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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学#科#网...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 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 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小题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01 02: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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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洗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小题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爱情:某猎人笔记上的三页
莫泊桑
我刚从某报纸的琐事趣闻栏里读到一则爱情悲剧。一个男的杀了一个女的,然后自杀了,所以他一定深爱过她。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然而这爱情唤起了我的一段年轻时期的关于打猎的异乎寻常的记忆。在那次打猎时,爱神就像天空中的十字架向早期基督徒显圣一样,向我显现了一次。
那一年深秋,我表兄卡尔邀我和他大清早一起去沼泽地打野鸭。他住的房子坐落在一片谷地。谷地里,一条小河流散开来成了一片开阔的沼泽地。那沼泽地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猎场。那是我表兄视之如宝的地方,他一直把它作为禁猎区保护着。
再没有什么地方能比一大片低洼的沼泽地更令人神往,更令人不安,甚或更令人惊惧了。为什么在那片被水覆盖着的洼地里竟会笼罩着一种模糊的恐惧呢?是那蒲草在沙沙作响,是那磷火在依稀明灭,是那夜气弥漫的静谧,是那帷幕般迤逦在水面上的沉沉雾霭,还是那捉摸不定的噗噗声息?这声息是那样微细,那样温柔,然而听来却比人们的大炮甚或天上的响雷更为吓人。难道就是这些,才使那沼泽地显得像是个梦境般的国度——那令人胆寒的国度,显得那样神秘莫测又危险四伏吗?
傍晚时分,我到了表兄家里。餐间,他告诉我,明晨打猎所需的一切都已准备就绪了。我们将在明晨三点半出发,以便在四点半左右到达他选好的可供潜伏瞭望的地方。那里已经有用冰块砌好的一间小屋,用来抵挡黎明前令人难耐的寒风。一吃完饭,我就钻进被窝,在壁炉的熊熊炉火发出的亮光里睡着了。
凌晨三点钟,表兄把我叫醒。我穿了一件羊皮大衣,而卡尔表兄穿着一件熊皮大衣。我们每人灌下两杯滚烫的咖啡,又喝了几杯浓烈的白兰地就出发了,和我们一起去的还有一个猎场看守人和两只狗——勃朗金和皮埃罗。
刚一迈出大门,我就觉得寒气直侵骨髓。卡尔和我并肩走着,很快到了沼泽地,进了那间冰块砌成的小屋,因为我们还得等上个把小时那些野鸟才会醒来四处游荡。从冰封的沼泽地里腾起的寒气,从冰墙上逼拢来的寒气,加上从上面压下来的寒气,使我彻骨贯心地发冷。
我们在冰屋中央生起一堆火,一阵奇特的叫声,一阵迷惘而飘忽的叫声,在我们头上回荡而过,借着那间冰屋子里的火光,我们看见了那些野禽。在这冬日凌晨曦光尚未现于天际之时,听到生命的呼唤声,尤其是只闻其声而不见其面,听着这生命的呼声迅速地穿过昏暗的寒气然后消失在大地的尽头,这是何等美妙,又是何等动人!在这五更寒彻的时刻,我觉得,那随着鸟翼渐渐远去的呼唤声就像是来自这世间的灵魂的叹息!
天亮了,成群的野鸭正一字排开,疾飞而过,随即在长空里消失了。
一道火光划破若明若暗的晨空,卡尔开了一枪,两只狗飞奔向前。
这之后,几乎每一分钟,不是他,就是我,只要一看见水草上空有一群飞禽的影子掠过,便马上举枪瞄准。至于皮埃罗和勃朗金,则气喘吁吁、欢蹦乱跳地衔回血淋淋的野禽,那些野禽的眼睛有时还朝我们瞪着哩。
太阳升起了,是个碧空万里的大晴天。我们打算离开此地。这时,有两只飞禽正展翅从我们头上飞掠而过。我开了枪,打落了其中的一只,它几乎就落在我的脚旁,这是一只银色胸脯的水鸭。这时,就在我们头上的蓝天里我听见一种声音,那飞禽的叫声。声音很短促,叫个不停,似乎哀痛欲绝。那只禽鸟,那只逃过枪弹的小动物,在我们头顶上空兜着圈子,眼睛注视着已被我抓在手里的它那死去的伴侣。
卡尔蹲下身子,把枪举到肩上,紧紧盯住那只飞禽,等它进入自己的射程。“你打下那只雌的,”他说,“这只雄的是不会飞走的。”
雄野鸭果然没有飞走,它在我们头上一圈一圈地兜着,不住地哀鸣。从未有过什么痛苦的呻吟能像这阵阵哀鸣,像这只空中失偶的可怜的飞禽发出的悲怨指责之声这样使我心痛。
有时,它也避开那紧盯着它的枪口的威胁,似乎准备只身继续它的长途飞行,然而它终于下不了决心,又飞回来寻觅它失去的伴侣。“你把那只雌的扔在地上,”卡尔对我说,“雄的过一会儿就会飞进射程的。”雄鸭果真不顾危险,向我们飞近,由于对它那刚被我杀死的情侣的痴情,它已经不顾一切了。
卡尔开枪了,正如一只放在空中的纸鹞被人一刀剪断了放飞它的牵绳,我看到一个黑糊糊的东西跌落下来,又听见那东西跌到枯草间的声响。皮埃罗跑去把它衔来给了我。
我把它俩——它们已经冰凉——一起装进猎物袋……当天晚上我就回巴黎去了。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________)
A.作者讲述了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对打猎琐事进行了精细描写,以此来表现其对爱情、人性的思考及对动物的关爱、关怀。
B.小说中,作者对于爱情这样一个人类社会中永恒的主题,采用了自然主义的纯客观的视角,以超然的态度描绘了人和事。
C.爱情与人性的“复调”主题一明一暗贯穿全文,这种构思赋予了小说的人物或主题更深远的意义,使简短的篇幅里蕴含了丰富的内容,感人至深,发人深省。
D.小说运用了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通过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来塑造“我”与表兄的形象,把“我”与表兄作对比,构成了人性的善良与冷漠的强烈反差。
E.小说第一段说那次打猎中“爱神就像天空中的十字架向早期基督徒显圣一样”向“我”显现了一次,这样写既可以使情节自然地展开,同时也给读者留下了悬念。
(2)小说第三段对沼泽地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人。
(4)小说的结尾,作者写道:我把它俩——它们已经冰凉——一起装进猎物袋……当天晚上我就回巴黎去了。请结合文本探究作者这样写的妙处。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一场决斗

莫泊桑

战争虽然结束了,德军仍驻守在法国,整个国家就像一个被打败了的摔跤手一样,在胜利者的膝盖下面颤抖着。

从破败不堪的巴黎出发的头几列火车,慢吞吞地朝着新划定的国界线驶去。旅行的人从窗口里可以看到那些完全成了度墟的平原和那些烧光了的小村子。列车经过城市时,就看见大队的德国兵在广场上操练。口令声伴着列车的轮子的喧哗声传到车厢里。

杜普伊先生在巴黎被围期间,一直为城里的国民防护队服务。在敌人未便入以前,他子已把妻于女儿送到了国外。现在他乘了列车赶去瑞士和他的妻子女儿团聚。他又气又怕的凝视着这些留着胡子带了兵器的驻守在法国的人,他们待在法国,就像在他们自己的家一样。他的心灵时而被蔫蔫的爱国热情所鼓动,时而又被人类明哲保身的共同本能所俘虏。

一个普香士军官上车了。两个游历的英国人,满怀新奇地打量着他。而杜普伊先生仿佛是一个在警察对面坐下的小偷一样,不自在地坐在一边,他假装在看报,没有理会他们。

列车启动了,两个英国人中的一个忽然举起胳膊指着远处的一个小镇,“那个小镇叫什么?’

伸长了腿把身子在座位上向后仰着的普普士军官用一种带德国口音的法语说:“法尔司堡。在那里,我杀死过十二个法国兵,俘虏了两百多人。”

普香士军官边答边朝着杜普伊先生,骄傲地从胡子里露出满意的笑容。接着,军官伸出一只手说:“如果我担任了总司令,早就攻破巴黎了。我见什么烧什么,什么人都杀掉。那法国就灭亡!”

出于礼貌,两个英国人简单地应了一声。

他继续往下说道:“二十年后,整个欧洲都将属于我们的。普鲁士,比任何国家都强大。”

两个英国人的脸颊在长髯之间像是蜡人一样没有一点儿表情了,他们也不说话了,这时,普普士军官把他那双长筒马靴靠向杜普伊先生的大腿,杜普伊先生把头扭过去,整个脸通红。

普普士军官拘出了自己的烟斗,盯着这个法国人说:“您身上没有带烟吗?”

杜普伊先生答道:“没有,先生!”

“一会儿车子停了,请您去帮我买点烟来。我一定给您付点小费。”

列车在一座被火烧的面目全非的车站停住时。普普士人打开了车厢的门,抓住了杜普伊先生的胳搏向他说:“您去替我跑腿吧,快点,快点!”

车头已经呜鸣地叫起来预备发车了。这时候,杜普伊先生突地向月台上一跳,虽然站长挥手制止,但他已经跳进这辆客车的另一个车厢里。

他的心砰砰跳着,把坎肩的钮子解开,喘着气擦着额上的汗。

可是那个军官又在杜普伊的车厢门口出现了。那两个被好奇心驱使的英国人也跟着他上来了。他在法国人的对面坐下,始终带着笑容:

“您刚才不肯替我去跑腿。”

“我不想去,先生!”

列车又开动了。

军官说:“那么,我把您的胡子剪掉,来装我的烟斗吧。”

于是他向着他的脸伸过手来。

两个英国人始终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

普鲁士人抓住了他嘴唇上的一撮胡子开始拔起来。杜普伊一反手就托起了普鲁士人的胳膊,抓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摁倒在座位上,压住了他。他鼓起腮帮子,睁圆着两只冒火的眼睛。一只手始终扼住对方的喉呢,另外一只手握成拳头开始愤怒地不停地砸下去。直到累了。

普香士人被惊性和疼痛弄得晕了头,没有反扑,缓过气后才说:“倘若您不肯用左轮手枪和我决斗,那我就要杀了您!”

“随时随地,乐意奉陪。”杜普伊先生像火车头一般呼啸着。

接着,他向那两个英国人说:“二位可愿意做公证人?”

他们俩齐声用英语答:“oh!yes!”

列车停住了。他们都走到了城墙底下。

两个英国人不住地掏出表来看,他们怕的是错过了时间,坐不上原车赶路。杜普伊先生从来没有用过手枪,现在却站在和对手相距二十步的地方。

有人喊了一声:“放!”

不等瞄准,杜普伊先生就信手放了一枪。后来,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站在他对面的普香士人摇晃了一两下,就直挺挺地扑倒在了地上。他已经打死了他。一个英国人喊了一声“oh”,这声音因为喜悦、好奇心的满足和快活而有些颤抖。另一个英国人本来始终握着表,这时候,他挽着杜普伊先生的胳膊向火车站走。

列车开动了。他们崇敬地伸出右手同杜普伊先生握手,然后就转过身躯,相互挨着坐在角上原来的位置上了。

(有删改)

简析小说第一、二两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