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90747万人,占总人口的65.6%,自2012年以来已连续五年减少。
我国人口增长已基本步入现代型模式,但仍存在地区差异。下表和下图分别是甲、乙两省级行政区相关人口资料。2000—2010年乙地区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0.74%,2010年总人口约为3475万人,较2000年减少了约50万人。
“婚姻贫困”是我国在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低生育率及传统生育思想等影响下产生的性别比例失衡现象。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可婚男性将过剩2400万,贫困地区该问题会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