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马国英《.中国古代政府的政治救灾制度》
材料二 16世纪90年代发生的饥荒有力地推动了1601年英国《济贫法》颁布,根据该法规定,当局授权治安法官以教区为单位管理济贫事宜,征收济贫税及核发济贫费。由此产生了济贫税、贫民院和乡村教区安置贫民等重要举措,一直到产业革命时才大体瓦解。1834年,英国议会基于当时各方面的情况又通过了《新济贫法》.该法规定为:受救济者必须是被收容在习艺所中从事苦役的贫民。在管理上,中央设置了三人委员会,在地方龟教区联合区组成济贫委员会,具体管理济贫事宜。1942年,建立一种崭新的、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变英国为福利国家,使社会保险和福利体系覆盖全体公民。——杨凌《中西方历史灾荒成因比较研究》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灾荒救助的基本措施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