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杨玲等《论中国古代“礼法合治”法治思想的形成与演变》
材料二 罗马法学的形成和发展,所借助的是自古希腊时代就产生的自然法观念:古希腊自然法观念强调人应当顺应自然而生活,这种自然就是弥漫于整个宇宙的理性法则。同时,古希腊自然法认为,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女儿,人们相互之间是平等的,基于阶级、性别、种族或国籍的不同而对人进行歧视是不正义的,也是与自然法背道而驰的。到罗马时期,著名法学家西塞罗将自然法观念加以通俗化、系统化和理论化,使之成为罗马法的理论基础。罗马私法重视人身、财产等个体权利,而且罗马法内含丰富的法律原则,如契约自由的原则,遗嘱自由的原则等。公元11—16世纪,欧洲各国和自治城市,主要以意大利为中心所开展的重新研究、学习和讲授罗马法的活动,形成了罗马法复兴运动,给当时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占茂华《论西方近代自然法观念及现代法治价值》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中国古代礼法合治思想的演进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