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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猫的命更金贵
[美]夏·麦克劳德 袁洪庚 译
“咪咪,咪咪,咪咪。
约翰逊小姐说:“是她在那儿。准是她那只老猫又溜出拴它的颈圈儿跑啦。你别以为她会长脑子,不在夜里这时候出门去找猫儿。”
麦克格非小姐叹口气道:“不消说。我求过她一百次。我告诉她:‘昆特太太,无论多么好的猫都不值得你把命搭上。今年已经有五个人被勒死啦。天黑以后你不要上街。否则你就是第六个。’我这样对她说的。可是她哪肯听?”
约翰逊小姐说:“她不可理喻。我上个星期四还对她说过同样的话呢。我说,如果你真那么惦记你那只宝贝猫儿,为什么不让它待在家里呢?可是她只是用她特有的方式傻笑说,嗯嗯,那可不行,她不能那样做。若是不能小小地兜一圈儿,汤米会很不开心的。我说,那么就让它白天出去跑吧。可是你还不如去跟一堵石头墻去讲呢。”
麦克格非小姐道:“依我说,该把它关起来。自己吃面包喝茶,居然给那只散发着臭味儿的老猫吃鸡肉和罐头三文鱼。真是不像话。”
约翰逊小姐说:“哼,总有一天,她会被人在有雾的夜里勒死的。就在她出去找猫的时候。”她用力扯下套在茶壶上的保温罩,又说:“那时候她会在哪儿呢?”
这会儿她在哪儿呢?昆特太太自以为她知道,其实并不很秦楚。她裹紧穿在佝偻的身上的破旧的黑外衣。一股刺鼻的潮气从湿滑的石子儿路上袅袅升起。
“咪咪,咪咪,咪咪!”
她已走到距离她那狭小的地下室公寓很远的地方,但是那影子般轻盈的猫儿仍未从垃圾箱后的朦胧夜色中一跃而出。她焦虑地用拴汤米的细尼龙绳颈圈拍打另一只手掌。空颈圈的另一端荡来荡去。约翰逊小姐曾建议给猫儿买一个小一点儿的颈圈,但是昆特太太听也不要听。
“啊,那可不行。我不能那样做。假如颈圈挂在什么东西上,汤米又钻不出来怎么办?那样会把猫儿勒死的。”
“猫儿比人金贵。”约翰逊小姐哼一声说。当然,她这样说是出于好意。
“咪咪,咪咪,咪咪!”
家里会暖和些。她会把茶壶放在炉子后面,把给汤米吃的肌肉盛在一只蓝色柳木盘子里。她会仔细剔去骨头。猫儿会被鸡骨头噎死的。她和汤米都懂得怎样过惬意的生活。
她真希望此刻他俩都在家里待着。她坐在炉边那张舒适的椅子上,汤米伏在她膝上咕噜咕噜地打呼噜。一个老太太和一只中年的老猫儿不宜在这样一个夜晚出来在街上逛。
“咪咪,咪咪,哎——”
一个人影从浓雾中闪出,就在她身后。她没有听到脚步声。
“你最好还是回家去,老太太。”一个并无恶意的男人瓮声道。“这儿可不是女人自个儿来的地方,附近有一个勒人脖子的疯子呢。”
她颤抖道:“我知道,可是我的猫儿挣脱颈圈跑了。
在这个地方,我不敢让它待在外面,真说不上它会出什么事情呢。”
“猫有九条命,你却只有一条。它自己会找到回家的路的,你不用愁。现在快走吧。你在这儿不安全。谁都不安全。”
这个男人粗哑的声音中流露出一丝惊慌,他边说边踏着沉重的脚步在卵石路上超过她。他比她高大许多,因此昆特太太得踮起脚尖才把颈圈扔出去,套住他的脖子。
很不幸,这次是这个人。他看起来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男人。可话说回来,如今要养好一只猫花销可真大。她用戴上打补丁手套的手笨拙地掏他的钱包。十二镑,足够她和她的汤米吃好几个星期的。她把钱塞进一只手套里,再熟练地把钱夹放回这死人的衣袋里。
“咪咪,咪咪,咪咪!”
她快走到家时那熟悉的灵巧身影不知突然从那儿窜了出来,肚里咕噜咕噜响着缠绕在她疲惫的腿边。
她嚷道:“汤米,你这个淘气的猫儿呀。我在到处找你呢。现在就在,跟我回家去吃饭。”
她啪地把项圈套在它颌下,再把绳头在戴手套的手上绕一圈。约翰逊小姐在窗帘后偷偷窥探,看到小径对面门口的灯亮了。
“哈,她总算找到它啦。”
麦克格非小姐道:“没找到别的,算她走运。这样的夜晚,出门很不安全。”
(选自《世界文学》2015年第6期)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从约翰逊小姐和麦克格非小姐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她们与昆特太太是邻居,一直很关心昆特天天的安全,三人之间关系融洽亲密。
B.昆特太太不听劝告,常常在大雾弥漫的危险夜里外出找猫的原因,一方面是昆特太太对汤米狂热的爱新是她性格固执架强,听不进别人的劝告。
C.昆持太太外出找猫的一段描写是小说的高潮部分,表明她是一个孤独贫苦而善良的老人,与汤米相依为命,过着贫寒却温馨的生活。
D.本文情节安排巧妙,伏笔的运用恰到好处,例如关于约输逊小姐与昆特太太关于汤米的颈圈的对话,看似闲笔,但在文末我们发现它其实是昆特太太的杀人工具。
【小题2】小说是怎样刻画昆特太太形象的? 试指出两种手法,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科之中”。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9-11 01: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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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沙那罕提琴

〔美〕保罗·琼斯

在我的一生中,麦克舅舅的那把小提琴一直被视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

我还记得麦克舅舅第一次让我亲睹小提琴的情形。他轻轻打开陈旧的黑盒子,在华丽耀眼的绿色天鹅绒里,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以说真正看过一把名琴了,这可是一把沙那罕,顶尖的乐器。”他极其庄重地说,并让我从琴面“f”形音孔中看里面褪色的标志——史塔拉第瓦里斯。追根溯源,这把名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最后由我外公传给了麦克舅舅。

我的父亲是一位糕饼师傅,与总喜欢把事情往最坏处想的母亲不同,他向来乐观。在亚撒斯大街开店是父亲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店铺的前面是糕饼店,后面辟为冰淇淋店,将装潢大理石台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但是,万一房子被抵押了,”母亲呜咽着说,“我们会流落街头,变成乞丐啊!查理。”
“我想稍微说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只琴盒,“我从报上读到过,这种牌子的小提琴可以卖到五千块钱。把它拿去卖了吧,查理。”

“哦!麦克!”母亲很吃惊。

“我不能这么做,麦克。”父亲说。

“如果你急着用钱,”舅舅对父亲说,“可以在艾瑞特关门之前送去给他。”他把琴盒交给犹豫的父亲,“反正我也老了,不能再去动它了。”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于是,父亲就挟着那把提琴出去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挟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艾瑞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
“我们干嘛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艾瑞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露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查理!”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麦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我外甥,供他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贷款的偿还并没有发生问题,虽然比父亲预定的期限晚了三年。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麦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入学的那些费用了。你知道的,那把琴对你妈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说得没错。可母亲更担心我去异地过分劳累工读的事,她说过,小提琴是属于我的,况且麦克舅舅就是想用它来供我完成学业的。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艾瑞特的乐器行。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史塔拉第瓦里斯制作的沙那罕名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志,”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志,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查理·安格鲁的儿子?”
“是的。”我简短地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晚餐的时候——那是我行前最后的一次晚餐了,当母亲的眼光瞟到陈列柜顶上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小提琴!”她用手按着胸口,“你把它卖了?!”父亲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忧虑的表情。直到我摇摇头。“我把它和行李一起搁在楼上了,”我回答她,“我想把它摆在学校的寝室里面,看到它我就能想起家里啊!”母亲这才高兴起来。显然,她很满意。

“此外,”我接着说,“带着它,你也可以放心了。如果我急需用钱,它就好像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匣子,可以随时派用场。对吗?老爹!”

“对的!乖儿子,对的!”父亲说。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注)史塔拉第瓦里斯,为小提琴著名品牌沙那罕的制作家族。

(选自《中外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小题1】小说第二段那么详尽地描写麦克舅舅的小提琴,有何作用?
【小题2】指出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①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
② 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小题3】概括“我”的形象特征,并简析“我”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题4】“我”上大学前已知晓“提琴”的真相,可为什么还视它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联系全文,探究理由并作简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一双长丝袜
凯特﹒肖邦 (美)
(1)一天,年轻的索莫斯太太意外拥有了十五美元,这对她来说是一大笔钱,让她觉得无比珍贵,也想起自己好几年没有享受过了。 
(2) 如何利用这笔钱成了萦绕在她脑海中的问题。有那么一两天她看起来像梦游一般,反复斟酌后,一个合适而明智的用钱计划愈见清晰。 
(3)一两美元应该加到珍妮的买鞋费用当中,以确保鞋子比以往更耐穿,再买几匹细棉布给男孩子们做衬衫,剩下的钱足够用来买新长袜,每人两双。这样的话有一阵子就可以省去许多织补的麻烦啦!她还会给孩子们买帽子。她的孩子们在人生中可以有一次看起来生气勃勃、漂漂亮亮,这个图景令她激动不已,满怀期待地整宿未睡。 
(4)邻居们有时会谈起“美好的往昔”,年轻的索莫斯太太在还没嫁人之前也曾有过。她自己却不会沉浸在这种病态的回想中。她没有一丁点儿时间去怀念过去。
(5)她坐在较为清静的柜台前的一把椅子上,想要集中一点力量和勇气来挤进围堵在衬衫衣料和花纹细布柜台边的人群,她漫无目的地把手摊在柜台上。她没戴手套。慢慢地她感到自己的手碰到了什么光滑的东西。她朝下看,看到了手下面的一堆长丝袜。布告显示这些长丝袜从两美元五十美分降到了一美元九十八美分;一个年轻的小姐问她想不想看看这些丝袜。索莫斯太太笑了,仿佛售货小姐在问她想不想看看钻石王冠。但是她继续触摸这些柔软闪耀的奢侈品——现在用两只手,把长丝袜拿起来,瞧着它们闪闪发光的样子,感觉它们犹如蛇一般在她的手指间滑行。 
(6)两朵兴奋的红晕突然出现在她苍白的脸颊上。她抬头看售货小姐。 
(7)“请问这有八码半的丝袜吗?” 
(8)事实上,这是最普遍的码数,而且样色齐全。索莫斯太太挑中了一双黑色丝袜,长时间地端详它们,她假装在检查丝袜的质地,售货小姐向她保证质量绝对可靠。
(9)“一美元九十八美分,”索莫斯太太若有所思地说。“好吧,我要这双。”她递给售货小姐一张五美元钞票,然后等着找钱还有打包好的丝袜。多么小的一包丝袜!它一下子就淹没在她破旧的购物袋深处。 
(10)索莫斯太太之后并没有朝特价商品柜台走去,而是到了女士等候室。在一个隐蔽的小角落里,她把穿着的长棉袜脱去,换上了刚买的长丝袜。她现在仿佛根本没有在思考,只任机械的冲动指引自己的行为,卸下责任,得到暂时的释放。 
(11)丝袜的触感是多么好啊!她靠在椅子上,好好享受了一下奢侈的触感。接着她穿上鞋子,将长棉袜卷好,塞到包里。之后她径直走到卖鞋的区域,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12)索莫斯太太要求苛刻。她想要一种绝妙的时髦的搭配,于是她告诉那个服务她的年轻小伙,只要她能得到想要的鞋,她不在乎多花一两美元。 
(13)索莫斯太太很久没有买到合适的手套了。
(14)现在她的胳膊肘靠在手套柜台上的垫子上,年轻售货员动作灵巧、熟练地给索莫斯太太戴上羊皮长手套。她自上而下理顺了手套,然后干净利落地扣上扣子。两个人都用了一两秒的时间欣赏着这双匀称的戴着手套的小手。
(15)在几步开外的报刊亭,索莫斯太太又买了两本高价杂志,仿佛她已经习惯阅读杂志,就像习惯了其他令人愉悦的事情一样。在十字路口,她尽可能地提起她的裙子。她的袜子、靴子还有合适的手套使她的仪态奇迹般地大为改观。
(16)她已饥肠辘辘了。若是以前,她会抑制住对食物的渴望直到回家,随便吃点。但是现在指引她的冲动不允许她拥有这样的想法。 
(17)街角有一家餐馆。她以前从未进去过。从外面看,她有时候会瞥到干净无瑕的织花台布,闪光耀眼的玻璃杯。而现在她选择在一张小桌边坐下。一个殷勤周到的服务员立即走过去等着她点单。她不想过于奢侈;她只想优雅、细致的品尝——六只小牡蛎,一份水芹猪排,一份甜品,一杯白葡萄酒,最后再来一小杯黑咖啡。 
(18)等菜上桌时,她从容地取下手套,把它们放在一旁。然后拿起一本杂志,一切都十分令人惬意。台布甚至比从窗外看更加干净,而玻璃杯更加闪耀。一段动听的音乐旋律在耳边低诉,一阵柔和的微风从窗外吹进来。索莫斯太太尝一口食物,读一两个字。她抿一小口琥珀色的葡萄酒,在长丝袜里扭动她的脚趾头。酒的价格对她没有影响。结账时,她数够钱交给服务员,并在他的托盘上留下一枚硬币。
(19)索莫斯太太的钱包里还有钱,她下一个抵制不住的诱惑是去看一出日场戏。 
(20)她进入剧场的时间稍晚了一些,戏已经开演了。可以说现场观众中没有人持着和索莫斯太太同样的态度来看待周围的一切。整个舞台,全部演员以及所有观众在她脑中聚拢成一个大印象,她沉浸其中,自得其乐。
(21)戏演完了,人们鱼贯而出,仿佛梦醒一般。大家朝各个方向散去,索莫斯太太走到街角等电缆车。 
(22)一个有着锐利眼睛的男人坐在她的对面,似乎很喜欢研究她苍白的小脸。他不知道如何解释他所看到的。事实上,他什么也没看到——除非他有魔力,能够察觉到索莫斯太太内心一种强烈的愿望,一种深切的渴望,那就是电缆车永远不会停,带着她一直一直走下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美好的往昔”意味着索莫斯太太少女时代的生活是很美好的,只是为人妻后,生活的拮据和家庭的责任迫使她放弃了这些,成为一个大家期盼的贤妻良母。
B.索莫斯太太感觉丝袜“犹如蛇一般在她的手指间滑行”一句运用比喻,形象地表现了丝袜犹如引诱夏娃偷食禁果的蛇一样,引发了索莫斯太太强烈的物质欲望,让她无法抗拒。
C.从索莫斯太太最初计划用十五美元给孩子们买长袜和帽子到最后种种享乐行为的变化中,可以看出索莫斯太太是一个逃避家庭责任,贪图享受的人。
D.文章开头“有那么一两天她看起来像梦游一般”和结尾“戏演完了,人们鱼贯而出,仿佛梦醒一般”相照应,说明索莫斯太太已经完全觉醒,明确了内心真正的需要。
E. 文章以第三人称口吻叙述,从一个全能的角度窥视索莫斯太太的思想和行动,对其挣扎的心理寄予了深切的同情。
【小题2】简要分析索莫斯太太形象特点。
【小题3】小说结尾索莫斯太太为什么“希望电缆车永远不会停,带着她一直一直走下去”?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父亲没有赴约
美国  罗伯特•诺格斯
这个故事发生在风景如画的国家丹麦的一个小客栈里。这种客栈通常供应游客食物和饮料。这儿的人都讲英语。我和父亲因为生意上的事,也因为旅游来到了这样的客栈,过着愉快的时光。
“我希望母亲和我们一起在这儿。该多好啊!”我说。
“如果你母亲来这里,带着她去附近旅游一定非常惬意!”父亲说。
年轻时他曾经在丹麦旅游参观。我问:“您自那次旅游后离开此地到现在有多长时间了?”
“哦!大约三十年。我依稀记得路途上曾经到过这个客栈。”他朝周围看了看,沉浸在回忆的气氛中。
“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突然他沉默了,我看见他的脸变得异常苍白。随着他的视线望去我发现一个太太手里拿着一托盘饮料站在一群顾客面前。看得出她从前也许很漂亮。但现在发胖了,头发显得有些零乱。我问父亲:“您认识她么?”
“从前认识。”他说。
这位太太来到我们桌前,问:“要饮料吗?”
“她变得太多太多了。感谢上帝她没有认出我。”父亲轻声低语,手里拿着手帕做了个鬼脸。“在遇到你母亲前我曾经认识她。”他继续说,“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到这里来旅游。她当时是个年轻可爱的少女,温文尔雅、妩媚动人。我们疯狂地相爱了。”
“母亲知道此事吗?”我突然忿忿不平地说。
“当然知道。”父亲焦虑地看着我,轻声说。我能感觉到他此时的窘迫。
我说:“爸,您大可不必……”
“假如你母亲在这儿,她将告诉你这一切。我不想让你为此操心。那时我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完全是个外国人。当时我的生活完全依赖你爷爷。如果她跟我结婚,她不会有任何前途。所以她的父亲竭力反对我们。当我写信告诉父亲我想跟她结婚时,你爷爷便拒绝提供哪怕是一分钱的援助。于是我不得不返回故乡。但是临走前我们见过一次面,我告诉她我必须回美国去借些钱,几个月后回来便跟她结婚。”
“我们知道,”他继续说,“她的父亲可能会拦截我们的来往信件。所以我们决定我将简单地给她寄一个纸条,告诉她我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在那里我们将举行婚礼。然后我就回美国贷了款并写信告诉她见面的事。她收到信后复函说,‘届时我将如期而至。’可是她没有去。后来我了解到她在约定日期两周前和当地的一个客栈老板结婚了。她没有等到我们预定的时刻。”
接着,父亲说:“感谢上帝她没有赴约。回家后我遇到了你母亲,我们过得非常幸福。我们常为这个年轻时的骑士故事说笑寻开心。我提议将来你把此事写成文字。”
那位太太拿着啤酒出现在我们面前。
“你是从美国来的吗?”她问我。“是的。”我说。
她微笑着说:“哦,美国,令人神往的地方。”
“是的,你的许多同胞都去了美国,你考虑过此事吗?”
“不是,不是现在。”她说,“很久以前我曾经想过。但最后我还是留在了这里。留在这里挺不错的。”
喝罢啤酒我们离开客栈。我问父亲:“爸,您给她的信上的日期是怎么写的?”他停下脚步,掏出一信封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像这样,”他说,“12/11/13,就是说1913年12月11日!”
“不!”我惊呼,在丹麦和其他任何欧洲国家不是那个日期。在这些地方,人们按日、月、年的顺序写日期。所以你写的日期不是12月11日,而是11月12日!”
父亲用手捂住脸。“哦!她到了那里!”他惊叫道,“只因为我没有赴约,她才跟别人结的婚。”他沉默了片刻。“还好!”他说,“我衷心祝愿她幸福。实际上看来她似乎确实如此。”
当我们总结此事时我突然说: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否则不会遇上我母亲。
父亲双手放在我肩膀上,温和地看着我,微笑地看着我说:“我是双倍的荣幸,小伙子,不然的话,我既不会遇上你母亲更不会遇上你!”
(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_______)
A.小说中,“我”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通过“我”与父亲的交流把父亲曾经的风流韵事展现出来,并揭开父亲与丹麦女孩不能走到一起的原因。
B.发生在父亲身上的爱情故事温馨动人,其中蕴含着作者阐述的爱情观:厮守一生的只有一个,对爱情双方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荣幸,面对如此荣幸的事情,应珍惜眼前人。
C.小说并没有直接描写父亲母亲之间的爱情,而是通过描写年轻时与丹麦女孩之间美丽的误会,侧面表达了他们之间忠贞的爱情。
D.文中在叙述父亲的爱情故事时,采用了倒叙的手法,交代了父亲如何与丹麦女孩如何相识,相爱;到最后不能结合的整个经过。
E.小说中父亲的神态心理变化贯穿始终,客栈重逢,回忆过去的爱情,交代与丹麦女孩无言的结局,到庆幸遇到“我”的母亲等等都有父亲的神态心理变化描写。
(2)本文以“父亲没有赴约”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3)根据你对小说的阅读理解,请简要分析父亲这个人物形象。
(4)文中父亲说:“我是双倍的荣幸。”你如何理解,请结合现实加以探究。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童年时的第二件事也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八岁时曾听过一个故事,此后它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记得我的中学老师给班里讲了一个已故伟大科学家的故事。他们极其崇敬地讲到他,称他是整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他们说很少有人能够理解他的思想,但是他的发现却改变了整个世界和我们周围的一切。我不理解他们想告诉我们的许多东西,但是最使我对此人感兴趣的是他未能完成自己的伟大发现就撒手人寰。他们说他多年潜心于这个理论,但是他死之后,他的未完成的论文仍然摆放在他自己的办公桌上。 
我被这个故事迷住了。对于一个孩子,这是很神秘的。他未完成的工作是什么?他桌上论文的内容是什么?什么问题如此难以解决而又非常重要,值得如此伟大的科学家把他的有生之年花费在这种研究之中?由于好奇,我就决定学习我能学到的关于爱因斯坦的一切以及他的未完成的理论。我记得,我花了好多时间静静阅读我能找到的关于这个伟人和他的理论的每一本书。这种记忆到现在仍然温暖如春。我读完当地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开始在全市搜寻图书馆和书店,急切地查找有关线索。不久我就知道这个故事比任何的神秘谋杀故事更加激动人心,也比我曾想象的任何事情都重要。我决定要对这一秘密刨根究底,纵然为此而必须成为一名理论物理学家也在所不辞。 
不久,我就知道爱因斯坦桌上未完成的论文就是他企图构造的所谓的统一场论。这个理论能解释所有的自然规律,从细小的原子到浩瀚的星系。然而,作为一个孩子,我却不能理解,畅游在茶园水池中的鲤鱼和爱因斯坦桌上未完成的论文可能存在着某种联系。对于用更高的维数可能是解决统一场论的关键这一点我不理解。
【小题1】在作者所说的第二件趣事中,有哪些因素在影响着作者?
【小题2】“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是指谁?他的哪些地方,把作者迷住了?
【小题3】作者说“我决定要对这一秘密刨根问底,纵然为此而必须成为一名理论物理学家也在所不辞”,在作者心中“理论物理学家”应该是怎样的人?
【小题4】作者接触到爱因斯坦的“未竟事业”,激发了他的探究兴趣,并且“决定要对这一秘密刨根问底”,这些做法对我们有何启发?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吉米・海斯和缪里尔

(美)欧・亨利

吃过晚饭,营地上安静了下来,只有用玉米皮卷烟草的窸窣声。草原狼在嚎叫。德克萨斯边境营的半个骑兵连分散在篝火周围。

营地北面茂密的丛林里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小槲树枝碰到马證时的颤动和刮擦声。游骑兵们细心倾听。一个愉快的声音安抚地喊道:”打起精神来,缪里尔,好姑娘,我们快到啦!别再吻我啦!别把我的脖子搂这么紧,我们可能摔下来。”   

两分钟后,一匹累得够呛的枣红马跑进营地。一个瘦长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懒洋洋地跨在鞍上。他刚才与之谈话的"缪里尔”,连影子都没有。

“嗨,弟兄们! ”骑马人快活地嚷道,“这儿有一封给曼宁中尉的信。”他下马卸鞍,把拴马索扔到地上,从鞍头取下马脚绊,细心地蹭掉脚绊圈里的干泥巴疙瘩。

“弟兄们,”中尉朝游骑兵们挥挥手说,“这位是新来的海斯先生,我们的新队员。海斯,弟兄们会替你弄一点吃的。”

游骑兵们热诚地接待了新伙伴。但是他们并不马上做出判断,而是冷眼观察。在边境选择伙伴,审慎的程度比选一个姑娘当恋人还要高出十倍。

海斯饱餐一顿后,来到火堆边,游骑兵们看到的是一个瘦长懒散的年青人,亚麻色的头发,黨黑天真的脸上带着善意的微笑。

“弟兄们,”新来的游骑兵说,“我给你们介绍我的女友。从没听谁说她长得漂亮。出来吧,缪里尔!”

他敬开蓝色法兰绒衬衫的前襟。一只角蟾(注)却爬了出来。细长的脖子上系着一个漂亮的、大红色的缎带结。它爬到主人的肩头,一动不动地坐着。游骑兵们咧嘴笑了。

吉米•海斯成了营地里受欢迎的人物。但并没有立刻获得同伴们的信任。他们爱他的幽默和滑稽,但是逗乐并不是游骑兵的全部生活,他们还要追踪盗马贼,镇压杀人越货的罪犯,同亡命徒交火。吉米说自己在巡逻作战方面没什么经验,游骑兵们心里不免有点嘀咕。众所周知,连队的荣誉和骄傲取决于它的个别成员的英勇。

两个月来,边境相当平静。游骑兵们没精打采地闲呆在营地里。接着,使人高兴的是,萨尔达,有名的墨西哥土匪,带了一帮人渡过格朗德河,骚扰德克萨斯一带。吉米-海斯很快就有机会显示他的勇气了。

一天下午日落时分,游骑兵们长途奔驰后停下来吃晚饭。马匹没有卸鞍,站着直喘气。骑兵们在煎咸肉,煮咖啡。萨尔达那帮人突然从灌木丛里出现,呼叫呐喊,开着六响手枪冲过来。游骑兵们骂骂咧咧,纷纷拿起温彻斯特连发枪。但这次突击纯粹是墨西哥式的耀武扬威,来犯者随即后撤,呼啸着朝河下游跑去。游骑兵们上马追赶,没跑两英里,那些疲惫的马就难以坚持,曼宁中尉下令返回。

那时发现少了吉米•海斯。第二天早晨,他没有回来。他们在附近搜索,没有结果。接着,他们继续追踪萨尔达匪帮,可是那帮人似乎也失踪了,再也没有消息。

他们相信吉米・海斯在呼啸的子弹下成了懦夫和逃兵,没有其他解释。有人指出,见到海斯朝他的马跑去后,那帮匪徒没放过枪。他不可能被杀。

曼宁支队十分沮丧。这是它名誉上的第一个污点。

几乎过了一年,曼宁支队去离他们营地几英里远的地方执行任务。一天下午,他们穿过茂密的牧豆树丛,来到一块洼地,他们见到了一幕悲剧场景。

一个大坑里有三具墨西哥人骷髅。最大的一具肯定是萨尔达,因为他的宽帽檐上有许多金饰,赫赫有名。现在上面有三个弹孔。坑边的几支枪已经生锈,指向一个方向。那是一场殊死的战斗。

游骑兵们朝那个方向走了五十码。发现小凹洼里另有一具骨骼,他的来复枪指着三具骨骼的方向。没有什么能辨别那个孤独的防御者。

就在那时候,死者久经风吹日晒的破衣服底下,扭动着爬出一只角蟾,脖子上系着褪色的红缎带结,它坐到早已无声无息的主人肩上。

角蟾无言,但仿佛讲述了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的故事——为了连队的荣誉,他献出了生命。

(有删改)

(注)角蟾,一种形如蛤蟆的蜥蜴。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吉米•海斯的出场,运用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写法,《红楼梦》中王熙凤的出场方式与之类似。
B.游骑兵们久经战阵,受到萨尔达匪帮突然袭击时,他们从容迎战,因为担心遇到埋伏,所以停止了追击。
C.作为初出茅庐的游骑兵,吉米•海斯幽默风趣,英勇过人,珍惜集体荣誉,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D.欧・亨利的这篇小说构思精巧,讲求技巧,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带有鲜明的“欧•亨利风格”。
【小题2】请简析小说首段环境描写的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角蟾”有什么作用?请从故事情节设置方面,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