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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课文《〈物种起源〉》绪论》选段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当我在比格尔号皇家军舰上充当自然学者的时候,我曾深深地被栖息在南美洲的生物分布的一些事实以及该洲现存生物和古生物在地质上的关系的一些事实所打动。本书以后几章将要叙述这些事实。归国以后,在1837年我就想到,如果耐心地搜集和思索可能这个问题有任何关联的各种事实,也许能够对于这个问题得到一些了解。经过了五年的工作之后,我曾专心思索这个问题,并且写出若干简短笔记。1844年,我把这些简短笔记扩大为结论的纲要,这些结论我当时认为是正确的。从那时候起直到现在,我曾不间断地专心于同一事物的研究。我希望读者能够原谅我讲这些私事,我之所以说明这些事情,是为了要表明我并没有轻率地下结论。
A.从本段文字来看,作者的科学研究经过了出洋考察、撰写札记、充实札记、探讨等几个阶段。
B.选段出现三次“这个问题”,其意义是一样的,都是指“物种起源”的问题。
C.画线句的两个“事实”表明:生物的种不是神创造的,而是与地质时代有关,是从最简单到复杂逐步进化的结果。
D.使用“可能”“也许”“若干”“当时”“不间断”“私事”“轻率”等词语,不仅表现语言的严密性,更表现了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刻苦钻研的精神。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2-28 04: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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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惠特曼访问记

埃德蒙·戈斯

①在早年和中年的岁月里,惠特曼默默无闻,门前冷落。年老以后,倒是有些朝拜者相当频繁地带着香袋和手杖,设法前来表示崇拜。有关他在这些场合的仪表谈吐的几种报道已经发表过了,如果我再来添上一篇,我的理由想必是,下面记叙的这次访问不是抱着礼俗性的态度进行的。据我所知,其他一切采访惠特曼的报道都出自追随者的手笔,他们纷纷怀着敬仰和倾倒的态度来到圣地,而我的这篇献辞——只能是献辞——是格外真诚的。

②1884年的冬天,我在波士顿,意外接到惠特曼寄来的一封便笺,要我在离开美国之前去见他一面。我最初的反应是谢绝他的邀请,但出于好奇心和礼貌,就回信说我会去。我提到以上这些,只是想突出这位老人特有的魔力,那不是对于一个追随者,而是对于一个倔强固执的无信仰者的魔力。

③1885年1月3日清晨我渡过了宽阔的特拉华河,在一个简陋而看上去无人落户的村庄,我被送上了岸,那种阴森可怕是只有隆冬季节的美国小镇才会显现出来的典型丑陋。无人可以问路,正打算回去时,我发现自己就在米克尔大街328号的门口,一块小铜牌上刻着“沃·惠特曼”,我敲着这个冷清的二层楼经济公寓的大门,一个神色忧愁的女人开了门;还没等我开口,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正摇摇晃晃地走下楼来,随之传来欢快的声音:“是我的朋友吗?”一下子,我也不知是由于什么磁性般的魅力,所有拘泥小节的文人矜持都荡然消失了,只有一种心满意足的感觉。

④在楼梯上寒暄了一番后,主人拄着拐杖带着我走进一楼的起居室。那是一个大房间,擦得干干净净的地板上没有铺地毯,一张小床架,屋子中间有个带通烟管的圆形小火炉,一把椅子——这就是全部的家具。四面墙壁和火炉上方糊着的墙纸,已经有色斑和一块块污渍了,就像在工人棚户里看到的那样。房里没有挂画,只有满是杂物的木栓和架子。到处放着大大小小的箱子,一堆堆东西,山一般高的报纸东一堆,西一垛;整个房间,还有老人本人,都是再干净不过的了,干净得仿佛尘垢永远都不会再落上去。特别是惠特曼,穿的是一身粗灰呢的套服,衬衣领口拉开着,灰发和白花花的胡须飘飘荡荡的,仿佛是为了清洁当真漂白过的;全身上下沙白得一尘不染,有如一张松木台子因反复擦洗而变旧了。

⑤惠特曼在一张椅子里坐了下来,安详地微笑着。我理清了一个箱子上的报纸,坐在他的对面。他的谈话像他的作品一样,散发着原始的力量,毫无交谈中常见的修饰或刺激。他提到他的贫困,这是显而易见的,还有半身不遂,它们成了压垮他的两大重负;他似乎对于两者都习以为常了,几乎不在意。我记得当时我想挪动一下箱子,因为阳光已从不挂窗帘的大窗户倾泻进来;惠特曼便说到有人曾答应送他窗帘,但他对此并不热心,他觉得窗帘会“挡住阳光”。而阳光和空气正是他所要的一切;一个冬季他都是耐心地坐在那儿,等待夏日的空气和阳光,原来一到夏季,他又可以一瘸一拐地走出去,全身沉浸在他熟悉的“坎登市僻静处”的一条浅溪里晒晒太阳。

⑥惠特曼宽敞的双人房里空空荡荡的,只有两件物品透出些许艺术气氛。一件是北美印第安人的花布制品,它激发了他的灵感。另一件是幅画像;一叶扁舟上有位相貌堂堂的青年,荡着双桨。我问他这幅画像的由来,他谈了几件值得一提的事情。他首先说明这是他的一位至友,来自加拿大的职业桨手,著名的运动员。接着他又说,这些人是他最喜欢的人,在露天活动的运动员;他们是最朴素、最亲切的人,生活在阳光和空气中,非得学会保持身体干净、精神抖擞;还说他的心灵偏向这些人,而他们也莫名其妙地为他所吸引,因此就在他人生最低潮时,在世人狠狠谩骂耻笑他的时候,正是这些春风得意的体操运动员或赛跑运动员,这些幸运的人看中了他,待他很友好,“眼下呢,”他接着说,“我只等待春天到来,拄着我的家伙瘸瘸拐拐走进树林,那时我可以成天坐在一班干活的伐木工人边上,我就十分开心,因为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和砍下来的木材香味混合起来了,它进入我的血液,我再也不觉得又老又病了。”我记得这些都是他的原话,在我和他度过的悠长且又愉快的那一天中,这些话比他所谈到的其他一切更加打动我。

⑦谈话结束,他用那沉静的音调说了声:“再会,我的朋友!”我走出公寓,再一次站在沉闷荒凉的米克尔大街上,这时我的内心充满了对这位神采奕奕的老人的仰慕之情。

⑧一个无信仰者就这样前去会见了沃尔特·惠特曼,深深地被他吸引,却没有变成追随者。

(有删改)

(注)①惠特曼(1819-1892),美国诗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当过木工、教师,代表作为《草叶集》。

【小题1】第③段中,作者感到“心满意足”的原因是
【小题2】第④段中对惠特曼起居室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第⑤段画线句的含义是
【小题4】第⑤段所写的“阳光”对刻画惠特曼的形象有什么用?
【小题5】第⑥段中惠特曼说他最喜欢那些运动员,对其原因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这些人幸运、春风得意,曾与惠特曼荣辱与共。
B.这些人保持着身体和心灵的干净,充满了活力。
C.这些人曾给惠特曼以激励,帮他走出了最低潮。
D.这些人朴素亲切,心灵上与惠特曼有契合之处。
【小题6】文章最后一段颇具匠心,联系全文,从内容和结构两个方面进行赏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流浪女

〔英〕A·S·拜厄特

“到时,”斯库珀夫人欢快地说,“公司会派车来接我们去逛‘好运大卖场’。我觉得,那可真是阿拉丁的宝窟啊!在那里,我们可以找到要送给每个人的礼物,还可以放纵自己的购物欲。而且,安全没有一点问题,所有的进出口都在监控之下。觉得难受吗?非常时期这也是必要的。”

夫人们挤进了车里。达芙妮坐在司机的身旁。这辆英国名牌德姆拉轿车静静地在拥挤的大街上穿行,防弹玻璃阻断了这个东方城市的气息。一入卖场,大家便急匆匆拥了进去。“好比一群母鸡东奔西忙,咯咯地叫着。”达芙妮有些恶毒地想道,因为她稍一迟缓,便落单了。

她同司机对了一下时间,独自走进卖场。她穿行在手持机枪但睡眼迷离的士兵和佩带手枪与警棍的警察中间。再往前去,沿着卖场的墙根聚着一伙儿手拿袋子或瓶子的流浪汉,围拢在燃烧着牛粪或木块的微火旁取暖。他们和警察之间有一条清理得非常整洁的界限,界内是禁区,不得越过。

达芙妮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喜欢购物。她看看手表,不知在会合前如何打发这两个小时。

她被一些丝质的靠垫和台布吸引了。她快步走过来,翻看着一叠叠的织物:菊花、桃花、仙鹤、蓝鸟、山峰,各种图案,一应俱全。她挑了一块四边绣着金鱼的台布,红色、金色还有铜色凑在一起,显得别具一格。她看了看购物的袋子,发现相机不见了。她敢肯定出发时是把相机放进去的。在另外一层楼,她买了一枚玉石彩蛋,一把描漆的筷子,还为读中学的女儿买了一副白面小丑的脸谱。看到这层摆放着许多更别致、刺绣更精美的金鱼图案织品,她有些懊恼。她按照路标上的指示,一路小跑着寻找咖啡店,却没有找到在什么地方。她倒是找到了女洗手间,发现隔间小得几乎挤不进去。在那里她补了补妆,镜子里的她大汗淋漓,邋邋遢遢的。唇上的口红已经化在皮肤上。发卡也从头发上戳了出来,鼻子和眼帘上也因汗渍而发光。她看看表,心想要赶快找到回去的路,时间已经不可思议地飞逝过去了。

路标不断标出“出口”的方向,它会将人带到“紧急出口”样的楼梯或电梯口,又让人折回到相同的一排排货架前。“这个卖场存心不让人出来,”她想道。她紧攥着包,一路小跑,在水泥楼梯上上下下。一只鞋跟从鞋上脱落下来。过了一会儿,她把两只鞋跟都取下来,装进包中,一瘸一拐地走着,大汗淋漓,气喘吁吁。集合的时间早过去了。她想给旅馆打个电话,将手提包打开一看,发现钱包和信用卡都神秘地失踪了。

她站在卖场里,一遍又一遍地翻检手提包。过了好一会,她才明白,东西全丢了。她开始在卖场里奔跑,结果袜子扯开了一个大洞,从脚面一直裂到了小腿,皱巴巴的,像脱落的皮肤。她看了看表,收拾行李和“美味的午餐”时间均已错过,已到了该去机场的时候。她内急得很,膀胱都要憋崩了,但她不能停下来,她必须到底层去,因为出口在那里。

这么上下折腾着,她才明白,这卖场简直是上天入地、铺面相同的魔窟:玉器、金饰、银饰、漆具、丝织品、手表、服装、盆景、面具、木偶,让人进去便出不来。飞机该起飞了。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表——那分针曾经旋转得如风暴,让她心惊肉跳。可是,现在,腕上只剩下印在粉色皮肤上的印记,带着汗渍熠熠发光。她的表也丢了!她含含糊糊地咕哝了一声,开始试着尖叫。卖场里,人们对此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戴着随身听的顾客像聋子一样,而没戴的闲逛的人要么出于对外国人的畏惧,要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也装聋作哑。

她不停地在沉沉的却是熙熙攘攘的寂静中尖叫。不管怎么说,尖叫还是起到了作用。一位身穿咖啡色大衣的男子将头戴钢盔、手持枪和警棍、全副武装的警察带到了达芙妮面前。

“请帮帮我,”达芙妮说,“我是英国人。我遭到了抢劫,我必须回家。”

“请出示证件!”

她拉开手提包中的内兜。她的护照也没有了。“被偷了,所有的东西都被偷了。”她说。

“像你这样的人是不允许进来的。”警察说。

她从警察的眼神中看到了自己的形象:一个流浪女,肮脏、邋遢、衣冠不整,口袋里装的都是别人买的东西,活像只败兴的母鸡。

她明白自己要在外面和那些流浪汉们坐在一起,对面是那个界限分明的“禁区”。

(选自《译林》2008年第6期,有删改)

【小题1】简析第一节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2】阅读全文,概括达芙妮走不出大卖场的原因。
【小题3】赏析文中划波浪线的句子。
她紧攥着包,一路小跑,在水泥楼梯上上下下。一只鞋跟从鞋上脱落下来。过了一会儿,她把两只鞋跟都取下来,装进包中,一瘸一拐地走着,大汗淋漓,气喘吁吁。
【小题4】有人建议把标题“流浪女”改为“好运大卖场”,你认为哪个合适?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好吃嘴

(英国)扶霞·邓洛普

(1)湿气弥漫的十月早晨,四川大学留学生楼与别人合住的小房间里,我从被窝里爬出来。我的意大利室友菲洛梅娜已经起床出门了。我睡眼惺松地套上一件棉外套,看了看窗外。和平常一样,天灰蒙蒙的(老话说得好,“蜀犬吠日”)。留学生楼有围墙,是要让留学生老实待着,也让好奇的中国人别进来。墙外头一溜梧桐树,梧桐树那边就是锦江,一个打鱼的带着一船的鸬鹤,在浑浊的江水中试手气。他的鸟儿们扑闪着大大的黑色翅膀,脖子上都套着环。逮到的鱼要是太大,吞不进喉囊,就吐给打鱼的。打鱼的扔进鱼篓,换条小鱼喂给鹤。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一幕,被深深吸引了。我在成都的日常生活,充满了这些令人着迷的小剧场

(2)渔夫划着船飘远了,我也没法看他的鸟工作了。于是冲了澡,穿好衣服,出去找早饭吃。我跟留学生楼那个看门的太爷说了声“早上好”,然后懒洋洋地走过一排芭蕉树。学生和老师们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经过,车铃叮当响。矮矮的居民楼,阳台上晾着衣服,还挂着鸟笼。四川的雾气很温柔,笼罩之下的一切都变得轻软了些。川大的校园安宁平静、树木葱茏。在这么个出租车不停按喇叭、小贩大声叫卖、喧哗谈笑的城市,这里可真是一片静谧的绿洲。

(3)不远的地方,就在大学办公楼后面,有个小摊,我动动鼻子就能找得到。小摊卖的是军屯锅魁,用面团卷起压扁的饼子,中间裹着碎肉和小葱,再撒点花椒,天堂般的香味能飘满整个校园。摊主是两口子,年纪有点儿大了,各司其职,互相不咋个说话。女的揉好面,掰成小团,再在油光光的菜板上搓成圆球,然后拿手掌后部把每个球擀成长舌一样的面饼,遍抹猪油,精确地撒上点香麻味儿的碎肉,最后卷起压成圆形递给她男人。男的把面饼在热油上煎得金黄,然后放进錾子但下面的炉膛里,沿边上摆成一圈,把外皮烤得焦香。趁热吃,一口咬下去油脆脆的,里头的面又有嚼劲,味道也丰富可口,花椒刺得你双唇麻酥酥的,像在跳舞。在这么一个阴湿的秋天,还有比这更美妙的早餐吗?

(4)在天生对美食无比好奇的人眼中,九十年代中期的成都称得上是天堂了。一切都在那里,你动动鼻子就能找到。小街小巷的人们在屋门口架起煤炭炉子,为一家人做晚饭。温暖的秋夜,空气中绵延不绝地流动着豆瓣酱、花椒和茉莉花茶的香味。那些最最简陋的“苍蝇馆子”端出来的中餐,也比在伦敦能找到的任何一家要好吃。好像几乎所有四川人都喜欢聊聊做饭和吃饭。那些最最沉闷或粗暴的出租车司机跟我说起他们最喜欢的菜谱,也是饱含深情、饶有兴致、极尽详细。“哧溜味溜”吸着面条当午饭的中年夫妻,会怀旧地说起过去那些做豆腐菜做得特别地道的大厨。我还记得有一次听广播,一位年轻的女主持如数家珍地说着成都很多餐馆里的特色菜,听那语气就像在流口水,充满了愉悦与贪婪。她絮絮叨叨地报了一大串菜名,带着喜爱之情描述着味道和口感(“嚯哟,那个毛肚哦,爽脆得很!”)她不时地发出感叹的气声,充满欣赏与激动。她很显然是控制不住自己了。这种人我在四川见得太多了。就像一个厨师朋友跟我说的,成都人个个都有一张“好吃嘴”。

(5)到成都几个星期后,我就开始记录对食物的印象。我在四川使用的第一本笔记本,最早的日期是一九九四年九月。就连那本子上的最开始几页,也都列满了市场里卖的蔬菜瓜果,还记录着关于食物的对话。卸下学术任务的重担之后,休闲随意的食物调查就成了生活的主题。我就是忍不住啊。每天都有美食上新的发现:也许是街上某个小贩,专门卖一种我从来没见过的零食;或者农民扛着竹扁担急急地赶路,扁担两头晃荡的筐子里有什么不一般的水果或花草茶。每次有机会进四川的朋友或熟人家的餐厅,我都跳着脚就去了。周钰和陶萍,一开始本来就是这对夫妇的热情好客吸引我来到成都,而现在,我们的友谊又加深了。我经常去他们位于音乐学院附近的小公寓吃饭。陶萍九十岁高龄的奶奶每天还要从十二楼爬上爬下,提着附近市场买来的菜给我们做饭吃。什么干煸四季豆啊、魔芋烧鸭啊,简直不在话下。我的一对一中文老师,余老师,时不时地邀请我去她家吃顿讲究的晚饭。她不止耐心地教我中文,也教会了我很多厨艺。

(6)四川人的热情和随性是出了名的。他们和自己沉默内敛的北方同胞相比,就像意大利人和英国人的区别。我偶遇陌生人就被邀请去吃晚饭的次数真是数也数不清。一个难忘的下午,在岷山饭店的后街,我跟一个卖烤鸭的人闲聊着。他用饴糖和醋给鸭子擦了身,然后放进一个拱形的砖土炉子里烘烤。鸭子一边烤着,咱俩一边聊天,不一会儿他就邀请我去他投了资的一家餐馆吃饭。之后的多年(直到开发商把他的烤鸭店给拆了),只要我骑着车经过,他就要跑出来跟我聊一会儿,往我手里塞一罐专门给我留的咸菜或者豆腐乳。

(7)其实在四川,要释放天性和放松情绪,完全不需要罂粟壳。这里的空气、方言都能让你有那种感觉,当然作用最大的还是食物:那种温暖和慵懒能融化任何英国式的刻板僵硬,如同阳光下的黄油。初到成都的时候,我的心还如同一个紧攥的拳头。除了通过食物,我几乎无法和当地人交流。然而,随着日子一天天悠闲而过,我感到自己慢慢放松了。小半辈子了,我还是第一次卸下所有的责任与期待,生活变成了一块白板。

(选自《鱼翅与花椒》,有删节)

(注)①四川话,即“老大爷”。②四川话,即“怎么”。③制作煎饼的炊具。
【小题1】解释文中画线句的含义。
(1)我在成都的日常生活,充满了这些令人着迷的小剧场。
(2)初到成都的时候,我的心还如同一个紧攥的拳头。
【小题2】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小题3】这是一篇关于四川饮食的散文,文章开头却花了很多笔墨写了与饮食无关的内容,你觉得开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4】本文选自《鱼翅与花椒》,这部作品2018年在中国翻译出版后,获得了很高的评价,还被新浪读书评为“年度十大图书”,以本文为例,请你分析一下这本书在中国获得好评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