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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方快执意叫“我”的乳名,是因为他不服气;而不服气的原因,则是他当年曾凭着朗读而无比辉煌,“我”也曾是他的追随者之一。
B.文中的语文老师很了不起,他不仅有着在乡里人嘲笑中坚持自我的勇气,也有着用宽容、赏识来改变一个捣蛋学生的胸怀与智慧。
C.文章善用加强语势的方法传情达意,如连用三个“成了”表现方快出名后的得意,连用三个“全不顾”表现“我”朗读时的投入。
D.方快与“我”,一个因历史原因而寂寂无闻,一个因抓住偶然的机遇而改变了命运,文章借此表达命运难测、造化弄人的感慨。
【小题2】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小题3】文章题目是“朗读与呐喊”,结尾却写“吟唱”,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1-28 1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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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三段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文段(1)
黑孩双手扶着风箱杆儿,炉中的火已经很弱了,一绺蓝色火苗和一绺黄色火苗在煤结上跳跃着,有时,火苗儿被气流托起来,离开炉面很高,在空中浮动着,人影一晃动,两个火苗又落下去。孩子目中无人,他试图用一只眼睛盯住一个火苗,让一只眼黄一只眼蓝,可总也办不到,他没法把双眼视线分开。于是他懊丧地从火上把目光移开,左右巡睃着,忽然定在了炉前的铁砧上。铁砧踞伏着,像只巨兽。他的嘴第一次大张着,发出一声感叹(感叹声淹没在老铁匠高亢的歌声里)。黑孩的眼睛原本大而亮,这时更变得如同电光源。他看到了一幅奇特美丽的图画:光滑的铁砧子。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像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像金色的羊毛。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老铁匠的歌唱被推出去很远很远,像一个小蝇子的嗡嗡声。他像个影子一样飘过风箱,站在铁砧前,伸出了沾满泥土煤屑、挨过砸伤烫伤的小手,小手抖抖索索……当黑孩的手就要捉住小萝卜时,小铁匠猛地窜起来,他踢翻了一个水桶,水汩汩地流着,渍湿了老铁匠的草铺。他一把将那个萝卜抢过来,那只独眼充着血:“狗日的!公狗!母狗!你也配吃萝卜?老子肚里着火,嗓里冒烟,正要它解渴!”小铁匠张开牙齿焦黑的大嘴就要啃那个萝卜。黑孩以少有的敏捷跳起来,两只细胳膊插进小铁匠的臂弯里,身体悬空一挂,又嘟噜滑下来,萝卜落到了地上。小铁匠对准黑孩的屁股踢了一脚,黑孩一头扎到姑娘怀里,小石匠大手一翻,稳稳地托住了他。
(选自莫言《透明的红萝卜》)
文段(2)
黑孩走出桥洞,爬上河堤,钻进黄麻地。黄麻地里已经有了一条依稀可辨的小径,麻杆儿都向两边分开。走着走着,他停住脚。用手背揉揉眼睛,抽泣了一声,继续向前走。走了一会,他趴下,爬进萝卜地。那个瘦老头不在,他直起腰,走到萝卜地中央,蹲下去,看到萝卜垅里点种的麦子已经钻出紫红的锥芽,他双膝跪地,拔出了一个萝卜,萝卜的细根与土壤分别时发出水泡破裂一样的声响。黑孩认真地听着这声响,一直追着它飞到天上去。天上纤云也无,明媚秀丽的秋阳一无遮拦地把光线投下来。黑孩把手中那个萝卜举起来,对着阳光察看。他希望还能看到那天晚上从铁砧上看到的奇异景像,他希望这个萝卜在阳光照耀下能像那个隐藏在河水中的萝卜一样晶莹剔透,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但是这个萝卜使他失望了。它不剔透也不玲珑,既没有金色光圈,更看不到金色光圈里苞孕着的活泼的银色液体。他又拔出一个萝卜,又举出阳光下端详,他又失望了。以后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了。他膝行一步。拔两个萝卜。举起来看看。扔掉。又膝行一步,拔,举,看,扔……
看菜园的老头子眼睛像两滴混浊的水,他蹲在白菜地里捉拿钻心虫儿。捉一个用手指捏死,再捉一个还捏死。天近中午了,他站起来,想去叫醒正在看院屋子里睡觉的队长。队长夜里误了觉,白天村里不安宁,难以补觉,看院屋子里只能听到秋虫浅吟,正好睡觉。老头儿一直起腰,就听到脊椎骨“叭哽叭哽”响。他恍然看到阳光下的萝卜地一片通红,好像遍地是火苗子。老头打起眼罩,急步向前走,一直走到萝卜地里,他才看得那遍地通红的竟是拔出来的还没有完全长成的萝卜。
“作孽啊!”老头子大叫一声。他看到一个孩子正跪在那儿,举着一个大萝卜望太阳。孩子的眼睛是那么大,那么亮,看着就让人难受。但老头子还是不客气地抓住他,扯起来,拖到看园屋子里,叫醒了队长。
(选自莫言《透明的红萝卜》)
文段(3)
我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就写了我个人的一段亲身经历。当时,我在一个离家不远的桥梁工地上给一个铁匠拉风箱,白天打铁,晚上就睡在桥洞子里。桥洞子外边就是一片生产队的黄麻地,黄麻地旁边是一片萝卜地。因为饥饿,当然也因为嘴馋,我在劳动的间隙里,溜到萝卜地里偷了一个红萝卜,但不幸被看萝卜的人捉住了。那人很有经验,把我的一双新鞋子剥下来,送到桥梁工地的负责人那里。那时我的脚只有三十码,但鞋子是三十四码的,为的是能够多穿几年,因为小孩子的脚长得很快。我穿着一双大鞋走起路来就像电影里的卓别林一样,摇摇摆摆,根本跑不快,否则那个看萝卜的老头子也不可能捉到我。
桥梁工地的负责人在桥墩上挂上了一张毛主席的宝像,然后把所有的民工组织起来,在桥墩前站成一片。负责人对大家讲了我的错误,然后就让我站在毛主席像前向毛主席请罪。请罪的方式就是先由犯罪人背诵一段毛主席的语录,然后就忏悔自己的罪行。我记得自己背诵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段语录里有“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损坏老百姓的庄稼”的条文,与我所犯错误倒是很贴切,尽管我只是一个饥饿的顽童而不是革命军人。我痛哭流涕地对毛主席说:“敬爱的毛主席,我对不起您老人家,忘记了您老人家的教导,偷了生产队里的一个红萝卜。但是我实在是太饿了。我今后宁愿吃草也不偷生产队里的萝卜了……”桥梁工地的负责人一看我的态度不错,而且毕竟是一个孩子犯了个小错误,就把我的鞋子还给我,让我过了关。
但我在大庭广众面前向毛主席请罪的场面被我的二哥看到了。他押我回家,一路上不断地对着我的屁股和肩背施加拳脚,这是那种抓住弟妹把柄时的半大男孩常有的恶劣表现。回家后他就把这事向父母做了汇报。我的父亲认为我丢了家庭的面子,大怒。全家人一起动手修理我,父亲是首席打手。父亲好像从电影里汲取了一些经验,他找来一条绳子,放在腌咸菜的盐水缸里浸湿,让我自己把裤子脱下来——-他怕把我的裤子打破——-然后他就用盐水绳子抽打我的屁股。电影里的共产党员宁死不屈,我是一绳子下去就叫苦连天。我的母亲一看父亲下了狠手,心中不忍了,就跑到婶婶家把我的爷爷叫了来。爷爷为我解了围。爷爷说:“奶奶个熊,小孩子拔个萝卜吃,有什么了不起?值得你这样打?”根据这段惨痛的经历,我写出了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
(莫言《神秘的日本与我的文学历程》)
【小题1】下列说法中,恰当的一项是
A.莫言有着和《透明的红萝卜》中的小黑孩相似的偷萝卜的经历,由此可见,小黑孩就是莫言自己,这篇小说是写实的,是自传体。
B.在小黑孩眼中,萝卜能泛着青幽幽蓝幽幽的光,泛着金色,这是一个饿极了的孩子因为饥饿过度产生的幻觉,作者借此主要想表明在那个时代,饥饿是带给孩子的最大的摧残。
C.小铁匠和小黑孩抢夺这个萝卜,是因为小铁匠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淬火技术,已经可以做铁匠铺的传承人,如果这个萝卜被别人吃了,会动摇他至高无上的地位。
D.在作家创作中,有时候或多或少地会有作家的经历在里面,所以,了解一个作家的生平经历,有助于我们对作品深入理解。
【小题2】下列说法中,恰当的一项是
A.萝卜变得透明,变得晶莹,这是魔幻现实主义在本文中的一种体现,这种手法,有时候也被莫言应用到他的其它作品中。
B.看园子的老头看到小黑孩偷萝卜,没有因为他是一个孩子就放过他,毫不犹豫地报告给了队长,说明老头是一个没有爱心的残忍的人。
C.莫言在《神秘的日本与我的文学历程》中谈了自己曾经偷萝卜的经历,这说明作者有着知错就改的高贵精神品质,这也是作者能使《透明的红萝卜》成为成名作的根本原因。
D.莫言的父亲因为莫言偷了萝卜,就用蘸了盐水的鞭子打他。莫言的哥哥也因为他偷了萝卜打他,可见莫言成长在一个没有亲情的家庭里。
【小题3】文章在这两处选段都提到了金色的萝卜,文段(1)中小黑孩看到了金色的萝卜,文段(2)中小黑孩希望拔到却没有拔到金色的萝卜,试分析作者这样安排的作用是什么?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放鸭
莫言
青草湖里鱼虾很多,水草繁茂。青草湖边人家古来就有养鸭的习惯。这里出产的鸭蛋个大双黄多,半个省都有名。有些年,因为“割资本主义尾巴”,湖上鸭子绝了迹。这几年政策好了,湖上的鸭群像一簇簇白云。
李老壮是养鸭专业户,天天撑着小船赶着鸭群在湖上漂荡。
这天,对面来了个赶着鸭群的姑娘。姑娘鸭蛋脸儿,黑葡萄眼儿,渔歌儿唱得脆响,像在满湖里撒珍珠。
两群鸭子齐头并进,姑娘在船上递话过来:
“大伯,您是哪个村的——”
“湖东李村。”老壮瓮声瓮气地回答,“你呐,姑娘?”
“湖西王庄。”
“大伯,你们村有个李老壮吗?”
“有这么个人,你问他干什么?”
姑娘的脸红了红,上嘴唇咬咬下嘴唇,说:
“没事,随便问问。”
“听说李老壮手脚不太干净,前几年偷队里的鸭子被抓住,在湖东八个村里游过乡?”
“游过。”老壮掉过船头,把鸭子撵得惊飞起来。
姑娘提起的这件事戳到了李老壮的伤疤上。“四人帮”横行那些年,上头下令,不准个人养鸭,李老壮家那十几只鸭子被生产队里“共了产”,家里的油盐钱全靠抠这几只鸭屁股啊!他深更半夜摸到鸭棚里提了两只鸭子——运气不济——当场被巡夜的民兵抓住了。为这事老壮差点上了吊。
姑娘提起这事,不由老壮不窝火。从此,他对她起了反感。他尽量避免和她碰面,实在躲不过了,也爱理不理地冷落人家。姑娘还是那么热情,那么开朗。一见面,先送他一串银铃样的笑声,再送他一堆蜜甜的“大伯”。老壮面子上应付着,心里却在暗暗地骂:瞧你那个鲤鱼精样子,浪说浪笑,不是好货!
有一天,晴朗的天空突然布满了乌云,雷鸣电闪地下了一场暴雨。李老壮好不容易才拢住鸭群。暴雨过后,在一片芦苇边上,老壮碰到了十几只鸭子。他知道这一定是刚才的暴风雨把哪个放鸭人的鸭群冲散了。“好鸭!”老壮不由地赞了一声。只见这十几只鸭子浑身雪白,身体肥硕,像一只只小船儿在水面上漂荡,十分招人喜爱。老壮突然想起在湖西王庄公社农技站工作的儿子说过,他们刚从京郊引进了一批良种鸭,大概就是这些吧?老壮一边想着,一边把这十几只肥鸭赶进自己的鸭群。
第二天,老壮一进湖就碰上了王庄的放鸭姑娘。
“大伯,你看没看到十几只鸭子?昨儿个的暴风雨把我的鸭群冲散了,回家一点数,少了十四只。是刚从农技站买的良种鸭,把我急得一夜没睡好觉呢!”
老壮看到姑娘那着急的样子,早已忘记了前些日子的不快,用手一指鸭群,说:“那不是,一只也不少,都在我这儿呢。”
“太谢谢您啦,大伯。我把鸭赶过来吧。”
“我来。”李老壮挥动竹篙,把那十四只白鸭从自家鸭群里轰出来。放鸭姑娘“呷呷”地唤着,白鸭归了群。
“大伯,咱们在一个湖里放了大半年鸭子,俺还不知道您姓甚名谁呢!”姑娘把小船撑到老壮的小船边,用唱歌般的发音发问。
“姓李,名老壮!”
“呀!您就是苇林、李苇林,不,李技术员的……”
“不差,我就是李苇林他爹,”李老壮胡子翘起来,“我就是那个因为偷鸭子游过乡的李老壮!”
姑娘又一次惊叫起来。她双眼瞪得杏子圆,脸红成了一朵粉荷花。
“大伯,谢谢您……”她匆匆忙忙地对着老壮鞠了一躬,撑着船,赶着鸭,没命地逃了。
“姑娘,你认识我家苇林?见到他捎个话儿,让他带几只良种鸭回来!”李老壮高声喊着。
李老壮长舒了一口气,感到十分轻松愉快。他自言自语地说:
“这姑娘,真好相貌,人品也好,怪不得人说青草湖边出美人呢!”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放鸭姑娘向李老壮打听他早年偷队里鸭子的往事,是因为李苇林向她讲过自己家的故事,姑娘想验证一下李苇林话语的真伪。
B.这篇小说写改革开放后农村生活的变化,选材典型,文笔犀利,语言诙谐幽默,带有莫言小说的典型特征。
C.暴雨过后,在一片芦苇边上,老壮碰到了十几只鸭子,他很喜欢自己儿子单位刚刚引进的良种鸭,于是就把它们赶进自己的鸭群。
D.李老壮对姑娘提到自己的伤疤非常恼火,从此很反感她。但当他知道这个有礼貌的姑娘认识自己的儿子后,又对姑娘产生了好感。
【小题2】文中插叙的段落交代了李老壮当年偷鸭的原因及偷鸭的经过和结果,有什么作用?
【小题3】养鸭专业户李老壮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讲故事的人·母亲
莫言
我获奖后,很多人分享了我的光荣,但我的母亲却无法分享了。
她的骨灰,于1994年埋葬在村庄东边的桃园里。去年,一条铁路要从那儿穿过,我们不得不将她的坟墓迁移到距离村子更远的地方。掘开坟墓,棺木已经腐朽,母亲的骨殖,已经与泥土混为一体。我们只好象征性地挖起一些泥土,移到新的墓穴里。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感到,我的母亲是大地的一部分,我站在大地上的诉说,就是对母亲的诉说。
我是母亲最小的孩子。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是提着家里唯一的一把热水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因为饥饿无力,失手将热水瓶打碎,我吓得要命,钻进草垛,一天没敢出来。傍晚,我听到母亲呼唤我的乳名。我从草垛里钻出来,以为会受到打骂,但母亲没有骂我也没有打我,只是抚摸着我的头,口中发出长长的叹息。
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是我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记得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中秋节的中午,我们家难得地包了一顿饺子,每人只有一碗。正当我们吃饺子时,一个乞讨的老人,来到了我们家门口。我端起半碗红薯干打发他,他却愤愤不平地说:“我是一个老人,你们吃饺子,却让我吃红薯干,你们的心是怎么长的?”我气急败坏地说:“我们一年也吃不了几次饺子,一人一小碗,连半饱都吃不了!给你红薯干就不错了,你要就要,不要就滚!”母亲训斥了我,端起她那半碗饺子,倒进老人碗里。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卖白菜,有意无意地多算了一位买白菜的老人一毛钱。算完钱我就去了学校。当我放学回家时,看到很少流泪的母亲泪流满面。母亲并没有骂我,只是轻轻地说:“儿子,你让娘丢了脸。”
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后来我进入城市,一些很有文化的人在背后甚至当面嘲弄我的相貌,我想起了母亲的话,便心平气和地向他们道歉。
我母亲不识字,但对识字的人很敬重。我们家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只要我对她提出买书买文具的要求,她总是会满足我。她是个勤劳的人,讨厌懒惰的孩子,但只要是我因为看书耽误了干活,她从来没批评过我。有一段时间,集市上来了个说书人。我偷偷地跑去听书,忘记了她分配给我的活儿。为此,母亲批评了我。晚上,当她就着小油灯为家人赶制棉衣时,我忍不住地将白天从说书人那里听来的故事复述给她听。起初她有些不耐烦,在她心目中,说书人都是油嘴滑舌、不务正业的人,从他们嘴里冒不出什么好话来。但我复述的故事,渐渐吸引了她。以后每逢集日,她不再给我排活儿,默许我去集上听书。
很快的,我不满足复述说书人讲的故事了,我在复述的过程中,不断地添油加醋。我的听众,也不仅是我的母亲了。母亲在听完我的故事后,有时会忧心忡忡地,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儿啊,你长大后会成为一个什么人呢?难道要靠耍贫嘴吃饭吗?”我理解母亲的担忧,因为在村子里,一个贫嘴的孩子,有时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麻烦。我在小说《牛》里所写的那个因为话多被村里人厌恶的孩子,就有我童年的影子。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我说故事的能力,又带给了她愉悦,这使她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
后来,在《丰乳肥臀》这本书里,我肆无忌惮地使用了与我母亲的亲身经历有关的素材,书中母亲情感方面的经历,则是虚构或取材于高密东北乡诸多母亲的经历。书的卷前语上,我写下了“献给母亲在天之灵”的话,这本书,实际上是献给天下母亲的。
【小题1】下列对演讲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莫言开篇讲述给自己的母亲迁坟的事情,一方面反映了作者对母亲的入土为安的盼望,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地还存在比较重的迷信思想。
B.讲故事的人讲述母亲,其中半碗饺子给了“乞讨的老人”的故事,从行动和语言上真切表现了母亲善良的性格。
C.母不嫌儿丑,在母亲看来,我的“鼻眼不缺,四肢健全”就是美的了。母亲如此开导我去平和地面对艰难岁月。
D.对我的成长,母亲深陷矛盾中,她不愿我将来“靠耍贫嘴吃饭”,却又支持我看书,甚至听任“我去集上听书”。
E. 这篇演讲,真实地使用了与我母亲的亲身经历有关的素材,故事看似平常,却蕴含着做人的道理。
【小题2】概括母亲的形象特点,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小题3】文章为什么以“讲故事的人·母亲”为题?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①十八年前,当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高密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时,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比牛马付出的还要多,得到的却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凄凉生活。夏天我们在酷热中煎熬,冬天我们在寒风中颤栗。一切都看厌了,岁月在麻木中流逝着,那些低矮、破旧的草屋,那条干涸的河流,那些土木偶像般的乡亲,那些凶狠奸诈的村干部,那些愚笨骄横的干部子弟……当时我曾幻想着,假如有一天,我能幸运地逃离这块土地,我决不会再回来。所以,当我爬上1976年2月16日装运新兵的卡车时,当那些与我同车的小伙子流着眼泪与送行者告别时,我连头也没回。我感到我如一只飞出了牢笼的鸟。我觉得那儿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我希望汽车开得越快、开得越远越好,最好能开到海角天涯。当汽车停在一个离高密东北乡只有二百华里的军营,带兵的人说到了目的地时,我感到深深的失望。多么遗憾这是一次不过瘾的逃离,故乡如一个巨大的阴影,依然笼罩着我。

②但两年后,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我的心情竟是那样的激动。当我看到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红肿的母亲艰难地挪动着小脚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眼睛里饱含着泪水——这情景后来被写进我的小说《爆炸》里——为什么眼睛里饱含着泪水,因为我爱你爱得深沉——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对于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因此,“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因此,“我欲渡河河无梁,愿化黄鹄还故乡。还故乡,入故里,徘徊故乡,苦身不已。繁舞寄声无不泰,徘徊桑梓游天外”。功成名就了要回故乡,“富贵不还故乡,犹如衣锦夜行”,穷愁潦倒了要回故乡,“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乡”,垂垂将老了要归故乡,“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遍翻文学史,上下五千年,英雄豪杰、浪子骚客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留下的和没留下的诗篇里,故乡始终是一个主题,一个忧伤而甜蜜的情结,一个命定的归宿,一个渴望中的、或现实中的最后的表演舞台。

③1978年,在枯燥的军营生活中,我拿起了创作的笔,本来想写一篇以海岛为背景的军营小说,但涌到我脑海里的,却都是故乡的情景。故乡的土地、故乡的河流、故乡的植物,包括大豆,包括棉花,包括高粱,红的白的黄的,一片一片的,海市蜃楼般的,从我面前的层层海浪里涌现出来。故乡的方言土语,从喧哗的海洋深处传来,在我耳边缭绕。当时我努力抵制着故乡的声色犬马对我的诱惑,去写海洋、山峦、军营,虽然也发表了几篇这样的小说,但一看就是假货,因为我所描写的东西与我没有丝毫感情上的联系,我既不爱它们,也不恨它们。在以后的几年里,我一直采取着这种极端错误地抵制故乡的态度。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我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我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胡编乱造,附庸风雅。吃一片洋面包,便学着放洋屁;嘬一顿涮羊肉,便改行做回民。就像渔民的女儿是蒲扇脚、牧民的儿子是镰柄腿一样,我这个二十岁才离了高密东北乡的土包子,无论如何乔装打扮,也成不了文雅公子,我的小说无论装点上什么样的花环,也只能是地瓜小说。其实,就在我做着远离故乡的努力的同时,我却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向故乡靠拢。到了1984年秋天,在一篇题为《白狗秋千架》的小说里,我第一次战战兢兢地打起了“高密东北乡”的旗号,从此便开始了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文学生涯,“原本想趁火打劫,谁知道弄假成真”。我成了文学的“高密东北乡”的开天辟地的皇帝,发号施令,颐指气使,要谁死谁就死,要谁活谁就活,饱尝了君临天下的乐趣。什么钢琴啦、面包啦、原子弹啦、臭狗屎啦、摩登女郎、地痞流氓、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真传教士……统统都塞到高粱地里去了。

④从此之后,我感觉到那种可以称为“灵感”的激情在我胸中奔涌,经常是在创作一篇小说的过程中,又构思出了新的小说。这时我强烈地感觉到,二十年农村生活中,所有的黑暗和苦难,都是上帝对我的恩赐。虽然我身居闹市,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灵魂寄托在对故乡的回忆里,失去的时间突然又以充满声色的画面的形式,出现在我的面前。

(节选自莫言《超越故乡》,有删改)

【小题1】莫言对故乡的认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试加以概括。
【小题2】第②段中,作者引用了很多古诗文,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画线句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有一种甩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甩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仍然住在这所楼房里,每天清早我在院子里散步,脚下是一片衰草,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隔壁房屋里增加了几户新主人,高高墙壁上多开了两扇窗,有时倒下一点垃圾。当初刚搭起的葡萄架给虫蛀后早已塌下来扫掉,连葡萄藤也被挖走了。右面角上却添了一个大化粪池,是从紧靠着的五层楼公寓里迁过来的。少掉了好几株花,多了几棵不开花的树。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园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
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那么我今后的日子不会是好过的吧。但是那十年我也活过来了。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1980年1月4日)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尽管包弟是可爱通人性的,但巴金为了自保,狠心的抛弃了它,可见巴金的懦弱与自私。
B.“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意思是巴金由小狗被解剖联想到自己以后也将遭受“文革”的摧残。
C.第二自然段主要借助对周围景物描写回忆往事的,这种描写在艺术上运用了前后对比的手法,同时,以哀景抒哀情,更添一番悲凉。
D.结尾说怀念包弟,向它道歉,也体现巴金说真话的勇气与自我反省的精神。
【小题2】第一节中两个“包袱”的具体意思是什么?
【小题3】《小狗包弟》反映的是“文革”的现实,“文革”中死去的人也很多,为什么要写一条小狗?试从写作技巧、主题上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