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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翠湖心影
汪曾祺
①昆明和翠湖分不开。很多城市都有湖,然而这些湖和城的关系都还不是那样密切。似乎把这些湖挪开,城市也还是城市。翠湖可不能挪开。没有翠湖,昆明就不成其为昆明了。翠湖在城里,而且几乎就挨着市中心。城中有湖,这在中国,在世界上,都是不多的。说某某湖是某某城的眼睛,这是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比喻了。然而说到翠湖,这个比喻还是躲不开。只能说:翠湖是昆明的眼睛。有什么办法呢,因为它非常贴切。
②翠湖是一片湖,同时也是一条路。湖之中,有一条很整齐的贯通南北的大路。昆明人特意来游翠湖的也有,不多。多数人只是从这里穿过。翠湖中游人少而行人多。但是行人到了翠湖,也就成了游人了。从喧嚣扰攘的闹市和刻板枯燥的机关里,匆匆忙忙地走过来,一进了翠湖,即刻就会觉得浑身轻松下来;生活的重压、柴米油盐、委屈烦恼,就会冲淡一些。人们不知不觉地放慢了脚步,甚至可以停下来,在路边的石凳上坐一坐,抽一支烟,四边看看。即使仍在匆忙地赶路,人在湖光树影中,精神也很不一样了。翠湖每天每日,给了昆明人多少浮世的安慰和精神的疗养啊。因此,昆明人——包括外来的游子,对翠湖充满感激。翠湖这个名字起得好!湖不大,也不小,正合适。小了,不够一游;太大了,游起来怪累。湖的周围和湖中都有堤。堤边密密地栽着树。树都很高大。主要的是垂柳。“秋尽江南草未凋”,昆明的树好像到了冬天也还是绿的。湖水极清,常年盈满。我在昆明住了七年,没有看见过翠湖干得见了底。翠湖的水不深。浅处没膝,深处也不过齐腰。翠湖不种荷花,但是有许多水浮莲。肥厚碧绿的猪耳状的叶子,开着一望无际的粉紫色的蝶形的花,很热闹。我是在翠湖才认识这种水生植物的。我以后也再没看到过这样大片大片的水浮莲。湖中多红鱼,很大,都有一尺多长。这些鱼已经习惯于人声脚步,见人不惊,整天只是安安静静地,悠然地浮沉游动着。有时夜晚从湖中大路上过,会忽然拔刺一声,从湖心跃起一条极大的大鱼,吓你一跳。湖水、柳树、粉紫色的水浮莲、红鱼,共同组成一个印象:翠。
③一九三九年的夏天,我到昆明来考大学,寄住在同济中学的宿舍里,几乎每天都要到翠湖。学校已经发了榜,还没有开学,我们除了骑马到黑龙潭、金殿,坐船到大观楼,就是到翠湖图书馆去看书。这是我这一生去过次数最多的一个图书馆,也是印象极佳的一个图书馆。图书馆不大,形制有一点像一个道观。非常安静整洁……我们没有一定要看完的书,到这里来只是享受一点安静。我们的看书,是没有目的的,从《南诏国志》到福尔摩斯,逮着什么看什么。
④路东伸进湖水,有一个半岛。半岛上有一个两层的楼阁。阁上是个茶馆。茶馆的地势很好,四面有窗,入目都是湖水。夏天,在阁子上喝茶,很凉快。茶馆卖盖碗茶,还卖炒葵花子、南瓜子、花生米,都装在一个白铁敲成的方碟子里,昆明的茶馆计账的方法有点特别:瓜子、花生,都是一个价钱,按碟算。喝完了荼,“收茶钱!”堂倌走过来,数一数碟子,就报出个钱数。我们的同学有时临窗饮荼,嗑完一碟瓜子,随手把铁皮碟往外一扔,“pia——”,碟子就落进了水里。堂倌算账,还是照碟算。这些堂倌们晚上清点时,自然会发现碟子少了,并且也一定会知道这些碟子上哪里去了。但是从来没有一次收茶钱时因此和顾客吵起来过;并且在提着大铜壶用“凤凰三点头”手法为客人续水时也从不拿眼睛“贼”着客人。把瓜子碟扔进水里,自然是不大道德。不过堂倌不那么斤斤计较的风度却是很可佩服的。
⑤除了到昆明图书馆看书,喝茶,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到翠湖去“穷遛”。这“穷遛”有两层意思,一是不名一钱地遛,一是无穷无尽地遛。“园日涉以成趣”,我们遛翠湖没有个够的时候。尤其是晚上,踏着斑驳的月光树影,可以在湖里一遛遛好几圈。一面走,一面海阔天空,高谈阔论。我们那时都是二十岁上下的人,似乎有很多话要说,可说,我们都说了些什么呢?我现在一句都记不得了!
⑥我是一九四六年离开昆明的。一别翠湖,已经三十八年了,时间过得真快!
⑦我是很想念翠湖的。
⑧前几年,听说因为搞什么“建设”,挖断了水脉,翠湖没有水了。我听了,觉得怅然,而且,愤怒了。这是怎么搞的!谁搞的?翠湖会成了什么样子呢?那些树呢?那些水浮莲呢?那些鱼呢?
⑨最近听说,翠湖又有水了,我高兴!我当然会想到这是三中全会带来的好处。这是拨乱反正。
⑩但是我又听说,翠湖现在很热闹,经常举办“蛇展”什么的,我又有点担心。这又会成了什么样子呢?我不反对翠湖游人多,甚至可以有游艇,甚至可以设立摊篷卖破酥包子、焖鸡米线、冰激凌、雪糕,但是最好不要搞“蛇展”。我希望还我一个明爽安静的翠湖。我想这也是很多昆明人的希望。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①段作者认为用“昆明的眼睛”来比喻翠湖是非常贴切的,根本原因是翠湖处在昆明城的中心,与昆明城的关系密不可分。
B.本文记叙了翠湖在作者心中留下的诸多美好回忆,这就是作者的“心影”,抒发了作者对翠湖的怀念与留恋之情。
C.第②段画线句子,运用拟人手法,以鱼儿的“习惯”“安静”“悠然”形象地体现出人与环境的和谐以及作者宁静悠闲的心境。
D.文末提到近几年听说翠湖的许多变化,从侧面表达出作者对翠湖的牵挂与怀念,与上文对翠湖的回忆相互映衬。
【小题2】如何理解第⑤段“不名一钱”和“无穷无尽”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3】作者说:“我是很想念翠湖的。”请结合文意说说是什么让他如此“想念翠湖”?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3-10 11: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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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珠子灯
汪曾祺
⑴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几个女佣人,穿了干净的衣服,头梳得光光的,戴着双喜字大红绒花,一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前面有几个吹鼓手吹着细乐。远远听到送灯的箫笛,很多人家的门就开了。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这也是一年的元宵节景。
⑵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灯体是八扇玻璃,漆着红色的各体寿字,其余部分都是珠子,顶盖上伸出八个珠子的凤头,凤嘴里衔着珠子的小幡,下缀珠子的流苏。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
⑶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这些灯都不怎么亮(点灯的目的原不是为了照明),但很柔和。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⑷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⑸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⑹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⑺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⑻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⑼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⑽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⑾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荸荠形的扁圆的,茶壶的鼓肚子下面落不着尘土,茶盘里就清清楚楚留下一个干净的圆印子。
⑿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⒀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屋里一点声音没有。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⒁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⒂她死了。
⒃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⒄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节选自《汪曾祺全集》)
【小题1】(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
A.结尾一段形象地写出了孙淑芸的命运,语言含蓄,内涵丰富。
B.孙小组变得古怪了,这是因为她无力反抗命运,而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表达对封建伦理的不满。
C.“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这句话暗示读者,王常生婚后不到三年不死了。
D.小说开头描写了当地元宵送灯的风俗,颇为详细,虽然与小说主体没有什么关系,却体现了作者对民间文化的喜爱。
E. 作者对孙淑芸的命运深表同情。
【小题2】(小题2)请从表现手法的角度鉴赏画线的句子
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
【小题3】(小题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孙淑芸”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4】(小题4)小说为什么以“珠子灯”为题,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拟题的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住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而且,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生,但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地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产科医生,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此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是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六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缺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原载《人民文学》1983年第9期)
注①老娘:楼生婆,①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交代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既为了引出主人公陈小手,又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作铺垫。
B.写女人身上油脂太多,接生后陈小手累得筋疲力尽,“迤里歪斜走出来”,运用行动描写从正面表现了这次接生的棘手和陈小手的医术高明。
C.“得罪”在全文出现了两次,替人接生,而且母子平安,陈小手却说“得罪”,这样写为下文写他的不幸遭遇埋下了伏笔。
D.小说善于运用白描的手法,比如“这匹马浑身雪白,无根杂毛,是一匹走马”,寥寥几句,便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一匹骏马的形象。
E. 陈小手自己运气不好,死在一个恩将仇报、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的手下,陈小手的死是极具偶然性的。
【小题2】陈小手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写陈小手为团长太太接生的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结尾写陈小手被团长枪杀,这样安排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冼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
B.当地人将陈小手和自己喜欢看的马相关联,称其“白马陈小手”,以表达对他的尊重。
C.小说运用多种人物刻画手法,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共同刻画出主要人物形象。
D.小说的语言风格含蓄隽永,多处藏有深意,含而不露,暗示了陈小手最终的悲剧命运。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泰山石刻
汪曾祺
第一次看见经石峪字,是在昆明一个旧家,一副四言的集字对联,厚纸浓墨,是较早的拓本。百年老屋,光线晦暗,而宇字神气俱足,不能忘。
经石峪在泰山中路的岔道上。这地方的地形很奇怪,在崇山峻岭之中,怎么会出现一片一亩大的基本平整的石坪呢?泰山石为花岗岩,多为青色,而这片石坪的颜色是姜黄的。四周都没有这样的石头,很奇怪。是一个什么人发现了这片石坪,并且想起在石坪上刻下一部《金刚经》呢?经字大径一尺半。摩崖大字,一般都是刻在直立的石崖上,刻在平铺的石坪上的,很少见。这样的字体,他处也极少见。
经石峪的时代,众说纷坛。说这是从隶书过渡到楷书之间的字体,则多数人并无异议。
经石峪保存较多隶书笔意,但无蚕头雁尾,笔圆而体稍扁,可以上接《石门铭》,但不似《石门铭》的放肆,有人说这和《瘗鹤铭》(瘗yì)都是王羲之写的,似无据。王羲之书多以偏侧取势,经石峪非也。《瘗鹤铭》结体稍长,用笔瘦动,秀气扑人,说这近似二王书,还有几分道理(我以为应早于王羲之)。书法自晋唐以后,都贵瘦硬。杜甫诗“书贵瘦硬方通神”,是一时风气。经石峪字颇肥重,但是骨在内中,肥而不痴,笔笔送到,而不板滞。假如用一个字评经石峪字,曰: 稳。这是一个心平而志坚的学佛的人所写的字,这不是废话么,《金刚经》还能是不学佛的人写的?
这样的字,和泰山才相称。刻在他处,无此效果。十年前,我在经石峪呆了好大一会,觉得两天的疲劳,看了经石峪,也就值了。“经石峪”是“泰山”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泰山即使没有别的东西,没有碧霞元君祠,没有南天门,只有一个经石峪,也还是值得来看看的。
我很希望有人能拓印一份经石峪字的全文(得用好多张纸拼起来),在北京陈列起来,即使专为它盖一个大房子,也不为过。
名山之中,石刻最多,也最好的,似为泰山。泰山上的大观峰真是大观,那么多块摩崖大字,大都写得很好,这好像是摩崖大字大赛。这块地场(这是山东话)也选得好。石岩壁立,上无遮盖,而石壁前有一片空地,看字的人可以在一个距离之外看,收其全貌,不必像壁虎似的趴在石壁上。摩崖字多是真书,体兼颜柳,是得这样,才压得住。蔡襄平日写行草,泰山的石刻题名却是真书。董其昌字体飘逸,但写大字却是颜体。看大字碑刻上的题名,很多都是山东巡抚。大概到山东来当巡抚,先得练好大字。
有些摩崖石刻,是当代人手笔。较之前人,不逮也,有的字甚至明显地看得出是用铅笔或圆珠笔写在纸上放大的。这哪里可以呢?
很奇怪,泰山上竟没有一块韩复榘写的碑。这位老兄在山东呆了那么久,为什么不想到泰山来留下一点字迹?看来他有点自知之明。韩复榘在他的任内曾大修过泰山一次,竣工后,电令泰山各处:“嗣后除奉令准刊外,无论何人不准题字、题诗。”我准备投他一票。随便刻字,实在是糟蹋了泰山。
(选自汪曾棋散文集《人间草木》)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通过认真的历史考证和多角度的描写,表现了经石峪刻字的价值。
B.作者详写经石峪刻字而略写大观峰刻字,详略得当,结构安排合理。
C.蔡襄在泰山的石刻题名改写真书是为了展示他在书法艺术上的造诣。
D.文章的语言平淡冲和,朴素简净。篇幅虽短,但文化意蕴极为丰厚。
【小题2】结合文本,从描写手法的角度对文中画线句子进行赏析。
【小题3】结合文本,谈谈汪曾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态度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