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约16.4万人迁移到新疆。以民户(主要从事粮食生产)为主,兼有商户、遣户(流放罪犯)、兵眷等,政府给予官方资(遣)送、租给农具、划拨土地、提供籽种、口粮等。下图示意该人口迁移的主要路径。
在农村劳动力持续外流的同时,农村地区的劳动力存在着弱回流,农村回流劳动力对乡村振兴与重构极为重委。研究人员对珠江三角洲外围地区15个村的部分回流劳动力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他们回流前的最后一份工作和回流后的最后一份工作的行业类型发生了明显的转变。下图为本次调查中回流劳动力回流前后行业类型分布统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