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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守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天很蓝,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 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 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 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 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 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 年第 1 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介绍了毛窝子的基本情况,用料普通、制作方式简单,但曾经很受欢迎,交代了故事背景,为下文内容做了铺垫。
B.三十多年前人们对毛窝子很热爱;现在人们对毛窝子没有情感、不珍惜,小说意在感慨时代变化,表达对传统技艺流失的遗憾。
C.小说结尾富有意蕴,烟雾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的美好景象,表现了作者捡到漂亮、结实毛窝子的喜悦以及对质朴人情的赞美。
D.小说善用细节和场景表现主题,“我”三次得到李大爷的毛窝子,前两次的原因分别是李大爷编的毛窝子质量上乘和“我”对毛窝子的怀念。
【小题2】小说中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原文综合分析。
【小题3】“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1-11 06: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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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二)阅读下面这个语段,完成各题。

一根鱼刺

吕啸天

⑴山狼县县长老季不抽烟,不喜喝酒,独嗜吃鱼。方圆百余里,做鱼宴出名的酒店,他都会赶去品尝,但是,他坚持自掏腰包,熟悉他的人就尊称他为“季一鱼”。

⑵一个下着毛毛雨的下午,老季到全县最边远的一个乡考察扶贫工作。回城的路上,司机小孟说途经的青河乡新开了一家做鱼宴出名的青河饭店。老季来了兴致,说去尝尝。

⑶小孟乐颠颠地将车开进了青河乡政府。乡长老禾接到小孟的电话老早就等在那里,碰头后,几个人来到了青河饭店。

⑷青河饭店的招牌菜是青河鲤鱼宴。青河乡是一个山乡,森林密布,水秀山绿,空气清新。乡里有一个远近闻名的青河水库,水库里放养了不少鱼,其中的鲤鱼以肉鲜味美闻名。青河饭店的鱼宴就是取自于青河水库的青河鲤鱼烹制的。青河饭店老板姓招,捕鱼出身,以渔为业多年,练就了一手烹制鱼宴的绝招。他既是老板,又是店里的大厨,顾客就送了一个“鱼一招”的外号给他。

⑸几个人落座,老禾来到厨房点了一条8斤重的新捕捞上来的鲤鱼。鱼一招把这条鱼做成了四道菜:鱼头加山橄榄清蒸,鱼肉一部分红烧,一部分和香菇木耳等配料制作成鱼丸,鱼骨架配野菜炖汤。

⑹鱼鲜厨艺精,菜一道道上来,老季吃得赞不绝口,连称这是几年来吃得最香的一顿鱼宴。最后一道菜是鱼骨架汤。服务员先给老季盛了一碗,再给其他人盛。老季很随意地拿起汤匙盛了一匙送进嘴里,咽下去,再咂咂舌,说:“鲜美无比!难得,难得,这顿口福算我犒劳大家。”

⑺老季舀第二匙时,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是他老婆打来的,问他何时回去吃饭。简单通话后,老季将手机放回桌上,将汤送进嘴里。

⑻也许是刚通过电话,思维没那么集中,也许是第一口汤太鲜美了,老季没多想就将汤往肚子里咽。刚咽到喉咙时,老季啊了一声,他的喉咙被一根鱼刺卡住了。

⑼众人大惊失色,有过被鱼刺卡喉经历的人纷纷献策:喝醋!咽饭团!吃韭菜……各种办法用过,鱼刺仍卡在喉咙里。老季感到不舒服,猛咳了几下,再吐出一些口水,众人直呼:有血!季县长的喉咙出血了!老季被立即送往县医院治疗。临走,小孟气急败坏大骂老禾和鱼一招:真是蠢才!

⑽县医院对这类小病治疗了无数例,两名经验丰富的医生给老季做了一个简单的手术,很快就将鱼刺取了出来。小孟再送老季回家休息,来到家门口,老季猛然省悟说:“走得太急,还没付饭钱。听老禾说是120元!”老季从钱包里拿出钱对小孟说:“明天,你抽个时间给人家送去。”

⑾还给他钱?小孟在心里气呼呼地说,没让那个该死的鱼一招付药费就便宜他了。但是,他见老季一脸郑重,不敢多说,转而对老季说:“隔天,顺路去的时候再给他,你看行吗?”

⑿老季想,也好。

⒀一个星期后,省财政厅卢副厅长前来山狼县检查年度财政工作。卢副厅长亦喜吃鱼。老季就让小孟开车再次到青河饭店吃鱼宴。

⒁小孟将车开进了乡政府,但没找到老禾,打他的手机也关机。细问才知道,上次老季被鱼刺扎了喉咙,老禾生怕影响自己仕途,这天正好到县里“打探”消息去了。

⒂老季哭笑不得。小孟没当回事儿说:“我们自个儿去!”

⒃来到青河饭店,几个人又被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偌大的饭店空无一人,里面值钱的东西能搬走的全搬走了,剩下的破桌椅烂竹筐废纸片弄得一片狼藉。

⒄小孟拦住一位村民,有些气急败坏地问:“这家饭店是不是搬走了?”

⒅村民说是搬走了,但搬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也不知道。那天晚上,鱼一招见弄出了这么大的一件事,意识到后患无穷,于是连夜搬走了。

⒆老季摸着被鱼刺卡住过的喉咙,想说什么,但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呆了片刻,他将那120元递给那位村民说:“这是我欠老招的饭钱,请你设法将这些钱交到他的手上。”

⒇老季又说:“请把他找回来,山狼县要发展,不能少了这种人。”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请概括文中的“季一鱼”与“鱼一招”两人的主要形象特点(各不超过4个字)?
【小题2】第⑼段中二个加点的“大”字,具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小题3】小说采用了明暗双线的写作手法,请结合具体内容说明这种手法及其好处。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永远的蝴蝶
文/(台湾)陈启佑
那时侯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
“谁叫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滑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走向马路。
随着一阵拔尖的煞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象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象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叫我终身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了,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
(有删改)
【小题1】“我”为什么把樱子比做“蝴蝶”?
【小题2】小说两次写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有什么作用?
【小题3】小说直到作品的结尾处才告诉读者信的内容,这样处理有什么用意?
【小题4】小说多次写到“雨”,这“雨”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不少人认为,一个地区产业结构是否合理,主要看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是否超过50%;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越高,产业结构就越合理。一些地方经济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出现“脱实向虚”现象,与此认识有一定关系。能否将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作为衡量产业结构是否合理的标志,需要深入分析。

从理论上看,此观点的源头是“配第一克拉克定理”。1672年,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在《政治算术》中对从业者的收入进行比较后发现:从业之利,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于是预言,随着经济发展,产业重心将逐渐从有形产品生产转向无形服务生产;当工业部门收益超过农业部门时,劳动力必然从农业转向工业;当商业部门收益超过工业部门时,劳动力会从工业再转向商业。1940年,另一位英国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在《经济进步的条件》中,根据配第的预言,对40多个国家(地区)不同时期三次产业的劳动投入和产出作了实证研究,得出的结论与配第的预言完全吻合。于是,学术界将他们的研究成果合二为一,统称为“配第一克拉克定理”。之后,一些西方学者撰文推介,该定理在国际上得到广泛传播。

从特定历史阶段看,配第的预言并没有错,但“配第一克拉克定理”并非“定理”,而是“定律”。在科学上,定理是用演绎逻辑推导出的命题,定律则是根据特定时空条件下大量经验事实归纳出的结论。定理可以不受时空条件约束;定律则受时空条件约束,在一定范围内才能成立。无疑,“配第一克拉克定理”来自经验事实,属于定律。既然是定律,就要受时空条件约束。那么,约束该定律的时空条件是什么?配第和克拉克对此未作说明,但研读二人的著作可以发现,该定律在时间上要受经济发展阶约束,在空间上要受分工范围约束。

受经济发展阶段约束,是指该定律只在特定发展阶段成立。农耕社会没有出现工与服务业,“配第一克拉克定理”显然不成立;在后工业化时期,该定律也不一定立,因为前面说过,该定律是对经验事实的归纳,而无论是配第还是克拉克,由于受他们生活年代的局限,都未能对后工业化时期的经验事实进行研究。受分工范围约束,是指该定律的适用范围取决于分工范围。具体讲,在工业化初期到中期,如果分工范围局限于某个地区,则“配第一克拉克定理”适用于该地区;如果分工范围扩大,当一个国家形成地区间分工时,该定律就适用于这个国家而不再适用于某个地区。例如,假定一个国家甲乙丙三地的比较优势分别是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如果该国已形成地区间分工,甲乙丙三地则不必拘泥于“配第一克拉克定理”,可各自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这样一来,从某个地区看,产业结构演进不符合该定律;但从整个国家看,产业结构;演进则与该定律保持一致。相反,如果一个国家内各地区产业定位不是立足于自身比较优势,而是按照“配第一克拉克定理”都去发展第三产业,结果会怎样?一是各地产业会高度趋同,二是经济发展会脱实向虚,三是整体结构会严重失衡。

综上所述,“配第一克拉克定理”只是工业化初期到中期的阶段性规律,并非永恒规律;而且其适用范围由分工范围决定,也非放之四海而皆准。所以说,一个国家或地区推动产业发展,应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切不可盲目发展第三产业,陷入产业结构升级的误区。

(选自王东京《避开产业结构升级的误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配第一克拉克定理”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该定理认为,随着经济发展,产业重心将会逐渐从第一、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
B.该定理揭示了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演进的规律,是配第和克拉克合作研究的成果。
C.该定理是对特定阶段产业结构演进事实归纳后得出的,不是用演绎逻辑推导出的。
D.该定理具有局限性,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要立足自身比较优势,不必拘泥于此。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对“配第一克拉克定理”适用的时空条件进行辩证分析,增强了文章说服力。
B.文章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探究产业结构升级陷入误区的原因,有其现实的指向。
C.文章第三段通过辨析概念论证了“配第一克拉克定理”不是定理而是定律的观点。
D.文章层层分析,最后得出了盲目发展第三产业容易陷入产业结构升级误区的结论。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配第的预言表明,如果没有利益的驱动,劳动力就不可能在三次产业之间流动。
B.工业化初期的某一地区如果其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越高,那么其产业结构越合理。
C.某地经济结构严重失衡、产业高度趋同,说明该地经济发展存在脱实向虚问题。
D.经济学家如果以经验事实为基础开展研究很难发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永恒定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我很高兴发现一群和我一样喜欢自然的孩子,但聊着聊着就发现他们中有一半人最喜欢的是在自然里骑车。有个男孩说:“我和爸爸在沙漠里骑车,基本上都不走大路。我爸爸和越野车们赛车。他说就算走大路去沙漠也很好玩,因为还是可以看到动物,而且和汽车比赛很有趣。”还有个男孩说:“我们每年8月都去犹他州,我妈妈的朋友有3辆全地形车。我们骑着好玩,但最主要是晚上看鹿啊臭鼬啊之类的动物。你要是把鱼的内脏丢在外面,晚上出去就能看到5头黑熊。太好玩了!”第三个男孩说:“我们每周末都去沙漠,他们那儿有比赛。有个小山没人去,因为上面都是石头,所以我们把它改造了一下,上山后可以跳下去,我们在那儿看到蛇洞和蛇了。热的时候我们就出去找蜥蜴。”还有一个女孩天真地补充说:“我爸爸有辆四轮驱动的卡车,我们去沙漠,不去自然之类的地方。”

(摘编自理查德·洛夫著,郝冰等译《林间最后的小孩——拯救自然缺失症儿童》)

材料二:

(注)其他,指机构一类的特殊群体,如政府机构等。自然教育,指以有吸引力的方式,让人们在自然中体验、学习关于自然的知识,建立与自然的联结,树立生态的世界观。

材料三:

去爱非人类的生物,其实并不太困难,只要多了解它们就不难办到。这种能力,甚至是这种倾向,可能都是人类的本能之一。这种现象被称为“亲生命性”,是一种与生俱来、特别关注生命以及类似的生命形式的倾向,有时甚至会想与它们进行情感交流。人类能够很敏锐地分辨出生命与无生命。我们认为其他生物是新奇、多样的。未知的生物,不论生活在深海、原始林,还是遥远的深山中,都会令我们觉得兴奋。其他星球上可能有生物的想法,也总是吸引着我们。恐龙更是人们心目中生物多样性消失的象征。在美国,参观动物园的人数要超过职业运动比赛的观众数。而在华盛顿的国家动物园,最受欢迎的是昆虫馆,因为这儿展示的物种最新奇,样式也最多。

(摘编自爱德华·威尔逊著,杨玉龄译《生命的未来》)

材料四:

与亲生命性相对的是生物恐惧症。和亲生命性一样,这些生物恐惧症也是通过学习而获得的。恐惧的强度会因个人的遗传与经历差异而有所不同。最轻微的症状只是稍微厌恶,或感觉不安。但严重的案例,可能就是标准的临床恐惧症,激发交感神经系统,造成恐慌、恶心以及冒冷汗。这种根植于天性里的生物恐惧感,随时准备为危险源所激发,而危险源就是人类进化过程中,在自然界中所遭遇到的危险,包括高度、密闭空间、湍急的水流、蛇、狼、老鼠、蝙蝠、蜘蛛以及鲜血,却不包括刀子、磨损的电线、汽车以及枪支,虽然它们比起古代的危险源,更具杀伤力,但在进化历史上还是太过近代,不足以形成可遗传的天性。

(同材料三)

下列对材料中“亲生命性”和“生物恐惧症”的相关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生来就可能有对生物的爱和恐惧,天生就能与自然界的生物进行感情交流。
B.人类生来就有对生物的爱和恐惧,随时都会因自然危险源而激发生物恐惧症。
C.人类对生物的恐惧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我们的遗传基因里便具有对生物爱的反应能力。
D.人类对生物的爱可能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我们对生物恐惧的反应是通过学习而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