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北宋初,君臣讨论国家长治久安之策。宋太祖问:“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争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之计,其道何如?”宰相赵普对曰:“国家不安者,其故非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矣。今所治之,无他奇巧也,惟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天下自安矣。”
——(引自《续资治通鉴长编》)
材料二 《邦联条例》规定:邦联名称为美利坚合众国;各州保留它们的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只设国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各州派2至7人为国会代表,各州只有一票表决权;凡有关宣战、缔约、举债、召集军队和任命总司令等类重大事项的决定,均需要取得至少9个州的同意;等等。邦联无权向各州征税和管理各州的贸易。
材料三 本朝鉴五代藩镇之敝,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役,虏骑所过,莫不溃散。
——《朱子语类》卷128
材料四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实行联邦制。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是关于自治、非集权、多样性的宪制安排。制定一部有严格修改程序的宪法,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州、省、邦)之间分割国家权力,各构成单位人民有自治或自组织权。绝大多数联邦国家的构成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规定自己的政府组织形式。
1787年宪法规定:……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
(1)据材料一、三,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及弊端。