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教授梅荣政《谈谈宪政问题:中国不能效仿西方宪政模式》
材料二 近代中国宪政移植中的文化抵抗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明确提出独尊儒家文化,排斥西化,更不认同基督教文化。这一类以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及民国初年的袁世凯为代表,他们倡导以儒教为宪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并力主把儒教定为国教写入宪法;第二种是表面上接受时代或国情的要求进行立宪,但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典型例子就是清末的预备立宪活动;第三种是在宪法制度的设计中有意无意地规避以个人主义和个人自由为中心的“人权保障”和“有限政府”这两个宪政的基本内核。——据黄文健《论近代中国宪政构建中的制度移植与文化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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