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者,郑之列大夫也。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大宫子期言之君,以子产为相。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太史公曰: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节选自《史记∙循吏列传》,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
B.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
C.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
D.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
A.尺籍,指书写军令、军功等的簿籍,也可指军籍。按照汉制,简牍常规长度为一尺。军中所用木简也是一尺,故有“尺籍”之称。 |
B.高弟,谓才优而品第高者。如《史记·礼书》:“自子夏,门人之高弟也。”称赞子夏有才华,学业精湛。 |
C.晋文公,名重耳,谥号“文”,春秋五霸之一。晋文公在位期间任用管仲、狐偃、先轸等人,使晋国国力大增。 |
D.寡人,这个称号春秋战国时期常用。古代侯王自谓孤、寡人、不谷,意为少德之人,以示自谦。唐以后唯皇帝自称寡人。 |
A.子产为相,用五年的时间就改变了郑国混乱的局面,社会治安良好,民风淳朴,百姓安居乐业。 |
B.公仪休喜欢吃鱼,却不接受别人馈赠的鱼,从他拒绝的言辞可以看出,他爱惜自己的鲁相名誉,希望用自身清廉的方式来保障官位带来的利益。 |
C.石奢的父亲杀了人,按照楚国的法律,应当判处死刑。石奢为了尽孝,同时对楚昭王的责备有一个交代,最后选择代父受死。 |
D.李离过听杀人,判自己死刑。他执意要以死抵罪,是因为良心的谴责使他不忍心把罪过推给官位比他低、俸禄比他少的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