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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剧本《顺流而下》巡回演出的第二天中午,演员吉尔勃特.凯斯特从东海岸的海滨寓所走出来。他刚刚度过六个月的失业生涯,现在在《顺流而下》的最后一幕扮演杜密纳克医生这个角色。他明白,一周四镑的薪金是不能使他再发财的了,但是一想到终于又获得了工作,他的举止神情就轻松活泼起来。

他走到鲜鱼铺的前面,带着淡淡的笑容注视一只大龙虾。多少年不吃大龙虾了呀!接着,他顺着街道走去,在一家成衣铺前面又停了下来。映在橱窗上的一个长期一天只吃两顿饭的人的英姿,架在柔和的棕色眼睛前面的优美的眼镜,和他在1912年参加《教育西蒙》演出得来的雅致的丝绒帽,却给了他一丝淡淡的美感。他站在橱窗前面,脱下帽子,露出他头上的新玩意儿:一绺白发。这是一宗财产呢,还是一生结局的开端呢?这绺白发从右额头向后弯进去,显著地夹在黑发中间,就在他自己百看不厌的那张阴暗的脸庞上面。

他继续向前走去,发觉一张熟悉的面孔从他的身旁掠过,一转身看见一个矮小的衣冠楚楚的人也转过脸来张又红、又亮、又圆的脸。

“凯斯特?对了,就是你。从你离开疗养所以来还没有碰过头呢。你记得我们演《戈塔·格兰姆伯斯》的时候多有趣呀!我起誓,真很高兴见到你。走,我请你吃饭。”

这个人就是布列斯·格里恒,南海岸疗养所娱乐界的阔东家和灵魂。

“好吧!”凯斯特稍稍拉长声调慢吞吞答道。

两个人并排走着。一个是褴褛得别致,另一个是衣冠楚楚,胖乎乎的一团。

“请坐!堂倌,来一只又好又大的虾,一盘色拉,另外——嗯——一小块牛排加炸得脆酥酥的土豆片,一瓶我喜欢喝的白葡萄酒。”

房间里摆着两张小桌子。他们两个人占了一张,面对面坐下。

他突然滔滔不绝地大谈戏剧、音乐和艺术。那矮小鄙俗的东道主把眼睛睁得滚圆,不时发出惊叹声,这些显然大大地鼓舞了凯斯特。“哎哟,凯斯特,”格里恒突然叫起来,“你有白头发啦!这是突然有的吗?”

“不,是慢慢长出来的。”

“怎么回事呢?”

有一句话已经滚到凯斯特的唇边你挨挨饿看。”

可是他回答说我也不晓得。”

“我觉得你那绺白发好极了!我常想当个职业演员。有像你那样的天才,过过演员的生活一定美极了!”

美极了!

“今晚我来看你的戏。你在这里总得呆上个把星期吧!”

格里恒坐在那里,嘴唇微微张开,衔着雪茄烟,他那像小圆石般明亮的眼睛盯住桌布外边,接近地板的什么东西。格里恒的眼皮跳了几下,然后说道:

“我说呀,老兄,别把我不当人看。你手头真的很——很紧吗?我是说,如果我帮得上忙,你就直说吧。咱们老朋友,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又一次,格里恒眼睛睁得滚圆,注视地板上的什么东西,凯斯特的眼光跟着扫了过去。悬在地板上空的是——他那只破靴子。因为他跷起腿坐着,这只靴子在离开地面六英寸光景的空中摆动着——破了——两道裂缝横在鞋头和鞋带之间。

对!凯斯特自己明白,那是他靠扮演《傻瓜》一剧中贝蒂·卡斯戴斯得来的一双靴子中的一只,那是在大战就要爆发时的事。

他的视线从那只破靴子移到格里恒身上,看到他头发梳得光光的,带着关注的神情。凯斯特苦笑了一下说不,不要,谢谢。”

格里恒的眼睛又——可是凯斯特已经将他那只脚放下。格里恒付了账,站起来。

“老兄,对不起,我两点半钟还有约会,见到你真太高兴了,再见!”

“再见,”凯斯特说,“谢谢你。”

现在只剩下凯斯特一个人了。现在他是单独和他的心灵、他的破靴子、他的未来的生活在一起.了   

侍者轻轻地溜过来,好像就要收拾桌子。这时两个年轻的女人走了进来,就在他和房门之间的那张桌子的旁边坐下。他瞧见她们在看他,他的灵敏的耳朵听见她们在絮絮低语:

“没问题——是在最后一幕。你瞧瞧他那络白头发!”

“噢!对了,对了!不就是那一绺白头发——不就是他……!”

凯斯特挺起腰板,微微一笑,端了一端他的眼镜。她们居然已经认出剧中的杜密纳克医生就是他。

他挺挺身子站了起来,那两个年轻的女人抬头望望他。凯斯特神态英俊,带着浅浅的笑容,从她们的身子旁掠过,尽可能不让她们看见他那只破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集》,有删改。作者英国高尔斯华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虽然已成为南海岸娱乐界的阔东家,但格里恒一见到昔日曾一同演戏的凯斯特,就立刻邀请他吃饭,表现了格里恒的热情好客。
B.凯斯特和好多年没见过面的旧交格里恒相遇是巧合,具有戏剧性,而从他穿着破皮靴上街遭遇尴尬可以看出他的粗心大意。
C.凯斯特虽然收入微薄,生活拮据,但是当格里恒提出愿意在经济上帮助他时,他拒绝了,这反映了他自尊刚强的一面。
D.小说善于运用对比的写法,比如凯斯特和格里恒脸庞、头发、衣着、身份的对比,凯斯特本人雅致的帽子和靴子的对比。
【小题2】小说第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从“一只破靴子”和“一绺白头发”中选一个作为小说的标题,你选哪一个?请结合全文,表明你的观点并说明三条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6-28 07: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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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现代文(文学类)阅读

壮 阔

英阿兰·德波顿

西奈之旅的第二天,我们一行十二人来到一个毫无生机的山谷,这里没有树,没有草,没有水,也没有动物。沙岩地上满是巨石,它们仿佛被一个粗野的巨人踩过后,滚下周围的山坡。这些光秃秃、赤裸裸的山脉,显露出了通常被层层泥土和茂密的松树林所遮掩的地貌。狭长的洼地和裂缝诉说着千万年来饱受的压力,而经历不同地质年代的演化,山脉间也出现了众多的横断面。地球的地壳构造板块之间的褶状花岗石,就像亚麻布一样。山脉在地平线上无止境地延伸,直到西奈山的高原逐渐变成铺满碎石的“砂砾烤盘”。

我们因一些风景而引发的感受,很少能用三言两语就形容出来:好比在初秋的黄昏看着天色渐渐暗去,或者在一片空旷的平地上看到一池静谧的湖水,我们往往要用一大堆拗口的辞藻来描绘我们的情感。

不过,到了18世纪初,终于出现了一个词,它清晰地反映出我们对悬崖峭壁、山川冰河,以及辽阔夜空和巨石林立的沙漠的特别感受。这个词就是“壮阔”。在这些景观面前,我们完全可以体会到这样的感受,而且一提到“壮阔”,别人也可以理解是什么样的风景。

黎明时分的西奈南部,给人的感觉是怎样的?4亿年前形成的幽谷、2300公尺高的花岗石山以及陡峭谷壁上千年的侵蚀造就了它。人在这些壮阔景观面前,就像迟来的尘埃。

我的背包里有一部伯克的著作。伯克24岁时,放弃了在伦敦的法律研究之后,就写了《关于壮阔和美丽理念之源的哲学探究》。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景致之壮阔和脆弱的感觉有关。很多景致是美丽的,例如春天的草原、柔美的山谷、橡树和河畔小花(尤其是雏菊),不过这些景致并不壮阔。“壮阔和美丽常被人混淆,”他抱怨道,“两者所指相差很远,有时性质可说是南辕北辙。”对于那些从丘园瞭望泰晤士河,然后惊叹泰晤士河是何等壮阔的人,这位年轻的哲学家显露出了一丝的不耐烦。一种景致只有具备某种力量,才能称之为壮阔。关于壮阔,他用耕牛和野牛做比较来说明这个道理;“耕牛力气很大,但它是温驯的,任劳任怨,不构成威胁,因此耕牛

并不会给人以雄伟的感觉。野牛的力气也很大,但是这种力气属于另一种,往往是非常具有破坏性……因此野牛给人的感觉是雄伟无比的,壮阔的感觉也是如此。”

但是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欣悦?为什么要追求这种渺小的感觉,甚至因此而感到高兴?为什么要离开埃拉特城的安逸,背起沉重的背包,跟随一组沙漠爱好者沿着亚喀巴湾的海滩行走数英里,来到一个只有岩石的沉寂之所?还必须像一个逃犯那样躲在少数几块巨大岩石的阴影之下,以躲避烈日的曝晒?为什么我们充满欢欣地期盼花岗石床、砂砾烤盘,以及那向远处伸展、山峰镶嵌在深蓝天空一角的凝固火山熔岩,而不感到沮丧呢?  

有一种解释是,那些比我们强大威猛的东西不一定令我们感到憎恨。那些与我们的意志相违的东西可能引起我们的愤怒和怨恨,然而它也可能让我们心生敬畏。而它们能否引发我们的敬畏,则完全取决于它们貌似挑衅、恶劣和傲慢的同时,是否也具尊贵之风度。看门人的自大傲慢令人生怨,迷雾笼罩的高山奇险则使人心生尊崇之意,强大却卑劣之物让人有被羞辱之感,但强大却尊贵之物则使我们敬畏。让我们回到伯克关于动物的比喻:一头野牛或许能引起壮阔之感,但一条水虎鱼却不能。其关键似乎在于动机:我们视水虎鱼的力量为邪恶且具掠夺性的,却把野牛的力量视为坦率和正大光明的。

即使我们不在沙漠中,别人的行为及自己的缺点也会让我们感到渺小。羞辱感是人类永远的危机。我们的意志常被违抗,愿望也常被阻挠。崇高的景观不会因此而直接揭示我们的不足。它们的吸引力在于提供我们一个新颖和有效的方法,去面对我们原已熟悉的缺憾。壮阔的景致以宏伟的方式,重复着日常生活经常施予我们的教训:“宇宙强而有力,而人类脆弱不堪,人的生命是脆弱和短暂的;我们除了接受加诸意志之上的限制外,别无选择;许多的必然性不是我们可以对抗的,面对它们时,我们只能臣服。”

这便是写在沙漠岩石上和南北两极冰地上的教诲。因为书写得如此壮丽,我们在离开这些景点后不会有任何挫折之感,反倒为这些超越自身的东西所感动,并在回忆中归返这些我们精神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庄严壮美的景象。

(选自《旅行的艺术》,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4月版,有删节)

【小题1】开篇写“西奈之旅”有什么作用?
【小题2】解释人“像迟来的尘埃”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3】联系上下文,简要概括“一种景致”称为“壮阔”的条件。
【小题4】根据文章,谈谈认知“壮阔”对人生的意义。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英毛姆

农场坐落于山间的某个山谷中。一幢老式的石头房子,屋前是座精致的花园,和外面的大路通过一条林荫道连接,两排榆树长得如此华美,即便放在名门望族的豪宅前也是难得的。住在这个农场里的人和他们的房子一样,稳重、刚毅、朴实,只有一件事他们愿意吹嘘,即他们父传子、子传孙,世世代代生与死都在这里。

乔治·梅多斯今年50岁,比妻子长一两岁。不过这家的一家之主却不是乔治·梅多斯,而是他的母亲。老太太70岁了,身材高挑,腰板直挺,气质高贵。花白的头发,脸上皱纹虽不少,但眼神明亮又锐利。她的话在家里和在农场上就像是律法,但她也不乏幽默;她管家虽然专断,可也充满温情。

那天在回家的路上,乔治太太喊住我,一脸慌张的样子。“你知道今天谁要来吗?”她问我,“乔治·梅多斯叔叔。你知道,就是那个去了中国的乔治。”

“咦,不是说他已经死了吗?”

“我们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乔治·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我已经听了不下十几回。大概五十多年前,当老太太还是埃米莉·格林的时候,乔治·梅多斯叔叔和他的哥哥汤姆·梅多斯都曾追求她,后来她选择嫁给汤姆,乔治就远赴他乡了。

听说他到了中国的沿海地区。哥哥汤姆·梅多斯去世的时候,梅多斯夫人写信通知小叔子,也石沉大海。最后他们只能推断乔治已经死了。但两三天前,他们收到了朴茨茅斯一个“海员之家”女主管的信,信上说,过去十年乔治·梅多斯因为风湿病行动不便,一直由“海员之家”照顾,现在他觉得来日无多,想再见一见自己出生的房子。他的侄孙阿尔伯特·梅多斯已经开着福特车去朴茨茅斯接他,下午就会回来。

“你想啊,”乔治太太说,“他已经有五十年没回来过了。他甚至还没见过我的丈夫、他的侄子乔治,等生日一到乔治都51岁了。”

“梅多斯夫人(老太太)什么反应?”我问道。

“你也知道老太太的脾气,她就坐在那里,笑了笑。她只说:他走的时候可是个英俊的小伙子,只是没有他兄长那么沉稳。”这其实也是老太太当初选择汤姆的原因。她还说:“现在他应该平和些了吧。”

乔治太太邀请我下午去见见那位叔叔。她以为既然我们都去过中国,肯定有一些相通之处。当然,我接受了。下午一进门,我就发现他们全家人都聚齐了:梅多斯夫人(老太太)还是挺直了脊背坐在炉火边的老位子上,穿上了自己那身最好的丝绸长裙。壁炉另一边坐着一个老头,蜷缩在椅子里。他很瘦,皮肤挂在骨架上,好似一件过于宽大的西服;蜡黄的脸上都是皱纹,牙齿基本就没剩下几颗。

我和他握了握手。“真高兴您能顺利到达,梅多斯船长。”我说。

“他是走过来的,”他的侄孙阿尔伯特告诉我,“车到大门口的时候,他要我停车,说他想走走。”

“我已经两年没下床了,是他们把我从床上抱到车里的。可当我看到那些榆树,忽然觉得我又能走了。52年前我离开的时候,走的就是这条道,现在我又沿着它回来了。”

“要我说呀,你又在犯傻了。”梅多斯夫人说。

“我有十年没觉得自己这么强健了。埃米莉,我肯定得把你先送走了。”

“你净会吹牛。”她回答道。

听到梅多斯夫人的教名,我还微微惊了一下,感觉好像这个老头刚刚有些无礼了。老夫人看着小叔子的时候,眼里带着伶俐的笑意,而老头一边和嫂子说话,一边笑得露出空空的牙床。看着这两位老人,我有些异样的感触,想到很久之前,他那么爱她,而她却爱着另一个人。

“您结婚了吗,梅多斯船长?”我问。

“埃米莉,我说过非你不娶的,所以我就没有结婚。”他看着老夫人说。

他说这话时听不出有悲情和怨恨,仿佛只是陈述一件事实。语气中有一丝得意。

“要是你真娶了我,恐怕早后悔死了。”她回道。

我和老头聊起了中国。“我对中国任何一个港口的熟悉程度,都超过你对你大衣口袋的了解。”老头自豪地看着我说。

“要我说,有一件事情你始终没干成,乔治,”梅多斯夫人说,眼神中的笑意依然像是在嘲弄他,但也很温暖,“就是你从来没挣着大钱。”

“我不是会存钱的人啊。挣了就得花,这才是我的座右铭。但我要替自己说一句:要是让我选的话,我这辈子还是愿意照这样再活一遍。世上又有几个人能说这句话。”

“的确不多。”我说。

我看着他,心里满是仰慕和敬意。他是一个牙齿残缺、不能行动、身无分文的老头,但他的人生是很成功的,因为他过得很快乐。

第二条一早,我沿着那条美不胜收的林荫道走到花园中,梅多斯夫人正在摘花。听到我跟她问好,她站起身来,怀里是一大捧白花。我瞟了一眼房子,发现百叶窗都合起来了。我有些意外,因为梅多斯夫人向来喜爱阳光。

“等你入了土,有的是时间享受黑暗。”她经常这么说。

“梅多斯船长好吗?”我问道。

“他一向是个胡乱行事的人,”她回答我,“早上给他送茶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死了。是在睡梦里走的。我摘了些花想放到他房间里。不管怎样,他能在老房子里过世也是好的。对梅多斯家的人来说,这可是大事。”命运还是仁慈的:死亡把句点放在了正确的地方。

梅多斯夫人闻了闻臂弯中的白花。她说,“其实吧,自从我嫁给汤姆,乔治又离家之后,我一直不太确定自己是否嫁对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用插叙的方式介绍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既理清了小说的人物关系,也使情节更完整。
B.梅多斯先生两年没下床了,却又能沿着那条林荫道走回来,说明“家”对人的影响之大。
C.小说中“我”充满对梅多斯先生的仰慕和敬意,是因为他虽然晚年身无分文、行动不便,但过得很快乐。
D.小说中梅多斯夫人说“他一向是个胡乱行事的人”,表现出她对小叔子刚回家就死在家里的不满。
【小题2】小说运用了哪些手法来刻画乔治·梅多斯叔叔这个人物形象?
【小题3】小说不惜笔墨描写农场的环境,这样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关于“物种起源”,如果一个自然学者,对于生物的相互亲緣关系、它们的胚胎的关系、它们的地理分布、地质上的连续以及其他的此类事实加以思考,就可能得到如下的结论:物种不是被独立创造出来的,而是像变种一样,是从其他物种传下来的。然而这样的结论,即使很有根据,也还是不充分的,除非等到能够说明世界上无数的物种曾经是怎样变化以获得如此完善地、正当地引起了我们赞叹的构造和相互适应。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惟一可能原因归之于如气候、食物等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我们以后会论述到。但是要把像啄木鸟那样的构造,它的脚、尾、嘴及舌,如此巧妙地适应于捉取树皮下的昆虫,仅仅归因于外界的条件是不合理的。又如槲寄生的情形,它从某几种树木吸取养料,它的种子必须由某几种鸟为它传播,它的花雌雄分开,绝对需要借某几种昆虫的帮助,把花粉从一朵花带到另一朵花上。如果说这种寄生物的构造,以及它与其他数种不同生物的关系,是外界条件或植物的习性导致的结果,也同样是不合理的。
【小题1】这段文字中作者关于物种起源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小题2】作者举啄木鸟、槲寄生两例是为了说明什么?请简要概括。
【小题3】结合文意,说说下列语句中加点词语的作用。
自然学者们常常把变异的惟一可能原因归之于如气候、食物等等外界条件,从某一狭隘的意义上来说,这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