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
洗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学#科#网...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 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 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小题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01 02:42:24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保护人

法莫泊桑

玛兰做梦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官运!

有天早上,他从报上看到从前一位同学新近当了议员。玛兰重新成了那同学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朋友。

不久议员摇身一变当了部长,半年后玛兰就被任命为行政法院参事。

起初,他简直有点飘飘然了。为了炫耀,他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仿佛别人只要一看见他,就能猜到他的身份。后来,出于一种有权势而又宽宏大量者的责任感,他油然萌生一股压制不住要去保护别人的欲望。无论在哪里遇到熟人,他都高兴地迎上去,不等人家问,就连忙说:“您知道,我现在当参事了,很想为您出点力。如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请您甭客气,尽管吩咐好了。我在这个位置上,是有点权力的。”

一有机会,他对任何人都主动给予无限慷慨的帮助。他每天都要给人写十到五十封介绍信。他写给所有的官吏。他感到幸福,无比幸福。

一天早上,他准备去行政法院,屋外已经下雨了。

雨越下越大。他只好在一个房门口躲雨。那儿已有个老神父。在当参事前,他并不喜欢神父。自一位红衣主教在一件棘手事情上客气地向他求教以后,他对他们也尊敬起来。他看看神父,关切地问:“请问您到哪一区去?”

神父有点犹豫,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朝王宫方向去。”

“如果您愿意,神父,我可以和您合用我这把伞。我到行政法院去。我是那里的参事。”

神父抬起头,望望他:“多谢,我接受您这番好意。”

玛兰接着说:“您来巴黎多半是为散心吧。”

神父回答:“不,我有事。”

“哦!是件重要的事吗?如果您用得着我,尽管吩咐好了。”

神父好像挺为难,吞吞吐吐地说:“啊!是一件无关紧要的私事……一点小误会。您不会感兴趣的。是……是一件内部的……教会方面的事。”

“哎呀,这正属行政法院管。您尽管吩咐我好了。”

“先生,我也正要到行政法院去。您心肠真是太好了。我要去见勒尔佩、萨翁两位先生。说不定还得见珀蒂帕先生。”

“哎呀,他们都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刮刮叫的同事。我都恳切地去替您托托关系。包在我身上好了。”

神父嘟嚷着说了许多感恩的话。

玛兰高兴极了。“哼!您可碰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神父。瞧吧,瞧吧,有了我,您的事情解决起来一定非常顺利。”

他们到了行政法院。玛兰把神父领进办公室,请他坐在炉火前,然后伏案写道:“亲爱的同事:请允许我恳切地向您介绍德高望重的桑蒂尔神父,他有一件小事当面向您陈述,务请鼎力协助。”

他写了三封信,那受他保护的人接了信,千恩万谢地走了。

这一天平静地过去了。玛兰夜里睡得很好,第二天愉快地醒来,吩咐仆人送来报纸。

他打开报纸念道:

有个桑蒂尔神父,被控告做过许多卑鄙龌龊的事……谁知他找到一位叫玛兰的行政法院参事做他热心的辩护人,该参事居然大胆地替这个披着宗教外衣的罪犯,给自己的同事们写了最恳切的介绍信……我们提请部长注意该参事令人不能容忍的行为……

他一下就蹦起来去找珀蒂帕。

珀蒂帕对他说:“唉,您简直疯了,居然把那老阴谋家介绍给我。”

他张皇失措地说:“别提了……您瞧……我上当了……他这人看上去那么老实……他耍了我……卑鄙可耻地耍了我。我求您,求您设法狠狠地惩办他一下,越狠越好。我要写信。请您告诉我,要办他,得给谁写信?……对,找总主教!”

他突然坐下来,伏在珀蒂帕的桌上写道:“总主教大人:我荣幸地向阁下报告,最近有一个桑蒂尔神父欺我为人忠厚,用尽种种诡计和谎话陷害我。受他花言巧语哄骗,我竟至于……”

他把信封好,扭转头对同事说:“您看见了吧,亲爱的朋友,这对您也是个教训,千万别再替人写介绍信了。”

(根据郝运译文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由于同学的帮助,玛兰才当上了行政法院参事。因此他无论在哪里遇到熟人,都主动向对方提供帮助,这是他回报的方式。
B.在当参事前,玛兰并不喜欢神父,但是在一位红衣主教向他请教以后,“他对他们也尊敬起来”。这样描写达到了照应上文的目的。
C.玛兰被珀蒂帕训斥后,急于为自己辩解,并马上迁怒于桑蒂尔神父,这足以看出他似乎很想保护别人,但实际上更关心自己的利益。
D.桑蒂尔神父起初并不想用“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麻烦玛兰,因此他回应玛兰的请求时吞吞吐吐,这种神情表现了他内心的犹豫。
【小题2】小说后半部分引用了报纸上的一段报道,作者这样写对情节安排有哪些作用?
【小题3】这篇小说以“保护人”为题有什么作用?请从主题思想方面作出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菲菲小姐
莫泊桑
威廉·艾力克侯爵是普鲁士少尉。他头发金黄,小矮个儿,对士兵傲慢粗暴,对战败者冷酷无情,性子像火药一样,十分暴躁。自从他进入法国以后,他的同事们一直叫他菲菲小姐。给他起这个绰号的原因是:他身段漂亮,腰身纤细,看上去好像用了女人的紧身褡;他刚刚长胡子,脸色苍白;他对人对事表示极端蔑视时,养成了一个习惯,经常使用法国短语“菲,菲”①,说时还带着嘘嘘的哨音。
上尉抱怨生活单调,想搞个酒宴,派勤务兵去卢昂带几位女客过来。
蜚蜚小姐无事可做时喜欢打碎东西,喝酒时不断地把酒杯掼碎,一个又一个。这天他盯住墙上有八字胡的女肖像,掏出手枪,砰砰两枪把两眼打穿了。他还自制爆炸装置“地雷”,引爆后站在炸断了脑袋的维纳斯瓷像面前发狂似地拍掌。 
自从来了普鲁士人,钟楼一直是静悄悄的。神父宁肯被枪毙也决不肯敲钟,以此宣示国难。军官们对此不予理会,只有侯爵硬要打钟。他每天都恳求上司让他去敲它一次。他请求的时候,像猫一般亲热,像女人一般阿谀,像想要什么想得发了疯的情妇那样娇声娇气。上司不同意,他只好以放“地雷”取乐。
军官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头上擦油,身洒香水,容光焕发。天黑时风雨中马车到了,仔细挑选的五个美貌姑娘下了车。矮小年轻的拉歇尔,棕色头发,眼珠黑如墨滴,是个犹太女人。上尉把她分配给了年轻瘦弱的侯爵。
拉歇尔忽然透不过气了,咳出了眼泪,鼻孔里喷出烟来。原来侯爵借接吻之机,对她嘴里吹进了一股烟。她墨黑的眼珠里透出怒气,默默盯着这个主人。
他逼得她透不过气来;又突然使劲地咬了她的嘴唇,咬得很深,一屡鲜血从她的下巴淌下来,滴到胸口上。她又一次瞪着眼睛盯住她。她把血揩干净,低声说:“哼,这是要付代价的!”“我一定会付代价的。”他冷酷无情的笑着说。
“为我们征服女人的心干杯!”“为我们征服法国而干杯!”军官们喊。姑娘们无语,只有拉歇尔气得浑身哆嗦,转过身来说:“你们在法军面前不敢说这样的话!”
矮小的侯爵变得快活起来。“哈!哈!哈!我从没有见过法国军队。我们一出现,他们都逃跑了!”
拉歇尔勃然大怒,冲着他的脸嚷道:“你胡说,坏蛋!”
他用手枪打穿画像时那样盯住她,然后笑开了:“哈哈!美人儿!他们如果勇敢,我们怎么会来到这里?”他越说越兴奋。“我们是他们的主人,法国属于我们!”
拉歇尔猛地一挣,从他的膝头滑下来,坐在椅子上。侯爵端着酒杯站起来说:“法国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的!”
“普鲁士万岁!”军官们一饮而尽。
矮小的侯爵重新斟满了香槟把杯子搁在犹太女子的头上,一面嚷着:“所有的法国女人都属于我们!”
她猛地站起来,那只杯子突然一倒,里边黄澄澄的酒如同举行洗礼似地都倒在她的黑油油的头发上,杯子落下去了,在地上砸碎了。她嘴唇发抖瞪圆眼睛望着那个仍在嬉笑的军官,怒不可遏,连喉咙都哽咽得发不出声音,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这,休想!哼,你们得不到法国女人!”
侯爵为了能够笑个痛快,坐了下来,摹仿着巴黎口音说:“她说得好,说得好!那么,小乖乖,你怎么到这儿来啦?”
她听明白后,顿时怒火中烧,冲着他嚷道:“我!我!我不是个女人,是个贱女人,普鲁士人都需要这个!”
没等她说完,啪地一声他就掴了她一个耳光。当他准备举手再打时,她狂怒之间从桌上抓起一把吃点心的银质小刀,刹那间,小刀笔直地刺进了他的脖子,正好在喉头下面那个陷凹部分。他正说着的那句话被卡在嗓子里,没能说完。他张着嘴发愣,眼睛里露出可怕的神色。他在两分钟之内死了。
拉歇尔在旁人没有来得及抓着她以前就推开窗子,跳到仍然下着雨的茫茫黑夜里逃走了。将军下令追缉她,可是没有找到,便找神父来报复,要他在侯爵下葬时打钟示哀。他竟然出人意料地显得温顺服从并怀有敬意。
菲菲小姐出殡时礼拜堂的钟第一次带着一种轻快的意味,发出它的哀悼声音。后来钟无规律地想个不停。原来钟楼上住着一个可怜的女子,神父和另一个管理人员一直给她送食物,直到德意志军队走了。不久,一个不拘成见的爱国人士敬佩她当日的英勇行动,把她赎出来,并和她结了婚,使她成了和其他的妇人一样值得尊重的夫人。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菲菲小姐看到女人肖像上有人画了八字胡须感到愤怒,好像那些人是为了嘲笑他搞恶作剧。他长时间受到战友的侮辱,感到很压抑,才拔出枪来打穿了画像上的眼睛。
B.菲菲小姐真的没有一点男人味。赴宴打扮得漂亮亮,请求上司有小猫的媚态,像女人一般阿谀,娇声娇气,处处都体现着女人性格,所以他的战友称呼他菲菲小姐真是恰如其分。
C.小说文字简洁,却含意丰富。拉歇尔说“哼,这是要付代价的!”,表露受辱后想要报复之意;菲菲小姐回答“我一定会付代价的”,则有对女子的侮辱意味。两句话看似简单,却很能体现出人物的性格身份。
D.文中写拉歇尔的遭遇,用了很多细节描写,刻画细腻,富有感染力。作者刻画这样的典型形象,是想使这部小说着重表现国破之后法国人民的屈辱生活。
【小题2】小说主人公菲菲小姐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是一位普鲁士男子,作者却给他起名为菲菲小姐,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洗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小题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一场决斗

莫泊桑

战争虽然结束了,德军仍驻守在法国,整个国家就像一个被打败了的摔跤手一样,在胜利者的膝盖下面颤抖着。

从破败不堪的巴黎出发的头几列火车,慢吞吞地朝着新划定的国界线驶去。旅行的人从窗口里可以看到那些完全成了度墟的平原和那些烧光了的小村子。列车经过城市时,就看见大队的德国兵在广场上操练。口令声伴着列车的轮子的喧哗声传到车厢里。

杜普伊先生在巴黎被围期间,一直为城里的国民防护队服务。在敌人未便入以前,他子已把妻于女儿送到了国外。现在他乘了列车赶去瑞士和他的妻子女儿团聚。他又气又怕的凝视着这些留着胡子带了兵器的驻守在法国的人,他们待在法国,就像在他们自己的家一样。他的心灵时而被蔫蔫的爱国热情所鼓动,时而又被人类明哲保身的共同本能所俘虏。

一个普香士军官上车了。两个游历的英国人,满怀新奇地打量着他。而杜普伊先生仿佛是一个在警察对面坐下的小偷一样,不自在地坐在一边,他假装在看报,没有理会他们。

列车启动了,两个英国人中的一个忽然举起胳膊指着远处的一个小镇,“那个小镇叫什么?’

伸长了腿把身子在座位上向后仰着的普普士军官用一种带德国口音的法语说:“法尔司堡。在那里,我杀死过十二个法国兵,俘虏了两百多人。”

普香士军官边答边朝着杜普伊先生,骄傲地从胡子里露出满意的笑容。接着,军官伸出一只手说:“如果我担任了总司令,早就攻破巴黎了。我见什么烧什么,什么人都杀掉。那法国就灭亡!”

出于礼貌,两个英国人简单地应了一声。

他继续往下说道:“二十年后,整个欧洲都将属于我们的。普鲁士,比任何国家都强大。”

两个英国人的脸颊在长髯之间像是蜡人一样没有一点儿表情了,他们也不说话了,这时,普普士军官把他那双长筒马靴靠向杜普伊先生的大腿,杜普伊先生把头扭过去,整个脸通红。

普普士军官拘出了自己的烟斗,盯着这个法国人说:“您身上没有带烟吗?”

杜普伊先生答道:“没有,先生!”

“一会儿车子停了,请您去帮我买点烟来。我一定给您付点小费。”

列车在一座被火烧的面目全非的车站停住时。普普士人打开了车厢的门,抓住了杜普伊先生的胳搏向他说:“您去替我跑腿吧,快点,快点!”

车头已经呜鸣地叫起来预备发车了。这时候,杜普伊先生突地向月台上一跳,虽然站长挥手制止,但他已经跳进这辆客车的另一个车厢里。

他的心砰砰跳着,把坎肩的钮子解开,喘着气擦着额上的汗。

可是那个军官又在杜普伊的车厢门口出现了。那两个被好奇心驱使的英国人也跟着他上来了。他在法国人的对面坐下,始终带着笑容:

“您刚才不肯替我去跑腿。”

“我不想去,先生!”

列车又开动了。

军官说:“那么,我把您的胡子剪掉,来装我的烟斗吧。”

于是他向着他的脸伸过手来。

两个英国人始终在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

普鲁士人抓住了他嘴唇上的一撮胡子开始拔起来。杜普伊一反手就托起了普鲁士人的胳膊,抓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摁倒在座位上,压住了他。他鼓起腮帮子,睁圆着两只冒火的眼睛。一只手始终扼住对方的喉呢,另外一只手握成拳头开始愤怒地不停地砸下去。直到累了。

普香士人被惊性和疼痛弄得晕了头,没有反扑,缓过气后才说:“倘若您不肯用左轮手枪和我决斗,那我就要杀了您!”

“随时随地,乐意奉陪。”杜普伊先生像火车头一般呼啸着。

接着,他向那两个英国人说:“二位可愿意做公证人?”

他们俩齐声用英语答:“oh!yes!”

列车停住了。他们都走到了城墙底下。

两个英国人不住地掏出表来看,他们怕的是错过了时间,坐不上原车赶路。杜普伊先生从来没有用过手枪,现在却站在和对手相距二十步的地方。

有人喊了一声:“放!”

不等瞄准,杜普伊先生就信手放了一枪。后来,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站在他对面的普香士人摇晃了一两下,就直挺挺地扑倒在了地上。他已经打死了他。一个英国人喊了一声“oh”,这声音因为喜悦、好奇心的满足和快活而有些颤抖。另一个英国人本来始终握着表,这时候,他挽着杜普伊先生的胳膊向火车站走。

列车开动了。他们崇敬地伸出右手同杜普伊先生握手,然后就转过身躯,相互挨着坐在角上原来的位置上了。

(有删改)

简析小说第一、二两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