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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催魂铃
余光中
①电话之来,总是从颤颤的一串铃声开始,那精确而间歇的发作,那一叠连声的催促,凡有耳神经的人,没有谁不悚然惊魂,一跃而起的。最吓人的,该是深夜空宅,万籁齐寂,正自杯弓蛇影之际,忽然电话铃声大作,像恐怖电影里那样。旧小说的所谓“催魂铃”,想来也不过如此了。王维的辋川别墅里,要是装了一架电话,他那些静绝清绝的五言绝句,只怕一句也吟不出了。
②古人鱼雁往返,今人铃声相迫。鱼来雁去,一个回合短则旬月,长则经年,那天地似乎广阔许多。“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那时如果已有电话,一个电话刘十九就来了,结果我们也就读不到这样的佳句。
③而活在当下,催魂的铃声一响,没有人不条件反射地一跃而起,赶快去接,要是不接,它就跟你没了没完,那高亢而密集的声浪,锲而不舍,就像一排排嚣张的惊叹号一样,滔滔向 你卷来。
④我家的电话,像一切深入敌阵患在心腹的奸细,竟装在我家文化中心的书房里,注定我一夕数惊,不,数十惊。四个女儿全长大了,连“最小偏怜”的一个竟也超过了“边城”里翠翠的年龄。每天晚上,面对书桌,正要开始我的文化活动,她们的男友们也纷纷出动了。四个女儿加上一个太太,每人晚上四五个电话,催魂铃声便不绝于耳。
⑤绝望之余,不禁悠然怀古。想没有电话的时代,这世界多么单纯,家庭生活又多么安静,至少房门一关,外面的世界就闯不进来了,哪像现代人的家里,肘边永远伏着这么一枚不定时的炸弹。那时候,要通消息,写信便是。比起电话来,书信的好处太多了。首先,写信阅信都安安静静,不像电话那么吵人。其次,书信有耐性和长性,收到时不必即拆即读,以后也可以随时展阅,从容观赏,不像电话那样即呼即应,一问一答,咄咄逼人。书信往还,中间有绿衣人作为缓冲,可以慢慢考虑,转肘的空间宽得多了。书信之来,及门而止,然后便安详地躺在信箱里等你去取,哪像电话来时,登堂入室,直捣你的心脏,真是迅铃不及掩耳。谁也抗拒不了那催魂铃武断而坚持的命令,谁没有从浴室里气急败坏地裸奔出来,一手提裤,一手去抢听 筒的经历呢?
⑥电话动口,书信动手,其实写信更见君子之风。我觉得还是老派的书信既古典又浪漫;古人“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的优雅形象不用说了,就连现代通信所见的邮差、邮筒、邮票、邮戳之类,也都有情有韵,动人心目。在高人雅士的手里,书信成了绝佳的作品,进则可以辉照一代文坛,退则可以怡悦二三知已,所以中国人说它是“心声之献酬”,西洋人说它是“最温柔的艺术”。但自电话普及以后,朋友之间要互酬心声,久已勤于动口而懒于动手,眼看这种温柔的艺术已经日渐没落了。电话来得快,消失得也快,不像文字可以永垂后世,向一代代的痴顽去求印证。我想情书的时代是一去不返了,即使近如徐志摩和郁达夫的多情,恐也 难再。
⑦有人会说:“电话难道就一无好处吗?遇到急事,一通电话可以立刻解决。”这我当然承认,可是我也要问,现代生活的节奏调得这么快,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你可以用电话去救人,匪徒也可以用电话去害人,大家都快了,快,又有什么意义,在高速紧张的年代,一切都即生即灭,随荣随枯,爱情和友情,一切的区区与耿耿,都被机器吞进又吐出,成了车载斗量的消耗品了。电话和电视的恢恢天网,使五洲七海千城万邑缩小成一个“地球村”,几十亿兆民都迫到你肘边成了近邻。人类愈“进步”,这大千世界便愈加缩小。
⑧野心勃勃的科学家认为,有一天我们甚至可能探访太阳以外的太阳。长空万古,渺渺星辉。让一切都保持点距离和神秘,可望而不可即,不是更有情吗?留一点余地给神话吧,何必赶得素娥青女都走投无路,如此“逼神太甚”呢?
⑨对无处不在电话与关山阻隔的书信,我宁愿选择后者。在英文里,叫朋友打个电话来,是“给我一声铃”。催魂铃吗,不必了。不要给我一声铃,给我一封信吧。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电话的普及给作者带来诸多烦恼,相比之下,作者更喜欢单纯而宁静的生活环境。
B.书信这种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通讯方式已经一去不返,作者对此充满遗憾和无奈。
C.作者对科学家探访遥远星球的设想难以认同,认为人类应与太空保持距离与神秘。
D.本文语言典雅而流畅,也不乏风趣幽默,尤其是几处比喻句的运用更是形象贴切。
【小题2】请简要赏析第⑤段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3】综合全文,请简要回答“催魂铃”在文中的含义和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0-26 1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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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从母亲到外遇(节选)

余光中①

“大陆是母亲,台湾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欧洲是外遇。”我对朋友这么说过。

大陆是母亲,不用多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不但是那片后土,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龙族。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的历史,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再还乡时已六十四了:“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长江断奶之痛,历四十三年。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这许多年来,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低呓着中国,无非是一念耿耿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被西潮淘空。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萨蛮》?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其中有实有虚,有形有神,必须兼容,才能立体。乡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义,更在地理、人民、历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种“四舍五入”的含混观念。朝代来来去去,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汤玛斯·曼逃纳粹,在异国对记者说:“凡我在处,即为德国。”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而非纳粹政权。同样地,毕加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么“背叛祖国”。

台湾是妻子,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教授,从投稿的“新秀”变成写序的“前辈”,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几乎是半世纪前,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其间虽然也去了美国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双城记》不在巴黎、伦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为家,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像虫归草间,鱼潜水底”,蛰居了二十多年,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还有廿三本书。及至晚年海外归来,在这高雄港上、西子湾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岁月。西子湾恰恰相反,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却海阔天空,坦然朝西开放。高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诗人晚年,有这么一道海峡可供题书,竟比老杜的江峡还要阔了。

不幸失去了母亲,何幸又遇见了妻子。这情形也不完全是隐喻。在实际生活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后便由我的贤妻来接手了。没有这两位坚强的女性,怎会有今日的我?在隐喻的层次上,大陆与海岛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写过《断奶》一诗,而以这么三句结束:

断奶的母亲依旧是母亲

断奶的孩子,我庆幸

断了嫘祖(传说是黄帝的妃子,养蚕之祖),还有妈祖

海峡虽然壮丽,却像一柄无情的蓝刀,把我的生命剖成两半,无论我写了多少怀乡的诗,也难将伤口缝合。母亲与妻子不断争辩,夹在中间的亦子亦夫最感到伤心。我究竟要做人子呢还是人夫,真难两全。无论在大陆、香港、南洋或国际,我被称为“台湾作家” 久矣。我当然是台湾作家,也是广义的台湾人,台湾的祸福荣辱当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时也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国人了:华夏的河山、人民、文化、历史都是我与生俱来的“家当”,怎么当都当不掉的,而中国的祸福荣辱也是我鲜明的“胎记”,怎么消也不能消除。然而今日的台湾,在不少场合,谁要做中国人,简直就负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马,却要说白马非马。这矛盾说来话长,我只有一个天真的希望:“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缘分,最后虽然分了手,却不是为了争端。初见她时,我才二十一岁,北顾茫茫,是大陆出来的流亡学生,一年后便东渡台湾。再见她时,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学的教授,而她,风华绝代,正当惊艳的盛时。我为她写了不少诗,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湾的朋友艳羡之余纷纷西游,要去当场求证。所以那十一年也是我“后期”创作的盛岁,加上当时学府的同道多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辈出,蔚然乃成沙田文风。

香港久为国际气派的通都大邑,不但东西对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乡兼胜,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观光客多半目眩于她的闹市繁华,而无视于她的海山美景。九龙与香港隔水相望,两岸的灯火争妍,已经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况更翻一倍。至于地势,伸之则为半岛,缩之则为港湾,聚之则为峰峦,撒之则为洲屿,加上舟楫来去,变化之多,乃使海景奇幻无穷,我看了十年,仍然馋目未餍。

我一直庆幸能在香港无限好的岁月去沙田任教,庆幸那琅寰福地坐拥海山之美,安静的校园,自由的学风,让我能在文革的嚣乱之外,登上大陆后门口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心心写了好几本书。于是我这“台湾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时期”。

一九九八年八月于西子湾

(文章选自散文《从母亲到外遇》,有删节)

(注)①余光中:台湾作家,诗人,1949年离开大陆到香港,一年后又去台湾,先后在台北、高雄任教,并坚持创作。其间曾到香港沙田任教11年,发表了大量描写歌颂香港的诗文。近50岁时到欧洲旅游,64岁时曾回到大陆探亲。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大陆、台湾和香港都是作者钟情的地方,文中分别用“母亲”、“妻子”、“情人”比喻它们,说明它们在作者的心目中是有区别的。
B.文章构思巧妙,思路清晰,得益于两点:一是文题点明文章内容和顺序;二是开篇点题并提示下文的内容和顺序。
C.在第四节和第八节有关“政治”、“政府”的论述中,作者认为它们是和文化对立的,因此对之十分厌恶。
D.作者对生活了多年的台湾是非常喜爱的,但却不满“台独分子”执意分裂祖国的行径,这从文中十分经典的两句话“莫为五十年的政治,抛弃五千年的文化”可以看出。
E.本文善用比喻,如“长江……洪水成灾,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我的慈母生我育我,牵引我三十年才撒手”“白马非马”等,表情达意都十分恰当。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小题3】文中作者引用了自己写过的诗歌《断奶》,你怎样理解“断奶”?作者“断奶”后“庆幸”什么?
【小题4】香港是作者又一个深爱着的地方,作者在文中表露出它有哪些可恋之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四月,在古战场

(余光中)

①熄了引擎,旋下左侧的玻璃窗,早春的空气遂漫进窗来。岑寂中,前面的橡树林传来低沉而嘶哑的鸟声,在这一带的山里,荡起幽幽的回声。是老鸦呢,他想。他将头向后靠去,闭起眼睛,仔细听了一会,直到他感到自己已经属于这片荒废。然后他推开车门,跨出驾驶座,投入四月的料峭之中。

②在一座巍然的雕像前站定,他仰起面来,目光顺着马背骑士的轮廓而上,止于他翘然的须尖。他踏着有裂纹的大理石,拾级而上。他伸手抚摸石座上的马蹄,青铜的冷意浸冰他的手心,似乎说,这还不是春天。他缩回手,辨认刻在石座上的文字。塞吉维克少将,一八一三年生,一八六四年殁,阵亡于维琴尼亚州,伟大的战士,光荣的公民,可敬的长官。已经一百年了,他想。忽然涌起一股莫名的冲动,欲攀马尾而跃上马背,欲坐在塞吉维克将军的背后,看十九世纪的短兵相接。毕竟这是一座庞伟的雕塑,马鞍距石座几乎有六呎,而马尾奋张,青铜凛然,苔藓滑不留手。他几度从马臀上溜了下来,终于疲极而放弃。他颓然跳下大理石座,就势卧倒在草地上。一阵草香袅袅升起,袭向他的鼻孔.他闭上眼睛,贪馋地深深呼吸,直到清爽的草香似乎染碧了他的肺叶。

③一只鹰在顶空飞过,幢然的黑影扫过他的脸颊。他这才感到,风已息,太阳已出现了好一会了。他想起宓宓①,而在他的印象中,她仍是昔日的那个女孩,苍白而且柔弱,抵抗着令人早熟的肺病,梦想着爱情和文学,无依无助,孤注一掷地向他走来,而他不得不张开他的欢迎,且说,我是你的起点和终点。一个秋末的晴日下午,他送她到台北站台。蓝色长巴士已经曳烟待发。不能吻别,她只能说,假如我的手背是你的上唇,掌心是你的下唇。于是隔着车窗,隔着一幅透明的莫可奈何,她吻自己的手背,又吻自己的掌心。手背。掌心。掌心。这些吻不曾落在他唇上,但深深种在他的意象里,他被这些空中的唇瓣落花了眼睛。

④他知道,不久太阳会吸干冬的潮湿,芳草将占据春的每一个角落。不久,他将独自去抵抗一季豪华的寂寞,在异国,冷眼看热花,看热得可以蒸云煮雾的桃花哪桃花,冷眼看情人们十指交缠的约会。他想象得到,自己将如何浪费昂贵的晴日,独自坐在夕照里,数那边哥德式塔楼的钟声,敲奏又一个下午的死亡。然而春天,史前而又年轻的春天,是不可抗拒的。不知道那么多青铜的幽灵,是不是和我一样感觉,喜欢春天又畏惧春天,因为春天不属于我们,他想。我的春天啊,我自己的春天在哪里呢?我的春天在淡水河的上游,观音山的对岸。

⑤不,我的春天在急湍险滩的嘉陵江上,拉纤的船夫们和春潮争夺寸土,在舵手的鼓声中曼声而唱,插秧的农夫们也在春水田里一呼百应地唱,溜啊溜连溜哟,咿呀呀得喂,海棠华。他霍然记起,菜花黄得晃眼,茶花红得害初恋,营营的蜂吟中,菜花田的浓香薰人醉。更美,更美的是江南,江南的春天,江南的春。纯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一次在中国诗班上吟到这首词,他的眼泪忍不住滚了出来。他分析给自己听,他的怀乡病中的中国,不在台湾海峡的这边,也不在海峡的那边,而在抗战的歌谣里,在穿草鞋踏过的土地上,在战前朦胧的记忆里,也在古典诗悠扬的韵尾。

⑥茫茫的中国啊,茫茫的江南和黄河。三百六十度的,立体大壁画的风景啊,如果你在她的眸里,如果她在我的眸里,他想。中午已经垂直,阳光下,一层淡淡的烟霭自草上自树间漾漾蒸起。成群的鸟雀向远方飞去,向梅苏·狄克生线以南,收回徒然追随的目光,惘然,怅然,他非常、非常饥饿.他想起古战场那边的石桥,桥那边的小镇,镇上的林肯方场,方场上,一座三层七瓴的老屋,他的公寓就在顶层,适宜住一个东方的隐士,一个客座教授,一个怀乡的诗人,而更重要的是,冷箱里有烤鸡和香肠,还有半瓶德国啤酒。

   一九六五年四月三日盖提斯堡·古战场

(注)①宓宓:作者的妻子范我存的小名。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写作者孤身驱车到古战场,幽寂的山林和冰冷的青铜都渗透着早春四月的寒意,也透露出作者心中的寒意。
B.文本抒情意味浓厚,种种复杂情绪交织萦绕,在文末“茫茫的中国啊”“立体大壁画的风景啊”的抒情中达到了高潮。
C.作者由眼前的春天,联想了自己人生的春天,既想到了台湾,又想到了抗战时期在祖国大陆度过的痛苦而艰辛的童年。
D.文章以“冷箱里有烤鸡和香肠,还有半瓶德国啤酒”结尾,将纷飞的思绪拉回到现实生活,留给读者回味和想象的空间。
【小题2】简要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更美,更美的是江南,江南的春天,江南春。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
【小题3】本文表达了作者哪些复杂的情感?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同类题4

材料概括分析题
浣衣妇的散文
这一类作者像有“洁癖”的老太婆。她们把自己的衣服洗了又洗,结果污秽当然向肥皂投降,可是衣服上的花纹,刺绣,连带着别针等等,也一股脑儿统统洗掉了。
  这些浣衣妇对于散文的要求,是消极的,不是积极的。她们但求无过,不求有功。对于她们,散文只是传达的工具,不是艺术的创造,只许踏踏实实刻刻板板地走路,不许跳跃、舞蹈、飞翔。她们的散文洗得干干净净的,毫无毛病,也毫无引人入胜的地方。由于太干净,这类散文既无变化多姿起伏有致的节奏,也无独创的句法和新颖的字汇,更没有左右逢源曲折成趣的意象。
这些作者都是散文世界的“清教徒”。她们都是“白话文学”的善男信女,喝白话文的白开水,她们都会十分沉醉。本来,用很纯粹的白话文来写一般性的应用文,例如演说辞、广播稿、宣传品、新闻报道等等,是应该也是必要的。可是创造性的散文并不在这范围之内。由于过分热心推行国语运动,或长期教授中小学的国语或国文,这类作者竟幻觉一切读者都是国语教学的对象,更进一步,要一切作家(包括诗人)只写清汤挂面式的白话文。根据他们的理想,最好删去《长恨歌传》,只留下《拗相公》;最好删去杜甫的七律,只留下寒山的白话诗。
在别人的散文里看到一个文言,这类作者会像在饭碗里发现一粒砂,不,一只苍蝇,那么难过。她们幻想这种“文白不分”是散文的致命伤。但是所谓“文白不分”的散文有好几种,有的是坏散文,有的却是好散文。将文白的比例作适当的安排,使文融于白,如鱼之相忘于江湖,而仍维持流畅可读的白话节奏,是“文白佳偶”,不是“文白冤家”。
(选自余光中《剪掉散文的辫子》,有删改)
【小题1】概括“浣衣妇”对于散文的要求,不超过20字。
【小题2】文中为什么提到《长恨歌传》和杜诗?
【小题3】请解释文末“文白冤家”的含义。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岂有哑巴缪斯

余光中

①一九六五年的初秋,夏菁和我同客美国。他高踞落矶山顶,我远卧五湖平原,两地相隔,千五百英里。九月间,他飞去芝加哥,我则驾车去芝城迎接。参观了艺术馆后,太阳已经偏西,便负着落晕,冲着满地的秋色,驶回密歇根去。那夜月色清朗,平而直的超级国道,无声地流着,流一条牛奶的运河。怀乡人最畏明月夜,何况长途犹长,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于是两人对吟起唐人绝句来,一人一首,结果,是愈吟愈愁。事隔年余,仍记得当时,吟到“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真感到是那么一回事,一时“鹅皮”(gooseflesh)都麻了起来。那实在是难忘的一夜。

②“鹅皮”也好,“鸡皮”也好,诵诗而到高潮,我的反应之中,总会有这么一点生理成分。不是冒起鸡皮鹅皮,便是目润喉涩,最敏锐时,更有猝然中箭的感觉。英国诗人浩司曼在《诗的名与实》一文中,也曾经描述诗对他的作用,是生理甚于心智。他说,在早晨修脸的时候,他尽可能避免想诗,否则一句诗忽然涌现在心中,他的面肌紧张起来,剃刀便会失手。又说,随之而来,会有一阵寒颤,自上而下,扫过他的脊椎,且有泪水涌至眼中。最后,浩司曼说,胃部是这一切感觉的中心。高更也表示过,看凡高的画使他的胃不宁。

③绘画到底是空间的艺术,构图的节奏感对我们生理的节奏(例如呼吸和脉搏)所起的作用,似乎不如诗和音乐一类的时间的艺术,那么强烈。虽然十分喜爱绘画,但在面对一幅杰作时,我所产生的是一种深沉然而缓慢的感动。缓慢,是因为画家没有限你一定的时间去领会他的作品。音乐则恰恰相反,其节奏感完全取决于时间,人体的节奏感受到它的影响,随之疾缓起伏,所以我们在生理上对音乐的反应,总是更为迅速而直接。证之以我个人的经验,被一段美好的旋律感动时,我会生鸡皮,竖汗毛,麻头顶;但神往于一幅画的意境时,似乎很少这种生理的现象。

④尽管有少数诗人热衷于诗的空间表现,诗,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时间的艺术。而时间艺术的诗,对我们的作用,尽管是非常心灵的,也是颇为生理的。这一点,似乎有不少的读者,甚至作者自己,尚无明确的认识。缪斯,一半是神,一半也是女人。她紧扣我们的心灵,但同时也满足我们的耳目。缪斯如果成为哑巴,那么其所以成为女性的魅力,已经丧失了一半,不幸的是,中国诗的缪斯,已经显示出变哑的危机了。

⑤对于我,对于中年以上的某些读者,中国古典诗的朗吟(英文叫做chanting)是可以终身享受的一种高级乐趣。说得轻松些,它可以自娱,可以娱人,是雅人名士的一种消遣,一种修养。说得严重些,它成为欣赏古典诗的一个必要条件;短如一首五言绝句,不加千百遍的朗诵或低吟,是不可能充分心领神会的。我这一代的中年人,身逢抗战,经历种种的不幸,而比起现在的青年来,至少多一件幸事,那就是,懂得如何吟诵古典诗。小时候,我的父母和二舅父都会吟诗。他们虽未着意教我,毕竞耳濡目染,久之我也吟成了自己的一种腔调。其后这种吟哦,或高咏,或低唱,给了我无穷的安慰。今日,我的学生之中,甚至青年诗人之中,据我所知,十之八九都不会吟诵古典诗。某些青年诗人,恐怕还没有意会到这是一种不利,一种缺陷。默读唐诗,甚或用今日的国语出声诵读,固然也可以获致相当程度的了解;但比起曼声朗吟千百次后的那种领会,恐怕相去远甚。最大的原因,在于前者仅仅是心灵的吸收,而后者加上了生理的沉浸。所谓“熟读唐诗”,也就是要用生理的适应去帮助心灵的吸收,使那种节奏感,那种声调,进入肌肉,缠绕每一根神经。

⑥这样的分析,有些读者可能认为缺乏“诗意”。但是诗的生理作用,往往可以超越心灵的领会而影响读者或听众。我在美国授中国诗的时候,班上的金发孩子们对我朗吟的反应,总是热烈的,有些学生甚至要我教他们跟着吟咏。一位学生事后告诉我:他念这一班所留下的最深印象,是某次听我朗吟《国殇》。其间我也有时应邀去别的大学演讲,而当我在演讲时朗吟李白或杜甫时,完全不懂中文的听众,总是兴味盎然。这种反应,大部分属于生理。反之,我不懂西班牙文,而每次听到西班牙神父兼诗人劳治国(Father Carlos Orozco)朗诵洛尔卡炽热的抒情诗,总是感到一种绝大的过瘾。又如狄伦·汤默斯的诗,据有些人说,看起来很费解,听起来,尤其听他自己朗诵起来,反而很容易接受,至少会感到,那节奏之中,扶带着一股强大的说服力。再如乔叟那中世纪的英文,看起来好费劲,而听傅良圃神父(Father Fred Foley)念起来,忽然透明得多。不错,心灵是诗的殿堂;但是,耳朵是诗的一扇奇妙的门;仅仅张开眼睛,是不能接受全部的诗的。我几乎可以说,一首诗若未经诵出,只有一半的生命,因为它的缪斯是哑了的缪斯。在台湾,某些诗人铺张意象而无视于节奏的结果,已经使部分现代诗哑然无声,不能卒读。这样发展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新诗会哑掉,而古典诗的吟诵,也可能失传。(例如仅仅会说国语的读者,是不会知道什么是入声的,而将“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读成平声,哪里还有凄恻之感?)中国文学岂不变成了哑文学?

【小题1】简析文章第①、②段的作用。
【小题2】赏析文中画横线部分。
【小题3】分析文章为什么要以“岂有哑巴缪斯”作为标题?
【小题4】结合全文,概括中国诗歌“变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