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清末新政中的修律变法改革,主要包括删改旧律、制定新法两部分内容。删改旧律,基本完成了传统中国律法的轻刑化、人道化、平等化的改造工作;制定新法,大体完成了刑法、民法、商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等传统中国律法所没有的法律起草工作。经此改革,传统中国诸法合体的法律编纂体系基本被打破,初步建立较为完备的现代法律体系。——摘编自李在全《清末修律制法述略》
材料三 到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40件、行政法规706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至此,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摘编自张金才《近十年来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及成就》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大明律》的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