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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丑兵
莫言
1976年冬天,排里分来几个山东籍新战士,除王三社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巴土豆。
我刚提排长,意气洋洋,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来个丑八怪,大煞风景。丑兵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喜欢提建议,口齿又不太清楚,常常将我的姓“郭”字读成“狗”字。我对他的反感与日俱增。
小豆子他们几个猴兵,天天拿丑兵开心,稍有空闲,就拉着丑兵问:“哎,老卡(卡西莫多),爱斯梅拉达没来找你吗?”丑兵既不怒,也不骂,只是用白眼珠子望着天。
有一天中午,全排正在吃饭,小豆子他们对着丑兵笑,我瞅了丑兵一眼。真没想到,这位老先生竟然戴了个脖圈!
这是什么脖圈哟!黑不溜秋,皱皱巴巴,我撇了撇嘴,转过脸来。小豆子看到我的脸色,端着饭碗猴上去“哎,老卡,”小豆子指指丑兵的脖圈说,“这是爱斯梅拉达小姐给你织的吧?”丑兵的眼睛里仿佛要渗出血来,他把一碗豆腐粉条扣在了小豆子脖子上,小豆子吱吱哟哟叫起来了。
我把饭碗一摔,对着丑兵就吼道:“把脖圈撕下来!你也不找个镜子照照!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他瞪了我一眼,慢慢地解开领扣,仔细地拆下脖圈,装进衣袋,嘴里嘟哝着:“脖圈是俺娘给织的,俺娘五十八了,眼睛不好……”他抽抽搭搭地哭起来,两个肩膀一个劲儿地哆嗦。大家把责备的目光投向小豆子,小豆子低下了头。
丑兵要求到生产组喂猪,连里同意了他的请求。三年过去了,我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又和丑兵打起交道来了。
1979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连里召开动员会,抽调一批老战士上前线。刚开过动员会,连队就像开水般沸腾起来,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还写了血书。下午,我到猪圈去,想看看这个全连唯一没写请战书的丑兵。丑兵正在给一只老母猪接生,浑身是脏东西,满脸汗珠子。看着他这样,我原谅了他。
晚上,支委会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丑兵闯了进来。他浑身湿漉漉的,赤脚穿着一双沾满粪泥的胶鞋,帽子也没戴,一个领章快要掉下来。他说:“请问连首长,这次是选演员还是挑女婿?”大家面面相觑,他又说:“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放出的枪弹能不能打死敌人?扔出的手榴弹会不会爆炸?”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长得不好看,但我也是解放军战士!我也要上前线!”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开完欢送会,我思绪万千,向丑兵住的房子﹣﹣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走去。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连声说:“副连长,快坐。”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他沉吟了半晌说:“副连长,不打出个样来,我不活着回来。我要求来喂猪是看好了这间小屋,它能提供给我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他拿出一沓手稿:“这是我根据我们家乡的一位抗日英雄的事迹写成的。他长得丑,小时天花落了一脸麻子,后来他牺牲了……”他把手稿递给我,我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看到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副连长,我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处理吧。”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久久地不放开。几个月后,电台上、报纸上不断传来激动人心的消息,我希望能听到或看到我的丑兄弟的名字,他的名字始终未出现。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丑兵却杳无音讯。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左目已瞎,右目只有零点几的视力,他向我报告了丑兵的死讯。
“我和三社并肩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久,我感觉被人背着慢慢爬行。我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我拼命地呼叫:‘老卡!老卡!’他终于说话了,伸出一只手让我握着:‘小豆子……不要记恨我……那碗豆腐……纯粉条……’他的手无力地滑了下去……”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一项是
A.郭排长看不起丑兵,小豆子他们嘲笑丑兵,丑兵王三社就自暴自弃,迫不得已向连里要求到生产组喂猪,最后连里批准了他的这一要求。
B.丑兵原谅了曾嘲笑过他的小豆子、郭副连长等人,主动请缨,获准参战,为救战友,光荣牺牲,使读者对丑兵不觉产生无限深沉的感怀和崇敬之情。
C.小说中的“我”对丑兵的态度经历了厌恶、愧疚、惦念、感动几个心理过程,“我”渺小的形象衬托了丑兵高大的形象。
D.这篇小说是采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歌颂了以丑兵为代表的当代最可爱的人,语言活泼,运用比喻修辞,带有浓郁的乡土色彩,富有表现力。
【小题2】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中的“丑兵”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最后一段有画蛇添足之嫌,你的看法呢?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2-04 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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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①十八年前,当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高密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时,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比牛马付出的还要多,得到的却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凄凉生活。夏天我们在酷热中煎熬,冬天我们在寒风中颤栗。一切都看厌了,岁月在麻木中流逝着,那些低矮、破旧的草屋,那条干涸的河流,那些土木偶像般的乡亲,那些凶狠奸诈的村干部,那些愚笨骄横的干部子弟……当时我曾幻想着,假如有一天,我能幸运地逃离这块土地,我决不会再回来。所以,当我爬上1976年2月16日装运新兵的卡车时,当那些与我同车的小伙子流着眼泪与送行者告别时,我连头也没回。我感到我如一只飞出了牢笼的鸟。我觉得那儿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我希望汽车开得越快、开得越远越好,最好能开到海角天涯。当汽车停在一个离高密东北乡只有二百华里的军营,带兵的人说到了目的地时,我感到深深的失望。多么遗憾这是一次不过瘾的逃离,故乡如一个巨大的阴影,依然笼罩着我。

②但两年后,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我的心情竟是那样的激动。当我看到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红肿的母亲艰难地挪动着小脚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眼睛里饱含着泪水——这情景后来被写进我的小说《爆炸》里——为什么眼睛里饱含着泪水,因为我爱你爱得深沉——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对于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因此,“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因此,“我欲渡河河无梁,愿化黄鹄还故乡。还故乡,入故里,徘徊故乡,苦身不已。繁舞寄声无不泰,徘徊桑梓游天外”。功成名就了要回故乡,“富贵不还故乡,犹如衣锦夜行”,穷愁潦倒了要回故乡,“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乡”,垂垂将老了要归故乡,“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遍翻文学史,上下五千年,英雄豪杰、浪子骚客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留下的和没留下的诗篇里,故乡始终是一个主题,一个忧伤而甜蜜的情结,一个命定的归宿,一个渴望中的、或现实中的最后的表演舞台。

③1978年,在枯燥的军营生活中,我拿起了创作的笔,本来想写一篇以海岛为背景的军营小说,但涌到我脑海里的,却都是故乡的情景。故乡的土地、故乡的河流、故乡的植物,包括大豆,包括棉花,包括高粱,红的白的黄的,一片一片的,海市蜃楼般的,从我面前的层层海浪里涌现出来。故乡的方言土语,从喧哗的海洋深处传来,在我耳边缭绕。当时我努力抵制着故乡的声色犬马对我的诱惑,去写海洋、山峦、军营,虽然也发表了几篇这样的小说,但一看就是假货,因为我所描写的东西与我没有丝毫感情上的联系,我既不爱它们,也不恨它们。在以后的几年里,我一直采取着这种极端错误地抵制故乡的态度。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我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我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胡编乱造,附庸风雅。吃一片洋面包,便学着放洋屁;嘬一顿涮羊肉,便改行做回民。就像渔民的女儿是蒲扇脚、牧民的儿子是镰柄腿一样,我这个二十岁才离了高密东北乡的土包子,无论如何乔装打扮,也成不了文雅公子,我的小说无论装点上什么样的花环,也只能是地瓜小说。其实,就在我做着远离故乡的努力的同时,我却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向故乡靠拢。到了1984年秋天,在一篇题为《白狗秋千架》的小说里,我第一次战战兢兢地打起了“高密东北乡”的旗号,从此便开始了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文学生涯,“原本想趁火打劫,谁知道弄假成真”。我成了文学的“高密东北乡”的开天辟地的皇帝,发号施令,颐指气使,要谁死谁就死,要谁活谁就活,饱尝了君临天下的乐趣。什么钢琴啦、面包啦、原子弹啦、臭狗屎啦、摩登女郎、地痞流氓、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真传教士……统统都塞到高粱地里去了。

④从此之后,我感觉到那种可以称为“灵感”的激情在我胸中奔涌,经常是在创作一篇小说的过程中,又构思出了新的小说。这时我强烈地感觉到,二十年农村生活中,所有的黑暗和苦难,都是上帝对我的恩赐。虽然我身居闹市,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灵魂寄托在对故乡的回忆里,失去的时间突然又以充满声色的画面的形式,出现在我的面前。

(节选自莫言《超越故乡》,有删改)

【小题1】莫言对故乡的认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试加以概括。
【小题2】第②段中,作者引用了很多古诗文,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画线句的理解。

同类题2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讲故事的人--母亲

莫言

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她的骨灰,于1994年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我是母亲最小的孩子。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骂我也没有打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是我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地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地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老人碗里。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地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一些很有文化的人在背后甚至当面嘲弄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

我母亲不识字,但对识字的人很敬重。我们家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只要我对她提出买书买文具的要求,她总是会满足我。她是个勤劳的人,讨厌懒惰的孩子,但只要是我因为看书耽误了干活,她从来没批评过我。有一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个说书人。我偷偷地跑去听书,忘记了她分配给我的活儿。为此,母亲批评了我。晚上,当她就着小油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时,我忍不住地将白天从说书人那里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在她心目中,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人,从他们嘴里冒不出什么好话来。但我复述的故事,渐渐吸引了她。以后每逢集日,她不再给我排活儿,默许我去集上听书。

很快的,我不满足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我在复述的过程中,不断地添油加醋。我的听众,也不仅是我的母亲了。母亲在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地,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什么人呢?难道要靠耍贫嘴吃饭吗?”我理解母亲的担忧,因为在村子里,一个贫嘴的孩子,有时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里所写的那个因为话多被村里人厌恶的孩子,就有我童年的影子。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我说故事的能力,又带给了她愉悦,这使她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后来,在《丰乳肥臀》这本书里,我肆无忌惮地使用了与我母亲的亲身经历有关的素材,书中母亲情感方面的经历,则是虚构或取材于高密东北乡诸多母亲的经历。书的卷前语上,我写下了“献给母亲在天之灵”的话,这本书,实际上是献给天下母亲的。

【小题1】下列对演讲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是( )
A.莫言开篇讲述给自己的母亲迁坟的事情,一方面反映了作者对母亲的入土为安的盼望,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地还存在比较重的迷信思想。
B.讲故事的人讲述母亲,其中半碗饺子给了“乞讨的老人”的故事,从行动和语言上真切表现了母亲善良的性格。
C.母不嫌儿丑,在母亲看来,我的“鼻眼不缺,四肢健全”就是美的了。母亲如此开导我去平和地面对艰难岁月。
D.对我的成长,母亲深陷矛盾中,她不愿我将来“靠耍贫嘴吃饭”,却又支持我看书,甚至听任“我去集上听书”。
【小题2】童年失手打破热水瓶的事成了作者“ 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请谈谈你对“最早”的理解。
【小题3】请简要分析第六段让“母亲泪流满面”的原因。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门牙

莫言

据说我刚生下来时就有两颗门牙。我的祖母遵照古老的传统用打火的铁镰给我开口时,还以为我的牙床上沾着两粒黄瓜子儿呢,但她马上就听到了我的门牙碰撞铁镰时发出的清脆响声。祖母的脸顿时就变黄了,因为在民间的传说中,生下来就有牙的孩子多半都是复仇者或是前世的仇人投胎转世,这个复仇者不把这个家庭弄得家破人亡是不会罢休的。祖母扔下火镰,提着我的两条瘦腿,像提着一个剥了皮的猫,毫不犹豫地就要往尿罐里扔。

在我的头就要被浸入尿罐的危急关头,母亲一跃而起,窜到炕下,从祖母手里把我抢下来。祖母大怒,道:“富贵屋里的,你想干什么?”

祖母说着就把她的铁硬的爪子伸过来,想从母亲手里把我夺回去。母亲抱着我的头,祖母扯着我的腿,我在她们两个的手里放声大哭。那时刻我好像一只刚蜕壳的蝉,身体还是软的,在她们两人的拉扯下,我的身体就像一块橡皮,眼见着就被抻长了。我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尽管我长了两颗暂时不该长的门牙,但母亲还是痛我爱我,生怕在这样的强力牵拉下把我拽成两段。祖母这个老妖精,她不痛我也不爱我,在我还没出生时她就开始咒骂我,因为我在母亲肚子里让母亲干活的速度和质量受了影响,祖母就骂我母亲怀了个狗杂种。她一看到我长了两颗门牙就把我判为复仇鬼,为了家庭的安全,她要把我摁在尿罐里溺死。母亲因为爱我不敢用力,祖母因为恨我往死里用力,这场拔人比赛一开始母亲就注定要输,眼见着我就要落在祖母的手里,落在祖母的手里也就等于落在了尿罐里,而落到尿罐里也就等于落到了死神手里。在我母亲的眼睛里,祖母满头的白发根根都带了电,就像阳光暴晒下的猫的毛。祖母的眼睛闪着绿油油的光好像暗夜里的猫眼。祖母的鼻子弯曲,牙床突出,下巴又尖又长,活像一个捣蒜的耗子。祖母突出的牙床上挂着两颗大门牙,牙根暴露,渗出血丝。这老东西自己明明也生着门牙而且是很大的很长的发黄的像老马的门牙一样的大门牙臭门牙却不允许我长门牙这算怎么个说法你也太霸道了。母亲在危急关头,护犊情深,把三纲五伦二十四孝通通地抛到脑后,抬起一只手,在运动中攥成了拳,对准了祖母的嘴巴,捅了一家伙。只听到一声肉腻腻的响,祖母怪叫了一声,松了扯住我的双腿的手,捂住了嘴巴。

我的身体在母亲怀里很快地收缩起来,缩得比刚脱离母体时还要短,我恨不得重新回到母亲肚子里去。难产的孩子其实都是先知先觉的孩子,他们不愿意出来,是他们已经预见到世道的艰难和不公正。我之所以在母亲的肚子里连门牙都长了出来,是因为我在母亲肚子里已经多待了三个月,这也是祖母把我当成了妖精的重要原因。其实,我之所以不敢出生,十分里倒有八分是怕这个老妖精。母亲这一拳有点狗急跳墙的意思,也有点困兽犹斗的意思,她是劳动惯了的人,怀我到了八个月时,还挑着一担水爬河堤,干活练得胳搏上全是一条条的腱子肉,这一护犊子拳捅出去,少说也有二百斤的力气,腐朽快要透了顶的祖母如何承受得了?受不了也得受,这就叫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正义的铁拳打到祖母的嘴巴上,打得她发出了怪叫,打得她连连倒退,那两只从小就裹残了的地瓜脚缺少根基,倒退连连是正常的,如果她不倒退才是不正常的。她的腿让门槛拌了一下,然后她就一屁股墩在了地上。她就那样双脚在门槛里屁股在门槛外坐着,张开口往地上吐了一摊血,血里有两颗大门牙。这老家伙的门牙其实已经摇摇欲坠,母亲不用拳头捣它们它们也挂不了几天了。祖母捡起门牙,放在手心里托着,仔细地观看了一会儿,然后就嘤嘤地哭起来,那声音竟像一个受了委屈的胆小如鼠的小姑娘。

(选自莫言《祖母的门牙》,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祖母发现“我”出生时就带着两颗门牙,“脸顿时就变黄了”,因为她凭着自身的经历,知道“我”是前世仇人转世,会导致家破人亡。
B.母亲尽管一直对祖母逆来顺受,但看到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就要被祖母溺死时,这激起了她的反抗意识,拼命从祖母手里将“我”抢回。
C.小说以祖母要溺死刚出生就带着门牙的“我”开头,以她遭受母亲痛击后失去两颗门牙结尾,情节发展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D.小说描写两个农村妇女对待一个出生时长着“门牙”的婴儿的不同态度,表现了新旧两代农村人在对待封建迷信思想上所发生的尖锐冲突。
【小题2】文中多处写到“门牙”,请简要分析“门牙”在全文中的主要作用。
【小题3】小说写了因“门牙”而发生的故事,其中蕴含了作者哪些情感?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