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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好吃嘴

(英国)扶霞·邓洛普

(1)湿气弥漫的十月早晨,四川大学留学生楼与别人合住的小房间里,我从被窝里爬出来。我的意大利室友菲洛梅娜已经起床出门了。我睡眼惺松地套上一件棉外套,看了看窗外。和平常一样,天灰蒙蒙的(老话说得好,“蜀犬吠日”)。留学生楼有围墙,是要让留学生老实待着,也让好奇的中国人别进来。墙外头一溜梧桐树,梧桐树那边就是锦江,一个打鱼的带着一船的鸬鹤,在浑浊的江水中试手气。他的鸟儿们扑闪着大大的黑色翅膀,脖子上都套着环。逮到的鱼要是太大,吞不进喉囊,就吐给打鱼的。打鱼的扔进鱼篓,换条小鱼喂给鹤。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一幕,被深深吸引了。我在成都的日常生活,充满了这些令人着迷的小剧场

(2)渔夫划着船飘远了,我也没法看他的鸟工作了。于是冲了澡,穿好衣服,出去找早饭吃。我跟留学生楼那个看门的太爷说了声“早上好”,然后懒洋洋地走过一排芭蕉树。学生和老师们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经过,车铃叮当响。矮矮的居民楼,阳台上晾着衣服,还挂着鸟笼。四川的雾气很温柔,笼罩之下的一切都变得轻软了些。川大的校园安宁平静、树木葱茏。在这么个出租车不停按喇叭、小贩大声叫卖、喧哗谈笑的城市,这里可真是一片静谧的绿洲。

(3)不远的地方,就在大学办公楼后面,有个小摊,我动动鼻子就能找得到。小摊卖的是军屯锅魁,用面团卷起压扁的饼子,中间裹着碎肉和小葱,再撒点花椒,天堂般的香味能飘满整个校园。摊主是两口子,年纪有点儿大了,各司其职,互相不咋个说话。女的揉好面,掰成小团,再在油光光的菜板上搓成圆球,然后拿手掌后部把每个球擀成长舌一样的面饼,遍抹猪油,精确地撒上点香麻味儿的碎肉,最后卷起压成圆形递给她男人。男的把面饼在热油上煎得金黄,然后放进錾子但下面的炉膛里,沿边上摆成一圈,把外皮烤得焦香。趁热吃,一口咬下去油脆脆的,里头的面又有嚼劲,味道也丰富可口,花椒刺得你双唇麻酥酥的,像在跳舞。在这么一个阴湿的秋天,还有比这更美妙的早餐吗?

(4)在天生对美食无比好奇的人眼中,九十年代中期的成都称得上是天堂了。一切都在那里,你动动鼻子就能找到。小街小巷的人们在屋门口架起煤炭炉子,为一家人做晚饭。温暖的秋夜,空气中绵延不绝地流动着豆瓣酱、花椒和茉莉花茶的香味。那些最最简陋的“苍蝇馆子”端出来的中餐,也比在伦敦能找到的任何一家要好吃。好像几乎所有四川人都喜欢聊聊做饭和吃饭。那些最最沉闷或粗暴的出租车司机跟我说起他们最喜欢的菜谱,也是饱含深情、饶有兴致、极尽详细。“哧溜味溜”吸着面条当午饭的中年夫妻,会怀旧地说起过去那些做豆腐菜做得特别地道的大厨。我还记得有一次听广播,一位年轻的女主持如数家珍地说着成都很多餐馆里的特色菜,听那语气就像在流口水,充满了愉悦与贪婪。她絮絮叨叨地报了一大串菜名,带着喜爱之情描述着味道和口感(“嚯哟,那个毛肚哦,爽脆得很!”)她不时地发出感叹的气声,充满欣赏与激动。她很显然是控制不住自己了。这种人我在四川见得太多了。就像一个厨师朋友跟我说的,成都人个个都有一张“好吃嘴”。

(5)到成都几个星期后,我就开始记录对食物的印象。我在四川使用的第一本笔记本,最早的日期是一九九四年九月。就连那本子上的最开始几页,也都列满了市场里卖的蔬菜瓜果,还记录着关于食物的对话。卸下学术任务的重担之后,休闲随意的食物调查就成了生活的主题。我就是忍不住啊。每天都有美食上新的发现:也许是街上某个小贩,专门卖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零食;或者农民扛着竹扁担急急地赶路,扁担两头晃荡的筐子里有什么不一般的水果或花草茶。每次有机会进四川的朋友或熟人家的餐厅,我都跳着脚就去了。周钰和陶萍,一开始本来就是这对夫妇的热情好客吸引我来到成都,而现在,我们的友谊又加深了。我经常去他们位于音乐学院附近的小公寓吃饭。陶萍九十岁高龄的奶奶每天还要从十二楼爬上爬下,提着附近市场买来的菜给我们做饭吃。什么干煸四季豆啊、魔芋烧鸭啊,简直不在话下。我的一对一中文老师,余老师,时不时地邀请我去她家吃顿讲究的晚饭。她不止耐心地教我中文,也教会了我很多厨艺。

(6)四川人的热情和随性是出了名的。他们和自己沉默内敛的北方同胞相比,就像意大利人和英国人的区别。我偶遇陌生人就被邀请去吃晚饭的次数真是数也数不清。一个难忘的下午,在岷山饭店的后街,我跟一个卖烤鸭的人闲聊着。他用饴糖和醋给鸭子擦了身,然后放进一个拱形的砖土炉子里烘烤。鸭子一边烤着,咱俩一边聊天,不一会儿他就邀请我去他投了资的一家餐馆吃饭。之后的多年(直到开发商把他的烤鸭店给拆了),只要我骑着车经过,他就要跑出来跟我聊一会儿,往我手里塞一罐专门给我留的咸菜或者豆腐乳。

(7)其实在四川,要释放天性和放松情绪,完全不需要罂粟壳。这里的空气、方言都能让你有那种感觉,当然作用最大的还是食物:那种温暖和慵懒能融化任何英国式的刻板僵硬,如同阳光下的黄油。初到成都的时候,我的心还如同一个紧攥的拳头。除了通过食物,我几乎无法和当地人交流。然而,随着日子一天天悠闲而过,我感到自己慢慢放松了。小半辈子了,我还是第一次卸下所有的责任与期待,生活变成了一块白板。

(选自《鱼翅与花椒》,有删节)

(注)①四川话,即“老大爷”。②四川话,即“怎么”。③制作煎饼的炊具。
【小题1】解释文中画线句的含义。
(1)我在成都的日常生活,充满了这些令人着迷的小剧场。
(2)初到成都的时候,我的心还如同一个紧攥的拳头。
【小题2】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小题3】这是一篇关于四川饮食的散文,文章开头却花了很多笔墨写了与饮食无关的内容,你觉得开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4】本文选自《鱼翅与花椒》,这部作品2018年在中国翻译出版后,获得了很高的评价,还被新浪读书评为“年度十大图书”,以本文为例,请你分析一下这本书在中国获得好评的原因。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1-19 09: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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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英毛姆

农场坐落于山间的某个山谷中。一幢老式的石头房子,屋前是座精致的花园,和外面的大路通过一条林荫道连接,两排榆树长得如此华美,即便放在名门望族的豪宅前也是难得的。住在这个农场里的人和他们的房子一样,稳重、刚毅、朴实,只有一件事他们愿意吹嘘,即他们父传子、子传孙,世世代代生与死都在这里。

乔治·梅多斯今年50岁,比妻子长一两岁。不过这家的一家之主却不是乔治·梅多斯,而是他的母亲。老太太70岁了,身材高挑,腰板直挺,气质高贵。花白的头发,脸上皱纹虽不少,但眼神明亮又锐利。她的话在家里和在农场上就像是律法,但她也不乏幽默;她管家虽然专断,可也充满温情。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乔治太太喊住我,一脸慌张的样子。“你知道今天谁要来吗?”她问我,“乔治·梅多斯叔叔。你知道,就是那个去了中国的乔治。”

“咦,不是说他已经死了吗?”

“我们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乔治·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我已经听了不下十几回。大概五十多年前,当老太太还是埃米莉·格林的时候,乔治·梅多斯叔叔和他的哥哥汤姆·梅多斯都曾追求她,后来她选择嫁给汤姆,乔治就远赴他乡了。

听说他到了中国的沿海地区。哥哥汤姆·梅多斯去世的时候,梅多斯夫人写信通知小叔子,也石沉大海。最后他们只能推断乔治已经死了。但两三天前,他们收到了朴茨茅斯一个“海员之家”女主管的信,信上说,过去十年乔治·梅多斯因为风湿病行动不便,一直由“海员之家”照顾,现在他觉得来日无多,想再见一见自己出生的房子。他的侄孙阿尔伯特·梅多斯已经开着福特车去朴茨茅斯接他,下午就会回来。

“你想啊,”乔治太太说,“他已经有五十年没回来过了。他甚至还没见过我的丈夫、他的侄子乔治,等生日一到乔治都51岁了。”

“梅多斯夫人(老太太)什么反应?”我问道。

“你也知道老太太的脾气,她就坐在那里,笑了笑。她只说:他走的时候可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只是没有他兄长那么沉稳。”这其实也是老太太当初选择汤姆的原因。她还说:“现在他应该平和些了吧。”

乔治太太邀请我下午去见见那位叔叔。她以为既然我们都去过中国,肯定有一些相通之处。当然,我接受了。下午一进门,我就发现他们全家人都聚齐了:梅多斯夫人(老太太)还是挺直了脊背坐在炉火边的老位子上,穿上了自己那身最好的丝绸长裙。壁炉另一边坐着一个老头,蜷缩在椅子里。他很瘦,皮肤挂在骨架上,好似一件过于宽大的西服;蜡黄的脸上都是皱纹,牙齿基本就没剩下几颗。

我和他握了握手。“真高兴您能顺利到达,梅多斯船长。”我说。

“他是走过来的,”他的侄孙阿尔伯特告诉我,“车到大门口的时候,他要我停车,说他想走走。”

“我已经两年没下床了,是他们把我从床上抱到车里的。可当我看到那些榆树,忽然觉得我又能走了。52年前我离开的时候,走的就是这条道,现在我又沿着它回来了。”

“要我说呀,你又在犯傻了。”梅多斯夫人说。

“我有十年没觉得自己这么强健了。埃米莉,我肯定得把你先送走了。”

“你净会吹牛。”她回答道。

听到梅多斯夫人的教名,我还微微惊了一下,感觉好像这个老头刚刚有些无礼了。老夫人看着小叔子的时候,眼里带着伶俐的笑意,而老头一边和嫂子说话,一边笑得露出空空的牙床。看着这两位老人,我有些异样的感触,想到很久之前,他那么爱她,而她却爱着另一个人。

“您结婚了吗,梅多斯船长?”我问。

“埃米莉,我说过非你不娶的,所以我就没有结婚。”他看着老夫人说。

他说这话时听不出有悲情和怨恨,仿佛只是陈述一件事实。语气中有一丝得意。

“要是你真娶了我,恐怕早后悔死了。”她回道。

我和老头聊起了中国。“我对中国任何一个港口的熟悉程度,都超过你对你大衣口袋的了解。”老头自豪地看着我说。

“要我说,有一件事情你始终没干成,乔治,”梅多斯夫人说,眼神中的笑意依然像是在嘲弄他,但也很温暖,“就是你从来没挣着大钱。”

“我不是会存钱的人啊。挣了就得花,这才是我的座右铭。但我要替自己说一句:要是让我选的话,我这辈子还是愿意照这样再活一遍。世上又有几个人能说这句话。”

“的确不多。”我说。

我看着他,心里满是仰慕和敬意。他是一个牙齿残缺、不能行动、身无分文的老头,但他的人生是很成功的,因为他过得很快乐。

第二条一早,我沿着那条美不胜收的林荫道走到花园中,梅多斯夫人正在摘花。听到我跟她问好,她站起身来,怀里是一大捧白花。我瞟了一眼房子,发现百叶窗都合起来了。我有些意外,因为梅多斯夫人向来喜爱阳光。

“等你入了土,有的是时间享受黑暗。”她经常这么说。

“梅多斯船长好吗?”我问道。

“他一向是个胡乱行事的人,”她回答我,“早上给他送茶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死了。是在睡梦里走的。我摘了些花想放到他房间里。不管怎样,他能在老房子里过世也是好的。对梅多斯家的人来说,这可是大事。”命运还是仁慈的:死亡把句点放在了正确的地方。

梅多斯夫人闻了闻臂弯中的白花。她说,“其实吧,自从我嫁给汤姆,乔治又离家之后,我一直不太确定自己是否嫁对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用插叙的方式介绍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既理清了小说的人物关系,也使情节更完整。
B.梅多斯先生两年没下床了,却又能沿着那条林荫道走回来,说明“家”对人的影响之大。
C.小说中“我”充满对梅多斯先生的仰慕和敬意,是因为他虽然晚年身无分文、行动不便,但过得很快乐。
D.小说中梅多斯夫人说“他一向是个胡乱行事的人”,表现出她对小叔子刚回家就死在家里的不满。
【小题2】小说运用了哪些手法来刻画乔治·梅多斯叔叔这个人物形象?
【小题3】小说不惜笔墨描写农场的环境,这样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穷人的专利权

狄更斯

我的名字叫约输。学的是打铁的行当。打十九岁那年起,人家看见我没几根头发,就一直管我叫“老约翰”了。现时我已经五十六岁了,头发并不比上面提到的十九岁的时候多,可也不比那时候少,因此,这方面也就没有什么新的情况好说。

我发明过一种螺丝,挣了二十镑钱,这笔钱我这会儿还在用。整整有二十年工夫,我都在断断续续地搞一样发明,边搞边改进。上一个圣诞节前夜十点钟,我终于完成了这个发明。完成之后,我喊我妻子也进来看一看。这时候,我跟我妻子站在机器模型旁边,眼泪簌簌地落到它身上。

那是在差不多一年之前的圣诞节前夜十点钟完成的。我把凡是能节省下来的钱统统都用在模型上了。我想自己去申请专利。

我的姻兄弟,西布罗密奇的乔治·贝雷临死的时候遗留给我的妻子、他的姊妹一百十八镑零十个先令的英格兰银行股票。我和我妻子一直还没有动用过这笔钱。我们俩都同意拿这个发明去申请专利。我的朋友威廉·布彻替我写了一封信给伦敦的汤姆斯·乔哀。我乘“四等车”上了伦敦,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了一间为期一个礼拜的房子。

汤姆斯·乔哀说要申请专利,第一步得向维多利亚女王提交一份申请书。我在靠近司法院法官弄的桑扫普顿大楼里找到了一位推事,在他那儿提出了陈述书,付了十八便士。他叫我拿着陈述书和申请书到白厅的内务部去,把这两份东西留在那里请内务大臣签署,缴付了两镑两先令又六便士。六天后,大臣签好了字,又叫我拿到首席检察官公署去打一份调查报告。我照他说的去办了,缴付了四镑四先令。

我临时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租期已经延长了一个礼拜,这会儿五天又过去了。首席检察官写了一份所谓例行调查报告,打发我带着这份东西到内务部去。内务部根据它搞了个复本,他们把它叫做执照。为了这张执照,我付出了七镑十三先令六便士。这张执照又要送到女王面前去签署,女王签署完毕,再发还下来,内务大臣又签了一次。

我现在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住到了第三个礼拜了,费用挺大,我只好处处节俭过日子。我感到自己都有点泄气了。

在林肯旅社的专利局里,他们替我的发明搞了一份“女王法令草案”的东西,还准备了一份“汉令提要”。就为这份东西,我付了五镑十先令六便士。专利局又正式誊写两份法令文本,一份送印章局,另一份送掌玺大臣衙门。这道手续下来,我付了一镑七先令六便士,外加印花税三镑。这个局里的誊写员誊写了女王法令准备送呈签署,我付了他一镑先令。再加印花税一镑十先令。接下来,我把女王法令再送到首席检察官那儿签署。我去取的时候,付了五镑多。拿回来后,又送给内务大臣。他再转呈女王。女王又签署了一次。这道手续我又付了七镑十六先令六便士。到现在,我呆在汤姆斯·乔哀那儿已经超过了一个月。我都不大有耐心了,钱袋也掏得差不多了。

女王法令还得送到设在河滨大道上桑莫塞特公馆的印章局去——印花商店也在那里。印章局的书记搞了一份“供掌玺大臣签署的印章局法令”,我付了他四镑七先令。掌玺大臣的书记又准备了一份“供大法官签署的掌玺大臣法令”,我付给他四镑两先令。“掌玺法令”转到了办理专利的书记手里,誊写好后,我付了他五镑七先令八便士。在此同时,我又付了这件专利的印花税,一整笔三十镑。接着又缴了一笔“专利置匣费”,共九镑零七便士。各位,同样置办专利的匣子,要是到汤姆斯·乔哀那里,他只要收取十八个便士。接着,我缴付了两镑两先令的“大法官财务助理费”。再接下来,我又缴了七镑十三先令的“保管文件夹书记费”。再接着,缴付了十先令的“保管文件夹协理书记费”。再接下来,又重新给大法官付了一镑十一先令六便士。最后,还缴付了十先令六便士的“掌玺大臣助理及封烫火漆助理费”。到这时,我已经在汤姆斯·乔哀那里呆了六个礼拜了。这件得顺利通过的发明已经花掉了我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这还仅仅在国内有效。要是带出联合王国的境界,我就要再花上三百镑。

(陈才宇译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写姻弟乔治·贝雷给约翰妻子留下银行股票,推动了情节发展,为后文“我办理专利权的花费做了铺垫。
B.小说通过个性化的表述,运用幽默诙谐的笔法,不厌其烦地叙事,以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塑造了约翰的人物形象。
C.约翰办理专利权整整经历了三十六道手续,花费了六个多星期,交纳了近百英镑,终于办理了通用的专利权。
D.小说通过大量文字叙述了老约翰申请专利时国家机关的层层盘剥,一系列不合理流程的出现有着浓浓的讽刺意味。
【小题2】小说中多次谈到我在汤姆斯·乔哀家租住的事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
【小题3】小说以“我”为叙事视角,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他接受了我的定货,但没有皮革给我看;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
“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潜在因素。为了讲究时髦,我的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唯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们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他的红胡子好像突然添上好多花白须毛了!
我尽一切可能向他说明我买这双倒霉靴子时的情况。但是他的面孔和声调使我获得很深刻的印象,结果在以后几分钟里,我定了许多靴子。这下可糟了!这些靴子比以前的格外经穿。差不多穿了两年,我也没想起要到他那里去一趟。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个靴匠的名字,当然是为王室服务的啦。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在里面,现在已缩成了一小间,店堂的楼梯井口比以前更黑暗、更充满着皮革气味。我也比平时等了更长的时间,才看到一张面孔向下边窥视,随后才有一阵趿拉着木皮拖鞋的踢踏声。最后,他站在我的面前;他透过那副生了锈的铁架眼镜注视着我说:
“你是不是--先生?”
“啊!格斯拉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你要晓得,你的靴子实在太结实了!看,这双还很像样的呢!”我把脚向他伸过去。他看了看这双靴子。
“是的,”他说,“人们好像不要结实靴子了。”
为了避开他的带责备的眼光和语调,我赶紧接着说:“你的店铺怎么啦?”
他安静地回答说:“开销太大了。你要做靴子吗?”
虽然我只需要两双,我却向他定做了三双;我很快就离开了那里。我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以为他的心里把我看成对他存坏意的一分子;也许不一定跟他本人作对,而是跟他的靴子理想作对。我想,人们是不喜欢那样的感觉的;因为过了好几个月以后,我又到他的店铺里去;我记得,我去看他的时候,心里有这样的感觉:“呵!怎么啦,我撇不开这位老人--所以我就去了!也许会看到他的哥哥呢!”
【小题1】选文运用了哪些手法来塑造人物形象?突出表现了格斯拉哪些品质?
【小题2】画线句在选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选文部分表现“我”对格斯拉怎样的思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