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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很想念家里——似乎是有点没出息。倒不是特别害怕孤寂,而是惦念亲人。我知道我对她们来说是多么重要,我是她们的快乐和依靠。我坐在柔和的灯雾里,听窗外的海涛和海鸥的鸣叫,想象母亲、妻子、女儿现在熟睡的模样,隔着万里守候她们睡到天明。人们无论走到哪里,都没法不时常感怀身后远远的一片热土,因为那里有他的亲友,至少也有他的过去。时光总是把过去的日子冲洗得熠熠闪光,引人回望。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各种异国的旅游景区都不能像故乡一样使我感到亲切和激动。我的故乡没有繁华酥骨的都会,没有静谧侵肌的湖泊,没有悲剧般幽深奇诡的城堡,没有绿得能融化你所有思绪的大森林。故乡甚至是贫瘠而脏乱的。但假若你在旅途的夕阳中听到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使你热泪突然涌流的想象,常常是故乡的小径,故乡的月夜,月夜下的草坡泛着银色的光泽,一只小羊还未归家,或者一只犁头还插在地边等待明天。这哪里对呀?也许舒伯特在歌颂宫廷或爱情,但我相信所有雄浑的男声独唱都应该是献给故乡的。就像我相信所有的中国二胡都只能演奏悲怆,即便是赛马曲与赶集调,那也是带泪的笑。
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它不是商品,不是旅游的去处,不是按照一定价格可以向任何顾客出售的往返车票和周末消遣节目。故乡比任何旅游景区多了一些东西:你的血、泪,还有汗水。故乡的美丽总是含着悲伤。而美的从来就是悲的。中国的"悲"含有眷顾之义,美使人悲,使人痛,使人怜,这已把美学的真理揭示无余。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旅游景区的美都多少有点不够格,只是失血的矫饰。
我已来过法国三次,这个风雅富贵之邦,无论我这样来多少次,我也只是一名来付钱的观赏者。我与这里的主人碰杯、唱歌、说笑、合影、拍肩膀,我的心却在一次次偷偷归去。我当然知道,我会对故乡浮粪四溢的墟场失望,会对故乡拥挤不堪的车厢失望,会对故乡阴沉连日的雨季失望,但那种失望不同于对旅泊之地的失望,那种失望能滴血。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
故乡意味着我们的付出--它与出生地不是一回事。只有艰辛劳动过奉献过的人,才真正拥有故乡,才真正懂得古人"游子悲故乡"的情怀--无论这个故乡烙印在一处还是多处,在祖国还是在异邦。没有故乡的人身后一无所有。而萍飘四方的游子无论是怎样贫困潦倒,他们听到某支独唱曲时突然涌出热泪,便是他们心有所归的无量幸福。
【小题1】结合文段,解释文中加点词语在文中的含义。
(1)金麦穗:    
(2)赶车谣:     
【小题2】选文第一段中作者是如何来表达对家乡、亲人的思念之情?
【小题3】理解文中划线句的含义。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2-18 0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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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

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工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稣稣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    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第二段中说“好些年轻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现在的年轻人不热爱祖国传统文化而是一味追求时髦、崇洋媚外的不满。
B.何爹是远近闻名的剃匠师傅,可他保守,不愿趋时,随着村里人打工、移居、去世,他的生意日益冷清,生计越来越难维持。
C.文章中间部分极力描写何爹神乎其技的“青龙偃月刀法”。作者用了刮、弹、铲、削、剔等一系列的动词,表现了何爹剃头技艺的精湛,一把剃头刀用得跟关羽耍大刀一样出神入化。
D.小说描绘了何爹在时代风潮的冲击下日益没落的无奈生活,并对何爹固守传统、不求上进的思想进行了有力批判。
E.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描写,刻画了一个身处时代美发大潮中的人物形象——何爹,淋漓尽致地展现出他的坚持。
【小题2】何爹这一人物形象具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小题3】文章最后详写何爹最后一次给三明爹剃头的情节有何作用?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飞过蓝天

韩少功

它是一只名叫“晶晶”的鸽子,它饿了。平常,那个人早就回来了,老远打响一个长长的呼哨,“晶晶”飞过去,落在他的肩上,那个人会抚摸它,从口袋摸出一把稻谷或绿豆喂它。每当它飞向北山山谷从那里带回纸条,主人就会笑容满面,看完纸条后他会在地上翻一个斤斗,摸出一个闪亮的铁匣子塞进口里左右拉动,奇妙的声音就在这时发出来了。可现在,它正面临着孤独与饥寒。

它的主人是一个外号叫“麻雀”的人。

招工这件要命的事闹腾得他周身疲惫,结果对方还是摇头。“麻雀”必须投入最后的一搏,他长嘘了一口气,声音透出了沉重:“兄弟,这事只能你来帮我一把了。实在对不起,我舍不得你走,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居然看上你了……”主人看着它,不再说话,眼里有了亮晶晶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主人把“晶晶”塞进一个暗而闷的硬纸盒,鸽子扑扑地挣扎,主人找来剪刀,给它挖了两个方方正正的透气窗,然后提着纸盒出门了,它不再听到主人的说话声。

它在剧烈晃荡的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变得明亮,“晶晶”本能地往后一坐,再猛地一弹,就箭一般射了出去。一个中年人的粗嗓门留在了它身后,一个小孩的哭泣声也留在了它身后。

“晶晶”一头扑进了无边无际的开阔与自由。这地方空气太冷太干了,它记得家乡的群山中有个美丽的湖,还有主人圆乎乎的黑脸。它越飞越高。

一早醒来,少了鸽子的叫声,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这次鸽子外交同样失败,虽然好容易讨得了招工师傅的欢心,但在“公社推荐”这一关仍踩了地雷。

此时,老队长正喊着他的名字,说:“还没吃早饭啦?要吹哨子了。上午在丝瓜冲散粪。”

“我……手痛。”

他右手腕一弯,好像再不能伸直了,“哎哟哟,哎哟哟,怕是骨折了。”

“那,那你就去看牛吧。”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山冲与泥粪打交道了。记得六年前刚下乡时,他有多么火热的幻想呵。他是瞒着母亲转户口的,是揣着诗集偷偷溜进下乡行列的。他渴望在瀑布下洗澡,在山顶上放歌,他还想靠自学当一个气象专家或林业专家。是什么使他学会了手腕表演术呢?他想不太清楚。他只知道,第一次招工给人们的震动太大了。现在一个个都走了,连山那边那位热情为自己掌管衣服钱粮的姑娘也一走就没了音讯。

“晶晶”感谢那只灰鸽,要不是它,自己早被老鹰撕成碎片了。灰鸽飞走了,不一会儿,带来一大群鸽子,这是个多么热闹的群体呵。咕咕咕——“晶晶”听出了它们的欢迎和安慰。它吃饱了,喝足了,但还在东张四望。这里的一切没法使它忘记“那个地方”“那个人”,它怎么能停留在这里?不,我要寻找!

他开始了新战略,他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当地领导)六神不宁放他走。那天,他在公社秘书面前耍赖,不几天,秘书的话就风传下来了:“那个叫‘麻雀’的,简直是城里的街痞子。”

今天看牛当然也不能太老实。一上山,他就一个大字躺在地上睡觉,结果收工时发现少了一头黑牛。社员们对他投射埋怨的目光。

它飞向南方。记得那天的暴风雨,真是惊心动魄,被风一次次掀倒,但它继续挣扎着向前,向前。现在终于有希望了,所见的多么眼熟呀!对于“晶晶”来说,寻找成了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目的。

晨光从大树的枝缝里筛落,蜜蜂和蝴蝶又开始了工作……这里没有工作,这里有的是笑骂,扑克牌,空酒瓶以及来自父母的汇款单。“麻雀”现在已经学会了打扑克输了以后钻桌子和夹耳朵,学会了骂人……

这天,外号叫“瓦西里”的黑大个说:“你太懒了!今天罚你去打鸟或抓鱼。”

他没有争辩,提起气枪出发。“麻雀”转了两个山冲,并未见到鸟。忽然,有鸟叫的声音传来,就在不远处。他赶快上子弹,弓着腰潜身树下,悄悄向前方运动。嘣——糟糕,慢点,它还没走,再来一下。嘣——它闪了一下,就栽了下去。打中啦!他一跃而起,跑过一个草坡,看到了包谷地里的尸体。

这原来是一只鸽子。不过它太瘦了,也太脏了,全身都是泥灰。它是谁家的鸽子?射手想起了什么,上前捡起鸽子,摸摸鸟嘴边黑色的血污,身上的泥垢,大腿上化脓的伤口,还有胸前稀疏欲脱的羽毛。突然,他眨眨眼,惊得脸色突变:它腿上有一条破烂褪色的红绸带,还系着一个眼熟的鸽哨。

“晶晶!”他大叫了一声。

他捧着逐渐冷却的鸽子,带血的手指在哆嗦。

入夜了,他的思绪总离不开“晶晶”。不可想象,蓝天这么大,路途这么远,遥遥千里云和月,它居然成功地飞回来了。当他酒酣昏睡时,它却在风雨中搏击前进,喷吐着满嘴的血腥气味向他一步步接近。像突然悟到了一种什么,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上衣往肩头一搭,走向门口。

“我……再也不到这里来了。”

“‘麻雀’,你不要太娘娘心肠吧?不就是一只鸟么?”

他默默地走了,沿着山路走向自己的家,那里有他的柴刀、锄头、扁担,还有口琴和鸽巢,以及散发出桐油香味的斗笠。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作者韩少功是一位具有知青生活体验的作家,他在文中刻画了知青“麻雀”的形象,真切地表现了那个时代留给人们心灵的创伤。
B.送走心爱的鸽子,“麻雀”依然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于是采取了消极怠工的办法离开了农村,“晶晶”早已被他忘记了。
C.出乎读者的意料,故事的高潮并不是历经苦难的“晶晶”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完成了自己长途跋涉的飞行理想,而是“晶晶”死在了“麻雀”的枪口下。
D.主人“麻雀”和鸽子“晶晶”都在不停地追寻着自己的理想,最终“晶晶”殷红的鲜血,引起了“麻雀”灵魂的震撼。
【小题2】请简要分析“麻雀”对“晶晶”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双线结构是这篇小说结构的鲜明特色,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生命
韩少功
①你看出了一条狗的寒冷,给它垫上温暖的棉絮,它躲在棉絮里以后会久久地看着你。它不能说话,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它的感激。
②你看到一只鸟受伤了,将它从猫嘴里夺下来,用药水疗治它的伤口,给它食物,然后将它放飞林中。它飞到树梢上也会回头看你,同样不能说话,只有用这种方式铭记你的救助。
③它们毕竟是低智能动物,也许很快会忘记这一切,将来再见你的时候,目光十分陌生,漫不经心,东张西望,追逐它们的食物和快乐,它们不会注意你肩上的木犁或者柴捆。它们不会像很多童话里描述的那样送来珍珠宝石,也不会在你渴毙路途的时候,在你嘴唇上滴下甘露。它们甚至再也不会回头。但它们长久地凝视过你,好像一心要知道更多关于你的事情,好像希望能尽可能记住你的面容,决心做出动物能力以外的什么事情。
④这一刻很快就会过去。但有了这一刻,世界就不再是原来的世界,不再是没有过这一刻的世界。感激和信任的目光消失了,但感激和信任弥散在大山里,群山就有了温暖,有了亲切。某一天,你在大山里行走的时候,大山给你一片树阴;你在一条草木覆盖的暗沟前失足的时候,大山垫给你一块石头或者借给你一根树枝,阻挡你危险地下坠。在那个时候,你就会感触到一只狗或一只鸟的体温,在石头里,在树梢里。
⑤你不再感到孤单的危险,你能感到石块是你的血肉,树梢是你的肢体,而你的一声长啸或大笑其实来自大山那边的谷地。你早应该知道,科学的深入观测已经证明:植物其实有感情,也有喜爱和快乐的反应——当你为之除虫或授粉;也有恐惧和痛苦的反应——当你当面砍伐它们的同类。它们在特殊的“心电仪”和“脑电仪”里同样神绪万般,只是无法尖叫着拔腿而逃罢了。你还应该知道,科学的反复试验还证明:大地同样是“活”物和“动”物,只要你给它们足够的高温,比方说给它们太阳表面的炽热,它们就会手舞足蹈,龙腾虎跃,倒海翻江,风驰电掣,同样会有大怒的裂爆或者大爱的聚合,其”活”其”“动”之能耐,远非人类可及。它们眼下之所以看似没有生命的蛰伏,只不过是如同动物的冬眠和植物的冬枯——地球的常温对于它们来说过于寒冷,正是它们的冬天。
⑥你是人。其实人只是特定温度、特定重力、特定元素化合一类条件下的偶然。因此相对于大地来说,人不过是没有冬眠和冬枯的山:相对于植物来说,人不过是有嘴和有脚的树;相对于其它动物来说,人不过是穿戴了衣冠的禽兽,没有了尾巴却有了文字、职位、电脑以及偶尔寄生其中的铁壳子汽车。人是大地、植物、动物对某个衣冠者临时的身份客串,就像在化妆舞会上有了一个假面
⑦你抬起头来眺望群山,目光随着驮马铃声在大山那里消失,看到起伏的山脊线那边,有无数的蜻蜓从霞光的深处飞来,在你的逆光的视野里颤抖出万片金光,刹那间洒满了寂静天空——这是更大的一扇家门向你洞开,更大的一个家族将把你迎候和收留——只需要你用新的语言来与骨肉相认,需要你触抚石块或树梢的问候。你知道。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运用第二人称展开陈述,显得亲切、自然,更能引起读者对生命的思考。
B.文章结尾“新的语言”是指对生命新的诠释,对生态文化新的认识和感知。
C.本文运用了比喻、排比、拟人等修辞手法,文字华丽典雅使文章摇曳多姿。
D.结尾“你知道”三字简短有力,意味深长;强调了人与自然需要和谐而共存。
【小题2】怎样理解第⑥段画线句子“人是大地、植物、动物对某个衣冠者临时的身份客串,就像在化妆舞会上有了一个假面”的深刻含义?
【小题3】简要概括本文从哪些方面写出了关于”生命”的思考。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劳动

韩少功

手掌皮肤撕裂的那一刻,过去的一切都在裂痛中轰的一下闪回。我想起了三十多年前的垦荒,把耙头齿和锄头口磨钝了,磨短了,于是不但铁匠们叮叮当当忙个不停,大家也都抓住入睡前的一时半刻,在石阶上磨利各自的工具。

那是连钢铁都在迅速消融的一段岁月,但皮肉比钢铁更经久耐用。把头挖伤的,锄头扎伤的,茅草割伤的,石片划伤的,毒虫咬伤的……每个人的腿上都有各种血痴,老伤叠上新伤。但衣着褴褛的青年早已习惯。我们的心身还可一分为二:夜色中挑担回家的时候,一边是大脑已经呼呼入睡,一边是身子还在自动前行,靠着脚趾碰触路边的青草,双脚能自动找回青草之间的路面,如同一具无魂的游尸。只有一不小心踩到水沟里去的时候,一声大叫,意识才会在水沟里猛醒。

有一天我早上起床,发现自己两腿全是泥巴,不知道前一个晚上自己是怎么入睡的,不知道蚊帐忘了放下,蚊群怎么就没有把自己咬醒。还有一天,我吃着吃着饭,突然发现面前的饭钵已经空了四个,可裤带以下的那个位置还是空空的,两斤米不知填塞了哪个角落。

我也差点忘记了自己对劳动的恐惧:从那以后,我不论到了哪里,最大的噩梦还是听到一声尖锐的哨响,然后听到走道上的脚步声和低哑的吆喝:“一分队!耙头!箢箕!”这是我以前的队长哈佬的声音。

三十多年过去了,哈佬应该已经年迈,甚至已经不在人世,但他的吆喝再一次在我手心裂痛的那一刻闪回,声音洪亮震耳。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听到这种声音不再有恐惧。就像太强的光亮曾经令人目盲,但只要有一段足够的黑暗,光明会重新让人杯念。当过去的强制与绝望逐渐消解,当我身边的幸福正在消退,对不起,劳动就成了一个火热的词,重新放射出的光芒,唤醒我沉睡的肌肉。

坦白地说:我怀念劳动。

坦白地说:我看不起不劳动的人。一个脱离了体力劳动的人,会不会有一种被连根拔起没着没落的心慌?会不会在物产供养链条的最末端一不小心就枯萎?会不会成为生命实践的局外人和游离者?连海德格尔也承认:“静观”只能产生较为可疑的知识,“操劳”才是了解事物最恰当的方式,才能进入存在之谜——这几乎是一种劳动者的哲学。我在《暗示》一书里还提到过体会、体验、体察、体认等中国词语。它们都意指认知,但无一不强调“体”的重要,无一不暗示四体之劳在求知过程中的核心地位。然而古往今来的流行理论,总是把劳力者权当失败者和卑贱者的别号,一再翻版着劳心者们的一类自夸。

一位科学院院士,带着两个博士生,在投影机前曾以一只光盘为例,说光盘本身的成本不足一元,录上信息以后就可能是一百元。女士们先生们,这就是一般劳动和知识劳动的价值区别,就是知识经济的意义啊。

我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他的身价应比一个劳工昂贵百倍乃至千万倍。

问题不在于知识是否重要,而在于1:99的比价之说是出于何种心机。我差一点要冲着掌声质问。我当时没有提问,是被热烈的掌声惊呆了:我没想到鼓掌者都是自以为能赚来99%的时代中坚。

一个科学幻想作品曾经预言:将来的人类都形如章鱼,一个过分发达的大脑以外,无用的肢体将退化成一些细弱的游须,只要能按按键盘就行。我暂不怀疑键盘能否直接生产出粮食和衣服,但章鱼的形象至少让我鄙薄,一台形似章鱼的多管吸血机器更让我厌恶。这种念头使我立即买来了锄头和耙头,买来了草帽和胶鞋,选定了一块寂静荒坡,向想象中的满地庄稼走过去。阳光如此温暖,土地如此洁净,一口潮湿清冽的空气足以洗净我体内的每一颗细胞。从这一天起,我要劳动在从地图上看不见的这一个山谷里。我们要恢复手足的强壮和灵巧,恢复手心中的茧皮和面颊上的盐粉,恢复自己大口喘气、浑身酸痛以及在阳光下目光迷离的能力。我们要亲手创造出植物、动物以及微生物,在生命之链最原初的地方接管我们的生活,收回自己这一辈子该出力时就出力的权利。

这决不意味着我蔑视智能,恰恰相反——这正是我充分运用智能后的开心一刻。

【小题1】“我”在三十多年前垦荒时对劳动满含恐惧,作者写这些内容有什么作用?
【小题2】第六段一句“坦白地说:我怀念劳动”,作者为什么现在要怀念劳动?
【小题3】文末作者描写了自己充分运用智能后的开心一刻。作者是如何表现这种开心的?试作简要赏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戈壁听沙(节选)
韩少功
①六十年代末,一小群中学生曾想瞒着父母去新疆参加军垦——其中便有我这个初中生。那次逃窜未遂的记忆被悠悠岁月洗刷模糊之后,直到去年,我才寻得一机会西出边关。
②据说我去得不是时候,草原已枯萎,河流已干涸,葡萄园已凋零,肃杀寒风把梦境中的缤纷五彩淘洗一尽,只留下一片沙海。沙丘,沙河,沙地,沙窟,举目茫茫,大地干净。不管什么时候在车上醒来,疲乏地探头远眺,看见的很可能仍是一片单调的灰黄,无边无际又无声无息,让人觉得车子跑了几天却仍留在原地。
③我想,壮丽的西部文化是不是从我手中这一捧沙砾中流出来的?
④西部牧人不少,他们与西部各民族一道,真正开始了对沙的征服。据说当年解放军为投资军垦,节省军费,每人每年少发一套军服,而且军服都没有衣领和口袋,省下一寸算一寸。白日汗淋全身,夜晚围炉取暖。中央知道官兵太苦,曾给他们一人补发了几百块钱。但他们手里的光洋叮当响,就是买不到什么东西。
⑤一位医院护士还向我说起她以前的一些知青伙伴。她们初入疆时,怕野兽,怕鬼,晚上不敢上厕所。于是她们只能紧闭着门,一个人哭起来,女伴们就陪着哭一夜。有位女子想妈妈,实在忍不住了,带着一个提包独身而去,结果迷路在大沙漠中。找到她时,发现她双腿已经冻坏,只得将大哭大闹的她送往医院,锯掉双腿……
⑥在乌鲁木齐,在喀什和石河子,我在陌生的人影中默默地寻找,想知道谁是当年那位锯去双腿的城市姑娘。我甚至想,要是十六年前我来到这里,我会是这人海中的谁昵?是那位蹲在墙角咬着羊肉串,不时用油光光的袖口抹嘴的大胡子吗?
⑦戈壁滩收纳了太多的血汗和眼泪,但这一切流入疏松沙土,很快就渗漏了,无影无踪了。一捧捧沙粒,竟全是同样的灰黄色,没有任何痕迹。
⑧远古时期的戈壁似乎是较为繁荣的,西域早就是中国版图中重要的一部分,考古工作者还证明,这里存在过石器时代,而东亚很多民族与这石器有着奇妙的关系。一些土家族史学家认为土家族为伏羲之后,源于甘肃,并以龙山县彭何两姓均自称“陇西堂”为证。研究古代服装的沈从文先生,认为今天的苗装,可能保留了西部原始民族的服饰特征。王国维的《读史》诗则开篇就是:“回首西陲势渺茫,东迁种族几星霜?何当踏破双芒鞋,却向昆仑望故乡。”又说:“自是当年游牧地,有人曾号伏羲来。”
⑨如果这些古代民族曾一度被西部的山川所养育,那戈壁滩真是一个孕生中华民族的巨大子宫。上下几千年,它输送了一个又一个的种族远去,自己却枯缩了,干瘪了,只剩下一片静静的黄沙,还有几声似乎沙化了的鸦噪。
⑩我静静地听着屋外呜呜咽咽的风沙声。那是戈壁在哭泣吧,是思念它孕育的东亚亿万子孙而哭泣吧——戈壁滩如此干枯,以致没有泪水,只有这呜呜咽咽的哭泣。
⑾我突然想起,十六年前我鬼使神差地要远赴西域,一定是在睡梦中听到了这哭泣,有一种孩子对母胎下意识的眷恋和向往。
⑿我离开新疆时没有坐飞机,目的之一是想更多地看沙和听沙。火车昏昏沉沉地摇晃着,因为路基多沙,不宜高速。坐在对面的是一位维族青年,他告诉我,政府正在考虑运用日本专家在中东治理大沙漠的经验,来绿化戈壁。当然,这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但我们会有钱的——他笑着说,抽了口莫合烟。
⒀我点点头。这时,车头长啸了一声,拉着列车掠过张掖,向河西走廊的出口奔去,我感到我正在从母腹中第二次诞生下来。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第③段用一个问句,独立成段,强调了沙与壮丽的西部文化之间的密切关系。
B.作者之所以用很多笔墨描述军垦战士和援疆知青,主要是因为童年未实现的军垦梦。
C.文章追述戈壁源远流长、繁荣灿烂的文化,是为了反衬肃杀、孤寂、单调的戈壁现状。
D.文末对维族青年的描述,展现了西部人治沙的信心,表达作者对西部人民精神的赞美。
 
E.文章以“沙”为线索,围绕着看沙、听沙、治沙,展开对戈壁文化消亡的审视思考。
(2)文章第⑧段引用王国维的《读史》诗有何作用?(6分)
(3)文章题目是“戈壁听沙”,作者从沙中听到了什么?请简要概括。(6分)
(4)请解释划线句“有一种孩子对母胎下意识的眷恋和向往”的含意,并结合你的阅读体验或生活经历,谈谈你的感悟。(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