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琳等《“社区复兴运动”以来国外社区治理研究的理论考察》
材料二 汉以后的中国古代社会在农村存在着一个信仰儒家意识形态的地主阶级,他们“官于朝,绅于乡”,实现乡绅自治,使得社会组织中层和上层官僚机构有效地衔接整合,起到沟通官府与民间的作用。另一方面,宗法组织也能够和政府管理衔接,宗法族长、家长往往把监督族人完成课税、服役、承办官府事务作为自己的要务。这样就形成了国家官僚机构、乡绅自治、宗法家族三种组织层次,均认同儒家意识形态,因此,我们称之为“宗法一体化结构”,它是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整合方式。——摘编自金观涛、刘青峰著《开放中的变迁——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西方社会“社区治理”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