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洛里斯的特许状。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155年,法国国王路易七世颁发给洛里斯的特许状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居住在教区的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房屋以及占有的土地付6便士作为租金;
(2)教区的居民不缴纳通行税,并不必为自己栽培的谷物付测量费;
(3)如果不能如所希望的当天回到自己家中,任何人不可派遣城市人去远行,不论是步行还是骑马;
(4)在前往奥尔良等地的路途上,城市人免征通行税;
(5)洛里斯教区的人不能因为犯罪而被罚没收财产,除非该犯罪是针对我们或主人;
(6)前往洛里斯市集或市场,或自该市集或市场返回的人,不能遭到逮捕或被骚扰,除非他当天犯了罪;
(7)我们或任何人都不得向洛里斯市民强取任何捐税或补助金;
(8)如果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发生争吵,双方达成了协议而没有诉诸法庭,则我们或法庭都不能收取罚金;
(9)洛里斯的任何居民都不为我们负担徭役,除了一年两次为我们把酒送到奥尔良,而不是其他地方;
(10)市民如果能够提供担保,保证在审判时能够亲自到场时,任何人不得拘押他;
(11)任何市民如果希望出售自己的财产,他有完全的权利,如果他接受了出售的价格,他可以如自己所希望的自由离开该城镇,任何人不得干扰,除非他在城市里犯了罪;
(12)任何人在洛里斯教区居住满一年零一天,没有任何追捕他的要求,他就可以自由居住而不受妨碍
(13)我命令法庭在每一次变动时,新的法庭都要宣誓忠诚地遵守这些条例,新的警官也要依此行事

——摘选自黄洋《世界古代中世纪史》复旦大学出版社

(1)阅读材料,你认为以上13条内容可以归为哪几类?
(2)结合材料与所学,你如何看待这份特许状?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材料分析题 更新时间:2019-11-05 08: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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