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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老夫老妻
冯骥才
①他俩又吵架了。
②可是今天的架打得空前厉害,起因却很平常,不过是老婆儿把晚饭烧好了,老头儿还趴在桌上通烟嘴,弄得纸块呀,碎布条呀,粘着烟油子的纸捻子呀,满桌子都是。老婆儿催他收拾桌子,老头儿偏偏不肯动。老婆儿便像一般老太太们那样叨叨起来。老婆儿们的唠唠叨叨是通向老头儿们肝脏里的导火线,不会儿就把老头儿的肝火引着了。两人互相顶嘴,翻起对方多年来一系列过失的老账,话愈说愈狠。老婆儿气得上来一把夺去烟嘴塞在自己的衣兜里,惹得老头儿一怒之下,把烟盒扔在地上,还嫌不解气,手一撩,又将烟灰缸子打落地上。还抓起桌上沏满热茶的大瓷壶,用力“叭”地摔在地上,老婆儿吓得一声尖叫,看着满地碎瓷片和溅在四处的水渍,老婆子直气得冲着老头大叫:
“离婚!马上离婚!”
③同样的怒火也在老头儿的心里燃烧着。只见他嘴里一边像火车喷气那样不断发出声音,一边冲到门口,猛拉开门跑出去,还使劲带上门。好似从此一去就再不回来。
④老婆儿火气未消,站在原处,面对空空的屋子,一种伤心和委屈爬上心头。她想,要不是自己年轻时候得了那场病,有了孩子,她可以同孩子住去,何必跟这愈老愈执拗、愈急躁、愈混账的老东西生气?
⑤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次打架过后两小时,心情就非常准时地发生变化,像刚才那么点儿小事还值得吵闹么?——她每次吵过架冷静下来时都要想到这句话。可是……老头儿总该回来了;他们以前吵架,他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现在已经两个小时仍没回来。外边正下大雪,老头儿没戴帽子、没围围巾就跑了,外边地又滑,瞧他临出门时气冲冲的样子,别不留神滑倒摔坏吧?想到这儿,她竟在屋里呆不住了,起身穿上外衣,走出房子去了。
⑥雪下得正紧,雪是夜的对比色,好像有人用一支大笔蘸足了白颜色把所有树枝都复勾一遍,使婆娑的树影在夜幕上白绒绒、远远近近、重重叠叠地显现出来。于是这普普通通、早已看惯了的世界,顷刻变得雄浑、静穆、高洁,充满活鲜鲜的生气了。
⑦她一看这雪景,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五十年前,他们在一个学生剧团。她的舞跳得十分出众。每次排戏回家晚些,他都顺路送她回家。她记得那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上八点来钟,在沿着河边的那段宁静的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地把她拉到怀里去。她猛地推开他,气得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直打得他浑身上下像一个雪人。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从一场奇特的战斗开始的。
⑧多少年来,这桩事就像一张画儿那样,分外清楚而又分外美丽地收存在她心底。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年轻时,她几乎一见到雪就想到这事;中年之后,她只是偶然想到,并对他提起,他听了都要会意地一笑,随即两人都沉默片刻,好像都在重温旧梦。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即使下雪天气也很少再想起这桩事。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她的心?
⑨可现在她多么希望身边有一只手,夕阳老头儿在她身边!
⑩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如同形影,紧紧相随。尽管老头儿爱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等等,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一辈子没做过一件亏心的事。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
⑾她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老头儿仍不见,雪却稀稀落落下小了。只有先回去了,看看老头儿是否已经回家了。当将要推开屋门时,心里默默地念叨着:“愿我的老头儿就在屋里!”
⑿屋门推开了,啊!老头儿正坐在桌前抽烟。地上的瓷片都扫净了。炉火显然给老头儿捅过,呼呼烧得正旺。顿时有股甜美而温暖的气息,把她冻得发僵的身子一下子紧紧地攫住。她还看见,桌上放着两杯茶,一杯放在老头儿跟前,一杯放在桌子另一边,自然是斟给她的……老头儿见她进来,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
⒀她站着,好像忽然想到什么,伸手从衣兜里摸出刚才夺走的烟嘴,走过去,放在老头儿跟前。什么话也没说,赶紧去给空着肚子的老头儿热菜热饭,还煎上两个鸡蛋……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选择老夫老妻为对象,选择“吵架”这一生活小事为冲突点,正是要歌颂真挚感情的伟大,可贵。
B.小说中,妻子在家强势,每次都把老头儿气得离家出走,结尾写老头儿“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正说明了这一点。
C.小说以时间顺序展开,但又使用插叙来丰富情节,如插入“恋爱时”的场景,来说明他们是有很好的感情基础的,从而为和好作伏笔。
D.老婆子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女形象,她生性好强,性情急躁,但又重情重义,还善于反省。
【小题2】老夫妻吵架过后,老婆子心理发生了哪些变化?请简要叙述。
【小题3】结合文中第⑥段对“雪”的描写,简要分析本文环境描写的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7-16 03: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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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龙袍郑

冯骥才

天津卫的名人都有来头,来头都不小。绰号“龙袍郑”的来头顶了天——皇上。

郑老汉是海河边一个渔夫,一个人,一条船,有兴致时拉网打鱼,有空闲时握竿钓鱼,吃鱼卖鱼,靠鱼活着,  a ,乐乐呵呵。

乾隆下江南时,乘船途经天津,看到河上桅杆林立,岸边货堆成山,开了眼。皇宫里头虽然金装银裹,却看不到这种冒着人间活气的景象。皇上高兴,要到岸上  b ,怕招眼招事儿,不敢骑龙驾虎,便在龙袍的外边罩件大氅,只带着两个随从,靠岸下船,边走边看,愈看愈有兴致也就愈走愈远。

看着看着,一个景色把皇上吸引住了。不远河上停着一只船,有舱有篷,一个渔翁坐在船头钓鱼。人在船上,影在水里,像幅画儿。看钓鱼都是等着看人家钓上鱼,老翁一条一条总有鱼上钩,皇上就看得  c 儿,扭头对随从说:“回到宫里,我也去御花园钓钓鱼。”

随从说:“皇上钓得比他强,皇上钓的是金鱼。”

可是没大一会儿,这渔翁收起竿子,把船几下划到岸边。这渔翁就是郑老汉。皇上走过去问他:“你正上鱼,怎么收竿不钓了?”

郑老汉站在船头,手往西一指说:“没见那云彩,要下雨了。”

皇上往西边一看,果然一块黑云。云形很怪,前头像刀裁一般齐。乌云前边是晴天,这云就像一块黑色的床单要遮过来。郑老汉说:“这是齐头云,来得可快,雨说下就下。您这是往哪儿去?还不快跑,迟了可就成落汤鸡了。”

皇上说:“哎哟,我是从船上下来玩的,我的船还远。”

郑老汉说:“您要不嫌弃就上船来避避,这雨说到就到。”

皇上抬头一看,果然半个天都黑了,风也大起来,而且冷飕飕,往领口袖口里钻。随从赶忙把皇上扶上了船。船不大,舱不小,连皇上带随从都钻进去了。皇上头次钻进这渔家的窝里,看哪儿都新鲜。郑老汉拿几个破碗,沏了茶。这茶比树叶多点儿味罢了,皇上竟说好喝。喝茶间,雨已经来了,雨落船篷,像大把大把撒豆子。这一来,皇上更有兴致,说:“你有吃的吗?我有点儿饿了。”

郑老汉笑道:“我猜到您会饿,正给您热着锅熬面鱼呢!我熬的面鱼,谁吃谁爱。这边打鱼的常提着酒葫芦来吃我的面鱼。”他说话这当儿,鱼味儿已经钻进皇上的鼻子眼儿,勾馋虫子了。

郑老汉的面鱼捧上来,皇上吃上两口就大声说好。面鱼又小又没样,从来上不了御膳,所以皇上没吃过。可是,面鱼又鲜又嫩又没刺,皇上头一遭吃,竟然大呼这才是山珍海味。御膳房的菜添油加酱,民间饭食原汁原味。皇上一边避雨,一边又吃又喝好快活,一高兴,把外边大氅解开,将里边的龙袍脱下来赐给了郑老汉。郑老汉万万没想到,天降洪福,居然在自己家的小船篷里见到万岁爷了,两腿一软,两膝一松,啪地跪下,连连叩头。直到风停雨住,皇上走了,他还趴在那儿把脑门儿撞着船板梆梆响。

整整一夜,郑老汉也弄不清这事是真是假。当今皇上到自己船上吃鱼喝茶——谁也不信是真的,可金光闪闪的龙袍就在自己手里。一时,他觉得赛做梦,连自己都不是真的了。

第二天一早,郑老汉没出船,在船头摆一张椅子一张桌子。桌上铺着龙袍,自个儿坐在椅子上。不一会儿就招来许多好奇的人,而且人愈来愈多。当今皇上乾隆爷上过郑老汉的船,吃了他的面鱼夸好,还赐他身上的龙袍,这事眨眼传遍全城。几年前,皇上来天津,赶上妈祖生日看皇会,不过赐了两件黄马褂,民间就闹翻了天。龙袍比黄马褂厉害多了,见了龙袍就如同见到皇上,于是有人跑去给龙袍叩头,这一来津城的乡绅、富贾、文人和官员纷纷赶往这里,像是皇上还在这里。官员碰上这种事都争先恐后,听说知府大人很快也要赶到。

郑老汉出了大名,从此人们就叫他“龙袍郑”。关于龙袍郑的各种传闻也就很快热闹起来。可是,人出了名就有人说好,有人说坏。一句好话后面总是跟着一堆坏话——恨人有笑人无吗。有不怀好意的说龙袍郑天天夜里偷着把龙袍穿在身上,坐在舱里装皇上。这传闻跟着就引来一个可怕的消息,说知府大人听了发火了,不但不来,还要抓龙袍郑,没收龙袍,治他“亵渎圣上”的重罪。后面还有更邪乎的传闻呢。

这一下就把龙袍郑吓跑了。三天过去,便不见龙袍郑的人影船影龙袍影。看来是吓破胆略,划船跑了。

码头的事再热闹,都是一阵风,说过去就过去。渐渐人们不再提龙袍郑,却时不时有人把船泊在原先龙袍郑停船的地方,握竿垂钓,也想碰到一次皇上。

在估衣街上有个摆摊卖槟榔的小子,人挺精明,做梦都想发财,一直没撞上好机会。这小子也姓郑,兄弟排行老三,人称郑三。一天,有人对他说:“你也姓郑,人家龙袍郑也姓郑,人家是嘛运气,皇上找上门来。不过那老家伙有机会不会使,福报不够,天大好事竟然叫他差点儿惹来杀身之祸。”

郑三听了灵机忽动,眨眨眼说:“我会使。”没多少天,他就把自己祖传的北城根的两间瓦房,换到了海河边三间屋,开个面鱼店,自称自己和龙袍郑是同姓同宗同族,龙袍郑熬面鱼那两下子他都擅长,所以他开的面鱼店门口就挂起了“龙袍郑”的牌子。

做买卖靠旗号。谁不想品品皇上的口味?郑三的熬面鱼便成了天津卫小吃的名品。真龙袍郑亡命天涯,假龙袍郑日进斗金。日子一久,郑三就叫龙袍郑了。那段故事便成了他店里天天讲的老事了。

【小题1】下列填入②③④段中abc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
A.傻傻乎乎 运动运动 有滋有味
B.晕晕乎乎 溜达溜达 索然无味
C.傻傻乎乎 溜达溜达 有滋有味
D.晕晕乎乎 运动运动 索然无味
【小题2】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龙袍郑”的来头不小,因为让皇帝避雨并侍奉喝茶吃面鱼求赐皇帝的龙袍而名扬天津卫。
B.郑老汉不相信自己一个小百姓能见到皇帝并得其赏赐,以致于感觉“连自己都不是真的了”。
C.郑三做起了龙袍郑熬面鱼,挂起了“龙袍郑”的牌子,日进斗金;说明他聪明伶俐,会利用机会。
D.作者以具有韵味的天津方言,诙谐幽默的文笔,简洁凝练的语言展现了天津卫底层百姓的生活
【小题3】结合小说情节,概括郑老汉的性格特点。
【小题4】本文题目“龙袍郑”意蕴丰富,综观全文,你如何理解其中的寓意?以此为题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小题5】小说结尾说“真龙袍郑亡命天涯,假龙袍郑日进斗金”,可见适时抓住机会有多么重要。《红楼梦》《红岩》《平凡的世界》等名著中就有抓住机会或错失良机的例子,请结合某一名著的示例,阐述抓住机会的重要性。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黑头
冯骥才
黑头是条好狗,但不是那种常说的舍命救主的忠犬、义犬,这是一条除了它再没第二条的狗。
它刚打北大关一带街头那些野狗里出现时,还是个小崽子,太丑!
黑头是条菜狗——那模样,说它都怕脏了舌头!白底黑花,花也没样儿,像烂墨点子,东一块西一块;脑袋整个是黑的,黑得看不见眼睛,只一口白牙,中间耷拉出一小截红舌头。不光人见人嫌,野狗们也不搭理它。
北大关顶大的商号是隆昌海货店,专门营销海虾河蟹湖鱼江鳖,远近驰名。店里一位老伙计商大爷,打小在隆昌当学徒,后当伙计,干了一辈子,如今六十多岁,称得上这店里的元老。他见黑头皮包骨头,瘦得可怜,便时不时叫小伙计扔块鱼头给它。狗吃肉不吃鱼,尤其不吃生鱼,怕腥;但这小崽子却领商大爷的情,就是不吃也咬上几口,再朝商大爷叫两声,摇摇尾巴走开。这叫商大爷动了心。日子一久,有了交情,模样丑不丑也就不碍事了。
一天商大爷下班回家,这小崽子竞跟在他后边。黑头一直跟着他,距离拉得不近不远,也不出声,直送他到家门口。
商大爷开门进去,扭头一看,黑头就蹲在门边的槐树下边一动不动地瞧着他。商大爷没理它。第二天傍晚下班回家时,黑头不知什么时候又出来了,又是一直跟着商大爷,不声不响送商大爷回家。一连三天,商大爷明白这小崽子的心思,回到家把院门一敞说:“进来吧,我养你了。”黑头就成了商家的一员。
商大爷日子宽裕,很快把黑头喂得壮了起来,一年成大狗,两年大得吓人,它那黑脑袋竟比小孩的脑袋还大,白牙更尖,红舌更长。它很少叫,商大爷明白,咬人的狗都不叫.所以从不叫它出门,即便它不咬人,也怕它吓着人。
其实黑头很懂人事,它好像知道自己模样凶,决不出院门,也决不进房门.整天守在院门里厉门外。每有客人来串门,它必趴下,把半张脸埋在前爪后边,不叫人看.怕吓着人,耳朵却竖着,眼睛睁得挺圆,决不像那种好逞能的家犬,一来人就咋呼半天。可是一天半夜有个贼翻墙进院,它扑过去几下就把那贼制服。这叫商大爷知道它不是吃闲饭的,看家护院,非它莫属。
商大爷常说黑头这东西有报恩之心,很懂事,知道怎么“做事”。商大爷这种在老店里干了一辈子的人,讲礼讲面、讲规矩、讲分寸,这狗合他的性情,所以叫他喜欢。只要别人夸赞他的黑头,商大爷必眉开眼笑,好像人家夸他孩子。
可是,一次黑头惹了祸,而且是大祸。
那些天,商大爷家西边的厢房落架翻修,请一帮泥瓦匠和木工,搬砖运灰,里里外外忙活。他家平时客人不多,偶尔来人串门多是熟人,大门向来都是闭着,从没这样大敞四开,而且进进出出全是生脸。黑头没见过这种场面,如临大敌,浑身的毛全竖起来,但又不能出头露面吓着人,便天天猫在东屋前,连盹儿也不敢打。七八天过去,老屋落架。待到上梁那天,商大爷请人来在大梁上贴了符纸,拴上红绸,众人使力吆喝,把大梁抬上去摆正,跟着放一大挂雷子鞭,立时引来一群外边看热闹的孩子连喊带叫拥了进来。
黑头以为出了事,突然腾身蹿跃出来,孩子们一见这黑头花身、张牙舞爪、凶神恶煞般的怪物,吓得转身就跑。外边的往里拥,里边的往外挤,门里门外混成一团,跟着就听见孩子又叫又哭。
商大爷跑过去一瞧,一个邻居家的男孩儿被挤倒,脑袋撞上石头门墩,开了口子冒出血来。邻居家大人赶来一看不高兴了,迎面给商大爷来了两句:“使狗吓唬人——吗人?”
商大爷是讲礼讲面的人,自己缺理,人家话不好听,也得受着;一边叫家里人陪着孩子去瞧大夫,一边回到院里安顿受了惊扰的修房工人。
这时,他扭头一眼瞧见黑头,心火冒起,拾起一根竿子两步过去,给黑头狠狠一竿子,骂道:“畜生就是畜生,我一辈子和人好礼好面,你把我的面子丢尽了!”
黑头站那儿没动,两眼直盯着商大爷看,忽然转身夺门而去,一溜烟儿就跑没了。商大爷把竿子一扔说:“滚吧,打今儿起别再回来,原本不就是条丧家犬吗?”
黑头真的没再回来。打白天到夜里,随后一天、两天、三天过去,影儿也不见。商大爷心里觉得好像缺点吗,嘴里不说,却忍不住总到门外边张望一下。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
又过了两天,房顶开始上泥铺瓦。黑头忽然出现在门口。这时候,商大爷去上班了,工人都盯着手里的活,谁也没注意到它。
黑头两眼扫一下院子,看见中间有一堆和好的稀泥,突然它腿一使劲,朝那堆稀泥猛冲过去,“噗”地一头扎进泥里,用劲过猛,只剩下后腿和尾巴留在外边。这一切没人瞧见。
待商大爷下晌回来,工人收工时,有人发现这泥里有团毛糊糊的东西,是吗呢?拉出来一看,众人大惊失色,原来是黑头,早断了气,身子都有点发硬了。它怎么死在这儿,吗时候死的,是邻居那家弄死后塞在这儿的吗?
大伙猜了半天,说了半天,谁也说不清楚。半天没说话的商大爷一句话把这事说明白了:“我明白它,它比我还要面子,它这是自我了结。”随后又感慨地说,“唉,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对黑头又脏又丑又瘦的描写,反衬了商大爷对它收养是富有同情心的善举,表现了商大爷性格的一个重要侧面。
B.小说是以写狗来喻人,它的主题在于讽刺一些人不知恩图报,甚至以怨报德,他们的秉性不良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狗。
C.黑头闯祸,使看热闹的一个邻家孩子撞伤脑袋,商大爷只好送孩子疗伤,损了钱财,这是他打骂并赶走黑头的主要原因。
D.商大爷赶走黑头后,心里好像缺了点什么,常去门口张望,想“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这一细节表明他有懊悔自责之心。
E. 这篇小说语言朴实,清新隽永;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叙写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结构出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可读性强,发人深思。
【小题2】尾段商大爷对黑头之死的原因作了解说,他说这番话时很“感慨”,这“感慨”含有哪些复杂的思想感情?
【小题3】文中的黑头是一个怎样的形象?你对这一形象有怎样的评价?

同类题3

一、现代文阅读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话,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精神的殿堂

冯骥才

①先贤祠就在我们居住的拉丁区。重新改建的建筑的入口,刻意使用古希腊神庙的样式。宽展的高台阶,一排耸立的石柱,还有被石柱高高举起来的三角形楣饰,庄重肃穆,表达着一种至高无上的历史精神。大维・德安在楣饰上制作的古典主义的浮雕,象征着祖国、历史和自由。上边还有一句话:“献给伟人们,祖国感谢他们!”

②这句话显示这座建筑的内涵。神圣又崇高,超过了巴黎任何建筑。

③我要见的维克多・雨果就在这里,与另一位法国的文豪左拉同在一室,一左一右分列两边。每人的雪白大理石的石棺上面,都放着一片很大的美丽的铜棕榈。我注意到,展示着他们生平的“说明牌”上,文字不多,表述的内容却有其独特的角度。比如对于雨果,特别强调由于他反对拿破仑政变,坚持自己的政见而遭到迫害,因而到英国与比利时逃亡19年。1870年回国后,他还拒绝拿破仑三世的特赦。再比如左拉,特意提到他为受到法国军方陷害的犹太血统的军官德雷福斯鸣冤,因而被判徒刑那个重大的挫折。显然,这里所注重的不是这些伟人的累累硕果,而是他们非凡的思想历程与个性精神。

④比起雨果和左拉,更早地成为这里“居民”的作家是卢梭和伏尔泰。将卢梭和伏尔泰安葬此处,是一种象征,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这两位作家的文学作品都是思想大于形象,他们的巨大价值,是对法兰西精神和思想方面做出的伟大贡献。在这里的卢梭的生平说明上写道,法兰西的“自由、平等、博爱”就是由他奠定的。

⑤于是,我明白了,为什么在先贤祠里,我始终没有找到巴尔扎克、斯丹达尔、莫泊桑和缪塞;也找不到莫奈和德彪西。这里所安放的伟人们所奉献给世界的,不只是一种美,不只是具有永久的欣赏价值的杰出的艺术,更是一种思想和精神。他们都是撑起民族精神大厦的一根根擎天的巨柱,不只是艺术殿堂的栋梁。因此我还明白,法国总统密特朗就任时,为什么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这里来拜谒这些民族的先贤。

⑥1955年4月20日,居里夫人和皮埃尔的遗骨被移到此处安葬。显然,这样做的缘由,不仅由于他们为人类科学做出的卓越的贡献,更是一种用毕生对磨难的承受来体现的崇高的科学精神。

⑦读着这里每一位伟人的生平,便会知道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世俗的幸运儿。他们全都是人间的受难者,在燃烧着自身肉体的烈火中去寻真金般的真理。他们本身就是这种真理的化身。当我感受到他们的遗体就在面前时,我被深深打动了,或者说,真正打动人的是一种照亮世界的精神。许多石棺上都堆满鲜花,红黄白紫,芬芳扑鼻。这些花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天天献上的,它们总是新鲜的,有的是一小枝红玫瑰,有的是一大束盛开的百合。

⑧这里,还有一些“伟人”,并非“名人”。比如一面墙上雕刻着许多人的姓名。它是两次世界大战为国捐躯的作家的名单。大概法国人一直把作家看作是“个体的思想者”,他们更能够象征一种对个人思想的实践吧!虽然他们的作品不被人所知,他们的精神则被后人镌刻在这民族的圣殿中了。一位叫做安东尼・德・圣・爱逊贝利的充满勇气的浪漫诗人也安葬在这里。除去写诗,他还是第一个驾驶飞机飞越大西洋,开辟通往非洲航邮的功臣。1943年他到英国参加戴高乐将军的“自由法国”抵抗运动,在地中海的一次空战中不幸牺牲,尸骨落入大海,无处寻觅。但人们把他机上的螺旋桨找到了,放在这里作为纪念。他生前不是伟人,死后却得到伟人般的待遇。因为,   。

⑨对于巴黎,我是个外国人,但我认为,巴黎真正的象征不是埃菲尔铁塔,不是卢浮宫,而是先贤祠。它是巴黎乃至整个法国的灵魂。只有来到先贤祠,我们才会真正触摸到法兰西的气质,法兰西的根本,以及它内在的美。

⑩我还想,先贤祠的“祠”字一定是中国人翻译出来的。祠乃中国人祭拜祖先的地方,人入祠堂,为的是表达对祖先的一种敬意、崇拜、纪念、感谢,还有延续下去并发扬光大的精神。这一切意义,都与法国人这个“先贤祠”的本意极其契合。这译者真是十分的高明。想到这里,转而自问:我们中国人自己的先贤、先烈、先祖的祠堂如今在哪里呢?

【小题1】作者说,展示着维克多·雨果和左拉生平的“说明牌”上表述的内容有其独特的角度,这“角度”的“独特”在于 。
【小题2】根据文意,补写第⑧段的结尾句。
【小题3】下面对文章内容解说有误的一项是( )。
A.先贤祠之所以敬奉着伏尔泰和卢梭,是因为他们作品的思想性胜于艺术性。
B.第⑤段提到巴尔扎克、莫泊桑等作家,意在对他们作品的影响力提出质疑。
C.“伟人”与“名人”不能划等号,“名人”享有盛名却未必拥有伟大的精神。
D.作者认为先贤祠展现了法兰西的民族精神,更应当成为巴黎乃至法国的象征。
【小题4】分析第⑦段画线部分的描写的作用。
【小题5】(本题为分叉题)
(A)作者称先贤祠为“精神的殿堂”,结合全文,阐释这“精神”的具体内涵。
(B)简析文章最后一段的用意。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死 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各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二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
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这一本领,以此来突出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B.贺道台是一位擅长察言观色、揣摩上司心理的官员,这种性格特点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C.作者对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进行了生动细致的描写,目的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E. 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传奇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小题2】小说结尾处八哥语出惊人,虽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找出两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
【小题3】主人公为文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该小说的主人公是八哥还是贺道台?请结合文本分析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