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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松、竹、梅是中国人所喜爱的自然事物,也是中国人所推崇的一种人格精神的象征。这种人格的象征物,既是中国文化精神的体现,也是中国文化的一种独特的表达方式。

中国自古以来便有将自然人化的传统,这个传统,既可能源于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验,又显然与中国古代哲学和文学的影响有关中国古代哲学讲天人合一,物我同一,所以自然事物就容易被人格化。中国古代文学重托物言志,物喻人,所以用自然事物作文化和人格的象征,也就成了一种修辞手法。这种人格化的自然事物在植物界,最著名的莫过于松、竹、梅了。中国古代文学尤其是抒情文学作品的情感诉求和思想意蕴,大多是通过这些物象或由这些物象所构造的意境完成的。这同时也是中国古代文人陶冶性情、涵养人格、砥砺人生的重要参照物,古人因而大多喜欢与这些自然事物为邻,甚至视其为至亲家人。

在这些自然事物中,松、竹、梅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特别喜爱,被人们赋予了更多的美好品质和德行,并不完全是因为它们自身所具有的某种自然属性,而是同时也因为赋予其意义的古人自身,也存在与之对应的文化和人格诉求。中国古人立身处世的观念,就人格构成而言,既强调“入世”所需要的积极进取、正直忠勇、刚毅坚韧的品德和意志,也重视“出世”所保有的清高孤傲、淡泊宁静、飘逸萧散的情怀和意趣。这样的文化和人格诉求,正好与松、竹、梅的某些特性相对应,松、竹、梅自然就成了古人这种人格力量的化身。

中国人喜爱松、竹、梅,固然离不开观赏其外在形象,但更多地却是欣赏其内在品格。这种品格虽然古人对之有不同的提炼和概括,但如松的枝干如铁、岁寒后凋,竹的中空外直、宁折不弯,梅的凌霜傲雪、玉洁冰清等等,却是自魏晋以降中国人所推崇、所提倡的一种风骨。这种源于先秦儒者“浩然之气”的风骨,在中国古代曾用来评品人物、赏书画,后来又用于论文,成了一个重要的文学理论范畴,对推动历代诗文革新,起了重要的作用。古人论人讲“风骨奇伟”“风骨清举”,论画讲“气韵生动”“骨梗有力”,论书“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刘勰论文,则在各体文章风格中,独标风骨,提倡一种“风清骨峻”的文章风格。凡此种种,由评品人物到鉴赏书、谈文论艺,风骨都是一个普遍运用的标准。可见,风骨不是某个艺术门类的概念,也不是某些个人的偏好,而是一个普遍适用的范畴。宗白华说:“中国美学竟是出发于‘物品藻’之美学,美的概念、范畴、形容词,发源于人格美的评赏。”这种从“人物品藻”出发,“发源于人格美的评赏”,而后遍及整个艺文领域的美学,不啻就是中国文化的代名词,因而风骨既是一个美学范畴,同时又是一个文化学范畴。在审美领域,它是一个极高的标准,在文化领域,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体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人对松、竹、梅的喜爱,既是一种审美鉴赏,同时也表现了一种民族心理和民族精神。

(选自於可训《松竹梅与中国文化风骨》,2018年0月12日《人民日报》)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松、竹、梅象征着中国人所推崇的一种人格精神,体现了中国文化精神,并以独特方式表达中国文化。
B.自然事物易被人格化,与中国古代哲学讲天人合一、物我同一及古代文学重托物言志、以物喻人有关。
C.松、竹、梅受到特别喜爱不是因为其具有的自然属性,而是因为古人存在与之对应的文化和人格诉求。
D.虽然古人对松、竹、梅内在品格有不同的提炼和概括,但均为魏晋后中国人所推崇、所提倡的一种风骨。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宗明义,以简洁的语言揭示松、竹、梅与中国人人格精神及中国文化的关系。
B.文章不但指出中国自古以来便有将自然人化的传统,更分析了这一传统产生根源。
C.文章除了阐述松、竹、梅受到中国人喜爱的原因,还揭示其内在品质的具体内涵。
D.为深入阐释中国文化中的“风骨”,文章综合运用了例证法、引证法和对比论证法。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北宋文人林逋终生不娶,以梅为妻,以鹤为子,堪称古人喜欢与自然事物为邻,甚至视其为至亲家人的绝好例证。
B.中国古人“入世”与“出世”的观念正好与松竹、梅的某些特性相对应,故它们自然成了古人人格力量的化身。
C.风骨本指先秦儒者“浩然之气”,曾被用来论人、论画、论书,后成为重要的文学理论范畴,推动了历代诗文革新。
D.风骨既是美学范畴又是文化学范畴,因此它既是审美领域的极高标准,又是文化领域内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体现。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7-15 10: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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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面具

魏炜

海森是一个二流演员,他的经纪人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大富翁费德诺聘请他去给父亲老费德诺演场戏。老费德诺病重住院了,费德诺先生本该在医院里陪着他,但费德诺先生很忙,根本挤不出那么多的时间。但他又怕这事传出去会败坏自己的形象,这时他就想到了和自己长得很像的海森。

海森是个演员,经过两天的练习,已学得惟妙惟肖,就连费德诺先生本人也分辨不出来。再戴上根据费德诺先生的面貌特制的橡皮面具,简直就是费德诺先生再生了。他就和费德诺先生签下了合同,正式演出了。

第一次走进病房时,海森还有些忐忑,他老老实实地坐到床边。老费德诺先生看到他到来很高兴,絮絮叨叨地说起了他童年的趣事。海森不敢搭腔,只是在一边不时地应和一句,或是笑笑。但老费德诺先生似乎已经很满足了,脸上一直带着微笑。海森看规定陪护的时间到了,就站起身来。老费德诺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乞怜地望着他,“再陪我一会儿吧,我知道你很忙,但我真的想跟你再说说话呀。好吗?”海森看到老人眼睛里那份热切的期待和隐隐的凄楚,不忍拒绝,就又坐到床前。老费德诺先生又说了10分钟,这才和他依依不舍地告别,并热切地要求他明天准时赶过来。

一出医院,经纪人就递给他一张支票,海森高兴地收起了支票,这时,过来一个年轻人,声称是《太阳快报》的记者,听闻费德诺先生放弃了很多生意,每天都赶到医院来陪伴父亲,很是感动,特地来采访的。

海森不愧是一个演员,很快就酝酿出了情绪,来了一个现场表演。他诉说了自己对父亲的爱,诉说了父亲对自己的好,说到动情处,还流下了几滴眼泪,感动得记者眼圈儿都红了,不失时机地给他拍了一张大特写。

第二天一早,费德诺先生就打来了电话,说《太阳快报》登出了那篇专访,非常精彩,有很多人打电话对他表示敬意,还有几个合作伙伴要尽快跟他签订供货合同。他要提高付给海森的酬金,还要把合同期延长。

之后,海森继续如约赶到医院,慢慢地他不仅听老费德诺先生说话,还给他讲些笑话。老费德诺经常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孩子一样兴奋。

这天下午,海森像往常一样赶到医院。老费德诺脸色很不好,主治医生告诉海森,老费德诺的血液化验中发现了一种病毒变异。这种病毒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药物可以抑制它,它会要了老费德诺的命。

海森立刻给费德诺先生打了电话,通报了老费德诺的病情,恳求他抽出一些时间到医院去陪陪老费德诺,这可是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了。

费德诺连连推辞:“我没有时间,希望你能多陪陪他,我可以给你更多的钱。”

海森生气了:“费德诺先生,在你的眼里只有钱吗?他是你的父亲,他现在需要你。”

费德诺也生气了:“不用你来教训我,我知道该怎么做。请你按照合同做,不然……”他话里的意思很明白。海森将面临巨额合同赔款。

海森给气病了。医生对他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脸色变得凝重起来。海森开上了玩笑:“你不会是说在我的血液里化验出了变异的病毒吧?”医生点了点头。海森猛地一惊,愤怒地吼道:“费德诺,这个混蛋,他骗了我!他是制药公司的老板,是赫赫有名的病理学专家,他一定猜到了老费德诺身体里的病毒有传染性。这个混蛋,他让我替他得了病!”

第二天下午,又到了他该去陪伴老费德诺的时间。他本来已经恨透了费德诺,下定决心不再替他装下去了,但时间一到,他就再也坐不住了,还是悄悄溜出医院,换上了行头,戴上了面具,赶到了老费德诺的病房。

老费德诺躺在病床上,有气无力地对他说:“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海森笑了:“为什么不来?我听到了好几个笑话,一定要讲给你呢。”

老费德诺欣慰地望着他,点了点头,眼睛里竟闪烁着泪光。他一挥手,从门外进来两个年轻人,他们是老费德诺的律师。老费德诺对海森说:“先生,请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已经立下了遗嘱,要把财产全部转给你。”

海森一愣:“你早就看出了我不是你的儿子?”

老费德诺点了点头,目光中满是辛酸:“儿子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装在了我的脑子里。自打你一进门,我就看出你是假冒的了。但我很喜欢你,孩子。你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我每天都在盼着你来呢,就连那个可怕的病毒,也被你的快乐赶跑了。我真要谢谢你啊,孩子。”

海森更是惊愕了:“你都好了?那,那个病毒……”老费德诺得意地笑了:“那是我和医生合演的一出戏,就是要考验考验你,我的孩子。”

海森心下一松,伸手准备去揭下脸上的面具。

老费德诺拦住了他:“别揭掉它,孩子。”

海森愣住了:“你都知道我是假冒的了,我还戴着它干什么呢?”

老费德诺痛苦地摇了摇头:“你就给我留下这最后的一点儿希冀吧!”

海森点了点头,重新又把那个费德诺的面具戴好。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海森的经纪人介绍他去替代富翁费德诺陪护他病重的父亲,他很卖力地模仿费德诺,并在陪护的时候用尽各种笑话取悦老费德诺,这一切不仅源于他需要钱,还源于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B.小说中的标题“面具”有丰富的含义,它既是指费德诺用来欺骗父亲特制的橡皮面具,也指海森和费德诺的充满欺骗的伪善面孔,极具讽刺意义。
C.当海森被当成费德诺被《太阳快报》记者突然现场采访,海森说到了自己对父亲的爱,父亲对自己的好,感动了记者,这首先得益于他演员的身份。
D.老费德诺和医生合演的一出戏,使得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悬念顿生,同时也丰富了人物形象,深化了主题。
【小题2】小说中海森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征?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说到海森得知身份早已暴露,准备揭下面具时,“老费德诺痛苦地摇了摇头:‘你就给我留下这最后的一点儿希冀吧!’”这句话,既是理解老费德诺的关键,也是理解小说主旨的关键,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明清时期,土地交易颇为频繁。在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下,通过个人道德修为、社会关系制约、国家法律规范三重保障,明清土地契约得以顺利履行。

明清时期,土地所有权发生了多重性结构变化,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实质性分离,由此出现了买卖、典当、质押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契约文书。这些土地契约虽然因为土地转移权属类型、乡间俗例的差异而各有不同,但是为了双方快速便捷交易,明清时期已形成类似标准化的“格式合同”。这种契约几乎包含了民事合同的所有要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例如,“明万历三十九年浙江会稽县叶汝兰与祁某某的绝卖契”,出卖人叶汝兰享有订立契约当日收到地价银180两的权利,同时应保证自己拥有出卖的两段山地的所有权;买受人祁某某则应向叶某交付地价银,按照“推头通例”交纳契税完成过户后,即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契约文书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范,对这一时期土地权属流转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契约的顺利履行首先有赖于当事人的自觉自愿,取决于当事人是否重信守诺,是否能做到自我的道德约束。

但实际契约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能因为各种缘由而中断或者撕毁契约,从而导致纠纷、争诉等。这就需要外部力量对双方进行监督,以协助契约的顺利履行。几乎所有明清土地契约文书中,都有“中人”“中保人”等。中人扮演了中介、担保人、调解人、证人等多种角色。中人要保证卖主的土地所有权没有争议,要参与土地定价、土地贫瘠与否、土地大小等交易过程中实质性问题的讨论和鉴别。有些中人在促成交易方面颇有经验,他们会将也许并不太熟悉的交易双方约在一起“三面言议”,凭借自身的威望或者智识,说服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签订契约。一旦契约出现纠纷或者争诉,中人有责任进行调解。中人凭借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威望,以及对交易双方实际情况的熟悉,会督促双方履行相关义务,或者适时进行调停、斡旋、说合,尽力解决双方争端化解纠纷。如果调解无果,纠纷最终走向诉讼程序。

作为保障社会规范正常运行的最后措施,法律会适时介入各种契约纠纷。双方合意达成的契约文书称为白契,也称为私契。经政府登记入册认可的契约文书则为红契,也称官契。通常红契附有由承宣布政使司统一印制的官府收取契税的证明——契尾。契约经过交契税盖官印后,买受人即可持往过户,过户后,产权转入买受人名下,买受人同时承担相关赋税。《明律·户律·田律》规定:凡典买田宅,“不过割者,一亩至五亩笞四十,每五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其田入官”。没有交过契税的白契和已经交过契税的红契长期并存。清代乾隆年间,土地交易频繁,脱逃赋税现象严重。因此,清政府开始严厉打击白契,大力推广红契。清《户部则例》规定:“凡民间置买田宅,于立契之后,限一年内呈明纳税,倘有逾限不报者,照例究追。”按照《大明律》和《大清律例》的规定,卖方违背诚信原则,重复典卖土地,中人若知情,则与卖地者同罪。明清加大了打击契约履行中的违法行为的力度,确保了民间土地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传统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家,土地问题直接关系到赋税征收、人口变迁等重要问题。明清时期在充分考虑社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优先尊重土地交易当事人的意愿,同时辅之以熟人社会网络关系制约,更有国家法律制度加以规范,尽可能保障土地交易流转关系的安全稳定,从而实现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

(摘编自姬元贞《明清履行土地契约的三重保障》,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明清时期,在履行一份土地契约时,个人道德修为、社会关系制约、国家法律规范三者缺一不可。
B.明清的土地契约包含了民事合同的所有要件,因此,契约中应写明交易双方姓名、标的物价格等内容。
C.明清时期的土地交易中一旦出现纠纷最终走向诉讼程序的情形,则意味着当事双方的个人道德修为不好。
D.明清土地买卖中的私契由双方合意达成,未交契税;而官契则经政府登记认可并已向官府缴纳契税。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为总分总结构,先提出总观点,再分别从当事人自觉履约、中人监督协助履约、国家法律规范强制履约三个层面具体阐述,最后进行总结。
B.文章指出明清土地契约文书已较完备,形成了类似标准化的“格式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并举明代绝卖契佐证。
C.文章分析了明清土地契约文书中常有“中人”的原因,阐述了“中人”的具体职责和作用,阐明了土地交易时“中人”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D.文章列举了明清土地交易时不过割、脱逃赋税、不守诚信重复典卖土地等违法现象的处罚措施,说明国家法律制度在三重保障中最为重要。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明清时期,契约出现纠纷,中人应从中进行调解,以尽力解决争端。中人也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B.明清时期出现了买卖、典当、质押等多种土地契约,这与土地所有权发生了多重性结构变化有很大关系。
C.明清土地契约文书中的“中人”与交易双方均为熟人,扮演中介、担保人、证人等角色,和今天的房产中介相同。
D.在当今的土地流转和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借鉴明清的经验,对保障土地交易流转关系的安全稳定有现实意义。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什么清华北大,不如胆子大。”近日,某位名人在演讲中的一句话一下子又成了网络热点话题。

话说得有些极端,但放在演讲的语境里,也并无不可,无非是劝说年轻人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要有胆量,不必唯学历是举。但舆论纷纷中,难免有人对这番话进行歪解,有的甚至从中推演出了一个极端的结论:读书无用。

的确,这些年来,大学教育的日益普及让大学生不再是“天之骄子”。如果把“有用”等同于物质上的成功,老实说,想通过读书上大学来实现“挣大钱”的梦想,的确没那么简单。同时,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也给普通人创造了很多机会,即使没有大学学历,只要敢闯敢干,一路坚持下来也能有不小的斩获。但这是否说明,我们就不需要读书了?

读大学,不仅在于学习知识,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储备“资本”,还有其更高的价值:养成终生读书的习惯,培养训练自我学习的能力。与其说大学教育教给学生的是具体专业的学科知识,不如说是一种可以受益终生的技能。读书的“有用”,就在于丰富个人素质。大学教育能使人视野宏阔、见识丰盈,并塑造人的价值观,其“回报”未必能用量化的金钱体现。

当然,“读书无用论”的回潮也值得社会反思:我们的社会,通过知识获得的上升通道是不是变得更狭窄了?但在这个越来越需要通过知识来创新发展的时代,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对读书丧失信心。

(选自《人民日报》,2017年1月18日)

材料二

在1月3日晚上的直播中,两个90后网红姑娘原本只是在盘点近日收到的生日礼物,最后演变成为撕书直播。她们对礼物中的书本不屑一顾,并表示读书没用,自己从来不读书,照样做老板开跑车,给自己打工的都是大学生。

如今,“读书无用论”渐渐流传,一是因为不少辛辛苦苦读书的年轻人,进入社会后取得的经济效益还不如不怎么读书的人多;二是因为读书多年,一朝进入社会,大部分知识内容都会忘记。

读书有何用?对于这个问题,有个外国网友的回答很有意思:“当我年轻的时候,我吃下了许多的食物,它们中的大多数对我来说已经消失并忘记了,但我确定其中有一部分变成了我的骨血。我想,阅读也是一样的事情。”

读书学知识,或许不能直接赚到钱,但是之所以要学,不仅我们学,下一代也要学,是因为这些知识是正确的。

所以,网红们读不读书真的不重要,“你”读不读书才重要。

(选自“红网”,2017年1月4日)

材料三

“读书无用论”在不少农村贫困地区大有市场。让人惊诧的是,有极个别的农村走出了成百上千名大学生,成为远近闻名的“高考名村”。那么这就引出了一系列问题:“读书无用论”在农村到底有多大的市场?一些村子为何能够如此重视教育?有何经验可供其他地区借鉴?

这些“高考名村”的村民并非毫无缘由地对教育“情有独钟”。有两点需要引起注意:一是,这些“高考名村”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出过大学生,他们成为“知识改变命运”的鲜活案例,促使后人争相效仿;二是,尽管生活贫穷,但这些地区的村民并没有外出打工,而是过着简单的生活,全力供应孩子读书,并时常向他们灌输“教育改变命运”的思想。

要想彻底铲除“读书无用论”的土壤,需要教育部门在制度层面上,均衡城乡教育资源的分配。诸如高校自主招生、校长推荐、名校联合招生等教育改革举措,应该向农村考生重点倾斜,从而疏通贫寒子弟向上层流动的通道。这些“高考名村”所取得的经验,也在警示我们,要重塑贫困阶层对教育的信仰,既要树立和宣传正面典型人物,也要重点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6年3月1日)

【小题1】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理解,最为准确的一项是
A.某位名人认为读书无用,因为在他看来,对于年轻人来说,在创新创业的过程中,胆量是很重要的,学历不如胆量。
B.外国网友对“读书有何用”这一问题的回答十分巧妙,运用类比的方法说明读过的一些书会变成我们的一部分。
C.网红们读不读书不重要,因为他们不需要读书就可以成功;我们读不读书很重要,因为我们如果不读书,就没有出路。
D.“读书无用论”在不少农村贫困地区很有市场,但有些农村却成为“高考名村”,因为这些地方上世纪80年代曾出过大学生。
【小题2】下列针对上述材料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材料一以某位名人在演讲中的话作为引子,引出话题“读书无用论”,论述后指出,在这个时代需要读书。
B.材料二用两个90后网红姑娘在直播中撕书并表示读书没用的事件引出话题,对她们的行为进行了强烈批判。
C.材料三以农村地区出现“高考名村”这一事件引出讨论,认为这些地区对教育“情有独钟”,有丰富的经验可供借鉴。
D.三则材料关注的都是“读书无用论”问题,都分析了“读书无用论”出现的原因,并强调了读书的有用性。
E. 三则材料不同,有专业报纸,有门户网站,但都针对当前“读书无用论”流行的现实进行报道,议论性较强。
【小题3】根据上述材料,谈谈应该如何解决“读书无用论”的问题。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谈审美移情
所谓移情,通俗地说,就是指人面对天地万物时,把自己的情感移置到外在的天地万物身上去,似乎觉得它们也有同样的情感。当自己心花怒放时,似乎天地万物都在欢笑;苦闷悲哀时,似乎春花秋月也在悲愁。当然,天地万物不会欢笑,春花秋月也不会悲愁,是人把自己的悲欢移置到了它们身上。描绘此种移情现象的第一人是庄子。《庄子·秋水》篇中,庄子看见鱼儿“出游从容”,于是把自己在出游中体验到的快乐之情移置到鱼身上,觉得鱼在出游时也是快乐的。庄子所述,是典型的审美移情现象。
然而,对移情现象作出真正的理论概括是晚近的事。最早把移情作为一种美学观念提出来的是德国学者费舍尔父子。他们认为,我们对周围世界的审美观照,是情感的自发的外射作用。也就是说,审美观照不是主体面对客体时的感受活动,而是外射活动,即把自己的感情投射到我们的眼睛所感知到的人物和事物中去。在费舍尔父子那里,移情观念已大体上确定了,但通过形而上的论证把移情说提高到科学形态的则是德国美学家立普斯。因为移情说的影响巨大,以至于有人把立普斯誉为美学界的达尔文。
审美移情作为一种审美体验,其本质是一种对象化的自我享受。这就是说,审美体验作为一种审美享受,所欣赏并为之感到愉快的不是客观的对象,而是自我的情感。在审美享受的瞬间,是人把自我的情感移入到一个与自我不同的对象(自然、社会、艺术中的事物)中去,并且在对象中玩味自我本身。
审美移情的基本特征是主客消融、物我两忘、物我同一、物我互赠。移情和感受不同。在感受活动中,主体面对客体,主客体是分离的,界限是清楚的。但在移情活动中,主体移入客体,客体也似乎移入主体,主客体融合为一,已不存在界限。对主体而言,他完全地沉没到对象中去,在对象中流连忘返,进入忘我境界;对客体而言,它与生命颤动的主体融合为一,实现了无情事物的有情化,无生命事物的生命化。也就是说,在移情之际,不但物我两忘、物我同一,而且物我互赠、物我回还。清代大画家石涛在描述自己创作的心理状态时所说的“山川脱胎于予,予脱胎于山川”“山川与予神遇而迹化”,就是审美移情中的物我互赠、物我回还的情境。
审美移情发生的原因是同情感与类似联想。谷鲁斯等人认为引起移情的原因是人的生理活动,移情源自于人的“内模仿”。但立普斯的观点更可信。他认为,审美移情起源于人的类似联想。人都有一种自然倾向或愿望,要把类似的东西放在同一个观点下去理解,所以总是按照切身经验的类比,去看待身外发生的事件。这就是说,审美的人都具有同情心,以自己体验到的某类情感,去类比、理解周围看起来是同类的事物。这种同情,不但及于他人,也及于其他生物及无生物。
审美移情的功能是人的情感的自由解放。尽管移情不一定伴随美感,但美感则必定伴随移情。因为审美移情能给人以充分的自由。人的不自由常常来自人自身。自身是有限的,它是自由的牢笼。可是在审美移情的瞬间,自身的牢笼被打破了,“自我”可以与天地万物相往来,获得了自由伸张的机会。“自我”与天地万物的界限消失了,人的情感也就从有限扩大到了无限。
(节选自童庆炳《中国古代心理诗学与美学》,有删改)
下列关于移情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庄子·秋水》中,庄子把自己出游中体验到的快乐之情移置到鱼身上,觉得鱼在出游时也是快乐的。这实际上是庄子对自己感情的对象化享受。
B.最早把移情作为一种美学观念提出来的,是德国学者费舍尔父子。但是,立普斯对移情的阐释才使得移情说具有了科学形态,他也因之深受赞誉。
C.在审美移情说看来,人的审美体验是主体在对客观对象的欣赏中,触生出千种情绪、万般感受,从而体验到审美对象所具有的独特的审美价值。
D.移情与感受不同。在感受活动中,主客二分,主体在客体面前保持自我,物我两立;而在移情时,主体与客体的界限被打破,主体客体相融合。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从乐器的角度看,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关键是,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就像闻上等巧克力的味道,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的回答不上来,可以用间接、侧面的,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在其名篇《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即便是专业琵琶界,有谁真听到过珍珠落在玉盘里的声音呢?再说,就算有人真听到过,多半也会失望的,因为“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三个要点:颗粒状的发音形态;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越接近正圆体的珠就越珍贵,称为“走盘珠”,其可贵即在浑圆与饱满。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其实珠也是一种美石——珍珠贝的“结石”,它与玉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在声音上要具备珠与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灵敏,余音强而长;“脆”,指发音清脆;“爆”,指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但由于这五条标准由来已久,可见它们是针对“丝弦琵琶”而言的,因为“钢弦琵琶”只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40多年的事。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项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能把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

【小题1】下面对“珠落玉盘”用来形容琵琶声能引起美感的原因解释,不当的一项是( )
A.珠是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玉是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
B.珠和玉的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
C.人们把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转移到琵琶声上。
D.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
【小题2】文章开头说难以正面、直接回答什么样的琵琶声是好的,但最后一段又说历来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下面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起到先抑后扬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长赴。
B.起到以退为进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缺陷。
C.起到正反对比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优点。
D.起到前后比较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局限。
【小题3】根据全文内容,下面说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如果从“乐音”的角度考虑,以“大珠小珠落玉盘”形容琵琶声并不合适。
B.浑圆之珠,温润之玉,光彩绚烂,给人以美感,成为中国人“美的理想”。
C.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故而最具珠玉之美。
D.与丝弦琵琶相比,钢弦琵琶发音更“尖”、更“脆”,余音更长,声势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