肥,间苗,除虫,让它们顺利成长。我当然知道,农事一旦做起来,就跟抚养孩子一样,有着没完没了的琐事,还有口朝黄土背朝天的体力活。但是我会做下去的,一个人,即便是面对孱弱的萝卜苗,一旦由衷地发生了郑重的情感,那也该是一种掷地有声的承诺。
⑥其实我做过农活。我17岁的时候是知青,會经在田野上劳作。现在于后院种菜,依靠的就是知青时代获得的经验。然而,到了现在,我才以前所未有的真实发现了萝卜苗的纤弱,并对它们产生了抚育者的责任感。而当年,17岁的我,下放几个月之后,就靠一篇文字优美的作文,被贫下中农选拔到大队小学当教师去了。尽管我在所有的假期里,都积极投入到生产队的农活之中,我还是从来没有把萝卜苗或者白菜苗看在眼里。我的眼睛一直望着远方,心里头只装了三个宏大理想:第一,要解放全人类。第二,要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第三,捋来要当作家。因此,每天夜里,不管有多累,我一定还要挑灯夜战,那就是必须写下至少一篇关于人定胜天的战斗诗篇。
⑦少年意气,眼睛看见的都是大,成年以后才逐渐发现小。当过农民三十年之后,我才在自家后院里回归田野。在48岁这年,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清楚了萝卜苗。才知道心疼它们。才意识它们都是生命。也才意识到我自己也會经是这样纤弱细小的生命。我恨不能回过头去,做一次自己的母亲,一个母杗意识清醒的母杗,好好端详自己,好好心疼自
⑧这是三十年的时间。在三十年的时间里,做好做歹吃苦耐劳也不少,生儿育女也會经历,却好比没有看到目的地的火车,只管呼隆隆地一径朝前开去。某一日的黄昏,有瑰丽晚霞,去散步,眼界忽然被打开,才正经认识了婴儿和萝卜苗。一瞬间,眼里有了,心里也有了。人世间,不管动物植物,小生命总是大事情。
(选自池莉系列散文《熬至滴水成珠》中的一篇,有删改)
【小题1】第①④段画线句中描写了星星的不同特点,请加以赏析。
【小题2】第⑥⑦⑧段反复提到作者三十年前的经历,请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小题3】文章写了婴孩之后,又写萝卜苗,赏析这样的写作特点。
【小题4】结尾说“人世间,不管动物植物,小生命总是大事情”,请结合具体内容加以评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1-04 08: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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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莲池老人
贾大山
庙后街,是县城里最清静、最美丽的地方。那里有一座寺院,山门殿宇早坍塌了,留得几处石碑,几棵松树,树顶上蟠着几枝墨绿,气象苍古。寺院西南两面是个池塘,清清的水面上,有鸭,有鹅,有荷;池塘南岸的一块石头上,常有一位老人抱膝而坐,也像是这里的一个景物。寺院虽破,里面却有一座钟楼。那是唐代遗物,青瓦重檐,两层楼阁,楼上吊着一只巨大的铜钟。据说,唐代钟楼,全国只有四个半了,可谓吉光片羽,弥足珍贵。只是年代久了,墙皮酥裂,瓦垄里生满枯草。若有人走近它,老人就会隔着池塘喝喊:
“喂----不要上去,危险----”
老人很有一些年纪了,头顶秃亮,眉毛胡子雪白,嗓音却很雄壮。文物保管所的所长告诉我,他是看钟楼的,姓杨,名莲池,1956年春天,文保所成立不久,就雇了他,每月四元钱的补助,一直看到现在。
我喜欢文物,时常到那寺院里散心。有一天,我顺着池塘的坡岸走过去。
“老人家,辛苦了。”
“不辛苦,天天歇着。”
“今年高寿了?”
“谁晓得,活糊涂了,记不清楚了。”
聊了一会儿,我们就熟了,谈得很投机。
老人单身独居,老伴儿早故去了。他的生活很简单,一日三餐,有米、面吃就行。两个儿子都是菜农,可他又在自己的院里,种了一畦白菜,一畦萝卜,栽了一沟大葱。除了收拾菜畦子,天天坐在池边的石头上,看天上的鸽子,看水中的荷叶,有时也拿着工具到寺里去,负责清除里面的杂草、狗粪。----这项劳动也在那四元钱当中。
他不爱说话,可一开口,便有自己的道理,很有趣味。中秋节前的一天晚上,我和所长去看他,见他一人坐在院里,很是寂寞。我说:
“老人家,买台电视看吧。”
“不买。”他说,“那是玩具。钱凑手呢,买一台看看,那是我玩它;要是为了买它,借债还债,那就是它玩我了。”
我和所长都笑了,他也笑了。
那天晚上,月色很好,他的精神也很好,不住地说话。他记得那座寺院里当年有几尊罗汉、几尊菩萨,现在有几块石碑、几棵树木,甚至记得钟楼上面住着几窝鸽子。秋夜天凉,我让他去披件衣服。他刚走到屋门口,突然站住了,屏息一听,走到门外去,朝着钟楼,放声喊起来:
“喂----下来,那里玩不得呀!踩坏我一片瓦,饶不了你……”喊声未落,见一物腾空一跃,逃走了。我好奇怪,月色虽好,但究竟隔一个池塘呀,他怎么知道那野物上钟楼呢?他说他的眼睛好使,耳朵也好使,他有“功夫”。
可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他死了。那天上午,我到城外给父亲上坟,看到一棵小树下,添了一个新坟头。坟头很小,坟前立了一块砖,上写“杨莲池之墓”。字很端正,像用白灰写的。我感到太突然了。想着他生前的一些好处,就从送给父亲的冥钱里,匀了一点儿,给他烧化了……
当天下午,我怀着沉痛的心情,想再看看他的院落。一进院门,吃了一惊,屋里传出了欢笑声。推门一看,几位老 人,有的坐在炕上,有的蹲在地下,正听他讲养生的道理。
我傻了似的看着他说:“你不是死了吗?”
老人们怔住了,他也怔住了。
“我在你的坟上,已烧过纸钱了!”
“哎呀,白让你破费了!”
他笑了,笑得十分快活。他说去年冬天,到城外拾柴火,见那里僻静,树木也多,一朝合了眼,就想“住”到那里去。见那里的坟头越来越多,怕没了自己的地方,就先堆了一个。老人们听了,“扑哧”笑了,一齐批判他:好啊,抢占宅基地!
天暖了,他又在池边抱膝而坐,看天上的鸽子,水中的小荷……有人走近钟楼,他就隔着池塘喝喊:“喂----不要上去,危险----”
清明节,我给父亲扫墓,发现他的“坟头”没有了,当天就去问他:“你的‘坟头’呢?”
“平了。”
“怎么又平了?”
“那也是个挂碍。”
他说,心里挂碍多了,就把“功夫”破了,工作就做不好了。
(摘自《中国短篇小说百年精华》)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写莲池老人不愿买电视这件事,不仅体现了老人的节约,更突出了老人生活的清贫,而最后“先占坟头后又平”一事又含蓄地写出了老人内心深处自私的一面,从而使这个人物形象更加真实饱满。
B.小说采用多种描写手法相结合的方式来塑造“莲池老人”这一形象,运用了语言描写、 肖像描写、心理描写,充分表现了莲池老人的精神风貌和高尚品质。
C.本文写了一个普通的老人,有着不寻常的本领:眼睛好使,耳朵也好使,隔着一个池塘,竟能听得出“野物上了钟楼”。他就像一尊雕像,默默地守卫着那唐代遗物——钟楼,不为金钱,不为私欲。
D.这篇小说语言精练质朴、情节曲折,视角独特主题深远。作者借“莲池老人”之语——“心里挂碍多了,就把‘功夫’破了,工作就做不好了”来讽刺现代社会人心的浮躁和精神生活的匮乏。
【小题2】贾大山常说:“咱们写小说,就是让人学好哩!”读了此文,你从莲池老人身上学到了哪些“好”?
【小题3】有人说:“生活中多一些‘莲池老人’,社会就会少一些浮躁;文坛上多一些贾大山,小说就会多一些纯净。”联系现实,依据文本对这句话的含意进行探究。

同类题2

例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个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之后。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守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带着我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但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路上,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毛窝子的制作方式和用途,一是为了交代李大爷制作毛窝子的生活环境,二是为了突出李大爷技艺高超。
B.小说中,用三十多年前人们对毛窝子的热爱和现在人们对毛窝子的不屑进行对比,小说意在感慨时代变化,表达对传统技艺流失的遗憾。
C.小说所写的故事时间跨度很大,“我”三次得到李大爷制作的毛窝子,表现了“我”对毛窝子的珍惜。
D.小说中写到李大爷制作精良的毛窝子却被他儿子一把大火烧了,这一情节引人深思,意在提醒我们如何去对待传统手工艺品。
【小题2】“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含意?请结合全文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中前文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科学的历史无疑就是人类智性进步的历史。那么科学普及的历史又呈现出什么样的景象呢? 美国历史学教授约翰·伯纳姆在著作《科学是怎样败给迷信的》中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出人意料的科学普及史图景:起先科学是一种积极、进步的文化力量,但在逐渐兴起的美国消费文化中,科学慢慢地为新伪装下的迷信和神秘主义的复活让出了一条通道,最终将在大众层面上被迷信击败。这样一部令人有点沮丧的美国科学普及史,对于中国现阶段的科学普及工作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当前中国的科学生长环境不容乐观。 虽然“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这样的标语几乎张贴在了每一个居民小区的宣传栏里,但中国公众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科学素养相对缺乏,所以迷信有额外的生存维度。在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迷信没有被真正破除干净过。至今在居住区外面的马路上,还常看到泼洒在路面上的一团团药渣,这种乞求药“倒”病除的现象反映了老式迷信在现代社会中的顽强生存力。有一些古代迷信则以改头换面的方式继续留存着。譬如“4”谐音“死”是不吉利的,“8”谐音“发”是吉利的等。电话号码、车牌号码等数字就有了吉凶之分,人们选择号码时纷纷避凶趋吉等。这无疑直接有力地推动了迷信思想的流行,与“科教兴国”的国策和培养一种科学、理性的民族精神的努力目标背道而驰。

在中国当今的报纸和电视节目中可以看到,铺天盖地的对孤立科学事实的强调和对科学产品的推销,最为典型的就是对航天技术的报道。新闻媒体放弃了向公众普及有关飞船的飞行动力学和外太空高能物理环境的科学知识,航天活动基本上被看作是一种政治活动而不是一种科学探索活动。媒体倾心于对飞船搭载物品的神秘性和尊贵性大肆渲染,似乎发射飞船的物质代价都被附加到了这些物品上。如果说是搭载植物种子,希望在高能环境中诱发基因突变以改良品种,这还有一点科学的余味——其实基因突变是不定向的,所以搭载种子以改良物种的效率和科学性往往被夸大;而一些搭载的纪念品、会旗等被赋予的价值和神圣性,则纯粹是巫术色彩的,毫无科学理性可言。

美国科普史上曾出现过一批既从事科研又热心科普的科学家,他们一般从文化和社会的层面用较宽的视野看待科学,撰写科普文章,把科学理性带入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不过20世纪后这批科学家撤退了。反观中国的情形,似乎从来没出现过这样一大群有影响力的科学家。现在有人呼吁,前沿科学工作者应参与科学的普及,但应者寥廖,学术界远离科普的现状没有改观。“科学太重要了,不能只交给科学家们去做。”这句话便是在强调公众应更多更深入地参与到科学中去,同时科学也需要在更广泛的公众层面上被理解。因此,政府、科研机构组织者等应通过科学普及来让公众理解科学,做这件事尽管有很多困难,但还是值得和应该首先做的。

(摘编自钮卫星《科学究竟能否被真正普及?》)

【小题1】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美国历史学教授伯纳姆认为科学最终将为迷信所击败,原因在于逐渐兴起的美国消费文化使在科学压制下的迷信和神秘主义以新伪装的方式复活。
B.人们将药渣泼洒到路上以乞求药“倒”病除,选择电话号码、车牌号码时以数字区分凶吉等,这些改头换面的老式迷信现象助长了迷信思想在当今的流行。
C.作者认为新闻媒体在宣传上应注重对公众的科学启蒙,比如中国的航天活动更应该是一种科学探索活动,而不仅仅是一种政治活动。
D.作者以美国科普现状作为参照对象,从前沿科学工作者、公众、政府等几个方面指出了中国科普现状的不足,并为改变这一现状提出了设想。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2段主要通过列举中国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迷信行为的事例,论证了中国现阶段开展科学普及工作的迫切性.
B.文章就当今媒体报道航天技术新闻的角度进行了对比,指出了当今媒体有步入新伪装下的迷信与神秘主义道路的趋势。
C.文章提出问题后,从不同角度、分层次地分析了中国科学普及艰难的原因,并指出改变中国的科普现状的基本途径。
D.整篇文章旨在呼吁公众更多更深入地参与科学,在更广泛的公众层面上去理解科学,来提高科学素养。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   )
A.如果科学没在大众层面上被迷信击败,就可能与一批能把理性带入生活各个方面的科学家的参与有关。
B.如果迷信不能被破除干净,必然与中国公众受教育程度不高、科学生长环境不好有关。
C.新闻媒体宣传航天技术过于渲染神秘性和尊贵性,由此可见,中国的新闻媒体也需要重视自我的科学普及。
D.要实现“科教兴国”的国策,培育科学理性的民族精神,就需要政府和科研机构积极向民众普及科学。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魏晋南朝人品评人物,非常重视人物风度的清俊爽朗之美。《世说·容止》载:“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 萧萧肃肃,爽朗清举。”又载:“骠骑王武子是卫玠之舅,俊爽有风姿。”这里赞誉人物的风神姿貌,用了“爽朗清举”“俊爽”等词语,大致都是清俊爽朗的意思。当时玄学盛行,上层人士往往把超脱尘俗、神游物外当作雅人雅事,他们认为清俊爽朗的风度是一个人在思想、感情、性格方面超脱尘俗的标志。《世说》等书关于风姿、风神的记载都是针对人物的外部风貌说的,文学批评风骨论中的“风”是针对思想感情呈现为作品的外部风貌说的,二者特色都是“清”。可见文学批评中“风”的概念是从人物品评借用而来的,而且借义同原义仍相吻合。。
至于品评人物的所谓“骨”,是指骨相、骨法而言的。《赏誉》载:“王右军目陈玄伯垒块有正骨。”《轻诋》载:“旧目韩康伯,将肘无风骨。”注引《说林》日:“范启云: 韩康伯似肉鸭。”“垒块”原意指众石错落突兀,这里借指人的骨骼挺拔。陈玄伯骨骼挺拔,故王羲之评为“有正骨”。韩康伯肥胖臃肿,有似肉鸭,骨骼为血肉所掩,故被人评为“无风骨”。肥胖使人体好像无骨,借用到文学批评方面,则肥辞使文无骨,故《风骨》说:“若瘠义肥辞,繁杂失统,则无骨之征也。”
让我们再来考察一下六朝画论中的风骨论。人物画评论中关于风骨的概念,是直接从当时人物品评的言论中得来的。顾恺之《论画》一文中多次运用“神”“骨”等词品评古画,南齐谢赫《《古画品录>序》认为画有六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气韵生动即指风,骨法用笔即指骨。谢赫把气韵生动、骨法用笔放在六法第一、第二位,可见他对风骨的重视程度。画论中风、神、气韵等词,都指人物的神情风貌在画中表现的生动性而言; 骨、笔迹、骨法用笔等词语,则指人物的骨相形貌在画中是否被勾勒得遒劲有力而言。人物品评、画论中风骨连称,除二者都很重要外,还由于二者的关系颇为密切。
文学批评中的风骨论和画论中的风骨论的关系比起和人物品评的关系更为接近,因为文论、画论二者都是文艺理论。画论中的风骨论产生时代较文论中的风骨论要早,文论中的风骨论,或许主要是从画论移植而来的,从画论中的风骨论发展到文论中的风骨论,有两点值得注意: 其一,画论中首先强调气的生动,借用到文论,刘翱也强调“风”在作品艺术表现中的首要地位。他在《风骨》中说“诗总六义,风冠其首”。其二,幽论中也报强调骨法用笔,移同到文学创作上,骨法用笔犹如端直劲健的语言。在绘画上,骨法用笔和随类赋采在步骤上有先后之分,即先勾勒轮廓,再施色彩; 在写作上,端直助键的语言和美丽的辞藻在运用上却是不可能划分为先后两个步骤的。
从人物品评到画论再到文论,三者的评论对象虽有有不同,但风骨概念的基本特征却没有改变,“风”均指清俊爽朗的风貌,“骨”均指端直劲健的骨骼。
(节选自王运熙《从〈文心雕龙·风骨〉谈到建安风骨》)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学批评风骨论中的“风”是指作品的外部风貌,是作品内在思想感情的外在呈现。
B.文学批评风骨论中的“骨”是指作品端直劲健的语言,内容贫乏,辞句堆砌的作品都无“骨”。
C.文学批评风骨论虽然源于人物品评,但它与画论中的风骨论的关系更为接近。
D.文学批评中风骨论的产生晚于画论中的风骨论,它主要是从画论中移植过来的。
【小题2】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魏晋南朝人赞誉人物的风神姿貌“爽朗清举”“俊爽”。其实就是肯定他在思想、感情、性格方面超脱尘俗。
B.六朝人物通论中的“风骨”概念直接源于人物品评的言论。谢赫认为,“风”指气韵生动,“骨”指骨法用笔。
C.在六朝人物品评和画论中,“风”与“神”“气韵”等词,“骨”与“笔迹”“骨法”等词的含义是完全一致的。
D.无论是魏晋南朝的画论还是文论,都把气韵生动放在首位。刘勰《风》中所说的“诗总六义,风冠其首”便是明证。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玄学盛行致使魏晋南朝上流社会看重超脱尘俗、神游物外的雅人雅事,这影响到当时人物品评的取向,也对后世的画论、文论产生了影响。
B.画论中的“骨”即骨法用笔,是指面中人物轮廓分明、遒劲有力,所以,韩康伯肥胖臃肿,不符合审美标准,陈玄伯因骨骼挺拔而受到赞誉。
C.从人物品评到画论再到文论,均有“风”“骨”概念,其基本特征前后一致; 又因为二者的关系颇为密切,地位重要,常常风骨连称。
D.“风骨”这个概念本为魏晋南朝人品评人物的用语,“风”指清俊爽朗的神情风度,“骨”指挺拔端直的骨骼,后来被借用到文学批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