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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讲故事的人·母亲
莫言
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她的骨灰,于1994年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我是母亲最小的孩子。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骂我也没有打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是我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地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地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老人碗里。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地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一些很有文化的人在背后甚至当面嘲弄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
我母亲不识字,但对识字的人很敬重。我们家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只要我对她提出买书买文具的要求,她总是会满足我。她是个勤劳的人,讨厌懒惰的孩子,但只要是我因为看书耽误了干活,她从来没批评过我。有一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个说书人。我偷偷地跑去听书,忘记了她分配给我的活儿。为此,母亲批评了我。晚上,当她就着小油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时,我忍不住地将白天从说书人那里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在她心目中,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人,从他们嘴里冒不出什么好话来。但我复述的故事,渐渐吸引了她。以后每逢集日,她不再给我排活儿,默许我去集上听书。
很快的,我不满足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我在复述的过程中,不断地添油加醋。我的听众,也不仅是我的母亲了。母亲在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地,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什么人呢?难道要靠耍贫嘴吃饭吗?”我理解母亲的担忧,因为在村子里,一个贫嘴的孩子,有时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里所写的那个因为话多被村里人厌恶的孩子,就有我童年的影子。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我说故事的能力,又带给了她愉悦,这使她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后来,在《丰乳肥臀》这本书里,我肆无忌惮地使用了与我母亲的亲身经历有关的素材,书中母亲情感方面的经历,则是虚构或取材于高密东北乡诸多母亲的经历。书的卷前语上,我写下了“献给母亲在天之灵”的话,这本书,实际上是献给天下母亲的。
【小题1】下列对演讲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莫言开篇讲述给自己的母亲迁坟的事情,一方面反映了作者对母亲的入土为安的盼望,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地还存在比较重的迷信思想。
B.讲故事的人讲述母亲,其中半碗饺子给了“乞讨的老人”的故事,从行动和语言上真切表现了母亲善良的性格。
C.母不嫌儿丑,在母亲看来,我的“鼻眼不缺,四肢健全”就是美的了。母亲如此开导我去平和地面对艰难岁月。
D.对我的成长,母亲深陷矛盾中,她不愿我将来“靠耍贫嘴吃饭”,却又支持我看书,甚至听任“我去集上听书”。
E. 这篇演讲,真实地使用了与我母亲的亲身经历有关的素材,故事看似平常,却蕴含着做人的道理。
【小题2】概括母亲的形象特点,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小题3】文章为什么以“讲故事的人·母亲”为题?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1-28 1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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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冷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了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日本人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枪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藉,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腿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
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节选自《红高粱家族》,略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天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红高粱充满诗意,也隐含血腥,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
B.小说综合运用听觉、视觉、嗅觉、味觉描写环境,壮美与优美兼具,既呈现了家乡的风貌,也表现了战争的残酷。
C.小说开头管“我父亲”叫“土匪种”表明我对父亲的态度是不尊敬的,我心目中的英雄是余占鳖。
D.余司令“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这体现了余司令的粗野狂暴与果断干练。
【小题2】有人评论本文的开头“兼具现实的真切感与历史的厚重感”,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小题3】莫言曾说“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其艺术风格上的“邪劲儿”。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透明的红萝卜

莫言

太阳像抽疯般颤抖着,一股股萧杀的秋风把黄麻吹得像大海一样波浪起伏,一群群麻雀惊恐不安地在黄麻梢头噪叫。风穿过桥洞,扬起尘土,把半边天都染黄了。一直到九点多钟,风才停住,太阳也慢慢恢复正常。

小铁匠一起一伏晃晃悠悠地在石栏杆上跑着,栏杆下乌蓝的水里映出他变了形的身影。几个大胆的石匠跑上闸去,把小铁匠拖了下来。他拼命挣扎着,骂着:“别他妈的管我,老子是杂技英豪,那些大妞在电影上走绳子,老子在闸上走栏杆,你们说,谁他妈的厉害……”几个人累得气喘吁吁,总算把他弄回桥洞里。他像块泥巴一样瘫在铺上,嘴里吐着白沫,手撕着喉咙,哭叫着:“亲娘哟,难受死了,黑孩,好徒弟,救救师傅吧,去拔个萝卜来……”

人们突然发现,黑孩穿上了一件包住屁股的大褂子,褂子是用崭新的、又厚又重的小帆布缝的。这种布非常结实,五年也穿不破。那条大裤头子在褂子下边露出很短的一截,好像褂子的一个花边。黑孩的脚上穿着一双崭新的回力球鞋,由于鞋子太大,只好紧紧地系住鞋带,球鞋变得像两条丑陋的胖头鲇鱼。

“黑孩,听到了吗?你师傅让你去干什么?”一个老石匠用烟袋杆子戳着黑孩的背说。

黑孩走出桥洞,爬上河堤,钻进黄麻地。黄麻地里已经有了一条依稀可辨的小径,麻杆儿都向两边分开。走着走着,他停住脚。这儿一片黄麻倒地、像有人打过滚。他用手背揉揉眼睛,抽泣了一声,继续向前走。走了一会,他趴下,爬进萝卜地。那个瘦老头不在,他直起腰,走到萝卜地中央,蹲下去,看到萝卜垅里点种的麦子已经钻出紫红的锥芽,他双膝跪地,拔出了一个萝卜,萝卜的细根与土壤分别时发出水泡破裂一样的声响。黑孩认真地听着这声响,一直追着它飞到天上去。天上纤云也无,明媚秀丽的秋阳一无遮拦地把光线投下来。黑孩把手中那个萝卜举起来,对着阳光察看。他希望还能看到那天晚上从铁砧上看到的奇异景象,他希望这个萝卜在阳光照耀下能像那个隐藏在河水中的萝卜一样晶莹剔透,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但是这个萝卜使他失望了。它不剔透也不玲珑,既没有金色光圈,更看不到金色光圈里苞孕着的活泼的银色液体。他又拔出一个萝卜,又举出阳光下端详,他又失望了。以后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他膝行一步,拔两个萝卜。举起来看看,扔掉。又膝行一步,拔,举,看,扔……

看菜园的老头子眼睛像两滴混浊的水,他蹲在白菜地里捉拿钻心虫儿。捉一个用手指捏死,再捉一个还捏死。天近中午了,他站起来,想去叫醒正在看院屋子里睡觉的队长。队长夜里误了觉,白天村里不安宁,难以补觉,看院屋子里只能听到秋虫浅吟,正好睡觉。老头儿一直起腰,就听到脊椎骨“叭哽叭哽响”。他恍然看到阳光下的萝卜地一片通红,好像遍地是火苗子。老头打起眼罩,急步向前走,一直走到萝卜地里,他才看得那遍地通红的竟是拔出来的还没有完全长成的萝卜。

“作孽啊!”老头子大叫一声。他看到一个孩子正跪在那儿,举着一个大萝卜望太阳。孩子的眼睛是那么大,那么亮,看着就让人难受。但老头子还是不客气地抓住他,扯起来,拖到看园屋子里,叫醒了队长。

“队长,坏了,萝卜,让这个小熊给拔了一半。”

队长睡眼惺忪地跑到萝卜地里看了看,走回来时他满脸杀气。对着黑孩的屁股他狠踢了一脚,黑孩半天才爬起来。队长没等他清醒过来,又给了他一耳巴子。

“小兔崽子,你是哪个村的?”

黑孩迷惘的眼睛里满是泪水。

“谁让你来搞破坏?”

黑孩的眼睛清澈如水。

“你叫什么名字?”

黑孩的眼睛里水光潋滟。

“你爹叫什么名字?”

两行泪水从黑孩眼里流下来。

“他娘的,是个小哑巴。”

黑孩的嘴唇轻轻嚅动着。

“队长,行行好,放了他吧。”瘦老头说。

“放了他?”队长笑着说,“是要放了他。”

队长把黑孩的新褂子、新鞋子、大裤头子全剥下来,团成一堆,扔到墙角上,说:“回家告诉你爹,让他来给你拿衣裳。滚吧!”

黑孩转身走了,起初他还好像害羞似地用手捂住小鸡儿,走了几步就松开了手。老头子看着这个一丝不挂的男孩,抽抽答答地哭起来。

黑孩钻进了黄麻地,像一条鱼儿游进了大海。扑簌簌黄麻叶儿抖,明晃晃秋天阳光照。

黑孩——黑孩——。

(节选自《中国作家》1985年第2期)

注:《透明的红萝卜》创作于1984年冬天,主要讲述的是文革时期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黑孩儿跟着同村的小石匠去帮公社加宽村后的滞洪闸,黑孩砸过石头,到铁匠那去拉风箱,小铁匠不仅让黑孩儿高强度的干活,还时常指使黑孩儿去偷工地附近的农场的地瓜和萝卜。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铁匠随意就叫黑孩去偷萝卜,根本没想过这样做对小孩子来说究竟对不对。“文革”的到来造成了农村价值体系的崩溃,人们已经找不到平常支撑自己生活的某种东西。
B.文中画线句在全文结构上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队长睡眼惺忪地跑到萝卜地里看了看”紧承上文,“走回来时他满脸杀气”则引领下文。
C.老头子发现黑孩偷萝卜后,不客气地揪着他,队长对他又打又踢,揭示了“文革”时期社会人情的冷漠,没有一丝温情可言。
D.小说后面还写到黑孩去偷萝卜被抓,全身衣服被剥下来,“起初他还好像害羞似的用手捂住小鸡儿,走了几步就松开了手。”这一细节有很深的含义,透露出黑孩的绝望,因绝望而无所谓的态度。
【小题2】简要分析小说主人公黑孩的形象。
【小题3】小说开篇对自然环境的描写在这篇小说中起着怎样的作用?请作具体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民间音乐
莫言
四个月前,镇中心茉莉花酒店的店东兼厨师兼招待花茉莉收留了流落到马桑镇的小瞎子。自从马桑镇的人听了小瞎子吹箫,茉莉花酒店生意空前兴隆。小瞎子也施展开了他的十八般武艺,将他的洞箫、横笛、琵琶、二胡、唢呐通通从布袋里拿出来,轮番演奏,每夜都要闹腾到十二点才睡。几十个有一点音乐细胞的小伙子,就连中午休息那一点时间也要跑到茉莉花酒店来,听小瞎子讲几段乐理,讲几个譬如《阳春白雪》之类的古曲。 
镇上劳动了一天的人们也不想吃过晚饭倒头就睡,他们需要精神上的安慰与享受,他们需要音乐。虽然小瞎子能够演奏的乐曲他们都已听过,但这些曲子他们百听不厌,每听一遍都使他们感叹、唏嘘不止。对此,小瞎子开始良心不安起来,演奏前,他总是满面羞愧地说:“这怎么好意思,老是这几个曲子……我的脑子空空了,我需要补充,我要去搜集新的东西……”然而,那些他的崇拜者却安慰道:“兄弟,你会的这些曲子就尽够俺们享用了,好东西百听不厌。就像花大姐卖的烧酒,俺们天天喝,从来没烦过,每一次喝都那么上劲,一口下去,浑身舒坦。你这些曲子呀,嗨嗨,就跟花大姐的烧酒一样……”当听到酒徒们把自己的音乐与花大姐的烧酒相提并论时,小瞎子的脸变得十分难看、他的两扇大耳朵扭动着,仿佛两个生命在痛苦地呻吟。那晚上的演奏也极不成功,拉出的曲子像掺了沙子的米饭难以入口一样难以入耳。
九月初头,榨糖厂,帆布厂厂房建成,花茉莉准备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还托人去上海给瞎子买花呢西服黑皮鞋——这是为小瞎子晚上演奏准备的礼服。最后,她请镇上最有名的书法家写了一块“茉莉花音乐酒家”的匾额,高高地挂在了瓦檐之下。她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计划说给小瞎子听。小瞎子对花茉莉的计划感到惊叹不已,认为这个女人确实不简单。而听到自己将在这个安乐窝里永远充当乐师时,他的脸上出现了踌躇不快的神情。
马桑镇的光辉前景,自然也在花茉莉的邻居——开茶馆兼卖酒菜的瘸腿方六、饭铺“掌柜”黄眼、小卖部“经理”麻子杜双三人心中激起了波澜,他们自信本事都不在花茉莉之下,而花茉莉能够如此猖獗,挤得他们生意萧条,实在是借助了小瞎子的力量。
这天下午,三人商议停当,便跨过麻石街,走进了“茉莉花音乐酒家”。正是农忙季节,店里没有顾客。花茉莉正在灶上忙着,为晚上的营业做准备。一看到方、黄、杜到,她连忙停下活儿相迎。她一边敬烟一边问:“三位掌柜屈驾光临,小店增辉哪!不知三位老哥哥有啥吩咐!”
“花大姐,”方六捻着老鼠胡子说,“你这四个月,可是大发了!”
“那也比不上您呐,方掌柜!”
“嘻嘻,花大姐挤兑人喽,俺这三家捆在一起也没有您粗呐!”
“花大姐,”黄眼道,“您这全沾了小瞎子的光哟!”
“此话不假。”花茉莉撇撇嘴,挑战似的说。
“花大姐,您看是不是这样,让小瞎子在咱们四家轮流坐庄,要不,您这边丝竹一响,俺那边空了店堂。”方六说。
“什么?哈哈哈……真是好主意,亏你们想得出,想把人从我这挖走?明告你们吧,没门!”
“花大姐,说实话难听——这小瞎子可是咱四个人一块发现的,你不能独占花魁哪!”
“放屁!”花茉莉柳眉倒竖,骂了一声,“想起那天晚上,你们三个人支支吾吾,一个个滑得赛过泥鳅,生怕他腌臜了你们那臭店,连个宿都不留。是我把他领回家中,热酒热饭招待。这会儿看他有用处了,又想来争,怎么好意思张你们那张臭嘴!呸!”
“花大姐,说话别那么难听。俗话说,‘有饭大家吃,有钱大家赚’,好说好商量,撕破了脸子你也不好看。”
“你能怎么着我姑奶奶?”
“花大姐,你与小瞎子非亲非故,留他长住家中,有伤风化。再说,现如今是社会主义,不兴剥削劳动力,你让小瞎子为你赚钱,却分文不给他,这明明就是剥削,法律不允许……”
“你怎么知道我跟他非亲非故?”
“难道你真想嫁给他不成?”
“我就是要嫁给他!我马上就去跟他登记结婚。他是我的男人,我们两口子开个夫妻店,不算剥削了吧?你们还有什么屁放?”
“我每月出一百元雇他!”
“我出二百!”
“滚你们的蛋吧,一千我也不卖!”
花茉莉干净利索地骂走了方、黄、杜,独自一人站在店堂里生气。她顾不得干活了,一把撕下围裙,推开了虚掩着的后门。
她愣住了。
小瞎子直挺挺地站在门外,像哲学家一样苦思冥想,明净光洁的额头上竟出现了一道深深的皱纹。
他那两只耳朵、两只洞察秋毫之末的耳朵,在可怕地扭动着。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善于运用细节表现人物,两次写到小瞎子耳朵“扭动”这一细节,既强调他的愤怒,也反映了音乐在他心中的地位。
B.方、黄、杜三人为抢小瞎子与花茉莉激烈争吵,这一情节体现出人面对利益诱惑时的自私庸俗。
C.从“收留”到“就要嫁给”小瞎子,花茉莉渐渐被音乐感染,被小瞎子吸引,体现了音乐的巨大影响力。
D.小说讲述了音乐给马桑镇带来变化的故事,表现了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对精神生活也有进一步的需求。
【小题2】小说的语言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请结合全文对此加以赏析。
【小题3】小说以“民间音乐”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会唱歌的墙
莫言
①高密东北乡东南边隅上那个小村,是我出生的地方。
②前面有一个池塘,所谓池塘,实际上就是原野上的洼地,至于如何成了洼地,洼地里的泥土去了什么地方,没人知道,大概也没有人想知道。草甸子里有无数的池塘,有大的,有小的。夏天时,池塘里积蓄着发黄的水。这些池塘无论大小,都以极圆的形状存在着,令人猜想不透,猜想不透的结果就是浮想联翩。前年夏天,我带一位朋友来看这些池塘。刚下了一场大雨,草叶子上的雨水把我们的裤子都打湿了。池水有些混浊,水底下一串串的气泡冒到水面上破裂,水中洋溢着一股腥甜的气味。有的池塘里生长着厚厚的浮萍,看不到水面。有的池塘里生长着睡莲,油亮的叶片紧贴着水面,中间高挑起一枝两枝的花苞或是花朵,带着十分人工的痕迹,但我知道它们绝对是自生自灭的,是野的不是家的。朦胧的月夜里,站在这样的池塘边,望着那些闪烁着奇光异彩的玉雕般的花朵,象征和暗示就油然而生了。四周寂静,月光如水,虫声唧唧,格外深刻。使人想起日本的俳句:“蝉声渗到岩石中。”声音是一种力呢还是一种物质?它既然能“渗透”到磁盘上,也必定能“渗透”到岩石里。原野里的声音渗透到我的脑海里,时时地想起来,响起来。
③过了桥,又上堤,同样的芳草野花杂色烂漫的堤,站上去往南望,土地猛然间改变了颜色:河北是黑色的原野,河南是苍黄的土地。秋天,万亩高粱在河南成熟,像血像火又像豪情。采集高粱米的鸽子们的叫声竟然如女人的悲伤的抽泣。但现在已经是滴水成冰的寒冬,大地沉睡在白雪下,初升的太阳照耀,眼前便展开了万丈金琉璃。
④不要在此流连。下面,请你注意那条狗。那条瞎眼的狗,在雪地上追逐野兔。我为这条狗下了一个定语:莽撞。其所以莽撞,是因为瞎眼;正因为盲目,所以就莽撞。其实它追逐着的,仅仅是野兔的气味和声音。但它最终总是能一口咬住野兔子。使我想起了德国作家聚斯金德的小说《香水》,那里边有一个怪人,通过对气味的了解,比所有的人都更加深刻地了解了这个世界。日本的盲音乐家宫城道雄写道:“失去了光之后,在我的面前却展现出无限复杂的音的世界,充分地弥补了我因为不能接触颜色造成的孤寂。”这位天才还听到了声音的颜色,他说音和色密不可分,有白色的声音,黑色的声音,红色的声音,黄色的声音,等等,也许还有一个天才,能听出声音的气味来。
⑤请看,那条莽撞的狗把野兔子咬住了,叼着,献给它的主人,高寿的门老头儿。他已经九十九岁。他的房屋坐落在高密东北乡最东南的边缘上,孤零零的。出了他的门,往前走两步,便是一道奇怪的墙壁,墙里是我们的家乡,墙外是别人的土地。
⑥门老头儿身材高大,年轻时也许是个了不起的汉子。这个孤独的老人,曾经给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当过马夫。小时候我经常吃到他托人捎来的兔子肉或是野鸟的肉。他用一种红梗的野草煮野物,肉味于是鲜美无比,宛如动听的音乐,至今还缭绕在我的唇边耳畔。但别人找不到这种草。前几年,听村子里的老人说,门老头儿到处收集酒瓶子,问他收了干什么,他也不说。终于发现他在用废旧的酒瓶子垒一道把高密东北乡和外界分割开来的墙。但这道墙刚刚砌了二十米,老头儿就坐在墙根上,无疾而终了。
⑦这道墙是由几十万只酒瓶子砌成,瓶口一律向着北。只要是刮起北风,几十万只酒瓶子就会发出声音各异的呼啸,这些声音汇合在一起,便成了亘古未有的音乐。在北风呼啸的夜晚,我们躺在被窝里,听着来自东南方向变幻莫测、五彩缤纷、五味杂陈的声音,眼睛里往往饱含着泪水,心中常怀着对祖先的崇拜,对大自然的敬畏,对未来的憧憬,对神的感谢。
⑧你什么都可以忘记,但不要忘记这道墙发出的声音。因为它是大自然的声音,是鬼与神的合唱。
⑨会唱歌的墙昨天倒了,千万只碎的玻璃瓶子,在雨水中闪烁清冷的光芒继续歌唱,但较之以前的高唱,现在已经是雨中的低吟了。值得庆幸的是,那高唱,那低吟,都渗透到了我们高密东北乡人的灵魂里,并且会世代流传着的。
(选自《会唱歌的墙》,有删改)
【小题1】第②段中作者主要从哪三个方面描写池塘给他留下的深刻印象?
【小题2】请对文中第③段画线处文字作简要赏析。
【小题3】文中“那条瞎眼的狗”有什么特点?关于狗的描写文字在结构上有何作用?
【小题4】结合文本,联系自身的阅读经验和对民族心理及人文精神的认识,探究“会唱歌的墙”的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