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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蜗 牛
法国弗朗西斯·蓬热
①与以热灰为家的未燃尽的煤屑相反,蜗牛最喜欢潮湿的土地。它们全身贴地往前走。它们身上带着泥土,泥土是它们的食物,也是它们的排泄物。泥土穿过它们的身体。它们穿越泥土。这是情趣奥妙的相互渗透,因为可以说这是同一颜色的深浅的变化:其中一个是积极成分,一个是消极成分,消极成分围绕、喂养积极成分,而积极成分边移动边进食。
②关于蜗牛,还有许多别的话要说,首先,它自身的湿润。它的冷血。它的延伸性。
③此外,我们无法想像一只抛开背上甲壳而静止不动的蜗牛。它休息时立即将身体缩进壳内。相反,由于腼腆,它一露出那赤裸的身体,一露出它脆弱的外形,就赶紧往前运动,刚一暴露就迅急前进。
④干燥的季节,它们隐居在壕沟里,而且它们的存在似乎有助于居住地的潮润。那儿,也许有其他冷血动物与它们为邻,如癞蛤蟆、青蛙。可是,它们离开壕沟采用不同的方式。蜗牛更有资格住在那儿,因为它离去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⑤然而要记住,它们虽然喜爱潮湿的土地,但并不喜欢那泽国的湿土:如沼泽、池塘。它们当然更喜欢坚实的土地,但这种土地必须是肥沃和湿润的。
⑥它们也爱吃蔬菜和水分充足的绿叶植物。它们懂得挑选最嫩的叶子,食后仅仅留下叶脉。
⑦它们待在壕沟底干什么?它们喜欢那儿的环境,但那儿终不是久留之地。它们是壕沟的常客,但它们向往浪游的生活。而且它们在沟底和在泥土的小径上一样,背上的甲壳依然使它们显得矜持。
⑧当然,到处背着这样一个壳儿确实是个累赘,但它们并不抱怨。相反,它们把这当成一件幸事。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它们随时可以躲进自己家里,使那些居心叵测的人无可奈何。这实在是一种可贵的长处,为此付出代价完全值得。
⑨它们由于有这个能耐、这个方便而洋洋自得。我是一个如此敏感、如此脆弱的生命,怎么能够固若金汤,不怕那些讨厌的东西的袭击,享受幸福和安宁?于是,这背上的掩蔽所应运而生。
⑩我如此紧紧地附着于地面、如此令人怜悯、如此缓慢、如此一往直前、如此有本事离开地面缩进我的家屋,我还有什么忧愁?任你把我踢到什么地方,我有把握在命运放逐我的土地上重新站立起来,重新附着于地面,而且在那儿找到我的饲料——泥土,这是普通的食粮。
⑾啊,当一只蜗牛是多么幸福、多么快活!它还用自己的流涎在它接触过的一切东西上在留下印记。它身后是一道银光闪闪的轨迹。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要生存就难免冒风险。
⑿蜗牛是孤独的,的确如此。它的友人寥寥无几。可是,为了生活得幸福,它并没有这种需要。它同大自然如此亲密地黏附在一起,它如此亲切地享受大自然的恩宠;它是它所拥抱的土地和菜叶的朋友;它是天空的朋友。它骄傲地抬起头颅和那双敏锐的眼珠:高贵、从容、睿智、自豪、自负、骄傲。
⒀请不要说蜗牛在这方面和猪相似。不,它没有那种平庸的小脚、那种惴惴不安的碎步小跑。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正确的两项是()(5分)
A.作者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评价蜗牛,既赞颂蜗牛黏附大自然,勇敢无畏地追求自由、幸福的生活,又批评蜗牛不讲卫生,缺乏独立性,骄傲自满。
B.这篇散文具有深刻的寓意:一切生物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并因此快乐和幸福。作者希望,人类的每一个个体都当一只蜗牛。
C.文章先写蜗牛普通、细微、低贱的一面,后写蜗牛有风度、本事和强大的生命力。抑扬之间,蜗牛美好品质和美丽内心得到充分展示,文章寓意得到深刻表现,感染力增强。
D.为了描写蜗牛美的形象,赞美蜗牛幸福快活的生活,作者断然否定同是冷血动物的癞蛤蟆、青蛙,否定同样有高贵、从容等品质的猪。这种以贬斥别的动物来捧高蜗牛的写法其实有损蜗牛的形象。
E. 作者综合运用说明、叙述、描写、议论、抒情表达方式咏物言志,“物”与“志”有机地融为一体,所咏之物鲜明、清晰,所表达的思想具体、形象。
【小题2】根据文章相关内容,分条概括蜗牛的生活习性。(5分)
【小题3】文章第⑨、⑩自然段用第一人称“我”,而最后三段改用第三人称“它”。请简要分析这种变化的理由。(4分)
【小题4】作者动情地赞美:“啊,当一只蜗牛是多么幸福、多么快活!”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和社会生活进行探究。(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3-10-15 05: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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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琴声缉凶
美约翰·弗洛赫蒂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
克里斯深吸了一口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日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一看就知道已经在山上藏了好几天。他们正朝司法长官办公室走去。
(选自《特别关注》,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故事里帕皮·理查兹是罪犯的父亲,“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等细节暗示了他戒备的心态,而“枪丢到了角落里”表明他已放松了对克里斯的警惕。
B.特工克里斯是小说的主要人物,故事里通过他同相关人物的对话以及拉琴的核心情节,从始至终表现出他在缉犯过程中的冷静与无所畏惧。
C.在缉犯过程中,《草丛中的火鸡》以及相关乐曲的演奏,让克里斯赢得了罪犯家人的信任,并在随后的对话中改变了他们继续匿藏凶犯的主意。
D.小说主要运用了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让特工克里斯的形象逐渐鲜明饱满;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的结合也让主人公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小题2】小说中的“克里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琴声缉凶”为题很巧妙,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与白马在一起的夏天
威廉·萨洛扬
凌晨4点,整个村庄都在沉睡中。突然,一阵轻敲窗户的声音惊醒了我。“阿兰姆。”一个声音在窗外轻轻叫唤道。
是我的堂兄穆拉德!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迅速打开窗户。
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看到的一切。虽然还不是早上,但因为是夏天,黎明前的亮光足以让我知道我不是在做梦。我13岁的堂兄穆拉德正骑在一匹漂亮的白马上。
我把头伸出窗外,揉揉眼睛。“你没看错,”穆拉德用亚美尼亚语说道,“是一匹马,你没
有在做梦。如果你想骑的话,就快点出来。”
我知道穆拉德是所有同龄人中行为最疯狂的一个,但是我仍然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我最早的记忆就是关于马的记忆,我的第一个愿望就是骑马。但我们很穷,就是因为穷,我无法相信我所看到的。我们没有钱,我们整个部落都处于贫困之中。每个家庭的钱都只能勉强维持一日三餐。然而,我们很诚实,我们因为诚实而闻名。因为诚实,我们甚至相信我们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我们以诚实为荣,而且我们是非分明。我们不会利用任何人,更别说去偷别人的东西。
我知道穆拉德家没有马,他本人更不可能有钱买马。这匹马一定是他偷来的。可是我拒绝相信他偷了这匹马。我们部落的人不可能是贼。
我盯着我的堂兄和他胯下的马。“穆拉德,你从哪里偷来的马?”我问道。
穆拉德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以平静的语气说道:“从窗户跳出来,如果你想骑马的
话。”
看来我的猜测是真的了。
这匹马是他偷来的。然而我对马太痴迷了,在我看来,偷一匹马来骑跟偷别的东西(比如偷钱)似乎是不一样的,也许这根本不算偷。
我迅速穿好衣服,然后从窗户跳到了院子里。穆拉德轻轻下马,把我扶到了马背上。在我们的房子后面是田野、果园、灌溉沟渠、乡间公路。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乡间公路。空气无比清新,骑在马背上奔跑的感觉真是爽极了。穆拉德不由自主地唱起了歌。在这里,在这个时候是不可能有人发现我们的。
“阿兰姆,坐稳了。”穆拉德提醒我。然后,他双腿用力一蹬马的肚子,喊道:“驾!”白马后腿站立,前脚扬起,长嘶一声,然后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马穿过田野,跨过灌溉沟渠,向乡间公路跑去……我们跑了一圈又一圈,马和人都大汗淋漓。
太阳就要升起来了。“我们得回去了。要不大家都起床了,我们的秘密就藏不住了。”穆
拉德说道。
“我们把它藏在哪里?”我问道。“我知道一个地方。”穆拉德答道。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悄悄地牵着马走进了一个废弃的谷仓。谷仓的地上有一些燕麦和干草。
那天下午,我正在穆拉德家玩,一个叫约翰·拜伦的农民来穆拉德家做客。约翰·拜伦的家在另外一个村庄。“我丢失了一匹马,一个月了还没见它回来。”约翰·拜伦对我的伯父、穆拉德的父亲扎拉布说。
“你知道,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很多亚美尼亚人失去了自己的家园,我们的部落被迫迁徙到这里。你只是丢了一匹马,不要在意。”扎拉布伯父大声说道。
“可是这匹马花了我60美元啊!”约翰·拜伦回应道。他们接下来说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已经跑出去找穆拉德。
穆拉德正在一棵桃树下救治一只受伤的小乌。“你居然已经私藏了那匹马一个月!”我盯着他说道。
穆拉德没有看我,只是专心地给小鸟受伤的翅膀涂药。
“干脆,我们把马留下来一年时间吧。”说完,我热切地看着穆拉德。
“我知道你需要一年时间才能学会骑马,但我们不能留它这么长时间。”穆拉德头也不抬地回答我。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把马还回去?”
“最多六个月。”说完,穆拉德站起来,用力把小鸟抛向天空。小鸟努力拍打着翅膀,几乎要掉下来,但最终,它还是飞走了,而且越飞越高,越飞越稳。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穆拉德每天凌晨都来接我出去骑马。我们在田野旁的公路上尽情地驰骋。太阳升起来之前,我们就把马牵回那个废弃的谷仓。那是一段多么快乐的日子啊!
可是这一天还是来临了。那天早上,我们在牵马回去的路上碰到了正赶往镇上的约翰·拜伦。他盯着白马问道:“孩子,你这匹马叫什么名字?”
“小心肝。”穆拉德答道。
“我可以看看它吗?”约翰·拜伦问。
“当然可以。”穆拉德说。
在仔细查看了几分钟后,约翰·拜伦说:“如果你们部落不是享有诚实的美誉,我几乎就认为这匹马是我丢失的那匹马。嗯,也许它跟我的马是双胞胎。”说完,他转身就离开了。
我看着穆拉德,穆拉德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把马牵回了旧谷仓。
三天后,约翰·拜伦又来到了穆拉德家。
“我的马回来了!而且,它比以前更强壮了!”他高兴地说道。
(摘自《现代青年》 2017年第5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概括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和穆拉德与白马在一起的夏天是快乐的、幸福的,但并非是单纯的、无忧无虑的。
B.“我”和穆拉德为了满足骑马的愿望,想方设法偷来一匹马并秘密地将其藏了六个月。
C.从约翰·拜伦与两个孩子的对话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有智谋并且讲究说话艺术的人。
D.作品主要通过语言描写的手法塑造人物形象,推动故事情节向前发展,揭示小说主题。
【小题2】穆拉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简要分析概括。
【小题3】小说以“马”为中心谋篇布局有什么好处?请简要概括。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路灯和我们的街

(土耳其)阿古兹·涅辛

我们街上的邻居对于四年举行一次的参议员选举觉得很不理解,而且怨声载道。您别以为我们有自己的参议员,能替我们做主,哪有这样的好事?……也别以为我们能从自己街坊里选出一个参议员。那是白日做梦!参议员们根本不到我们这条街上来,要是真有一位信步走来了,那么他一定出不去。汽车从来不从我们这条街经过,电车不通,大车也不来,就连骡子也过不去。

您可别一高兴就路过我们的街——保管连您的怀表也会停住。一个文明人在这个大城市里见到这样的街道,他的大脑准会出现故障。

可是我们却整天在这条骡子也过不去的街上来来往往。大姑娘们拖着木屐吧嗒吧嗒地走着,光脚丫的孩子们在噼啪噼啪地瞎闹。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就住在这条街上,能不走这条路吗?

可是我们街上的居民不知天高地厚,居然要管起国家大事来了!他们居然不满意四年选举一次!

“哎,你们都是什么人哪?你们知道什么是选举吗?你们懂得参议员是怎样的人吗?”我这样劝解他们、可是白费劲。他们哪能懂得这些?他们自作聪明,而且根本不想明白一点道理。这也难怪:他们每天来往的这条街道是连骡子也过不去的呢。

“那好吧,既然不赞成四年选举一次,那么八年选举一次怎么样?”我对他们说。

“不,选举次数要多些!”他们回答说。

“两年选举一次吗?”

“不,老兄!要每天晚上天一黑就来一次选举。”

“哎——敢情是咱们的街坊都疯了。”我叹了一口气。

我们这条街也真怪,每个居民都欠着一身债。这里房东在撵房客,那里的债主把门捶得震天响。门板上横七竖八地刻满了道道儿,因此送牛奶的,卖水的和面包铺掌柜的都没法再用小刀或铅笔在上面做记号了,小商贩在主顾家的门上用刀或铅笔画道,作为欠账未付之记号。我们天还没亮就起身,然后一直到中午都在为生活而奋斗:又是还债啦,又是收账啦,闹得不亦乐乎.从中午到第三次祷告,是母亲揍孩子的时间,过了这段时间直到天黑,就是孩子你打我、我打你的时间了。在一片搬嘴弄舌、说长道短的气氛中,夹杂着煎大葱的气味。在这个时候,妇女们也不忘彼此相骂。而从晚上一直到天亮,她们就一直和自己的男人吵架。

据说咱们这个地球的战争已经结束了,但是这和我们有什么相干?我们街上的战争并没有停止。

总之一句话:我们街上的居民被这些所有使人忧伤、悲伤、烦恼的事弄得疯疯癫癫了。

“我说各位街坊,像选举这样的大事能每夜来一次吗?”我想说服他们。

不料问题根本不在这里。

这里面另有文章。我们街角上有一座路灯。不瞒您说,这座路灯是有名无实的:它既没有玻璃,也没有灯罩,也没有灯头,一句话——凡是路灯所应该有的一切玩意儿它一概没有,有的只是一根铁柱,可是我们已习惯叫它路灯了。

我们街上的居民早就忘记了路灯应该照耀街道这样一条真理,这根铁柱子光秃秃地竖立在街角,就好像一种装饰品、可是它倒能使孩子们解闷开心。他们走在铁柱周围转来转去,一看见乌鸦落在铁柱顶上,就拿弹弓射它们、

这座路灯是谁装的呢?是一位什么大慈善家?慈善团体吗?国家吗?政府吗?市政府吗?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装的?为了什么?管这些干什么,我们只听年逾古稀、行将就木的老年人说过。

这座路灯只在当年雷莎德苏丹登位的时候亮过一次,后来公布宪法的时候,它还点过一两夜。至于它在共和国宣布成立的时候有没有点过,至今还是一份疑案。有的人说点过,有的人却说没点过,

现在言归正传,且听我们的街坊对路灯和选举的关系如何解释。一位老大爷心直口快地说:“您记得不久以前的那次选举吗?在选举的那天,给咱们的路灯安上了灯罩、玻璃、灯头,当天晚上就点上了煤气。咱们这条街顿时热闹起来了!可是一过了那夜,直到如今,路灯都没有亮过。”

感谢上帝,这下子我总算明白过来了。我懂得了我们这条街上的居民为什么希望每天晚上天一黑就进行选举——因为一选举我们的路灯就亮。说实在的,我是同意他们的意见的。

【小题1】对每天选举参议员的提议,“我”的态度前后不一,为什么?
【小题2】简要分析画线句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3】有人主张将小说标题改为“选举”,你是否同意?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4】本文叙述特色鲜明,试从叙述视角、叙述人称、叙述顺序等三方面加以分析。

同类题4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鹌鹑
(美)罗尔夫·伊洛夫
鹌鹑来了,正值初春乍暖、丁香花含苞待放的时节,也正是他们新婚后第一个温暖、无霜、只有露水的早晨。阳光照在床上使她比往常起得都早。她发现了后院里的鹌鹑,立即唤醒了他。他起身望去,只见八只小鸟正在房东的庭院里扒土嬉逐。
很显然,它们是三个家庭。它们在庭院里漫步闲逛,俨然像一个观光团,不时停下来在地上啄啄,滑滑,漫无目的,谁也不管谁,却谁也离不开谁。
夫妇俩一边穿衣服,一边低声谈论院里的小鸟,看它们在草坪上啄食。等他冲好咖啡,热好卷饼,他们便一起在厨房里的餐桌上吃早点。在那里,他们可以直接看到院子里的鹌鹑。他打开窗子,清晨的湿润空气和苹果花香扑面而来。阳光透过窗子;卷饼里夹有葡萄干,甜滋滋的,他俩不必言传便可意会
  那天晚上,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他去一家饲料店买了些轧碎的玉米。他对她说这些鹌鹑在这里只要有东西吃,得到很好的照料,就不会飞走。他把玉米撒在厨房的窗子旁边。傍晚时分,鹌鹑回来了。它们来到窗子近处啄玉米,在房东庭院里打滚洗泥土澡。她问他这些鸟会不会把房东种的东西吃掉,他说,这些鸟只要有碎玉米吃就不会啄坏院子里的东西。
自从鹌鹑来了以后,他们把闹钟往前拨了。这样,就能有更多的时间来喝咖啡,吃卷饼,好好欣赏一下这群小鸟。
  观赏鹌鹑最好的时间是太阳刚刚升起,街上还未开始喧嚣,房东的卷毛狗放出之前。房东就住在隔壁,一道篱笆把两家院子隔开。每当房东放出卷毛狗,卷毛狗就着了魔似地一心想捉住这些鹌鹑,猛撞篱笆,发疯似地狂吠。
  不久,他可以把玉米撒在窗台上了。鹌鹑就同他们共进早餐。只要他们静静地吃,没有任何猝然的举动,鹌鹑就会拍打翅膀,跳到咖啡壶和盛卷饼的篮子附近,一颗颗啄食窗台上的玉米。
房东屋里传来了房东老婆的抱怨声:“汤姆,它们又在院子里了,汤姆!”房东从里屋冲出来,挥舞双臂,嘘嘘作声。他脖子上皱纹累累,苍老不堪,一头稀疏的白发。
  鹌鹑鼓翅飞了起来。
  房东老婆拉开纱门,把头伸出门外,尖声叫道:“汤姆,你得想法子收拾收拾这群该死的鸟了。冬天我们还得靠这园子菜呢!你要想吃,就得想个办法!”
  纱门“砰”的一声关上。她弓着背走了,后面紧跟着那条卷毛狗。她双腿向外拐,穿着普通农妇的灰色衣服,围裙上污迹斑斑。她的声音活像卷毛狗的狂吠。
  “你这该死的,汤姆,你到底管不管这群鸟!”
  房客和他的妻子坐在草坪的椅子上,一边看一边寻思:他们该做些什么呢。也许应该告诉房东这些鸟不会伤害那些幼苗。但又想那样她就会借口生气,和他们大闹一场,朝他们嘶叫。他们想最好还是等一等,等她怒气平息了再说。
  第二天,房东说他很喜欢这些鸟。而且幼苗已长大;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他说他一直很喜欢鹌鹑,甚至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认为鹌鹑漂亮、好吃。就是他老婆有点那个,不过她最多一两天就会消气的。那个院子一直是他老婆的一块心病,因为整个冬天全靠它。
罂粟花开了,甜嫩的豌豆开始结实了,三窝小鹌鹑出世了。第一批小鹌鹑是在早餐时来的,由母鹌鹑领头,蹒跚地朝碎玉米走去;公鹌鹑忙碌地在两边和后面跑来跑去维持队形。他们数了数,三家共有十只小后代。他们起得更早了,为了把早餐时间拖延得更长些,多闻闻院子后面的干芥草味。
  每天晚上五点半,一只母鹌鹑总是准时带领小鹌鹑沿庭院前面的小路作晚间散步。一天晚上,房东和他老婆坐在前门厅里,不相信那只母鹌鹑真的会像房客说的那样按时出现。当那只母鹌鹑大模大样地走了过来,尾随着一长串小鹌鹑时,他们都笑了。房东和他老婆一边喝啤酒,一边告诉他们旱灾时这里如何萧条,他们如何不得不省吃俭用。老太婆说她还保留那些事事节俭的习惯。她还说她对这个院子关心得有点过分。房客夫妇都觉得房东老婆还是蛮讲理的。
秋天来了,房东夫妇俩把苹果做成苹果罐头,又收进了他们的南瓜、胡萝卜、西红柿和甜菜。房东老婆用苹果罐头同别人换樱桃罐头。房东把院子检修了一遍,房客帮他筑起防风篱笆,翻了院子的地,打扫汽车房。房客买了五十磅一袋的碎玉米,用红杉木做了个食槽放在窗台上,即便关上窗子,十八只鹌鹑也有足够的地盘了。
  入冬时这群鹌鹑已经长得很像样了。他告诉她有了这些碎玉米,鹌鹑就不愁如何过冬了。它们会呆在离食物不远的地方。小鹌鹑长大了,一只只喂养得结结实实的,新长的羽毛油光闪亮。原来的那八只更是滚圆滚圆的,被夏季的玉米喂肥了。他说这些鹌鹑一定会顺利地度过冬天的。
下第一场冬雪的那个早晨,鹌鹑不见了。他把食槽里的雪扫干净,换下潮湿的玉米。晚上,鹌鹑没有回来。第二天早晨,玉米还是老样子。他对她说鹌鹑也许到城外的山里去过冬了,那里有更好的御寒条件,而且打猎季节已过,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他说到了春天鹌鹑还会回来,又和去年一样。
  整个冬天,房客和他的妻子都睡得很晚才起床。这是个干燥、凄凉、寒冷的冬天。
房客还是经常去更换玉米,撒一些在冰冻的地上。但是鹌鹑仍然没有出现,玉米全被麻雀等鸟儿吃光了。他妻子说她相信春天鹌鹑会回来的,一切都会照旧。
大地解冻了,到处是泥土的气味。房客见房东在打扫汽车房就去帮忙。他看见那只塑料袋里装满了灰色和褐色的羽毛,有尾毛,有颈毛,有的还沾着干皮。他还看见汽车房里出现了从未见过的麻袋和大夹笼。他问房东怎样把这些鸟一网打尽的。房东说这是他老婆的主意。他们是在第一场冬季风雪一到,这些鸟蜷缩在一起的时候干的。他说这些鸟味道美极了。
  房客对妻子只字未提那只麻袋和夹笼的事,但她似乎已明白了一切。不久,他不再去放碎玉米了,等到那大袋子玉米开始发霉,他就扔进了垃圾箱。
(选自《美国最新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小题1】(小题1)第三段中画横线的句子,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小题2】(小题2)文章是怎么来刻画房东夫妇的?刻画了房东夫妇怎样的形象?(6分)
【小题3】(小题3)文章注重细节的照应,它有什么作用呢?试举例说明。(6分)
【小题4】(小题4)试探究小说的主题。(5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来电与应答

以色列埃特加•凯雷特

我真心崇拜那些打来电话时,并不立刻迫使你进入话题,而是先倾听并尝试体会你情绪的贴心的电话推销员。这就是“耶思”卫星电视公司的德芙拉打来电话问我是否有心情跟她交谈时,我首先对她的周到表达感谢的原因。随后我礼貌地回答她,我没有这个心情。

“因为我刚刚不巧摔进一个洞里,碰伤前额和脚。所以时机实在是不合适。”我解释道。

“我理解,”德芙拉说,“那您觉得什么时候会比较合适呢?一小时以后?”

“我不太确定,”我说,“我的脚踝一定断了。这洞很深,要是没人帮我,我自己可出不了洞。所以我什么时候能与人通电话,取决于救援队什么时候能到,以及医生是否要给我的脚打石膏。”

“也就是说,我或许应该明天再打过来?”她提议道,语气平静极了。

“是呀,”我呻吟,“明天也许挺好。”

“洞到底是怎么回事?”出租车里,坐在我身旁的妻子在听了我闪烁其词的回绝伎俩后责备道。这是我们第一次把儿子列维留给我妈妈带,两个人外出,所以她有点儿烦躁。“你干嘛就不能直接说‘谢谢,不过我对你推销的任何东西都没有买或租或借的兴趣,所以请你这辈子都别再打来了,如果可以,下辈子也别打来。’随后在简短的停顿后来一句‘祝你一天愉快’,然后挂断,其他人都是这样干的。”

我不觉得其他人对德芙拉的态度像我妻子说的那样强硬恶劣,但我必须承认她说到了点子上。中东人比这个星球上的其他人对必死的命运体会更深,这导致大多数中东人对试图浪费一点点他们待在地球上的时间的陌生人形成一种攻击性倾向。我虽然也吝啬地保卫自己的时间,但真的无法对电话中的陌生人说不。我可以毫无困难地摆脱上门推销的小贩,或在电话里向我推销的熟人。但是“电话推销”加“陌生人”这个诡异组合麻痹了我,在一秒之内,我就想象着电话那端的人由痛苦和屈辱生活导致的挫败的面庞。我给他设想了一个站在他四十二楼办公室窗边拿着无绳电话跟我平静交谈的画面,他此时已经下定决心:“再被该死地回绝一次就跳下去!”在一个人的生命和被每个月仅仅九块九毛九谢克尔的“气球雕塑:全家无限欢乐”电视频道节目套牢之间,我选择生命,至少在妻子和经济顾问礼貌地要求我停止这样做之前这样选。

从那时起,我发明出一套“外婆战术”——我召唤出一个女人,为她安排了好多虚构的葬礼,用来摆脱这些琐碎无聊的来电。但我既然已经因为卫星电视公司的德芙拉的关心而给自己挖了个坑并摔了进去,在接到她的来电时只好让肖莎娜外婆安息了。

“早上好,凯雷特先生,”德芙拉第二天来电时说道,“我希望这次的谈话时间比昨天合适。”

“我的脚现在出现了并发症,”我咕哝道,“不知怎么搞的,溃烂更厉害了。我正要去做截肢手术。”

“我只需要几分钟。”她不屈不挠地争取。

“我很抱歉,”我坚持道,“他们已经给我打了麻药,医生已经在示意我关手机。他说手机没经过消毒。”

“那我明天再打给您,”德芙拉说,“祝您手术成功。”

大多数电话推销员打了一次电话就放弃了。做电话民意调查的人和上网流量包销售员也许会再打一轮。但卫星电视公司的德芙拉是个异数。

“您好,凯雷特先生,”我接起电话再次听到她的声音时,有点儿猝不及防, “您过得怎么样?”我想出答案之前,她继续道,“鉴于您目前的健康状况,您可能不得不待在家里,我想我可以向您介绍我们的‘极限运动’节目包。四个频道,涵盖世界上的各种极限运动,从爱尔兰‘矮人曲棍球世界冠军赛’到澳大利亚吃玻璃比赛,什么都有。”

“你是想找埃特加?”我悄声问。

“是的。”德芙拉说。

“他死了,”我顿了顿,继续压低嗓门说道,“真是个悲剧啊。一个实习医生在手术台上要了他的命。我们正在考虑诉讼。”

“那请问您是哪位?”德芙拉问。

“米歇尔,他弟弟,”我临场发挥,“但我现在不方便讲话,我正在参加葬礼。”

“我对您失去亲人深表遗憾,”德芙拉用颤抖的声息说,“我跟他没能讲上几句话,但他听上去是个很好的人。”

“谢谢,”我继续低语,“我真得挂电话了,轮到我致祷文了。”

“那当然,”德芙拉说,“我之后会再打电话过来。我想给您推荐一个可以抚慰情绪的电视节目包,这个节目包非常适合您。”

【小题1】什么是“外婆战术”?请用自己的语言概括。
【小题2】概括德芙拉的形象特点。
【小题3】文中插入妻子的一段话有什么作用?
【小题4】请探究文章的丰富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