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野草的呼吸

迟子建

①去年三月,雪花还未从北方收脚,寒流仍环绕冰城、不识相地穿街走巷时,盼春心切的我,一头扎进哈尔滨城郊的室内花卉市场,在姹紫嫣红的花中,选购了几盆色彩艳丽的四季海棠,抱回家中。

②这一簇簇的海棠花儿,在窗前,在桌畔,就像迎春的爆竹,等待点燃。而悄无声息燃响它们的,就是阳光了。在最初的一周,它们在日光中心思透明地大炫姿容,开得火爆。粉色的比朝霞还要明媚,鹅黄的娇嫩得赛过柳芽,橘色的仿佛通身流着蜜,火红的透着葡萄酒般的醇香,让人有啜饮的欲望。

③居室春意盈盈,叫人愉悦。每日晨起,我都做早课似的,先赏花儿。我喝一杯凉白开,也给它们灌上一点生水。也许是浇水频繁的缘故吧,十多天后,我发现粉色的四季海棠首先烂了根,花儿做了噩梦似的,花瓣边缘浮现出黑边,像是生了黑眼圈。鹅黄的四季海棠叶片萎靡,花朵也蔫了。我以为它们缺乏营养,于是又浇花卉营养液。可不管我怎样挽留,四季海棠去意已定,没有一盆不烂根的了,花茎接二连三倒伏,那一团团花朵,自绝于青春似的,香销玉殒。我只得清理了残花败叶,沮丧地将花盆摞起,扔在阳台一角。

④时隔多日,暮春时分,一个午后,我去阳台晒衣服,无意间低头,发现这摞花盆的最上一盆,有银线似的东西在闪光。我凑近一看,原来是一棵细若游丝的草,从干硬的土里飞出来了!它已生长了一段时日了吧,有半根筷子长了。因为是在板结如水泥般的土里顽强钻出来的,缺光少水,它看上去病恹恹的,单细不说,草色也极为黯淡。

⑤我想一棵草再折腾,也开不出花儿来,所以感慨一番,浇了点水,算是善待了它,由它去了。

⑥那期间我忙于装修新居,忙于外出开会,在家时虽也去阳台舀米取面,晾衣晒被,但哪会顾及一棵草的命运呢。它就在无人的角落中,挣扎着活。直到七月下旬我参加香港书展归来,打扫阳台时,才发现它已成了气候。盆中的野草不是一棵,而是七八棵了,它们相互搀扶着,努力向上,疏朗有致,绿意荡漾。这盆不屈不挠成长的野草,终于打动了我,我把它搬到卧室的南窗前,当花儿养起来。

⑦有了阳光的照拂,有了水的滋养,野草出落得比春花还要漂亮。它们像一把插在笔筒的鹅毛笔,期待我书写着什么。有时我会朝它吹上一口气,看野草风情万种地起舞,将穿窗而入的阳光,也搅得乱了阵脚,窗前光影缭乱。还有时我会含上一口清水,“噗——”的一声,将清水喷射到野草上,看它仿佛沐浴着朝露的模样。我就这样与野草共呼吸,直到哈尔滨的菊花,在浓霜中耷拉下脑袋,所有户外的花儿,在冷风中折翼,我居室的野草,依然自由舒展着婀娜的腰肢。它仿佛知道我嫌它不能开花似的,居然长出花茎,开出几株穗状的米粒似的花儿,如一面面耀眼的小旗子,宣示着它的春天。

⑧这盆欣欣向荣的野草,直到年底,才呈颓势。先是开花的草茎,变得干瘪,落下草籽。跟着是花盆外缘的野草,朝圣般地匍匐下身子。到了春节,野草大都枯黄,只有中央新生的草,仍是绿的。它就这样一边枯萎一边生新芽,所以直到如今,这盆野草,依然活着。

⑨当一个人的呼吸,与野草的呼吸融合在一起时,在风刀霜剑的背后,在凉薄而喧嚣的世间,宁静与超然,安详与平和,善与慈,爱与美,就会在不老的四季中,缠绕在你的枝头,与你同在。

⑩我从事文学写作三十余年了,小说应该是我创作的主业,因为在虚构的世界中,更容易实践我的文学理想。但我也热爱散文,常常会在情不自禁时,投入它的怀抱。它就像一池碧水,洗濯着尘世的我。这些不经意间写就的散文,就像我居室的那盆野草,在小天地中,率性地生长,不拘时令,生机缭绕,带给我无限的感动和遐想。

我愿将这样的野草,捧给亲爱的读者。

【小题1】从对比的角度,赏析第③段作者写精心照料四季海棠却依然挽救不了它们生命的经历,有哪些作用?
【小题2】请紧扣“飞”字,赏析第④段画线句。
【小题3】结合全文,分析标题“野草的呼吸”在文中的含义(以物喻人,托物抒怀)。
【小题4】有人认为本文最后一段可删去,对此你有怎样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17 08:14:17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爱心如同韭菜
余显斌
娘打来电话,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轻声说:“在医院。”
娘说:“知道,听你爹说的。”娘接着哽咽着说,“儿啊,你怎么能那样,怎么能捐献骨……髓啊?”显然,娘不理解什么是骨髓,说到这儿,明显地顿了一下。
他忙说:“娘,没啥。”
娘威胁说:“你不听娘的,娘就死去。”
他急了,忙告诉娘,自己不是捐献骨髓,爹听错了,自己是想找人给自己捐献骨髓,自己有病。
娘一听更急了,问清了他所在的医院,和爹当天就打了车,匆匆赶去,在医院看见了他。他坐在病床上,护士在给他量着血压。娘一见吓了一跳,问道:“儿呀,你怎么啦?”
他说:“白血病。”娘不懂什么是白血病,望着他。
他告诉娘,患白血病很难治的。看娘身子一颤,他忙说,不过,有骨髓配型成功的人愿捐骨髓,自己就有救了。
娘忙说:“配啊,砸锅卖铁也配啊。”
他叹口气,说:“哪有那么容易的?两万多人中才有一对配型成功的。”
娘坐在那儿,眼睛直了。
他忙摇着手道,不过,自己很幸运,和一个女孩配型成功。
娘眼睛一亮:“真的?”
他再次垂下头,告诉娘,可是对方不愿捐献骨髓。娘一脸灰白,许久,点点头道:“是啊,身上的东西,哪一件不是跟眼睛鼻子一样,哪有多余的啊?多余的也不会长啊,谁又愿捐啊?”
爹在旁边嘀咕一声:“听说,捐骨髓没事的啊!”
他沮丧地摇摇头,告诉他们,那个女孩就是不愿捐。
娘试探着问:“真没事吗?”
他说:“可能是吧,不过,这得问问医生。”
正说着,一个医生从旁边匆匆经过,娘忙一把拉住,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可怜巴巴地问:“医生,捐献骨髓对捐献的人有伤害吗?”医生望望娘,摇了摇头。看娘有些不懂,医生打比方说:“骨髓就像韭菜,捐了又会长出来的。”农村里,韭菜不少,剪后生的更快更肥更多。娘懂了,娘脸上的灰白颜色没了,她想了想,仍拉着医生的手不放:娘有一个请求,希望医生能帮自己给那个女孩说说。
医生一笑,点头答应了。
四人去了另一间病房,见到了那个女孩。
娘走过去,一把拉住女孩的手。娘说:“娃啊,大婶求你了。”
娘指着他说:“我就这一个儿,请你救救他啊。”
见女孩不说话,娘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医生说:“医生说了,对你没损害。如果有损害,这个要求大婶也说不出口啊。”
女孩雪白的脸上流下两行泪,望望他,仍没有说话。
娘急了,说:“娃啊,大婶跪下了。”
娘说着,准备跪下来。女孩忙一把拉住,流着泪说:“大婶,我才是病人,这位大哥是捐献者啊。”说着,女孩指指他,对娘说,“求大婶了,救救我。”
娘站在那儿,愣住了。
不过,娘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娘拉住女孩的手,打量着女孩毫无血色的脸,许久许久,眼眶红了,对他说:“去吧,娘不拦你。”
娘说:“出来了,娘煮鸡蛋给你补补身子。”
他哎了一声,笑着望了医生和女孩一眼,忙向手术室走去。他知道,他的方法成功了,善良的娘,一旦知道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一定不会拦他的。
他猜对了。
六个小时后,他捐献了骨髓,走了出来。
爹娘迎上来,仔细打量着他,见他没事,爹一笑,得意地道:“小子,你答应了爹的,我劝你娘来,你回去可得陪爹喝几盅的。”
他一笑,手指一弹,嗒地一响。
娘这才知道,自己被骗来,是他和老头子商量好的,回头瞪了老伴一眼道:“啥出息?几盅酒,就让儿子收买了。”说完,拍着他的手笑笑,得意地道,“我儿捐了骨髓,救了一条人命,救了一个家,娘受一回骗,值啊!”
他望着爹娘笑了。
他想,有时,爱心也像韭菜,付出越多,播撒越快越广,不但能传及家人,甚至能传及世界,让每一个人心都一片碧绿一片阳光。
(摘编自《思维与智慧》,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虽只用较少的笔墨来写爹,但爹对情节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爹支持儿子捐献骨髓,为了和儿子喝几盅,还与儿子一起隐瞒真相,骗了娘一回。
B.小说以医生的话“爱心如同韭菜”为题目,不仅形象贴切,通俗易懂,可以让娘理解“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也彰显了本文播撒爱心的主题。
C.文章在写娘和女孩时都写到了脸色,写娘脸色由“灰白”到“灰白颜色没了”是为了表现娘由失望到希望的心理变化,写女孩脸色主要是表现白血病病症。
D.开头写他在医院,说明他是用装病来让母亲理解他的做法,也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和事由,表明他已决定为患白血病的女孩捐献骨髓。
【小题2】小说中的娘有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为儿子的“他”为捐献骨髓对娘采用了欺骗的方式。对此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渔家傲

李利军

表妹结婚,我开车带着表弟,从上海赶回泗阳参加婚礼。

路过蒋坝已日近午时,厨师表弟职业病犯了,说,去年在电视里看到,蒋坝在搞什么百船宴,看看吧。

边走边看风景,一下子就到了湖边,车无法通行了。这时,肚子咕咕起了反应。

湖边只有孤零零的两三户人家。一个老汉正在院外一小块水泥地上翻晒着泥鳅。老汉红红的脸庞,宽松的大腰裤,对襟褂子纽扣不扣,露出黑红的胸膛,一看,就是个每天干活,并且喜欢喝两口的人。

“老人家,我们想找个地方吃中饭,哪里比较近?”

他抬头望我们一眼:“很远呢,十几里地!走,到我家吃去!

看来,老汉家在搞渔家乐。跟着老汉下了大堤,堤下就是他的家。洪泽湖的水拍岸弄潮,几只湖鸭呱呱叫着,碧绿的水草婀娜摇曳。

老伴在厨房烧饭,老汉说:“来人了,烧菜吃饭!”

老伴瘦瘦高高的个,一脸黝黑,她手扶门框,伸出头来问:“想吃什么?”

“烧个鱼吧,随便什么鱼。”我说。湖水煮湖鱼,原汁原味。况且,靠湖吃湖,也不会贵到哪里去吧?

没个规整的餐厅,也没像样的厨房,更没有服务员,这饭钱他们会怎么收?两个老人看起来淳朴,倒不像会宰人的样子。

不一会儿,四个菜端上来,老汉和我们一起坐了下来。

“大妈一起来吧?”我们邀请。

大妈摆手。也许,怕账不好算吧?我们也就没再强求。

“你喝酒吧?”老汉忽然想起什么,问我。

“不喝,要开车。”我摆手。

老汉说:“男人到湖边哪有不喝酒的?”冲表弟噘噘嘴,“你喝,让这个小青年开车!”

老汉到屋里拿出一瓶貌似比较高档的原装酒,啪地打开,倒在两个玻璃杯子里,示意我端一杯。我心一紧,这瓶酒也要算在我们头上了!只好硬着头皮端过杯子。青椒炒小虾,红烧鲢鱼,炒小藕,水芹菜炒干子,都是我爱吃的菜。估计菜一百块钱,酒就算两百块吧,三百块应该够了,放大点,总不会超过五百吧?我刚准备示意表弟去结账,见门口有个人影闪了一下,老汉大声说:“大砍刀,进来吧!

门外就进来一个粗壮的矮脚汉子,方头方脸,真像一把砍刀,我看着就发憷。大砍刀搓着手,嘿嘿地笑:“四爷,要帮忙吗?”我心里一惊,这下怕是碰着孙二娘的馒头店了,明早我和表弟就成包子馅,表妹的婚礼看来是参加不了了!“没啥,就两个人,你四娘就能搞定!”老汉自信地说。我心里暗暗叫苦,被宰几百块钱和失去生命来说,真的是小菜一碟呀!

我递个眼色给表弟,示意他瞅准机会打110报警,他个傻蛋却以为我要他去拍湖景,屁颠屁颠地拿着手机去拍照了。我心里凉了半截,恨由心生,都怪他要看什么百船宴,这下好,把小命都搭上了!

表弟照一会儿湖景,回头看我有些坐立不安的样子,就掏钱去结账。

“怎么能收钱呢?!”老汉啪地把筷子拍在桌上。

当然不要钱!要命!我从头凉到脚后跟。

这荒天野地的湖边,搞两条人命真是分分钟的事情,原先两个老人对付我们可能有些吃力,这下来个大砍刀做帮手,如果菜里下了蒙汗药,酒里做点手脚……我的头真的晕了,眼前出现幻觉。

“你这不是骂人吗?请还请不到呢!”老汉一脸不高兴。

“就是!”大砍刀一脸讨好,连声说,“这湖边,十天半月的难得来个人,晚上到俺家再喝几盅!”

门口,不知何时,聚了四五个女人和孩子,拘谨地朝这边望。这可不是幻觉,我悄悄伸手掐了一下大腿。

“湖里人家来客,添双筷子加个碗,收钱?湖里人做不出来!”老汉有些不屑,老伴也附和着说,“就是的!”

大砍刀嘿嘿地笑,手不知道朝什么地方放,女人和孩子们不再拘谨,也呵呵地笑。

告别渔翁夫妇,表弟开着车,转脸看我一眼,疑惑地问:“表哥,空调打够低了,你脑门上怎么都是汗哪?”

“好好开你的车!”我擦着汗,问他,“下次再来的话,你还能找到这里吗?”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7期)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是故事的亲历者,以“我”的口吻叙述“我”和表弟寻餐馆、到老汉家吃饭结账等情节,有利于增强小说的真实性,也让读者更容易走进人物的内心世界。
B.在跟着老汉往家走的时候,小说写了“我”眼前洪泽湖的景致,烘托了“我”在肚子咕咕起了反应时,能顺利找到吃饭地方的庆幸与放松,也使得小说张弛有致。
C.表弟在小说中是个配角,但也能反衬“我”,与“我”相比,表弟显得随性简单些。告别了渔家夫妇后,表弟才故意打趣我“空调打够低了,你脑门上怎么都是汗哪”。
D.小说用“我”问表弟能不能找得到这处湖边人家来结尾,问话里有害怕确实找不到的担心,因为这只是两三户人家的一处湖边;当然,更写出了能再与这些美好相遇的渴望。
【小题2】文本中三处划线句子都是“我”眼中老汉的言行,在“我”看来,非常突兀,请结合小说给我们提供的信息,分别分析对于老汉来说为什么也在情理之中。
【小题3】试分析大砍刀这个形象在小说中的意义。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匹马两个人

迟子健

一匹老马拉着两个老人,朝二道河子方向走。 马是瘦马,走起路来就难免慢慢腾腾的。两个老人,是一对夫妻。老头子跟老马一样瘦,老太婆则像个大树墩一样胖。他们都是小眼睛,是那种懒得睁开的、老是处在半梦半醒间的小眼睛,尤其是 老太婆。因而有的时候,马觉得老太婆是没长眼睛的人。

二道河子离他们居住的村庄有二十里路。这条路,马不知走了多少趟,也不知走了多少年,只记得以前背上吃了主人数不清的鞭子。马还记得,他们的儿子第一次被人用手铐带走时,哪怕是走在没有辎重的平道上,它也要挨上几十道鞭子。而他第二次戴着手铐被人带走后,他们对它则温情多了,夜里不忘了喂点豆饼给它吃,女主人还常常用一把刷子给它理鬃毛,仿佛把它当成了他们的儿子。

同以往一样,坐在车辕的男人垂着头袖着手打盹,车尾的老太婆则躺着睡觉。他们不用担心马会走错路,因为去二道河子只这一条路。他们也不用担心马会受惊,因为这个季节没有其他的车辆过来。马呢,它知道两个人都在迷迷糊糊地睡,所以它若遇见笔直的路段时,也抽空打一下盹,它老是觉得累。

马打了一个响鼻,示意二道河子已经到了。果然,老头子下了车,他先用乎抚摩了一下汗涔涔的马,无限怜惜地说:“唉,瞅瞅你这一身的汗 ,真让我不忍心再使唤你了。”说着,他回头去看车尾的老伴。

“老太婆,你到哪里了,我看不见你,你给我个音呀!”老头子叫道。

老头听不见老太婆的声音,他急了,仔细地看看周围,也不见人影。他这才明白,老太婆丢了。

他责备自己太粗心,边掉转车头,折回去寻找。 马听见老头呼唤老太婆,已经明白了。尽管它已经累得眼花缭乱了,还是加快了步伐。可是老头还是嫌它走得慢,他没有鞭子,就下车折了一根柳条,不停地抽它。马虽然疼痛难耐,但仍闷着头, 拼命快走。老头子并不领情,心急火燎地持续抽它。

大约走了四里路,他们发现了老太婆,她横躺在路上。老头叫了一声:“你怎么睡在路上了,吓死我了。”

马满身是汗,疼痛难忍,四条腿没有一条不在打哆嗦。它不像老头子那么乐观。 果然,老头子发现老太婆的额头都是血,而地上也是血迹斑斑。老头试了试她的鼻息,一点呼吸都没感觉到,再摸她那双粗糙的手,已经冰凉如秋日的河水。 当老头子看见路面有一块凸出来的像笋尖一样的带有血迹的石头时,他咆哮着,使劲踢那石头,而石头就龇着血红的牙望着老头子。老头子从车上取下镐头,奋力砸那石头,石头迸溅出一串串火花,瞬间分崩离析。

他们朝那村庄走去。 一块这么不起眼的石头就要了她的命,老头子想不明白。她落地后是不是呼唤他了?可惜他耳朵不如年轻时灵便了,而且马车一旦走起来,听到的只是马蹄声。他这样一想,就有些怨恨马了。 而马呢,也走得心事重重。它在责备自己。一定是因为它走路不如以往利索,腿常常抖一下,车也随之颠簸一下,相必她就是这么被颠倒地上的。而且,在拉扯的过程中少了分量,它应该有所觉察的,可它什么也没有察觉到。它是个废物了。马觉得自己最好就此不要吃草了,就这么晚结算了。老马就在那一天水草未尽,老头子也是粒米未食......

(节选自迟子健《一匹马两个人》有删减)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开头一段如特写镜头,把读者带入悠远的情境中,让读者对老马、老路有初步认识;同时引领 全文,使文章显得有章法。
B.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两位老人“懒得睁开的、老是处在半梦半醒间的小眼睛”显示出他们生活 的懒散和内心的空虚。
C.老头子垂着头袖着手打盹儿,老太婆躺在车尾睡觉,老马也抽空打个盹儿,这些描写都为老太 婆出现意外和没及时察觉埋下伏笔。
D.在朝村庄走去的路上,小水细腻地刻画了老头子和老马深深自责又责怨对方的心理,这这使他 们的形象更加鲜明。
【小题2】本文讲述的故事“凄凉但不乏温情”,请结合具体内容进行分析。
【小题3】除使用传统叙事视角外,文本还刻意选取了“马”的视角。从“马”的视角叙事,有什么作 用?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列小题
我们的家园
陆梅
这一年半载但有时间,总想着回故乡。“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我耳旁回响着鲁迅的叹息。这个我频频回望的故乡早被夷为平地,碎砖块水泥柱无序地裸呈,断裂处醒目的砖红惊心动魄,脚踩上去竟生出无由的慌乱感。
明明是自己的家啊,纵使家已成瓦砾,那也是熟稔的故土。细细想来,是因为静,止息的没有人烟的静。到处是瓦砾堆和疲长的野蒿草,间或窜出一只白猫,无声一晃,转眼不见。我的不安和心惊又添了几分,我是谁?我来这里干什么?父母已搬去小镇安顿,最牵念的那棵老桂树也已易主……
如果非要有个理由,就是寄养在表哥家的大狗阿黄。我确是为着大狗阿黄去的,捎带看一眼辛夷花树。每次去看阿黄,亲眼看着它急急吞下一根又一根香肠,想象它饱一餐饥一顿的日和夜,我都不忍直视,更不敢遥望它的未来。与其说我是对这只狗心存愧疲——父母家已不容许再养一只狗——不如讲我是无法直面我的失魂落魄。是啊,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
恰是在这般心绪下,我随友人去了一趟金华的古村落。村落名都很好听:寺平村、岭下坡阳古街、岭下釜章村、塘雅、琐园……很契合浙西徽派建筑的古雅美意,白墙黛瓦马头墙,门窗扇粱柱遍饰雕刻,砖雕木雕石雕各般讲究。尤其敞阔聚气的厅堂——“立本堂”“崇德堂””崇厚堂”“敦睦堂"……端的是儒家"耕读为本,忠孝传家”的敦本敬祖之风。
春阳早上,信步在窄长街巷里穿行,确有一种回乡的亲切。这个“乡”,是我们熟悉的远去年代的投影。曾经,我们的祖辈在这样的老房子里繁衍生息。一个大家族衍生出多个小家庭,外姓融入,儿女成家,子孙满堂,村落自然而成。久之,家训、族谱、人伦秩序、乡规民约与古老的建筑一起构成了一个信仰的空间。
繁体的“鄉”字,右半边是“郎”。郎在外行游求学、为官经商……都把“乡”带在身边,所谓“乡愁”就是这样一份故乡的牵挂。故乡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湖畔海河……乃至最初的生命记忆、性格情感早就融在你我的血液里,成为我们一辈子的基础和精神依托。
可是,从哪一天起,村落空寂郎不回——城市化进程在改变着社会结构,城市人口涌动,乡村荒芜少人烟,这是近些年我们切身感受到的一个现实。一个村落如果没有了原住民,保护得再好也只是一具空洞的躯壳。村落的灵魂是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的人,这是郎还可归的“鄉”。若是连村落也没有了呢?真就应了《周易》的象数之学,简化的“乡”字,从此乡无郎!
金华的古村落虽也显寂寥,却还有人——自然以老人和孩子居多。这是眼下中国乡村的一个普遍现象:青壮年背井离乡去遥远的城市求学打工,独独留下年纪尚幼的孩童和蹒跚老人相伴厮守。村落空壳化、乡村人口老龄化成了一段时间来频频被聚焦的话题。近年来,全国自然村在锐减、消失,其中包含大量传统村落。伴随村落消逝的,是村庄的凋敝以及村落所承载的传统文化。
当年李清照登上金华八咏楼,留下诗文:“千古风流八咏楼,江山留与后人愁。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江城十四州。”李清照前后,沈约、崔颢、刘禹锡、赵孟類、张志和……多少文人留下登八咏楼的诗文,八咏楼之于金华,好比枫桥、寒山寺之于苏州,黄鹤楼之于武汉,曲水流觞之于绍兴兰亭…人已非,风依然”——那些使古迹、建筑熠熠生辉的,原是“风”里绵延生长的文脉。
“风”是什么呢?是礼节习俗,是文采风格,是一地一时的风尚,是千古风流的气象、风骨……我确是在金华古村落里感受到了“风”,比如塘雅镇的木版年画、江东镇的古婺窑火、岭下坡阳古街上的老人之家。祈愿民间的“风”更多流传。惟其如此,方能“礼失求诸野”。
(有删改)
【小题1】【小题2】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描写寄养在表哥家的大狗阿黄徒然苟活的境况,易于引起读者共鸣,从而体会到作者返乡时的哀伤与失落之情。
B.作者巧妙地用繁体的“鄉”字,并对其字形加以解说,借以表达对“村落荒芜少人烟"现状的担忧,使文章构思独具匠心。
C.文章提及金华八咏楼,意在表明“风”具有超越时空、千载传承的特性,风”的缺失会直接导致村落有“乡”无“郎”的困境。
D.文章融叙述、描写、抒情、议论为一体,情理兼具,既有对“家园“凋敝的痛心无奈,也有对守护、复兴“家园"的期盼与思考。
【小题3】【小题4】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意。
【小题5】【小题6】作者期盼的“家园”是怎样的?针对现状,你认为应该如何挽救日益凋敝的“家园"?请结合全文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相应题目。
卖唱的人们
王小波
有一次,我在早上八点半钟走过北京的西单北大街,这个时间商店都没有开门,所以人行道上空空荡荡,只有满街飞扬的冰棍纸和卖唱的盲人。他们用半导体录音机伴奏,唱着民歌。我到过欧美很多地方,常见到各种残疾人乞讨或卖唱,都不觉得难过,就是看不得盲人卖唱。这是因为盲人是最值得同情的残疾人,让他们乞讨是社会的耻辱。再说,我在北京见到的这些盲人身上都很脏,歌唱得也过于悲惨;凡是他们唱过的歌,我都再也不想听到。当时满街都是这样的盲人,就我一个明眼人,我觉得这种影像有点过分。我见过各种各样的卖唱者,就数那天早上看到的最让人伤心。我想,最好有个盲人之家,把他们照顾起来,经常洗洗澡,换换衣服,再有辆面包车,接送他们到各处卖唱,免得都挤在西单北大街——但是最好别卖唱。很多盲人有音乐天赋,可以好好学一学,做职业艺术家。美国就有不少盲人音乐家,其中有几个还很有名。
本文的宗旨不是谈如何关怀盲人,而是谈论卖唱——当然,这里说的卖唱是广义的,演奏乐器也在内。我见过各种卖唱者,其中最怪异的一个是在伦敦塔边上看到的。这家伙有五十岁左右,体壮如牛,头戴一顶猎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鸵鸟毛,这样他的头就有点像儿童玩的羽毛球;身上穿了一件麂皮夹克,满是污渍,但比西单的那些盲人干净——那些人身上没有污渍,整个油亮油亮的——手里弹着电吉他,嘴上用铁架支了一只口琴,脚踩着一面踏板鼓,膝盖拴有两面钹,靴子跟上、两肘拴满了铃,其他地方可能也藏一些零碎,因为从声音来听,不止我说的这些。他在演奏时,往好听里说,是整整一支军乐队;往难听里说,是一个修理黑白铁的工场,演奏着一些俗不可耐的乐曲。初看时不讨厌,看过一分钟,就得丢下点零钱溜走,否则会头晕,因为他太吵人。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哗众取宠的家伙。他的演奏没有艺术,就是要钱。
据我所见,卖唱不一定非把身上弄得很脏,也不一定要哗众取宠。比方说,有一次我在洛杉矶乘地铁,从车站出来,走过一个很大的过厅。这里环境很优雅,铺着红地毯,厅中央放了一架钢琴。有一个穿黑色燕尾服的青年坐在钢琴后面,琴上放了一杯冰水。有人走过时,他并不多看你,只弹奏一曲,就如向你表示好意。假如你想回报他的好意,那是你的事。无心回报时,就带着这好意走开。我记得我走过时,他弹奏的是《八音盒舞曲》,异常悠扬。时隔十年,我还记得那乐曲和他的样子,他非常年轻。人在年轻时,可能要做些服务性的工作,糊口或攒学费,等待进取的时机,在公共场所演奏也是一种。这不要紧,只要无损于尊严就可。我相信,这个青年一定会有很好的前途。
下面要谈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动人的街头演奏,这个例子说明在街头和公共场所演奏,不一定会有损个人尊严,也不一定会使艺术蒙羞——只可惜这几个演奏者不是真为钱而演奏。一个夏末的星期天,我在维也纳,阳光灿烂,城里空空荡荡,正好欣赏这座伟大的城市。维也纳是奥匈帝国的首都,帝国已不复存在,但首都还是首都。到过那座城市的人会同意,“伟大”二字决非过誉。在那个与莫扎特等伟大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歌剧院附近,我遇上三个人在街头演奏。不管谁在这里演奏,都显得有点不知寒碜。只有这三个人例外。拉小提琴的是个金发小伙子,穿件毛衣,一条宽松的裤子,简朴但异常整洁。他似是这三个人的头头,虽然专注于演奏,但也常看看同伴,给她们无声的鼓励。有一位金发姑娘在吹奏长笛,她穿一套花呢套裙,眼睛里有点笑意。还有一个东亚女孩坐着拉大提琴,乌黑的齐耳短发下一张白净的娃娃脸,穿着短短的裙子、白袜子和学生穿的黑皮鞋,她有点慌张,不敢看人,只敢看乐谱。三个人都不到二十岁,全都漂亮至极。至于他们的音乐,就如童声一样,是一种天籁。这世界上没有哪个音乐家会说他们演奏得不好。我猜这个故事会是这样的:他们三个是音乐学院的同学,头一天晚上,男孩说:敢不敢到歌剧院门前去演奏?金发女孩说:敢!有什么不敢的!至于那东亚女孩,我觉得她是我们的同胞。她有点害羞,答应了又反悔,反悔了又答应,最后终于被他们拉来了。除了我们之外,也有十几个人在听,但都远远地站着,恐怕会打扰他们。有时会有个老太太走近去放下一些钱,但他们看都不看,沉浸在音乐里。我坚信,这一幕是当日维也纳最美丽的风景。我看了以后有点嫉妒,因为他们太年轻了。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的远大前程。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是一篇叙事散文,文章条理清晰,作者生动地描写叙述了几组街头演艺的场景,表达了对人的尊严和人性的呼唤。
B.本文真挚、理性,内容虽简单,但描写灵动,表现出一种单纯之美。作者处理看似平常的题材,展示出了高明的写作技巧。
C.作者对盲人卖唱是同情的,认为那吵人的演奏者是哗众取宠,对钢琴演奏者持赞赏态度,认为那几个青年的演奏最动人。
D.作者说“只可惜这几个演奏者不是真为钱而演奏”,意思是说,如果他们是为钱演奏的话,他们的演奏会更为动人。
【小题2】结合全文和你自己的生活体验,谈谈你对“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的远大前程”这句话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