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吴救练、侯大力《中国古代人事制度的结构与功能探析》
材料二 1928年10用,南京国民政府公布《考试组织法》,次年公布《考试法》,并于1930年1月成立考试院,以公务员为主的考试制度遂开始推行。这种制度“虽导源于往古而其精神技术则与往古者迎然不侔。初期多借镜日本,复采欧美新制,与我国旧制而柔和之”。考试制度大致可分为三种:公职候选人考试,任用人员考试,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如《考试法》规定,参加任用人员高等考试者的条件:国内公立大学、学院、高等专门学校或教育部认可的私立大学、学院、高等专门学校毕业并有文凭者;具有专门学校技能或有专门译著经审查合格者。…任用人员的考试科目按考试类别有区分,但都必须考《国父遗教》《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等内容。南京国民政府的公务员有数十万人,而大多数的公务员是没有通过考试,凭借各种关系而厕身于内的,这降低了考试制度的效用。——摘编自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
(1)简要概括中国古代人事制度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