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牛淑萍《近代日本修改不平等条约述论》等
材料二 清政府在要求修约收回权益方面也做了一些事情,但进展甚微。1917年8月,北京政府对德奥宣战,并宣布中国与德奥两国订立的所有旧条约一律废止。1919年,中国政府在巴黎和会上第一次系统地提出取消列强在华特权的要求。1925年五卅反帝运动发生后,北京政府发起“修约”运动,向各国驻华公使团提交了要求修改不平等条约的照会。1927年1月,武汉国民政府收回了汉口、九江英租界。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发起“改订新约运动”,实现了关税自主。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正式对德、意、日宣战,同时宣布废止中德、中意、中日间所有旧条约。1943年,中国同英、美等签订了《关于取消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之后陆续与其他在华享有各种特权的国家签订了类似的条约。至此,一百年来中国与西方国家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皆告废止。——王建朗《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中日两国在修约历程中的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